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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第一节介绍了贷款风险分类的基本概念及其原则,并通过纵向的与我国原有以期限为基础的“一逾两呆”贷款分类方法;横向的与贷款风险分类的国际惯例(美国模式、大洋洲模式、欧洲模式)进行比较,论述了推行五级贷款风险分类法的现实意义。
由于贷款风险分类方法,在我国实施较晚,中国人民银行虽然对贷款风险分类的方法颁布了指导原则,但各商业银行在实际操作中,缺少必要的工具,增加了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难度,笔者尝试性的在贷款风险分类工作中引入模糊数学的综合评判数学模型。本论文第二节笔者对模糊数学的基本概念、特点及模糊综合评判数学模型的基本原理加以介绍,在第三节中笔者着重将模糊综合评判数学模型结合上海市某银行的6笔贷款的实际情况加以分析。
关键词:五级分类信贷管理数学模型
Abstract:Inordertostrengthenthemanagementofcreditasset,toimprovethesuperviseofthecentralbank,tosafeguardthefunctionofthefinancesystem,thegovernmentofChinaandalllevelsoffinancesupervisinginstitutionsarekeepingworkinghardtoestablishandtakeagoodmanyofeffectivemeasures.UndertheauthorizeofStateDepartment,thePeople’sBankofChinaimplementedthe5loanrisksclassificationoverallthebanksinthecountryandissued<Therudderofloanriskclassification>in1997.Thisisanimportanttransformofthecountry’screditmanagementsystemanditissignificantthestudyofloanriskcontrolmanagement,notonlyontheaspectoftheorybutalsoontheaspectofthemanagementofthecommercialbanksofChina.
Inthefirstpart,thearticleintroducesthebasicconceptandthefundamentaloftheloanriskclassification,afterthecomparetothelately“yiyuliangdai”riskclassificationandtheandthecomparetotheriskclassificationunderinternationalrules(Americanmodel,Oceaniamodel,Europeanmodel),thearticlealsodiscussestherealmeaningofthe5loanrisksclassification’simplement.
论文关键词:IFRS9,IAS39,金融工具分类,公允价值损益
一、引言
始发于美国次级贷款的金融危机,不仅对全球金融稳定与实体经济产生了重要影响,也对金融工具的潜在风险再次敲响了警钟:当金融工具潜藏的风险达到一定程度时,坍塌的不仅是个别公司的金融资产,还会殃及到全球财务金融系统。然而,随着金融全球化浪潮的不断推进,金融工具创新层出不穷,融资证券化趋势大大加强金融论文,因此,如何加强金融工具的管理,不仅是当前应对公允价值会计顺周期效应的需要,更是值得我们长期关注的课题。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直接关系到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金融工具的创新影响着金融工具的表内确认条件,而金融工具的表内确认是建立在对其进行合理分类的基础之上的,只有科学合理的分类,才能对金融工具进行合理的确认与计量,才能进行有效的资产管理。
事实上,IASB一直致力于简化和完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使之能够被广大会计工作者所理解,规范运用到实际操作中去,金融危机的爆发更促使金融工具准则的修改迅速提上日程。2008年以来,G20和FSB一再呼吁IASB和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改进金融工具准则、降低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复杂性,以提高复杂金融产品市场和交易的透明度;2009年4月2日,G20伦敦峰会明确要求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2009年底之前在降低金融工具准则复杂性方面采取行动;2009年7月,IASB征求意见稿《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其目标是建立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的原则金融论文,为财务报表使用者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提供相关和决策有用的信息。2009年11月12日,IASB颁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9《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以取代IAS 39中的相应部分,该准则最晚将于2013年开始执行。
二、IFRS 9关于金融工具分类的概述
IFRS 9将金融工具按计量属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期刊网。一般情况下(除非商业模式变化),不允许金融工具在公允价值计量和摊余成本计量之间进行重分类。
1.金融工具分类原则
在初始确认时,主体应当根据后续计量是以摊余成本还是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分类。如果一项金融资产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应当以摊余成本计量(除非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1)该金融工具只具有基本的贷款特征;(2)该金融工具以合同收益率为基础进行管理。不满足上述两项条件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在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根据这一规定,所有对权益工具的投资都必须以公允价值计量。
同时,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保留了公允价值选择权。在初始确认时,主体可以选择将应适用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前提是,这种指定可以消除或显著减少计量和确认的不一致性,即以不同计量基础计量资产/负债或者确认利得/损失而产生的“会计错配”。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处理
根据现行IAS39的规定,如果对权益工具的投资没有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其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则可以成本计量。IFRS 9取消了这一规定金融论文,代之以允许报告主体在初始确认时进行选择。主体可选择将权益工具(为交易目的持有以外)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后续计量中计入当期损益还是其他综合收益。一经选择,后续不得改变。如果选择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工具终止确认时,其已经列示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的累计价值变动不转入当期损益,即没有“循环”规定,因此这些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不需计提减值。
3.嵌入衍生工具会计处理的简化
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应作为一个整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如果嵌入衍生工具必须与主合同分离,主体应按相同分类原则对衍生工具进行处理。
三、IAS 39和IFRS9的比较分析
作为替代IAS 39的相应部分,IFRS 9不仅降低了现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原则的复杂性,也避免了会计原则的内在不一致。
第一,IFRS 9在分类层次上做了简化处理,而该种简化实质上更应该说是一种回归期刊网。在IAS 39金融资产的四分类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以“完全公允价值”来计量的,其公允价值变动直接在损益表中体现,故对损益表的影响很大。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实质上是以“变异的公允价值”来计量,其以资产负债表为缓冲器来减少公允价值对损益波动的影响,这使得在计量日公允价值的变动会改变资产负债结构金融论文,但不影响损益表[1]。在IFRS9中,将这两类统一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即两者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但不同的是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处理――前者仍在当期损益中体现,而后者则在其他综合收益中体现,且在其终止确认时,已经列示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的累计价值变动不得转入当期损益。
IAS 39中原先划分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在IFRS 9中统一归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但比较而言,IFRS 9中是否具备基本贷款特征和基于合同收益率管理的分类判定标准更具客观性。贷款的基本特征即是该金融工具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基于合同收益率管理则是主体的商业模式在持有或发行金融工具时产生合同现金流,因此,合同收益率依赖于管理层在实际中如何管理金融工具而不是管理层的持有目的[2],从而降低了盈余管理的空间。
总之,相对于IAS 39复杂的分类,IFRS 9仅将金融工具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和以摊余成本计量,这不仅提高了准则的可比性和一致性,也使得会计实务工作更简便化,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更具理解性。
第二金融论文,公允价值损益的处理减少了盈余管理的空间。在IAS 39中,不是为交易而持有的权益性投资往往列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通过“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计入所有者权益,待处置时再计入损益。因此,管理层在需要时可通过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方法来进行盈余管理;而IFRS 9中新增了FV-OCI模式,允许不是为交易而持有的权益投资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即FV-OCI)。这使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发生时既不先在资本公积中列示,也不计入当期损益,从而减少了管理层盈余管理的空间,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因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而带来的利润波动,使得财务报表数据能更忠实于企业实际经营成果。
第三,嵌入衍生工具的统一分类计量降低了确认的复杂性。在IAS 39中,主合同的非衍生工具和嵌入的衍生工具采用混合计量的方式,不仅增加了确认的复杂性,而且使得会计原则产生了内在的不一致。IFRS 9中将主合同的非衍生工具和嵌入的衍生工具采用同一种计量方式,避免了混合计量,降低了确认的复杂性。以可转换公司债券为例,作为典型的嵌入衍生工具金融论文,其同时具有债券、期权的投资性质,根据IAS 39的规定,应当将其拆分进行分别确认和计量;而根据IFRS 9的规定,由于可转债不具有贷款的基本特征,故可作为一个整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不需拆分处理,从而大大降低了确认的复杂性。
四、IFRS 9对我国金融工具准则实现趋同的挑战
金融工具分类与计量是金融工具准则中的最为基础和核心的部分。IFRS 9的颁布是对金融工具准则的改进――它以计量属性为切入点,再次强调公允价值的重要性;而FV-OCI模式的引入降低了利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也使得其对当期利润的影响更符合实际经营状况期刊网。IFRS9不仅提升了会计准则的一致性和可比性,也进一步稳固与完善了会计信息系统。然而,其在分类标准上的过于简化以及减值准备计提的大大减少会对企业财务状况的稳定性和决策有用性造成多大的影响,仍是我们需要进一步关注的问题。
我国自实施新会计准则以来,不少学者对我国上市公司金融工具分类的行为特征进行研究。从总体实施情况看来,主要呈现两大特点。其一,非金融企业所持金融工具品种单一,而金融企业所持金融工具种类较多[3];其二,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占的份额远远高出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论文,且出于盈余管理的需要,当公司持有两类金融资产较多时,更倾向于将其持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IFRS9完全实施后,我国相应的会计准则也必将与之趋同。笔者相信,实现趋同后,我国企业通过进一步规范化金融工具的分类、合理化公允价值的取得,能更好地进行金融工具风险管理,而交易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也能得到提高,上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得到解决。然而,如何实现趋同也是我们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IFRS9中FV-OCI模式的运用,不仅对证券监管机构综合收益监管指标的引进指明了方向,更是对我国财务报告中“综合收益”概念的适时引入、上市公司综合收益表的编制提出了迫切的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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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小额信贷;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模式;实践分析
一、国外小额贷款发展的主要模式
小额贷款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孟加拉国著名经济学家・尤努斯教授的小额贷款试验。经过若干年的探索和完善,形成了两大主流模式。
1、GB模式为代表的福利主义模式
1976年8月,尤里斯教授基于自己在乡村研究,在吉大港大学附近村庄做了一个试验――利用他自己的财产担保说服当地银行向贫困农民提供一些贷款。实践证明,这些贷款受到了这些人的欢迎,促进了贫困农民的生产自救,还款率也比较高。
GB模式下,以小组为基础的农民互助组织是其支柱。互助组织是按照“自愿组合,亲属回避,互相帮助”原则建立起来的,形成了“互助、互督、互保”的组内制约机制――即一个组员不还款,整个小组就失去再贷款资格。整个模式两大块机构中,自身机构与一般金融机构构建无异,贷款人机构也是从基层向上叠加构建。
2、BRI-UD
它是小额信贷起步阶段的两大类型之一:制度主义模式的小额贷款。1983年,印尼开始金融改革。印尼唯一一家农村国有商业银行,BRI也引进了新的小额贷款管理办法。在1984年成立乡村信贷部(BRI-UD),成为独立运营中心。通过5年的运营,在保证较高的还款率的基础上,它不仅成为了印度尼西亚最大的小额贷款机构,同时也使BRI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商业化。
BRI-UP模式下,最基本的单位是村镇银行。它是进行独立核算,自定贷款规模、期限和抵押,具体执行贷款发放与回收的单位。
3、两种主流模式的特色
二、中国小额信贷公司的发展模式
1、小额贷款公司在中国的发展
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大致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
其一(1993年底至1996年10月)小额信贷技术初步传入,相关机构进行了小规模试点,NGO小额信贷得到了初步发展。
在此阶段,我国引入了小组联保贷款为主的信贷技术。社科院发农所与商务部先后进行了小规模的试点活动,在农村引导了建立了联保小组,以小组为单位进行了小额的短期贷款。根据技术差距理论,由于外援资金的限制和技术的有限流入性,我国仍然要经历一段模仿滞后期。因此在这一阶段,小额信贷的规模很小,收益不明显,覆盖面有限。
其二(1996年10月至1999年)“政策性小额信贷”扶贫项目扩展,我国开始主要采取GB联保模式。
更多的相关机构(国务院扶贫办系统、民政部门、社会保障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妇联和工会等)参与到小额信贷领域,政策性小额信贷扶贫项目获得发展。
此阶段,我国主要采用GB模式,但与已经发展成熟的GB不同,此时小额信贷还是以国家财政资金和各界贷款为资金来源,没能成为真正自负盈亏的商业机构。小额信贷的积极作用在这一阶段还未能完全显现,仅仅是作为扶贫多样化的一种措施而存在。
其三(1999年至2005年6月)RCC(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逐渐发展。
此阶段,我国度过了掌握滞后期,将小额信贷技术与国情密切联系。在RCC开辟和扩大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业务,此外还得到了中央银行支农再贷款的支持,扩大了小额信贷的影响力和业务深度。这是我国首次将小额贷款技术运用到正式金融机构。顺利开创了中国式的正式金融机构与农民互助组织相结合的小额贷款模式。但这仍然只是对已有主流模式的进一步吸收和改造。
其四(2005年6月以后)小额信贷多样化,小额贷款公司出现。这一阶段至今,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小额信贷技术的日臻成熟,我国开始培育多种形式的小额信贷。2005年6月我国开始了第一批试点,小额贷款公司应运而生。
而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和监管则是以2008年的《意见》为蓝本的。《意见》中提出了一些方向性措施:
A本省的省级政府有明确成立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的方可成立小额贷款公司。
B应建立发起人承诺制度:即公司股东应与小额贷款公司签订承诺书,承诺自觉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
C按照《公司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贷款管理制度、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其经营活动。
D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确保全面覆盖风险。
E实行信息披露制度并接受社会监督,杜绝非法集资。
F中国人民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并将其纳入信贷征信系统。
2、小额贷款现行模式存在的及潜在的问题
A发展呈现违背最初宗旨的倾向,福利性效用未能较好实现。在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寻租问题也不可避免地出现。政府的介入和公司背景的控制,使得信息更加不对称,小额贷款公司悖离了其公益性宗旨,愈发地商业化。
B覆盖的范围有限,我国的贫穷人口未能获益。原因有二:其一,市场经济欠完善,许多贫困的地区的市场机制尚未成形。这从某种程度上制约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它们融入市场经济的程度不够深,在“三农”问题上发挥的效用也相应打了折扣。其二,由于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仍然在探索阶段,贷款发放的条件相对也较为严格,能参与到这个市场中的人群也相对有限。最贫穷的人依然只能依靠国家的援助,而无法从小额信贷上发家脱贫。
C收益无法较好覆盖运营成本,长期发展受限。主要表现有二:其一,资金短缺且资金来源单一。融资形式缺乏多样性。据《意见》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只贷不存”。具体而言,如基金储蓄、代扣罚金和吸收入股等方式在中国小额贷款公司中都比较少或者没有。其二,理论与实际收益率出现偏差,受到税收及利率等问题的限制,许多小额贷款公司并未达到预期收益率。从目前的试点结果来看,现行格局下,农村闲置资金无法得到充分吸收,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规模不可能快速扩张。
D内部机制仍需完善。其一,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着无力承担不足的内部控制以及不可抗力的事件造成意外损失的瓶颈。相应的,小额贷款应对此类风险的能力也很弱。其二,内部决策和监督机制欠完善。其三,小额贷款公司高层并未有明确的计划和目标,仅仅知道从小项目做起,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在对小额公司的监管中,现行的政策框架也存在很多漏洞和疏失:
A监管主体的不明确性。尽管《意见》指出小额公司要有一个明确的主管部门,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出现了是人民银行还是银监局,是金融办还是县政府进行管理的悬疑之争。
B征信系统覆盖还不够完善。第一,员工的信息缺乏全面性,信息出现不对称性,公司在博弈上处于不利地位,道德风险系数更高。第二,在这种模式下客户群狭窄,长此以往,并不利于公司业务的扩大。
C缺乏具体的规范文本和制度。相关主管部门并未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汇报材料及监管细节要求给出明确规范。
三、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模式的完善方向
1、中央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战略,给小额贷款公司创造良好的市场载体时,还应给予小额贷款公司有力的政策和资金倾斜。国家应该充分认识到小额贷款公司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推手。此外,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也将为城市中小企业和薄弱产业提供更多样化的融资方式。
2、国家有层次地进行规划,再补充相应政策支持:首先,给予不同类型的小额贷款公司给与不同的政策优惠。公益性的商业性的小额贷款公司在其发展初期,我国应区别对待,在政策扶助资金及税收政策上对公益性的公司有所倾斜。其次,逐步放松其利率及融资方式、规模限制。与市场化进程同步,小额贷款公司的控制也应相应改变,促进其长远发展。此外,小额贷款公司的正名问题,一直保守争议。作为非经融机构,其业务相对不易展开。在鼓励经营效益好的小额贷款公司向村镇银行转型的同时,我国应该相应放宽准入和限制,允许其参加一些简单的金融活动。再次,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国家及公司自身都应加强对就业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同时,人民银行应尽快将其纳入征信体系,部分有障碍的地区可以与公安部门的征信信息绑定。
3、加大力度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在推进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的同时,也应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农村金融多层次服务体系进行规划。而现行的银行类金融服务,特别是资金融通服务和资金管理服务,主要关注点在大众城市和大中型企业,所以中小企业和中小资金需求的农村客户需要一个庞大的专门服务体系。今后的农村金融的发展不仅需要继续完善补充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同样也不能忽略小额贷款公司及其他的金融服务机构的不断完善。此外,目前农村金融服务的现状,限制了闲散资金的吸收,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缺乏良好的环境。具体而言,实现农村金融服务的多样化,需要完善相应的基础设施,扶植一些辅助金融机构的成立,并且实现农村的征信体系与相应更多金融机构的绑定。
4、建立健全内部机制,从控制风险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良性发展。其一,从放贷程序到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均要严格规范。其二,设立风险控制部门,加强对放贷资产的管理,在降低运营成本的基础上确保一定的收益率。其三,咨询相关人才,并聘请法律顾问保证公司日常的文件材料及一些行为的合法性及严谨性。再次,公司的决策部门要形成严格的责任负责制,权责明确。
5、避免小额贷款公司的的服务宗旨和管理目标的偏离。其一,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体系,防止公司背景及政府官员的操纵。在探索阶段,我国尚未形成完善的监管体系,各部门的监管出现重叠和偏差。结合社会各界的监督,我国应出台具体的条例辅助监管,并划出各监管部门的职责范围,有主有次,层次鲜明。其二,严格监督小额贷款公司对国家扶助资金的运用,在保证一定收益率的同时,应真正惠及广大贫农及城市弱势产业。
6、扩大业务的覆盖面。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应该继续多样化,地域上从农村向城市继续拓展,服务领域不只局限于农业领域等;另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步入正轨后也应该参考GB模式下的自动瞄准机制小额贷款,发挥自己的效用。
7、实现小额贷款与小额保险的结合,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拓展小额信贷的保险市场,一方面可以拉动内需,有利于保险业业务的创新和拓展;此外,也利于小额贷款公司承担道德风险或意外因素引起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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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科研管理 科研诚信 高校科研
中图分类号:G64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ki.kjdkx.2016.12.001
Abstract As the valuation of university research socialization and the impact of economic interests, it have occurred misconduct of research integrity sometimes. By the perspective of economics, the paper analyzed the motivation behind the phenomenon of university research integrity misconduct, and compared the expected revenue and cost, analyzed the economical reasons behind the misconduct of research. And gave some advice of university research integrity management by perspective of system design.
Keywords research management; integrity; scientific research in university
1 国内外科研诚信问题研究现状
科研诚信是世界性的问题。在我国,诚信一直是数千年主流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之一,尤其是精英阶层一直坚守“人无信则不立”的古训。然而,在近十年来,原本是个人内修外显的基本道德准则――诚信却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就连原本属于社会精英阶层的学术界,也出现了科研诚信问题。国内外对于科研诚信的关注要比国内在时间上早很多,相关研究已从单一科研管理领域延伸到法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领域,取得很多值得借鉴的理论成果。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对科研诚信的内涵、科学精神、研究人员的责任与伦理道德方面的研究;二是对科研诚信失范行为的成因研究;三是对科研诚信失范行为的规制和防治管理研究。
2 科研诚信问题的经济学特征
现代经济是以信用为基础,不管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货币体系;还是在商品交易过程中,供需双方对彼此认可的契约履行和承诺的兑现,都体现了信用的经济功能。因此,因失信而产生的诚信问题,首先是一种经济现象,其次才是一种道德问题。
就科研诚信问题而言,科研是现代经济体系的相对独立子系统,由于科研诚信失范没有直接危害经济体系,因此,公众更多的是把科研诚信问题归到科研学术范畴的伦理道德问题。然而,依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近十年来,我国政府和企业投入科技研发经费年平均增长20.6%,全国科研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已超过2%,2015年,我国研发经费投入达到1.4万亿元。显然,如此庞大的科研投入经M,在这一领域存在失信问题不再仅仅是伦理道德问题,而是一种经济现象。
作为科研主体的对象是社会人,在社会信用存在一定危机的大背景下,显然,来自社会伦理道德的约束是乏力的。因此,科研行为主体是否遵约守信,并不是因为选择主体的基本道德缺失,而是在科研失信成本和科研失信收益之间进行必要的权衡,做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依据“经济人”假设,科研行为主体在分析科研失信的期望成本小于期望收益的情况下,科研失信的选择就极有可能发生。而当科研失信的收益小于失信成本,科研失信需行为主体付出高昂的代价,行为主体根据趋利避害的原则,就会选择避免失信。
3 科研诚信问题成因的经济学分析
国内学者们对当前我国科研诚信问题的研究可归纳为以下几类:科研成果作假类:如剽窃他人成果、篡改科研数据等行为;科研经费使用违规类:如套取科研经费、经费挪作他用、不按预算使用等行为;科研成果权属的侵权类:如学钱交易、不当署名等。
3.1 科研成果作假类失范行为的经济学分析
剽窃和篡改数据这一类成果作假的科研诚信失范现象多发生在教师职称评审所发表的科研论文和研究生完成学业中。
现代高校职称评审制度,一般需要参加职称评定的教师提供一定数量和一定级别的科研成果。部分高校教师由于科研能力不足或者日常工作繁杂、精力有限,在不做实验或调研的情况下直接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或是篡改编造实验数据来;同时,少部分杂志社没有严格审查来稿就刊出这一类论文,使作者剽窃行为变成现实。从经济学视角来看,科研诚信失范行为除了承担直接成本――支付版面费或者人情关系的联络费用,还要承担失范行为查实之后的其他不确定性损失,尤其是名誉损失。若不考虑事件发生的概率,仅从成本和收益的比较来分析,显然,失范者承担身败名裂的损失是远大于收益。但不管是窃取他人研究成果还是篡改或编造实验数据,由于手法隐蔽,被查证科研失范的概率较小。因此,失范行为的期望成本较小。而论文在职称评审通过后,作者将从职称晋升中终生享受薪水和待遇提高等方面的受益,发生的概率是确定的。因此,在内心权衡之后,若是个人道德约束不足,科研诚信失范行为的发生属于大概率事件。
3.2 科研经费使用违规类行为的经济学分析
科研经费顾名思义是用来解决科学技术难题的经费,这一类经费一般是由政府、企业、民间组织资助。很多学者或科研团队在申请到科研经费后不按照预算支出科研经费,将科研经费挪做他用。先后出现过用科研经费报销家用支出,利用科研经费以考察为名行旅游之实,更有甚者用虚假发票套取科研经费。
科研经费使用从经济学视角来看,本身科研经费使用是遵循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一般而言,绝大部分学者在从事科研工作的过程中,科研精神往往处于主导地位,取得科研突破或科研成果才是他们内心的最高追求,在探知未知世界的过程中,他们获得了心理最大的满足感。因此,对于这些真正从事科研的学者而言,他们获得科研经费后在使用过程中往往按照预算,本着节约原则在使用。
对于部分违规甚至违法使用、挪用科研经费的行为,主要是两个原因导致。第一个原因是项目审批立项机制有一定的局限性。行为失范者在申请科研经费做预算的时候,由于立项经费通常是在申请经费的基础上有所缩减。这一惯例常使教师申报科研经费时会虚高,部分项目在立项时就存在经费超过实际需要的情况。这一类项目从一开始就出现经费有余,项目负责人又不想经费被收回,就必然出现违规使用经费现象。
还有一种原因是科研人员的内在动机不纯,导致科研诚信失范。这部分科研人员有时会用同一个课题项目换个马甲在同一部门多次申报项目,或者是同一类课题在多个部门申报项目。在获得项目立项后,由于经费充足,往往导致经费滥用,甚至出现经费使用违法现象,曾经就有因科研团队的科研经费在套取后分赃不均,相互举报的问题。
科研经费使用失范行为,本身就有经济问题。在经费使用监管制度设计方面也存在一定局限性,现在的科研经费使用监管,通常是项目立项单位委托高校内部管理部门监管的模式。对于高校而言,一方面大部分的科研经费是来自第三方,而且,学校管理部门也是本着相信老师能够正确对待科研经费的使用,因此,来自学校的监管相对属于松散管理。没有严格的科研经费使用监管机制约束,出现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也是一种必然。
3.3 科研成果权属侵权类失范行为的经济学分析
就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言,主要体现在不当署名、钱学交易方面。在高校中,由于科研资源在配置过程中,往往会向领导层倾斜,而实际从事科研工作的教师为了利益和讨好上级领导,获得一定科研资源, 给那些没有做实质性从事科研工作学校领导署名,进而换取一定的科研资源或者是其他利益。有些从事科研工作出身的高校领导,由于进入领导岗位后,行政管理事务占据了大部分的时间,而又想在学术领域取得一定成果和影响力,有时也会直接侵占他人的研究成果,利用他人研究的数据、资料,不给有贡献的人署名或做出说明。而被侵权的一些科研人员为了讨好领导,亦或迫于领导的压力采取了默认的态度。这一类行为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实际是一种利益交换。
4 科研诚信问题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4.1 管理制度的局限性引发科研诚信问题
目前,国内各级科研项目的一般管理流程是申报―立项―中期检查―结项,时间跨度上一般项目多是从立项到结项历时2年。而各部委、部门内的重点项目因课题内容而定,一般是2~5年不等。我国大部分科研项目申报集中于每年3月份,到审批立项,科研经费到达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一般是6月份以后。而部分高校科研管理制度设计时,会将教师按时课题科研计入科研工作量与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挂钩。在这样一种制度设计安排方面,部分教师为了及时的结题,会出现科研诚信方面的失范行为,为了急于求成一方面可能出现数据造假或篡改、抄袭或剽窃等行为;在科研经费方面,自然也就难以按照科研经费预算进行支出,又不想科研经费在结题时被收回,就想方设法地把科研经费报销套现。
4.2 研究生培养机制的局限性引发科研诚信问题
我国部分高校研究生培养机制一般是院系两级管理下的导师负责制,研究生自入学后一般在修满学分后由导师督导其学习和研究。这种师傅带徒弟的培养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研究生培养做出了很大贡献。但现在很多学校规定研究生在校期间需要发表一定数量的科研论文在导师认可后方能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研究生们为了学业,不仅付出了学费、生活费还付出了一定的机会成本。从成本分析的角度,研究生入学属于行业准入的高积淀成本行业,需要借助顺利毕业来兑现入学时积淀的高额成本。因此,就出现了部分研究生论文数据造假、抄袭他人研究成果的失范行为。
5 科研诚信失范行为的规制建议
5.1 强化制度建设,健全监管机制
2009年,虽然国家教育部前部长周济就已经提出了对学术不端行为 “零容忍”。但多年来高校科研诚信问题时有发生,主要是高校教师存在理性“经济人”的一面,会根据成本收益进行比较分析,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此时的比较不是单纯绝对数量的比较,而是根据期望收益与成本的期望值进行比较。就绝对值而言,其实,一旦个体科研诚信失范行为得证查实,仅仅是精神的打击对绝大部分高校教师而言都是难以承受的,他们铤而走险是因为获证的概率较低。一方面主要是我国历来有“民不举、官不究”的文化影响,觉得自己人缘好,不会有人为难自己;二是当他们对自己学术不端行为产生收益和可能的成本进行比较时,期望收益远大于成本的期望值,因此,在进行多方博弈分析后,部分自我道德约束力差的教师就会选择科研诚信失范。
根据上述原因,在制度建设层面,不管是现代科研项目管理制度还是研究生培养制度,一种制度的建立总难以尽善尽美,对于制度的完善也应与时俱进。在科研诚信失范时有发生的今天,应该强化科研诚信失范行为的监管,建议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应该承担相应的科研监管职能,或者是在现有科研管理系统中,相关部门增加其科研诚信监管的职责,从制度层面弱化高校教师科研诚信失范行为选择的动能。
5.2 改进职称评审制度和研究生培养制度 (下转第6页)(上接第2页)
高校科研诚信问题看似个体行为选择,但其实质与科研评价制度设计关联。目前,我国教师职称晋升、硕士博士的毕业门槛等都和一定数量一定级别的科研成果挂钩。这种社会化评价机制在初始设计时,其合理性不容置疑。把学术成果交由学术期刊编辑部来评审,显然有着较高的公平性。然而,这种制度设计在当前出现了异化,部分利益团体把学术期刊作为一种挣钱的工具,交了版面费和一定的中介费就,这就使原本相对公平公正的社会化评审机制偏移。
因此,改进国内高校职称评审制度和研究生培养的评价制度体系,建议学校采取以学术论文评价为主,教学评价和社会评价的多元化评价体系。在学术期刊论文评审发表方面,应以发表具有创新性的新观点、新理论和能够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应用价值的论文为主。对于部分以营利为目的,质量不高的学术期刊,高校应该做出选择性认定,给出认定期刊名录。
总之,对于科研诚信失范问题的解决不能一蹴而就,需要采取与时俱进的态度,根据社会发展和高校科研发展中不断出现的现象和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制度建设。
课题受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2015年党建思政与高教管理研究课题经费资助(项目编号:GJ201510)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编号:SK2014009)资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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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数据监管高校图书馆科研数据
[分类号]G250.7
引言
“Data curatl’on”是近年来备受图书馆界关注的一个研究方向。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图书馆与信息科学研究生院对它的解释为:是一种主动的、持续的,随着对学术、科学和教育的兴趣及用途的生命周期而进行的数据管理。通过这项服务,(研究者)可以发现数据、检索数据,保证(数据)质量,增加(数据)价值,随时可以复用(数据)。这一新的领域包括数据的评价、存档、管理、保存和再现。英国联合信息系统委员会(JISC)的解释是:为确保数据当前使用目的,并能用于未来再发现及再利用,从数据产生伊始即对其进行管理和完善的活动。对于动态数据集而言,这意味着需要进行持续性补充和更新,以使数据符合用户需求。这里提到的数据是指信息中的记录、实验数据或任何形式的数字编码信息。
关于“data curation”,目前还没有贴切的中文翻译。美国雪城大学的秦健博士在四川成都举办的2011年高校图书馆发展论坛暨数字图书馆前沿问题高级研讨班上做的"e-Science图书馆服务前沿:学术图书馆的新创举”的报告中,把"data curation”解释为“数据策管”;胡小菁在其博客上提到了“数据保管”;杨鹤林则把它翻译为“数据监护”。在本文中,笔者倾向于采用“数据监管”来解释,“监管”具有监视管理的意思,符合这项服务本身的持续性、可管理性的特点。
现在的科学研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认为是一种数据密集型的科研活动。所以,科研过程有时也可以抽象为从数据产生到存储使用的一个数据生命周期。数据监管就是根据数据生命周期而对研究数据进行持续性的管理。
有效的数据监管对科学研究工作是非常重要的,而高等院校作为科研主力军之一,承担着许多科研项目。国际上很多著名高校图书馆已为高校研究人员开展了这项服务,相应的学术研究也是成果丰硕。Lord等人根据JISC的研究报告和调查,探讨了数据监管在技术、策略和政策上的问题以及数据监管中心所起的作用。Walterst以佐治亚理工学院为例,阐述了该校数据监管计划,并对该计划建立了相关模型。康奈尔大学图书馆数字工作小组的研究报告论述了全球数据监管的发展环境,对该馆开展数据监管服务提出了加强与其他机构的合作、为康奈尔大学的研究者提供多种服务等5方面的建议。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学者也发表了一些与数据监管相关的论文。
然而,我国关于数据监管方面的理论工作却相对较少。相关文献主要有:师荣华和刘细文通过归纳数据生命周期理论,推演出e.Science环境下图书馆可以尝试开展的科学数据服务方式,并提供相应案例分析。杨鹤林辨析了data curadon(数据监护)的概念,阐述了其意义,介绍了其在美国的最新进展。
目前,我国高校尚未开展数据监管的服务,常因缺少有效的科研数据监管服务致使大量有价值的数据在无形中流失。本文通过分析国内外研究机构对科研数据的监管情况,提出我国高校图书馆应该把握机遇,适时开展数据监管服务,努力成为高校的数据监管中心。
2国内外科研数据监管情况
随着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很多的科学研究所产生或者使用的数据都呈爆炸性增长。比如在生物化学、天文学、地质学等领域都出现了一些数据洪流、数据雪崩的情况。对于这些科研数据,只有通过有效的管理和使用,才能使之产生最大价值。
近些年,国外对科研数据的管理和使用非常重视,美国在这方面的发展尤其迅速。美国的一些提供研究基金的机构,如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要求研究人员提供研究数据,使这些数据可以被共享。普渡大学图书馆和伊利诺伊大学图书馆与信息科学研究生院共同主持了数据监管项目(data curatlon profiles)的研究,以探讨科研数据的具体监管内容和方式。康奈尔大学开展的数据仓库项目(DataStaR)旨在为科研工作提供协作,支持数据共享。除了实践项目,美国还启动了关于数据监管的培训计划。伊利诺伊大学图书馆与信息科学研究生院实施数据监管教育计划(data curationeducation program),以培养数据监管方面的应用人才。
我国对于一些超大型研究项目也是非常注重数据监管的。中国科学院在国内率先提出了建设科学数据库的设想,旨在将分散的专业数据库通过不断发展的计算机技术、数据库技术和网络建设实现数据的集成和共建、共享。到“十一五”期间,中国科学院数据应用环境中的科学数据资源超过了150TB,提供在线服务的科学数据资源超过100TBt。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承担完成的气象科研数据共享系统集中了气象科学考察、外场科学试验和大气环境观测的数据,为科技创新、政府决策、经济建设、国防安全和社会公众提供全面的多层次的气象数据服务。这些科学数据管理系统的建设,为国家提供了稳定的、长期的基础科学数据共享服务,在科技创新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国对于由高校研究人员负责的小型科研项目却缺少统一的数据监管平台。虽然有部分高校建设了机构典藏库,但目前仍局限于保存本校师生的期刊论文、工作文稿等,对研究中产生的实验数据、算法程序、视频图像等科研数据还是缺乏管理和共享。而这些数据既是项目研究成果的组成部分,又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基础,其总量非常大,但往往是各课题组成员自行保存,没有统一的格式,难以实现数据共享,更谈不上数据的长期利用。大量研究数据在无形中不断流失。如果不把它们交汇、管理起来,不仅不能在共享和流通中充分发挥其使用价值,也会使一些研究结果无法得到检查和验证,从而削弱科技投入的效益。
3. 高校图书馆开展数据监管的意义
高校图书馆作为学校的文献资料信息中心,在信息传播上一直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时代的进步,图书馆的馆藏也从传统的书籍、期刊发展到现在的电子资源。在数字时代,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图书馆现在所起的作用。如果越来越多的学科相互合作,产生大量的科研数据,那么这些数据可以由谁来保管?图书馆应该考虑参与到高校研究人员的科研中去,监管研究过程中产生的科研数据。
在科学研究中,除了以论文形式发表的数据,在研究过程中还会产生很多其他数据。有些研究数据可能由于论文篇幅等原因而没有被发表,也许从此就被锁在研究人员的档案柜中了。然而这些数据对其他研究者来说,可能有很大价值。并且,目前的学科发展趋势是向跨学科、跨单位甚至是跨地域发展。因此,这就需要一个开放的、共享的数据平台。高校图书馆可以利
用自身的优势,提供这样一个数据平台,对数字研究内容进行收集和组织管理,为研究人员提供专业的服务。而图书馆员通过这一平台,可以更好地掌握用户的研究动态,为他们制定个性化服务策略,提高用户对图书馆的满意度。
另一方面,高校图书馆通过开展数据监管服务,收集和共享学校的科研数据,可以方便其他研究人员重复研究工作,检查和研究成果,增强研究成果的可信度和整体透明度。
再者,研究人员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才能获取某些科研数据,有些数据要通过长时间的观测才能得到,还有一些数据甚至是不可重现的。图书馆开展数据监管服务后,不仅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这些数据的价值,而且还能避免研究人员的重复劳动,减少相关投入。
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数字图书馆副馆长choudhury曾这样说过:图书馆员就是数据学家,数据中心就是一种新形式的书库。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高校图书馆在数据监管中所担当的重要角色。通过对科研数据的监管,图书馆员能更深入地了解研究人员的需求,以提供更专业的服务。4数据监管在高校图书馆中的具体应用
我国高校图书馆在开展数据监管服务时可以借鉴国外图书馆的一些经验,制定出数据监管标准规范,在云存储等一些新技术的支持下,向用户具体提供以下几种类型的服务:
4.1数据保存服务
对科学实践中的数据资源,图书馆可以提供数据归档、长期保存服务,用户也可以释放本身的存储空问,减轻对数据资源长期维护的成本。对一些重要数据,图书馆可提供数据灾备服务,并作为数据存储服务中心提供异地存储和容灾备份空间。
4.2数据共享服务
图书馆可以提供统一的检索平台,方便用户寻找所需要的公开数据,实现数据的共享,提高数据的使用率。除了本校的资源,图书馆还可以通过共享平台,帮助研究人员获取其他高校的相关科研数据信息。
4.3教育培训服务
高校图书馆可以和图情专业联合培养数据监管方面的人才,教授学生基本的数据管理技能,并为他们提供实践机会。对研究人员,图书馆可以组织定期培训,告知他们关于数据监管方面的最新技术以及图书馆在这方面可以提供的服务类型及其使用方法。
4.4科研数据搜集分析服务
研究人员在开始做课题前,总要先搜索前人的研究成果,尽可能地了解和自己课题相关的数据。高校图书馆可以根据研究人员的科研需求,收集相关的科研数据,并对其进行评价、分类和整理,为研究人员提供科研数据信息资源导引,使他们能方便、快速地查找到所需的数据资源。如果研究人员对数据有进一步的要求,图书馆员可以借助一定的数据挖掘工具对数据进行分析,为研究人员提供经过加工提炼的信息。
5高校图书馆开展数据监管服务的难点及对策
5.1研究人员支持问题
图书馆开展数据监管服务首先要考虑的是能否得到高校研究人员的支持。如果研究人员不予认同,不情愿或不积极主动提供本人的科研数据,图书馆所收集到的数据将缺乏全面性和连续性,其作用将难以得到发挥。建议学校制定相关政策,要求高校研究人员必须将科研数据提交给图书馆,以此作为科研项目申请或结题的重要依据。除此之外,图书馆还要做好宣传工作,使研究人员认识到数据监管的重要意义及对他们本人的积极影响,让研究人员积极主动地将科研数据提交到图书馆。
5.2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是研究人员最关注,也是最担心的问题。研究人员提交科研数据后,图书馆如何管理不同密级的数据?如何保证引用者在引用研究数据时都注明出处?对此,笔者建议图书馆可以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并且要求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所负责领域的科学研究。另外,根据不同密级的数据,设置浏览权限,并严格审查数据使用者的身份,要求其写明从事研究的领域和课题、需要什么样的数据,经过审核后,才能提供相关数据。当使用者需要引用这些数据时,要求其必须明确标注作者信息,包括必要的出版信息。
5.3数据保存问题
由于高校的科研工作涉及的学科范围广、数据类型复杂,需要收集的数据众多,因而高校图书馆在开展数据监管服务时,必须考虑哪些数据需要保存,保存多久,如何保存?图书馆必须加强与院系研究人员的沟通,共同制定出数据保存计划,并通过对数据的评估来决定哪些数据需要保存、保存期限是多长等问题。此外,图书馆可以考虑使用云存储等一些新技术,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数据存储需求。
5.4数据格式问题
对于数据监管的发展来说,还有一个制约性的因素就是数据格式的不一致。虽然在数字图书馆领域有OAI元数据获取协议,但由于科研数据的专业类型不同,此协议并不完全适用于科研数据领域。不同的学科都以各自不同的文件格式保存数据,不同格式成为数据监管发展的一大瓶颈。对于这个问题,笔者建议采取一种支持科学数据专业类型统一格式的概念模型。该概念模型可以实现专业类型数据的统一格式表达与,并通过可扩展的插件方式管理这些数据的专业类型。另外,图书馆还可以制定统一的文件格式规则,要求文件中必须包括名称、版本号、作者、日期等信息,方便以后查询和使用。
5.5人员配备问题
如果高校图书馆开展数据监管服务,那么就需要安排馆员协助研究人员工作。这将要求馆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素质,熟悉学科资料、标准、工具,有能力对一些软件、资料、信息给出参考建议。那么,这样的馆员从哪里来?他们如何培训?他们需要什么样的教育背景?笔者建议可以考虑安排学科馆员从事这方面的服务。由于学科馆员具有一定的学科背景,比较熟悉该学科领域的发展,有能力从事数据监管服务。当然,还需对他们进行一定的培训,使其能更好地为科研人员服务。除此之外,高校的图情专业也可开设数据监管方面的研究生课程,以培养高层次数据监管应用人才。6结语
数据监管是高校图书馆界的一项新兴服务,也是一个重要研究方向,许多研究项目在国际上都处于起步阶段。通过数据监管,能使科研数据产生更大价值,让科技投入产生更大效益。我国高校图书馆也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经验,在此领域做些探索性研究工作。
另外,长期以来,科研数据获取难一直是科技工作者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之一,很多科学家一直呼吁由国家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的数据是全社会的财富,应该使这些科研数据得到共享。因此,一旦我国的科研资助机构也采取美国的数据管理办法,要求研究人员提供科研数据的管理计划并提交科研数据以便共享,那么高校对数据监管服务的需求必然会增加,而且也会重视并大力发展此项服务。
可以预见,在云存储等一些新技术的支持下,我国高校图书馆更有能力进行数据监管。图书馆也必须提供新的服务来满足不断增长的科研需求。图书馆必须抓住这个机会,适时开展数据监管,为研究人员提供更专业的数据管理服务,努力成为高校的数据监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