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个人创建工作计划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企业竞争力提升行动计划及创业投资示范载体建设工程动态管理和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发展改革委、江北新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创业投资企业竞争力提升行动计划及创业投资示范载体建设工程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苏发改规发〔2019〕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见附件1),现将2021年度省创业投资企业竞争力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及创业投资示范载体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动态管理和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行动计划和建设工程动态管理
(一) 动态管理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已获认定的省级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示范企业、优秀团队,及省级创业投资集聚发展示范区、综合服务基地。
(二) 动态管理考核内容
1.省级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示范企业、优秀团队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募资进展情况、投资进展情况、退出情况、效益情况、管理情况,以及围绕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链供应链(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50条重点产业链目录见附件5)提升等开展投资的典型案例等。
2.省级创业投资集聚发展示范区、综合服务基地主要考核内容包括集聚创投机构情况、创业投资发挥作用情况、创业投资扶持举措落实情况,以及区域内创业投资服务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链供应链提升的典型案例等。
(三)动态管理考核组织安排
1.总结自评。请各区发展改革委、江北新区经发局组织行动计划和建设工程所有获认定单位根据动态管理考核内容开展自评,全面总结梳理2020年度运行情况,填写总结自评表(见附件2-4)并加盖公章,收全后于6月23日前报我委。请市属单位将总结自评表于6月23日前直接报我委。
2.现场考察。省发展改革委根据2021年度行动计划和建设工程工作总体安排,会同我委对已获认定单位运行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或“双随机”抽查。
3.综合评议。省发展改革委根据总结自评和现场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动态管理考核结果。由于涉及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被追究法律责任或严重失信联合惩戒的,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由于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导致部分考核指标未能达到行动计划和建设工程认定标准的,给予一年观察期,连续两年未能达到认定标准的,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
4.公示。省发展改革委按规定公示考核不合格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取消相应称号。
二、2021年度行动计划和建设工程申报认定
(一)申报要求
1.认定范围和条件、认定程序和要求均按照《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2.各区拟申报的创投企业、团队和载体按照《暂行办法》准备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提交所在区发展改革委、江北新区经发局;市属单位申报材料报送我委。申报载止日期为6月18日,以送达日期或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发起募集或管理创投资本规模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可同时申报省级创业投资示范企业或品牌领军企业。创业投资载体可同时申报省级创业投资综合服务基地或集聚发展示范区。
已获认定的省级创业投资示范企业可申报省级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已获认定的创业投资综合服务基地可申报创业投资集聚发展示范区。
4.发起募集或管理的创投资本规模未达到省级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或示范企业申报条件,但细分领域投资成效突出的创投企业,可申报省级创业投资优秀团队。
创业投资企业中细分领域投资成效突出,且相对独立运作、具有明确团队负责人的各管理团队,可分别申报省级创业投资优秀团队。
(二)申报认定工作组织安排
请各区发展改革委、江北新区经发局对辖内申报材料进行齐备性审查,符合《暂行办法》及本通知有关申报要求的,请于6月23日前将正式行文出具的推荐意见及各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我委,我委将配合省发展改革委按《暂行办法》开展有关工作。
附件:1.《省创业投资企业竞争力提升行动计划及创业投资示范载体建设工程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苏发改规发〔2019〕1号)
2.省级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示范企业跟踪考核总结自评表
3.省级创业投资优秀团队跟踪考核总结自评表
4.省级创业投资集聚发展示范区、综合服务基地跟踪考核总结自评表
5.江苏省“产业强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50条重点产业链目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目标,以“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大领导力度,健全组织,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落实扎实措施,确保活动实效,努力开创我区“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平安工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平安工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工作目标
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建设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使安全管理与经济工作紧密结合,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通过“平安工地”创建活动,认真履行政府部门行政职能,建立健全平安创建工作标准和考核体系,落实“平安工地”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群死群伤的灾害性事故,达到“案件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
3月底以前为工作准备阶段,成立专项治理组织机构,制订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宣传、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创建实施阶段:
4月至8月为自查自纠阶段。各施工单位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对照有关标准,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进行自查自纠,全面开展工作。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实施力度,采取扎实措施,积极推动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局平安工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掌握创建动态,加强指导和协调监管工作。
第三阶段,考核宣传阶段:
9月至11月为检查整改阶段
局“平安工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并接受上级部门的考核。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和新闻媒体,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环境保护,防治大气污染为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工作,集中力量解决*市突出的扬尘污染问题,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二)目标任务。2009年6月底前,各类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到位,市区二环路以内、奥体中心片区、长清中心城区(含大学科技园)达到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标准(具体标准由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印发)。2010年底前,绕城高速以内城区全部建成扬尘污染控制区并达标。
二、创建工作主体
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扬尘污染控制区的创建工作,按照扬尘污染控制区标准,制定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计划,并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全面开展。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工作、宣传发动阶段(20*年11月底前)。
1.全面部署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动员各级各部门打好扬尘污染整治攻坚战。
2.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对存在的扬尘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分类建立台帐,制定创建工作计划。
3.以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为契机,掀起扬尘污染整治宣传。各新闻媒体紧密结合迎全运工作的需要,精心策划,积极开展创建宣传工作。各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培训工作。
(二)重点整治、典型示范阶段(20*年12月至2009年6月)。
1.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照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标准,集中力量重点抓好建筑、拆迁及市政工程工地、堆场、道路、物料及渣土运输、地面等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2.建立完善全市扬尘污染源信息系统、降尘监测评估网络和扬尘污染防治信息定期通报制度。
3.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机制,逐步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各区数字化城管系统,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联动,运用网格化管理,全面提高*市扬尘污染控制水平和应对扬尘污染快速机动反应能力、快速处置能力。
4.市区二环路以内、奥体中心片区、长清中心城区(含大学科技园)率先达到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标准,并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具体考核指标由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印发)。
5.在全市树立各类扬尘污染防治示范点。
(三)全面推进,巩固提高阶段(2009年7月—2010年9月)。
1.对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推广好的典型及经验,全面推进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
2.巩固创建成果,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的扬尘污染控制,提高全市扬尘污染控制水平,使扬尘污染控制管理措施全覆盖、精细化、常态化。
3.绕城高速以内区域基本达到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要求。
(四)考核验收、总结表彰阶段(2010年10月至2010年12月)。
1.2010年10月,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对开展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活动工作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逐项明确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
2.2010年11月,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通过考核验收的,由市政府予以命名,并对社会公布。
3.2010年12月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全面总结创建工作经验,表彰奖励在创建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研究制定持续做好扬尘污染工作措施,进一步巩固创建工作成果。
四、运行机制和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为加强对全市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里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推进全市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指导各区、高新区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参加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考核验收等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市环保局负责对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制定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标准、考核办法;建立全市降尘监测网络;定期通报区域降尘及道路降尘监测情况;制定全市堆场和露天仓库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监督落实。
市监察局负责对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本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公安局负责加强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运输车辆的管理,会同市市容环卫局推进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化工作。
市建委负责组织制定市区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监督落实。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制定市区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执法检查方案,加强对扬尘污染控制区内所有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现场检查与违法行为处罚。市城管执法局、公安局负责强化建筑垃圾运输途中管理,严厉打击渣土运输撒漏及乱倒行为。
市交通局负责制定国道、省道道路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及道路保洁工作方案并监督落实。
市市政公用局负责组织制定全市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监督落实。
市园林局负责制定全市园林绿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监督落实。
市市容环卫局负责对全市道路保洁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监督道路保洁作业单位落实清扫保洁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加强建筑垃圾倾倒场(点)建设与管理。
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工作机制及要求。
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区、各责任单位分工负责,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上下协调联动的创建工作机制,大力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1.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将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要把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工作列入年度目标任务,市政府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监督、指导、配合等工作。2.建立创建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制度。根据创建工作进展需要,联席会议每季度、联络员会议每月召开1次,及时听取各区、市政府各责任部门创建进展情况汇报,通报督导检查情况,传达市领导对创建工作的指示,研究部署相关措施,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广创建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
3.建立行政督察制度。由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督察组,采取巡查、抽查和暗访等形式对各区和市政府各责任部门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行政督察,及时协调解决创建进程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4.建立扬尘污染监测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建立降尘监测评估网络,根据*市降尘监测网络的监测结果,定期通报各区降尘情况,评估创建工作实效。
5.建立公众参与制度。接受公众对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邀请环保志愿者对扬尘污染源进行暗查曝光;将公众对扬尘污染控制区创建的知晓率及满意率作为考核验收的重要指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市政府、市教育局提出的“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构筑全方位、立体型
、多层次的教育系统治安防范体系的要求,大力创建平安校园、文明校园活动,使我校师生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为广大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
氛围。
二、工作目标
1、使各学校教育秩序稳定,健全各学校维持稳定的工作体系,落实领导责任制,不发生震荡社会,破坏教育系统形象的恶性案件,不发生影响
重大的,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不发生师生去上级政府滋事、非法聚集、串联等活动。
2、保持在校学生无严重刑事案件发生,加强法制教育、道德教育,降低在校学生轻度违纪事件的发生率,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感。
3、师生各种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加强预防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
4、认真学习贯彻《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的训练,结合小学生行为规范达标、雏鹰争章、巾帼文明
示范岗创建等活动,大力开展“平安校园”、“文明班级”、“文明办公室”等评比,使校园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
5、健全综治网络和队伍,优化校园周边环境,进一步健全门卫值班制度。
6、进一步搞好学校法制教育,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使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措施
1、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
以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
的形式。学校法制教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2、深化落实维护学校教育稳定工作
本部及下属学校要进一步落实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研究解决维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准确向上级部门报告
有关创安维稳的有关信息,做到不瞒报、漏报,对发生事故将从严查处。坚持不懈地开展“校园拒”活动,教育师生崇尚科学,反对迷信
,杜绝师生参与赌博和迷信活动。及时妥然处理教师群体中的各类矛盾和学生家长对教育问题的反映,认真落实教师群体师德创优活动中的各
项措施。积极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作用,虚心吸收家长对学校办学的意见和建议。
3、深化整治斗争
发挥党支部的纪检作用,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学校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加强群众对领导的监督。认真搞好校务公开、政务公开
。严格规范教育收费制度,提高学校领导办事透明度,切实保障家长的知情权。
4、强化学校治安防范工作版权所有
积极开展文明校园、文明办公室创建活动。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做好事故的防范工作。设置兼职安全员,进一步健全门卫制度,严格控制外来
人员进出学校,落实来人来访登记制度。经常检查学校各重点防范场所的消防安全设备、防盗报警器,做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保证设备的正
常使用。做好学校防抗灾救灾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
四、工作措施
利用网络、会议、黑板报、校园广播等手段广泛宣传创建平安校园的工作,提高广大教师对创建工作的思想认识。成立学校创建工作的领导机
构和工作班子,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
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每学期对教师和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做到学有重点,学有所得。
(2)加强师德教育,搞好教师信用建设工作,加强对师生的诚信教育,进一步改善学校、教师的社会形象。
(3)大力实施“民心工程”,做好“三困生”的结对和帮扶工作,发挥“帮困助学基金”作用,定期开展送温暖活动。
(4)继续做好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和综治工作。
(5)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制度,做到规范规范再规范。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和谐家庭”建设工作会议,目的是总结交流前阶段“和谐家庭”创建活动试点工作经验,同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开展“和谐家庭”建设的有关工作。刚才,县妇联对前期试点工作已作了总结,对下一步的工作任务也作了部署,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石浦镇、瑶琳社区、墙头村对试点经验作了介绍,她们都讲得很好。希望各镇乡街道、部门按照今天会议的各项部署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和谐家庭”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今年,省、市、县对“和谐家庭”创建工作都十分重视,县委、县府专门转发了《县妇联关于开展和谐家庭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委办[2007]28号文件),这是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新形势下各级妇联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有效载体。家庭作为社会最基本和最可持续发展的细胞组织,联结着个人和社会,扮演着一个特殊而重要的角色。社会是否和谐和发展,关键在于每个家庭是否和谐和发展。近年来,我县家庭建设总体上是和谐的,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家庭这个社会细胞受到冲击,如家庭暴力现象的存在,离婚率的不断上升,家庭教育存在误区等等这些问题,都给家庭和谐造成障碍,也给社会和谐造成负面影响。只有家庭文明了,社会才能文明;家庭和谐了,社会才能和谐;今年是我县从“拉开框架”到实现跨越的关键之年,更是和谐新××建设的起始之年。“和谐家庭”的创建是和谐××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是××又好又快发展的社会保障,所以做好“和谐家庭”创建活动,责任意义重大。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开展“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深化认识,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平安、文明、和谐”的家庭,积“小安”为“大安”,以家庭的和谐平安支持全县和谐平安建设。
二、突出重点、创新求实,进一步抓好和谐家庭创建工作的落实
各镇乡街道、部门结合当前实际,根据当地工作的要求和当地群众的发展需求,集中力量和资源,突出重点,注重创新,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宣传,注重引导,营造广泛参与的创建氛围。一要积极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谐家庭创建是一项涉及面广的民心工程,涉及千家万户,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橱窗和手机短信、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形成人人讲和谐、家家创和谐、和谐进万家的良好局面。二要努力提高家庭成员法律素质。综观当前家庭不和谐音符存在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少法律知识,各地要以“五五”普法开局年为契机,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开展“普法进社区,送法进家庭”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扩大有助于和谐家庭构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面,尽力减少家庭暴力等侵害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三要切实抓好家庭教育工作。家庭成员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是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各地要以“双合格”、“美德在家庭”、开设“家教知识大讲堂”等活动为抓手,依托“母亲课堂”、社区墙报、村活动室等阵地,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提高家庭成员素质,努力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家庭环境,倡导家庭成员之间理解信任、关心爱护,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和睦团结,营造人人明礼守法、家家文明安康、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选准切入点,增强创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一要以推进新农村建设为重点,促“和谐家庭”创建。在“和谐家庭”创建活动中,要积极发挥广大妇女的作用,以和谐家庭建设为统领,积极开展“美德在农家”活动,开展“以城带乡、城乡共建、1+1结对帮扶”等活动,在促进乡风文明和村容整洁中建设文明和谐新农家,争当“懂技术、会经营、讲美德、知荣辱、爱整洁、重环保、顾大局”的新农民,提高家庭成员的科学文化素质,在新农村建设中推动家庭的和谐进步,为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作贡献。二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核心,促“和谐家庭”创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运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家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按照“八荣八耻”的要求,规范思想行为,加强道德修养,培养高尚情操,努力推动全社会形成荣辱分明、正气昂扬、积极向上的社会主义新风尚。三要以示范典型为榜样,促“和谐家庭”创建。要结合各自实际,因地制宜,抓重点、抓亮点、抓特色,精心培育一批“和谐家庭”创建示范户,使“和谐家庭”创建工作做到学有榜样,做有标准,赶有目标,用活生生的典型和身边的事例示范、教育、感召每一个家庭,通过带动示范作用,使“和谐家庭”走进千家万户。同时,要做好扶贫帮困工作,广泛开展“巾帼关爱”活动,为妇女就业再就业,农村女性劳动力有序转移提供帮助和服务,尤其对特困家庭、下岗家庭要想方设法送温暖帮助解决具体困难。此外,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活动,增加受益人群,使更多的未成年人远离伤害、远离犯罪。
三、加强领导,明确要求,确保和谐家庭创建有序开展
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和谐家庭创建标准、主要目标及实施步骤,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好工作。要根据整体目标要求,制订并落实好每年的工作计划。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要把和谐创建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并加强对工作的督促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和谐创建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要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强化考核,加强督查。今年,县妇联已将把此项工作列入年终考评之一,这很好。各级妇联要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联系沟通,分类指导,不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共同推动“和谐家庭”创建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