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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投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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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投资论文

跨国投资论文范文第1篇

当前的国际商务面对的政治风险已经由战争、征收、国有化等传统型风险,向更为复杂、隐蔽的非传统型风险演化,其主要表现为由于东道国政策的变化、区域保护、区域内部协调、第三国的干预、民族主义和宗教矛盾、各国内部的利益集团和非政府组织的政治参与等原因引起的风险。这对于国际化起步较晚的我国企业影响较大,需要采取积极措施去面对。

(一)评估政治风险,慎重选择经营区域

政治风险的评估,就是分析判定有关目标国的总体政治形势,据此筛选相对适宜的东道国。风险评估主要是从宏观上对东道国政府的能力、政治风险的类别及稳定程度进行调查分析,以确定风险程度。评估的重点是导致商务环境突然出现变化的政治力量和政治因素,即政府对外国公司的政策;以往的政府类型、党派结构和各政派的政治实力及其政治观念;政策的历史走向和政策形成的公共选择程序;有可能取代现执政者的政治势力;东道国政府与我国政府关系的亲疏程度。我国企业的国际化时间较短,其中大部分是资源型企业,面临的政治风险更加复杂,需要慎重对待。以石油企业跨国经营为例,按照“风险最小、投资最少、效益最大”的原则,确定我国未来海外油气勘探开发战略地区的选择为:积极进入亚太地区、中亚和俄罗斯石油市场,适当参与南美和非洲市场,密切关注中东地区石油市场的发展变化,伺机进入。

(二)恰当安排股权结构,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

当前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股权安排主要有:(1)独资经营。这种方式虽然企业取得了完全控股,但是投资风险大,如果东道国发生民族主义的排外运动,不利于风险分担。因此,我国企业不宜采取在海外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方式,甚至不能认为股权比例越高越好,特别是在政治动荡、民族主义斗争尖锐的国家。(2)合资方式。与东道国企业合作的合资方式易于为东道国所接受。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投标的中标率,而且可以进一步熟悉当地的政治环境、经济状况和文化习俗,更重要的是,不会轻易引起东道国内部政策变动和可能的民族主义等政治风险。与国际大公司合资,可以学习其规避风险的方法和经验,提高自己的国际影响。(3)无股权但有长期服务合同。这种方式由东道国雇佣我方承包服务项目,并支付服务费或获得份额资源。它可以发挥中方的技术优势,提高投资热情,进而获得东道国政府和企业的信任,有利于我国企业未来市场的开拓。

(三)购买海外投资保险,转移政治风险

在具有政治风险的领域中,通过对各种资产进行投保,企业可以将政治风险转嫁给保险机构,从而可以集中精力管理、经营业务。当前跨国公司母国为了保护本国企业在国外的投资安全,通常依照本国国内法的规定,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实行一种事后弥补政治风险损失的保险方式。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也已经开设了海外投资政治风险保险业务。企业可以考虑通过投保来转嫁政治风险可能造成的严重损失,转移投资风险,更大胆地开拓海外市场。

(四)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如果缺乏高效、灵敏的信息沟通和协调机制,企业便无法有效收集处理蕴涵着政治风险的信息。当政治风险发生时,企业会反应迟钝,不能与东道国及时沟通,从而丧失处理风险的时机。建立信息沟通和协调机制,当政治风险增大时,企业可以及时与东道国沟通,阐明风险将对企业和东道国产生的危害,以获得谅解和支持,同时将信息反馈给我国政府,争取通过外交途径保护我国企业的海外财产。企业还可以借鉴国际大公司合作和沟通的成熟经验,学习他们处理与东道国关系的方式,预防、规避政治风险。

二、法律风险

法律是东道国和国际社会的游戏规则,企业必须熟练掌握国际贸易、投资法律规则,改善企业的内部微观法律制度,加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参与国际法律机制,共享利益、共担风险。

(一)聘请知名律师事务所。处理涉外法律事务

知名律师事务所拥有专攻于某些行业的高级律师,拥有服务重大复杂项目的丰富的业界经验,以其很强的专业性,而处于某些行业的垄断地位。它知道客户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服务、如何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还可以运用其强大的客户或信息资源,为客户提供“传递项目信息”、“协调斡旋”、“提供商机”等附加增值服务。

知名律师事务所一般在世界各地设有分所或分支机构,拥有世界性的法律资源。如果需要处理跨地区、跨国家的法律事务,它们也可以充分、合理地调配和组织其国际性法律资源,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他们熟悉东道国的法律,可以直接处理法律事务,与东道国政府和法律界关系良好,具有很多便利条件。即使在东道国没有法律从业资质或无法执业,它们也可以通过中介机构间接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知名律师事务所一般重视法律理论研究,对行业项目模式创新、东道国法律、政策等都具有一定的理论影响力。他们注重收集、整理和研究各国法律法规,拥有强大的法律数据库系统,也经常发表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等,对行业项目模式、东道国法律法规、政策等进行评价、提出建议,对促进立法具有一定的意义。

(二)遵守制度,严格控制合同流程

所有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首先要进行资信审查。承办单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相应资质证明、资金状况、生产经营实力、技术条件、债权债务情况和商业信誉等,必要时可提请相关部门予以协助。谈判前承办部门必须进行技术、商务审查和法律审查。审查定稿后,承办部门应在签署前,办理内部会签手续,除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亲自签署外,公司其他人员对外签署合同必须获得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书面授权。合同履行结算时,合同承办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内部会签手续。未经会签的合同,不能办理结算与支付。在合同履行期间,需要变更、转让或解除合同时,应当按照原合同订立程序重新和对方达成一致协议,并履行相应审查和报批程序后,以书面形式确定。凡以公司或境外分(子)公司名义签署的项目合同及非项目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或者提前解除或终止,应办理关闭手续,表明权利义务已履行完毕,无任何遗留问题。合同争议发生后,合同履行部门或单位应及时向公司申报。

(三)选择仲裁机构,一般协商争议解决

在涉外的合同中,一般都有争议解决条款。合作各方都会认真选择争议解决机构。国内公司和其合作伙伴通常都在其争议解决条款中选择国际知名仲裁机构作为争议解决机构。这主要是因为:国内的司法机构或仲裁机构人员,一般对涉外商务问题、行业法律问题不很熟悉,无法合理、妥善解决海外贸易投资法律纠纷。而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具有处理重大复杂项目法律纠纷和争议的能力,且具有丰富的经验。相对于国际诉讼而言,国际仲裁无论是在时间效率、成本、公平性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优势。

大部分争议、纠纷都会通过协商解决,双方一般不愿进行诉讼。因为,在国际经济贸易投资领域,合作各方一方面不愿意因为争议而损害各自的商业形象和利益,另一方面也不大信任争议解决机构的能力和效率,加上争议解决成本等的原因,所以都乐于通过协商解决其争议和纠纷。特别是对于那些在项目东道国发生的小型诉讼,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一般都自行协商解决。

三、治理结构风险

组织模式和治理结构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是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内部保障。对企业来说,并不存在统一的或最好的组织结构。考察国际公司的组织架构和治理管理模式,一般存在以下一些共性,我们需要学习和借鉴。

(一)实行股份制,机构权贵明确

股份公司治理结构,一方面可以开辟多种融资渠道,大量筹集资金;另一方面,通过互相参股、环形持股的方式来转移和降低投资风险。埃克森公司、壳牌公司、英国石油公司等都是跨国经营的股份公司。在公司治理上,股东大会权力层、监事会决策层、经理人员执行层,各自的权利、责任和利益明确,相互制衡,保证公司制度的有效运行。内部职能部门、子公司和分公司的设置一般都采取分部制。

(二)建立责任制,规范内部管控

大型企业的内部控制一般以责任制为中心,各管理层次分责分权、责权明确。总部职能主要集中在战略与风险评价、财务及内部控制、人力资源与组织、法律事务等关键职能领域,基本没有具体的业务管理部门。子公司为业务经营管理公司,按总部规定负责归口管理某种类别业务,是利润责任中心。孙公司为经营性子公司,负责在某个国家或特定地区从事某种业务经营活动的公司,是子公司的分利润中心。作业区为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基层单位,没有法人地位,其中心任务是用一定的成本去完成具体的任务,是成本控制中心。

(三)实行专业化经营,调动积极性

各大公司为适应业务面的扩大化和复杂化,普遍将原来按地区划分的各分(子)公司改组成按专业划分,使分(子)公司成为拥有较大独立权力,在经济上又能单独核算的经营单位。减少管理层次和实行多事业部制,增加业务分部或分公司是国际大公司组织结构改革与调整的主要方向。

(四)筹划税收衔接产业,增加利润

国有企业在决策海外公司的组织结构和布局时,一定要把取得最为有利的税赋环境考虑进去。把税收筹划作为设计公司组织机构和布局的一个要素,可以减少企业负担,直接增加利润。必须注意的是机构设置以效益为唯一标准,不存在固定不变的组织模式,而要随着东道国税务制度的改变不断进行调整和变革。此外,坚持和促进上下游一体化协调发展。以国有石油公司为例,多数石油公司以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为主,兼营原油运输、炼制、化工、电子、煤炭、冶金等相关产业,要挖掘产业链之间的合作潜力,实现整体资源优化配置。

(五)外部科层化,增强外部控制力

企业除了通过股权关系控制自己公司系统的企业之外,还要注重通过正式或非正式合同控制巨大的“合同性资产”,使公司成为各种非股权关系的网络中心。通过这些网络,公司建立起一个无形的“外部科层组织”。在某程度上,企业的“外部科层组织”已经具有了协调紧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功能,它与通过股权关系所建立的科层组织功能相近,公司虽然不拥有该类企业的所有权,但同样能控制其行为,让它们为自己的战略目标服务,成为公司价值链的一部分。

四、经营风险

跨国经营通常应以产品出口为先导,取得经验,了解市场,有了品牌知名度,熟悉经营环境后,再循序渐进,逐步开展合资、合作乃至独资、战略联盟、跨国并购等方式。

(一)利用多种渠道,实行品牌战略

企业应具有强烈的品牌意识,积极开展品牌国际活动促销活动,实施品牌先行。企业可以利用国际上的一些比赛,做产品的广告,让观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自己的产品,树立自己的品牌;还可以利用政府外援的途径,先向我国政府援助的国家无偿提供设备,然后逐渐打开该国市场。如深圳华为集团的通讯产品就是通过这一途径打入了南非市场。在国内市场有很高的知名度,资金雄厚,有国际经验的企业,可以通过到海外投资建厂,以自己的品牌来扩大产品的海外市场份额,如海尔集团等。

(二)根据情况,选择合适的经营主体

首先是合资经营,同东道国举办合资合营企业,比较容易获得当地的财力、物力、人力支持。东道国企业熟悉当地资源、市场条件、政府政策法律,有利于减少我方经营的风险。其次是非股权安排。企业通过特许权协议、经营合同、销售合同、提供管理性劳务等参与东道国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这种方式,往往受到东道国的欢迎,有利于企业打入市场。再次是建立独资企业。独资的好处是有经营自,可与母公司保持密切联系,有利于控制自己的技术和工艺,减少或避免因合作经营而产生的矛盾和冲突。但它对管理的要求较高,风险较大,应慎重选择。

(三)实施战略联盟,降低经营成本

战略联盟一般以契约协议的方式实现,常见的类型有研究开发战略联盟、生产制造联盟、联合销售战略联盟、合资企业战略联盟等。战略联盟的好处在于降低成本、减少竞争、分散风险、适应性强等。战略联盟比母子公司的关系要松散灵活,在联合的多个公司之间进行的交易,既有内部贸易的性质,又有外部贸易的特征,兼内外两家之长,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四)收购兼并外企,搭建销售平台

收购或兼并国外企业,利用自己的资金优势和国外公司发达的营销网络,实行跨国经营,可以将自己的产品尽快地推向国际市场。如浙江的万向集团,已收购兼并了16家国外企业,并涉足国外金融保险业,其产品已打入欧美和非洲市场。

(五)培养国际人才,应对复杂形势

企业海外投资不仅需要水平过硬的技术人才,更要有复合型具备国际经营资质的管理人员。我国企业今后海外投资的重点是中东、中亚、北非、俄罗斯以及南美等地区,这些地区文化组成纷呈,民族、种族矛盾复杂,历史风俗差别显著,政治环境多变,对企业投资形成了挑战。因此,应该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知识结构和人才队伍的完善,形成一支精通外语、外贸,熟悉国际投资规则,能够识别和评估风险并通过合适的方式化解或减少风险的国际化队伍。

五、本土化风险

“思考全球化,行动本土化”是企业在海外投资经营的重要理念,也是很多著名跨国公司的成功之道。本土化经营是企业解决不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矛盾与冲突的最佳方式。我国企业本土化策略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研发本土化,生产适用产品

世界各国风俗文化多样,生活消费习惯各不相同,只有投其所好生产出适用产品,满足消费者的差异化需求,才可能在东道国占据一席之地。而只有立足东道国市场,及时了解消费者的消费动态,才能不断研发出新的适应性产品,持续提升东道国消费者对公司及其品牌的忠诚度。因此,企业可以通过在当地设立研发中心,及时了解最新的科研信息和技术发展动态,增加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提高产品研发的本土化程度,制造出适合当地消费者消费习惯的适路产品。

(二)生产销售本土化,增加企业利润

在东道国投资建厂乃至设立生产制造中心,就地采购原材料,就地生产,就地销售,一是能够大幅度降低运输、人力等生产经营成本;二是可以有效地避开东道国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三是可以极大地减少国际市场波动的影响;四是可以充分利用东道国自然资源丰富或生产要素成本低等区位优势;五是可以获得东道国税收、融资、土地使用等相关优惠政策的支持。在东道国寻求熟悉当地市场的销售,或者与跨国公司合作,利用他们成熟的营销网络,对于国外销售渠道不太健全的企业而言,将产品方便、快捷、及时送到消费者手中,不失为一条低成本、高效率的进军东道国的捷径。

(三)人才本土化,发掘人际潜力

与企业自派人员相比,东道国人才具有熟悉当地生产经营环境、了解消费者需求、善于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打交道等优势。实施人才本土化战略,大胆聘用熟悉当地政治、经济、文化、法律、风土人情的适用人才,一方面能使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更好地符合东道国企业行为规范,更快地拓展东道国目标市场,另一方面也能减少东道国政府和民众对企业的防范抵触情绪,极大地增强当地消费者对企业的认同度。

(四)公共关系本土化,创造融洽氛围

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与东道国政府、银行、工商、税务、消费者、原料供应商等息息相关,在当地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搭建本土化的公共关系,对立足长远的企业而言不可或缺。因此,中国企业跨国经营时,一是要加强与东道国各级政府和工会等民间组织的对话和沟通,或者寻找企业代言人以获取当地政府和工会组织的大力支持;二是要入乡随俗,在遵守东道国法律法规的同时,注意尊重当地关于营业时间、人员雇佣、薪酬福利等规定,尽量使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当地的风俗习惯;三是要力所能及地参与东道国的公益事业,努力争取东道国公众的好感和信任。

六、文化冲突风险

来自不同文化的管理者和员工共同合作经营,会带来多元文化冲突,给企业正常经营带来影响。能否克服文化冲突,是企业跨国经营中所面临的挑战和难题之一。

(一)宽容多元.建立跨文化沟通机制

不同的文化具有不同的价值观,人们总是对自己国家的文化充满自豪,大多数人总是有意、无意地把自己的文化视为正统,而把外国人的言行举止看作稀奇古怪。而事实上,这些看似古怪的言行举止、价值观念对该国人来说是再自然不过了。在不同文化背景的人或群体之间建立多层次、制度化、正式及非正式沟通形式,让他们表达思想、传递信息、交流感情,确保信息畅通,可以增进彼此的尊重和理解,产生信任,并最终形成文化整合和创新。跨国企业应在沟通交流的基础上,找到不同文化的优势,在企业内部建立起统一的价值观,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向心力。

(二)整合创新,创建新型文化

通常,解决跨文化冲突有三种方案:一是凌驾式。其特点是组织中一种文化凌驾于其他文化之上,组织决策和行为均受这种文化支配。这种方式可在强弱文化对比悬殊,弱势公司能对强势公司的文化完全接受的情况下采用。这种方式的优点是,能在短期内形成“统一”的组织文化;缺点是不易博采众长,因其他文化受到压抑而使其成员产生反感,最终加剧冲突。二是共存式。企业内母国文化与东道国文化共存,可保留双方各自的文化,追求和谐与稳定。但这种和谐与稳定的背后往往潜伏着危机,只有当彼此之间文化差异缩小时,才能采用此方法。三是融合创新式。双方文化应进行有效的整合,通过各种渠道促进不同的文化相互了解、适应和融合,原有各方的企业文化既失去了自身一些特质,又从异质文化中吸收了一些新的特质,从而形成一种新的企业文化。在当地文化基础之上构建一种新型的公司文化,既保留着母国文化,又与当地文化环境相适应,是两种文化的有机结合。

(三)多种渠道培训跨文化人才

首先是日常培训。企业既可以通过企业的网站、培训班进行跨文化培训,也可以聘用文化顾问来指导员工;有些企业运用“文化翻译”,帮助解释各方行为的含义;也可以选择采用全职培训专家解决不同国籍员工之间的文化阐释问题。

其次是通过商务实践对员工的培养。企业可以利用与外籍同事、供应商、客户的日常接触,培养员工跨文化能力。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电视会议或面谈都是进行沟通的途径;在项目合作中,学习外籍人士解决分歧和克服误解的方法。

再次,可以通过聘用来自多样文化背景的员工或具备广泛国际经历的人员,直接参与公司的海外业务的管理。

(四)借助第三方文化,进行跨文化管理

企业在进行全球化经营时,如果无法在短时间内适应由“文化差异”而形成的经营环境,可借助比较中性的、与母国的文化已达成一定程度共识的第三方文化,对设在东道国的子公司进行控制管理。用这种策略可以避免文化的直接冲突,避免资金和时间的无谓浪费,使子公司在东道国的经营活动可以迅速、有效地开展。

七、社会责任风险

企业除了对股东负责,创造财富之外,还应对社会负责,包括遵守商业道德、保护劳工权利、保护环境、保护弱势群体等等。企业的社会责任及其标准日益得到全球范围的支持,经营者应当高度重视。

(一)树立社会责任观,把握责任新趋势

企业社会责任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是社会良知对资本权力的制约,其宗旨是保护弱势的劳动者的权益不受侵犯,保护人类生存环境。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说明,关注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跨国经营企业应积极推行社会责任标准,勇于承担社会责任,适应企业社会责任全球化需要。

应承担社会责任的标准不仅取决于一国经济发展水平,还包括社会制度、法律环境、价值观念和技术水平等诸多因素。因此,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对社会责任的观念有所不同。企业应利用各种机会加强与东道国政府、民间组织、合作伙伴的交流与沟通,宣传自己在本国经济条件下为承担社会责任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宣传企业责任立场和观念,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与时同时,企业要密切关注国际上环境标准,劳工标准等的社会责任问题的最新动态,收集主要目标市场国家关于社会责任的新法规、新标准,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以便企业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二)转变发展模式,注重社会效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基本上摆脱了沉重的社会负担,把资本的保值和增值作为自己的主要目标,但过犹不及的是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强调企业利润的积累,而忽视员工权益维护和环境的保护,产生了社会责任的缺失。事实上,当今企业的竞争已经从商品竞争、环境竞争向道德竞争过渡,加之发达国家民众消费意识的成熟,在国际贸易中,非伦理化的产品在国际市场越来越受到排斥。实际也证明把利润最大化作为企业发展的惟一目标,是造成企业过早夭折的重要根源。因此,企业应当实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的经营理念,为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三)不歧视,保障劳工权益

员工是企业经营的核心,也是管理理论研究的重点。在欧美国家,越来越多的企业从“人本管理”的理念出发,给予员工人格尊重、扩大员工权利范围,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一个企业如果想在经营活动中取得成功,就离不开具有创造性的、训练有素的、富有激情的员工积极合作。因此,企业在跨国聘用员工时,应坚持机会均等的原则,只要达到所规定的工作要求,不会因为人种、信仰、肤色、国籍、民族、年龄、宗教、性别、残疾等因素受到不合法待遇。同时还要根据员工人的个人能力、业绩及公司的赢利情况制定奖励方案,创造一个积极向上、努力进取、充满快乐的工作环境,为员工充分发挥自身潜能提供条件。

(四)减少能耗,保护环境

随着企业的巨型化和国际化,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等全球性问题日益凸显。这不仅给人类生活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而且阻碍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从长远利益出发,欧美发达国家的绝大部分企业开始转变经营观念,主动采取措施,以最大限度地控制乃至消除生产活动中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因此,企业应坚持“为环境而设计”的理念,在产品设计开发,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营,到货后服务、废品回收的每一个环节都充分考虑环保因素,从而使产品实现最高的环保效率,材料和能源消耗保持在最低水平。

跨国投资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跨国银行对外直接投资理论分析

关于银行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及其理论渊源的研究,西方学者大都借鉴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理论进行分析。由于跨国银行是以提供金融服务为经营对象的特殊的金融服务性企业,所以对跨国银行发展动因的理论分析,又不同于一般的跨国企业。

1比较利益理论———产业组织理论的延伸

对跨国银行理论的研究是在跨国公司理论的基础上进行的,1960年,史蒂文·海默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开创性地将传统的产业组织理论应用于对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分析。产业组织理论是以同一商品市场的企业关系为研究对象,以产业内的最佳资源分配为目标,研究产业内企业规模以及企业之间竞争与垄断关系的应用经济理论。

美国芝加哥大学商学院的罗伯特·阿利伯教授在产业组织理论的基础上研究跨国银行对外发展的比较优势。阿利伯得出的结论是:在给定的市场上,银行的效率和银行的数量是反向关系的,即银行在集中率高﹙数量少﹚的国家比集中率低﹙数量多﹚的国家有更高的收益,也就是说在银行集中率越高的国家,银行的存贷利息差越大,其银行体系的效率越高,未来的成长潜力越大。在银行高度集中的国家,银行的规模往往很大,相对较小的国内市场限制了这些银行的发展,只有走向国际市场,才能实现其规模经济效益。

美国经济学家赫伯特·格鲁贝尔在产业组织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跨国银行功能的三分类理论,这个理论回答了跨国银行在与东道国的竞争中如何获取比较优势。格鲁贝尔将跨国银行分为跨国零售型、跨国服务型和跨国批发型三种类型,每种类型都有相应的比较优势。跨国银行会根据自身的优势实行不同的发展战略,以便发挥优势,避免趋同,寻找自己的利润增长点。格鲁贝尔的三分类理论为跨国银行理论研究提供了一个新思路。

2内部化理论———交易费用理论的延伸

1937年科斯在其著名论文《企业的性质》中首次提出了“交易费用”的概念。内部化理论是科斯交易费用理论在跨国公司对外投资战略中的一种应用,最初由巴克莱和卡森提出。卡森在《跨国银行演变的理论透视》一书中,用“内部化理论”来解释跨国银行形成和发展的原因。他认为,由于金融市场的不完善及处于国际财务保密等一些特殊金融服务的需要,有些金融业务很难与别国银行合作展开,而跨国银行通过遍布全球的分支机构的灵活性,可以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和风险。

内部化理论的两个假设前提是企业利润最大化和不完全市场,强调市场的不完全性如何使企业将垄断优势保留在企业内部,并通过企业内部使用而取得优势的过程。当这一过程超越国界便会形成跨国企业。内部化理论认为,中间产品市场上的不完全竞争,是导致企业内部化的根本原因。这些中间产品,不只是半成品、原材料,更为重要的是专利、专有技术、商标、商誉、管理技能和市场信息等知识产品。由于中间产品市场的不完全,企业在进行知识产品的外部交易时,存在着泄密的危险和定价的困难,企业为了克服这些障碍需要付出高昂的交易费用,所以外部市场对于中间产品的交易既是昂贵的,又是低效的。企业不得不以内部交易机制来取代外部市场,将知识产品的配置和使用置于统一的所有权之下,并在对外直投资中加以利用,从而降低交易费用,使企业的技术投资获得充分的报偿。

跨国银行不仅向客户提供最终产品,而且还进行研究开发、培训员工、形成独具特色的服务技术和管理技能等,并利用转移价格通过跨国银行网络销售这些中间产品。由于信息不对称,这些中间产品很难定价,因而存在不完全外部市场,因此传统自由贸易的赫克塞尔———俄林模型(以下简称H-O模型)不再适用。为了克服外部市场不完全性,跨国银行通过组织内部市场以降低交易费用,此时H-O模型中的国家特有优势变为企业特有优势,正是这种优势激发了银行服务的跨国界延伸,因而内部化的前提条件是不完全市场。由于市场不完全,银行在让渡其中间产品时难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也不能通过市场来配置其资源,保证银行效益最大化。通过形成中间产品的内部市场,银行可保留对中间产品的控制权,防止中间产品的扩散以免失去这种优势,所以中间产品的内部市场化尤为重要。中间产品优势是银行的公共产品,通过离岸扩张这种优势可被充分利用。20世纪60年代美国银行向欧洲市场发展可以很好地说明内部化理论,60年代初期,欧洲美元市场形成,欧洲市场宽松的监管环境及较高的获利水平吸引了大量美国银行向欧洲市场投资,1963年,美国政府实行利息平衡税、自愿对外贷款计划等条例限制美国银行对国外客户贷款以防资本外留。美国银行为了逃避这些管制,纷纷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特别是在伦敦从事欧洲市场业务。跨国银行从事欧洲业务的机理有:由于跨国银行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中的地位,它们能内部化对某种货币的优势;由于跨国银行仅与大客户打交道,它们提供的产品具有优势,因而跨国经营可以在比较低的固定成本下内部化这种比较优势;跨国银行通过跨国界经营以逃避国内监管趋严引起不断增加的经营成本并将其内部化。

银行实行市场内部化的目的是消除市场缺陷,目标是获得内部化本身的收益,但市场的内部化也会增加其它成本,银行此时必须承担分配和定价成本,所以市场内部化也并不是没有成本的。银行市场内部化的进程取决于其对内部化收益与成本比较的结果,内部化最好的结果是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

3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对跨国公司各种理论的折衷

国际生产折衷理论是由英国著名经济学家邓宁提出的。1977年,英国里丁大学教授约翰·邓宁发表著名论文《贸易,经济活动的区位和跨国企业:折衷理论探索》,提出了国际生产折衷理论。邓宁认为:早期理论都只是对跨国公司行为作了部分的解释,不能成为跨国公司的一般理论。他强调,对外直接投资、对外贸易以及向国外生产者发放许可证往往是同一企业面临的不同选择,不应将三者割裂开来。应该建立一种综合性的理论,以系统说明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动因和条件。他把自己的理论称为折衷理论,其意图是要集百家之长,熔众说于一炉,建立跨国公司的一般理论。

邓宁认为,一国企业﹙包括跨国银行﹚之所以能跨国经营,关键在于拥有:所有权优势。主要表现为企业所拥有的某些无形资产,特别是专利、专用技术和其他知识产权;内部化优势。这是指拥有无形资产所有权优势的企业,通过扩大自己的组织和经营活动,将这些优势的使用内部化的能力;区位优势。这是指特定国家或地区存在阻碍出口的因素而不得不选择直接投资,或者使直接投资比出口更有利的各种因素。区位优势是造成对外直接投资的充分条件,当一个企业同时具备前两种优势,并能确认获得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区位优势时,对外投资常常是企业不可避免的选择。邓宁对这三种优势的分析见表1。

根据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分析框架,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各种因素对银行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影响见表2。

4总结

以上各种理论各有侧重,但总体上遵循这样的机理:当银行境外业务比境内业务存在超额利润,即收入更高或成本更低时,银行境外投资就更有利可图,实现净收益的最大化,从而产生国际化经营的动机。可以用一个模型来分析此结论。

模型假定:①银行和厂商一样,是具有有限理性的“经济人”。②金融市场由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两部分组成。③银行占有有限的生产要素。④金融市场为非完全竞争市场,包含以下几点:a.要素流动限制,要素报酬国家间差别化;b.金融产业流动限制,金融产品价格国家间差别化。c.各国税负、技术水平、风险系数不一致,且不同市场均存在信息成本。d.有些国家存在金融管制,产品价格(如利率)并非市场出清。

银行在国内、国外要素投入的过程为:

MRi=αIim﹢bi;MRj=βIjn﹢bj;

s.t.m﹤0,n﹤0,TR=Ri﹢Rj,I=Ii﹢Ij

其中,MR为边际收益,I为投资量,TR为总收益,R为收益,i为境内,j为境外,则:

maxTR=dTR∕dIi=0,推出MRi=MRj

由于是非自由竞争市场,m≠n,bi≠bj,α≠β,则:

MRi=MRj推出αIim﹢bi=βIjn﹢bj

当βIjn﹤αIim﹢bi-bj时,Ij>Ii

即此时银行在境外业务的收益比境内业务的收益大(收入更高或成本更低),这时银行境外投资的收益最大,产生跨国经营的动机。无论是用哪一种理论来说明跨国银行的国际投资,最终都是在当境外投资存在超额利润即境外收益比境内收益大进行国际投资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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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

4吴先明.现代跨国公司理论的发展「J.经济评论,2000(1)

跨国投资论文范文第3篇

截至2003年低,投资我国的世界500强企业中,无论是从项目数量看,还是从投资规模和外方实际投资额看,日本跨国公司均占有较大的比重。从项目数量看,500强中的日本公司,在我国投资的企业有838家,占世界500强在我国投资企业总数的71%;500强中的美国公司在我国投资的企业有220家,占世界500强在我国投资企业总数的18%;欧盟公司在我国投资的企业有109家,占世界500强在我国投资企业总数的9%;其他国家在我国投资的企业很少,只有29家,占世界500强在我国投资企业总数的2%。从投资规模看,日本公司在我国投资的规模为169.30亿美元,占世界500强在我国投资规模的56%;美国公司在我国投资的规模为65.22亿美元,占世界500强在我国投资规模的21%;欧盟公司在我国投资的规模为61.83亿美元,占世界500强在我国投资规模的20%;其他国家在我国的投资规模较小,只有9.36亿美元,占世界500强在我国投资规模的3%。

各行业跨国公司都看好中国市场,其投资的产业分布表现为:以第二产业为主,一、三产业发展迅速。

世界500强在华投资的产业分布

截至2003年底,500强投资总额在我国的产业分布情况主要是:第二产业占83.67%,第三产业占15.84%。与大多在华投资的外资相同,工业是跨国公司投资的主要行业。农业,交通等基础行业,由于资金投入大,投资利益率低,资金回收慢等原因,所以所占比重不大。

从投资企业数看,在第二产业中,制造业比重为73.78%,占有绝对优势。在第三产业中,500强企业的投资则主要分布在社会服务业上,比例为10.79%。可以预期随着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保险、商业,信息服务等行业进一步开放,投资也将不断增加。

世界500强在华投资的行业分布

从行业的角度来说,截至2003年底,大型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行业分布主要集中在制造业领域,项目数达900个,占到所有投资项目总数的75%左右,其次是社会服务业,投资数为128个,占总体的10%左右,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也分别有58和49的投资项目数,而其他的诸如农林牧渔业,房地产业,采掘业等则呈个位数分布。

500强投资行业集中在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业。第三产业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之所以成为投资重点,是因为他们经营范围广,比传统产业风险小,投资回收期短,有利于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随着新技术革命的深入,高新技术领域中的跨国公司竞争将更加激烈,跨国公司只有具备超前意识,输出较先进的技术成果,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从统计数据中可以发现,跨国公司对我国的投资大多数集中在那些集中度和规模效应较高的行业里,按照联合国贸易发展委员会根据技术水平划分行业的标准,截止2004年底,在统计的1204家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企业中,属于低技术行业的有217家,属于中等技术行业的有684家,高技术行业的有303家。

跨国公司投资对我国产业结构的正面影响

随着我国利用外资规模的扩大和水平的提高,大型跨国公司在华投资数额大幅增加。跨国公司投资规模大,技术层次高,管理水平先进,具有资金技术和人才方面的绝对优势。为了开发我国潜在的巨大市场,他们一般愿意把资金投向我国急需发展的基础工业和新兴工业项目,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变外商直接投资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产业分布格局,对我国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产业技术进步具有积极的促进效应。

促进我国产业技术进步

跨国公司投资促进我国产业技术进步具体体现为以下几方面:

跨国公司在华企业使用的技术不仅普遍高于我国同类行业的水平,而且有相当比例的跨国公司提供了填补我国空白的技术。跨国公司投资较多集中于技术含量较高的产业,从而直接促进我国产业技术进步。通过跨国公司投资促进我国企业技术水平的提高,有以下几个特点:

降低产业技术研发的风险通过吸引跨国公司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将大大降低技术进步的风险。以前我国企业通过技术贸易方式引进的技术,往往由于资金供应不配套,忽视市场的开发,缺乏成熟的商业策略,成本居高不下等多方面的原因,使许多技术引进项目都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而由跨国公司投资引进的技术,随着技术的转移与其相关的资金供应,市场开拓和相应的商业计划、管理知识,都会随之整体进入,引进的技术将能够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企业技术水平提升速度明显提高跨国公司在刚刚进入我国市场时,出于对我国市场的需求和国内配套技术及技术人才的情况缺乏了解,所提供的技术和产品往往是试探性的。这些技术和产品可能仅仅是相对于我国的先进水平,并不是跨国公司所拥有的最先进技术或比较先进的技术。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特别是取得较好的经营业绩后,多数企业都再次或者多次引进更先进的技术,甚至是最先进的技术。以摩托罗拉公司为例,刚进入我国市场时,产品和技术水平都不是最先进的,经过不断增加投资和滚动式引进技术,到2002年底,摩托罗拉在中国的实际投资额已达34亿美元,在中国的销售额2000年高达40亿美元,占全公司全球总收入的10.6%。现在摩托罗拉经验将部分本行业世界高精尖技术引入我国,在我国生产的手机的技术水平,已经等于或高于在美国的产品。

研发投资多且有增加趋势跨国公司到我国投资技术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同时,也开始在华设立R&D机构。跨国公司作为先进技术创新和扩散的主体,我国广泛开展与其合作是获取技术、提高技术水平的重要渠道。自1994年加拿大北方电讯公司在北京投资成立北京邮电大学——北方电讯电信发展研究中心以来,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R&D机构的发展趋势日益迅猛。统计数据显示,到2002年底,跨国公司在华至少设立了96家规模较大的R&D机构。这96家跨国公司的R&D机构主要设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其中北京有49家、上海27家、广东(广州、深圳)7家、江苏(南京、苏州)6家;西部的城市包括西安3家、成都1家。这96家跨国公司在华R&D机构从事IT行业(计算机、通讯、电讯)的为70家,占总数的72.9%;其次为精细化工8家(占8.3%)、生物医药8家(占8.3%)、汽车7家(占7.3%)。跨国公司在华R&D机构的研究领域主要以IT业为主,而IT业是21世纪的支柱产业。这会极大地促进中国的技术进步。

上述分析表明,跨国公司在华投资企业使用的技术不仅普遍高于我国同类企业的水平,而且有相当比例的跨国公司使用母公司的先进技术,填补了我国的技术空白,进而促进了我国的产业技术进步。

重视人力资源开发

由于跨国公司所具有的竞争优势无法脱离其人力资源而完全物化在设备和技术上,因此跨国公司海外投资项目要有效地运转,必定要和当地人力资源的开发结合在一起。它们来华投资,为了使其技术、设备能够有效运转和经营方针能有效贯彻,就必须在我国培养掌握其经营理念、经营管理知识和技术能力的人才。

在母公司或海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通过这种培训,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经营理念,技术要求,管理特点,营销方式等被它们的高级技术及管理人才所了解和掌握,开阔了其眼界。

在企业内部对员工进行多层次、针对性较强的培训。跨国公司在人才培养上的信念是,公司的竞争优势需要全体员工的行为才能体现出来,无法脱离其高素质的人力资源而体现在设备和技术上。因此所有的管理理念,专有知识和诀窍都向子公司传递,这些跨国公司对员工培训的内容丰富而实用,培训工作的效率很高,不仅提高了本企业员工的素质,还为国内企业培训员工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现成的方式及教材。提升我国产业结构

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期,外商在我国重点投资的行业主要是服装、鞋类、电子元器件、塑料制品、皮革制品等劳动密集型加工工业,对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没有明显的带动作用。90年代初期以后,大型跨国公司的投资项目,大多数进入我国产业结构中急需提升和大力发展的产业。从跨国公司在中国投资的行业来看,其资本和技术密集程度均要高于一般外商直接投资。有数据显示,500强在纺织及服装,食品及饮料行业中的投资项目数虽然较多,所占比重分别为9%和8%,但投资规模所占比重分别仅仅只有2%和4%。相反,他们投资在电子及通信设备,交通运输设备,非金属矿物领域的项目虽然分别只占10%,9%和2%,但其投资规模却分别占到20%,14%和4%。总之,由于技术先进的大型跨国公司纷纷来我国投资,对我国制造业的产业结构升级起到了举足轻重的带动作用。大型跨国公司在我国投资过程中,不仅能促进一些技术,资金密集行业的发展,而且推动着这些行业内部产品结构的升级。

优化我国产业的组织结构

跨国公司投资优化我国产业的组织结构主要体现在跨国公司投资提高和加强了产业价值链的延伸和联系。跨国公司投资将会带动其海外配套商来华投资,从而提升整个行业的水平。大型跨国公司多数是生产全球化程度很高的公司,在全球各地有多家技术水平相当,产品质量符合要求的协作企业,当跨国公司前来我国投资时,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当地化程度,就会带动国外的协作企业到我国进行投资。一些大型外商投资企业在这方面已经发挥了显著作用。

跨国公司对华投资带来的负面影响

产生行业垄断现象

据统计,外商投资企业产品占全行业30%的有133个,占50%的则有57个。跨国公司全面系统地进入中国市场,极大地挤压了中国原有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市场生存空间。与以上现象伴生而来的是中国的“以市场换技术”的方针遇到了困难。在跨国公司控股的企业中,中方难以接触其核心技术,使外资企业的技术外溢效应有所下降。以上的现象均是与跨国公司大量来华投资有关。因此加强自身,增强实力,这是改变外商投资负面影响的可行切入点。

外方控制核心技术以至产品增值率低

世界跨国公司企业几乎垄断了全世界大约80%以上的高新技术,是当代主要科技成果的主要拥有者。吸引世界跨国公司企业前来投资,有利于贯彻用市场换技术的引资战略,提高我国工业的技术和装备水平。但是,用市场换技术客观上难度很大,一是世界跨国公司企业技术转移的内部化倾向严重。这些企业往往垄断技术,不会把最先进的技术输出,而是把低技术工序向外转移。二是生产的高度自动化从装备上保证了其核心技术不扩散,以致出现产品高科技,劳动简单化的现象。三是消化吸引新技术及其装备的人才相对缺乏。不过在市场竞争规律的制约下,世界跨国公司企业在中国投资的项目所采用的技术仍是比较先进的。

产业结构新的不合理变化生成新的结构性矛盾

至今,跨国公司来华投资的重点仍是制造业领域,不利于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我国早已形成的产业结构调整思路“第一产业为基础,第二产业为支柱,重点发展第三产业”,我国重点发展的产业应是第三产业,但跨国公司出于诸多考虑而常常选择投资制造业,而非别的行业,这有可能造成我国的产业结构畸形,产业发展不平衡,我国的产业结构战略更无从实施。此外,由于绝大多数跨国公司不向中国转让先进技术,所以所谓“世界工厂”只是“世界加工厂”。外资的进入并未直接地带动我国自主研发能力。

利用跨国公司投资优化我国产业结构的具体措施

20多年利用外商投资的实践经验,特别是近些年来外国跨国公司在我国投资的实践经验也表明:跨国公司投资的积极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跨国公司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吸引跨国公司前来投资,是我国加快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必然选择。

我国应充分利用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正面效应,防止其负面效应,全面提升我国的产业结构,从而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此,本文特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促使我国成为跨国公司重要生产基地

这就需要从制度和投资环境入手,进一步优化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环境,努力保持中国作为跨国公司全球生产基地这一地位。在产业选择上,除继续鼓励跨国公司在通信技术,生物制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的投资外,还应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目录,使跨国公司尽可能在诸如石油,天然气开发,汽车制造业,运输业,零售业以及会计,审计等领域开展投资,以确保我国经济在行业上能够平衡发展。除此之外,我们还应大力培养高新技术领域中的优秀人才,努力吸引海外高科技人才回国,为跨国公司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吸引跨国公司在华研发活动的开展。

积极引导跨国公司对华投资的产业结构和投资方向转变

首先要鼓励跨国公司在华的并购重组。当今跨国并购已成为国际投资中的一种潮流,顺应这一潮流,我们也应当适当引导跨国公司在我国的并购活动。特别要鼓励跨国公司对我国国有企业的并购,使国有资产从一些低效率的部门中退出,提高国有资产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配置效率。但也必须注重防止新的垄断的形成,保持市场的有效竞争结构。

其次要扩大我国服务业对外资开放的领域。服务业是我国加入WTO后着重培养并需要开放的行业。我国在投资上准入的领域是电信、金融、商品流通等发达国家占较大市场和竞争优势而中国政策管制与保护比较严的部门。从实际来看,我国在这些行业不具优势,但这些行业的开放潜力还是很大的。当然,上述领域特别是金融业的敏感性,对其开放既要积极还有慎重,在加强监管的基础上积极谨慎地扩大上述行业的对外开放。

发展国内配套企业促进国内企业的技术升级

我国在加入WTO后,很多跨国公司已经把它的全球制造中心搬到或准备搬到我国,这是我国相对于其他需求外资国家的优势。我国应按照产业和产品关联的产业组织体系的要求,大、中小企业在市场原则下相互选择,协调发展,尽快把为大企业加工服务的中小企业纳入到大企业的生产群体,形成以市场、技术等因素构建起来的新型的大中小企业关系,以利于中小企业进一步提高技术水平和专业化程度,以较高效率发展关联产品,增强对外资的吸引力。这对参与企业有相当的技术实力要求,必须选择一批研发基础好、产业关联带动性强的共性技术和核心技术,组织力量重点突破,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并用以改造传统产业;同时,要加强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促进国内企业的技术升级;加强基础研究和战略高技术研究,强化原始性创新,为产业技术创新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和持续发展动力;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大学与国外合办研发机构等合作,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提高我国的自主技术创新能力,大幅度增加技术创新投入,调整投资结构,彻底改变目前97%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因缺乏中介投资而无法实现产业化的状况。

跨国投资论文范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 跨国企业 外资并购 反垄断法

自中国加入WTO以来,国内市场不断对外开放,外资并购国内企业已成为我国吸收外资发展经济的一大趋势,伴随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深化,跨国企业并购已经成为很多企业实现总体扩张的重要方式。但外资并购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有效地引进了外资和国外先进生产管理经验、对解决国内企业的现实困难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外资并购会导致市场力量集中,达到一定的程度后会产生垄断的危险。外资并购的效应分析表明,其最大的负面效应在于它可能导致垄断,从而压制东道国的幼稚工业,控制东道国市场,破坏东道国的原有竞争秩序。因此,如何顺应国际经济发展趋势,在保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基础上更好地利用外资,采取相关法律措施有效地防止外资并购导致的垄断是各国政府应重视的问题。我国第一部关于反垄断的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1日正式实施,它的颁布对于企业的外资并购带来的垄断问题起到了重要的调节作用,但我国还需尽快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平稳有序地发展。

一、外资并购与垄断基本概述

(一)外资并购概念外资并购实际上是外国投资者和与外国投资者具有同等地位的人,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实质取得境内企业权益的行为。竖我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把上述行为称为外国投资者并购中国境内企业,并把它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股权并购,另一种是资产并购。但是无论是哪种模式,其实质上都是外国投资者以及与外国投资者具有同等地位的公司、企业和个人,与我国境内企业或境内企业的股东之间的股权交易或资产交易。我国经济法学界主流的观点认为外资并购是指外国企业基于某种目的,通过取得国内企业的全部或部分的资产或股份,对国内企业的经营管理实施一定的或完全的实际控制的行为。

(二)垄断的概念何为垄断?美国反垄断研究专家马歇尔·C.霍华德进行“纯粹垄断”的分析,他指出,纯粹垄断是指某企业在市场上取得这样的地位,由于某些实质的存在,使其他企业无法进入市场。丰纯粹的垄断仅仅是一种理论的模式,在现实生活中极少发生,一般为经济学家所认可的垄断是寡头垄断或者竞争垄断。寡头垄断或者竞争垄断指市场上的企业数量十分有限,或虽有较多的企业但是在这些企业中只有一家或者少数几家企业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在此情形下,虽然竞争依然存在但十分微弱和及其容易被限制、扭曲,少数企业可以凭借自己在市场的优势地位对市场的经济运行进行干扰,其目的在于控制市场,获取高额利润。由此可见,垄断一般定义为市场主体单个或者集体对市场的支配或控制。

二、我国外资并购的发展现状

在国际范围内,全球的跨国投资在数量和金额上基本保持迅速增长的势头,并在形式上也不断创新和多样化,国际资本间的流动日益频繁。世界FDI(跨国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后半期出现突飞猛进地增长,而FDI的飞跃式发展是由M&A(跨国并购Mergersand Acquisitions)的剧增所带来的。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亚洲地区的并购已经呈现出快于其他市场的恢复势头,尤其是中国将成为最具有成长性的并购市场。

我国自2001年以来,在政策上放宽外资进入的领域,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对并购需求的扩大,我国已被国际投资机构认为是亚洲最具潜力的并购市场。从达能收购哇哈哈,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凯雷并购徐工,到吉利汽车收购沃尔沃,中外企业并购的案例越来越多。根据商务部研究院对外投资合作研究所的研究,迄今为止,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总成功率约为40%,高于全球;此外,多数并购发生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之后,并购成本比较低,交割后的整合总体也比较顺利。我国吸引外资的方式已从多年来的“绿地投资”,即吸收外商直接来华设立企业,向新的方式转变。

三、外资并购对国内市场的双重效应

(一)积极效应外资并购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外资并购推动了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事实证明,大量国有企业的改革迫切需要外资的推动,尤其需要拥有先进的管理技术和雄厚的资金的跨国公司的积极参与。其次,外资并购有利用于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跨国公司的并购可以促进生产要素向更高的效益领域转移,企业间优势互补能壮大其实力。最后,外资并购能完善我国企业治理结构,将国外先进的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带到中国,推动我国企业制度的创新。

(二)消极效应由于进行外资并购的多数是在市场中居重要地位的大、中型企业,通过并购享有控制或垄断地位,破坏公平竞争的环境,会不可避免地引发垄断问题。其次,外资并购会在一定程度上破坏民族工业体系,抑制民族品牌的发展,使国内企业生存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甚至会威胁到我国的经济安全。再次,外资并购容易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有些地区为获得更多的外商投资,许诺给予外商丰厚的利润和回报,这会造成地区间的无序竞争和国家财富的重大损失。地方政府为了吸收外资并购往往采取政府行为的资产剥离重组,但是剥离重组的标准不是按照资产的性质或者是生产经营的需要,而是为了使账面报表显示出良好的资产收率而人为地方分割剥离,但是资产评估时并没有将剥离成本计算在内。同时,并购后由于外商取得了控股权,普遍不再使用原有技术,这样就削弱了我国自主进行技术开发的能力,逐渐形成了对外国技术的依赖。由此造成企业独立发展的空间狭小,发展后劲严重不足。

四、我国外资并购的反垄断立法现状

目前对于调整外资并购的法律法规政策主要有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2006年所修订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2007年8月正式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及2008年8月公布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 等。

我国的反垄断法律框架体系还有值得改进的地方。第一,目前我国内资和外资企业仍分别使用不同的法律体系,二者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在外资并购后,必然存在着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性质上的问题,这个问题不仅涉及到新公司的税收,而且涉及到新公司的监管。第二,规制企业合并的现行法律法规中,仅仅对企业并购的程序性问题作了一些规定,而对企业合并规制的实体规定则只涉及到概念原则而已,没有具体的标准和具体概念界定,这就很容易出现实际操作中无法可依的现象。豖第三,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关的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规定,外国投资者也可以根据规定进行企业并购,但遗憾的是这些规定尚且不是统一的外资并购法律文件,仅依靠这些规定尚不能规范所有的外资并购行为。

五、完善外资并购反垄断法规制

(一)确立合理的垄断认定标准各国认定垄断主要是两种标准: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原则。本身违法原则可以表述为:某些市场行为,其本身即具有很明显的垄断性质,法律对此也有明文禁止规定,则该种行为一经被指控,即可判定为非法,无需再举证说明此种行为的合理与否以及对市场竞争不良影响的大小。豗合理原则主要从垄断行为是否构成了对竞争秩序的危害,主要从对竞争的限制、对消费者的利益损害和对公共利益威胁这些方面来考察。

(二)明确经营者集中的界定《反垄断法》第27条规定了审查经营者集中需要考虑的因素,比如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等,同时商务部也就相关市场界定、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程序等问题出台许多细化规定,但对于市场份额的计算、市场集中度的计算以及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和技术进步影响的评判标准等问题尚无细化规定。立法机关有必要对“经营者集中”的审查标准开展释法工作,既能够帮助经营者对交易进行评估,又可降低执法部门在实际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风险。

(三)完善申报制度我国对外资并购实行事前申报制度,建议实行该制度的同时,对规模较小的企业并购活动采取比较灵活的方式,在合理的范围内允许其并购以后再补办申报和登记,如此一来便于中小企业把握重要的市场机遇,及时适应市场需求,同时也可以减少反垄断机构的监管成本。

(四)完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反垄断法》第31条作出对外资并购的安全审查规定。建议对于外资并购以后的企业的垄断行为应进行实时监控,同时还需建立并购以后的定期报告制度,规定并购后的企业定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其经营状况、市场占有率等。反垄断执法机构还需要定期对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行业和企业进行市场占有评估,判断是否对国家经济安全造成威胁。

(五)完善申报豁免制度我国《反垄断法》中规定了对经营者集中的豁免情形,但显然不够充分。因为拥有一定比例的表决股权或者资产确可以认定已经取得了控制,但应把法定取得“控制”和“决定性影响力”的情形都算入。另外,可借鉴欧美国家,把例外的情形扩展到其他方面去,例如破产清算中取得控制或决定性影响力、因死亡而发生财产转移以及金融机构不以控制为目的的股票收购等情形,各种情况的细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规定。

跨国投资论文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金融危机减少了江苏省农业引进外资的数量,降低了农业利用外资的效益。国际上,发展中国家农业引进外资呈上升趋势,但中国也面临着周边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引资竞争;在国内,农业利用外资拥有良好的经济、法律与政策环境。应当在充分认识当前国内外形势的基础上,完善农业引资政策,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农业企业创新能力,并对外资并购和订单农业进行规范和监管,以增强江苏省农业吸引外资的能力。

利用外资发展现代农业,不仅可以弥补农业资金缺口,而且外资还是资本、专利及相关技术的结合体,其对农业增长的作用是多方面的,特别是在转移现代技术和管理经验、发展关联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外资政策是中国经济政策中相当重要的一环。探讨金融危机对我省农业利用外资的影响,对完善涉农外资政策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金融危机对江苏农业利用外资的影响

(一)农业利用外资数量减少

2007年中期,美国发生了次级贷款危机,随后危机又演变成为金融风暴,美、欧、日三大经济体均受到影响。2008年上半年,跨国并购交易额比2007年下半年减少29%。2009年前9个月,全球并购投资总额为16200亿美元,同比下降37%。据联合国统计,2008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下降了约21%,由2007年的1.83万亿美元减至1.45万亿美元,预计2009年还会下降30%左右。受不断深化的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发达国家获得的外国直接投资总额比2007年减少了32.7%,降为8401亿美元。2008年流入发展中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为5177亿美元,增长了3.6%,但增幅远低于2007年。

在这样的国际形势下,中国利用外资的数量也大幅下滑。2009年1-8月,全国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4131家,同比下降24.82%;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58.67亿美元,同比下降17.52%。外资大省江苏也不例外,2009年1-5月,江苏省新批外资项目1391个,同比下降20%,协议外资154.5亿美元,同比下降25%,实际到账外资107.5亿美元,同比下降18%。

江苏农业利用外资的情况也因金融危机的暴发而发生逆转。2007年全省新批外商投资农业项目390个,增资项目114个,协议注册外资27.87亿美元,同比增长25.7%,实际利用外资13.12亿美元,同比增长24.4%。2008年,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农业利用外资新批、增资项目同比减少,但项目质量、规模有所提高,协议、实际利用外资与去年基本持平。2008年1-12月全省新批外商投资农业项目290个,同比减少25.64%;增资项目89个,同比减少21.93%;协议外资27.58亿美元,同比基本持平;实际利用外资13.32亿美元,同比增加1.54%。但是2009年1-6月,江苏省农业协议注册外资7.2亿美元,同比下降15.5%;实际利用外资1.9亿美元,同比下降43.3%,下降幅度明显加大。

(二)农业利用外资的效益降低

农业利用外资的目的之一,是促进外向型农业的发展,而农产品出口是外向型农业的一个重要方面。2009年1-7月,中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为505.2亿美元,同比下降12.5%。其中,出口212.6亿美元,同比下降8.2%;进口292.6亿美元,同比下降15.3%。7月当月,农产品进出口总额为86.5亿美元,同比下降6.4%;其中,出口额、进口额及逆差分别为32.9亿美元和53.6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9.9%和4.1%。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也下降较多。1-8月,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额为7325.29亿美元,同比减少22.57%;其中出口4048.27亿美元,同比减少22.23%;进口3277.22亿美元,同比减少22.99%。

江苏农产品出口形势与全国一致。2002-2008年,江苏农产品出口总量分别是6.56亿美元、7.99亿美元、8.74亿美元、10.42亿美元、13.83亿美元、16.38亿美元、19.79亿美元,总增幅达210.7%。但是到2009年1-5月份,全省农产品进出口总额29.21亿美元,其中,出口6.53亿美元,同比下降17.6%;进口22.68亿美元,同比下降11.9%。苏南五市出口2.96亿美元,同比下降19.47%;苏中三市出口1.52亿美元,同比下降21.12%;苏北五市出口2.05亿美元,同比下降11.55%。单月农产品出口连续第7个月同比下降,降幅14.96%。从市场看,1-5月份全省对日本、韩国、美国和欧盟等4大传统市场的出口额分别为1.36亿美元、5.102万美元、1.2亿美元和1.06亿美元,同比增幅分别为-11.3%、-14%、-8.7%和14.2%,仅对欧盟的出口出现回升。农产品出口下降阻碍了外向型农业的发展,降低了农业利用外资的效益。

二、应对危机应把握的涉农外资投资形势

(一)农业利用外资的国际形势

第一,联合国贸易和发展组织的《2009世界投资报告》指出,在全球fdi持续下降的情况下,投资于农业领域的fdi却一路飙升。从整体上看,当前投入农业的外资总量较低,但增长迅猛。20世纪90年代末,全球每年流入农业的fdi还不到10亿美元,但是在2005-2007年,年流入量增加了2倍,达到30亿美元。第二,全球经济和金融危机以及不断加快的经济衰退,不仅严重影响了全球fdi的前景,也改变了fdi的格局。2008年发展中经济体和转型经济体外资流入增速有所减缓,但仍保持了持续增长的态势,在全球fdi流量中所占比例飙升至43%。而发达国家fdi流入量出现了大幅度下降,骤降29%,流入量仅为9620亿美元。第三,中国在吸引外资方面面临着来自高低端两个市场的激烈竞争:在低端领域,中国劳动密集型产业吸引外资正面临来自周边发展中国家的挑战;在高端领域,中国难敌发达国家的竞争。

(二)农业利用外资的国内形势

第一,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日益融合。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中国已经实现了全面的开放,许多世界品牌在中国出现,与此同时“中国制造”在全世界流行。在世界经济的分工与合作中,中国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目前国内资金供给充裕。2006年外资占国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仅为5.04%,已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2008年8月,中国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为45万亿元,同比增长19.28%,居民储蓄和企业存款分别超过和接近20万亿元,银行资金充裕。目前中国外汇储备已超过1.8万亿美元,跃居世界第1位。第三,中国经济依然保持较快增长。据联合国贸发会议近期对241家跨国公司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全球金融危机期间中国仍然成为对外资最具吸引力的国家,排名第2-5位的国家依次为印度、美国、俄罗斯、巴西。从长远来看,跨国公司仍看好中国,将其列为全球最有吸引力的投资地。2009年8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74.99亿美元,同比增长7%,自2008年10月以来首度正增长,引资形势出现好转。第四,利用外资的法制环境日益完善。为推进运用法律手段来调整和管理外国投资,中国先后制定颁布了60多种外资法规,到目前为止,已形成一个由各种专项立法及相关的单行法律·法规相互联系的外国投资法体系。第五,国民待遇取代了优惠外资的政策环境。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标志着中国利用外资政策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外资企业在华享受20多年的超国民待遇走向终结。此外,外资企业单独享受的税前扣除优惠、生产性企业再投资退税优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上的优惠等今后也将与内资企业统一。外资企业在城镇土地使用上的超国民待遇政策2008年初已经结束。事实上,目前在国家层面上,外资在华享受的超国民待遇已经所剩无几。

(三)外商投资的新趋势

第一,从全球跨国投资的方式看,并购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一直是跨国投资的主要方式。现阶段中国利用外资的主要方式仍是“绿地投资”,即投资建厂。这主要是受中国相对低廉的土地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以及中国资本市场不够完善等因素所影响,但是,由于近年来中国自然成本以及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绿地投资”在中国的优势已不如周边其他国家,并购重组将成为中国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第二,跨国公司参与农业的形式不限于外国直接投资,还包括订单农业,如外国超级市场或食品加工商订立明确规定价格、数量、质量和其他要求的合同,来跨国采购农产品。目前,跨国公司在全世界范围内实施的订单农业遍及110多个发展中国家和中等发达国家,涉及到的农产品品种很多,有些情况下占农产品总量的份额也很大。食品加工和超市等跨国公司投资订单农业,使得跨国公司参与该行业的实际规模成倍扩大。2007年,农业领域的外国直接投资存量为320亿美元,但2005-2007年,仅投入食品和饮料行业的外国直接投资就超过400亿美元。

三、进一步强化江苏农业利用外资的对策

(一)坚持吸引外资的基本政策

最近两年,民间对于外资进入中国农业和粮食领域的质疑比较多。由于中国经济是一种投资驱动型经济,外资对中国投资具有巨大影响。当前,全球绝大多数国家都在进一步推进投资自由化,以改善投资环境。中国在过去20多年中之所以成为全球化的少数赢家之一,与中国采取的正确地利用外资战略密切相关。目前中国国内资金供给较为充裕,然而跨国投资的实践表明,资金盈缺并不是决定资金流向最重要的因素,发达国家吸收了全球2/3以上的跨国投资,美国和英国是吸收投资最多的国家。这是因为,资本流动中搭载着技术、知识、管理、观念、人才、品牌、市场等要素,吸收外资与集成全球优势要素往往是“一揽子”的过程。这个特性对发展中国家尤为重要,也是我们继续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主要着眼点。

(二)继续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完善经营管理体制,建立和健全各项法律制度

从某种意义上看,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比实施名目繁多的优惠政策和税收减免政策对吸引外资更为重要。因为跨国公司和大多数外国直接投资的战略是从事长期投资和寻求稳定回报,不是短期资本流入寻求短期暴利和投机。对外资应重在实施国民待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重视经济和商业环境以及制度框架的形成,加强社会网络和中间组织建设、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按照国际惯例建立、修订、规范相关的法律制度等等。把引资转移到主要依靠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健全的法律制度和良好的技术开发机制等制度依托上来,转移到主要依靠具有赢利性、开放性、公平性的国内市场及其竞争优势上来。

(三)培育有竞争力的农业跨国公司,鼓励企业自主研发创新

参与全球生产体系,获取全球价值链上知识转移和技术扩散的最终目的是能将自己的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培育中国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国际大型跨国公司,然后逐步建立自己的国际生产体系,成为分工体系中的主导者。要实现此目的国内企业应该迅速向技术密集的深加工阶段转化,并积极培育自己的r&d中心,争取成为跨国公司的研发中心所在地。同时,政府也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对幼稚和学习阶段企业的技术创新加以有效地保护。比如,制定缩小技术差距的政策,包括研发投资体制(比如国家技术创新体制),鼓励跨国公司与当地企业建立研发联盟等。

(四)对外资并购进行引导和规范

外商以并购方式对华投资有所增加,但投资规模还不大。主要原因在于,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对外资并购的认识还存在偏差,对并购交易的具体了解也不尽全面。并购的优点主要是:不增加新的生产能力;共享双方优势资源;困难企业可借此脱困,同时避免企业倒闭产生的集中失业压力。然而,并购对投资环境有较高要求:产权交易市场有一定发育,具有规范并购行为的法律框架,企业质量相对较高,信息透明可靠。随着国内市场竞争加剧和投资环境不断完善,可以预计,未来外资并购会继续增加。以并购方式吸收外资存在特殊问题和潜在风险,因此要引导和规范外资并购投资行为。从中国实践看,需要重点注意4个问题:一是防止垄断。并购有可能减少企业数量或加强龙头企业地位,导致垄断。应抓紧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严格加以约束。二是确保国家对相关产业的控制力,对这些产业中的大型外资并购案要有审查程序和控制能力。三是完善并购价格决定机制,保证公开公平交易,发挥资本市场的定价作用。四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真正形成对资产收益和企业长远发展负责的体制机制,这是利用外资达到双赢的体制保障。对改革不到位·治理结构问题突出的国有企业的并购活动要加强监管,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害职工利益。

(五)对订单农业进行规范和监管

与传统的直接投资相比,订单农业显示出两方面的优势,一是不涉及土地直接占用和长期使用;二是可以将数量庞大的农户与全球农业生产链和世界市场对接。在中国,订单农业已经被接受并开始发展,出现了“公司加农户”的提法,但国内对订单农业还没有明确的概念,也没有政府部门对此进行专门的监管,整体上缺乏政策体系指引。因此,首先要在农业领域吸引外资方面建立针对订单农业的政策体系;其次,在这个政策体系下,制定措施推动订单农业更好地发展;再次,应将跨国公司通过订单农业对农业生产的介入纳入国家对“三农”政策支持体系中,并制定竞争、研发、基础设施等配套政策,在推动中国订单农业发展的同时注重保护农户利益。

参考文献:

1、陈锡文.农业不能对外资简单地关上大门[n].经济观察报,2009-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