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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1日,我园迎来了镇宁县教科局领导对我园开学工作的督导检查,在此次检查中,各位领导给我们提出很多的宝贵意见,让我们及时的发现了我园工作中的众多不足,我园将针对教科局领导提出的问题做出相关整改,现将整改事项整理如下:
一、发现的问题
(一)教学常规方面
1.班级环境布置没有完善;
2.部分学期计划有网络痕迹,不够贴合本园实际。
(二)安全工作方面
1.部分表册制作不细致周全,不能体现具体工作,如:安全隐患排查表、外来人员登记表等;
2.安全预案及措施做得不够详细,安全职责没有安排到人,可操作性不强;
3.保安室安全八件套不齐全(差一副甩棍)
(三)食堂管理方面
1.留样标签填写不详细;
2.储藏室物品摆放不合规;
3.食品安全预案不全面。
二、整改措施
(一)教学常规方面
1.督促各班教师尽快完成各班的班级环境布置,要求符合各班年龄特点,有区域设置;
2.以幼儿园实际情况为出发点,撰写切实可行的学期计划。
(二)安全工作方面
1.重新制作周全完善的相关安全表册,要求表册能一目了然的反应出我园实际工作;
2.重新撰写安全预案及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分工明确,完善安全制度及方案,设直接责任人及成员等;
3.购买甩棍,补齐保安八件套,让保安人员成为遇到危险时师幼身前的一道坚实防线。
(三)食堂管理方面
1.督促留样人员完善留样标签,标签上要有餐别、食品名称、留样时间以及留样人员签字,且留样时间要精确到分;
2.储藏室中做到干湿分离、生熟分开,凡是没有标签标识的食材一律不能放在储藏室,更不能用在幼儿食物里;
3.完善食品安全预案,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谁分管、谁负责,出了任何问题能直接追溯到直接责任人,使所有相关人员都能打起十二分小心,保障幼儿的食品安全。
三、整改时间
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现将整改时间定为一周,以上整改措施将在一周之内完成。
以上就是我园在此次开学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园将时时自查,力求将问题解决在刚出现的时候,同时欢迎各级领导莅临我园,对我园的工作进行实时监督。
六马镇打帮幼儿园
临沧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9日,市农业农村局兽药GSP检查组对镇康县勐堆大理恒星饲料销售点进行兽药GSP现场检查验收,检查组同意推荐我店为兽药GSP检查验收合格企业,同时,指出我店还存在9项一般项缺陷。针对现场检查中存在的缺陷项目,我们非常重视,及时安排人员认真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存在问题1:兽药经营场所布局不合理,兽用处方药区与兽用非处方药区没有分开,兽用处方药区采用开架自选方式销售。
整改措施:重新布置药区,将兽用处方药区与兽用非处方药区阻断分开,及时添置封闭式展示柜一组,保证处方用药不能开架自选。
存在问题2:仓库布局不够合理,没有使用色标,防潮板不符合要求,控温设备达不到要求。
整改措施:更换添置高20cm的钢架+木板装货台4组,使用色标和划线将各区分开,更换添置海尔空调一台,经测试能够达到控温要求。
存在问题3:兽药质量评估、采购、验收、出入库等记录填写不够规范、不全。
整改措施:及时组织相关职责人员对相关台账进行完善,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开展登记工作。
存在问题4:没有定期对兽药及其陈列、存储的条件和设施、设备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和记录。
整改措施:认真落实相关制度,按照要求对兽药及其陈列、存储的条件和设施、设备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并进行了记录,目前,各项设施设备正常,满足工作需要。
存在问题5:兽药拆售时,没有附兽药产品的标签、说明书复印件。
整改措施:对拆零销售的兽药品种,及时与供货方联系,备足拆售兽药的标签、说明书复印件,按照规定提供给客户。
存在问题6:相关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时组织人员的档案进行整理,按照检查组意见分类归档。
存在问题7:质量管理人员不在岗。
整改措施:组织各岗位人员学习岗位职责,严格请销假,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已要求质量管理人员到岗。
存在问题8:要严格执行兽药质量问题追回和报告制度,对首营兽药要严格执行资格审核制和备案制和每年12月向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报送全年兽药经营、质量控制、兽药GSP实施和自查等情况报告。
整改措施:在经营中发现兽药质量问题,我店将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报告,并及时追回已销售兽药。对首营兽药将严格执行资格审核制度,及时到县农业农村局备案。每年12月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全年兽药经营、质量控制、兽药GSP实施和自查等情况报告。
二、下步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兽药管理条例》、《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加强学习,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合法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为我县养殖业健康发展尽份力。
一、领导重视,任务明确
为切实抓好此次文物消防检查及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召开专门会议,传达了文件精神,对我县的文物消防检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汲取火灾的惨痛教训,扎实做好文物消防检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我局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结合本次大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了领导管理职责和工作分工。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断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有效地预防和抑制了火灾事故的发生,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切实做好大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了本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消除隐患。
三、加强学习,积极宣传
组织全局职工参加消防演练,参观了火灾案例图片展览,听取了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讲授,从正面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大力营造消防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通过接受扎实有效的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了我局职工的消防知识和消防安全意识,增强了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
四、突出重点,严格排查
全面大排查是这次活动的基础,我局开展了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排查,全面检查了各文物点、文物库房的消防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状况,以及工作人员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情况。
五、加强值班,确保安全
进一步完善领导带班、文物库房进出登记、用电用火、夜间巡查等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工作、交接班有记录,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六、落实整改,消除隐患
本次文物消防检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重点为各文物点、文物库房,在大排查整治中重点检查火源、电源管理是否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备、维护和保养情况,工作人员消防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等,在检查中发现肖公馆存在电线老化、居民私拉乱接现象。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落实了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和预案,确保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七、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的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虽经大量的宣传教育,但仍有少数人防火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知识了解不多,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1.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一是继续把文物消防工作纳入年度文保工作计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二是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
2.切实抓好消防设施建设。一是加大消防设施投入,确保消防设施健全,维护资金落实到位。
一、移动监控平台已被淘汰,但仍在使用问题;
公司现已逐步开展淘汰移动监控平台的工作,所剩的还未淘汰的少量车辆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快淘汰更新工作,尽快完成对移动监控平台的替换工作。
二、公司使用的河南迅灵监控平台未入围全省营运服
务商;
公司将和河南迅灵营运服务商联系、协调相关事宜,并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进展。
三、监控管理人员对监控平台操作业务不熟练等;
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监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进行作业,加强监控管理工作,保障车辆的行驶安全。
根据贵局《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回头看”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通过召开局务会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文件精神,就我局在综合监察中通报的问题及近两年来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整改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民间组织登记管理相关问题
(一)关于登记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贵局提出的共有3家单位连续两年没有年检我局未依法予以撤销问题,经与业务主管单位,共同督促并指导以上3家单位进行整改,现市区档案学会与市区青年联合会已办理注销登记,市区黄石爱心幼儿园在取得其业务主管(教育局)同意后予以撤销登记,以上问题均已整改到位。2014年至今在我局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均按相关规定定期参加年检。
(二)关于行政处罚不够严格问题。
《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罚则三十三条规定过于笼统,对于违法所得要如何没收、没收后以何种形式上缴何部门都没有具体规定,难以操作。其中区小学教育研究会在我局发出整改通知书之后就已停止该项收费,并补齐了相关档案资料。经每年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检查治理活动,2014年至今在我局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中未再发现有违规收取费用等问题。
(三)关于强制执行不够及时问题。
通报指出区档案学会在我局做出行政处罚后并未停止收费行为与实际情况不符。档案学会在我局发出整改通知书后已立即停止收费行为,并已经注销登记,我局无需强制执行。现我局已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在社团出现违法违规问题时,不能按要求整改或注销的,将依法停止活动或撤销,促使违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制止并纠正。
(四)关于履职监管不够到位问题。
通报指出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费用开支超出章程规定范围,即区工商局、镇街工商所的汽车油费多在个私协内报销,对此问题我局要求待车辆租用合同到期后立即解除。但该会负责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个私协办公场所是由工商局无偿提供,个私协与工商局工作关系紧密,对协助工商规范个体私营企业、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且该会确为在开展社团活动时使用车辆,并有与区工商局签订车辆租用合同,不属于开支超出章程范围。现我局在年检及专项检查中均认真查看其财务凭证,确保其业务主管单位不再出现侵占社团经费的行为。
(五)关于社团成立登记、民非登记许可审批不够严谨问题。
对于归档材料中有些业务主管单位或人事部门意见栏无经办人签字问题,我局已认真审核,在审批过程中更加细致、严格把关审批材料,要求相关单位除了盖公章,相关负责人经办人必须签字。此外,通报中提出的社团各备案表时间在批准成立之前,与《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不相符,因为省民政厅根据工作需要在《社团登记管理工作实务》(第一章社团筹备成立和成立登记流程及需要提交的材料)规定申请成立登记社团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材料中就要求提交相关备案表(详见证明材料复印件),且向市民政局咨询后,得到的答复市民政局也是依据此规定受理审批相关材料,网上审批流程中也是按照这一规定设置的。
二、档案资料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对于档案资料管理问题,我局已经落实到各股室,并制定了相关档案制度,要求各股室按照规定规范档案资料装订和管理。退役军人残疾认定、评定的审批材料档案已实行一人一档,并建立数据库进行管理。内地居民收养登记档案已进行目录编制、分类装订、妥善保管,并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三、骨灰楼塔管理跟不上问题
为促使全区殡改工作有序开展,咱们区已连续六年实现火化率100%目标,其中骨灰楼塔建设还处于推进阶段,每年都下达建设指标,鼓励有条件的村(居)建设公益性骨灰楼塔,并给予资金补贴。但至今省、市尚未出台骨灰楼塔相应的管理规定。这项工作需等待上级下发加强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塔管理实施意见后才能落实,届时,我区将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下发各镇(街)执行。
四、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1、关于盖章不相符问题:2011年元月采购太空被1100套,每套157元,总额172700元,我局严格按照采购物资招投标程序,对于发票上供货商名称与购销合同中的供货商名称不相符问题,当时就责成供货商补盖与购销合同中供货商“仙游县盖尾供销合作社”相同的公章。在今后的政府采购中,我局将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2、关于军休所结余离退休人员增资款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问题:军休所已经把离退休人员增资款结余经费上交财政国库,并在今后财务上严格遵守财经制度,不断规范财务管理。
3、关于资金使用公开问题:对于农村低保资金和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资金没有在互联网上予以公开问题,我局当时受到条件和人员少限制,相关资金只在政府政务公开栏上公开,对互联网公开这方面做得不足,通过整改,我局已配置了专用电脑设备,指定专人负责资金公开工作,现在包括城乡低保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在内的相关资金都及时在“农廉专栏”上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