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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台市委办〔20*〕40号文件的要求,我区中心菜场、话月巷菜场、墨池路菜场、下包菜场、石曲菜场、上马菜场、*菜场、赵王菜场、洋张菜场列入20*年农副产品市场整治工作。这次改造整治的基本内容为:改造市场硬件设施,完善市场配套功能;商品分类划行,摊位摆放整齐,清理摊外摊,无占道经营,车辆停放整齐;市场保洁到位,配足卫生保洁人员,保持地面、墙面、摊位清洁;食品卫生监管到位,食品经营生熟分开,家禽摊点隔离经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抓好落实。
石曲菜场改造整治。由路南街道牵头负责,卫生、贸易与粮食、工商等部门积极配合。要按规范要求整治家禽活杀和熟食摊点,规范其他摊位;增加保洁人员,加强场内外卫生清扫;清理占道经营、乱停车行为;建立完善市场管理制度并做好落实;要与国土资源、水利与海洋渔业、规划等部门积极沟通,形成市场用地处理意见,由所在街道打报告提交区长办公会议审议,争取办理农贸市场登记及报批手续。
上马菜场改造整治。对市场摊位进行改造,完善市场通风、保洁等基本设施;设立农残检测室,做好农副产品定性检测工作;按规范标准整治家禽活杀和熟食摊点;加强日常管理,配足保洁人员;加强场外管理,清理占道经营和乱停车行为。路南街道在工商部门的指导帮助下,会同市场业主制订具体整改方案。
*菜场改造整治。重点解决停车、卫生保洁、经营秩序三大问题,设立农残检测室。路北街道在工商部门的指导帮助下,会同市场业主制订具体整改方案。
洋张菜场改造整治。路北街道与洋张村抓紧论证,确定该地块功能的调整意见,并抓紧取缔现市场。
赵王菜场改造整治。新市场已动工建设,建成后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日常管理,规范经营,同时取缔原有非法市场。
下包菜场改造整治。由路桥街道和工商部门一起帮助市场做好引导工作,向超市化方向发展,抓紧实施改造。
墨池路菜场改造整治。严禁家禽、熟食制品在场内不符合标准要求经营销售;取缔道路两侧的路边摊点,引导其进入室内经营。由路桥街道牵头制定整治方案,城管、交警、卫生、工商等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整治工作。
话月巷菜场改造整治。话月巷菜场由工商部门会同市场业主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市场周边整治由路桥街道牵头,城管、工商等部门积极配合,要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场外环境整治工作,重点解决市场周边占道经营严重及违章搭建临时棚问题,将在外占道经营的摊点引入场内经营。同时,加强市场日常管理和卫生保洁工作。
磨石桥东侧马路市场整治。由城管部门牵头,交警、路桥街道等单位一起从实际出发,按照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
二、关于去年已验收农贸市场的整治提升工作
去年,我区按照“一场一策”的方式,加大资金投入,以硬件改造为突破口,基本完成路桥蔬菜批发市场、水果批发市场和*、*、*等7个已批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工作,各市场对地面、排水排污、线路、摊位等设施进行较全面的改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要按照“四到位”原则,即制度落实到位、市场保洁到位、交易秩序管理到位和食品卫生监管到位,特别是要健全副食品、肉类、家禽等监管台账及索证索票,切实抓好市场日常管理工作;中心菜场和磨石桥菜场今年要抓紧实施必要的硬件改造提升工作。这项工作由工商部门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和所在街道予以配合。其中:
中心菜场改造整治。继续加强硬件设施改造,重点做好场内排水设施和地面的改造,切实解决通道积水、地面易滑等问题。加强市场管理,健全副食品、肉类、家禽等监管台账及索证索票,加强卫生保洁,清理占道经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地下室划出空间给经营大户堆放杂物,制止摊位内堆积杂物。工商部门要会同市场业主于5月底制订具体整改方案,并抓紧实施。
磨石桥菜场改造整治。要继续加大投入,按照农副产品市场改造提升的标准要求,提升市场硬件档次,解决好部分设施破损、货架零乱、排污管堵塞等问题。适当增强内部管理人员,做好市场日常卫生保洁,清理卫生死角和场内杂物,严禁经营户乱停车、乱拉电线、使用电器及摊内烧煤炉现象。健全副食品、肉类、家禽等监管台账及索证索票。要加强引导,积极做好经营户的思想工作。市场业主要于5月底制订具体整改方案,工商部门和路桥街道一起做好该市场改造整治的指导帮助工作。
三、有关要求
农贸市场改造整治难度大,工作任务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实施市场改造提升和整治工作,确保我区农贸市场达到有关创建标准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农贸市场整治工作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街道和职能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农贸市场整治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纳入“菜篮子”放心工程的主要内容,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狠抓落实,确保这次农贸市场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治区,践行“三严三实”,发扬“5+2”、“白加黑”的奉献精神、“钉钉子”的克难精神和“马上就办”的效率意识,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提升中心城区管理科学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府、区政府要求,对农贸市场内外部环境秩序尤其是依附农贸市场生存的马路市场作进一步调查摸底,剖析问题找准症结后进行整治,着力解决责任主体不明确、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环卫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以及经营自律、消防安全、卫生保洁、占道经营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清除农贸市场内外“脏乱差”现象,力争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要求。
三、组织机构
为更深层次、更富成效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特成立金宇街道农贸市场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各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整治对象:市场及市场周边
(二)整治区域范围:农贸市场内部区域;农贸市场四周行道,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连接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区域外、可视范围内依存于农贸市场的马路市场占道范围。
(三)整治内容:明确农贸市场内外部环境秩序整治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消除私设摊位收费现象;配套完善内外部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清理内外部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满溢等环境卫生问题;取缔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拆除农贸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
五、整治措施
1、杨锐副主任负责农贸市场四周行道,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连接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区域外、可视范围内道路的整治协调,陈道立副主任科员负责市场内的整治协调。
2、农贸市场必须根据区里的整治要求,在区商务局的业务指导下,配套完善内外部垃圾箱(房、桶、车)等环卫设施设备;清理内外部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满溢等环境卫生问题,按行业标准做好整改升级。
3、义兴社区居委会、富兴社区居委会、竹林社区居委会、得胜沙社区居委会对农贸市场周边辖区内的居户和商户,再次加强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对乱停放机动车、电动车行为;乱摆摊占道经营的商贩;出店经营商铺进行宣传教育、劝导和配合街道做好整治。
4、城管中队负责对农贸市场四周行道,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连接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区域外、可视范围内依存于农贸市场的马路市场的占道经营、倚门出摊、乱拉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各类违法建设等进行整治和取缔。
5、环卫中队负责对农贸市场四周行道,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连接主要道路的通道,及在上述区域外、可视范围内的路段进行保洁工作。
6、定人定岗管控进行劝导管理。由街道到相关社区挂点的领导干部和相关社区的干部负责对社区辖区内涉及的路段进行巡查,发现影响环境卫生的不文明行为及时教育劝导,教育劝导无效立即报告突击队及时处罚。
7、建立快速反应处置机制。成立以城管中队长任队长,联防中队长任副队长的,由24名城管队员和10名联防队员组成的快速反应突击队,对日常管理中出现的突发问题,开展整治大行动,实行严管重罚,不断营造整治力度升级的氛围,使环境综合整治深入人心,做到整治一个,巩固一个,导入长效管理一个。
8、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协调公安、交警、联防、工商、卫生、食药监、商务等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市场周边乱停放机动车、电动车行为;乱摆摊占道经营的商贩;出店经营商铺进行集中整治。
六、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7月)
对农贸市场作进一步调查摸底,填报《市区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存在问题调查摸底登记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报市商务局备案。
(二)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上旬)
组织开展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宣传周活动,利用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公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
(三)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7月至11月)
集中整治阶段,加大对农贸市场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市场周边的占道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马路市场。
(四)第四阶段:总结评比阶段(12月)
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做好迎接区里的检查评比工作,并确定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按照“稳中求进、突出重点、查弱补缺、提升亮点”的原则,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形成“政府主导、城乡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新格局,完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影响城乡环境的突出问题,使城乡环境得到明显改观,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各镇街、各单位确定2个综合整治标准化样板镇村、社区、街巷及文明示范建筑工地。
二、整治区域
范围内各镇街、单位辖区所有主干道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各镇政府、街道、社区、农村所在地、集贸市场、镇区集中居住地、通村主干道、各干沟、干渠沿线和各个村庄的环境。
三、整治任务
(一)违章建筑清理。重点清理拆除辖区内各干道、干沟、干渠沿线影响交通及街道镇容镇貌、村容村貌的乱搭乱建房屋、临时建筑物等。坚决杜绝产生新的违章建筑和违法占地,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环境卫生整治。清理辖区内各类垃圾和废弃物,包括生产垃圾、建筑垃圾、垃圾堆、柴草堆、粪堆、沙石料堆、砖堆等。重点整治城中村、两镇街道的卫生死角、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停车辆及市场的门头牌匾等,加大道路保洁力度。严格行政执法,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废弃物、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实行“严管重罚”。改进垃圾收集清运方式,认真落实门前卫生承包责任制,确保主干道清扫保洁率和垃圾清运率达到100%。
(三)苗木绿化美化。确实抓好城乡公共绿地苗木栽植工作,确保适宜栽植地段全部栽植树木。集中对干道、干沟、干渠缺损行道树、农田林网、绿化带进行苗木补栽。
四、整治内容
(一)城乡综合治理工程
加大对农村环境的综合整治,清除城乡违章建筑,着力解决乡村乱堆、乱建、乱搭、乱倒等现象;加大对城市环境的综合整治,着力解决无物业管理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工地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狠抓店铺门牌匾、“门前三包”制度落实,着力解决占道经营、破墙开店、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等问题,加大对城市出入口、广场、公园、车站、主要商业大街、农贸市场、“五小”行业等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力度。对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实行严管重罚。
牵头单位:城管局
责任部门:建设交通局、公安分局、卫生局、爱卫办、园林局、国土分局、环保分局、工商分局、各镇街
(二)交通整治工程
着力解决主次干道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栏杆、不走斑马线和逆向行驶等突出问题。加大重点路段、路口的监管,重新调整交通秩序管理勤务模式,安排警力在相对固定的示范路口和示范街(路)定点执勤和巡逻执勤,进行常年管制,实行严管重罚,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加强文明交通劝导工作,以点带面,辐射带动我区交通秩序的有效整治。
牵头单位:政法委
责任部门: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
(三)市民素质提升工程
着力解决公民文明素质差、诚信意识淡薄等问题,倡导文明新风尚,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杜绝陋习,倡树文明新风,营造宜居环境。加大对车站、商业街、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的整治力度。在政务网设立“曝光台”,鼓励市民举报不文明行为,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文明市民、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和宣传工作,使市民群众在学习先进典型的过程中受到精神鼓舞,得到教育提高。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文明办、教育局、文体旅游局、信息中心
(四)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
充分利用有限的城市空间,在城区内能植树的闲置地、荒地、水边、沟边,公路、铁路沿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庭院和居民小区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在今年新修的城市道路及改造的小街巷两侧增添种植品种,提升绿化水平。加大对乡村、城市垃圾桶、公共车站牌、路灯、路标等设施的维护更换。着力解决背街小巷破旧、城乡道路破损坑洼、盲道和无障碍设施残缺和被占用等问题,加大对消防栓、交通信号灯、座椅、公用电话、路灯、垃圾箱等公共设施巡查力度,及时修复功能损坏的设施,全面进行对亮化设施更新改造。对建筑工地进行督查,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施工现场实行标准围档,建筑垃圾按要求清运,防止二次扬尘污染。对城区主要道路两侧重点建筑物有碍观瞻的立面和喷涂广告进行粉刷、清洗、维修,力求建筑立面风格与街景整体协调、整齐美观。推进村镇“脏、乱、差”整治工作。合理布局垃圾倾倒点和转运站。做好改水、改厕工作,开展环境卫生示范村建设,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居住方式。
牵头单位:建设交通局
责任部门:园林局、城管局、公安分局、环卫处、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各镇街、辖区企事业单位
(四)督查督办工程
每周坚持以实地查看、暗访和第三方走访等形式,加大对辖区的街道和背街小巷卫生,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市主要出入口环境,镇容村貌整治、环境卫生,主要国道、省道、旅游线路沿线、乡村道路两侧环境卫生,公厕及垃圾中转站环境卫生,单位及社区环境整治情况,以及各类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等进行跟踪督查,形成督查报告,及时通报督查情况。
牵头单位:政策研究督查室
责任单位:风清办、文明办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推进阶段,安排部署,全面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各牵头单位、各镇街、各部门单位按照统一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到人,广泛动员,集中力量开展综合治理,形成大声势、大治理、大变化的良好局面。坚持经常性整治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全面整治和凸显亮点相结合,打造标准化村镇、社区、街巷及建筑工地。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由区政研督查室牵头,成立风清办、文明办、爱卫办等部门组成验收组,经常性地深入整治现场,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
第四阶段:总结观摩阶段,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及时上报信息,总结集中综合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区委、政府将组织各镇街、部门单位进行观摩、评比。
六、组织领导
为了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成立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七、具体要求
一、主要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单位
(一)各街道办事处主要工作任务
1、“精品街”建设。对辖区内中山路、高尔基路、五四路、黄河路、五一路、联合路、东北路、白山路、西安路、华北路、西南路、胜利路等12条路街实施全面升级改造。
全面清除道路两侧各类商家门头下墙体广告、招手牌、橱窗大字、落地灯箱及各类条幅,杜绝牌匾缺字少划现象;
全面清除道路两侧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地面上所有的野广告;
按“一店一匾”原则,对不符合要求的商业门头牌匾予以拆除并督促商家按要求改造,采用亚克力、霓虹灯等先进材质,使其规范有序,整齐划一,兼顾白天美化、夜间亮化;
全面清理占道经营现象;
对道路两侧非物业管理的楼体立面予以整体粉饰。
配合单位:区城建局、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分局、市公安局分局、市规划局分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分局、市质监局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区分局、区爱卫办、卫生局、法制办、办。
2、其它路街(除12条“精品街”外的路街)
严格按照“一店一匾”原则,对路街两侧设置不规范、有碍观瞻的商业牌匾进行全面清理;
全面清理橱窗大字和野广告;
对西北路、疏港路、长江路等主干道两侧非物业管理的楼体立面进行整体粉饰;
对未经批准的马路市场和影响市容、群众反映强烈的占道临建予以取缔和拆除;
及时清理路街两侧的树挂垃圾以及小区内绿地、企事业单位绿地内的垃圾和各类杂物。
配合单位:区城建局、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分局、市公安局分局、市规划局分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分局、市质监局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区分局、区爱卫办、卫生局、法制办、办。
3、路街扫保
对主干道、迎宾线路、繁华地带等重点线路要实施全天候清扫保洁;
垃圾收集和垃圾待运点要有专人管理,垃圾待运点要及时冲刷消毒,垃圾袋要摆放整齐;
建筑垃圾要装袋堆放整齐并及时清运;
对铁路沿线进行综合整治。
配合单位:区环卫处。
4、居民楼院
集中整治弃管楼院、插花楼等卫生死角;
楼院卫生有专人管理,及时清扫;
协调、督促产权单位及相关部门解决楼院内出现的排水、楼体修缮、硬覆盖等问题;
彻底清理明沟内的垃圾污物,整治明沟两侧环境,拆除有碍泄洪的违章设施;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分局、区城建局、行政执法局、爱卫办、市规划局分局。
5、商亭管理
坚决取缔各类无证占道商亭;
杜绝各类商亭扩边展沿、乱贴乱挂现象,亭容亭貌干净整洁。
配合单位:区城建局、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分局、市交警支队大队、区卫生局。
(二)区城建局主要工作任务
1、城市亮化
组织实施西北路、疏港路、东北路、中山路、高尔基路等迎宾线路的城市亮化工程;
组织协调相关产权单位实施楼体亮化。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分局、区财政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2、基础设施
加强对三、四级马路的养护,对破损路面及时修补;
对楼院废弃花坛、楼间道实施改造;
积极协调市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城市主、次干道路况、路灯、排水等基础设施方面的问题。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3、废品收购站点整治
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异地经营、一证多点的废品收购站点,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废品收购站点的整治力度。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分局、市工商局分局、市公安局分局、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大队、区行政执法局、卫生局、爱卫办、办、各街道办事处。
4、园林绿化
在12条“精品街”及迎宾线路等主干道两侧实施多样式、高质量绿化美化工程;
加大对树木、绿地养护工作力度;
保持公园、游园、绿地附属设施的完好;
做好铁路客运线两侧绿化管理工作,确保干净、整洁、美观。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5、环境卫生
扩大机扫面积,机扫面积由40%增加至50%;
垃圾清运及时,做到日产日清,在运输过程中无洒漏现象;
保证公厕使用率及内部设施完好率,保持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在重要地段新建公厕。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三)区行政执法局主要工作任务
1、违章临建拆除
拆除12条“精品街”及迎宾路线两侧建筑红线外的违章临建;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分局、市规划局分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分局、市工商局分局、市环保局分局、市交警支队大队、区城建局、卫生局、法制办、办。
2、工地管理
清理施工工地违章占道现象,主干道及迎宾线路的围档整齐美观,实行亮化;
工地出入口要实行覆盖,场内物料堆放有序;
拆迁工地竣工后确保场地平整干净,围档整洁完整。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3、排渣管理
确保排渣车辆必须苫盖。
配合单位:市交警支队大队、区环卫处、各街道办事处。
(四)市工商局分局主要工作任务
坚决取缔集贸市场经营业主场外经营现象;
坚决取缔迎宾线路、“精品街”两侧经营业户店外经营现象。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市环保局分局、区行政执法局、卫生局、爱卫办、环卫处。
(五)市公安局分局主要工作任务
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在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对阻碍整治活动、无理取闹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强化停车场管理,杜绝乱停车现象;
加强治安岗亭管理,亭容亭貌整洁美观。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城建局。
(六)市规划局分局主要工作任务
拆除迎宾线路、“精品街”两侧建筑红线内的违章临建;
拆除群众反映强烈的建筑红线内的违章临建。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分局、市规划局分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分局、市工商局分局、市环保局分局、市交警支队大队、区行政执法局、城建局、卫生局、法制办、办。
(七)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分局主要工作任务
对12条“精品街”、迎宾线路等主干道两侧实行物业管理和自管房的楼体立面进行整体粉饰;
加强物业小区及自管范围内环境卫生管理和绿化养护工作,确保基础设施完好。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城建局。
(八)区安监局主要工作任务
确保建筑工地安全防护网整洁、安全。
配合单位:区行政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九)市交警支队大队主要工作任务
整治全区主干道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确保道路畅通;
整治全区主干道摩托车营运现象。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分局、区行政执法局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综合整治活动顺利开展,成立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卢林区长任组长,陈卫兵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城建局为牵头单位,成员单位由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市公安局分局、市工商局分局、市规划局分局、市环保局分局、市交警支队大队、市质监局分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分局、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大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区分局、区行政执法局、安监局、财政局、卫生局、办、法制办、爱卫办、环卫处等单位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建局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
三、工作步骤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组织发动阶段(3月15日前)。区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各街道及相关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2、整治阶段(3月16日—7月15日)。各单位、部门按照要求积极开展整治活动,并保证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3、检查验收阶段(7月16日—7月20日)。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全区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4、长效管理阶段。各单位及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巩固整治成果,以一流的市容环境迎接夏季“达沃斯”会议在我市的召开。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及部门,尤其是各街道办事处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安排专人负责,加强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切实抓出成效。
2、广泛发动,全面参与。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各部门积极性,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形成合力。
3、条块结合,属地管理。此次整治活动的原则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化原则,积极行动,对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治。各职能部门按职能完成各自的整治任务。
4、全面整治,突出重点。在全面开展工作的基础上,要对主干道、迎宾线路及繁华地段等进行重点整治,对影响居民生活、居民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5、加强协调,注重反馈。在整治活动中,各单位、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调,及时沟通,在责任单位负责的同时,各配合单位要全力给予支持,确保我区整治活动取得良好成效。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周五上午报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84639723,E—mail:cgk204@。
6、整治活动中发生的费用暂由发生区域所属街道垫付,后由区财政统一安排。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动员大会,主要是传达贯彻市“四大家”领导关于禁止城区机(电)动正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营运的重大决策,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积极行动起来,配合市委、市政府打一场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这次清理整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禁止机(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在城区非法载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第一,要充分认识到禁止机(电)动正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是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发展大局的需要。
“禁麻”工作,由来以久,早在年我们提出来要搞,由于考虑到奥运会、国庆节等社会稳定因素,一直没有付诸实施。市委、市政府在开展“禁麻”工作之前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曾专门召开了三次四大家联席会议、两次市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最后由市四大家集体研究决策的。10月23号,市四大家听取了“禁麻”整顿的情况汇报后,我感到,城区1000多辆私自改造、无牌无照麻木,非法载人,在市区内横冲直闯随意调头,对过往群众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是城市交通安全的一颗“定时炸弹”。被人民群众形象比喻为“马路杀手”。据市交警部门统计,城区每年由“麻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不少于100起。他们当中以残疾人、下岗职工或进城农民居多,自身经济基础差,抗风险能力低,又不能参保,一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赔偿资金很难到位,乘座人或者第三者利益得不到保障,更有甚者肇事后逃逸,由此引发的治安事件、时有发生。广大市民纷纷以不同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要求“禁麻”。不整治,就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不负责,不整治,就是政府的行政不作为,不整治,就是严重损害城市形象。有的“麻木车”,与公交车、出租车、人力三轮车争抢客源、无序竞争,城市客运市场空前混乱,严重损害了合法客运车辆的正当权益,引起出租车、公交车及人力三轮车业主的强烈不满,多次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有的“麻木车”无牌无证,驾驶人员没有取得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驾驶执照,而且所有车辆都没有购买必要的保险。车辆上路载人,无法保证所载人员的安全和利益,也给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有的“麻木车”稳定性能差,速度和质量均未达到国家质量标准,没有安全系数。这与河口建设现代化中等城市的美好愿望形成了巨大反差,与上级领导和外地客商要求形成巨大反差,与我市良好的城市招商引资发展环境形成巨大反差。禁麻工作已进入了倒计时,必须立即搞,现在搞,抓紧搞。今天把大家请来,就是要求全市上下紧急行动起来,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讲原则的高度,站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站在全市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禁麻”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自觉地把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第二,要充分认识到这次清理整顿是依法禁止、维护法律权威的需要。
我们开展“禁麻”工作,有着充分的法律依据,依法禁止城区非法载人“麻木”理直气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百条规定,“严禁货运车辆载客”、“拼装机动车不能上路行驶,否则应予以收缴,强制报废”。“麻木”车属于货三轮改装车,显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省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明文规定,“严禁未达到国家规定技术标准的车辆,以及农用运输车、摩托车、非机动车等不符合出租汽车车型要求的车辆从事出租客运。简易机动车应逐步退出出租客运市场,市(县)人民政府有权决定其退出的具体时间和方式”。上述法律和法规为我们开展“禁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证。这项工作符合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政府和省公安、建设、出租客运管理等部门,已把“禁麻”列为城市道路“畅通工程”在抓,并作为一项工作实绩进行考核。明文规定,凡未能限期“禁麻”的地方,一律不予审批出租汽车有偿出让。市委、市政府要求城区东起李纪路口、机场路、光化大道一线,西至滨江大道,北起学府二路,南到原童营收费站区域内的机(电)动正三轮摩托车按规定上缴。24号到26号三天的上缴期后,从年元月4日凌晨5点起,一律禁止所有机(电)动正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上路。如发现一起,查扣一起,处罚一起。凡无牌无照违规载人的麻木车,由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给予处罚;对非法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车辆,由市交通部门依法依规处罚;人力三轮车安装动力设施的,由市交通客管部门进行强制拆卸,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市委、市政府态度坚决、手段强硬,毫不含糊。至元月4日只有不到13天时间,还要做好宣传发动、政策入户工作,因此,时间非常紧廹,已到了火烧眉毛的时候了,特别是光化办、办和市直各部门要紧锣密鼓,按照全市关于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大员上阵,各司其责,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专班专人来具体负责这项工作。
第三,要充分认识到这次清理整顿工作是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的需要。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致力于改善城市的投资环境,下重手抓了城东工业园、滨江大道和中山公园建设、抓了老丹路扩建,抓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了“作风建设年”、抓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抓了文明城市创建等,城市的硬软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交通客运环境混乱仍是城市发展和管理中的一大痼疾。要建设一个现代化中等山水园林城市,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对外开放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必须坚决取缔和淘汰这些落后的交通运载工具。、、州、等城市都下决心彻底禁止了麻木车载人营运,适时作出决定是越早越彻底,牵扯的面越小,遗留问题也越少。当前,在少数群众和极个别党员干部中,还有片面的看法,甚至是不和谐的声音。一是“弱势群体论”。认为“麻木”车车主大多是下岗职工、进城农民,其中还有不少残疾人,一辆“麻木”车养活一家人,我们应该给予“生路”,否则是不人道、不仁政;二是“方便群众论”。认为“麻木”车可以走大街、穿小巷,上下车方便,适合市民出行,“麻木”车还有市场空间,禁止“麻木”车不是便民之为,而是损人之举;三是“缺钱难禁论”。认为“禁麻”要花大量的钱,而的财政困难,如果拿不出钱,“禁麻”就一定会流产;四是“无法可治论”。认为以往也曾提出过“禁麻”,但车主们一上访就“泡汤”了。这次只要把事情搞大,“禁麻”工作就会不了了之的。我们认为,“麻木”车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现在已经成为我市健康发展的“肌瘤”,是影响我市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社会问题。我们要分清利弊得失,重拳出击,正确处理好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少数人利益和多数人利益的关系、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关系、城市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克服养家糊口不容易的无原则的同情心理,澄清“麻木”车价廉、方便的片面看法,清除不切合实际的攀比心态,端正执法管理难、依法禁止难的糊涂认识。我们决不能在思想上有任何动摇,在言论中有任何杂音,在行动上有任何疏忽。“禁麻”工作就是要步调一致,快刀斩乱麻。元旦之前,我们就是要“麻木”车消声匿迹。要通过统一的思想,过硬的措施,把麻木清理整顿工作推向深入。
二、明确任务,统一行动,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有序进行
目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面临着中部崛起、沿海企业向内地梯度转移等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全市上下团结一心,奋发向上,勇争一流的氛围已经形成。低档、原始、落后、破旧的“麻木”车顺应历史发展潮流,及时退出城市营运舞台是不可阻挡的。省内的大悟、京山、郧县、丹江口市率先禁止“麻木”车后,周边县市都相继完成了这项工作,外地“黑麻木”车大量流入我市,使我市的“禁麻”工作非常被动。我们必须痛下决心,早抓早主动,越彻底牵扯面就越小,遗留问题就越小。如果在这个问题上还迟疑不决,反反复复,甚至任其发展,必将带来比较严重的社会后果,必将为之付出更大的代价和成本。从今天开始,我们要集中不到半月的时间,上大员,派精兵,集中力量开展麻木整治。为确保这次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委、市政府召集公安、交警、城建、工商、民政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制定了我市《关于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有序进行。
㈠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从22号起,市政府要通告,严禁货运三轮车和机(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带篷在城区禁止通行区内载人行驶。宣传部门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倡导干部职工和市民不要乘坐“麻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电视台要制作宣传字幕,交警部门要在市区悬挂宣传横幅,交通局要印发《致三轮车车主的一封公开信》,教育局安排开展中小学生乘车安全教育。光化办、办要广泛做好《通告》的散发和宣传工作。要层层召开会议,深入麻木车主家中,进行统一宣传,特别是市直各单位,许多干部职工居住在主城区,要把《通告》精神传达到所有的干部职工,《通告》要贴到每个单位,要求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不漏一个单位,不漏一个车主。就是离退休的干部职工,自用三轮车,我们子女也要劝他主动到交警部门依法办理相关牌照。不然一律不得上路行驶。所有用于非载人的三轮车,必须证照齐全,不得搭置顶棚。总之,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营造城区禁止“麻木”非法载人营运的强大声势,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㈡要明确整治的对象、范围和要求。这次“禁麻”涉及6个行政村、24个社区居委会,凡是城区东起李纪路口、机场路、光化大道一线,西至滨江大道,北起学府二路,南到原童营收费站,这一区域内,一律禁止“麻木”载人上路行驶。步骤及时间安排是:整个工作分为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巩固完善四个阶段进行。调查摸底、政策制定阶段的工作,经过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指挥部和光化办、办同志们的齐心协力,已全面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动员大会后,四大家领导要按照包保责任制要求深入到各自包保社区,路段开展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按照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指挥部的要求,立即成立由副科级以上班子成员任队长的30个工作队,工作队长与6名工作队员要及时与社区搞好工作衔接,到岗到位,做好政策宣传,社会动态摸排,麻木车收缴和稳定工作。我们要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政策入户、集中整治和巩固完善的工作上来。关于政策入户工作:从12月21日到23日。要将“麻木”车车主按户籍所在地分类,由各个村组、社区工作专班逐一上门送政策、听要求,以取得“麻木”车车主的理解、配合和支持。这项工作非常重要,必须扎扎实实进行。关于集中整治工作:元月4日至元月10日。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指挥部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分片区、分路段严防死守,严管重罚。关于巩固完善工作:从元月10日至年底。由各地按属地管理原则和“包保”责任的要求,以办事处为单位,落实有关帮扶措施,同时,公安交警、城管、工商等部门继续查禁违法营运车辆,确保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㈢要切实抓好政策入户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指挥部研究出台了相关政策。这些政策坚持了“尊重历史、依法治理、区别情况、分类处理”的原则,兼顾了各种类型车主、各种对象层次的实际情况,具体有七个方面:一是严禁外地号牌三轮车辆在禁止通行区违章载人上路行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二是对户籍机动机电动三轮自用的,也可到交警部门依法办理证照,凡违规者,要给予查扣处罚。籍货运三轮从事货运需要依法办理牌照和营运证件,拆除车蓬和座椅,严禁违规携带随车人员。三是2009年12月24日至26日,凡自主上缴车辆,光化办、办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已登记在册的机(电)动正三轮摩托车集中收缴到市体育场停放,并做好收缴的登记、编号和分类工作。同时,要逐一审核,发放生活补贴和奖励资金。物价局要协同办事处、村(社区)对自主上缴车辆开展车辆评估。四是对未达到10年以上报废年限、2000年元月1日以后购买、正常行驶符合收缴条件和补偿条件自主上缴的正三轮车车主,由车主、村(社区)书记签字盖章后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制造谣言、蛊惑民众或煽动、组织、教唆民众,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妨碍党政机关工作、危害公共安全的,坚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㈣依法开展集中整治。自年元月4日凌晨5时起,市公安交警大队要在李纪路与汉孟路交叉口、老丹路与学府二路交叉口、光化大道与机场路交叉口、光化大道与三环路交叉口、原童营收费站口、汉江大桥头,设立机(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禁行标志。公安、交通、城管、工商、质监等执法部门在上述8个路口组建设卡拦截组实行拦截。在禁行区内对非法载客营运车辆出入频繁的地点、街道开展巡逻检查,严厉查扣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和违法违规的机(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等非法客运车辆。对查扣的车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对所有集中收缴和强制收缴的车辆,由国资局负责接收,确定物质再生公司进行拆解回收,回收资金上缴国库。要取缔洪城门、胜利路、拦马河汽车北站、大桥路、一医院非法营运市场,对非法营运猖獗的重点区域(北至学府二路,南至三环路,西至大桥头,东至航空路)实施重点打击,定点定区进行清查。由公安、交通、城建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专班,对城市客运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对擅自从事出租车客运的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严厉打击。由规划部门会同公安、交通、城管部门划定车辆停泊区域,有序停泊。对不按规定停泊的车辆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㈤切实抓好城区客运市场管理。“禁麻”是一次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的综合治理,是为了促进城区交通秩序的好转,促进城区客运市场的规范管理,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良好的生活环境,树立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城区交通秩序、客运市场和市容市貌的整顿,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工商局、质监局要加大对销售网点正三轮车私自改造加工点的监察和管理工作,要进一步规范各种车辆的行驶和停靠,坚决纠正和严肃处理各种交通违章。要快速提高客运市场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出租车要打表收费,严厉打击出租车窜客、甩客、拒载观象;公汽要改变招手即停现象;规范长、短途客运车辆和线路车的营运。要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发动广大市民举报各种非法营运和交通违章行为,发现一起,重处一起,决不心慈手软,决不姑息迁就。“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指挥部要组织、督促公安交警、交通、城管等部门,把正确引导和严惩重管结合起来,把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加强城区交通秩序和客运市场管理的相关制度,探索出一系列与城市管理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市城市形象、城市品位的整体提升。
三、严肃组织纪律,责任上肩,确保这次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清理整治城区交通秩序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各个职能部门和众多车主利益,单靠哪一级哪一个部门都难以奏效,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严肃组织纪律,做到责任上肩,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综合治理。
㈠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为加强对这次清理整顿非法载人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由陈书记任政委,我任指挥长,部分市“四大家”领导任副指挥长,有关乡镇办事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市纪委副书记陈长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已经紧锣密鼓、深入细致地做了大量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要下设6个工作组。要建立宣传政策法规组,负责制订宣传方案,采取各种形式进行营造舆论氛围,张贴政府通告,此项工作由宣传部、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要建立设卡拦截组,从元月4日至元月10日在城区设8个值勤点,负责阻止麻木车进入主城区,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交通、城管负责;要建立应对突发事件机动组,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局、光化办、办负责,积极化解苗头,确保防患于未然;要建立善后处置组负责麻木车评估和生活补助,由光化办、办、物价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负责;要建立咨询接待组负责接待群众的咨询和处理城区的其它非法载人车辆,由市局、交警大队、交通局具体负责;要建立城区巡逻清查组,防止外地麻木车在我市非法营运,此项工作由市公安局、交通局、城管执法局具体负责。
㈡要强化包保责任。我市的“麻木”大多是无证经营,有下岗工人,有退休干部,有进城农民,多为弱势群体,数量较多,情况复杂。禁止“麻木”从事载人上路行驶,车主抵触情绪一定很大。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稍有不慎,就会带来不安定因素。针对这一情况,要全面实行包保责任制,市四大家领导要实行包路段包社区,胡市长、石主席要分别蹲点光化办和办,办事处书记要全面包保,班子成员要分片包保,村组和社区居委会书记是包保第一责任人,与“麻木”车主有连带关系的市直、办事处、村组社区干部要脱岗包保。市公安部门还要拿出应急预案,防止个别矛盾激化。总之,所有参与这次行动的单位和个人都要做到作风过硬、文明执法、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纪律、不徇私情,确保整顿工作的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