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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队伍演练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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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队伍演练总结

消防队伍演练总结范文第1篇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到年,建立完善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指挥机制。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公安各警种密切协同、其他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有效联动的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显著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形成,应急救援财政预算经费得到落实,应急救援装备配置基本满足灾害事故处置需要,消防通信和信息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应急救援战勤保障中队建设基本完成,应急救援综合训练基地建成使用。

二、指挥体系

(一)组织指挥。

1.建立以市公安局消防大队为依托的综合性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市应急救援大队依托市公安局消防大队组建。应急救援大队的主要领导由市公安局消防大队主官担任,受省应急救援总队领导。

2.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除承担消防工作外,同时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危险化学品事故、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爆炸及恐怖事件、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同时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矿山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3.日常应急救援行动由市应急救援大队组织实施,重大灾害事故在政府统一指挥下实施。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与市公安机关各警种、社会其他联动部门及单位协同作战时,由市政府统一组织指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关救援行动;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与市公安机关其他警种联合作战时,由市公安机关领导实行统一指挥;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独立作战时,由省应急救援总队、大队组织指挥;当发生核生化、海上船舶火灾和人员搜救、公共卫生事件、矿难等特殊灾害事故时,由本系统组织指挥及协调工作,市消防部队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参与协同作战。

(二)联动响应。

1.根据省灾害事故的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实施两级响应:一级为跨市县救援,由省公安厅、省应急办和应急救援总队响应,同时报省政府和公安部;二级为市区域内救援,由市公安局、应急办和应急救援大队响应,同时报省公安厅和应急救援总队。

2.市政府在保持原有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将各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纳入统一调度、指挥体系,确保第一时间同时响应,参与处置灾害事故,并将应急设备制造企业和应急物资储备单位纳入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形成政府、行业、社会“三位一体”的联动响应。

3.在处置重大灾害事故时,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在市政府统一指挥下同时联动响应,牵头做好现场协调工作。公安机关各警种加强协同配合,市消防部队负责现场救援处置,交警负责实施交通管制,特警、派出所民警负责警戒和维护治安、信通和装财部门负责现场救援行动的警务保障,公安网监、宣传部门要掌握舆情,及时信息,加强舆论引导。

4.承担应急救援任务的相关部门建立本级指挥中心或值班室,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并与各级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实现互联互通,确保第一时间接警,第一时间启动预案,第一时间调集专业力量处置。

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一)加快推进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年下半年,组建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年底前,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完成与综合应急救援总队及各市县支、大队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网络建设。同时,根据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需要,同步规划石梅湾和新市区消防队站。

(二)加快推进神州半岛消防站建设。

年上半年,完成神州半岛消防站营房建设、装备配备等工作,并投入使用。

(三)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加强合同制消防队建设。根据省政府《百镇建设计划》和《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在仍未组建消防队的和乐镇和石梅湾开发区建立政府合同制消防队,每个合同制消防队不少于20人,消防执勤车辆不少于1辆。合同制消防队的值班备勤、训练生活和执勤战斗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财政保障。

2.加强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建设。按照《消防法》规定,结合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要求,在兴隆、神州半岛、石梅湾、日月湾、山钦湾等区域星级酒店,其他大型企业和农场建立或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到年底,全市企业需完成专(兼)职消防队建设,队员达到达200人。

3.加强义务(志愿)消防队建设。重点在和乐、万隆社区、山根立岭、各农场以及城镇社区、农村村委会、弱势群体居住地等地区建立义务(志愿)消防队伍,做到有固定队址、有队员、有执勤装备、有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年全市义务(志愿)消防队员达到500人。同时依托保安、民兵、治安联防等组织,发展消防安保队伍,完善组织机构,配备必要装备,强化消防培训。依托共青团及各类志愿者组织,建立志愿都应急救援力量,协助应急救援工作。

(四)加强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矿山、海事、林业、人防、燃气、电力、铁路、石化、医疗卫生、环保、市政、水务、地震、供水、通信等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本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备专业装备,承担本系统、本行业的应急救援工作,协同市公安消防队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要加强日常管理,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开展训练和联合实战演练工作。

(五)加强应急救援预案、训练与演练。

1.依据全市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制定我市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各区域协同作战和灾害事故类型预案,确保一旦发生大的灾害事故,能够在第一时间快速响应,第一时间达场增援。各区域要结合当地灾害事故特点,制定本级应急救援类型预案。

2.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日常训练和管理,针对辖区灾害事故类型和特点开展专业化训练,大力推进基地化、模拟化、实战化训练,不断提高战斗力。从年起,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大型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指挥调度、应急响应、协同作战能力。

(六)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

年起,建立由各行业专家、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专家库,成立应急救援专家组,建立完善专家联席会议、专家会诊、信息互通、业务咨询以及重大救援遂行出动等工作制度。应急救援专家组要参与应急救援的分析研判,提供决策建议,确保应急救援工作能够得到及时有力的技术支持。

四、应急救援保障

(一)装备物资保障。

1.年前,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车辆、个人防护装备、特种防护装备和器材要达到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同时结合每年的装备器材耗损等情况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新,确保个人基本防护装备配备率和备份均达到100%,满足公安消防队执勤战斗的需要。

2.按照“分级承担、分类保障、警地联储”的原则,建立装备物资保障机制。年,依托消防部队战勤保障中队建立灭火剂储备站,作为政府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年底前,全面完成应急救援、生活、装备、物资等方面的保障。整合社会资源,完善资源共用、紧急调用、机动运输等应急保障体系,同时加强市政、防汛、交通、地震、林业等相关部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实行动态储备、应急筹措,构架多点型战备物资储备保障网络,实现应急救援和综合保障一体化。

(二)通信保障。

依托省灭火救援指挥中心和市公安消防指挥系统,建立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年,完成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建成覆盖全市的应急救援指挥网络,实现与矿山、海事、林业、人防、燃气、电力、铁路、民航、石化、医疗卫生等部门的有线无线互联互通。

(三)经费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公安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关于省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公通291号)有关规定,落实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相关经费、重点解决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合同制消防队伍的装备器材、训练演练等所需经费。财政部门要根据省财政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武警省消防部队消防业务经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琼财行219号),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在保证达标的基础上,根据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工作任务和建设需要,结合财力可逐年加大支持力度。市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将消防队站营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财政基础建设计划予以安排。

(四)加快训练基地建设。

加强公共安全抢险救援训练基地建设,年底前依托市公安消防中队训练场进行训练,年底前完成市应急救援大队训练基地建设并投入使用。

消防队伍演练总结范文第2篇

一、当前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现状。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火灾呈多发趋势,有的地方还发生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给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就重庆来说,为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对农村消防工作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提出了要求,为做好农村消防工作提供了可靠的制度支撑。通过一系列的积极努力,目前,全市已建立配备有手抬机动泵或消防车辆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199个,队员3542人,配备消防车214辆,手抬机动泵134台。部分区县还实现了每个乡镇都有政府消防队,个别区半数以上的行政村建有配备消防摩托车的村级义务消防队,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取得了较大突破,在扑救初期火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消防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农村火灾形势严峻,现行的消防管理模式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据统计,今年重庆发生的38起亡人火灾事故中,就有34起发生在农村地区,占亡人总数的86%。作为扑火救灾主要力量的公安消防队,除要完成大量火灾扑救、消防监督任务外,还要参加许多其他灾害、事故的处置,参与群众救急、救难、救险工作,消防官兵经常连续作战,疲于应付,有限的警力只能重点保卫城市,很难顾及农村消防工作。因此,我们必须对目前农村存在的消防问题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使农村消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从近两年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来看,目前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执勤训练水平和灭火救援能力仍然较低,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还不适应日趋繁重的灭火救援需要。突出表现在:

(一)思想认识不足。部分地区对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存在“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的被动现象,上级布置抓一阵,出现事故抓一抓。有的甚至错误地认为“消防工作是公安消防部门的事情”的想法,没有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必然导致全局工作的失衡,致使有些农村消防工作责任、措施得不到落实,消防工作无人抓,无人管,火灾隐患得不到整改。以重庆为例,仅九龙坡区、南岸区、合川区、綦江县、梁平县、奉节县等6个区县建立的乡镇政府专兼职消防队,就约占全市镇乡政府专兼职消防队总数的83%,市政府下达的43个镇乡政府消防队建设任务,到目前只完成了17个。

(二)执勤意识薄弱。从已建成的多种形式消防队来看,部分队伍的执勤备战的意识薄弱。出现接警出动不迅速,作风不紧张的现象,达不到快速反应、快速出动的要求。据了解,农村消防队伍白天接警出动一般都在3至5分钟,夜间为5至8分钟。管理不严格,值班制度不落实,因为身兼数职,经常外出不在位,执勤力量难以保证,不能做到常备不懈。执勤职责不清楚,分工不明确,不同程度的削弱了乡镇消防队的战斗力。

(三)业务训练针对性不强。在日常的业务训练中,没有结合辖区情况进行,在执行任务时,出现“不得要领”、“本末倒置”的现象。多数消防队员对灭火行动的基本程序不了解,盲目性、随意性大,战术、技术不对路,个人防护意识差,实战经验少,火场上不能牢牢掌握灭火的主动权,对险恶环境不能未雨绸缪,遇到火情办法少,影响了灭火救援的效能。

(四)管理措施不到位。从客观上看,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训练没场地、训练没大纲、训练没教材、组训没人才、保障不配套,限制了正常业务训练的开展。从主观上看,“被动式”训练意识较浓,主动筹划业务训练的热情不高,缺乏严格的训练和系统的业务理论学习。多数队伍对训练工作不重视,没有制订训练计划,训练不正规、不落实、不积极。平时训练,仅限于练练水带连接、跑跑步。不会训练,不懂训练,惰于训练的现象比较普遍。

(五)经费投入不够。有些地方领导缺乏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舍不得花钱保平安,对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投入经费不够,使得消防设施器材难以保障落实,是直接阻碍和困扰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影响了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灭火救援能力;另一方面也影响到队员的热情与积极性,因而使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工作开展难以维持。同时,一些地方因乡镇机构改革、结构调整等诸多因素,原有的专职和义务消防队被取消,人员被分离,有的乡镇虽还保存着原有的消防队伍,但也因经费、队员待遇等因素而“名存实亡”,发生火灾后形不成战斗力。消防经费匮乏,不能保障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工作的正常开展,农村防火工作举步维艰。

三、立足城乡统筹,推进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对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促进政府管理职责的落实。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紧紧抓住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历史机遇,用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推进农村消防工作。要积极向所在地区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任务列入消防安全责任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要点,并把此项工作作为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协调本地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在建设过程中,还要强化督促、指导和帮助,并提请政府制定了本地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考评力度。如笔者所在单位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报请当地政府出台了《镇级消防应急救援队管理规定》和《村志愿消防应急救援队管理规定》,对这两支队伍的组织、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明确将建设任务纳入政府对各镇街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建章立制,促进队伍管理规范化。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完善的规章制度是保证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管理水平的关键。要改变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执勤训练中盲目性、日常管理中的随意性等问题,达到规范化、科学性和针对性的目的,必须要从建章立制抓起,用制度加以保障、进行规范。结合笔者所在单位做法,笔者认为,要由消防部门统一制定、制作和发放上墙制度,使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逐步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在执勤上,严格各项执勤措施,明确各类人员职责,对战备值班和人员落实做出明确规定,建立比较规范、正规的执勤秩序。要特别注重加强执勤教育和执勤灭火意识培养,保证人员在岗在位,保证随时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在训练上,要立足于实战、实用的原则,在主观上为训练鸣锣开道,要因地制宜想抓落实的办法,订抓落实的规矩,最大限度地克服客观条件造成的不正规因素,建立和健全正规化训练管理机制,坚持把严格按纲施训,严格制度落实纳入正规化训练管理轨道。做到不漏训、不偏训、不粗训,并始终把“效果”和“质量”作为训练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消防队员真正达到技术精、素质硬的标准。在车辆器材上,要加强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消除,确保车辆器材装备时刻完整好用。

(三)确定训练内容,规范训练秩序。为确保农村消防队伍训有计划,练有依据,学有典范,要切实解决好各项工作规范有序的问题。一是统一训练计划。在年初,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公安队的训练大纲,制定科学、详细的业务训练计划;二是统一训练教材。公安消防部门遵循系统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强的原则组织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编写教材。要着重研究探索“训什么、怎么训和训得了”的问题,结合实际任务,突出专业训练内容,构建贴近任务实际的训练内容体系,摸索出一条适应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特点的练兵方法路子,抓出一批实用性较高的示范课目,总结出一套适应农村需要的新训法、新战法。对训练的组织、参训对象、训练课时划分、训练应把握的重点和要求等做出规定,尤其突出和确保业务理论学习、器材熟悉运用以及应用性训练和战术训练等内容。对不同层次和不同内容的训练考核、验收与成绩评定,制定出规则,以利于实施。三是规范训练场地。从已建成的队伍看,由于部分地区特别是镇级政府财力紧张,只能解决消防队的消防装备、日常经费和消防队员工资,很难保证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为此,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多想办法,例如,借用当地中小学场地等方式组织训练等。

(四)强化队员培训,提升队伍战斗力。业务培训是提升队员能力素质和队伍战斗力的重要手段。业务培训主要分为岗前培训和经常性培训。岗前培训是培养合格消防队员的一项最基础工作。由于农村消防队员来源不同,素质参差不齐,为了保证在关键时刻能拉得出、打得赢。因此,消防队员上岗以前必须进行相应的专业岗前培训。岗前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自行培训相结合的方法,一般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辖区公安消防中队负责,按照消防部队新兵入伍集训模式进行集

消防队伍演练总结范文第3篇

“十二五”期间,全市消防工作的奋斗目标是: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消防事业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社会消防监管模式创新发展,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不断提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步伐加快,覆盖城乡的灭火应急救援体系得到完善,火灾形势保持持续平稳,较大、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每十万人火灾死亡率控制在0.19以下,亡人火灾事故在全省保持较低水平。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消防工作组织领导

(一)落实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推动《省消防条例》的贯彻落实,组织修订《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社会消防中介组织管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产业集聚区消防规划实施等方面的政府规章。

(二)落实各级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政府综合目标管理、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把确保消防安全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优化投资环境、保障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严格落实责任,逐级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进一步量化工作目标,落实政府消防工作季度督查、半年考核、年终总结工作制度,兑现奖惩措施。

(三)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职能。推动落实各县(市)、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沟通信息,研究对策,解决问题。各行业、系统和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消防管理和协助消防监督双重职责,完善行业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行业消防安全考核,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建立并落实信息互通、联合执法、联合审批等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质监、工商、文化、教育、民政、卫生、体育等部门在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时要将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依据。

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城乡抗御火灾能力

(四)编制完善消防专业规划。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城市火灾风险和公共消防设施年度评估机制。依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依法编制城乡消防专项规划。消防规划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年9月底前各县(市)、区和工业园区、平原新区制定完成本辖区“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纲要。对于有市政供水管网的县(市),要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在供水主管网到达的路段增设市政消火栓,保证新增路段市政消火栓建设符合标准;在旧城区要结合城市改造,完善、增设市政消火栓,确保十二五期间市政消火栓建设全部实现达标。对于没有市政供水管网的县(市),要在重点地段或重点单位修建消防水池和无塔供水等储水设施。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由市政管理部门实施,每年不少于一次,并保证市政消火栓完好率不低于90%,对损坏的要及时维修。

(五)加快消防队站建设。年全市完成辉县市、卫辉市、平原新区3个新建消防队站项目;市消防指挥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建成1个模拟训练基地。年按照城市消防队站建设标准,辉县市、卫辉市、平原新区3个新建消防队站投入执勤。2013年建成全市应急救援消防特勤大队。在老城区改造和新城区扩建时,将消防站一并纳入规划同步建设。“十二五”期间,工业产业集聚区(含工业园区)、经济技术集聚区(含经济开发区)、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区、市新东产业集聚区、长垣县产业集聚区(含长垣起重工业园区)、原阳县产业集聚区、获嘉县产业集聚区、封丘县产业集聚区、卫辉市产业集聚区、延津县产业集聚区、辉县市产业集聚区等地全部建成消防站,对所有达不到建设标准的消防站全部完成升级改造任务。

(六)提升消防装备建设水平。不断优化消防部队执勤车辆装备功能结构,配齐举高类消防车、多功能强臂消防车、卫星通信指挥车,根据需要逐步配备AT多功能水/泡沫消防车、涡喷消防车、强臂消防车。年配备多功能强臂式消防车1台、多功能移动充气车1台;消防员32种个人防护装备全部配齐;服役满12年的普通执勤车辆全部淘汰;所有现役中队配备2台遥控电动炮。年,配备移动式卫星通信指挥车;所有公安合同制中队配备2台遥控电动炮,配备多功能紧急救援支撑系统。2013年,特勤装备、灭火救援攻坚组装备、综合应急救援队装备、个人防护装备及备份全部实现达标。“十二五”期间,全市消防装备建设全部达到部颁标准。

三、强化消防安全基础防控,提升基层消防管理水平

(七)规范乡镇、街道消防管理。健全基层消防组织,乡镇、街道办成立消防办公室,明确1至2名主要领导牵头的消防工作机构,村(居)民委员会明确1至2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年100%的乡镇、街道开展网格精细化建设,80%的乡镇、街道达到建设标准;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基层管理责任,乡镇、街道办要定期组织开展检查考评,严格奖惩。年100%的乡镇、街道网格精细化管理实现机构健全、工作完善、制度落实、职责明确的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市乡镇、街道网格精细化管理走在全省前列。

(八)加强农村、城乡社区消防工作。进一步加大农村、城乡社区消防投入,加强农村、城乡社区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设立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备必要消防器材装备;“十二五”期间,全市100%的社区、100%的行政村消防工作全部达到“四有”、“五有”标准。大力开展“零火灾村镇”、“零火灾社区”创建活动,实行农村消防安全户户联防和城乡社区消防工作区域联防制度,督促所有农村、城乡社区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约,每周进行防火检查,每月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实施消防警务室战略,赋予农村、城乡社区警务室消防工作职能,积极开展“消防工作示范警务室”创建活动。

(九)拓展巡防、保安队伍消防职能。进一步深化“巡防、消防一体化”工作,明确治安巡防队消防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标准,年全市配备300辆消防电动巡逻车,配备5台高压细水雾灭火装置和3000件(套)常用灭火器材,提升其排查火灾隐患、消防宣传教育、处置初起火灾和初期应急救援救助能力。推进“保安、消防一体化”工作,将消防知识纳入其培训、资格考试内容;实行消防专业保安派驻制度,向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消防控制室派驻消防专业保安,“十二五”期间,全市所有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全市实现消防专业保安派驻制。

四、严格社会单位消防管理,控牢火灾防范重点

(十)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省政府提出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工作制。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完善消防设施和器材装备,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演练,真正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自我负责”的消防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执行责任,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和岗前、轮岗培训,使每一名员工“懂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本岗位火灾防范要求”和“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十一)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省政府提出的公安消防、住房城乡建设、质监等部门分行业、分类别制定消防管理标准,形成覆盖全行业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各社会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会三化”建设规范》(DB41/T627—),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提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实现达标,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全部实现达标,2015年所有社会单位全部实现达标。

(十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完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动态评价体系,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等级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与单位安全评估、星级评定、信用等级评定等直接挂钩。将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纳入财产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评定内容。探索成立行业消防安全自律组织,将消防工作纳入行业管理、服务、培训、评比内容,积极参与当地组织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大型消防宣传活动。连锁经营的商场、酒店、餐饮等大型企业要实行集约式消防管理,统一管理组织形式和制度,将消防安全理念融入企业文化,全面提升管理层次。

(十三)从严管控火灾高危单位。按照省政府提出的“从高从严管理、超常措施防范”的原则,督促全市所有超大型商场市场、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建立“防消联勤”专职消防队、设立消防应急执勤点。强化人员密集、易燃易爆、高层地下建筑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从严审批,从严管理,督促落实火灾防范措施。推行火灾高危单位消防管理“四员”制度,对每一家火灾高危单位,消防支队、大队明确首席监督员、首席灭火指挥员;单位自身明确应急疏散首位引导员、末位巡查员,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和灭火疏散演练。

五、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十四)适时开展综合性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各县(市)、区要注重提升社会消防安全整体水平,探索建立防控火灾隐患的长效工作机制。适时组织公安、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开展综合性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加强沟通配合,联合执法。积极调动基层安全监管、治安、巡防、保安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延伸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触角,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持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和商业密集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三合一”、“九小”场所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产品等专项治理,严密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十五)坚决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社会公告、限期销案制度。对公安部门依法提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当地政府要于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对不能按期整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要实施停业整改。将城中村、商业密集区、棚户区、“三合一”、“九小”场所等“乱点”纳入城市改造总体规划,确保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六、积极推进消防文化建设,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

(十六)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将消防知识纳入普法教育重要内容,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认真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科技、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普法教育内容;民政部门应当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基层村官培训教育计划;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计划和义务教育、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十七)巩固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通信部门应当履行消防公益宣传义务,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以及“119”消防宣传日期间积极开展公益消防宣传。大力实施消防宣传橱窗工程,广泛利用消防灯箱、大型标牌、LED(发光二极管)电子屏幕等形式,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充分发动社会传媒力量,拓展手机短信、楼宇电视、公交车体站牌、网站博客等新兴媒介,高频次、高密度传播消防安全知识。开展典型火灾警示教育,组织相关行业人员观看现场,以案说法。开展常态化消防公益活动,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十二五”期间建成全市消防教育基地。

(十八)深化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和宣传教育。将消防法律、法规等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公务员和人力资源教育培训计划,每年组织政府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参加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社会单位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职业素质。全面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从业人员,消防中介服务机构的执业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检查维护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消防培训,定期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员工宿舍、外来务工人员聚居地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设立消防安全辅导员,开设消防课程,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村庄、社区和福利院、养老院等单位要重点对聋哑盲人、鳏寡孤独、农村留守人员等弱势群体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提升特殊群体自救逃生能力。

七、加快消防信息化建设进程,提升消防科技支撑水平

(十九)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积极整合应急资源,健全完善应急实力、应急预案、应急物资、专家及社会资源、灾害事故分析与评估等数据库,与市、县政府应急指挥中心有效对接,搭建政府统一领导下以抢救人民生命财产为主的一体化指挥平台。推行消防电子政务,强化信息化手段在基层消防管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消防中介组织管理、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等领域的应用。

(二十)研发推广消防新技术新手段。鼓励和支持针对化学危险品、高层地下建筑等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防护、处置与救援的理论创新与技术研发,为消防部队抢险救援和灭火作战提供技术保障。大力推广声光警示诱导装置、新型防火阻燃材料、红外感应人员自动计数器、楼层显示器、自动报警逃生门锁、独立报警器、电子巡更等消防新产品、新技术,以科技手段降低火灾风险。

八、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构建多元化消防力量体系

(二十一)加强公安消防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素质强警、从优待警、廉洁立警的方针,建立与公安警务机制改革相适应的扁平化、效能化、实战化消防勤务新模式,提升消防部队保障公共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把合同制消防队伍和消防文职人员队伍建设作为重要的力量增长方式,规范征招、培训、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十二)推动发展专职消防队伍。“十二五”期间,牧野区王村镇、卫滨区平原乡、凤泉区潞王坟乡、红旗区洪门镇、高新区关堤镇、辉县市孟庄镇、卫辉市唐庄镇、延津县城关镇、长垣县丁栾镇、获嘉县黄堤镇、封丘县城关镇、原阳县师寨镇、县小冀镇等乡镇全部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并投入执勤;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仓库、基地等,全部建成企业专职消防队。经验收投入使用的企业专职消防队不得擅自撤销。

(二十三)鼓励发展志愿消防队伍。2013年年底前,除应建专职消防队的乡镇外,其他乡镇要建成符合“四有标准”(有固定队址和车库、有4至6名队员、有1部四轮消防水罐车、有必要经费保障)的兼职消防队,所有村庄、社区要建成志愿消防队,配备基本的消防器材装备,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扑救初期火灾等工作。依托共青团、红十字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组织,发展壮大消防志愿力量,引导其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参与火灾隐患治理、提供消防安全救助。鼓励支持民间组织建立自筹资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消防志愿者队伍或组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积极组织、发动员工参与消防志愿者活动。

九、推进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社会应急处置能力

(二十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纳入政府政务督办和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强市、县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县级以下地区依托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保安力量等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将高速公路救援、电力抢险、燃气抢修、医疗救护、建筑工程、石油化工等社会优势专业救援力量纳入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立应急管理专家队伍,搭建由相关行业部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技术保障平台。

(二十五)健全应急救援运行机制,切实提高应急救援综合素质。加强应急救援快速响应、组织指挥、协同作战等联勤联动机制建设,分级制定综合应急响应预案,细化职责分工,明确指挥关系,优化调度方式,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应急救援力量统一调度和有效联动。各相关联动单位要定期会商、互通信息,建立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资质认定、应急管理专家队伍聘用、应急志愿者招募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登记备案等制度。制定应急队伍年度培训和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管理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建立应急救援演练基地,采取模拟推演、跨区域拉动和联合实战演练等方式,积极开展由多种应急队伍参加、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综合性应急演练。市政府每半年、县(市、区)政府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综合性应急演练。

十、加大消防事业投入,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二十六)建立健全消防经费预算保障机制。全面落实省政府制定的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逐步加大对消防经费的投入。落实专项经费,将公安消防部队应急救援保障经费、信息化建设及日常维护经费、消防宣传经费等作为重点保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足额拨付。城市维护费用用于消防设施维护和消防装备建设的经费按照不低于6-8%的要求足额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将消防员高危、生活、执勤、健康等职业补助津贴纳入各级财政保障范围。

(二十七)健全社会消防力量保障机制和贫困地区扶持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七部委《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公通字〔〕37号),在经费投入、完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落实伤残抚恤待遇、减免相关税费、建立激励机制、支持再就业等方面,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提供政策保障,确保队伍生命力和发展后劲。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装备设施经费由地方政府统筹保障。落实省政府提出的每年安排适当资金支持财政困难县消防队站和消防装备建设,逐步缩小地区间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差距。各县(市)、区政府在安排对下转移支付时,应将基层消防部队建设作为测算因素之一。

十一、提升消防管理效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十八)进一步提升消防行政许可服务水平。落实省政府提出的便捷、利民、优质、高效的消防行政许可服务,进一步改进消防行政许可服务方式,缩短消防行政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改进行政许可模式,所有消防行政许可项目进入政府行政审批大厅,逐步建立并联审批、集中办理、上门服务新机制。推行“阳光”服务,实行行政许可依据、办理程序、审批进度、许可结果“四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对事关国计民生的公益项目、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产业集聚区、大型工业园区建设,开辟消防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分专业、分项目、分工期审批,全程服务工程项目建设。

消防队伍演练总结范文第4篇

关键词:医院;消防;安全管理

医院,是一个向社会大众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作为一所综合性三甲医院,体系与结构庞大而复杂、科室众多而人员繁杂、医疗设备繁多而贵重,各类流动人员川流不息,尤其是医院伤病员自身活动能力较差,一旦发生火灾,必将造成人员大量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如何做好大型医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仅关系到医院服务于社会的状态,关系到医院自身的生存,更关系到广大员工和患者及其家属的生命。因此,如果说医院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的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其非常重要的一个子系统。笔者结合工作实践,认为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目前很多火灾虽然引起我们的警觉,但是还有很多医院对于消防工作的重视度不够,对于消防业务知识的掌握不够或者不熟悉。”[1]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消防工作,要务必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认真组织本单位中层以上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并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增强消防工作者的责任感和危机意识,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层层把关、层层负责,同时根据《消防法》有关条款和本单位实际情况,逐步制定和完善适合医院消防工作需要的消防管理制度,以使本单位消防工作目标明确,有的放矢。

2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定期检查、消除隐患

“随着社会和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问题越来越严峻,在保证投入的前提下,制订严格的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全责任制十分重要。”[2]每日防火检查是确保医院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医院是公共场所,建筑密集,人员集中,弱势群体较多,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这就要求医院消防工作者,应对医院消防工作采取“严防死守”的措施,每天坚持下病区、宿舍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眼到、手到、心到”,对各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完整及性能进行逐个查看、测试,对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进行疏通,对杂物间进行清理,对全院火、电源和危险源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认真记录。能现场整改的,当场检修;不能现场整改的,限期尽快整改,以尽可能地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 定期进行消防演习、提高消防队伍实战能力

“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全民性的工作,每年除春冬两季以‘安全生产月’和‘119消防宣传日’需要开展一系列大型活动以外,必须坚持对全员的经常性宣传。活动中可以邀请当地公安消防部门针对医院防火工作重点进行辅导,开展消防知识的普及培训和演练以及防火自救。接受消防知识教育的人员越多,发生火灾的几率或火灾受损的程度就会越小、越低。”[3]扑救火灾,需要各部门、多人员的共同配合与衔接。配合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受损的程度。这就要求医院要经常组织消防队伍进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和消防演习,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演练情况不断修正和完善灭火预案,提高灭火实战技能。同时经常组织消防骨干参加大型综合性消防演习,增强对火灾危害性的认识,学习先进的灭火经验与技巧,以提高本单位消防队伍的综合素质。

4 作好消防宣传工作、让消防知识深入人心

医院消防工作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防火宣传和消防知识的普及培训。接受消防知识教育的人群越多,发生火灾的几率或火灾受损的程度就会越小、越低。这就要求医院应定期对专兼职消防员、重点工作人员、临床各科医护人员、新分配职工、保洁员工等各类人群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不定期抽查、考核;并经常邀请消防干警到医院开办消防知识讲座,同时在病友中广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以扩大防火的社会覆盖面,增强防火力量,充实消防队伍,尽可能地减少火灾的发生或在火灾发生后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为了提高广大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知识,我们医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多次召开职工大会,邀请市公安消防支队来我院为职工、家属讲解消防法和消防安全常识;对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提高了我院广大职工的防火、逃生、自救能力。我院还适时开展了融知识性、趣味性为一体的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吸引了广大职工踊跃参加,推动了我院消防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目前形势下,必须坚持不懈地开展医院的消防安全教育,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增强医生、患者和家属的消防安全意识,落实医院领导的安全责任制,把医院建成最安全的地方。这就要求,各级各类医院积极普及消防知识,很好地动员更多的人来了解消防、重视消防。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各方面的努力,一定能够使医院消防管理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为患者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就医环境。

[参考文献]

[1]葛力毅.浅析如何做好医院消防管理工作[J].企业导报,2012,(10):65-66.

[2]佘天德.大型综合性医院消防管理主要问题及应急对策[J].现代医院, 2008,(9):131-132.

消防队伍演练总结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要求,以落实“四项责任”、编织政府消防工作网,提高“四个能力”、编织单位自防自救网,夯实“四个基础”、编织社区农村防火网,提高“四个水平”、编织消防机构服务网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实现全市各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机制更加健全、农村社区消防安全基础更加牢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高、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管能力明显增强,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以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责任、安全监管责任、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责任、检查考评责任为抓手,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消防工作各项责任机制。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统筹指挥协调全市“防火墙”工程的实施。各县(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在2010年8月1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防火墙”构筑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2.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履职尽责,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岗双责”的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理;要针对本地、本系统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深入、及时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从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公安消防机构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执法和灭火救援职责,及时排查消除火灾隐患,对重大火灾隐患要列入政府挂牌督办,及时整改治理。

3.落实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各级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经费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区消防力量发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年内,编制完成全市“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各县(区)要在2011年内编制完成“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围绕加快推进城镇化步伐,着力解决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改善城乡消防安全条件。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各级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和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细化标准、严密措施,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逗硬检查、严格考评、落实奖惩,形成政府纵向检查、行业横向督查、消防部门随时抽查的全方位检查考评责任网络。

(二)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2010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市公安消防机关要统一式样、统一内容、统一规格、统一标准,督促指导社会单位建立健全“四个能力”建设相关档案资料。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领导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确保单位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严格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制度,重点单位每日要进行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要进行清查;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严格落实应急预案修订演练制度,重点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其他单位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演练。严格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重点单位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公众聚集场所至少每半年培训一次,其他单位可适时组织培训。严格落实隐患整改制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消除的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逐级上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资金和时限。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有保安队伍的单位要建立“保消合一”的消防队,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消防队。各种形式的消防队要掌握和熟悉本单位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达到“熟悉预案、明确各自职责,熟悉消防设施设备、会扑灭火灾,熟悉逃生常识、会引导人员逃生”的要求,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火灾。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单位的指导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教学和专业人员指导等方式,切实提高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使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达到“懂消防法律法规、会部署消防工作,懂消防设施设备、会查改火灾隐患,懂消防知识、会组织员工培训,懂火灾应急处置、会组织灭火演练”的“四懂四会”要求;消防控制值班人员要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达到“懂消防设施设备、会操作使用,懂火灾应急处置程序、会组织扑救火灾,懂消防安全常识、会检查隐患”的“三懂三会”要求;一般员工达到“懂灭火设备使用、会扑救初起火灾,懂自救逃生技能、会组织人员疏散”的“两懂两会”要求。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各级各部门要全面组织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设置板报或宣传栏,定期宣传消防知识。积极推进标识化管理工作,消防设施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

(三)夯实农村、城市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各级政府要以夯实基层消防机构建设、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工作群防群治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为基础,扎实深入推进农村、城市社区消防工作。2010年,全市农村、城市社区消防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完善;2011年,全市城市社区消防工作全部达标,85%的农村消防工作达标;2012年,农村消防工作全部达标,社会群防群治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农村、城市社区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10年,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消防安全领导机构;鼓励经济基础较好的乡镇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其他地区的乡镇依托综治办、安监办等机构,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2011年,各行政村、城市社区要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村庄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各地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及时修编消防专业规划编制,确保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以及消防装备等基础设施与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加强对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完好有效。2010年至2011年,对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乡镇、村庄,要利用给水管道设置消火栓;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要利用河流、池库、水渠等水源,设置消防取水设施。2012年,各乡镇至少建立2个能全年安全使用的灭火加水点,配备1台运水车或器材车、1台手抬机动消防泵以及必要的水带水枪、破拆器材;各个行政村至少配备1台手抬机动消防泵以及必要的灭火器材。

3.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社区消防组织网络、经费保障和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培训、防火巡查、火灾预防警示等各项制度,将社区消防工作纳入创建“文明社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等评比内容,定期组织检查考评;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加强统筹规划,加大经费投入,解决制约农村消防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至少每半年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村(居)民委员会每月要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冬春旱季、重大节假日、农业收获季节等重要时段要加大检查频率,并组织村民轮流巡防。公安派出所每季度要对辖区单位及村(居)民委员会进行一次消防监督抽查;结合社区警务改革,完善多功能社区警务室建设,将社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纳入社区民警的重要职责,督促责任区单位、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切实履行消防职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

4.夯实队伍建设基础。全面实施“乡乡有消防队”工程,2011年,经济基础较好的乡镇要建立政府专(兼)职消防队,其他乡镇要依托公安派出所民警、乡镇干部、治安联防人员等组建乡镇志愿消防队;2012年,所有乡(镇)、村庄、社区要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伍。加强合同制消防员、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落实福利待遇、表彰奖励和伤残抚恤等政策措施。

(四)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持续整治火灾隐患。继续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等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火灾的单位和场所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消除一批消防安全突出隐患。

2.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各级公安、安监、建设、工商、质检、教育、民政、卫生、文体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把建设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验收关,形成消防监管合力,坚决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

3.探索执法工作新模式。积极探索,搞好试点,推行合同制消防文员协助参与消防监督检查等消防监督执法新举措,有效缓解当前消防机构执法检查力量不足等突出问题。

4.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电气防火检测、消防安全检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培育发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等内容。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8月上旬):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及时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示范带动阶段(2010年8月中旬至2010年12月):市政府将通江县确定为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示范样板县,南江县确定为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和夯实农村火灾防控“四个基础”示范样板县,巴州区确定为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示范样板区,平昌县确定为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示范样板县。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建设标准和要求,采取蹲点帮扶、定点指导等方式,区分不同类别、不同层次,打造本地“防火墙”工程建设的样板,并大力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