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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道路安全整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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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道路安全整治措施

交通道路安全整治措施范文第1篇

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在学校开展安全“体检”的工作方案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在学校开展安全“体检”的工作方案》要求,我园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系统的安全“体检”,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大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整治,进一步推进我园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我园安全管理、净化安全环境,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幼儿园安全稳定的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

二、组织领导

幼儿园成立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在幼儿园开展安全“体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园长,幼儿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幼儿园安全工作)

副组长:***(教研组长,分管安全管理工作)

成员:各班主任

所有成员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体检”工作,负责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体检”工作。

三、检查内容

在抓好我园安全常规检查的基础上,要重点突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危化品管理、学校及周边治安、关键部位的检查。结合本园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全力推进安全大“体检”工作。

1.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检查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落实情况,检查周边道路交通警示标志、标识等安全设施是否按规定要求设置。

2.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继续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建设和消防安全设施、器材配备、维护保养情况,特别是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到位,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整治情况,做好应急疏散演练预案及按活动安排进行演练。

3.幼儿园安全保卫情况。检查我园专职保安人员的管理及履职情况,特别是门卫制度落实情况,视频监控规范使用情况。

4.幼儿园全园安全大排查,检查各楼层各种设施是否安全,用电是否规范。

5. 幼儿园大型玩具大体检。检查大型玩具的螺母松动、焊接口有无损伤、塑料材质有无风化等现象;幼儿有无不按规则游戏的,上下通道玩耍时是否拥挤等。

6. 幼儿班级桌面玩具大体检。桌面玩具是否能按时消毒,记录情况是否详实;玩具有无棱角、有无细小颗粒幼儿能放入口的;玩具的存放是否安全。

交通道路安全整治措施范文第2篇

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健全长效机制,逐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督促运输企业和相关部门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大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提高道路交通应急管理水平,严厉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文明意识。

二、工作任务

(一)迅速传达学习,抓好工作部署。

1.各级各部门要抓好《通知》精神的传达学习,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逐条逐项分解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市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全面梳理本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责任部门:市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全力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3.对辖区内路段及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完善台帐,随时掌握动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

4.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路段整治情况,要进行检查验收。对尚未整治或整治不彻底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督促有关部门完成整治任务。(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

5.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和事故多发点段,要安装波形护栏(或防撞墙)和标志牌。已通行的城市快速通道,要分步设置中心隔离设施。在建的城市快速通道,要将中心隔离等安全设施一并纳入建设内容。(责任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

(三)全面整治道路通行秩序。

6.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勤务考评办法,定期考核通报,制定奖惩激励机制,提高工作效率。(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7.严格规范交通安全服务站设置和道路客运车辆停车检查、登记程序,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认真落实“六必查”措施。(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

8.加强对城市道路、国省道、主要县乡道路、旅游景区道路和事故多发路段的管控,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

9.加强部门联动和区域警务协作,全面分析、研判跨市、县(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实行联勤联动,通过部门联动和跨区域警务协作,实现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流出地”“流入地”管控的“无缝对接”,严防失控漏管。(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

10.加强预警研判,要通过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会商事故预防对策、通报事故预防情况,明确不同时期、不同地段的事故预防工作重点和措施。(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11.借助农村乡、镇交管办平台,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

12.充分发挥派出所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派出所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工作职责、任务,将工作情况纳入派出所年度绩效考核。(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13.充分发挥市驾驶人安全驾驶协会职能。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市驾协、各区县驾协、各乡镇驾协分会和各村学习小组的社会管理职能。(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驾协)

14.大力整治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力度,杜绝农村短途客车超员、非法运营、“病车”上路、面包车粘贴深色窗膜及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摩托车超载、无牌无证等现象。严厉查处农村道路上非法运送中小学生及幼儿的超员载人车辆(包括专用校车)。(责任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农机局)

(五)加强对主要干线道路的管理。

15.对国省道等主要干线道路事故多发、安全隐患突出路段全面排查,及时建立完善工作台帐。对安全隐患路段采取设置醒目警示标牌、增加减速震荡线、加固增高中央隔离带等方式予以治理。(责任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

16.建立以科技装备、信息通信为支撑的现代化管理模式,加快推进主要干线道路超速抓拍、卡口监控拦截等系统的建设。(责任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17.大力整治主要干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大型车辆违法占道行驶、货车不按规定安装侧后防护装置和粘贴反光膜、机动车遮挡污损号牌、违法停车等现象严格治理。(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六)加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管理。

18.强化客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校车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管理,要对辖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进行全面清理并登记造册,随时掌握动态。建立完善重点客货运企业、车辆及驾驶人三级重点监控制度。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或一次死亡3人以上、伤20人以上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要上报列为省级重点监控对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或一次死亡2人以上、伤10人以上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的,要列为市级重点监控对象。(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教育局)

19.建立客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校车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抄告、转递机制。由公安部门确定专人定期通过交通违法信息平台,清理本辖区客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和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及时抄告交通运管部门和客货运企业等单位,落实交警与相关部门和客货运企业等单位“双处罚制度”。(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教育局)

20.加快所有旅游包车、校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GPS(或GPRS)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安装范围扩大至所有客运车辆和校车。(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教育局、质监局)

21.督促客运场站落实进出站例检、登记制度,加强“三品”检查,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严防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站上车。全面整治客运场站特别是乡镇场站周边交通秩序,查处站外揽客的违法客车并彻底清理违法揽客乘车站点。(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

22.定期检查校车和城区及城郊结合部运送学生的公交客运车辆安全性能,清理其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录,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完善交通标志、标线,落实“护卫天使行动”。(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教育局)

23.对营运车辆注册要严格登记、严格查验。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管理。对驾驶人要严把考试关。(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

(七)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4.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制度,新闻单位要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推进,定期刊登交通安全公益广告,交通安全公益信息。(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

25.推行交通安全信息手机制度,发挥交通安全信息手机平台作用,及时警示、宣传、服务信息。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短信宣传覆盖率达到100%,货运驾驶人的短信宣传覆盖率达到70%以上。(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26.以“五进”(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宣传工作为载体,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督促、指导运输企业设立交通安全义务宣传员,推行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完善监督举报处理制度。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思想法制教育课程,对学生日常道路交通行为进行操行评定。(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

27.大力倡导和规范使用安全带,评选一批安全运营、无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的爱岗敬业、文明安全的模范营运驾驶人。(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

(八)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28.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明确监管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安全监管局)

29.建立完善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工作规范,制定案件协查、信息、举报奖励、目标考核、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制度。提高案件侦破率,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不低于90%。(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30.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按照有关规定,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对事故涉及营运车辆状况、驾驶人资质、运输企业安全责任落实等进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主管部门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对事故负有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一年内发生3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市人民政府对区县人民政府实行问责。(责任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市监察局)

三、工作要求

31.要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交通道路安全整治措施范文第3篇

今年5月,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就检查情况与区人民政府交换了意见,指出了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切实整改区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反馈意见的有关问题,特制订整改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区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有关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蒲开文任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邵瑜,副区长朱继中、冯紫明、张洪祥、朱俊、史江任副组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安监局副局长刘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整改内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工作重点

1、关于《安全生产法》宣传的广度、深度不够的问题。

责任领导:朱继中

牵头部门:区广播电视局、区电子政务中心、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开发区科技园。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部门、单位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形成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

2、关于农村建房无规划设计、无资质施工等问题。

责任领导:蒲开文

牵头部门: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发改委、区监察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水利局、区房管局、区电力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科技园。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对在建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和防护情况、消防通道和设施配套建设情况、危房改造等进行检查,重点对各乡镇集镇及农村建房无规划设计、无资质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从重从严查处建设工程违规发包、个人和不具备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承揽工程。研究解决农村建房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3、**市白塔花炮厂厂房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小东门烟花爆竹市场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

责任领导:朱继中

牵头部门: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经委、区建设局、区工商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质监局、区中小企业局、区卫生局、区电力公司、**镇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对小东门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进行全面排查,规范经营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规经营门市,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坚决依法取缔。督促指导**市白塔花炮厂、清江鞭炮厂按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要求对厂房进行改造,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4、小街子、文星街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

责任领导:蒲开文

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房管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文体局、区工商局、区广电局、电信公司、区电力公司、东、西城街道办事处。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文星街、小街子、土星街片区消防安全进行检查,重点整治电力线路老化、架设不规范、私拉乱接等问题,安装配齐消防设施,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整治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不齐等火灾隐患。

5、农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车违规载客,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领导:蒲开文

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农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科技园。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为重点,集中开展对经营业主、驾驶人员、中小学生和干部群众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重点查处农用车、货车载人,两轮摩托车非法营运和三轮车超载搭人行为。公安、农机、交通等部门要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对重点时期、重要地段的监控,从严打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6、农网改造不彻底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责任领导:冯紫明

牵头部门:区经委

责任单位:区广电局、区电力公司、电信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重点: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增强农民安全用电意识。深入开展农电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农电线路、电视光纤线路、通信线 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整治电力线路、通信、闭路电视光纤同杆架设和在电力线路下违规建房,禁止无证操作和私拉乱接,排查、整治农网改造中的安全隐患,严防农电事故发生。

7、乡镇安办建设不规范、安监队伍亟待加强等问题。

责任领导:朱继中

牵头部门: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区人事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科技园。

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乡镇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及工作经费,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推进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推进乡镇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

各地、各牵头部门、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保障经费投入,强化整改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过问,协调解决好整治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会议、标语、墙报、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

交通道路安全整治措施范文第4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创建“平安畅通县”动员会,实施平安畅通县创建活动,对推进经济健康发展,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的意义。昆阳作为平阳县城所在地,交通网络密集,人流、物流、车流活跃,创建任务十分繁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决心突出抓好四项工作。

一、突出抓好宣传工作。我们将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促畅通的总体目标,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拓宽宣传渠道,采取悬挂标语、散发资料、展出展板等形式,作到宣传工作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街上有标语、村居有专栏。创新宣传方式,我们将购买一批交通安全宣传碟片,在乡交车载电视上反复播放。同时,采取现身说法方式,组织人员深入全镇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老人协会,对中小学生、外来人员、老年人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使大家对交通安全知识入脑、入耳、入心。

二、突出抓好责任制落实。我们将把平安畅通创建作为建设“平安昆阳”的重要内容,切实健全和完善工作责任制。建立交通安全工作站,健全镇、办事处、村三级管理网络,确保层层有分管领导、村村有交通安全员。强化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做到创建任务层层分解、分段包干、责任到人,形成部门互动、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道路交通应急预案和紧急抢救联动机制,切实增强事故预防能力和紧急救助能力,做到社会联动,综合治理。

三、突出抓好道路设施建设。我们将以平安畅通县创建为契机,加大投入,进一步强化道路安全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护,加快建设交通道路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带,不断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加强市内道路科学规划和城市交通安全规划,在人流、车流主要聚集地段,不间断启用交通红绿灯,完善城市交通安全设施。突出抓好交通黑点整治,加快建设昆阳服饰园区环城路与104国道渠化工程建设,强化农村道路建设,已经竣工的农村“康庄”道路要严格验收,正在建设的“双百”工程要加强监管,避免产生新的险点。

交通道路安全整治措施范文第5篇

以维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为核心,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教育为先”的原则,坚决杜绝师生违反交通安全问题,严厉打击各类涉校涉师涉生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保障师生交通安全,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教师驾车及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事故的发生。

通过专项整治,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学校的管理监督意识、学生及家长的安全乘车意识、教职员工安全驾驶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监管加强,教育不严、管理不善、思想麻痹、学生幼儿乘坐超员超速车、“黑车”接送学生幼儿、学校和有关部门教育监督管理不力等方面问题能得到重点、有效解决。

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底。

(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印发教育部统一制作的 “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摘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案例,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千万不要让孩子乘坐“黑车”、超员车、无牌车、改装车、三轮车等不安全车辆上下学,特别提醒家长不得租车、包车或者固定拼车接送孩子上下学。同时,利用学校宣传阵地,通过橱窗、板报、专栏,以及校园广播、有线电视等媒介,并以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手抄报竞赛、演讲比赛、讲故事、观看图片展、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在学生、幼儿中大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和警示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车可以坐,什么车坚决不能坐。教育步行上下学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公路,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12周岁以下的学生儿童不得骑车上路等。各学校还要把交通安全知识作为课堂教学内容,经常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二)集中清理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问题。各直属学校和各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将学校(包括民办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各校、园点等)周边公路上有必要设置但缺乏的交通安全设施,如警示标志、减速带、人行横道、安全隔离设栏、禁停禁行和限速标识、限速监控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同时清理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乱停放等问题。通过彻底清理并梳理完善后,以直属学校和镇(街道)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存在的问题书面报送当地镇政府(街道办)(同时抄送县教育局备查),借本次全县集中开展交通安全整治、打击道路运输非法经营专项行动的有利契机,将缺失的设施补充完善。与此同时,各学校要在校园门口做到“三到位”,即:交通安全宣传横幅悬挂到位,安全乘车警示牌(内容是:“珍爱生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超载车、不乘坐非运营客车、不乘坐车况不良和违章驾驶车”)安装到位,“学生安全乘车监督提醒岗”设置到位。

(三)开展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排查。各学校要迅速动员部署,发放《__学校幼儿园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情况摸底调查问卷》(见附件),对接送本校(园)学生幼儿的所有非运营客车进行一次地毯式的专项普查,逐车逐生全面调查了解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书面上报当地镇政府(街道办)(同时抄送县教育局备查),力求及时整改到位。

(四)建立学生上下学期间校门口安全管理制度。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要求,落实学生上下学集中进出校门时领导带班、教师值守、保安执勤制度,必要时要主动联系当地公安交警(城区外学校还可联系当地派出所)现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下学校门通安全工作规范、有序。

(五)建立学生接送车辆巡查制度。各学校要主动联系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重点在学生上下学特别是周末和节假日放假时对,接送学生幼儿的“黑车”开展严厉打击,联合整治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行为。建立教师、家长和群众联合监督员队伍,不定期组织巡回检查,开展劝导工作。同时,宣传发动广大群众和学生家长,发现学生乘车违规行为,随时向当地政府和交通、公安交警举报。

(六)严格校车安全管理。依法拥有校车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务

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省政府《__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县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安监局和质监局《关于加强__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__教发〔2015〕65号),以及县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和安监局《__校车安全管理使用实施细则》(__教发〔2015〕65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力确保校车规范使用、安全运行。要坚决杜绝学校自备或租用非客运车辆(含学校自备交通车)接送学生、幼儿行为,坚决禁止学校组织或默许学生和幼儿乘坐非运营客车和各种超载车辆。(七)严格校园行车停车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教师私家车进出或停放校园的规定,即:校园面积小(生均面积不达标的),严禁教师车辆进入校园;校园面积较大(生均面积达标且有富余的),可以设校园停车场(位),但要划定专用区域(不占用学生主要生活、活动场地,不占用消防安全通道)供教职工停车。同时,学校要尽量设置汽车专用通道,如不能开设专用教职工私家车出入通道的,要与学生出入时间严格分开或错峰出入,确保师生安全和有足够的通行和运动空间。按照省教育厅的上述规定,鉴于当前我县学校普遍存在校园场地拥挤等实际问题,原则上我县校园内一律不得停放机动车辆(含电动车辆),符合省教育厅规定有条件允许教师私家车进出校园和临时停放车辆的学校,可通过召开职工会表决的办法,决定校园内是否停车及停车管理的有关办法。未经允许,任何车辆不准驶入校园;经允许进入校园和在进出校园的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和校园行车规定,不准在校园内鸣笛,不准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行车时速不得超过20km并须小心避让行人;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严禁无照驾驶,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技术,严禁将校园道路和场地用作训练场所;校园场所和设施严禁对外出租或临时借用、租用给社会组织、企业、培训机构和个人等使用。校园内有在建项目并需使用车辆的,原则上不得穿行校园,另外开辟专用通道;确需通过校园的,须设置专用通道,与师生生活学习环境严格隔离;既无法开辟专用通道,又不能设置隔离专用通道的,都必须在师生活动间隙期间通行,不得鸣笛,不得污染环境,时速不得超过20km;施工期间,学校须向施工方作出严格的交通安全要求,同时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管理,严防工程车辆在校园发生交通事故。

(八)切实加强教职员工交通安全教育。各学校要以血的教训,教育教职员工驾车要做到谨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严禁教职员工酒后驾车、违章驾驶和疲劳驾车,确保交通安全。教职员工外出乘车,也要选择安全、正规的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无牌无照、无资质营运和超载违章等车辆。教职员工的自备车辆,一律不得作为运营(包括临时性搭载客人收费)使用,最好不作拼车使用(更不得拼车收费)。

(九)加强学校用车安全管理。学校有自备车辆的,要健全用车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不得用于接送学生、幼儿或非工作使用。借宿制学校集中放假时,不得以学校名义组织学生集体乘车,更不得联系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师生集体外出确需车辆接送时,凡以学校名义租车的,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客运车辆,人数较大的集体外出须制定安全预案,落实随车安全管理教师。

(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不重视,存在职责不明确、教育不到位、管理不严格、措施不得力、档案不健全;校门口学生上下学交通秩序混乱,无人监管或监管不力;学生乘坐“黑车”、超员超载车接送学生而不教育、不报告的,以及组织开展本次专项行动不力、未取得明显成效的,要对相关学校予以通报,取消学校及个人当年安全管理评优、评先资格;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有关法规从严查处。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做到“五个一”,即: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认真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召开一次有关责任落实会,细化工作要求和整改措施;召开一次全体学生教育大会,进行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印发一封致家长公开信,明确学生、幼儿安全乘车有关要求;开展一次学生安全乘车情况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改活动,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规范到位、及时上报、有效处置。

(二)迅速行动,抓好落实。认真吸取各地涉校涉生重大交通事故血的教训,按照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认真排查整改,确保本次专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