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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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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和打造服务型政府的主题,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促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政府机关、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水平,为加速*崛起、构建和谐*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评议对象

今年我县确定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76个部门、行业和79个基层单位为*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参评单位,具体单位如下:

(一)执法监督类(23个):县公安局、司法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计局、环保局、物价局、商业局、林业局、农经局、水利局、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局、养路费征稽局、烟草专卖局、酒类专卖局、统计局。

(二)综合管理类(24个):县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建局、交通局、卫生局、发展和改革局、经济贸易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玉管理局、人事局、中小企业局、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文化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旅游局、粮食局、供销联社、国资局、广电局、局、人防办、扶贫办。

(三)社会服务类(29个):县气象局、邮政局、供电分公司、农电局、网通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铁通公司、石油公司、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建设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城市信用社、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职教中心、*高中、第二高中、第三高中、报社、劳动就业局、社会保险局、医疗保险局、蚕业总站、果树总站、蔬菜局。

(四)重点基层单位(79个):县交警大队、巡警大队、刑警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经侦大队、税侦大队、监管大队、南门派出所、北门派出所、物价检查所、劳动监察大队、土地管理所、矿业治安派出所、国土监察大队、玉石管理稽查队、规划处、村建处、动迁办、工程质监站、县供暖公司、自来水公司、尾气办、环境监察大队、交通运输管理处、公路段、招生办、一中、满中、岫光小学、实验小学、第一人民医院、中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所、岫镇工商所、双生市场所、工商企业注册科、国税稽查局、国税办税大厅、国税城郊所、地税检查科、地税办税大厅、地税偏岭分局、质监稽查科、锅炉检验所、质检所、计量检测所、食品药品稽查队、烟草稽查队、卷烟配送中心、林业造林股、森林公安分局、木材检查站、林业项目办、农业经营管理站、水资源管理办、动检站、计生服务中心、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公证处、政府采购办、办、人才交流中心、殡仪馆、优抚安置科、广电新闻部、广电稽查收费部、广电广告部、财政结算中心、邮政服务大厅、网通服务大厅、移动服务大厅、联通营业部、供电售电大厅、农电售电大厅、城镇外环加油站、农行营业部、建行营业部。

三、评议内容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情况。是否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是否坚持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一起抓;是否把政风行风建设与软环境建设紧密结合;领导干部在政风行风建设中是否发挥了表率作用,坚持常抓不懈。

2、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情况。是否实行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建立公示制、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及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否按《行政许可法》依法设立和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否有效地解决本部门、行业影响*经济发展的软环境问题;是否讲究效率,认真解决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等问题。

3、查处案件、纠正问题情况。是否主动、及时、认真地纠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包括:纠正和查处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乱罚款、乱摊派等情况;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等情况;纠正和查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情况。

4、履行职责、为管理和服务对象办实事情况。是否认真履行职责,采取便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是否积极参与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提出的问题,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是否认真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信件,并按规定的时限和质量反馈结果,让群众满意。

四、评议方法和计分标准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以解决问题为主线,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议下评上,评上促下。采取问卷测评、评议组检查评分、日常工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问卷测评(50分)

问卷测评由县政府纠风办负责组织问卷印制、组织测评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全县共印制问卷1000份。测评范围包括公有制企业、民营企业法人代表和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个体业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干部,以及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街道工作人员等。各层面选择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企业测评票的比例要占50%以上,尽可能选择被评议部门的服务对象进行测评。要求集中组织,现场填票,当场密封,防止弄虚作假。

2、评议组检查评分(20分)

县政府纠风办组织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人士、行风建设监督员等组成的评议组进行集中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查暗访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参评部门行业的行风建设状况和纠风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现场予以评分。

3、日常工作考核(30分)

日常工作考核由县政府纠风办负责。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纠风工作方案制定情况、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工作目标及专项治理任务完成情况、举报投诉处理反馈情况、行风违纪案件查处情况、民心网信息上报情况等内容。各参评部门、行业纠风工作受到上级主管部门表彰,创新工作载体并取得成效的,作为日常工作考核的加分依据;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政纪处分以及市、县纠风办暗访过程中发现的行风问题等,作为日常考核的减分依据;各被评单位民心网信息上报数量没完成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扣分。

五、评比奖励办法

参加政风行风评议的76个部门、行业,将依据评议结果分别评出优秀单位、达标单位和不达标单位三种类型。县政府纠风办将问卷测评等3项评议分数汇总计算出综合得分,按不同参评类别由高至低予以排序,按30%的比例确定政风行风评议优秀单位,综合得分低于70分的为不达标单位,其余为达标单位。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上的,不受名额限制,都可评为优秀单位,综合评比分数排序位于后3位的为较差单位。参评的79个重点基层单位,将评出15个先进基层单位、15个优秀窗口单位。全县政风行风评议优秀单位、先进基层单位由县政府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牌。

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结束后,县政府纠风办将把评议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同时提供给县机关工作委员会,作为*年度县直机关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中省市直部门的评议结果,由县政府纠风办向其上级机关书面反映。

六、实施步骤

1、检查评议。10月下旬、11月上旬,县政府纠风办将组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人士及行风建设监督员组成评议小组深入参评部门、行业进行现场检查,并现场评分。

2、问卷调查。11月中、下旬,在全县组织问卷测评,由县纠风办组织实施。

3、日常工作考核。县政府纠风办于12月上旬,根据各被评议部门本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评分。

整个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在12月10日前结束。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领导。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加强软环境建设、维护群众利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措施。各乡镇(办事处)、各参评部门必须提高认识,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摆到重要日程,部门和行业领导要亲自抓。通过评议政风行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影响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的不正之风。要精心组织,严密操作,保证评议质量。

2、注重实效,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解决好影响经济发展软环境的不正之风。被评议部门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整改,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3、突出重点,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向基层延伸。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把与人民群众接触密切的基层站所作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点,在广泛评议的基础上,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评比活动,并按照本《实施意见》推荐优秀窗口单位。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会议精神、全国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省市县各级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继续以“正行风、促发展”为主题,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和改进水利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高服务社会的质量和水平,努力树立我县水利行业新形象,为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开创水利发展新局面、建设法治、和谐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和作风保障。

二、评议对象

各股站、局属各单位。

三、评议内容

(一)信息公开方面。是否认真履行公开责任,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是否主动公开水利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是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建立公示、承诺制度;是否公开工程投资、建设情况、解决受益人数的目标任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依法办事方面。是否正确履行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是否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是否确保中央和地方水利投资项目及水利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公开透明、落到实处;是否深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是否按规定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是否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进行实施;是否按规定实行招投标、监理;是否履行竣工验收程序,工程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公正、文明执法,有无、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三)改进作风方面。是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项规定和县实施意见;是否坚持走群众路线;是否坚持纠正“”,着力解决党员干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廉洁自律方面。是否认真执行党风廉建设各项规定。

在履行职责中是否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是否有无、、吃拿卡要等问题。

(五)制度建设方面。是否认真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是否建立完善民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资金使用、质量进度、建后管理等的各项制度;是否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机制;是否畅通投诉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建立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对损害群众利益和妨碍民生行为的诉求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积极办理书记、县长专线电话件。

(六)优质服务方面。是否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严格履行承诺;是否讲求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解决庸懒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假作为等问题;服务态度是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是否落实,是否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是否切实解决、与民争利、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是否走访受益村组通水情况;是否深入农户家庭察看农民用水情况;是否进行供水水质检测和监测;是否采取措施保障工程供水水质;是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

四、评议方法

1、开展选题评议。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选择1-2个问题开展评议,制定方案并报县纠风办备案,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同时制定整改措施和评议目标。

2、开展明察暗访。要积极创造条件,把发言权、监督权、评判权交给群众,采取召开座谈会、入户访问、办事窗口拦问等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局纠风办要加大暗访力度,将对各股站、单位明察暗访活动的情况列入年度组织工作考核内容。

3、开展“面对面”评议活动。在第四阶段组织开展政风行风建设“面对面”评议专项活动。评议的基本方法:由评议单位领导向服务对象(管理相对人)、行评代表、基层群众代表、新闻媒体代表(总人数50人左右)现场汇报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接受群众质询和评议;现场发放调查问卷进行评议。

五、测评标准

测评标准包括问卷测评、日常工作考评、行评代表测评等内容。评议结果按百分制统计,其中,问卷测评占60%,日常工作考评占30%,行评代表测评占10%。

1、问卷测评。问卷测评表由局纠风办提供表样和印制,各股站负责发放和测评。问卷测评采用赋值加权计算法统计。计算公式为满意度=[“很满意”票数×100%+“比较满意”票数×80%+“基本满意”票数×60%+“不满意”票数×0]÷(收回票数-“不了解”票数)×100%。

2、日常工作考评。由组织领导、查找问题、落实整改、建章立制、文书档案等部分组成(详见附件4),由局纠风办负责组织对各股站、局属各单位进行实地考核。

3、行评代表测评。由局纠风办发放测评表给局聘行评代表对各股站、局属各单位进行问卷测评。

六、结果运用

评议结果向局领导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对综合评议结果在75分(含)至80分的,责成说明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对综合评议结果在75分以下的,责成说明原因,落实整改措施,进行全局通报,对排名在最后一名的还要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评选精神文明单位资格,并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绩效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和条件。

七、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5月上旬)。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选聘评议代表,培训评议人员,公开评议的对象、内容和方法,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方式等,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2.查找问题(5月中旬-下旬)。通过各种形式收集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了解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并开展自查自纠。

3.落实整改(6月上旬-10月份)。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在10月底前把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纠风办和各乡镇纪委反馈。

4.公开评议(10月上旬-10月下旬)。召开“面对面”评议大会,邀请各股站、局属单位负责人、局领导、服务对象代表和行评代表参加,对各股站、局属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面对面”评议。

5.考评总结(11月份)。对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积极探索开展服务规范化、标准化的有效途径,肯定工作成绩和主要做法,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水平。11月10日至21日,迎接县纠风办组织对县直各参评单位进行组织工作考核。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进一步调整充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全局上下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民评工作机制。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范文第3篇

召开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转段动员会议,主要是总结宣传发动阶段工作,部署自查自评阶段任务。刚才,××同志对宣传发动阶段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我完全同意。下面,对自查自评阶段工作,我想讲几点意见:

一、抓紧抓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按照方案的部署,从_月上旬开始,政风行风评议进入自查自评阶段。自查自评阶段是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阶段,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认真做好这一阶段的工作,能有效巩固和扩大学习动员阶段工作成果,为整改阶段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自查自评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广泛征求意见,全面把握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通过自查自评,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找准工商部门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针对查找出的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整改,边评边改、评改结合,做到未评先查,未查先改,以查促改。要完成这些任务,时间很紧,要求很高,各级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充分认识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把自查自评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自查自评阶段各项工作抓好抓落实。

二、诚心诚意征求意见,找准问题

要坚持开门搞评议的原则,走群众路线,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通过敞开大门、内外结合的方式,广泛征求系统内部、监管服务对象以及有关单位、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这项工作,看似简单,但是要做好,非要有敢于亮丑的勇气不可,因此首先要领导重视。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走访,亲自带队深入走访当地党委、政府机关、工厂、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不同方式,听取不同层次、不同职业的人群对工商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建议和意见。其次要正确对待。既然是广泛征求意见,就肯定会听到各种各样的声音,有的意见可能还会很尖锐,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抱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虚心听取建议和意见,要对收集到的建议和意见进行梳理归类,结合实际,分析原因,挖掘根源、实事求是,找准事关工商部门政风和行风建设的根本问题。

三、自查自评明确责任,落实整改

自查自评的最终落脚点是整改,查找问题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工商部门要实现职能的转型升级,要完成省局××局长提出的在主动服务上赢得高分、在窗口建设上让群众满意、在执法办案上体现和谐、在队伍管理上经受住考验的工作要求,关键的一点在于找准问题,解决问题,能针对我们工作中目前存在的不足之处,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改。因此,我们要重点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找准问题。要根据市局自查自评阶段工作指引所列出的十二个方面的内容和有关要求,逐项抓好落实,要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突破表象,深挖根源。另一方面就是要深入整改。整改工作应该是贯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全过程的,不要等到别人发现问题,提出问题之后才来整改,而要把这项工作主动做在前面,针对查找出来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根据问题的不同类别,不同性质,分类分批进行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具体措施及完成期限,确保抓落实。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好的做好和取得的明显成效,要及时汇报,积极交流,广泛宣传。

四、尽职尽责抓好服务,转变作风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目的就是改进工作,更好地为群众服务,让群众满意。因此,我们要以自查自评促进有效整改为手段,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以预防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为目标,以政府和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全面推进政风行风建设。首先,要着力提高服务效能。继续坚持“三个一”、“四个通”,“五个办”、首问负责制、一审一核等行之有效的制度,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措施,实施零距离指导、零关系服务、零停留办公,零失误办事,努力将工商窗口打造成为“办事程序最简便,办事效率最快速、办事成本最低廉”的服务窗口。其次,着力推进和谐执法。切实将服务寓于执法工作之中,在日常监管过程中,依托工商机关的监督管理职能,变过去简单的“查、扣、罚”为“引、劝、帮”,采取沟通、建议、提示等方式规劝、帮助行政相对人知法防误,促使其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避免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再次,着力加强队伍管理。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管理。对窗口部门、执法部门,特别是基层工商所,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队伍管理,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在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经受住考验。

五、聚精会神搞好督察,推动工作

督察工作是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有力保证。各级各单位要端正对督察工作的认识,认清督察不是找哪个部门、哪个单位的麻烦,更不是与哪些人、哪件事过不去,而是加强检查和指导,查不足,找问题,帮助及时解决问题,提升工作水平。要对督察工作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对一些重要部门、重要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要实行单位领导亲自带队督查,甚至现场督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深入思考,大胆创新工作方法,迅速采取措施,集中力量攻坚突破;要举一反三,研究制定长效工作机制,以有利于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各级开展督查工作的同志要深入基层,视情况采取听、问、看、查、访等方式,收集第一手资料,确保掌握情况的客观性、真实性。要将调查掌握、分析研究的情况,及时、客观公正地加以综合,上报上级机关和领导,通报有关单位和部门,为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提供参考。要善于抓典型,既要注重抓反面典型,更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发挥其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六、边学边查促进提高,学以致用

宣传发动阶段大家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学习领会理论,创新活动载体,思想认识有了新的提高,对业务工作也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并不能因此认为学习就可以告一段落了。学习的过程既是认识深化的过程,也是创新工作机制的过程,要贯穿于行评工作的全过程。要坚持将学习实践活动与工作实际有机结合,立足于提高发展能力、提升发展水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改进工作方法;要将学习与自查自评有机结合,边学边查,边学边改,以学促查,以学促改;要在学以致用的过程中提升素质,在解决问题的实践中推动工作,真正做到学有所获。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解放思想,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我市粮食工作,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服务群众为主线,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着力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为构建和谐粮食系统,实现我市粮食经济赶超式发展提供保证。

二、评议对象

根据省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省粮食局的要求,今年我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评议对象为:

(一)市局机关及市军粮供应管理站、市粮油质监站、市局直属各粮食企业;

(二)各县(市、区)粮食局机关及军供站、质监站和所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三、评议内容

各被评单位要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组织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自查自纠,通过对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等问题,切实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部门建设。主要评议内容:

1、在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含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和省、市行评领导小组组织的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2、20*年省、市“政风行风热线”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3、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4、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

四、组织领导

今年全市粮食系统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继续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

市局成立全市粮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地、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具体组织落实。

(一)市局作为市级被评单位,民主评议工作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粮食局会同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具体落实;

(二)各县(市、区)粮食局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粮食局会同各县(市、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县(市、区)粮食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具体落实;

(三)市局直属被评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市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五、评议步骤和方法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各被评单位要重点抓好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促整改等工作,具体步骤为:

(一)动员部署

1、省局6月6日召开全省粮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电视电话动员大会,贯彻落实全省纠风工作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20*年全省粮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2、市局根据各级对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具体要求,于6月5日召开各县(市、区)粮食局行评办主任会议,进行具体部署。

3、各县(市、区)粮食局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本单位实施方案,并层层进行广泛动员发动。实施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市局行评办。

4、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宣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领导、评议方法及工作要求。

5、市局公布政风行风评议举报电话*各县(市、区)粮食局和市直各单位也要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二)自查自纠,督促整改

1、广泛征求意见建议。6月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市县两级粮食局要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采取走访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公布征求意见电话、电子信箱,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分类梳理出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上级部门征求到的对下级部门的意见建议,要及时反馈给下级被评单位。市县两级粮食局都要制定征求意见建议的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征求意见工作到位。

2、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针对查找出的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县两级粮食局要制定出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市局于6月25日前将全市粮食系统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报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纠风办和省局。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县(市、区)粮食局要在6月20日前向市局上报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3、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7月至8月,各被评单位要按照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落实整改的工作。

4、开展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8月,市局将采取局领导和科室分片包干等方式开展对县(市、区)粮食局和市直各单位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各县(市、区)粮食局也要对下属单位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重点督促抓好在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含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和省评议领导小组组织的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抓好20*年省、市“政风行风热线”收集的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抓好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收集的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

5、上报自查自纠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各县(市、区)粮食局和市局直属各单位将要本局及所属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于9月20日前报市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汇总后,于9月25日前报省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行评办及市政府纠风办。

(三)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

1、对市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由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采取电话访问的方式进行。针对各市粮食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按以下三个步骤建立:

(1)由省粮食局填报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

(2)由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抽样人员根据省局提供的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制定各被评单位抽样样本框;

(3)由市政府纠风办和统计局按照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制定的抽样样本框组织市粮食局采集样本,并对采集的样本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和审核,抽查审核后于6月底前报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如发现被评单位提供虚假服务对象名单,发现一例扣该被评单位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0.5分,扣分上限为5分。

2、对县(市、区)粮食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10月份,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与市统计局共同组织,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围绕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服务对象等进行调查。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发现一例扣0.5分,扣分上限为5分。

(四)交叉检查评估

1、对设区市粮食局的检查评估。

(1)9月底前,省局要组织对各设区市粮食局检查评估的准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具体方案另发);

(2)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会同各设区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于10月份对设区市粮食局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交叉检查评估。成立11个检查评估组,每个组负责一个设区市的检查评估工作,组长由各设区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成员分别从省、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中抽调。

(3)检查评估主要内容包括: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含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和省评议领导小组组织的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20*年省“政风行风热线”收集意见、建议;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自查自纠中收集的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4)检查评估具体方案将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另定。

2、对县(市、区)粮食局的检查评估,由市局于10月份组织交叉检查评估,并将检查评估结果于10月底报送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评估主要围绕20*年和20*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所收集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

(五)集中统分

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会同省统计局对问卷测评、群众满意度调查、交叉检查评估进行封闭统分,并进行排名。

1、对市局的评议分数统计。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统计局根据群众满意度调查、交叉检查评估情况进行统分,并按系统排名。计分方法:

(1)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民主评议总分的70分。采用“多指标综合计分”,分“总体满意度评价”和“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评价”两大部分。其中,“总体满意度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70%,设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0.7、0.6、0.5;“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30%,设定“不存在”、“有但不严重”、“严重”、“非常严重”四个等次,对应分值为1.0、0.8、0.7、0.5。

(2)交叉检查评估占民主评议总分的30分。

2、对县(市、区)粮食局的评议分数统计。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统计局进行封闭统分,并按系统和县(市、区)分别进行排名。统分排名结果呈报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审定。计分方法:

根据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检查评估情况进行综合评分,采取百分制计分,其中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70分、检查评估30分。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采用“多指标综合计分”,分为“总体满意度评价”和“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评价”两大部分,其中,“总体满意度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70%,设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0.7、0.6、0.5;“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30%,设定“不存在”、“有但不严重”、“严重”、“非常严重”四个等次,对应分值为1.0、0.8、0.7、0.5。

(六)公布结果,总结表彰

1、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分别向社会公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结果,并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表彰会。前3位的县(市、区)粮食局报市政府表彰,并按20*年奖励办法对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奖励。

各县(市、区)政府对本级参评单位和所属被评单位的表彰奖励办法,分别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排名最后一位的被评单位,责成主要领导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各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酌情予以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市粮食系统各级领导尤其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开展政风行风评议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粮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评议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统一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让“人人都是行评对象,个个代表行业形象”的观念成为大家的共识。要落实政风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责任,做到人人身上有责任、个个都要做贡献,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互相督促、互相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机制。

(二)务求评议取得实效。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做好全市粮食工作结合起来,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机结合起来,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努力使全市粮食系统政风行风有明显进步,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突破。要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道教育、法纪观念教育,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取得新突破;要重视建立和完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在发挥政风行风建设治本功能上取得新突破;要深化改革,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规范,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新突破;要研究探索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在创新政风行风建设有效载体上取得新突破。

(三)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市粮食局要加大对各参评单位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认真配合开展检查评估工作。对于在评议工作中敷衍了事,推诿不办,群众满意度低,本单位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整治,评议综合排名靠后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于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整改,切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的单位,群众满意度高,评议综合排名靠前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范文第5篇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行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依靠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行风评议和民主测评,推动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民主监督制度,是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县分期分批对政府部门和系统的行业作风进行了民主评议。通过评议,进一步提高了执政能力,推进了依法行政,转变了作风,增强了服务观念,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优化了经济环境,促进了经济发展,为构建和谐郧西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做好200年全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第十一次全会和市纪委二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紧紧围绕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强化社会监督为重点,以解决问题为目的。通过评议,使被评部门和行业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有规范的行政行为,有创新的工作机制,有扎实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敬业精神,有满意的服务质量,有较高的社会评价,以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经济建设服务。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对象

按照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要求,今年评议的对象是:县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县城关一中、二中。县实验小学。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县疾控中心。县医保中心,县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同时,在省政府规定的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基础上,全县18个乡镇(场、区),实行“四级联动”,各乡镇(场、区)要把镇中学、中心小学、村小及卫生院纳入行风评议的范围,各乡镇(场、区)要成立行风评议领导小组,聘请行评代表,按照县行评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与县里的行风评议工作同时进行,分阶段开展工作。三、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内容

今年对各类学校、医院与人民群众就医相关的单位民主评议的内容为:

(一)推行办事公开的情况。是否有切实可行的办事规则,有公开透明的办事程序,有认真负责的回告结果。(二)执行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行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情况。是否建立和完善收费公示制,是否存在多收费、乱收费和搭车收费和执行“一费制”以外的乱收费等问题;是否存在学校收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代收费和存车费、饮水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三)落实行业医德医风服务规范情况。是否建立和完善服务承诺、收费“一日清”等制度,有无承诺失信、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是否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是否执行和规范政府制定药品价格程序;是否存在政府降价药品、医疗服务、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等方面的乱加价、乱收费;是否存在收费不服务、重复收费等行为。(四)严格财务管理的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加强财务管理,有无违反财经制度方面的突出问题。(五)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情况。有无抓行风建设的工作机构,有无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纪律、职业责任的措施;有无建立行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有无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问题的渠道和机制。年度内有无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四、民主评议政风行民工作的方法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和行业各负其责,行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人大、政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新闻媒体配合,条块紧密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评议采取“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评议系统、覆盖行业”的方式进行。为了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对四个行业的行风进行评议。根据《湖北省民主评议行风评分细则》的规定,总分为100分。其中群众测评占25%;乡镇(场、区)、县直部门测评占20%;县四家班子成员测评占20%;行评领导小组测评(整改效果)占20%;行评代表评估占15%。上述五个方面的累计得分为最终评议结果。评议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3个档次。得分75分以上者,为行风建设合格单位;得分60至75分(不含75分)者为行风建设基本合格单位;得分60分(不含60分)以下者为行风建设不合格单位。基本合格单位经过1至2个月整改,重新评估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同不合格单位一起转入下年度重新进行评议。为巩固评议工作的成果,实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合格单位授牌、摘牌制度,对评议合格后出现严重问题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合格单位称号。评议结果将作为文明单位、文明系统评比条件的重要条件之一。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步骤

(一)宣传发动(6月29日至8月31日)。全县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动员会后,被评的部门和行业,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制定本系统、本行业的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意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做出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承诺内容要切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具体化、指标化、时限化,使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通过互联网、举报电话、信函等多种渠道征求社会各界对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结合评议内容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各被评单位要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二)自查自纠(9月1日至9月中旬)。各被评部门和行业可通过互联网、举报电话、信函等多种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对本部门、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行评办要组织行评代表,围绕评议内容,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方法,调查了解被评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对群众反映和行评代表收集的热点和突出问题进行综合,组织行评代表进行调查核实,为集中评议做好准备。(三)集中评议(9月下旬)。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于8月中旬主持召开评议大会,由行评代表与被评部门和行业主要领导面对面对话,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被评部门和行业对行评代表和群众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答复,表明整改态度。评议大会由行评领导小组主持,邀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评议活动由电视台进行实况录像并播放。(四)建章立制,全面整改(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各被评部门和行业要把整改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归类,制定整改计划。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即解决;对一时无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并做出公开承诺,限时解决;对涉及法规政策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做出说明,让代表和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被评部门、行业整改工作的力度和行评效果。县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要组织代表对被评部门和行业整改建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整改情况将向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并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六、评议代表的条件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