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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族伦理文化研究
(一)民族伦理的基本理论与研究方法
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应该如何定位民族伦理,是研究民族伦理文化的前提和出发点。樊和平探讨了现代伦理形态下的民族伦理,认为面对全球化的冲击,“民族伦理”不仅面临繁重的文明任务,而且面临被分裂和自我分裂的危险。在现实中,尤其当“民族伦理”与“应用伦理”结合时,必须特别警惕由文明霸权演绎为伦理霸权,进而演绎为伦理帝国主义。伦理觉悟是人类的终极觉悟!“21世纪伦理觉悟”的根本乃是告别韦伯,在民族伦理、应用伦理的研究中开创一个伦理觉悟的新时代,开创一个人类伦理的新时代!
在整个民族文化中,伦理文化具有特殊地位。冯庆旭对民族作为伦理实体作了探讨,认为作为伦理共同体的民族与作为普遍物或普遍定在的精神的结合就是民族精神。民族精神是伦理精神的具体化,伦理精神内在于民族精神之中。伦理精神和民族精神实质上是一个精神,即民族伦理精神,亦即民族作为伦理实体的精神。伦理关系与伦理秩序共同构成民族伦理实体。
孙春晨提出以人类学的立场和方法研究民族伦理学,认为民族伦理学应主动采用人类学的研究方法,以推进民族伦理学研究由抽象演绎向实证分析和文化解释的转变。深化民族伦理学研究,需要研究者面向普通人的生活世界,深入民间进行田野工作;需要研究者以历史主义的学术立场,探究民族伦理文化的历史变迁和现实状况。民族伦理学应关注不同民族用自身的道德话语和道德行为“书写”出来的道德生活史,在对人们日常交往生活的微观叙事中展现民族丰富多样的伦理文化。
(二)民族伦理文化的形成规律
一个民族自我意识的形成既是民族成熟的标志,也是认识和反思民族伦理的前提。徐嘉对“中华民族”的观念形成与传统伦理之转型进行了探讨,认为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共同体,近代以来,随着民族意识的觉醒,“中华民族”观念逐步确立,这一民族意识促进了传统伦理的转型,成为中国近现代民族伦理的重要基础。
郑维铭、郑丹凌对民族大融合与中华传统道德文化进行了分析,认为中华民族在其形成发展中,经历过不断的民族融合、民族同化的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相互吸收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中华传统道德文化对于促进民族和谐共处、巩固民族融合成果、协调民族矛盾、奠定民族融合基础、加强民族凝聚力都起到了不可抹杀的作用。
赵庆杰对民族伦理的路径选择作了探讨,认为中华民族之所以走上了一条“人本”的、以家庭为核心的伦理型文化发展道路,是与民族童年时的经历密不可分的。从文化的源头上看,商周时期的“人学”转向决定了中国文化的“人本”而非“神本”的伦理型走向;西周时期周公的“维新”确立了家庭在伦理中的始点地位。
在民族融合过程中道德有何交互影响和意义?关健英以魏晋隋唐时期的道德生活为例说明,民族共同体不仅表现为共同地域、共同语言、共同的经济生活,也是文化的共同体和道德的共同体。在魏晋隋唐时期,民族冲突、对抗、融合的过程,也是各民族道德交互影响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各民族的道德既保留着本民族特性的一面,又表现出相互吸收、彼此接纳和认同的一面,造就了中华民族共同的道德心理和道德观念。民族融合不仅是血统融合,更是道德与文化融合。
(三)民族伦理与多元文化
全球化背景下,如何认识世界民族伦理文化之问的复杂关系?李伟对全球化背景下世界民族伦理文化的碰撞和对话作了深入分析,认为全球化自身的矛盾对世界民族伦理文化产生了两个重要的影响:一是现代性中的核心价值与世界各民族的伦理文化价值之间的碰撞以及世界各民族和多民族国家内部的伦理文化冲突加剧,从而使得世界各民族伦理文化间的对话显得更加迫切;二是总结人类历史上民族与宗教文化间的对话实践,和而不同、理解尊重、互爱合作、正义团结应成为世界各民族伦理文化间对话的基本原则。
田海平、张轶瑶对“伦理”的异域与世界主义的民族伦理观作了阐释,认为为了避免世界主义伦理和民族伦理两种伦理的“暴力”,世界主义伦理问题的讨论,只有置于多元民族伦理文化的“异域”,才可能具备一种使“他者成为他者”的文化理解。这是世界主义者的民族伦理观应当具备的民族性内涵。同样,民族伦理的价值承诺与文化守望,必须兼具一种合理的世界主义的伦理观——一种将“伦理”不仅带回到“民族家园”,而且带回到“人类家园”的价值关切,应成为世界主义者的民族伦理观的人类性内涵。
晏辉对现代性与伦理多样性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在一个以家庭、家族、村社为基本交往空间的社会结构中,伦理生态或伦理多样性便不会成为问题,也不存在相互间的承认和尊重问题。当将不同地域和不同文化之下的人们置于同一个社会结构之下时,伦理多样性就成了一个必须正视也必须重视的问题。在现代性语境下,如何承认和尊重相异的伦理体系就成了应用伦理学和民族伦理学不得不重视的课题。过一种整体上的好生活是这种研究所追求的最高目标;承认和尊重各种伦理文化体系的正当性是这种研究应该坚持的原则。
(四)少数民族伦理文化传统的现代转型与重构
潘忠宇对社会转型期民族伦理文化发展的方向、路径和任务作了分析,认为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中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期,现代化趋向使民族伦理文化面临向主流伦理文化趋同、被边缘化、被湮没的三重困境。由传统向现代的转换是民族伦理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对现代性的积极适应、对自身传统的主动扬弃、在新条件下的创新是民族伦理文化消解冲突并获得发展创新活力的基本途径。创建能够促进相互理解、宽容和共存的伦理文化将是未来民族伦理文化领域的客观需要和艰巨任务。
习俗文化是以风俗习性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形态。闫平对少数民族习俗文化的道德功能及当代传承作了探讨,认为习俗文化是民族伦理文化的集中体现,我国少数民族的习俗文化与汉民族的习俗文化相比,有其自身的特色,少数民族的礼仪、信仰、饮食、服饰、居住等习俗文化蕴含着重要的道德功能。面对少数民族习俗文化传承和发展的困境,必须通过综合创新寻找有利于少数民族习俗文化传承和发展的出路。
在少数民族地区,如何促进少数民族道德生活健康发展?郭春霞、于兰提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少数民族道德生活,认为在当今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其体现时代和实践发展要求的本质规定性,为中国少数民族道德生活提供了精神导向和动力支持,而中国各少数民族道德生活的和谐发展又会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向具体实践行为的转化。
西部地区如何建设和谐社会?王永和对中华“和合”文化与西部地区和谐社会建设的关系进行了分析,认为“和合”文化是中华文化的精髓;“和合”文化在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历史进程具有“黏合剂”的作用;“和合”文化与“和谐文化”一脉相承;“和合”文化是西部地区和谐社会建设的思想基础和精神支撑。
二、应用伦理研究
(一)政治伦理
当前,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正在全面启动。如何实现中国梦?道德何为?陈少峰认为,诚信与爱是中国梦的基础。他认为没有诚信就不会有信任和五个文明发展质量的提高,没有爱就不会扭转诚信危机的现状。我们第一个中国梦是建立诚信,但是建立诚信不是靠提倡诚信,也不光靠制度,还需要有更多的人去做慈善和公益。
公正是应用伦理中的基本原则。马永庆对应用伦理中的公正原则作了深入探讨,认为在应用伦理的视阈中,公正是其内在属性,是调节各种利益关系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成员对社会整体的夙愿。公正是道德义务与道德权利的统一,道德与幸福的一致。实现社会公正,既需要完善社会机制,让社会成为“公正的社会”,也需要加强公正意识的培养与教育,使个人成为“公正的个人”。在公正社会和公正个人的相互作用中,普遍提高社会的公正水平。社会公正是社会和谐有序的基本诉求。
詹世友对政治领域中促进美德的方式及其限度作了探讨,认为传统社会把政治促进人们的美德看作是天经地义的事,是因为那时个人处于政治的垂直统治之下,所以政治以培养民德、化民成俗为务。但是,近代以来,权利进入了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的核心,故政治领域中,权利的平等保护与对人们的高阶美德要求拉开了距离,政治要求人们具有基于权利的基准政治美德,同时也为人们自主追求更高阶的美德提供物质条件和精神文化环境,并容留足够的自由选择空间。
(二)行政伦理
行政道德文化是指直接影响行政道德活动与行政道德关系的各种心理、行为和精神活动状态的总和。鄯爱红对当代我国行政道德文化现状作了深入分析,从组织文化与社会文化两个维度,围绕行政道德原则、道德评价标准和道德行为习惯三个方面,对当代行政道德文化的现状及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与分析,提出了建设当代中国行政道德文化的思路与对策。
王莹、景枫对社会管理创新的伦理路径作了探讨,认为伦理是人的内在软约束力量,它在管理层面、社会层面和个人层面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从社会管理的领域来看,伦理发挥作用主要是在职业生活、公共生活和家庭生活三个领域。伦理要在社会管理中充分发挥作用,还必须有制度的支持与保障,形成伦理与制度的整合与互动。
节约行政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廖小平、孙欢对节约行政进行道德考量,认为节约行政的核心价值观是节约为民,它与效率、公平、服务、责任等价值观具有内容上的交集。节约行政的道德规范是一定社会对行政机关与公务员履行节约之德的基本要求,包括肯定与否定的道德规范两个维度。
(三)生态伦理
曾建平、黄以胜对“生态人”何以可能作了探讨,认为“生态人”是基于人性的自我反思和应对当前人类面临的生存困境而产生的,融生态意识、生态智慧、生态行为于一体,以人与自然的和谐生存为准则,以人的生态性存在为目标的一种新的人的范式。她是一种对接生态时代的更高境界的人性假设,具有其存在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功利主义的渗透和消费主义的盛行给“生态人”的培育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为此要变革思维方式,确立生态思维;要变革消费方式,践行低碳消费。
路日亮、提出了生态伦理与理性生态人培育的内在关联性问题,认为生态伦理必须通过具有生态理性的人才能发挥作用。他们从“当代伦理精神的生态诉求、理性的偏失是生态危机的深层根源、培育理性生态人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途径”三个方面,阐述了当代伦理学的生态转向,剖析了工具理性和经济理性在指导人们生产、生活时所导致的理性偏失和道德缺失,阐述了生态理性人培育的具体内容,论述了生态伦理与理性生态人培育的关系。
(四)道德治理
道德治理是当前的热门话题和难点问题。龙静云提出,道德治理是核心价值观价值实现的重要路径。她以为,道德治理是我国各级政府和各类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携手合作对道德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克服和消除的活动和过程;道德治理同时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内化和转换为人们的行为实践的活动和过程;道德治理从价值实践的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价值引领的层面,共同推进我国社会秩序的完善,社会资本的创造和文化软实力的提升。
周中之、王亚娟对道德治理与法律治理的思路进行了反思,认为当前中国要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必须将道德治理与法律治理结合起来。从现实生活看,道德治理与法律治理相结合是治理根本之道,为此,必须建立事实的记录和跟踪档案。规范伦理可以通过相应程序,直接转化为法律规范,而德性伦理难以直接转化为法律规范,可以制定一些法律规范来支持德性伦理。法律治理必须体现道德的原则和精神,在立法、执法和司法中支持行善的行为和当事人,
(五)社会伦理
在社会交往活动中,人们应该如何处理交往关系?柴艳萍对社会交往的利益原则进行了分析,认为人生活在社会中有着多种身份和角色,经常处理不同的人际关系、利益关系,与之相对就应该坚持不同的利益原则。经济生活中要进行等价交换,集体生活中要坚持集体主义,私人生活中要遵循礼尚往来,公共生活中要热心公益慈善。总之,不同的领域就要运用不同的利益原则,才能正确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发展现代慈善事业,必须实现我国公民由传统慈善意识向现代慈善意识的转型。单玉华对中国公民慈善意识转型的利弊因素进行了分析,认为在这一转型过程中,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传统文化的沉积、现代慈善意识的提升、西方慈善意识的影响、经济的发展、有关立法的出台,构成推动我国慈善意识转型的积极因素。与此同时,我国现代慈善事业基础薄弱、传统文化某些特质的制约、慈善事业负面事件的影响、慈善立法不健全,成为我国慈善事业转型的制约因素。
韩国徐圭善教授对体育运动商业化的正面和负面影响进行了论述,提出了体育运动商业化的伦理困境。
(六)道德教育
何为道德?如何教育?王露璐、李明建对涂尔干道德教育理论及其资源意义进行了反思,指出在法国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时期,涂尔干提出了重建社会道德体系的思想,他以社会为基点,阐述了道德三要素,分析了学校对儿童开展道德教育的内容与方法。他们认为涂尔干道德教育理论对转型期我国学校道德教育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陈桂蓉对传统美德教育制度化作了探讨,对传统美德教育制度化提出了三点建议:在国民教育体系中适度增设传统美德教育的理论与实践课程,加大社会公共体系宣传传统美德的力度,纠正传统美德教育中的各种偏见;在道德典范的选择和树立上,积极挖掘传统美德内涵,实现公民道德与传统美德的有机契合。
[关键词] 少数民族 文化权利 保护
在中华民族这片幅员辽阔的土地上生活着55个少数民族,每一个少数民族都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了自己辉煌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但是随着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少数民族文化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和前所未有的挑战,人们越来越来越意识到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的重要性。本文试图从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界定出发,进一步探讨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的价值和意义,并提出如何全方位保护我国少数民族文化权利。
一、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界定
少数民族享有自己文化的权利,是少数民族权利的内容之一,简称少数民族文化权。它指多民族国家或国际社会通过国内立法或国际约法形式确认和保障少数民族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民族文化方式生活、学习、工作的权利。该定义有其特定的内涵和丰富的外延,从内涵上讲,有三点:(1)权利的主体是拥有、认同该文化的少数民族全体,即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是一项集体权利:(2)权利的对象是少数民族文化;(3)该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法律权利是由法律所承认的意志或法律所授予的权利”没有法律的承认和强制力做后盾,权利就不成为权利,政府和个人可以肆意破坏,使少数民族文化权利受到极大的侵害,造成民族强制同化。为了更好地对少数民族文化权利进行保护,便于执法操作,需要了解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外延,主要有以下几点:(1)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使用权;(2)少数民族教育权;(3)少数民族古籍文化整理、抢救、传承权;(4)少数民族文学艺术权利;(5)少数民族权;(6)少数民族饮食和服饰权利;(7)少数民族节日权利;(8)少数民族文化交流、协作权;(9)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权;(10)其他权利。
二、现阶段我国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现状分析
1.市场经济地发展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形成强烈冲击
由于工业化、信息化的推进,物质和文化产品的丰富和物流的发达,交通的改善和人口流动的增加,外来文化的影响剧增,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受到猛烈冲击,正在发生急剧的变化。一些民族的语言、服装、民居文化面临严重危机。如赫哲语,目前能用本族语交际的只有十几个60岁以上的老人;云南基诺族传统竹楼有可能在10年内被内地汉族的砖木结构平房和钢筋水泥结构楼房所取代。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许多年轻人外出打工或忙于耕作、生意,对传统民族节日渐显冷漠,导致传统民族节庆活动逐渐冷清。一些民族文化瑰宝因民族文化老人的即将绝迹,如云南纳西族的东巴文化正在失传。优秀的民族艺术形式都由于人文生态环境的变化而面临严重的生存和发展的考验。许多民族工艺后继乏人,面临失传的危险。
2.少数民族文化遭受人为破坏
由于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保护措施不得力,一些地方和一些人为了牟利而滥用和破坏民族文化。如随意改变、歪曲甚至捏造所谓“民族文化”,将少数民族的建筑、服饰、音乐、舞蹈等改变得面目全非;由于管理维护不善,民族文物自然毁损严重,被盗掘、盗卖的情况时有发生,不少散在民间的民族文化文本、字画、法器、雕刻、珍贵服饰、乐器等流失海外。
3.少数民族在现代文化教育方面处于落后状态
我国少数民族绝大多数居于自然环境恶劣,经济文化落后的西部地区。在市场经济和人才竞争的环境下,民族地区人才流失严重。至2002年底,西部有372个县未实现“两基”(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在这372个县市中,少数民族聚居县占83%。实现“双语”教学,是提高少数民族学生入学率和综合素质,使之更好地接受现代教育的需要。但民族地区的“双语教学”问题很多。据《新疆部分民族中小学汉语教学质量调查报告》称,民族中小学毕业生各种技能达到要求者只占5%左右。的小学已基本实现了用藏语授课,但初中以上藏语教学基本上是空白。这种不连贯、不配套的藏语教学体系的后果是,藏语授课的小学生毕业后只能升入汉语授课的初中,造成学生的学习困难。
三、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的价值和意义
1.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当前,在我国社会深刻变革、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向纵深发展的进程中,要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和凝聚起来,至关重要。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离不开文化的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始终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
2.有利于少数民族自身发展,增强少数民族的自豪感和凝聚力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特有的民族文化,民族本身就是民族文化传承的结果,丧失共同文化的民族就不成其为民族。在开放不断深入的情况下,“‘地球村’的语言正在逐渐成为现实,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各个地区的人们,再也不能互相回避,或者奉行闭关自守的孤立主义政策,整个世界在愈来愈大的程度上联系在一起了”。作为民族特征的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都会发生巨大的改变,可以与民族发生分离,只有在共同文化特点基础上的共同心理素质才是持久稳定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根源于共同文化的稳定,民族与文化是始终不可分离的。每个民族成员很容易在其民族文化的旗帜下交流和凝聚,完全跨越时空。从民族心理上讲,每个民族对自己的文化都有一种自觉的自豪感,特别是长期积淀下来的文化精华。英国的拉德克利夫?布朗曾以安达曼人德信仰仪式为例,说明文化的功能之一就是促进社会的团结与凝聚力。少数民族由于是弱势群体,少数民族文化属于亚文化,弱势文化,面对主流文化和其他文化的包围,少数民族对于自己的文化更是怀有特殊的情感。只有给予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以特别的保护,才有利于保有共同的少数民族文化,有助于少数民族自身的存在和发展,增强少数民族的凝聚力和自豪感。
3.有助于少数民族文化和中华民族文化的繁荣和发展
中华民族文化不等同于主体民族(汉族)文化,也不等同于统治民族(如历史上的蒙古族、满族)文化。中华民族文化是中华各民族文化融合的最终产物,其繁荣和发展需要各个民族输入新鲜的血液。汉族文化是主流文化,在同等的条件下,其繁荣和发展不会受到制度、历史、环境等因素的制约,或者说阻碍因素较少,其权利无须特别的保护。相反,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极易受到多种客观和人为因素的阻碍。少数民族文化的权利也因此极易受到侵害。只有给予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以特别的保护,才能使少数民族文化在实质上与汉族文化平等地繁荣和发展,从而有助于整个中华民族文化繁荣和发展。
四、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的几点意见
1.正确认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嬗变与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的关系
一方面我们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嬗变,应理解和宽容。另一方面我们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进行必要的保护也体现了少数民族的文化权利要求。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记录民族发展的历史进程,实现民族认同和社会认同,丰富世界文化宝库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我们的宽容和理解不是强迫少数民族继续居住在用竹木搭建的房子里,也不能要求少数民族青年拒绝外出打工,不去接触现代都市文明。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只能在顺应现代化要求的前提下才有现实意义,违背历史与社会的发展规律,去阻止文化的变迁,只会导致自由的丧失和文化的僵化。在社会的进步过程中,一部分与时展要求不相宜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变异是正常的,但由于少数民族文化的不可再生性,我们对其保护可以保留其价值减少其损失。
2.完善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法律制度
对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法律保护,应建立起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协调一致的法律制度,立法、执法要尽量明确、具体。国家的立法要有对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特别规定,甚至制定详细的司法解释或行政法规。地方立法在国家立法的大原则下,结合各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更富有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以便于执法,克服目前一些无法可依的局面。以下几个方面是立法中应明确规定的:(1)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外延,采取列举加概括的立法例;(2)执法主体要明确,避免在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保护中互相推诿责任;(3)要明确规定法律责任,一旦发生侵权,可更有效地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在立法中,还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1)要结合国家的民族政策、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立法,特别是针对具体少数民族文化的详细规定;(2)要让少数民族尽量有效参与立法。少数民族更了解当地的民族文化,其参与立法,可以减少立法和执法成本,更利于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
3.加强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意识的宣传
要在全国范围内宣传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尤其少数民族地区的干部和群众,在全国各族人民中树立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观念。使人人认识到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性,了解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内容,做到自己不侵犯少数民族文化权利,同时对侵犯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行为作斗争。
4.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
执法者的素质不高是少数民族文化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的重要原因之一。作为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的执法者,既要有少数民族文化知识,有少数民族文化重要性的意识,又要熟悉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等与少数民族文化相关的知识。执法者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是否能得到有效保护,如云南阳宗海水体出现富营养化问题,当地政府不重视占有相当一部分原因。
五、结束语
在多元文化格局的情况下,文化的影响和冲突是必然的。少数民族文化只有在和其他文化相互影响中,汲取其他文化中的合理部分,才能发展自己。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正在得到不断改善和加强。但是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仅有党和政府以及学者的努力是不够的,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从制度等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的保护,加强与国际社会在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方面的合作与交流,使少数民族文化权利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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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化;失地;农民:马克思地租理论
随着我国的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的规模迅速扩张,越来越多的乡村并入了城市的之中,城乡一体化的步伐快速向前迈进。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化大生产的一般趋势看,我国已进入到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原有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新兴城市陆续的形成和出现。农村城镇化则是我国城市化不断发展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产物,也是中国社会发展必然趋势。然而在推进城乡—体化进程中,原有的郊区农村土地被大量征用,失去土地的农业人口数量日益增多,而实际征地过程中,政府往往并未遵循马克思地租理论给予农民合理的补偿,失去土地后的农民生活堪忧。
一、马克思地租理论
在马克思的地租理论中,地租由级差地租与绝对地租构成。地租是土地同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所有者完全分离的产物,土地所有权的存在是地租存在的前提。
1、级差地租理论
马克思地租理论认为,级差地租的具体表现即为资本主义农业中租地农业资本家经营面积相同而质量不同的土地向土地所有者交纳地租数量不同级差地租有两种形式: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级差地租Ⅰ是由雇佣工人在肥沃程度较高或位置较好的土地上创造的超额利润转化而成。同样条件下,依靠对同一块土地连续追加投资而形成不同劳动生产率,由此不同的劳动生产率所形成的超额利润而转化的地租即为级差地租Ⅱ。对土地投资方法的差异使得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表现为不同的形式,但从本质上看,它们由个别生产价格与社会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所形成的超额利润转化而成的,级差地租Ⅱ要以级差地租Ⅰ为前提和基础。
马克思认为,引起级差地租发生的主要有两个因素。一个是因土地肥沃程度的不同,土地地理位置的优劣和在土地上连续追加投资而形成的不同的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等自然方面的原因;另—个是社会方面的原因,即在土地有限的基础上形成的土地经营的资本主义垄断。同所有资本家一样,农业资本家只有在能够获得平均利润的前提下,才会对农业投资。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资本主义土地经营权的垄断,优、中等地的数量有限,必然会有一部分资本家必须耕种劣等地。由于平均利润率规律的作用,种植优、中等地的资本家拥有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因此其个别生产价格会低于劣等地个别生产价格,但是农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必须由劣等地农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来决定,因为种植劣等地的资本家也要求获得平均利润。因此这样经营优、中等地的资本家除了能获得平均利润之外,还能获得长期的、稳定的超额利润,构成级差地租,其源泉是来自农业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是剥削劳动的结果。
2、绝对地租理论
绝对地租是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垄断所取得的地租。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土地所有权归私人拥有,因此所有的土地包括最坏的土地都必须向所有者缴纳一定的地租。地租的产生以所有权的存在为前提。在形式上,级差地租是农产品的市场价格高于其生产价格产生的差额,因此可以看出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于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是级差地租产生的条件。
从本质上讲,绝对地租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是以垄断土地所有权为前提获得,它是农业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转化形成了地租。马克思认为:“绝对地租的本质在于:不同生产部门内的各等量资本,在剩余价值率相等或劳动的剥削程度相等时,会按他们的不同的平均构成,生产出不等量的剩余价值”。
二、从马克思地租理论角度看我国农民失地问题的现状及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一体化的步伐不断推进,我国已进入到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原有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新的城市陆续形成和出现。农村城镇化则是我国城市化不断发展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产物,也是中国社会发展必然趋势。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的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也凸显出来,伴随着城市不断想农村扩张,原有的郊区农村土地被大量征用,出现了大量失去土地的农民。由于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失地农民只能涌入城市寻求生存的空间,同时给城市的健康发展带来了负担。由于目前我国社会二元经济结构(城市现代工业的大机器生产与农业落后的小规模经营)的客观存在和工农业产品“剪刀差”所造成的困境,割裂城乡关系,必然会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所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乡村城市化是必然趋势,但我们在此过程中我们必须注意对失地农民的补偿问题以及失去土地的农业人口的生存和生活所面对的问题。
根据我国农村目前实行的,集体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土地的使用权掌握在农民手中,管理上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既统又分的双层经营方式。但这种经营方式存在着矛盾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我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拥有,土地使用者就必须把自己以土地作为生产资料所获得的收入的一部分,以地租的形式上缴给国家或集体。这种方式利于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扩大其自,有利于农业的生产发展。但由此却带来另一难题:在城市扩张过程中,农村土地被大量征用,失地农民的数量急剧增加。农民既失去了土地这一就业、生活、养老的依靠,又不能和城市人一样享受平等的就业机会和社会保障。失地农民问题成为了城市化过程中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
按照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土地价格是出租土地资本化的收入,包括了两大部分即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以及经过长期的农业利用后土地已有的劳动积累以及农民为改良土地而投入的劳动和资金的价值。由于我国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所以土地的经营者只能得到追加投资而形成的级差地租Ⅱ。级差地租Ⅰ主要应归土地所有者即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政府征用农民耕地的补偿中应该包含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两个部分,然而在实际征地过程中,存在着随意规定农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甚至是私自降低征地标准等现象。这不仅违背了马克思地租理论中的土地价格理论,而且严重损害了广大失地农民的权益,影响社会的稳定。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失地农民享受绝对地租权益遭侵犯。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土地得到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在城市化建设对农村土地的征用过程中,城市土地使用者在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获得超额利润后,这部分超额利润应该交予土地的所有者。但实际征地中由于农民并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无法获得这部分超额利润,农民的权益受到了侵犯。
其次,级差地租的分配未充分考虑农民利益。在我国现代城市化过程中,地理位置的优劣是判断土地价值的重要因素。被征收的土地级差地租在征地前和征地后产生两次增值。但在我国实际征地过程中,征地前因城市化发展级差地租的增值以及征地之后进行经营规划后的级差地租的增值这两次增值大部分都归于国家所有,农民在丧失了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后却没有能获得其应得的利益。
再次,我国的征地补偿标准违背土地价格理论。按照马克思的土地价格理论,土地的价格是由地租决定的,土地的所有者卖出的不仅是土地本身还包括其投入的劳动力和资本。在我国目前的土地市场上,政府利用其对土地所有权的垄断,以低价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城市的土地使用者,农民获得的补偿大大低于其应得的金额。失去了土地之后的农民生活堪忧。
种种问题的存在导致在城市化的进程中被征用土地的农民的利益收到了极大的侵害。土地被征用后,由于土地经营权的转移,广大农民也失去了获得级差地租的权利,加之在征地过程中补偿偏低,农民生活很难得到保障。这些问题若得不到及时的解决,必将导致收入分配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影响城乡一体化进程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三、马克思地租理论对失地农民权益保护的启示
第一,明确土地产权问题,维护失地农民利益。按照马克思的地租理论,绝对地租的产生是由于对土地所有权的垄断,而级差地租的产生是因为对经营权的垄断。在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造成了地方政府垄断经营,绝对地租流入了地方政府的口袋。土地被征用后的农民不仅没有享受到绝对地租,而且还失去了获得级差地租的权利。针对这种现象,要维护广大农民的权益,首要必须要明确土地所有权,以便广大土地所有权主体能在实际操作中有效行使相关权能,维护自身利益。
第二,完善征用耕地补偿办法,提高补偿安置标准。在耕地征用过程中要按照“既确保失地农民不因失地而影响原有生活水平,又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经济规律”的原则,提高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保障失地农民在安置上和生活上的需要。
第三,努力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土地是多数农民的重要经济来源,失去土地就意味着失去了保障。要解决好农民失地后的生存发展问题,一方面要参照土地的市场价值制定合理的失地农民补偿标准,另一方面还要拓宽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建立针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失地农民享受到和城镇居民平等的待遇。
第四,做好失业农民就业培训工作,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由于务农是我国多数农民唯一的生活技能,因此必须做好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工作,着重培养职业技术、岗位技能等,提高失地农民转岗再就业能力。同时也要鼓励、支持、引导失地农民自谋职业,为失地农民创业、再就业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政策支持。
语文教学工作并非仅指教师给学生上课,教给学生多少语文知识,讲解了多少篇文章,做了多少题,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对学生的管理。据笔者观察,有的语文教师素质不错,课也讲得不错,但教学成绩不好。仔细分析发现,这些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做得不够好。语文教学工作紧紧停留在课堂的四十分钟里,因而教学效果不佳。笔者有过相关的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想和各位同仁探讨此问题。下面谈谈我十几年教学工作的浅见吧。
二、学生现状分析
我们冕宁县是四川省凉山州的老少边穷县,彝族、藏族、回族等少数民族和汉族杂居,曾被诸葛亮称为“不毛之地”,教育基础薄弱,文化底蕴不丰厚,教育水平不发达。学生从小受到的文化熏陶少,底子薄,基础差,尤其是少数民族同学从小生活在他们的文化氛围里,接触汉语的时间短,有的彝族同学连表达顺畅都成问题,更谈不上能力有多强了。加之,到了高中,竞争非常激烈,各科争抢时间都非常厉害,矛盾不断加大,语文常常处于劣势。语文学科具有投资大见效慢的特点,学生认为花时间在上面不划算。而数理化的学习,成效立竿见影,学生很有成就感。所以时间稍长,语文就成了学生不重视的学科。基于以上几点原因,加强对学生语文学习的管理就成了摆在语文教师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
三、解决办法――管理
(一)教师自管。教师只有把自己管理好了,才会自觉主动高效地管理好自己的学生。教师自管包括管自己的教学目标、教学态度、教学情感、教学方法。作为一名教师,首先应想想:在这三年中,我要把这一拨学生培养成怎样的人。我到底要教给学生多少知识、方法、理念、道德、素质和能力。我是让他多考几分,还是不仅让他得高分,更让他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沟通和交际,学会以后人生需要的各种意志品质和道德修养。这都是每一个具有责任感的教师应该深思的问题。我们每一个教师都必须认真学习新课程标准对学生的培养目标的具体要求,并且把它落实在每一节语文课中。
(二)教师对学生的管理
1 管兴趣:众所周知,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要学生有了浓厚的兴趣,一切都迎刃而解。
2 管方法:高一起始课时,我们不仅要激发兴趣,还要给学生讲明学语文的方法。
3 管习惯:其实方法用久了就是习惯,方法要变成习惯就需要天天历练。
4 管观念:态度决定一切,学生的态度有了转变,行动就会跟着改变。
5 管行为:我们不能苛求学生在课外花很多时间学习语文,但我们一定要守住我们课堂的阵地。
6 管心理:学生在语文学习的道路E难免常常遭受打击,我们首先应安慰她,只要坚持不懈终有所获,接着告诉她应对此种问题的方法和策略。
7 管成长:学生和我们相处的三年,也是成长的三年。他们在这三年中的成长,有些成长是他们自己主宰的,有些成长是教师给予的。所以,教师肩负着一个重任,发现他们的长处并适当给以展示的机会或引导他们发展自己的特长。
8 管个体:其实教学过程中最让我们头疼的就是所谓的钉子户,他们对语文没有兴趣,上课不专心听讲,作业不认真做,对老师的教育态度冷淡甚至敌视。这时就是考验我们的时候。我们就需要无数次的不厌其烦地做思想工作,无数次的督促,无数次的单独交流,一点一点地去撼动他们。
9 管学科协调:语文学科经常和理科学科产生矛盾,主要时间分配上的矛盾,尤其是在我们年级,理科常常处于强势的位置。我们语文是争不赢理科学科的,所以我们只有知趣的为理科让路,而想方设法抓住我们的语文课,高效利用语文课,让学生语文课全身心地学语文,课余时间就花在理科上。这才是明智之举。
以上几条就是对学生的直接管理,但是也有一些间接管理的因素,你的每一次精心备课就是对他们的间接管理,你的每一次深入学习也是间接管理,你的每一次精彩展示就会为你增添一点魅力,你带给他们的每一次活水就是和他们的一次亲近,你的每一次教学艺术的创新就是对学生极好的管理。我们倾心耕耘自己的学识、水平、能力、修养就是对学生的一种间接震慑。岁岁年年,那一双双求知若渴的眼睛会随着你而移动,你还担心管不住他们吗?亲其师,信其道;钦其师,服其言。
我们管好自己,还要求我们在辛勤教学之余必须是一个孜孜不倦勤奋学习的学生。教师其实是永远的学生。教到何时,我们必须学到何时。教师必须多学习,多借鉴,随时更新知识,更新观念。大家都有发现,一旦你的课三天没有新鲜内容传授给学生,你就会觉得自己面目可憎。因此,语文教师必须随时关注天下大事,必须时时阅读各种报刊杂志,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学历史……你都不能不有所涉猎。语文方面的专业杂志你更不能不用心钻研。既要广博,又要专业;既要纵览天下大事,又要对本专业的发展动向了如指掌;既要快速浏览,也要沉静下来,反思自己,反思学生,反思教学,反思自己的方方面面。在反思的同时,还要不断拿来,从报刊中拿来,从便捷的网络中拿来,从身边的同事身上拿来,从学生中拿来,博采众家之长丰富小我,壮大小我,成就小我。这样,你才能紧跟时代步伐,紧跟新课改的步伐。唯有如此,你对学生的管理才会有用有效有功。
关键词:社会经济;视野里;少数民族体育文化;阿坝州;社会体育
我国是由多族群(民族)构成的以中华民族为一体的数元文化兼收并蓄、和谐相融的国家,在源远流长历史江河中,各民族创造出丰富多彩而又各具风格特点的传统体育。我国一直把发掘、保护与发扬少数民族文化作为国家文化战略,而在目前四川省进一步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应用力度的政策背景下,作为藏羌民族聚居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文中称简称为“阿坝州”)如何把传统体育文化的族群性、地域性资源生产要素转变为现实的经济优势,就格外地显得意义重大。
一、阿坝州具备发展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产业的优势
阿坝州位于四川省西北部,北邻青甘紧挨绵德,东切成都,南接雅安,与省触壤,区位优势明显。境内居住着藏、羌、回、汉等15个民族,是四川省第二大藏区和我国羌族的主要聚居区。大多的少数民族文化是通过体育艺术为载体进行传承的,所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区域也意味着其体育文化资源丰富。阿坝州实施“基础驱动”拓宽体育文化活动场馆设施,加强相应的管理和维护,为城乡居民提供了良好的文化休闲和健身娱乐环境,重点抓好汶川地震灾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恢复重建项目。在北京奥运会后,阿坝州全方位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州文化体育广场、州体育馆等,并提供体育健身特别是藏羌传统体育项目的服务,逐步恢复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突出民族传统体育的文化产业标志。2011年,总投资20亿元的茂县九顶山国际滑雪场一期工程顺利开展。近年来,汶川、茂县、小金、黑水等县开展了登山、滑雪、攀冰、山地越野、自行车等山地户外运动,增加体育产业附加值。探索户外运动规范有序的管理方式,认真受理攀登山峰活动行政许可,加强登山等高危体育运动监管,促进体育产业健康科学规范发展[1]。
二、发展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有利于促进民族交流保持社会稳定
阿坝州大力发展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积极开展民族体育活动有利净化社会风气,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有利于抵制不健康文化的侵袭。通过开展民族体育活动和比赛,能增强人们顽强拼搏的意志、协作精神、竞争意识、创新意识、使人们的责任心、使命感和集体主义观念得到加强,从而产生巨大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感召力。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起源、发展同该民族的生产生活、政经文教等融为一体,并与中华文明一脉相承,延绵不绝,表现在民族共同的国家、信念与心理等认知上。精神范畴的民族体育文化依附于肢体语言和其它载体形成一种促进内部同化的合力,为族群成员的、人生价值、美丑善恶等意识形态涂上相似的底色观点、理念,大致相同的思维习惯为族群的认同、趋同提供了内环境条件,有利于调和民族关系。共同利益促进了各族群文化的整合与凝聚,基于是平等互助、团结求同理念的中华文化思想是民族融合的调和器,一直到今天都表现着强大的力量和积极的意义。
三、根据阿坝州实际情况发展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产业有利于经济发展
发展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符合阿坝州实际,也是落实党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政策的具体体现。辖区内有着大量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主要有民族式摔跤、草球、押加、珍珠球、马术、推杆、锅庄等项目。居住在辖区内的居民往往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庆日,开展一些民族体育活动。如藏族的民族体育项目马术运动对于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和壤塘县的藏族群众尤为喜爱,他们通常利用在一些传统民族节庆日,举行一些官方或民间的比赛[1]。羌族的民族体育常与宗教祭祀活动相伴而行,有教导本族人了解、遵循和传承本民族的传统文化的功能,而后来演变成在传统庙会或宗教活动举行当中,使参与民族体育活动的人们感受本民族传统文化的熏陶,从而达到本民族文化的宣传作用。开展民族体育,充分体现了民族意识、民族文化、民族精神和民族情感,能把大家紧密团结在一起,弘扬和发展民族传统文化,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为加强本地区民族团结和长治久安发展社会经济作出应有的贡献[2]。
四、发展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有利于实现经济发展与文化传承的双赢
近年来,体育旅游以其内涵丰富、生动趣味、体验刺激的特点在满足现代人多层面旅游需求,对民族地区的经济和文化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阿坝州地处青藏高原东南缘、横断山脉北端与川西北高山峡谷的结合部,紧邻成都平原,辖13县。境内有九寨沟、黄龙、卧龙、四姑娘山、大草原、达古冰山等丰富的旅游资源,也有丰富的红色旅游资源,结合地震灾区灾后重建游和浓郁的藏羌民族风情,是自驾游、陡步、登山、滑雪、探险、攀冰等户外运动爱好者的上佳去处。适当开发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旅游,挖掘其中的商业价值,驱动地方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同时也能提高少数民族群众参与社会体育文化体系构建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和发展。在当今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利益也是人们追求的生活目标,社会活动不能脱离经济利益而寻求纯粹的精神需求,后者要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作为依托。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是文化建设的重要目的之一。因此,应该尊重老百姓的生活需要,通过合理开发民族体育的商业价值,努力改造民生。
五、发展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有利于阿坝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随着我国全面深入建设小康社会,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经文化发展也取得了良好成绩,这从一定程度上推进了中华复兴梦想实现的进程,当地各民族的物质、精神文化水平都得到了显著提升,具有丰富内涵的藏羌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以其广泛的社会功能和鲜明时代感,振奋着各族人民积极开拓创新的优秀精神,同时,也起着维系民族情感的作用。而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也是中华体育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儒、道、释等多种文化思想的结合体。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实现民族团结、社会和谐,通过各民族间相互交流、沟通和了解,从而加深、增进感情,促进各民族和谐相处,实现民族大团结。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是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手段,少数民族与自然的竞争意识很强,因居住分散,人与人之间的竞争相对缺乏,而民族体育活动作为少数民族集会的主要内容,在“体育搭台、经济唱戏”方式下展示优秀的原生态民族体育文化,打造具有鲜明文化特色的区域性品牌。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为构建“和谐体育・健康阿坝”提供了一定的道德规范和伦理尺度,少数民族体育文化活动倡导在统一的游戏规则下,体育竞争公平,在竞技比赛中,要求将诚信,反对弄虚作假,零容忍于欺骗诈骗行为[2]。
六、结语
大力推进和扶助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发展,是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和大繁荣的必然需要,也是构建“和谐体育・健康阿坝”的需要。作为一种具有丰富底蕴的体育文化形态,民族体育的发展是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辅相成的,而且,民族体育文化的发展能够为我国经济发展起到强大的推动作用。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也是建立各民族和谐关系的剂,是民族团结和长治久安的助推剂,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增长剂。(作者单位:四川省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基金项目:四川省教育厅社科类重点科研项目(编号09SA003),阿坝师专校级重点课题项目(编号ASA09-11)。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