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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07年10月最新发表的《世界经济展望》指出,中国正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最大推动力。在西方发达国家受到信贷危机冲击之时,世界经济越来越依赖中国、印度、俄罗斯等新兴市场的经济表现。《世界经济展望》预计,尽管出现金融市场动荡,2007年的全球经济增长还是几乎不会受到影响,仍将达到5.2%的增长率,而2008年的经济增长率将稍缓,为4.8%。报告认为,各国经济决策者的当务之急是使金融市场恢复到较正常的状况,并维护经济扩张。经济前景面临的风险还包括,潜在通货膨胀压力,波动的石油市场,以及外汇大量流入给新兴市场造成的影响。同时,人口老龄化、全球化面临更大阻力以及全球变暖等更长期的问题也令人担忧。
全球经济环境
2007年上半年,中国的经济增长势头进一步加强,增长率达11.5%,印度和俄罗斯的增长也非常强劲。过去一年来,仅中、印、俄三国就已占据全球增长的一半。其他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包括非洲低收入国家)的经济也继续强劲扩张。而在发达经济体,欧元区和日本在今年经历两个季度的强劲增长后,于2007年第三季度放慢了增长速度。在美国,由于住房市场下滑继续产生相当大的阻力,2007年上半年的增长率平均为2.25%。
发达经济体的通货膨胀得到控制,但许多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通货膨胀上升,原因是能源和食品价格上涨。在美国,核心通货膨胀逐步下降到2%以下;在欧元区,2007年的通胀率基本保持在2%以下,但能源和食品价格上涨导致9月通货膨胀上升。日本物价基本保持平稳。与此相比,一些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增长强劲,并且食品价格上涨在其消费物价指数中占有较大权重,面临着更大的通胀压力。报告认为,食品价格上涨是由于生物燃料生产对玉米和其他食品的使用量增加,以及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新兴市场国家强劲的经济需求也使石油和其他初级产品的价格居高不下。
从贸易方面看,亚欧经济对美国经济的依赖程度继续降低,中国、日本、欧洲等主要经济体对外贸易进一步多元化。如日本在9月份贸易顺差比上年同期高出63%的情况下,对美出口急剧下降,对亚洲邻国的出口有所增加。另外,欧盟今年已超过美国,成为中国出口产品的最大目标地。
全球金融市场更加不稳定。由于美国次级抵押贷款的负面影响超过预期,信贷状况趋紧。加上由于对损失分布以及交易对手方风险的不确定性,金融市场的某些部分已出现流动性枯竭。但总体而言,全球金融市场尚未受到堪比过去金融危机或动荡的负面影响,按历史标准衡量,资产价格仍处于高水平。自金融市场动荡开始以来,英格兰银行、日本银行、欧洲中央银行和一些新兴市场经济体的中央银行纷纷向市场提供流动性,以缓解银行间市场的压力,但对于多数经济体的中央银行而言,主要的挑战仍是解决通货膨胀方面的担忧。
主要货币基本上延续2006年初以来趋势:美元继续趋弱,尽管估计其实际有效汇率仍高于中期基本水平。欧元升值,但仍在与经济基本面大体相符的范围内交易。日元近几个月强有力地反弹,但相对于中期基本水平依然低估。人民币对美元继续逐步升值,其实际有效汇率也在升值,但中国的经常账户顺差进一步扩大,国际储备大幅增加。
前景和风险
预计2007年全球经济增长率将为5.2%,2008年增速将稍缓则为4.8%。增长率下调幅度最大的是美国(目前预计美国2008年增长1.9%)。但是,尽管支持增长的经济基本面仍然强健,尤其是日益重要的新兴市场经济体仍保持着强有力的增长势头,还是不能忽视全球经济仍面临许多下行风险,这主要包括:
1、金融市场动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于2008年经济增长率的预期是基于一个假设,即今后几个月金融市场流动性逐步恢复,银行间市场回到更为正常的状况。不过,显然仍存在这样一种可能性,即动荡的金融市场状况可能会持续一段时间,那么信贷状况的持续紧张将显著阻碍经济增长,特别是对美国和一些欧洲国家住房市场的影响。如果资本流入减弱,新兴欧洲和独联体地区具有高额经常账户逆差和大量外部资金流入的国家也将受到不利影响。因此,这一风险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程度将取决于市场流动性能以多快的速度恢复以及信贷市场收缩的程度。
2、美国和西欧的国内需求下降的可能性。
3、其他一些风险也可能对全球前景产生影响,如通货膨胀、石油价格升至新高等问题。目前,初步预计通货膨胀对经济增长前景造成的下行风险基本上有所降低,但不能排除油价因剩余生产能力有限而进一步暴涨。
政策问题
摆在各国政策制定者面前的,依然是如何保持强劲的非通胀增长这一挑战。近期动荡的全球金融市场加剧了这种挑战。在美国,由于经济增长可能继续低于预期,因此美联储所采取的进一步降息举动是合理的,前提是要继续控制通货膨胀风险。在欧元区,鉴于金融市场动荡对经济增长和通货膨胀所造成的下行风险,其近期货币政策可以保持不变,但随着这些风险的消散,欧洲央行最终可能需要进一步收紧货币政策。如果出现更加持续的经济下滑,则需要考虑放松货币政策。在日本,应当等到出现清晰的迹象证明通货膨胀已明显上升、对近期金融市场动荡的担忧减退后,再提高利率,使利率回到正常水平。
各国央行都需要从目前的全球金融市场动荡中吸取教训:首先是要重视金融机构的透明度,确保充分披露信息;其次是要重新审视处理流动性风险的监管方法,明确金融机构风险合并的相关界限,并优化复杂金融产品的评级方法;此外还要改善现有激励机制,确保结构性产品供给链的各环节都能充分评估风险。
许多发达经济体在整顿财政状况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需采取更多措施,确保财政状况在人口结构老龄化趋势下保持可持续性,预计发达国家在实行改革、缓解医疗保健和社会保障支出方面将面临日益增大的压力。对许多新兴市场经济体而言,他们依然面临经济过热压力和食品价格上涨的考验,可能需要进一步收紧货币政策,在某些情况下,提高汇率灵活性将为改善货币控制提供更大空间。特别对中国而言,进一步提高人民币汇率向上变动的灵活性,并采取措施改革汇率体制和刺激消费,还将有助于重新实现需求平衡,并将促进全球失衡的有序调整。
世贸组织多哈贸易回合最近进展缓慢令人非常失望,主要国家应带头重新推动多边贸易自由化进程。对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的担忧显然也要求采取多边方法,全球变暖可能是世界最大的集体行动问题,重要的是各国合作制定一个基于市场的框架,在碳排放的长期成本与减少排放的即期经济成本之间做出权衡,不应将能源政策的重点过多放在力图确保本国能源来源上,而应更多关注石油和其他能源市场的平稳运作,鼓励能源来源的多样化,例如通过降低生物燃料贸易壁垒,并更加重视采用基于价格的激励措施来控制能源消费的增长。
欧洲央行:高通胀率将滞缓世界经济增长
欧洲央行经济专家近日表示,欧洲央行报告和最近的统计资料显示,通货膨胀有可能给新一轮世界经济增长带来减速的压力。
欧洲央行报告称,欧元区10月份通胀率已经由9月份的2.1%,迅速窜升至2.6%(而欧元区前九个月的平均通胀率并未超过1.85%)。与此同时,美国、俄罗斯和一些经济增长较快的东南亚、拉美发展中国家也未能幸免,全球绝大多数区域都面临着通货膨胀的压力。
欧盟经济专家与智囊机构表示,消费物价大幅度上涨主要是由于基础原材料、能源和食品价格同步升高所致。而石油能源资源的紧张和结构性供给短缺;新兴发展中国家长期快速经济增长导致的原材料需求;期货与股市资本集团的炒作与投机行为;气候保护与生物能源工业的发展等等,多重因素相互作用,终于形成了国际能源和原材料市场价格的大幅度攀升,从而将价格推向新的高峰。虽然近期欧元一直保持坚挺,对抑制欧元区进口原材料价格的上涨有一定的缓解作用,但无法从根本上阻止通胀明显上升的势头。此外,尽管欧元区内部经贸往来保持稳定,但向欧元区以外的国家出口遇到了越来越大阻力。今年以来,欧元兑美元汇率已升值11%,降低了“欧洲制造”的海外竞争力,虽然亚洲市场的需求增长部分弥补了美国经济减速的影响,但欧洲出口仍然受到了打击。
通胀的内部影响与出口的外部压力,已经引起欧洲央行的高度警惕,尤其担忧全球性通胀指数的明显上升,将制约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在欧盟国家,为了减轻物价上涨的压力,当驾车者尽量加满油箱,消费者装满购物推车时,人们只能感觉到商品价格更贵了,消费支出更多了,通胀的压力更大了。欧洲统计局的调查证实,欧元区10月份2.6%的通胀率已经越升到了两年来的最高水平。
欧洲央行认为,目前欧洲经济尚在全速运转,物价指数的攀升,会带来工资增幅的加大,从而进一步对通胀率产生重要影响。欧洲央行主席特里谢10月向欧洲议会作证时指出,他对最近欧元区通胀率的急剧上升“心情非常的不安”。他预计,欧洲央行将在今年第四季度进一步提高贷款标准,并将采取措施对抗通胀风险,维护物价的稳定。此后,欧洲央行于11月8日中旬作出了维持基准利率4%不变的决定。
9月18日,出乎外界预料,美联储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FOMC)维持了目前的QE3规模,每月仍将购买850亿美元的资产。
受此影响,道琼斯和标普指数双双创历史新高,黄金也创下2009年1月以来最佳单日表现,5年期美国国债收益率创2009年3月以来最大的单日跌幅。
此前,市场几乎一致预期,美联储将于9月开始收缩QE,引发全球资本回流,令新兴市场资产价格遭遇重挫。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印度卢比对美元汇率已下跌20%,创历史新低。印尼盾的贬值幅度也高达18.6%。南非兰特、土耳其新里拉和巴西雷亚尔等新兴国家货币也一路狂跌。
美联储的按兵不动,一定时间内拯救了上述新兴经济体。9月19日,新兴市场货币无一例外上涨,美元对印度卢比下跌2.5%,对土耳其新里拉下跌0.6%,对马来西亚林吉特下跌2.7%;巴西雷亚尔更是已收复了自5月以来一半的跌幅。
QE3如同高悬在新兴经济体头上一把利剑,时刻左右新兴经济体的前进道路。美联储推迟削减QE,减轻了新兴市场的压力。
但这并不意味着危险已经过去。
事实上,美联储主席伯南克会后表示,QE3退出时间还须视美国经济走强的信号而定。9月20日,美国圣路易斯联储主席布拉德称,美国疲软的经济数据促使美联储推迟收缩QE3,但如果一些数据令经济前景更加明朗,那么美联储可能会在10月宣布小幅削减QE3。
“新兴经济体必须学会自卫。”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副总裁朱民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美国退出QE3是迟早之事,各国应该作好内部宏观机制改革,并对财政预算作出前瞻性调整。
新兴经济体应学会自卫
《财经国家周刊》:美联储关于QE的动作牵动全球经济,你怎样看待目前出现的资本波动?
朱民:美国的复苏状况还有待观察,但退出QE3是迟早之事。
迄今,美联储的退出举动大概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今年5月22日?7月30日,期间由于市场紧张和预期变化,全球普遍出现资本撤出,对市场产生一定冲击并造成了货币市场波动,汇率下滑、股市下跌、资本外撤等。
第二阶段是8月份以来的这段时间。货币主要从宏观经济较弱的国家和地区流出。经常账户赤字较高、财政赤字较高、通货膨胀较高的不稳定地区,就会遭遇第二次资本撤出。由此,新兴经济体可能面临两种境遇,一是全球的普遍性资本波动,二是自身状况所引发的波动。
这一次,美联储并未采取动作,仅仅是有退出计划的风声就引发了市场大规模变动。一旦美联储继续操作,各国都必须作好迎接经济波动和挑战的准备。
《财经国家周刊》:有言论称,美联储将只为美国经济负责,无暇顾及新兴市场可能遭遇的波动,你对此如何评价?
朱民:美联储因为自身职责所限,只须对美国经济的恢复和美国的货币政策负责,但美国本身却对全球经济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美国作为全球第一大经济体,美元作为全球最主要的流通货币,必须对全球经济活动与经济稳定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要从国际合作、退出步骤的透明度等方面,更好地和各国沟通交流,以加强合作来减少市场波动、降低风险。
IMF也一直在呼吁,要求美联储将眼光放宽到整个美元系统的变化,放宽到整个美国货币政策变化对全球经济的影响。我们希望美联储制定货币政策时,充分考虑政策可能产生的溢出效应,体现出美元作为世界货币的责任感。
不可否认,美国退出QE3确实会对全球资本市场尤其新兴经济体造成冲击,新兴经济体必须学会自卫。
其应对之策,应该分成两个部分。首先,如果该国宏观经济较弱,就必须加紧对宏观经济的政策修补,例如进一步建立财政政策的发挥空间,进一步减少经常账户赤字等。其次,让汇率浮动来减缓资本流动的冲击,减少共通性的资本波动。
不会出现严重危机
《财经国家周刊》:一些国际投行频繁唱空新兴经济体,有的甚至称新兴经济体将重现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局面。你如何评价新兴经济体的状况?
朱民:可以肯定,新兴经济体不会出现所谓的危机。
自2009年美国QE推出以来,新兴经济体的金融系统累计资本流入高达4万亿美元,助长了这些经济体的股票、外汇和债券市场泡沫。从今年5月22日开始,伯南克首次在国会表示可能缩减量化宽松,新兴经济体的问题才开始逐渐暴露出来。
尽管在过去的3个月里,它们的经济波动受到美国货币政策的严重影响,但总体而言,新兴经济体现在的整体宏观基数远远好于1998年的亚洲,各方面情况都乐观许多。
首先,新兴经济体整体债务水平较之当年大幅度降低。国家债务、企业债务和居民债务情况均大有改善,且整个新兴经济体实力也有所提升。
具体到中国,在未来的资本波动中所受冲击将相对较小。尽管近期中国也遭遇了热钱流动,资本账户波动幅度同样较大,但中国整体经济体量大且发展势头良好,最主要是中国的经常账户盈余、通货膨胀水平不高,财政赤字也很低。这些将极大地提升市场信心,境外资本也不会大规模撤出,中国经济的表现将相对稳健。
无论怎样,即便是经济增速下降,新兴经济体也已然是引领全球经济的最重要的引擎。在全球经济普遍放缓,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同样也面临着大量财政赤字挑战时,新兴经济体的放缓不会成为引发全球经济疲软的最主要原因。
《财经国家周刊》:具体到新兴经济体的不同国家,如何能够在美联储货币政策的新导向中,实现持续稳定的经济增长?
朱民:持续稳定增长,无论对于哪个国家来说都并非易事。新兴经济体的改革进入深水期后,阻力将越来越大。
印度总理先前已经推出了一个全面的改革政策,并广受市场欢迎,但更重要的是如何有效实施,如何应对实施过程中的挑战。如果印度能够切实根据已有政策进行改革,遵照已有日程和步骤坚决执行,经济增长自然会持续向稳。
印尼也在不断地深化改革,一方面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另一方面督促其通货膨胀和债务问题变革,尤其是加强对财政赤字的关注度和处理力度。相较于上世纪80年代,印尼的经济发展已不可同日而语,各方面的进步都比较显著。因而,我对印尼充满信心。
这些国家的共同点之一,是其央行都在尽力提升本国存款利率,一方面试图改变资本的流动方向,另一方面试图保证国家金融系统的稳定。可以说,金融稳定目前是这些国家的首要重任,而一些具体措施也已经产生了较好的影响。
亚洲地区的新兴经济体由于其政府债务比例普遍较低,外汇储备级别和投资仓位又较高,加之各国的汇率改革已经起步,正逐步将固定汇率转变为浮动汇率制度,因而情况并不是特别悲观。增加应变的灵活性,肯定会有助于缓解资本流动难题。
建议新兴经济体在未来一段时间里,减少对美国货币政策的依赖性,学会从自身实际出发来提升金融体系的健康程度,从而加强自己抵御QE退潮的能力。
中国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财经国家周刊》:总理最近提出要以“壮士断腕”的精神来推进改革。你如何看待同属于新兴经济体的中国改革案例?
朱民:像中国这样能够在30年内,把人均GDP从几百元提高至6000美元的国家,全球几乎没有。这期间,中国能够让近4亿人口脱贫,是全世界都认可的成功奇迹。
今年7月以来,相比其他新兴经济体货币贬值、股市下挫,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却保持平稳,近期宏观数据也显示出境外投资者对中国经济放缓忧虑的减弱。7月份,中国进出口同比增速转正,8月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PMI也好于预期。
但从根本上说,中国经济还未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还处于一定的不确定性之中。历史经验表明,中国所处的这个阶段,关键在于政策的选取和执行。
目前中国面临的最根本问题,就是如何往横向走,将经济发展模式改好,才能推动纵向前进。能否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点,在于能否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而这主要取决于创新。
创新包括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后者落实到中国的国情上就是改革,即如何释放改革红利的问题。着眼于未来,我认为目前所有的政策都围绕着技术水平的提高,以及中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来展开,以期不断增加价值增加值,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
《财经国家周刊》:从中国央行副行长到IMF副总裁的工作经历,是否让你重新审视和改变了工作的视角,尤其是对新兴经济体的部分看法?在一些新兴经济体,IMF也曾遭遇一定非议,这一轮经济波动过后,关系会否改善?
朱民:我刚到IMF时恰逢金融危机之后不久,不断地从事着“救灾”工作。危机管理其实很有意思,包括政策工具层面协调尤其国家之间的协调等,都很需要耐心和创新精神。诸如资本流动工具、央行宏观审慎方法等,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经济体来说,具有重大的意义。
金融危机之后,IMF议论较多的是如何通过有效的机制来维持宏观金融的稳定,这是高于传统西方经济学的一个创新领域。
从新兴经济体角度来说,很多国家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已经在使用宏观审慎工具,因为央行策略和货币政策的实施,必须依赖于金融市场的稳定。这与发达经济体处理同一件事的理论和方法或许不同,而我们的工作便是试图将两者联系起来,提升为一个新的模型和工具,提高理论和实践的可行度。
至于IMF本身,本职就是在某个国家出现危机时伸出援手,提供帮助的同时也通常会提出一些条件,难免会产生些许摩擦。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中心目的之一在于消除阻碍世界贸易的外汇管制,与此相应,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私人各方可以:(1)获得准许支付当前的国际交易特定款项;(2)获得准许可以主张为上述目的要求以外国货币支付。此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也承认成员国外汇管制的法律的效力,因为这些强行性的外汇管制条例目的在于保护本国的外汇资源,以期保持经济的稳定性,出于这种考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允许外汇管制的有限使用。
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8条第2款(b)
为了保护合理采用的外汇管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强行要求成员国的法院执行另外一个成员国作出的外汇管制决议。与此相关的是第8条第2款(b)中的规定:包含任何一个会员国货币的汇兑合同,如果与该成员国外汇管制条例相抵触时,在任何会员国境内均属于不能强制执行的合同,该成员国的外汇管制条例的存续与实行必须与本协定相一致。此外,各成员国必须相互合作,采取措施,使得彼此的外汇管制条例更为有效,但是此项措施与条例应当符合于本协定。关于这个条款的规定存在各种法律解释,原因就在于条款的规定较为宽泛,同时缺少详细的权威解释。
通过要求成员国承担执行其他成员国的外汇管制条例义务的方式,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实际上赋予成员国外汇管制法律的域外效力(extraterritorialeffect),使得这种外汇管制成为一种强行法,其结果势必导致在其他成员国国内的涉及到外汇管制的汇兑合同属于不可强制执行的合同。
在1949年1月10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执行董事会(execu—tivedirector)了关于第8条第2款(b)第一句话的解释(下文称为执行董事会解释),主要包括:(1)合同,如果(a)属于汇兑合同;(b)包含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任何一个成员国的货币;(c)与该成员国的外汇管制规定相冲突,而该成员国的外汇管制条例的存在和强行适用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相符合,则该合同属于不可强制执行的合同。(2)如果存在这样的合同,合同下的义务不能被任何成员国的行政或者司法机关强制执行,不论是采取不能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方式或者是通过判决强制执行的方式,都是不允许的。(3)如果当事人向任何成员国中的法院或者仲裁庭申请执行这样的合同,则法院或者仲裁庭均不得以“与当地的公共政策相冲突”为由拒绝承认其他成员国的外汇管制规定的效力。(4)如果当事人向任何法院或者仲裁庭申请执行,法院或者仲裁庭不得执行存在问题的外汇管制,尽管外汇管制法律所存在的国家的法律并非合同的准据法。
在实践中适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8条第2款(b)将意味着任何货币的发行国颁布特定的外汇管制的法律将在许多国家得以强制执行,因为货币发行国的法律被赋予了域外的效力,这种情况在离岸银行业(offshorebanking)中较为常见。从上述的考察来看,该项规定的适用将会导致任何属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中使用的“汇兑合同(exchangecontracts)”概念范围内的合同都将变成不可强制执行的合同。
二、合同必须是汇兑合同
满足第8条第2款(b)适用要求的第一个条件是外汇管制条例将要调整的合同必须是汇兑合同。因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从来没有就汇兑合同进行定义,所以成员国就这个概念根据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的目的的理解而进行各种各样的定义解释。通常成员国关于汇兑合同所采用的解释可以归为两类:(1)执行董事会的解释(theboardinter-pretation);(2)狭义的(narrow)或者字面的(literal)的解释。
(一)执行董事会的解释
可能最为支持执行董事会关于“汇兑合同”一词解释的是JosephGold和FrederickAlexanderMann,他们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条款的解释方面撰写了关于许多成员国不同的做法的文章和著作。根据这种解释方法,一个汇兑合同包括那些通过某种方式将影响成员国的外汇储备的合同。因此,一个汇兑合同即那些规定“以外国或者本国的货币进行的国际支付或者交易”的合同,一旦这些合同履行,将会增加或者减少涉及的货币所属国家的国际外汇储备的数量。FrederickAlexanderMann认为只有执行董事会的解释考虑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的经济目的。在确定一个合同是否属于汇兑合同时,需要重点考虑的是处于外汇管制适用情况下是否会导致合同歧视性或者偏见的结果,而并不是考虑合同中所采用的货币本身。这种解释方法为英国的上诉法院在Sharifv.Azad案中适用。
在Sharif案中,L是巴基斯坦居民,在英国作短暂的访问并使用少量的资金。结果L从S手中获得了300英镑兑换其持有的6000卢比(rupee)。尽管L的支票在巴基斯坦的一个银行中得以开出,但是L并没有获得巴基斯坦的外汇管制许可,即不能将卢比兑换成英镑。结果S将支票转让给Azard,Azard在巴基斯坦境内要求支付,但是权力机关拒绝支付该款项,因此Azard也拒绝向S支付转让该支票的款项,S以Azard的支票作为诉讼标的而提讼。法院最终驳回了Azard的上诉,法官Denning和Diplock都坚持:汇兑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字面的含义进行解释,该案中涉及的合同显然属于汇兑合同,因为其实际上影响了巴基斯坦的外汇储备资源。
执行董事会的解释更多地为欧洲大陆的法院所适用,相比较而言,美国和英国的法院则较少适用。在欧洲大陆的法院中通过各种判例支持了执行董事会作出的解释,例如在Lessingerv.Mirau案中,两个奥地利的公民之间订立贷款合同,根据该贷款合同,一方准备分期支付30000奥地利先令换取1000美元的贷款,联邦德国的上诉法院(当时的西德)认为这个贷款合同构成汇兑合同。另外,在Moojenv.VonRichert案中,巴黎的上诉法院认为在荷兰居民和德国居民之间订立的关于股份转让的合同为汇兑合同。
因此,执行董事会的解释通常包含了发下几个方面的合同:(1)将一种货币兑换成另一种货币;(2)国际货物销售合同;(3)国际服务合同;(4)国际贷款合同;(5)国际证券发行。
(二)狭义的和字面的解释
狭义的和字面的解释原则的支持者们认为一个汇兑合同是指一个将立即导致以一国的货币兑换另一国货币的合同。狭义的解释主要为美国和英国的法院所接受。学者曾经对于狭义解释持怀疑态度,他们认为如果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倾向于在该条款中支持狭义的解释,可以简单地删去汇兑(exchange)这个词,而仅仅保留合同(contract)这个词,然后再进行严格的狭义解释。英国的上诉法院抛弃了先前在Sharif案中所确定的遵循执行董事会解释原则的做法,而在Wilson,Smithett&CopeLtd.v.Terruzzi案中采用了狭义解释原则。
在Terruzzi案中,原告是伦敦的一个金属经销商,被告是意大利居民,也是一个金属经销商。原告与被告订立一个销售1200吨的金属(锌)的合同,在3个月内交货。后来锌的价格不断上涨,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押金。原告在没有收到被告的任何付款的情况下,停止合同的履行。因为锌的价格的上涨导致被告在新订的协议中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原告还将被告就应当支付的全部款项提讼。被告则辩称先前签订的合同属于不能强制执行的合同,因为该合同属于汇兑合同,与意大利的外汇管制法律相冲突。上诉法院在审理中认为,因为合同是以英镑支付的,该合同不属于汇兑合同,作为汇兑合同必须要求存在货币的兑换。法院拒绝了被告Ter-ruzzi关于合同含有商品交易属于汇兑合同的辩解,法院认为含有商品或者货物的合同只有在包含通过货币兑换进行货币交易的情况下,才能够属于汇兑合同。
在UnitedCityMerchantsv.RoyalBankOfCanada案中也支持这种关于含有货物或者商品合同归属汇兑合同的限制条件。在UnitedCity案中,GlassFibres是一家英国的公司,GlassFibres承诺向一家秘鲁公司Vitro销售一套设备。为了履行这项销售合同,Vitro安排本国的秘鲁银行(PemvianBank)提供一个不可撤销的信用证,由加拿大皇家银行(RoyalBankOfCanada)负责承兑。根据安排,由GlassFibres以美元计算的两倍的价格销售设备,然后将其中的一半款项转入Vitro的一个下属机构,这样使得Vitro能够规避秘鲁关于外汇管制的规定,而将秘鲁的货币兑换成美元。当GlassFibres提供了合同项下的设备并且满足了信用证的全部要求之后,加拿大皇家银行拒绝承兑信用证。其后UnitedCityMerchants作为GlassFibres的权利受让人加拿大皇家银行。加拿大皇家银行的辩解理由之一就是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8条第2款(b)该合同为不可强制执行的合同,因为这是一个汇兑合同,目的在于规避秘鲁国家的外汇管制法律。英国上议院在审查销售交易的实质以后认为:因为所考虑的销售合同实质目的在于将秘鲁货币兑换成美国货币,从而规避秘鲁国家的外汇管制法律,信用证从表面形式来看是一种汇兑合同,根据第8条第2款(b)的规定应当属于不可强制执行的合同。
美国的法院也坚持适用狭义的解释。在J.Zeevi&SonsLtd.国际经济合作2002年第1期GrindlaysBank(Uganda)Ltd.案中,纽约上诉法院认为争议的信用证不是一个汇兑合同。在LibraBankLtd.V.BancoNacionaldeCostaRi-ca案中,联邦地区法院遵循上诉法院在Zeevi案中所适用的狭义解释原则。
(三)应当采用执行董事会的解释
上述的分析表明法院在适用哪一种解释方法的问题上存在分歧。英国和美国的法院通常采取狭义的原则来解释“汇兑合同”这个概念,而欧洲大陆的法院则坚持遵循执行董事会作出的解释。但是,执行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可以有一个强有力的支持理由。如果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成员致力于推进国际货币合作,包括支持和执行成员国的外汇管制法律,该管制法律的强行适用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的要求相一致,其目的在于减轻该成员国的国际收支差额(balanceOfpayment)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针对“汇兑合同”进行经济上的解释。只有对“汇兑合同”进行经济上的解释才能将所有影响一个国家外汇储备,最终导致国际收支困难的那些合同都包含在汇兑合同范围之内。狭义的解释只是单纯解释立法之上的问题,仅仅是限定于那些导致国际收支困难的外汇交易本身,而执行董事会的解释更多地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目标范围内的金融和经济政策而作出,因此执行董事会的解释应当得以适用。
三、涉及的条例必须是外汇管制条例
第8条第2款(b)得以适用的第二个条件是所争议的条例(regu—lation)必须属于外汇管制条例。与“汇兑合同”一词相似,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没有针对“外汇管制条例(exchangecontrolregulation)”进行定义。结果,各个成员国在解释怎样才能构成外汇管制条例问题也是众说纷纭。一种观点认为外汇管制条例包括所有的根据第8条第2款(a)规定的限制措施。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确定一项措施是否属于外汇管制条例的根本标准在于该条例是否包含在外汇交易的许可和外汇使用问题上政府的直接控制。
按照第一种观点,那些需要考虑的条例,可以从第2款(a)中推导出来解释第2款(b)的适用。其结果是成员国实行外汇管制条例的意图和动机与作为一个外汇管制条例的性质无关。
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那些构成外汇限制的形式审查适用于第2款(a)的解释,但是不能延伸适用第2款(b)的解释。根据这种观点,外国条例或者法律的实行目的将决定其作为外汇管制条例的性质与特征。因此Mann得出结论:那些外汇管制条例是指其制订的目的在于控制货币的流动、财产的流动或者服务的流动,以便保护特定国家的金融储备。这种解释在ReClaimbyHelbertWagg&Co.Ltd.案中获得支持,在该案中法官认为:法官必须被说服所争议的外汇管制法律是真实存在的,其目的在于通过限制外国债权人的权利(当然这只是方法之一),而实现在经济出现问题时能够保护本国的经济。根据这种特定目的限制的方法原理,税则(tar-iffs)、交易限制(traderestrictions)、封锁指令(blockingorders)以及与敌国交易的禁止(trad-ing-with-the-enemyregulation)通常都不被认为是外汇管制条例。
如果根据那些形式主义的解释原则,这些外汇管制条例的范围甚至包括赋予外国政府以强制力,而并不是仅仅保护所考虑的成员国的金融储备,因此从目的出发的解释更为可取,也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的本意相符。
四、必须包含某个成员国的货币
为了适用第8条第2款(b),所考虑的外汇管制条例中必须包含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某个成员国的货币。同样,因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没有对这个问题进行解释,因此导致存在两类就此问题的解释:其一是严格解释(strictinterpretation)或者是字面解释(textualinterpretation),另一种是经济解释(economicinter-pretation)或者宽松解释(liberalin-terpretation)。
(一)严格解释或者字面解释
根据严格或者字面解释规则,“包含某个成员国的货币”这个条款被限定于那些汇兑合同:(1)该汇兑合同中包含特定数额的某个成员国货币的给付;(2)在该汇兑合同中,某成员国货币的使用是合同履行的必要部分。实践中也有司法判例支持这种解释方法。例如前文所讨论的UnitedCity案,尽管秘鲁货币并没有特定化为履行合同所采用的货币,但是秘鲁货币对于合同的履行具有实质性的意义。这是因为合同的最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欺骗性的方法将秘鲁的货币转化为美国的货币。与此相似,虽然在Terruzzi案中法官认为合同不是一个汇兑合同,这个结论也可以从意大利货币并没有包含在合同中这个理由推导出。合同中要求支付以英镑进行,而不是以意大利里拉支付。考虑到意大利商人有足够的英镑储备用以支付英镑债务,没有必要将里拉转化为英镑,因此并没有与意大利的外汇管制条例相抵触。
(二)经济解释或者宽松解释
经济解释或者宽松解释重点考察的是“包含某个成员国的货币”这个短语中的“货币(currency)”一词,以便分析其对于成员国外汇储备的影响。这个短语被限定于那些成员国的外汇储备受合同影响的情况。主导性的对于这种解释方法的支持意见认为包含一个成员国的货币可以被认为是在成员国的国际收支差额将会或者已经被所涉及的合同的支付或者转让所影响的情况下存在。根据这种方法,支付或者履行的货币并不是取决于货币的发行。成员国的货币可能包含:(2)无须考虑所争议的货币不是合同支付或者履行的货币这一事实;(2)与合同支付或者履行的货币为本国货币或者外国货币这一事实无关。在以外国货币支付的情况下,进一步来看也与货币的发行国是否为成员国或者是非成员国这一事实无关。判断的标准是影响成员国国家储备的后果。
根据这种支持宽松解释原则的观点,审查确定是否包含成员国的货币与是否包含成员国的外汇储备是重合的两个命题。成员国的外汇储备在下列情况下将被视为包含在内的:(1)合同的一方为该成员国境内的居民;(2)合同所涉及的财产在成员国的境内。在Termzzi案中这种宽松的解释得以适用,法官在陈述“汇兑合同”一词需要进行狭义的解释之后,认为“包含成员国的货币”这个短语必须进行宽松的解释,但是在该案中的法官KerrJ.看来,协定第8条第2款(b)的目的在于仅限于保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的货币,而不保护非成员国的货币。
五、外汇管制条例存续与实行必须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相一致
所涉及的外汇管制条例的存续和实行必须与协定的要求相一致(maintainedandImposedConsistentlywiththeFundAgreement),属于第8条第2款(b)允许范围之内。虽然,多数人的意见认为在“存续与实行必须与基金协定相一致”这个短语中的“存续”一词是指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开始生效的时刻的外汇管制条例,但是也有不同意见认为解释必须包含该短语剩下的词语“实行必须与基金协定相一致”。学术界和司法实务界在这个问题上的解释也存在分歧,这种分歧可以归结为两种分歧观点:
(一)第一种观点:条例必须获得基金组织的批准
虽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并没有规定基金组织有权宣布外汇管制条例的存续或实行与协定的要求相抵触,但是实际上基金组织有这个职能同意该外汇管制条例或者断定这种管制条例是非必要的,因为所争议的条例必须获得协定的授权许可,因此不论是诉讼当事人或者法院均须向基金组织咨询该条例是否与协定的要求相一致。其结果是法院不能自己认为在这个问题上有资格作出判断。根据这种观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执行董事会具有排他性的权力来决定上述问题,法官如果在这个问题上作出自己的独立判断则是错误的。在Termzzi案中,法官OmrodJ.在上述问题提出之后拒绝就其作出决定。根据英国法院的审判实践,法院参考其他方面的资料,在证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已经认可所争议的条例基础上,能够判断所争议的外汇管制条例是否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的要求相一致。
(二)第二种观点:只要求条例属于协定所设想范围之内
但是也有不同的观点认为法院可以独立解释关于“存续与实行必须与基金协定相一致”这个短语的含义,任何法院可以有权独立审查外汇管制条例是否与基金协定相一致。根据这种观点,所有的问题在于所争议的外汇管制条例存在而且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必须与基金协定保持一致。这种观点在德国汉堡商事法院(CommercialCourtOfHam-burg)的ClearingDollarsCase案件中适用。
在ClearingDollarsCase案中,比利时的被告同意自德国的原告购买化学制品,以每公斤46美元的价格通过票据结算,这种支付通过比利时一西德清算系统进行。但是被告并没有获得根据比利时法律应当获得的进口许可,因此对于合同产生争议。在德国原告提起的诉讼中,被告辩称合同本身是不可强制执行的,因为缺乏进口许可而导致与比利时的外汇管制条例相冲突。德国的商事法院适用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关于“汇兑合同”的解释,并根据其他相关事项,断定该买卖合同为汇兑合同,并且该合同一旦履行将涉及到比利时的外汇储备,比利时本身又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成员国。剩下的问题就在于比利时的外汇管制条例的存续和实行是否与基金协定的要求相一致,法院认为:“如果外汇管制条例的存在和其性质被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所接受,则已经构成充分的理由。考虑到几乎所有的国家内都存在类似的外汇管制条例,因此答案是比利时的这个外汇管制条例是获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肯定的。”因此,所有的必要问题在于,一旦寻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就该条例作出肯定时,基金组织将会当然认可。
关键词:金融全球化;国际货币体系;国际储备
前言
金融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世界各国或地区的金融活动趋于全球一体化的趋势。在金融全球化下,信息跨国界的传播和现代化电子技术的应用使得国际资本流动加速,国际金融市场规模扩大,各国之间的联系更为紧密。然而,金融全球化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原有的金融市场运行机制和运行格局,并使得现行国际货币体系越来越无法满足世界经济发展的需求。现行的国际货币体系是在“牙买加体系”的基础上逐步演化而来的,也被称为“无体系的体系”,它既没有同一的汇率安排,也没有明确的本位货币,各国的经济政策行为也难以受到约束。当爆发金融危机时,金融全球化使得各国共同遭受危机影响的程度加深,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在这一过程中处于更加弱势的地位,极易受到攻击。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世界各国爆发的多次金融危机,究其根源就是金融全球化与国际货币体系矛盾的凸现。
随着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西方发达经济体纷纷进入衰退期,世界经济重心逐步向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转移。由于这些发展中国家并未在现行国际货币体系中获得相应的话语权,因此他们对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意愿极为强烈。随着近年来其影响力的逐渐扩大,改革的呼声也更加高涨,发达国家已无法再忽视发展中国家的声音,改革已势在必行。
一、金融全球化下现行国际货币体系引发的问题
(一)导致短期国际资本流动加剧。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以后,国际资本流动的增长速度已超过国际贸易和国际生产的增长速度。而且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短期国际投机资本数额仍在不断膨胀。跨国资本流动,尤其是短期性国际资本规模的增长主要得益于现有的国际货币体系,正是现有的国际货币体系为短期性国际资本的流动提供了便利。反过来,跨国资本流动尤其是短期性国际资本的快速流动又强化了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不稳定性。这些基于套利性动机的短期国际资本总是对一国金融体系的缺陷伺机攻击,并导致货币危机的爆发。随后,当短期国际性资本大批逃离该国时,又会将货币危机放大成银行危机、金融危机、甚至整个宏观经济的衰退。
(二)导致国际储备供求矛盾深化。国际货币体系决定国际储备体系,在现行的多元货币体系下,一国的储备资产中的特别提款权、储备头寸和黄金储备是相对稳定的,这时,外汇就成了一国增加国际储备的主要手段。通常来看,外汇收入的增加来源于国际收支盈余,这样在国际收支差额与外汇储备的关系上,一些国际收支长期盈余的国家外汇储备需求较低,却出现了外汇储备的过剩,而赤字国虽有强烈的外汇储备需求,却出现了外汇储备的短缺。于是,就出现了国际收支差额对外汇储备供给和需求两方面的矛盾。
此外,国际储备的供求矛盾还体现在储备货币发行国与非储备货币发行国的不平等上。对于储备货币发行国来说,他们可以轻松的通过货币发行和货币互换来取得外汇储备,但是他们作为发达国家往往又都是国际收支顺差国,有大量的外汇储备积累。对于非储备货币发行国来说,他们只能通过增加出口来取得外汇,但是这些国家往往是发展中国家,出口能力有限。这样,在国际储备的管理中,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处境形成强烈反差,迫切需要储备的国家面临储备短缺,而不需要储备的国家反而出现储备过剩。
(三)导致国际收支调节混乱。多元化的国际收支调节机制允许各国在国际收支不平衡时可采用不同调节方式,但除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调节外,其他几种调节方式都由逆差国自行调节,并且国际上对这种自行调节没有任何的制度约束或支持,也不存在政策协调机制和监督机制。虽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调节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在现行国际货币体系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职能已经发生了异化,他的主要义务由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维护固定汇率、为严重逆差国提供资金援助及协助建立成员国之间经常项目交易的多边支付体系,转移到了维持货币的自由汇兑,因为他假定自由浮动的汇率具有自动调节国际收支的功能,无需过多干预。这样,当部分逆差国出现长期逆差时,由于制度上无任何约束或设计来促使逆差国或帮助逆差国恢复国际收支平衡,逆差国只能依靠引进短期资本来平衡逆差,而大量短期资本的流入为金融危机的爆发埋下了隐患。在国际收支调节问题上的这种混乱状态,成为了现行国际货币体系与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矛盾的集中体现。
二、国际货币体系改革构想
(一)提高特别提款权的地位和作用。早在1969年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缺陷暴露之初,基金组织就创设了具有超主权货币性质的特别提款权,以缓解主权货币作为储备货币的内在风险。超主权储备货币不仅克服了主权信用货币的内在缺陷,也为调节全球流动性提供了可能。由于特别提款权具有超主权储备货币的特征和潜力,它的扩大发行有利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克服在经费、话语权和代表权改革方面所面临的困难。当一国主权货币不再作为全球贸易的尺度和参照基准时,该国汇率政策对失衡的调节效果会大大增强。这些能极大地降低未来危机发生的风险,增强危机处理的能力。因此,当前改革国际货币体系的首要任务是着力推动改革特别提款权的分配,考虑充分发挥特别提款权的作用,实现对现有储备货币全球流动性的调控,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改革不合理的份额制,应综合考虑一国国际收支状态和经济规模来调整份额,以此来降低某些经济大国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绝对控制;另一方面继续增加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基金份额,扩大其资金实力,以便有足够的可动用资金来应对危机。
(二)改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职能和作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作为现行国际货币体系重要的载体,理应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但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演变,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职能被弱化和异化,因此有必要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进行广泛的改革。(1)扩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援助的范围,强化其国际最终贷款人的职能。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缺乏一个国际的最终贷款人,显然是难以应付国际货币危机的;(2)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实行资金援助时,不仅要考虑恢复受援助国的对外清偿能力,还要考虑促进其经济发展。这就要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应改变将短期内恢复受援国偿付能力作为唯一目标的做法,并把重点放在危机防范而不是补救上;(3)增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监测和信息功能。当成员国经济出现问题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有义务对成员国内经济政策提供建议,并为投资者和市场主体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4)促进交流与合作。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加强与成员国交流的同时,还应积极促进成员国之间或成员国与其他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三)加强国际金融合作,改善各国经济政策的协调性。金融全球化为资本的无序流动创造了条件,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各国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同时,世界上主要货币的汇率大幅度波动,为发展中国家平衡国际收支和稳定汇率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和成本,也使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变得更加困难。因此,发达国家应主动担起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主要货币之间的汇率波动。这就要求各国加强国际金融的合作与协调,这是确保国际货币体系稳定的基础。从国别上看,这种合作与协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协调发达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各发达国家之间应经常相互协调与沟通,共同承担起应有的国际责任,并以积极的态度,加强各国在货币和经济政策方面的合作,以保证国际货币体系稳定;二是协调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发展关系。在支持发达国家经济增长的同时,更多地考虑促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经济的发展,注意保护发展中国家的根本利益;三是加强区域性经济货币政策的合作。在总结欧盟与欧元经验的基础上,加强一国与周边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共同探讨区域性货币合作的有效途径,以抵御外部危机对该区域经济体的冲击。此外,从加强合作的领域看,还应加强国际金融经营环境、国际金融内部控制、国际金融市场约束以及国际金融监管等方面的合作与协调。
(四)建立和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在金融全球化下,建立和完善国际金融监督机制已成为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制度包括:(1)提高信息透明度,公开披露有关信息;(2)抑制国际范围内短期资本的无序流动,特别是加强对“对冲基金”、离岸金融中心的监管。对对冲基金以及其他种类繁多的金融衍生工具的监管已成为国际货币新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3)加强对银行的跨境监管。随着金融自由化的发展,某些国际性银行经营转移到管理不严的离岸避税港,以便规避国内的管理和监督,这无疑中增加了资本无序流动的风险。因此,对银行的跨境监管是国际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
主要参考文献:
[1]冉生欣.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研究.华东师范大学,2006.
[2]国庆.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缺陷及改革方向.上海经济研究,2009.2.
下面是今后数十年看来尤为突出的六大问题:
1.经常项目失衡
对于迅速增长的经常项目失衡,我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并不支持,特别是在失衡现象初露端倪,似乎难以维持的情况下。我们对此如此担忧有何不妥吗?伴随着经常项目迅速发生逆转的往往是汇率急剧、并很可能是破坏性的调整,或更严重一些,是增长模式的急剧破坏性调整。可是,与此同时,如果我们未雨绸缪,那么很显然真正的挑战不是减少经常项目失衡,而是寻找办法,维持更大的失衡,尽管方向适当。
工业化国家的孤立主义者应当停下来,看看自己日益增长的人口年龄结构。随着本世纪晚些时候赡养和受赡养比率急剧增长,谁来为退休人员提供商品和服务呢?解决办法有很多,特别是允许增加来自发展中国家的移民。发展中国家的人口年龄要年轻得多。不管怎样,一个可取的办法只能是工业化国家通过维持对发展中国家的巨额经常项目盈余进行海外储蓄。这些累积起来的盈余尽管眼下促进了较穷国家所急需的投资,但日后随着婴儿潮一代停止工作则可能有所下降。
正如我们在2001年5月出版的《世界经济展望》中讨论的那样,因此而形成的经常项目收支状况可能发现:到2030年工业化国家累积的海外财富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50%。随后,这个进程将发生逆转,工业化国家将因为经常项目赤字持续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至4%,而出现财富减少。此刻,这一体系无法轻易承受如此巨大的债务积累。我们必须对它加以改进。扩大贸易有助于支持资本市场进一步融合。改进国际货款合同的管理手续也同样重要。
2.官方债务
遗憾的是,尽管全球化进程增加了重新分配全球储蓄的好处,可是它也限制了政府增加用于管理特别庞大的债务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的收入的能力。由于生产要素流动日甚,对它征税也日益困难。
公司可能更加乐于将生产转移到税率较低的国家。随着全球投资选择范围扩大,对财富持有者进行征税也变得更加困难。甚至不能指望劳动力留在国内。实际上,未能弥补效益(比如采取超过平均生产增长率的办法保证税后收入具有竞争力)的国家可能发现:随着21世纪的深入发展,自己越来越难以找到贷款。否则,如果一个政府任凭债务无限增长,那么就会出现资本和劳动力外流,限制了回报留下的投资者和劳动力的能力。更严重的是,政府的借贷能力将降低,即使是在国内,如果债务不与主要货币挂钩的话。债务与主要货币挂钩也降低了可维持债务的水平,因为债务加大了受汇率调整的影响。
所幸除了提高生产率之外,政府仍有很多办法增加其日后偿还债务的承诺的可信性。改善国家税收制度就是其中之一。尽管如此,在我们找到更好的答案以前,一些政府也许已经在循循善诱之下变得更加谨慎,至少在经济繁荣时期保持经常项目盈余,这样在急需的情况下还能留下一些借贷能力。当然这应当是阿根廷事件留下的教训之一。阿根廷政府在20世纪90年代的繁荣时期仍保留了赤字。
3.汇率
也许经济史学家将来回顾今天大杂烩式的全球汇率安排时会把它看作是一个巴别塔。但是,还有什么体系呢?由于资本自由流动,固定汇率的预期寿命短得像好莱坞的姻缘。而且,整体上看,试图通过资本管制实行呆板的固定汇率的国家的历史经验并不令人满意。除非货币和财政政策与固定汇率的要求完全一致,否则一个平行市场很快就会在实际上的浮动汇率的前提下繁荣起来。通常,平行市场不断壮大,资本管制失去作用,官方汇率本身不得不取消。
在战后历史上,大量所谓的固定汇率制度实际上都成了通过双重和平行市场进行“后门”秘密流通。而很多国家名义上实好浮动汇率,但由于种种原因,通常是因为某种形式的债务美元化,而对汇率进行干预,从而将汇率保持在相对狭小的范围内。
切实实行浮动制的汇率(如美元与日元、欧元与美元)的变化又令人非常难以解释,更不用说加以预测了。决策者必须认识到这一事实。
自1945年以来,世界货币种类大约翻了一番,几乎与国家数量相等。我认为本世纪晚些时候,货币将出现合并,最终可能只有两种或三种核心货币,同时会有一些零星的边缘地区实行浮动汇率。实现这个目标,在汇率变化较小的情况下管理宏观经济,这是下一个全球化时代面临的重要政治和经济挑战之一。
4.资本管制
必须承认,亚洲金融危机之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日常监管中有时可能过于宽容而有所忽视,因为亚洲国家在尚未制定内部管理结构的情况下过早地开放了短期资本流动市场。现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建议有了细微差别。不过,我们应当理解,这是一个非常难以实现的平衡,原因很多。
首先,随着各国经济形成日益复杂的金融部门,资本管制也就得愈发难以执行。其次,在存在严重管理问题的国家,资本管制可能成为腐败问题挥之不去的源泉。第三,在某种程度上,资本项目和贸易自由化是并肩发展的。在自由贸易的情况下,多开或少开发票可能都会被用来逃避资本管制。如果资本管制太重,遵守复杂的规章就限制了贸易。发展中国家向外国直接投资开放特别重要。外国直接投资是资本流动形式中变化最小的一种形式,而且近年来也是数量最大的形式,2001年达1700亿美元。这就是说,有限而暂时的资本管制,特别是处于金融发展过度时期的经济体,其作用需进一步研究。
5.非洲
宏观经济稳定,包括某种程度的价格稳定,无疑是经济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请考虑一下非洲的宏观经济决策者面临的严重问题吧。内部冲突和干旱暂且不谈。许多非洲国家严重依赖少数初级产品出口(如棉花、咖啡、可可、大豆、金属和石油)。而所有这些产品都深受世界市场的价格波动的影响。此外,国际援助的可预测性非常差,因此可以发现在任何情况下宏观经济稳定都将难以实现。
在制度发展不完善的国家,就更困难了。决策者难免受到诱惑,采取大量价格和汇率控制的办法,企图保护经济不受变化波动的影响。不幸的是,完全封锁价格信号妨碍了通常长期存在的冲击调整,更不用说控制政策通常滋生的低效和腐败了。非洲的很多地区在降低通货膨胀、开放市场和恢复增长方面已取得长足进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给予了帮助。尽管如此,未来的挑战仍然令人可怕,需要进一步重新思考标准宏观经济管理办法。
6.败德风险与国际货币基金的贷款
人们普遍认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风险贷款是裸的紧急救济,帐单主要由工业化国家的普通纳税人支付。这种观点的影响之大,怎么说都不为过。关于限制这类紧急救济及其长期负面影响的必要性几乎是所有已经提出的改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工作方式的每一项重要计划的核心内容。紧急救济观点提出的挑战并不仅仅是缺乏透明度,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实际上是即时转帐,应当这样称谓。并非如此。它所包含的更加深刻、更加令人不安的含义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败德风险”理论。简单地讲,如果放款者相信他们最终可以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大大补贴的贷款得到补偿,他们就会以不能反映真正潜在风险的利率向新兴市场的举债者提供大量贷款。结果呢?危机的程度和频率就会比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不存在的情况下更大、更频繁。人们认为,鉴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资金来源较广,它本意要减轻的危机反而会加重。
不错,这是一个上好的理论。但是,它的前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是补贴性的紧急救济”,这种说法正确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贷款几乎一成不变地是要偿还利息的。为了保证富裕国家的纳税人支付帐单的主要部分,就得相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必须不断重新贷出它的本金和利息,这样才能保护帐目。这个庞大的计划总有一天要彻底修改。不过,研究人员已经对这一主张进行了探讨。研究结果认为,有些情况下存在非常有限的“紧急救济败德风险”,但似乎并不经常或大规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