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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总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为中心,在努力推进管理工程与大队实际管理相结合的同时,努力提高稽查和管理水平,夯实管理基础,突出重点目标,规范常规管理,狠抓落实,确保管理工程目标的实现。
二、重点工作目标
1、稽查管理。为确保完成总公司下达的2006年经济指标,实行中层干部岗位轮换管理制度,加强稽查及清欠工作管理。
2、设备管理。健全完善设备基础资料,落实帐、卡登记及设备核对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完整。
三、主要措施
通过继续完善“阳光稽查”创建活动,强化执法办案的管理体系,通过岗位轮换进一步加强稽查管理。
四、方法步骤
稽查大队管理工程的实施由大队统一策划,组织,根据本方案组织实施。整个管理工程分三步推进;
(一)策划阶段(1月底完成)
1、由大队综合办制定稽查大队管理工程实施方案,由大队领导班子审定后实施。
2、根据总公司专项管理实施细则,制定稽查大队专项管理实施细则。
3、根据总公司管理工程实施方案和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按照总公司绩效考核系统的要求,研究制定大队考核奖惩细则和考核办法。
4、稽查大队管理工程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2月初——11月中旬)
1、大队根据总公司管理工程实施方案和专项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管理现状,分解目标,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
2、大队组织落实总公司管理工程实施方案、各专项管理实施细则及各实施方案。精心部署,加强检查,强力推进。
(三)验收阶段(11月中旬——翌年1月末)
大队组织自检自查,并将各专项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呈报总公司各专项管理推进组。
五、组织领导
稽查大队成立管理工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管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综合协调工作。
主任:
成员:
六、几点要求
1、管理工程是大队六项工程重要内容,对于确保实现大队年度工作目标和提升大队整体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狠抓落实,确保管理工程顺利推进,取得预期效果。
2、管理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通力协作。各部门要本着“全员参与”的原则,以管理工程为载体,整体谋划,系统推进,确保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一、工作整体情况
接《2020年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通知后,公司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公司财务部负责人为组长,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根据工作要求,财务部对照《2020年乱象整治“回头看”财务条线排查治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抓住重点环节,仔细梳理,对问题类型所涉及的问题性质逐笔进行排查,先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二、问题排查情况
1.公司治理
结合排查事项,对照2020年度公司下发的绩效考核办法,逐项排查,未发现有绩效考核机制不科学;考核评价体系中不包含风险合规指标或风险合规指标占比过低;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考核占比太低等《细则》中提到的情况。
2.财务数据
(1)关于“财务数据不真实,会计信息偏离经济实质和风险实质,不符合稳健性原则”。
经过排查,未发现有《细则》中列示情况。
(2)关于“通过虚假中介业务、虚列费用等方式套取资金”。
经过排查,未发现有《细则》中列示情况。
(3)关于“人为延迟或调整费用入账时间,违规计提责任准备金调整经营结果等”。
经过排查,未发现有《细则》中列示情况。
3.回头看
对照2017年以来自查和监管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台账,未发现有整改措施未落实、责任人未追究、未按时完成整改等情况。
三、今后工作措施
1、统一思想,继续深入学习文件精神,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隐患,健全防控机制。
2、学习实务操作,加强过程管控。进一步抓好制度落实、规范实务操作执行工作,提升岗位人员工作技能和工作责任心,进一步加强财务管控和监督审核力度。
根据上级公司关于开展财务条线2020年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部署安排及要求,我部门对财务条线开展了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整体情况
接《2020年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通知后,公司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公司财务部负责人为组长,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根据工作要求,财务部对照《2020年乱象整治“回头看”财务条线排查治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抓住重点环节,仔细梳理,对问题类型所涉及的问题性质逐笔进行排查,先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二、问题排查情况
1.公司治理
结合排查事项,对照2020年度公司下发的绩效考核办法,逐项排查,未发现有绩效考核机制不科学;考核评价体系中不包含风险合规指标或风险合规指标占比过低;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考核占比太低等《细则》中提到的情况。
2.财务数据
(1)关于“财务数据不真实,会计信息偏离经济实质和风险实质,不符合稳健性原则”。
经过排查,未发现有《细则》中列示情况。
(2)关于“通过虚假中介业务、虚列费用等方式套取资金”。
经过排查,未发现有《细则》中列示情况。
(3)关于“人为延迟或调整费用入账时间,违规计提责任准备金调整经营结果等”。
经过排查,未发现有《细则》中列示情况。
3.回头看
对照2017年以来自查和监管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台账,未发现有整改措施未落实、责任人未追究、未按时完成整改等情况。
三、今后工作措施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县学校安全稳定年度工作考核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核心是建章立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目标是减少学校师生意外伤害事故,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和重特大事故,为师生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确保校园平安稳定,促进平安建设。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安全稳定年度工作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由陈洪荣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科,由宣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等为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及校长督导考核的日常工作。
三、考核对象
全县各公办学校,已经审批并通过年检的民办学校
四、考核内容及分值
年度考核实行100分制。
(一)基础性指标100分(具体内容、分值见《考核细则》);
(二)加分和扣分(见本方案第七条奖惩办法);
五、考核等次
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分数90分及以上为优秀,65分至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64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六、考核方式
考核评价工作在教委安全工作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安监科牵头组织实施,片区督导员协助,乡镇村小由所属中心校按本规定组织考核,片区督导员督察督办。民办学校由职成教科牵头考核。
考核采取过程督导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年终先由学校根据考核细则自查量分报我委安监科,我委进行核查评估。安监科建立过程督导考核台帐,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过程督导和专项督查,并参考教委相关科室和片区督导员的意见完成学校的督导考核和考核评价。
七、奖惩办法
(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考核“一票否决”范围。
1.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重特大事故,受县政府及以上有关政府或部门通报批评或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
2.学校未发现或未及时向上级书面报告,造成房屋坍塌或设备设施的原因等造成师生的生命财产严重受伤受损的;
3.食品或饮用水不安全,学校没有及时整改或向上级书面报告造成师生中毒的;
4.发生安全事故报送不及时或有意隐报、不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5.学校在管理或工作中被市级及以上政府或部门通报、黄(红)牌警告、挂牌督办等情形的;
6.其它可以避免但由于学校管理疏漏,安全教育不及时或不够,造成师生重大伤亡的。
(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额外扣分范围。
被考核的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出现一起酌情扣考核分6-10分。
1.安全事故善后处置不及时或不当,致使学生家长3人以上集体上访给教育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
2.安全事故学校无直接责任,但对学生教育不够,管理疏漏造成师生意外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每学期发生两起及以上的;
3.学校在管理或工作中存在自身责任问题,在乡镇、街道及以上政府、部门安全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或点名批评、黄(红)牌警告、挂牌督办等情形的;
4.乡镇、街道及以上政府、部门提出安全隐患的整改意见或下发了限时整改通知,学校推诿、拖延整治或办理不及时造成师生受伤或财产受损的;
5.发生安全事故报送不及时或有意隐报、不报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6.其它可以避免但由于学校管理疏漏,对学生教育不够,造成伤害事故发生的。
(三)学校安全工作加分条件。
1.代表本系统承担国家、市、县安全稳定工作范畴重大活动(含接受检查督导、观摩等),分别加3、2、1分(可以重复计算,下同);
2.单位集体受到国家、市和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安全稳定工作奖励的(以文件、奖证、奖状等为准),分别加5、3、1分。
八、结果运用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安排部署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配合市里做好迎接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有关工作,刚才xx局长传达了我区《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迎接省目标责任制考核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清单会后由安委办整理并下发到考核涉及的单位。下面,我就抓好这次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做好冬春火灾防控,进一步做好迎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的部署要求,集中力量、深入排查、全面整改、狠抓预防,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尤其是在“夏秋百日攻坚”阶段,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与效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形势并不乐观,隐患和问题依然存在,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向好的基础还比较薄弱。
通过前期的督查检查,我们发现还有部分党政领导干部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没有定期召开会议,没有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自身安全生产职责掌握不清。部分乡(镇)、街道没有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部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工作人员对业务不熟悉,执法检查不规范,现场检查发现不了问题,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上还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的问题。
根据省、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相关要求,从2019年11月10日至2020年5月10日,开展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区安委会也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会后会将方案下发至各单位,请各单位主要领导抓好贯彻落实。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扎实开展好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属地、行业、企业三方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要突出工作重点。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盯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时段,按照这次专项行动的要求,围绕燃气、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冰雪旅游、非煤矿山、学校和幼儿园、养老机构等重点方面,细致开展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全区上下配合联动、齐抓共管,切实做到排查整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二是要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明责任、强监管、治隐患、防风险”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开发区和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认真排查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企业安全责任、投入、培训、管理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一是组织机构人员到位、二是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及宣传到位、三是检查准备工作到位、四是制定抢险方案到位、五是是信息报送到位)的情况。认真排查“五个一”(一业一规、一企一标、一岗一责、一人一卡、一日一省)工程建设活动,在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和其他企业全面启动情况。认真排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检查执法处罚、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落实“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惩治措施落实情况。认真排查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值守工作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的办法推进整改,凡是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都要逐条逐项记录在台账中,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和安全防范措施,实施严格的整改治理闭环。督促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向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排查治理落实情况,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干部跟班作业、现场带班和值班值守等制度,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和重大危险源管控,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机构,召开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广泛开展宣传,形成人人参与、全体动员的强大声势和良好工作氛围。
安委会办公室要对专项行动统一领导,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工作。做到动员部署到人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到岗、监督检查到人到岗,层层落实责任,坚决防止出现工作要求逐级弱化、安全信号层层衰减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确保生产安全。
二、要全面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一要紧紧把握防控重点,严查严管全面整治各领域突出问题。
区消防救援大队要紧盯高低大化、老幼古标、易燃易爆、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洗浴汗蒸等重点场所开展整治,严处违法行为。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之外,对各类场所加大服务指导力度,全面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自主达标建设。公安分局要紧紧围绕“九小场所”(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排查,要立刻动员部署,持之以恒的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整个冬春火灾防控期间涵盖圣诞元旦、两节两会,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重大活动庆典、餐饮娱乐场所、夜间营业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提前部署专项行动,集中力量督促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二要健全消防工作机制,综合施策筑牢火灾防控体系。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支持消防工作,明确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要对本领域内的社会单位开展排查检查,要以“摸排-建帐-培训-整治”的工作模式,推动单位持续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三自主: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两公开: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一承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工作,建立隐患互通、会商协办的工作机制,综合施策,督促社会单位强化自主管理意识,落实各项火灾防范措施。要树立大应急工作理念。区应急局要将各乡(镇)街、行业部门的消防工作纳入年终考核验收,消防救援大队要按照市政府下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消防工作,应急局要与消防救援大队加强沟通协作,合力抓好全区火灾防控工作。区安委办要下派督导组,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发生恶性火灾事故的,既要追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查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抵御火灾的能力和水平。
在此,我强调一句,消防宣传不仅是“119”宣传活动月这一个月的工作,要贯彻始终。各乡(镇)街、各行业部门要不断创新宣传理念,不断扩大宣传范围,以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增强逃生自救能力为重点,切实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要广泛发动基层组织力量扎实开展消防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正确用火用电,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要认真做好迎接省目标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
本次考核是对我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一次全面考核,我区作为通化市主城区,责任更大,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作为迎接考核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迎接考核工作做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亲自抓、负总责,迅速行动、细化责任、高效推进。
第一,吃透精神,准确把握考核工作新要求。这次考核出现了一些新特点、新要求,需要我们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要把握综合性考核原则。本次考核将原安监、消防、林业分别承担的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业务合并,实行综合性考核。考核标准和要求非常高,哪一方面出现纰漏和问题,都会对整体考核结果产生影响,必须要做到统筹兼顾、齐头并进。要把握一个组考核原则。本次考核不再按业务分组对安全生产、消防和森林防火分别考核。在迎接考核时,各部门必须统一行动听指挥,保质保量满足考核组的各项要求。要把握大应急管理的原则。本次考核的内容注重体现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特点,对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具体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部门“点”和“面”要求都非常具体,突显“实”的支撑要件多。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吃透吃准新的要求,准确把握考核内容,把迎考工作做实、做细,做全面。
第二,认清形势,严格对标考核工作的新标准。我区此次考核是涉及省政府对市政府考核的延伸考核,考核组不但抽查区政府和各部门,还抽查各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涉及非煤矿山、建设施工、危化品、交通运输、烟花爆竹、机械制造等生产经营单位,并现场随机询问一线工人应知应会内容。各部门、各单位及企业要按照省政府《考核细则》逐条对标研究,会前下发的只是省政府的考核初稿,各单位先行准备,对已完成的工作,各部门要尽快准备佐证材料,对尚未完成的工作,要充分利用今年剩余的时间,查遗补漏抓紧完成。待正式考核细则下发,由安委会办公室再行辅导,确保各项迎考准备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四县一中心”建设,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督促协调,优化政府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努力实现民本和谐崛起的新突破。
二、评估对象
县政府绩效评估对象分为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工作部门、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垂直管理单位四个类别,共93个单位。
1、乡镇人民政府(20个)
2、县政府工作部门(26个)
监察局、发展和改革局、工信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文体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计局、环保局、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司法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局
3、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4个)
农办、广电局、物价局、粮食局、农机局、水产局、畜牧局、经管局、房产局、供销联社、湖洲管理局、马鞍山新区管委会、旅游局、小集成洪泛区管委会、移民局、血地办、招商局、行政服务中心、工业园管委会、人防办、城建投、局、交警大队、残联
4、垂直管理单位(23个)
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气象局、烟草局、公路局、电力局、人民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盐务管理局、邮政局、电信局、移动公司、石化公司、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信用联社、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新华书店
三、评估程序
1、确定评估方案
由县绩效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评估办”)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要求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目标任务,将评估内容分解细化至各乡镇、县直单位,拟定评估内容和办法,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乡镇主要评估经济发展、民生事业、社会管理、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情况;县直单位主要评估服务经济发展、民生事业、政府管理、行政效能及《政府工作报告》工作任务分解指标完成情况。
2、制定考评细则
各考评责任单位根据评估实施方案,制定年度考评细则,经县考评办审查后,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并监督实施。
3、组织工作评估
一是日常评估。由县评估办牵头,督查各评估对象工作进度、质量效益,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第二、三季度分两次通报日常评估的结果,记入被评估对象的绩效评估台帐,纳入年终督查考核计分。
二是年终评估。由县评估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评估对象全年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比、评议。年终评估分为现场评估和室内评估。现场评估由县评估办组织实地考评的责任单位(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招商局、网络信息中心、民宗局等6—8个单位),对评估对象进行现场评估,现场计分;室内评估由负责分项考评责任单位依据评估对象全年工作情况,进行室内评估,客观真实的计出评估分值。现场评估、室内评估、评议三项分值之和为评估对象的年终评估得分。
4、审定评估结果
(1)各考评责任单位计分结果报分管县领导审定;
(2)县评估办根据各考评单位计分结果,综合督查评估和评议考核的情况,汇总各评估对象全年总得分情况,按得分高低初步评定各单位年度评估等次,提交县政府审定。
四、评估方法
县政府绩效评估采取评议与考核相结合,突出考核;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突出定量评估;日常评估与年终评估相结合,突出年终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1、评估考核形式
年终评估由指标考核、督查考核、评议考核和“一票否决”事项四部分组成,评估计分以1000分为基数,根据工作评估实行加分、扣分,评估具体项目不统一确定基本分。
(1)指标考核
由县绩效评估领导小组牵头,各考评责任单位参与,对照评估实施方案和考评细则,对评估对象纳入考核的工作内容逐项进行现场和室内评估,确定加、扣分值。
(2)督查考核
由县评估办牵头,对评估对象中心工作落实情况、文件执行情况、省市县实事完成情况、会风情况、督查通报情况等方面的考核确定加、扣分值。
(3)评议考核
由县绩效评估领导小组组织县级领导、乡镇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集中对评估对象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满意度进行测评,根据测评情况确定评议分值。
(4)“一票否决”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①湖区堤垸在保证水位洪水内溃堤,山丘区水库在设计暴雨洪水内溃坝。
②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被“一票否决”。
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被“一票否决”。
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被“一票否决”。
⑤因直接影响创建国家级、省级粮食生产先进县结果被“一票否决”。
⑥因直接影响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夺牌结果被“一票否决”。
⑦发生涉农恶性案(事)件。
2、评估结果分类
绩效评估得分在1000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100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被“一票否决”的单位,无论其得分多少,一律定为不合格单位。在合格单位中,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得分高低,按20%的比例确定绩效评估先进乡镇;县直单位的三个类别根据得分高低,按20%的比例确定绩效评估先进单位。此外,在乡镇类别中设立四类单项奖各1个,分别是:农村环保事业先进乡镇、农村公路管养先进乡镇、粮食生产先进乡镇、水利建设先进乡镇。
3、评估结果运用
(1)对绩效评估先进乡镇、先进单位以及单项工作先进乡镇,在年度经济工作会议上给予奖励;对绩效评估不合格单位,其领导班子在年度考核中原则上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原则上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并按50%、30%、20%的比例扣减当年度单位主职、班子成员、在岗在编工作人员津贴。对连续2年为不合格单位且本年度综合考核名次列所在类别倒数第1名的,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对省市驻县单位,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考评结果并建议将其主要负责人调离。对违规决策、执行不力、疏于管理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工作严重失职渎职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人员,将启动问责程序。
(2)把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县绩效评估领导小组及时向评估对象反馈,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积极主动地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促进政府各项工作顺利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