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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的宣贯,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的认知水平,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国家品药监管局将继续组织举办2021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按照国家药品监管局有关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和主题
2021年科普宣传周时间为:5月24日—5月30日(周一至周日)。
2021年宣传周的主题为:“安全用妆,美丽有法”。
二、宣传重点
(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宣贯。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加强行业自律,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加强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普及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的认知水平。
(三)普及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化妆品安全使用的相关内容,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使用化妆品,合理预期化妆品的功效。
三、总体安排
本次宣传周围绕法规宣贯、儿童化妆品用妆安全和化妆品安全使用常识的宣传重点,采用线上线下结合,国家局与省局、省局与市州局联动,省局办公室、药化流通处、省药品评价中心、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社会公众等相关各方广泛参与的形式,进一步扩大宣传周活动的参与范围、覆盖面和社会影响,打造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的品牌。一是充分利用各大网络媒体和平台开展线上宣传;二是组织省局办公室、药化流通处、省药品评价中心、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开展“爱肤日”宣传、公益培训、实验室开放等线下活动。
四、具体活动
(一)预热阶段(5月17日-5月23日)
开展宣传预热工作。在省药品监管局网站以移动飘窗形式开辟“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专栏,便于全社会从政府官方网络平台更全面、更快捷地了解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充分利用当地广电报刊和网络平台等传播媒介,广泛宣传有关举办科普宣传周的活动消息,开展好系列活动,鼓励和引导公众、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校、新闻媒体,积极参与,共同开展科普宣传周活动。
(二)宣传周期间(5月24日-5月30日)
1.举办“科普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化妆品安全知识大讲堂。
5月24日在贵阳市举办“科普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化妆品安全知识大讲堂,宣布宣传周正式启动。通过对《条例》等相关法规及化妆品安全知识的讲解,发放宣传单,进一步提升社会群众科学用妆、理性用妆的意识和素养。邀请企业、新闻媒体、社会组织、一线监管人员等各界代表参会,增强交流互动,共同营造安全用妆的浓厚氛围。(省药品监管局指导,贵阳市市场监管局、贵阳市药品不良反应中心共同承办)
2.开展“5.25全国爱肤日”主题活动
5月25日以“安全用妆,美丽有法——关注儿童用妆安全”为宣传主题,宣传儿童化妆品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相关知识,让人们深刻理解皮肤健康及美丽的重要性,让大众从根本上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护肤认识,提高公众安全使用化妆品意识,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省药品监管局指导,省药品评价中心承办,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联动)
3.开展化妆品宣传进企业、进商场活动
在贵阳市举办进企业、进商场活动,通过向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发放宣传手册,互动交流,培养企业的诚信意识,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和行业秩序,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法制意识。(省药品监管局指导,贵阳市市场监管局承办)
4.实验室开放日活动
在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举办实验室开放日活动,组织媒体记者、商超化妆品销售负责人参观,同时进行科普知识的宣传。(省药品监管局指导,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承办)
5.普及化妆品安全使用知识
一是与贵州省电视台融媒体中心联合在科普宣传周期间,依托动静APP开展“主播有话说”系列活动,围绕宣传重点以短视频加文字的形式科普化妆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在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播放专家访谈视频、科普动画、动态图解等。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引导公众收听收看。(省药品监管局主办,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联动)
6.开展化妆品公益咨询进社区活动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选择社区、写字楼等化妆品消费者集中的公共场所,举办化妆品公益咨询进社区活动,提供化妆品安全使用、科学护肤等公益咨询和免费义诊,发放科普宣传资料,推动消费者对化妆品安全的正确认识。(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组织)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按照省药品监管局统一要求,在统一的时间段、使用统一的科普宣传周标识、围绕统一的科普宣传周主题,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科普宣传周活动方案。
(二)强化科普宣传材料审核。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加强科普宣传周期间使用的各类科普宣传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科普宣传内容的准确和客观。各地在开展化妆品宣传时可在《国家局2021年化妆品科普宣传要点》中选择相关的宣传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
(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统筹疫情防控要求和科普工作需要,关注疫情发展形势,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的条件下开展相关科普宣传活动。
(四)严格纪律要求。科普宣传周是药品监管部门服务公众的重要活动,是塑造监管部门形象的重要举措,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力戒形式主义。
六、其他事项
(一)国家药品监管局将对特色鲜明、实效显著的科普宣传活动以“2021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优秀活动”的名义进行表扬。各单位要做好科普宣传周活动的资料收集和总结工作,并于6月10日前将科普宣传周工作总结及优秀活动推荐表(见附件2)报送至省药品监管局药化流通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410528310qq@.com。
(二)省药品监管局建立“全省化妆品科普宣传周工作联络群”,请各市(州)市场监管局于5月20日前及时报送联络人员名单,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410528310qq@.com。确保科普宣传工作畅通。
联系人:姚思思;电话:0851-86855252
附件:1.2021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科普宣传要点
2.2021年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优秀活动推荐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提出的“三个转变”要求为统领,以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 年)》为指导,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质量强区”战略部署,坚持以质取胜方针,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协作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大质量工作格局,促进我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 2020 年底,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社会,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显著提高,品牌竞争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形成质量共治的工作格局。
(一)质量目标
1. 产品质量。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盟市场监管局负责),主要农畜产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盟农牧业局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超过90%(盟食药监管局负责),进出口产品、商品质量稳步提升(盟商务局负责)。
2. 工程质量。建筑工程节能效率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和智能建筑得到广泛推广应用,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 98%以上(盟住建局、水务局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交通建设工程交工和竣工验收合格率均达到 100%(盟交通局负责)。
3. 服务质量。重点服务领域逐步实现服务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0%以上,在旅游服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社会公共服务等重点服务领域,逐步建立标准化体系,生产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生活业顾客满意度达到 80%以上(盟发改委、市场监管局、民政局、食药监管局、金融办、经信委、商务局、旅游局、交通局、卫计委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各旗(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4.环境质量。以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治理, 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 严格执行污染物减排标准。全盟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提升空气质量,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废气排放企业污染治理工作,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工业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达到 65%以上(盟环保局负责),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盟住建局负责),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盟环保局牵头,盟经信委、水务局配合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处理率达到90%(盟环保局牵头,盟经信委配合落实)。加大生态保护建设,生态退化得到遏止,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大大减轻,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绿化水平明显提高,森林覆盖率达到23%,绿化覆盖率达到40%(盟林业局负责)。
(二)质量基础
1. 计量。强化计量支撑作用,加强计量基础建设,量值传递、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95%以上,国家重点管理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8%以上(盟市场监管局负责)。
2.标准化。发挥标准化引领产业发展作用。加大工业优势行业、优势特色农牧业地方标准研制力度,建立现代农牧业标准体系,加强农牧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沙葱、苁蓉、锁阳等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初步建立绒山羊标准化养殖模式。加快服务业重点领域地方标准的研制,构建服务业标准体系。 (盟市场监管局牵头,盟科技局、农牧业局、旅游局配合落实)。
3. 检验检测。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建立完善以盟级检验检测机构为骨干,旗级检验检测机构为辅助,第三方检验检测为补充,企业自检为基本保障,科学、公正、高效的开放型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能力和技术水平建设;加快覆盖三旗两区的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机构建设,便民利民;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立内部最高计量标准器具,提高非重点监管计量器具量值溯源覆盖率。(盟市场监管局牵头,盟发改委、财政局、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配合落实)。
4. 认证认可。低碳、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企业3家以上(盟市场监管局牵头,盟发改委、经信委配合落实),新增有机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15个以上(盟农牧业局负责)。完善监管体系,提升认证认可服务的公信力(盟市场监管局牵头,盟发改委、经信委、农牧业局配合落实)。
(三)技术创新
以技术进步推进质量发展,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自治区级研发中心达到20家,新型科研机构达到6家,科技名牌产品15个,实施关键技术攻关工程和科技成果转换工程,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盟科技局牵头,盟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经信委配合落实)。
(四)品牌建设
贯彻落实自治区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工作,新增创建具有国内市场竞争力的名牌5个,驰名商标1件,著名商标20件,地理标志商标1 件,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1个,自治区主席质量奖1个,盟长质量奖评选3次以上(盟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旗(区)政府(管委会)、盟经信委配合落实,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工作由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质量提升战略,增强质量竞争力
1. 提升产品质量。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实施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完善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食品药品、农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开展产品质量风险管理,完善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机制,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预警,及时提出处置和预防措施(盟市场监管局、食药监管局、农牧业局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推动煤焦化工、氯碱化工两大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质量提升活动,提高产品生产、研发、销售各环节的信息化水平,增加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盟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开展质量调查分析和重点行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指导产业发展(盟市场监管局负责);建立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测和评估体系,提升出口商品质量,扩大出口(盟商务局负责)。
2. 提升工程质量。建立完善工程质量投标、质量监管、工程验收联动制度;落实工程建设质量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加强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大力推广节能建筑;有效实施工程质量差别化监管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狠抓工程质量保修制度的落实;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督,查处违法行为;开展工程质量惠民行动,严格落实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树立精品意识,积极培植典型项目,争创建设工程质量奖,打造精品优质工程(盟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3. 提升服务质量。以服务标准化为基础、服务品牌为抓手、服务满意为目标,推进我盟服务业信息化、规模化、品牌化建设;建立完善现代物流、金融、信息等生产业和旅游、卫生、养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生活行业的标准体系;实施服务业品牌引领战略,以打造阿拉善国际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加快和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积极培育一批代表行业先进水平和美好形象的服务质量标杆单位,开展旅游服务质量升级试点工作;建立完善服务质量统计监测、顾客满意度测评体系,畅通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努力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盟发改委、市场监管局、民政局、食药监管局、金融办、经信委、商务局、旅游局、交通局、卫计委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各旗(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4. 提升环境质量。加大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燃煤锅炉整治,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机动车尾气治理,水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焦化行业提标改造,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城区粉尘扬尘综合治理等工程(盟环保局负责)。推进节能减排,建立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发展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打造北疆亮丽风景线(盟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升质量创新能力
1. 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产学研用技术联盟创新机制,加强高校、技术研发中心与企业深度融合,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工业园区成为科技创新源地,以技术创新推动产品质量性能升级;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级研发中心,加强技术创新和改造,培育一批新的高新技术企业,促进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盟科技局牵头,盟经信委、市场监管局、各旗(区)政府(管委会)配合落实)。
2. 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围绕煤焦化工、氯碱化工 、装备制造、清洁能源、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及“三废”综合治理,开展重大技术攻关,突破产业发展难题;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制定支持科技成果共享的措施;运用“互联网+”推进制造业信息化建设工程,推动传统制造向服务型制造改变,促进制造业质量升级(盟科技局牵头,盟发改委、环保局、市场监管局、经信委配合落实)。
3. 提升自主知识产权发展能力。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环境,实施知识产权产业化推进、知识产权示范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增加和提高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提升我盟产品核心竞争力(盟科技局牵头,盟经信委、市场监管局配合落实)。
(三)实施标准化战略,引领质量发展
1. 加强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自治区和阿盟加快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成立阿盟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我盟深化标准化工作,加强现代煤化工、氯碱化工、精细化工、清洁能源、绿色农畜产品加工、旅游服务等重要产业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构建产业标准体系;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升我盟产品国际竞争力(盟市场监管局牵头,盟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农牧业局、旅游局、经信委配合落实)。
2. 支持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我盟大中型企业参与国家技术标准制修订,引导企业与国内机构开展标准学术交流与合作,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建立科技创新与技术标准研制协同推进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的措施,将标准研制纳入科研项目考核目标,鼓励企业及时将一批专利技术、核心技术转化为标准,推进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盟市场监管局牵头,盟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配合落实)。围绕生态和农业发展战略,抓好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长效监管和成果推广(盟农牧业局牵头,盟市场监管局配合落实)。做好物流、旅游、公共服务等特色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盟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旗(区)政府(管委会)、盟发改委、交通局、旅游局、卫计委等单位配合落实)。
3. 提高标准化信息服务水平。应用自治区建立的社会标准信息咨询、查询服务平台,为社会提供快捷、便利的标准化信息服务,推广标准应用;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引导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机制,提高市场应对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盟市场监管局牵头,盟经信委、商务局等单位配合落实)。
(四)实施能力提升战略,夯实质量发展基础
1. 提升计量保障能力。围绕全盟现代产业体系的构建和节能减排、贸易公平、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计量新需求,建立科学合理、先进适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体系,服务支柱产业、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发展;积极推进以诚信计量建设为重点的民生计量工作,规范商业、服务业计量行为;加强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服务(盟市场监管局牵头,盟商务局、卫计委、经信委配合落实)。
2.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整合资源的原则,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形成较完备的检验检测体系,为实施质量监管、保障质量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围绕我盟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的需要,加强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实验室建立检验检测联盟,实现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其在质量安全风险预警、质量检测、技术标准研制、科技创新、产品研发、促进产业产品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基础保障和引领支撑作用。树典型、树标杆,积极开展创建名牌实验室活动,引领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着力培育在技术检验能力、体系运行能力、人才队伍建设、标准研发能力、社会服务水平等方面具有核心优势的检验检测机构。(盟市场监管局牵头,盟发改委、财政局、各检验检测机构等单位配合落实)。
3. 推进认证认可发展。提高有机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的有效性,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健康有序发展,提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水平;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认证认可市场(盟市场监管局牵头,盟发改委、经信委、农牧业局配合落实)。
(五)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推动阿盟产品向阿盟品牌转变
1. 加强品牌培育。围绕我盟传统优势产业、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旅游产业等制定品牌培育规划,加快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与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和品牌企业。实施“卓越绩效推进工程”,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动重点骨干企业导入卓越绩效模式。大力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支持帮助企业申报国家及自治区质量奖励,推进盟长质量奖评选,树立一批质量优、管理好、绩效卓越、竞争力强的企业标杆(盟市场监管局、经信委、商务局、旅游局、科技局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2. 落实品牌激励机制。完善品牌激励机制,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在融资服务、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名优企业重点扶持;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获得自治区著名商标的企业奖励30万元,获得阿拉善知名商标的企业奖励5万元。设立实施盟长质量奖,对每家获奖企业奖励20万元。对获得自治区级研发机构、新型科研机构、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企业以及创建国家、自治区级标准化示范区(试点)项目的企业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并实施奖励(盟市场监管局、科技局、经信委、农牧业局、财政局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建成全国腾格里生态旅游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推荐额济纳旗胡杨林景区申报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进一步提升阿拉善旅游的整体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营造良好的品牌聚集效应和企业发展环境(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额旗政府负责)。
(六)创新质量管理机制,提升质量治理能力
1. 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完善政府总负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构建“放、管、治”相结合和“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开展“质量强盟”、“质量强旗 ”、“质量强企”等活动(各旗(区)政府(管委会)、盟直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2. 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完善执法监督检查机制,明确责任清单,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领域质量执法检查;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保持打击质量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维护平等竞争、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护企业和消费者权益(盟市场监管局、食药监管局、农牧业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安监局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3. 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标准体系,完善信用信息采集和制度;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加快推进我盟信用体系平台应用;完善和落实信用鼓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打造诚信环境(盟发改委牵头,盟经信委、市场监管局、住建局、旅游局、农牧业局、商务局等单位配合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充分理解实施质量强盟战略重大意义。质量是产业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实力、文明程度的综合反映。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推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以质量的提升对冲速度的放缓,提升质量已经成为中国发展之基、兴国之道、强国之策。实施质量强盟是加快转型升级的现实选择,是适应国内外质量发展新要求的主动作为,是建设生态文明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途径。各旗(区)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全面实施质量强盟战略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提质增效升级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立足点, 为加快打造质量强盟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将质量兴盟工作领导小组变更为质量强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组织指导质量强盟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推进质量强盟的合力。各旗(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要把质量强盟摆在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位置,将质量发展目标纳入本地区、本行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符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的质量强盟贯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三)完善配套政策。各旗(区)、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促进质量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大对质量基础、质量提升、质量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旗(区)政府建立相应质量奖励制度,发挥引导作用;各级财政统筹安排质量工作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信贷支持力度。
(四)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完善质量法制环境,建立健全适应我盟质量发展的法规体系。加强质量人才队伍的引进、培养力度,提高全社会质量文化素质;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畅通质量投诉举报渠道;发挥新闻媒体质量舆论宣传作用,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宣传质量先进典型,曝光质量违法行为,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X月X日,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调研组对X村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调研。
共走访贫困户X户、脱贫户X户,同时在X村村委会与X村“五人小组”成员、驻村干部进行了座谈。
一、基本情况
X村X年有精准贫困户X户X人,其中X户一般贫困户、X户低保户、X户五保户,X年底共脱贫X户X人,均为易地扶贫搬迁户。
二、做法与成效
一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由县市场监管局出资X万元帮助修通八组至九组通组公路,为群众出行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二是强化精准识别。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扎实开展第三次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X月X日至X月X日期间,“五人小组”共在X村开展进村入户调查X余户次,召开村级共商会X次,召开组级共商会X次。经过精准识别,X村精准贫困户在原来名单的基础上共退出X户X人、新增X户X人,X年实有精准贫困户X户X人,切实摸清了X村贫困户的基本情况,为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抓好干部结对帮扶工作。
由县市场监管局、X村驻村工作人员、包村干部对X村X户精准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按照一户一策要求制定并落实了帮扶措施。X年,共开展进村入户走访X余户次,帮扶干部在与精准贫困户共商的基础上,强化帮扶措施的具体落实,切实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
四是强化产业建设,按照“三变四化”模式,由本村农民出资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蔬菜种植大棚X个,所得收入已分配给参股农民;
五是抓好资金、物资帮扶工作,切实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
X年初,市场监管局在开展春节慰问时,共向X村贫困户发放棉衣X件、被子X床、帮扶资金X元;在开展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时,市场监管局共向X村X户计生贫困户发放帮扶资金X元;X年底,市场监管局对X村贫困户每户共发放棉衣X件、被子X床、资金X.X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是自身动力不足,贫困户对自己下一步要做什么、要怎样脱贫存在盲目性,无发展计划。
二是贫困户增收门路窄,主要收入靠打零工,收入不稳定。
三是贫困户自身存在不良嗜好。
部分贫困户因喜欢喝酒,无法从事一些高收入的工作,如建筑行业、运输业等,导致自身只能靠打零工生活。
四是缺乏技术和资金,部分贫困户想发展养殖,但无启动资,难以修建房屋等基础设施。
同时,因缺乏技术,养殖周期较长,除去饲料、仔猪购买、粮食等成本,基本赚不了钱。
五是帮扶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
在干部结对帮扶工作中,部分干部制定的帮扶措施因各方面原因未得到落实,需要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
四、意见建议
一是按照“一户一策”的要求,再“精准”帮扶措施,使之符合贫困户自身实际;
二是加强宣传动员,做好贫困户思想动员工作,摒弃不良嗜好,有效解决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
三是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对接,主动出击,利用“特惠贷”等政策,帮助贫困户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
一、指导思想
按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要求,围绕“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对旅游行业的监管,为广大游客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让来涉游客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行得舒心、游得欢心、娱得尽心,确保假日旅游市场繁荣有序,得到全要素全方位规范化服务和安全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对旅游市场的安全管控。县公安局要做好景区周边、乡村旅游点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及时处置涉旅案件。县应急管理局要对旅游景区景点安全进行综合检查,消除隐患,做好应急救援工作,为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提供保障。县卫健局要做好景区景点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指导重点景区和景点医疗救助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要做好旅游景区特种设备及各旅游点游乐设施的运营安全监管工作,对旅游设施设备有无手续、是否达标进行全面检查,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刘家村、刘家庄村等乡村旅游点的水上游船设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配备救生衣、救生圈等必要的救生设备,保证游客安全。各乡镇及乡村旅游重点村要强化安全警示、宣传、引导,对景点服务人员加强安全知识和服务标准培训,提升乡村旅游点接待服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
(二)加强对旅游沿线交通的管理。为确保旅游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县交管部门要加大对旅游景区沿线道路、客运车辆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查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针对旅游沿线道路摩托车、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人随意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的村庄村落,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村民交通安全意识及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特别要加大对井关线、圣福天路等重点旅游道路通行车辆的监督检查和保畅力度,设置专人在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道路口和乡村旅游景点(重点是王金庄、刘家村、大洼村、庄子岭、圣福天路),安排专人进行车辆疏导,提升车辆通行效率,避免拥堵和人员聚集,确保沿线车辆的畅通。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要对旅游道路沿线村庄占道搞基础设施建设的现象进行制止,防止占道施工堵塞交通;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与沿线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建议施工单位在国庆节假日期间,大型车辆白天禁止上路通行,晚上恢复上路作业施工,保证旅游线路畅通,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对场地周边因车辆作业撒漏的渣土进行清理,时刻保持道路干净。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各乡镇)
(三)加强对旅游行业的管理。
县文广旅局要做好假日旅游市场宣传营销和咨询服务工作。要畅通旅游投诉渠道,深入景区景点、涉旅企业,对游客投诉反映较突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反馈,做到旅游投诉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持续改善旅游服务综合环境。
各旅游景区要以保障游客安全为目标,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旅游效益的关系,严格落实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安全生产的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特别要严格落实负责人在岗带班制度,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要研究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队伍,配足配齐救援物资器材,搞好应急救援演练,科学应对各种突发事件;要认真统筹安排停车场地和服务人员,防止出现停车拥堵情况。
各旅行社要与游客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严禁租用或使用营运证件不全、车况不好的车辆;要提前做好和目的地景区的沟通协调,熟知景区政策,依规办事,和景区工作人员共同做好游客接待、疏导等工作;严禁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严禁聘用未持有导游证人员从事旅游接待;严禁出现内部员工私自违规接团、倒买倒卖景区门票行为;严禁以任何方式在饭店、车站、景区、旅游交通要道等游客密集场所拉散客拼团。
县消防大队和各乡镇要加强对所辖区域的星级宾馆、农家乐及民宿等旅游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完好;县市场监管局要进一步做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安全事件发生。
(责任单位:县文广旅局、县消防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各景区、各旅行社、各星级宾馆)
(四)加强对乡村旅游景点的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要建立健全节假日旅游管理工作机构,全面负责本乡镇乡村旅游管理工作。要配备必要人员,加强对本乡镇乡村旅游服务设施设备的清洁消毒和日常维护,如旅游厕所、旅游驿站、停车场、旅游道路等。要确保本乡镇道路沿线和景点周边的旅游厕所正常开放、干净整洁,各乡村旅游重点村要在节假日期间安排专人做好交通疏导引导工作,在村委会院内或适宜的地方划定临时停车位,解决节假日游客高峰停车难、停车位不足等问题。在乡村旅游景点要增设服务人员,建立固定的游客服务中心,安排专人值守,为参观游客提供咨询服务,指导游客有序参观、游玩,实现有序游览的环境和氛围。要配合交管部门,设置专人在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乡村道路和乡村旅游景点做好疏通疏导指引工作,避免拥堵和人员聚集。
(责任单位:各乡镇)
(五)加强对民宿、饭店、旅游购物点的管理。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公安、旅游及各旅游重点村所在乡镇等部门配合,加大对景区内及景区周边商户的检查力度,查处无证照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对不正当竞争、制假售假、虚假广告、乱设摊点、强买强卖等问题进行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存在安全问题的民宿、饭店、旅游购物点等不法经营单位和个人,重点查处旅游商品售卖点商品随意涨价,不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等行为。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旅局、各乡镇)
(六)加强对旅游道路沿线环境的提升。在主要旅游道路沿线,大力推进沿线乡村环境整治,对乡村环境进行净化、绿化、美化,提升村容村貌,为游客营造舒适、洁净的乡村环境。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规范节假日旅游市场秩序是保证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是直接影响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权益的重要保障。各责任单位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节假日旅游市场秩序稳定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扎实做好节假日期间旅游行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庆假日期间我县旅游市场稳定、繁荣。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康辉小陈”为你整理了这篇2021年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根据国家总局《关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1〕25号)《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意见》(鄂市监竞争〔2021〕22号)文件要求,为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执法工作,促进高质量发展,我局精心组织部署,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部署。将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一起纳入年度要点工作中,作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重要组成部分和全市重点工作进行谋划、督办、考核。先后制定了多个文件组织实施。结合实际,起草制定印发了《市市场监管关于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围绕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化市场体系目标要求,明确2021年度主要工作内容七个方面和相关要求。建立月度信息报送制度,每月统计各县市区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信息,掌握全市工作进度。
二、指导企业开展商业秘密保护。一是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当地企业市场情况,至少确定1户企业开展商业秘密重点帮扶对象,向其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指导企业自主开展商业秘密保护。二是开展商业秘密保护调研。市局分管领导带队到通城县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进行调研,对该公司在商业秘密保护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整改,对该公司正在起诉中涉嫌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进行沟通协调。就该公司专利、知识产权等核心技术涉及到的商业秘密保护,准备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实地进行指导,指导该公司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商业秘密保护方案。
三、推动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市级联席会议制度。为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信息通报、重大问题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报市政府审批,2021年8月30日,市政府同意建立咸宁市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等14家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