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纪检监察工作报告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1、思想想品德:能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注意研究反腐倡廉理论,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积极关心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具有极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能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勤政廉政,从不谋取私利,做到两袖清风,为人正派。
2、工作能力: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能严格把握政策水准,坚持原则,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规范办事程序,注重办事效率。
3、工作质量:工作作风严谨,精益求精,工作高效规范,具有较强的办会、办文、办事能力,能保质保量完成上级领导交办各项工作。
4、团结协作:工作态度热情,为人诚恳,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工作积极主动,不推诿,不扯皮,能协调好上级与下级、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
二、工作成果:主要围绕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开展工作。
1、加强教育:
①经常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观看反腐倡廉漫画展、听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等,增强他们廉洁自律意识;
②以创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为契机,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首先制定《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从党员干部、教职工、学生三个不同层面,以“率先垂范、廉洁从政”、“廉洁从教、诚信服务”、“崇廉尚廉、诚实守信”为教育主题和丰富多彩的活动进行廉政教育、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其次是建造“廉政灯箱”、“建造廉石”等廉政景观,努力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年初的《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实施意见》被市纪委专门刊登在《廉政监察信息》第十三期上,并且于月日我院被市评为“首批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③花大力气办好《激扬期刊》杂志,期刊内容精练,可读性强,受到省信息产业厅、市纪委领导以及兄弟单位的高度评价。也是我院廉政教育的重要载体。
2、完善制度:根据中央《实施纲要》的要求,牵头制定了《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围绕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制定了《关于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的规定》、《关于述职述廉的规定》、《关于谈话和诫免的规定》等配套制度。根据学院发展情况,经过半年时间的调研、讨论,认真修订了《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使我院的招投标工作走上规范化。
3、严格监督:以治理商业贿赂为抓手,深化纠风工作。认真监督学院各部门的招投标活动,今年我院基本建设投资5500万元,教材投资228万元,图书投资47.6万元,教学仪器设备投资389万元,全部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监察室全年共参与学院各种招投标65次。同时参与对招生、干部任免、职称评定、工程验收、工程审计、工程款支付等主要环节的监督。
4、做好效能监察。以开展优质服务为抓手,实行效能监察。学院在年初就制定《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实行效能监察的决定》和《开展优质服务实行效能监察的考核办法》,年终由特邀、兼职监察员组成的考核组对全院所有部门进行测评打分,而且考核结果纳入学院终考核总分,占学院年终考核的20%,促进了学院各部门勤政、廉政、服务、高效,努力提高工作效能。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
通过广泛座谈交流和情况收集,深切感到目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引起重视、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集中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员少,任务重,职能定位不明确,人员配置不合理
根据对管理局派驻纪检监察员人员构成的数据分析,年龄构成为35岁以下1人,占6.66%,35岁至45岁7人,占46.67%,45岁以上7人,占46.67%;学历构成为本科学历7人,占46.67%,大专学历8人,占53.33%;除个别段是专职纪检监察员外,其它单位都是兼职,占93.33%。此外,除两家单位是工会主席(副科级)兼任外,另外13家单位的都是普通干部(工人)职工身份兼任(担任),占86.67%。
作为基层派驻纪检监察员,特别是管理局是省直属事业单位,其基层管理单位的工作量与各所在县(市)的县(市)直部门是等同的,不但没有专门的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察组(室)),其纪检监察人员大多都是由业务骨干兼职的。甚至主要工作还是其行政业务工作,而兼职的纪检监察工作反而是“副业”,致使“种了他人的自留地,荒着自己的责任田”,派驻纪检监察员的工作职责没有很好地履行到位。例如由于缺乏编制、人手不够等原因,丹寨公路管理段的纪检监察员是路政副大队长兼任,平时繁重的超限治超工作已经让他疲于应付,有限的精力再用于纪检监察工作就捉襟见肘了,只能履行一些形式上的基础工作了,对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很难发挥实际作用。
(二)派驻纪检监察员与驻在单位关系没有理顺
在现行的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下,派驻纪检监察员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所在单位党支部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驻在单位对派驻纪检监察员享有绝对支配权,上级纪检监察室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质的突破。从而使派驻纪检监察员形同驻在单位的一个内设机构和普通办事员,使其不能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派驻纪检监察员“有名无实”。本来派驻纪检监察员应该有其很大的独立性与自主性,能够与驻在单位形成一定程度的制约监督关系。但实际工作中并非如此,现有的派驻纪检监察员,都是由所在单位党支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本单位职工内提名,向上级党委、纪委建议任用的,其人选在驻在单位内产生,而且派驻纪检监察员在办公经费、福利待遇和考核奖惩上也都由驻在单位发放。正如北京大学庄德水教授指出的一样,“利益决定立场”,这种制度安排使派驻纪检监察员难以独立地行使职权,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想监督的现象。
(三)派驻纪检监察员监督执纪能力不足
管理局自2016年以来才开始实行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原来各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党支部为主,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很少接触,导致现如今派驻纪检监察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相对滞后,缺少实际具体的工作经验,致使在实际工作中监督执纪能力存在薄弱环节,使其对驻在单位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防控不足。加之,由于派驻纪检监察员实际工作性质和身份原因,使其主动学习的意愿不是太强,从而监督执纪的能力在短时间内无法得到有效提高。
二、科学发挥纪检监察员作用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
1.从制度入手完善派驻纪检监察员统一管理,增强其独立性和权威性,从根本上消除“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想监督”的土壤,使其真正成为名实相符的“派驻纪检监察员”。在组织领导上增强其垂直管理的分量,派驻纪检监察员主要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垂直领导管理,定编定员,不再参与驻在单位行政业务工作,切实增强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独立性,确立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监督主体地位,努力实现工作责任主体与监督主体的有效分离,完成从同体监督到独立监督的转变。
2.完善后勤保障机制。在不能提高行政级别的条件下,将派驻纪检监察员编制调整到管理局机关一级,同时核减驻在单位编制,在保持编制总体不变的情况下,使之工资福利、考核奖惩、后勤保障等各方面都直接由管理局负责,与局机关工作人员一视同仁。这一举措将打破原来的内对内派驻所形成的利益共谋机制,切断派驻纪检监察员与驻在单位横向的利益关联,使他们能够站在利益超脱、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有效进行监督执纪问责。或者鉴于实际工作情况,参考地方纪检监察派驻改革方向,由原先的“一对一”派驻改由“一对多”派驻,派驻纪检监察员编制统一转移到局纪检监察室一级,由监察室内部分工,分成若干个小组,将原先的监察对象单位按地域或属性对应到这些小组当中,由一名纪检监察员负责一个小组,定向监督几家单位。
党的十报告指出:健全纪检监察体制,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监督作用。因此,完善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增强派驻人员的主体性与独立性既是现实需要,也是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的大势所趋。
(二)加强纪检监察员队伍建设
1.作为监督执纪的专门队伍,不仅需要高度的工作热情,还需要符合职业特点的专业化本领。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选拨优秀干部充实纪检监察队伍,补强纪检监察工作的薄弱环节,才能对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起到有效监督与防治作用。
2.完善对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监督机制,解决“灯下黑”问题。纪检监察干部也是有血有肉有欲望的人,并不具备天生的“免疫力”。特别是现行的派驻纪检监察员模式还面临着“熟人社会”、“人情社会”的影响,对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监督工作会构成干扰,难免因各种因素影响使监督缺位,从而导致一些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因此,须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员的考核管理,强化制度的监督和制约。“监督”不仅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只有权责对等,才能最大程度激发派驻纪检监察员的工作潜力。
(三)营造监督执纪环境与氛围,增强派驻纪检监察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1.重视和科学对待纪检监察工作。驻在单位要重视和科学对待纪检监察工作,将纪检监察工作看作是日常工作的一项补充与完善手段,避免对立想法产生。
2.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严肃且原则性较强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倘若缺乏驻在单位支持是很难开展的,或者说开展难度会很大,并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因此,驻在单位要为派驻纪检监察员日常工作提供支持与便利,驻在单位与派驻纪检监察员一道将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方向推动。
一、当前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举报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打击报复案件难以杜绝,举报人权益得不到很好保障。从全国范围来看,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恶性事件屡有发生。典型的如安徽阜阳市颍泉区原区委书记张治安案的举报人李国福在监狱中非正常死亡;河南省平顶山市原政法委书记李长河案的举报人吕净一,先是被免职,接着又以涉嫌挪用公款的理由被拘留,最后自己被凶手行刺造成重伤,其妻则被刺身亡。匿名举报得不到及时查处,署名举报又被打击报复,正成为举报实践中难以破解的难题。
2、群众举报热情不高,举报线索的数量出现下滑。某西部省级检察机关受理的职务犯罪举报数量显示,至连续三年的同比下降平均幅度达到了15%左右。从浙江省检察机关受理职务犯罪举报情况来看,辖内首次举报比上一年下降16.6%,今年一季度受理辖内首次举报线索比去年同期又下降了7.8%。
3、实名举报率过低,举报线索可查性不高。实名举报的意义在于,它可以使办案人员迅速、直接地和举报人取得联系,不仅能对已经举报的问题进行核实、收集证据,还可以发掘新线索,使案件得以快速调查处理。同时,实名举报者对问题敢于负责,不是捕风捉影,所以案件的可查性较强,成案率也比较高。国际上有关资料显示,实名举报中90%以上是可查的,匿名举报能够追查的则不到10%。我国检察机关受理的职务犯罪举报实名率普遍偏低,从浙江省检察机关受理的职务犯罪举报线索来看,署名举报仅占30%左右,其中还有大量线索实为假名举报或冒名举报。笔者实践中发现,真正实名举报的大部分是举报农村干部的线索,有价值的实名举报很少。与我们大陆地区实名举报率相对照的是:自以来,中国香港特区廉政公署接到的市民投诉中,70%以上是实名举报。实名举报率偏低,举报线索质量不高,成案率低,已经成为制约反腐败工作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
二、推行实名举报单线联系制度,突出落实取信于民,提高举报线索数量和质量。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请记住我站域名认为当前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举报线索管理工作应突出落实取信于民。为此,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举报工作中应大力推行实名举报单线联系制度,高度重视对实名举报的查处,力争赢得群众的充分信任,使真正掌握有价值的案件信息的人,出于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也能够实名向检察机关提供案件线索,线索质量和数量就会大大提高,线索成案率也会提高,这样整个举报工作、自侦办案工作就会慢慢走上良性发展。
所谓实名举报单线联系制度,是指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在实名举报的受理、管理工作中,指派专人与举报人实行一对一的单线联系,严格控制举报人身份信息知情范围,全面保障举报人权益的举报工作制度。首次承办实名举报线索的检察机关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确定为该实名举报人的单线联系人。单线联系人的职责主要是:1、妥善保管举报人身份信息,负责身份信息的保密;2、具体负责该实名举报线索的分流、督办;3、负责联系举报人,接待举报人来访、指导举报人收集案件信息、接收补充线索;4、在征得举报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将单线联系机制转移至侦查部门指定检察官; 5、必要时对案件材料进行核实、线索初核;6、这个制度立足于为实名举报人服务,鼓励实名举报,目标为落实取信于民,对于提高实名举报率具有重大意义。
(一)注重举报人真实身份信息保密,严格限制知情范围。单线联系人在核实举报人真实身份后,将实名举报人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资料及确定的代码单独保管,严格保密。单线联系人在内部报批、分流移送实名举报线索材料时,应尽可能地隐去举报人的身份信息,被举报人姓名以代码代替,除举报中心主任、副主任为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可以查询、核实举报人身份信息,其他人员接触不到该信息,切实防止举报人身份失密。办案单位在核查举报线索时,对实名举报人身份信息有疑问的,只可以委托单线联系人进行核查,办案单位如果需要举报人进一步提供案件信息的,也应当将调查提纲提供给单线联系人,由单线联系人联系举报人提供相关信息后再转往办案单位。确因办案需要,经省院举报中心主任批准,并经举报人同意,单线联系人可以将举报人联系方式告知办案单位案件具体承办检察官,由案件承办检察官直接联系举报人,保证举报线索查办的顺利进行。
(二)一对一真诚服务,全面保障权益。举报中心指定专人作为单线联系人,与举报人的联系沟通工作只能由单线联系人进行,实行一对一的单线联系,并为举报人提供举报咨询、举报查询服务。对于举报有功的,帮助举报人申请举报奖励。
(三)双向信息沟通,促进案件查办。举报中心单线联系人将案件查办情况及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同时,一方面进一步向举报人了解举报事实,指导举报的重点、要点,另一方面为使侦查部门在办案中更加有效地得到举报人的帮助,在征得举报人同意后,将单线联系转到具体办案检察官,从而实现了双向的安全沟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举报线索质量,提高了线索成案率。
xx年全年工作即将结束,团县委从2月着手制定基层团建试点方案,到3月开展调查研究,到4、5月工作方案完成并召开全县基层团建试点工作会议,再到年底12月,基层团建工作可以说已经历经了九个月的时间,通过这一阶段的努力,基层团建取得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成绩,结合工作方案,对照检验总结出以下情况:
一、已经取得的成绩
1、基层团建整体取得了实效。自基层团建工作开展以来,10个乡镇团组织、18个学校团组织、11个企业团组织、15个事业单位团组织以及全县的162个村级团组织纷纷开展团建工作,在不同程度、不同范围以及不同的成效上分别取得了基层团建的实际成果。全县基层团建的整体局面是进步和发展的。
2、全县基层团干部队伍质量有明显改善。抓好干部的建设也就抓住了基层团建的核心和根本。全县现有专职的县级团干部5人,乡镇专职团干70人,学校专职团干90人,企事业团干部25人,村级团组织干部178人,全县实有专职团干部人数为368人,团干部的最低学历大专。团县委为进一步提升专职团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利用八、九、十3个月的有利时机,举行了三期团干学习班,368名团干部无漏一人的参加了学习班,每一个参加培训的团干部在结业的时候上交了各自的结业论文,并获得了结业证书。通过这一举措,全县团干部有效的统一了思想和行动,团的工作能力和应对能力有了明显提升。
3、全县基层团的阵地有明显改善。阵地是基础也是共青团组织开展工作的具体依托。改善和改变基层阵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是促进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有效手段。在经费紧张、场地有限、条件较差等不利因素的制约下,团县委先后从自身办公经费抽出两万余元投入到全县最差的15个基层团组织阵地,为他们送去了电脑、电视、办公桌、档案柜等。
4、全县基层团组织工作制度有所创新。创新是一个组织体的生命和灵魂,抓紧制度创新工作是推进基层团建的必然要求。按照工作方案的部署和安排,全县各基层团组织分别开展了为期10天的调研工作,以此查找不足、摆出问题、寻找对策、整改创新。截止目前,全县各基层团组织共完成基层团建调研报告65篇,形成有效创新制度50余条,很好的改善了共青团组织的工作制度环境。
二、部分仍在推动的工作。
一部分工作取得了实在的成绩,还有一部分工作正在推进中,成绩的显现也只能在明年了。这部分工作有试点乡镇团委副书记的选配工作、未完成的基层团组织阵地建设工作、未完成的调研报告工作、未完成的制度创新工作等。
三、工作不到位的方面。
工作有做的好的方面,也有做的不好不到位的方面。不到位的方面主要体现在,
1、有些基层团委书记、基层团组织负责同志对试点基层团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工作;
2、有些团干部不能很好的贯彻落实上级组织的工作要求,或者是不能全面的贯彻,只是部分的应付了事;
3、有些本该一个月完成的工作,结果做了两个月甚至做了三个月,时间拖得很慢,进度拖得很厉害,不能及时有效的开展工作。
4、部分基层团组织甚至不开展工作。
四、基层团建的经验。
综合总结县九个多月的基层团建所取得的成果,我们得出以下三点经验:
1、强化培训,建立激励措施,提高团干部工作积极性。以提高业务能力、改进工作方法为重点,加强对基层团干部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团干部的工作主动性和带领青年致富的能力。
2、广泛动员,创新团建模式,发挥青年带头人作用。建立农村优秀青年人才库,加强联系,帮助他们在实现创业就业的同时,大胆尝试在他们的产业中建团,扩大团组织的覆盖面。
3、有效利用网络媒体等,加强团组织的工作能力。积极利用互联网发展团员,管理和引导青年,并建立团组织、团员青年的电子档案等。
五、今后需要努力的方面总的来说全年的工作做得很好,虽然有这样、那样问题的存在,但这不影响大局的进步。
今后工作有几个要努力的方向,
1、做好当前未完成的而正在推进的工作;
区政府高度重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立了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负责人牵头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全区大检查工作;同时印发了《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大检查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大检查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范围、内容、方式、时间步骤和责任分工,对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消防、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二、强化措施,全面推进
7月17日,我区召开了区政府安委会2013年第三次全体会议暨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会,要求各地各单位按照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部署,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认真抓好各个阶段工作措施的落实。区政府安委办及时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等文件;成立了3个工作小组,分别指导、督促区直有关部门、工业园区、镇街道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同时加强工作例会、信息报送、调度统计、总结报告制度的落实,确保了大检查工作有序、全面开展。截至9月底,在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等行业领域共成立了50多个检查组,进行了600多次安全生产检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500余份,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800多条,已整改隐患1760条,对未及时整改的隐患均制定和落实了整治计划、安全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结合安全生产月宣传、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和打击力度,坚持把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道路交通、校车安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消防等领域作为打非治违的工作重点。截止9月底,全区组织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行动7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检查企业500余家,及时排查和整治了各类事故隐患,责令25家企业停产整顿,取缔非法生产和建设行为20起,做到“发现一处、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
三、开展督查,确保实效
8月中旬,针对持续高温天气,区政府成立了5个工作组,开展了应对持续高温天气工作专项督查,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电力、环卫等行业和领域应对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
9月初,区政府安委办印发了《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成立5个督查组,对20个镇街道、2个工业园区、11个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促进了大检查工作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