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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入(职)岗位
(一)象州县审计局科员级职务公务员2名;
(二)象州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事业编制岗位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公务员职位须是来宾市内具有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的在编人员。其中参公人员还须是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录用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服务期满2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工作人员。
(二)事业编制岗位须是来宾市内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工程造价、法律、会计与审计类、计算机类、中文及文秘类等专业。
(六)在受处分期间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的,因违法违纪行为受过行政记过(含)以上和党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按照国家和有关规定对调入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不列入拟调人选。
三、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3月8日—2018年3月16日。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象州县审计局商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如有相关证书请在报名时一并提交复印件。报名方式:直接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象州县审计局办公室;邮寄报名以邮件出邮戳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象州县审计局根据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经初审合格后,由象州县审计局组成面试组进行面试,按1:3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象州县审计局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五)确定人选。象州县审计局结合面试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手续。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报名地址:来宾市象州县象州镇银象路38号,单位名称:象州县审计局,邮箱:[email protected],未尽事宜请与象州县审计局联系。联系人:覃小军,联系电话:0772—4362247。
为贯彻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根据县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办法》(歙发〔2017〕19号))精神,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升歙县中学教师队伍整体实力,经县编委研究,决定面向高校引进优秀应届毕业生2名(语文、地理各1名)。
一、引进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县人才办统一领导,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用人单位等参与,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录用。
二、应聘条件
应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8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并满足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引进人才程序
(一)引进人才信息。引进人才公告等信息于2018年3月8日起同时在以下网站和相关媒体上统一。
歙县政务信息网ahshx.gov.cn/index.html
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zw.huangsh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666/30200/page_1.html
歙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站zw.huangsh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658/30200/page_1.html
安徽师范大学等相关高校网站。
歙县中学与安徽师范大等高校对接,提前做好宣传工作。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3月14日,由县人才办牵头,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等与歙县中学一同赴安徽师范大学,参加“2018年安徽省师范类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应聘者于2018年3月14日13:00—17:00到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现场报名,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填写《2018年歙县中学面向高校引进专业人才报名表》(附后)、《安徽省歙县中学引进教师综合评价表》(附后)。
联系人:程老师(15305590366)、姚老师(15345593918)。
3月14日晚,县人才办组织专家组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按《安徽省歙县中学引进教师综合评价表》逐项核实,计算出综合评价分。依据综合评价分的高低,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并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三)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加答辩”方式进行。试讲范围为现行高中教材(人教版),具体内容由各学科专家组根据学科特点确定。该工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准备时间(包括写教案)为30分钟,试讲为20分钟(无生上课,含答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向应聘者公布(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
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面试时间初定于3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考察与体检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数,在同岗位试讲课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由县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签约聘用: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公示一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歙县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录用审批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实际工作经历证明、考察材料、体检表、公示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对违反引进人才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用人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编内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项
本《公告》由县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9-6519306(县人才办)
0559-6534505(县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59-6522328(县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激发全区广大职工“建功十三五、当好主力军”的热情,经研究决定,在“五一”前组织开展开发区第二届
“十佳最美劳动者”表彰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表彰名额:“十佳最美劳动者”候选人20名,正式入选名额10名,候选人名额分配:机关单位部门职工4名,规上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4名,专业人才4名,一线职工8名。
2.表彰条件: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敢于创新、技能突出、业务精湛,传帮带作用明显;在本职岗位上默默无闻、吃苦耐劳、扎实工作、成绩显著,群众公认度高;在园区和重点工程建设中锐意进取、奋力攻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或超额完成建设任务,事迹特别突出;在我区企业工作一年以上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也可作为推选对象。
3.推选原则:面向生产一线、面向建设一线、面向职工一线,向专业技能人才和苦脏累工种倾斜。
由各企事业单位推荐,报区工会汇总,经区党工委审核把关确定开发区“十佳最美劳动者”并通过网络进行公示,具体步骤为:
1.下发通知。下发表彰活动通知,同时通过网站、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2.单位推荐。各企事业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推荐,企业推荐对象由各企业工会汇总。被推荐候选人名单、简历及主要事迹(1000字左右)于4月16日前上报区工会,联系人:王浩天;联系电话:
3.考察审核。根据各企事业单位上报的结果,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并确定初步人选,报区党工委集体研究后,确定10名正式人选。
4.宣传公示。通过开发区网站、公示栏等形式对10名入选人员进行公示。
5.表彰颁奖。结合 “五一” 纪念活动,由区党工委进行表彰,并作为向上级推荐更高荣誉的前提和基础。
1.加强领导。机关党群组、企业服务组负责这次推荐活动的组织实施,并协调相关企事业单位部门发动宣传“十佳最美劳动者”主要事迹。规上企业是这次“十佳最美劳动者”推荐的主体,要切实抓好宣传推荐、人选上报、事迹材料等环节,确保推选活动有序开展。
因工作需要,浙江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决定以考核聘用方式,面向社会引进专业人才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单位名称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基本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守法律法规,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的工作态度,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安排。
岗位要求:
(一)综合文字岗位1人。
1.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双证齐全),或副高职称及以上。
2.专业:汉语言文学、文秘
3.年龄、户籍:硕士研究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4.其他条件:具有三年及以上综合文字工作经验,了解各类行政公文的写作要求,能独立完成综合材料的组织起草工作。
(二)人才管理岗位1人。
1.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双证齐全),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专业:电子信息类
3.年龄、户籍:硕士研究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其他有关专业问题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开发区大楼1602办公室(双溪西路620号)。联系电话:89150066。
3.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和学位、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说明
1.本招聘简章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为优化领导干部队伍结构,探索选人用人渠道,解决优秀年轻干部储备不足,着力打造德才兼备、勇于创新、适应时代要求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经研究,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决定面向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选拔第二批党政储备人才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序号
拟招聘
职位名称
拟招聘人数 专 业
学历
学位
咨询电话
1 综合管理(1) 8
专业不限 本科 及以上 学士 及以上
0574-
65712917
65716130
2 综合管理(2) 8
专业不限 本科 及以上 学士 及以上
0574-
65712917
65716130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宁波市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在宁波大市)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优秀应届毕业生,能够如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不限生源。委培生、定向生不能报考。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9日(含)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8年3月9日(8 :30 —11 :30 )。
(三)报名地点:东华大学松江校区(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图文信息中心第三、四、七会议室。
(四)报名需带材料:由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籍户口簿(研究生除外)、在校期间获得的各种奖励、荣誉、资格等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同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原籍户口簿无法提供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四、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统一考试、严格体检、全面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经审核,凡符合条件者,予以通过;审核未通过者,向考生说明原因。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二)考试
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时间初定于2018年3月10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签约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并签订《就业协议书》。若按1:1的比例成绩相等,则全部进入签约环节。
(四)体检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
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进行考察。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象山党建网、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
考生凭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在 2018年9月30日前向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材料的,不予录用。
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安排使用
(一)本次录用的党政储备人才,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分配,录用后身份为事业人员。
(二)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首次聘用期3年,博士研究生的享受单位中层正职待遇,硕士研究生的享受单位中层副职待遇,并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三)新聘用人员须在本县服务满5周年后,方可向所在单位提出交流到县外的申请。根据浙组电明字[2014]25号文件规定,新聘用乡镇(街道)事业人员在乡镇(街道)服务须满5周年(含试用期),由组织提拔任用的除外。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录用人员公示信息均在象山党建网、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签约过程中如出现职位空缺的,在报考该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考察和公示过程中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0574-65712917、65716130(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74-65778297(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