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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岱庙社区为更好地开展“科普进社区”活动,提升社区居民科学素质,以居民小区为依托,以科普活动为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创新科普工作方法,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科普讲座和宣传活动,有力的促进了社区和谐发展。现将一年来科普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措施得力
一是成立了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社区科普工作,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操作性较强的工作计划和方案,为有序地开展科普工作奠定基础。还组建一支由医生、律师、教师等专业人才的科普志愿者队伍,经常性的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在社区场地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建立了科普图书角、文体活动室、书法绘画室等科普活动场所,科普氛围浓厚。二是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的作用,负责居民科普宣传工作。他们身兼数职,既是科普宣传员,又是文明劝导员、环境卫生监督员、政策法规宣讲员、文体活动宣传员等。在宣传形式上力求广泛、通俗,主要以发放居民手册、宣传科普知识、生活常识、法律常识,张贴宣传挂图等为主。让居民在闲谈中、晨练中、活动娱乐中就接受科普知识教育,使科普工作如影随形、无处不在。他们的志愿服务,在社区内形成了“人心和善,家庭和睦,人际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受益居民2000余人,做到了科教进社区,科普入人心。
二、科普设施完善,惠及社区群众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是科普进社区的重要环节。一是在社区后营街、文化街、运粮街、法院街打造四个科普宣传一条街,定期更新科普内容。二是针对社区不同人群需求设立社区市民学校,定期开展科普讲座,居民积极踊跃参与。不定期组织开展社区普法宣传、健康教育知识讲座、社会公德教育等活动。通过各项科普活动的开展,社区居民文明意识和科学素质普遍得到提高。社区和谐文明,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
三、宣传科普文化,提升社区品位
一、分析形势,提高认识
城市社区,是新形势下城市居民新的组织形式。区总人口的80%居住在社区,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对新形势下的法制宣传教育及社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法律进社区”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社区呼唤法律保障,群众急需法律服务。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迅速发展,社区群众需要处理的各种关系和产生的各种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居民群众涉法问题大幅增加,因此,社区群众渴望用法律武器解决纠纷矛盾的需求与日俱增。这就需要随着社区建设的加强把专业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送进社区,送到群众中间。
(二)“法律进社区”对于提高社区居民自治管理水平、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法律服务是民主法制的重要内容之一,法制建设是社区建设的重要保障,社区建设离不开法制。通过“法律进社区”,就能够为社区居民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普及法律常识,增强社区居民法制观念,调动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充分行使自己的民利,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可以通过对社区干部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社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不断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三)“法律进社区”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社区内居民的成份和生活方式发生很大的变化,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位人”开始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社会人”转变,这使得原来的“单位人”离开单位管辖而进入社区。随着大量下岗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涌入社区,离、退休人员归入社区,社区管理面临新的挑战和巨大的压力,社区内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矛盾和纠纷。因此,解决好社区内的矛盾纠纷,是创建平安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领导,科学规划
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是“法律进社区”工作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为此我们着力狠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区委四届一次会议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全区“五五”普法的决议都分别强调了认真开展普法教育,积极推进“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工作。“五五”普法启动伊始,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就成立了“法律进社区”工作专班,明确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和区司法局作为“法律进社区”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负责具体实施;各办事处明确专人负责,各社区成立相应工作专班,抓好各项具体工作。做到层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使“法律进社区”在组织上、人员上得到了保证。
(二)制定方案,明确职责。“法律进社区”活动方案中,明确了主要工作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使相关部门在“法律进社区”中知道做什么、怎么做。工作内容中提出了五支队伍进社区,即:法制宣传骨干进社区;律师服务进社区;公证业务进社区;基层法律服务进社区;法律援助进社区。要达到三个目的:一是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做到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二是要把法律服务送进社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把稳定工作做到社区,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三是减少违法犯罪,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最佳结合。
(三)大力宣传,广造舆论。为了使“法律进社区”工作取得真正实效,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是前提。试点工作中,我们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到社区居民之中对近年来居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进行了了解,就怎样做好新形势下基层普法工作开展了调查研究。针对基层群众对过去普法工作提出的形式单一、宣传有死角、参与不积极、教材缺乏等问题。我们首先从宣传发动入手,循行渐进的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一是召开多层次的专题会、动员会、宣传会,提高广大社区居民知晓率;二是在试点社区张贴普法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在街面广泛宣传;三是印发宣传资料、制刷宣传墙画深入到群众之中开展宣传;四是制做网页、利用信息网络扩大宣传。经过大力宣传舆论工作,极大地调动了居民群众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加强监督,严格管理。为了确保“法律进社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和区司法局制定了“法律进社区”工作考核细则,对法制宣传、律师服务、公证服务、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进社区工作进行了规范,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定期到社区回访,抽查开展工作情况,并以百分制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职称评定、年检注册挂钩,从而促进了“法律进社区”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搭建载体,开展“十个一”活动。“五五”普法启动以来,我们在原有“法律进社区”工作内容的基础上延伸出“十个一”的普法教育活动载体,即: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普法阵地,通过市民学校,以法律工作人员解答法律咨询方式,由社区普法骨干和义务普法宣讲员,有针对性地为居民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举办居民法治论坛活动,向居民普及法律知识;配备一套普法领导班子,组建了由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对“法律进社区”工作进行衔接协调,经常研究解决法律进社区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一套普法教育计划,针对社区居民特点,各社区分别制定了居民学法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对辖区居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以发生在居民身边的案例讲述法律知识;建立一个法律图书室,面向社区居民免费开放,保证居民的学法需要,丰富和提高居民的法律文化素质;组建一支专兼职法制宣传队伍,重点整合集聚社区内的法律人才资源,建立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以社区为依托,充分发挥他们贴近基层、熟悉情况的特点,为居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明确学法的时间、学法的内容,重点是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物权法等和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设立一个普法网页,各社区通过制作普法专题网页,利用网络开展法制宣传;建立一个法制园地,通过创建社区法制论坛,设立法律文化墙、读报栏、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创造社区学法的人文环境;成立一支义务法制文艺宣传队,组织社区退休干部、退休职工、退休教师围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以身边人、身边事为题材,通过戏剧、小品、快板、相声等文艺形式在社区宣传法律;配备一名专业法律顾问,对辖区内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指岗定责,到社区担任义务法律顾问,开展以宣传法律、咨询服务、调处纠纷等为主要内容主要的7项工作,以提高社区居民自治管理水平,促进社区、居民依法办事的行为方式的形成。
(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社区法治建设进程。在社区法治建设过程中,我区坚持从实际出发,本着“抓好试点,逐步推广,统筹规划,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以屏襄门街道办事处红光社区、鹿角门社区和汉江办事处高庄社区为试点,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一是构建社区法律服务网络。2007年4月,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社区法律顾问组成的社区法律事务中心在试点社区正式建立,加上去年设立的矛盾调解中心,从而在居、街、区构建起了一道“社区法律服务网”。社区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在法律服务中心的统一指导下,构成了社区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等法律专业人员积极参与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根据居民需求,就近提供服务。社区服务信息网络中心则通过互联网同社区单位和居民实现信息共享。二是整合社区法律人才资源,组建社区法律服务队伍。汉江办事处高庄社区号召和动员社区内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热爱公益事业的在职和离退休的司法干部和大中专院校的法律专业学生积极参与法律服务活动,把社区内具有法律专业的人才集聚起来,用义务奉献、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三结合的激励机制建立了一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他们通过开展居民需求调查、法律法规咨询、网上法律讲座等各种活动,有力地调动了社区居民学法积极性。
(三)加大投入,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氛围。随着我区“法律进社区”活动的深入开展,区司法局免费为各个社区印制了“法律服务指南”和“社区法律服务室”标牌,编印了3000余份法律维权联系卡,分发到社区居民手中。为满足社区居民学法,区依法治区办公室刻录了150盘常用法律法规光盘、组织编辑印刷了《普法案例100题选编》3万余册,由区“四大家”领导在全区赠书仪式上集中发放给各社区居民,极大调动了居民学法兴趣。区委、政府克服困难多渠道筹措“法律进社区”经费20余万元,解决了社区普法工作经费不足、设备短缺问题。汉江办事处投入近100万元用于建设封闭式小区普法宣传长廊,今年又在各社区建立统一规范的法制宣传园地、法制学校,扶持社区开辟了普法网页,为各社区法律图书室赠订《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通讯》等法制类书刊,丰富了社区法律文化。屏襄门街道办事处投资数万元在连接机坊街社区、马道口社区、梯子口社区的中山后街修建了近400米的法制文化墙,以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培养守法公民为主题,采用诙谐幽默的漫画表现形式,既在潜移默化使居民受到了法制教育,又美化了小区环境,深受居民的欢迎。
四、真抓实干,初见成效
通过近年来持久不懈的摸索、实践、努力,我区“法律进社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受到社区居委会、辖区单位、居民群众的普遍欢迎,社区建设及各方面情况发生了可喜变化。
一是社区普法资源得到充实,工作取得实效。通过“法律进社区”工作的深入推进,社区普法资源摆脱了过去形式单一、内容贫贬的困境,在各单位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下,社区普法的一些硬件设施得到了升级,专职普法干部全部实现了电脑操作,资料适时传送,各社区干部、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和青少年普法等也形成了制度化。通过1年多时间的不断努力,城区尤其是试点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
二是社区管理更加规范,群众自治能力极大提高。近年来,各社区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普遍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依法审核、修订和完善,使之更加合理规范,更富人性化,社区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
一、理清法律进社区的概念
1、对法律进社区的概念分析。笔者认为,法律进社区活动的概念应当是:凡属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实施、作用于社区的管理、服务、援助、宣传教育等活动,都属于法律进社区的范畴。如社区居民民利的行使涉及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等;社区治安涉及的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社区服务、保障涉及的卫生保健、计划生育、困难户和低保对象、失业人群等;社区建设涉及的小区规划、出新、物业管理、消防、排污、绿化、美化等;涉及相邻关系中的阳光权、噪音污染、油烟污染以及违章建筑、装潢等;涉及到邻里关系、家庭关系、外来人口问题等等。这些都是社区建设中涉及法律的问题,都可能产生侵权和纠纷,也都需要通过社区建设、管理以及法制宣传教育、社区依法治理、法律服务来解决。法律进社区的特点应当为:(1)属于社会公共事务;(2)属于法律事务;(3)属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中介组织提供并作用于社区的;(4)属于社区(包括居民自治组织、居民群众、居民法人)所涉及事务对法律有需求的。
2、司法行政进社区不等于法律进社区。目前,司法行政行机关行文指出所要开展的法律进社区活动,都是从司法行政所承担的职能来要求的,如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向社区延伸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社区法律志愿者活动,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等。从性质上讲,这些只能属于法律服务进社区,应是法律进社区活动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法律进社区概念中的子概念,而不是整体意义上的法律进社区。
3、从组织运作上讲,党政机关各个部门、各社会团体、中介组织都在依照各自的职能,各自的社会定位,在不同程度上实施着法律进社区活动,如公安机关设立的社区警务室、社区辅警,组织的社区联防队、义务巡逻队等。司法行政机关也是其中的一个组织实施者,不同的是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项目较多,群众需要量较大。但司法行政机关只能组织本系统人员,也就是司法行政机关干部、所属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对其他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司法行政机关只能作为社区资源来协调,动员和鼓励他们参与到法律进社区活动中来。对其他部门在社区实施的管理、服务活动,司法行政机关也只能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而不能越俎代庖或指手画脚。因此,法律进社区作为一项整体活动,不可能只通过一个部门的操作而达到整体实现。
二、认识司法行政组织实施法律进社区的性质和目的
司法行政组织实施的法律进社区活动是基于司法行政的职能要求,以司法行政作为法律服务的主要供给方,并组织政府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团体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涉及社区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是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在这项活动中,司法行政机关既是组织者,也是实施者,同时也是服务的提供者,有别于政府其他部门,其他社会团体、组织出于自身职能和利益需要所开展的法律服务活动。
司法行政机关实施法律进社区活动的目的,一是使社区居民、居民法人得到便捷、优质、有效的法律服务,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地区的社区建设和社会稳定;二是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依法行使民利,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三是促进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在社区落实。司法行政机关的主要职能如人民调解、两劳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教育,以及律师、公证、法律服务等,都是面向基层、面向社会的服务工作,都属于法律进社区活动的范畴,都是社区服务的资源。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正是落实司法行政职能有力的助推器。
三、司法行政实施法律进社区应考虑的几个原则
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是党和国家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司法行政机关在组织实施这项工程中,应注意一些原则的把握,以保证活动的健康发展。
1、加强协调、理顺关系的原则。法律进社区不仅是一项活动,更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服务,是为社区居民和居民法人提供涉及法律事务上的方便和帮助,是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的应有之义和重要内容。法律进社区不应当也不可能由司法行政机关一家单独实施,只有和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的其他方面有机结合,法律进社区活动才能取得综合性效果。当前推动和实施社区建设的主体有政府及以民政部门为主的政府各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居民自治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社会团体、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居民群众。司法行政机关推动法律进社区必须搞好协调,一是争取区委、区政府对法律进社区活动的支持和关注,将法律进社区纳入区委、区政府推动社区建设的整体框架,统一布置、统一组织实施;二是与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搞好协调、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融法律进社区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区治安与稳定、社会保障、社区环境、社区文化和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之中;三是与街道工委、办事处搞好协调,争取其对司法所工作的支持。在城区,司法所实际是处于司法行政和街道的双重领导之下,而且日常工作由街道直接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只有主动加强和街道的沟通与协调,听取街道对实施法律进社区的意见,争取他们解决司法所工作上遇到的困难,支持司法所开展法律进社区各项活动。这是保证司法所全面完成司法行政任务,不被其他任务取代,不脱离街道整体工作的重要环节。
2、整体把握,立足于职能发挥的原则。司法行政实施的法律进社区活动是司法行政职能在社区的整体落实,不单单是搞一些简单的法律咨询服务,而是将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作为一项整体的项目,服务于社区。因此,司法行政机关应从职能发挥的角度,整体勾画法律进社区的方案和途径,从宏观上把握法律进社区与其他社区服务的配套衔接,保证这项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要特别注重街道司法所在法律进社区活动中作用发挥,因为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的派出机构,承担了司法行政职能在基层落实的任务,其工作范围和对象也正是社区内的居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可以说,司法所的全部职能作用发挥,都属于法律进社区的范畴。司法行政机关在推动法律进社区活动中,应首先关注对司法所的指导、督促和服务,协调解决司法所在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保证司法所职能作用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为法律进社区活动奠定坚实的组织和机构保障。
3、求真务实,便民利民的原则。在当前改革大潮下,社会关系、人们的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小型化和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加上新型小区、高层小区的出现,人们的生活环境发生了变化,一些随着改革而出现的新型社会矛盾,给社区居民带来了更多的涉法问题,如劳动、医疗、保险、住房、养老、托幼、家政、消费、物业管理等方面,客观上对包括法律服务在内的社会化服务有了更高更广泛的需求;一些特殊群体,如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下岗职工对涉及法律方面的服务和援助也更为迫切。同时,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法律对社会事务的调整作用日益明显,也为法律服务拓展了空间。法律进社区活动正是适应了改革的需要,适应了人民群众是需要而开展的,具有很强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以此为契机,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来看待法律进社区活动,转变作风,重心下沉,真正为社区群众办实事,做到难有所帮、贫有所助,形成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有保障的法律服务机制,赢得群众的欢迎和支持。
四、拓展法律进社区的途径
作为社区建设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的法律进社区活动,其内容与社区建设的各个方面密切相关,其实现途径也必然要与社区建设的各个方面密切结合,才能有效实现法律进社区。笔者认为,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搞好结合:
一是法律进社区活动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相结合。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目标,并明确提出:“政治文明的核心是把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结合”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当前广泛开展的社区建设,其核心就是社区居民的民主自治。法律进社区应当结合社区依法治理的推进,在法制宣传内容中加大公民民主政治权利的宣传力度,引导社区居民依法参政、议政,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权利,并为社区居民民利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二是法律进社区活动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公民道德建设活动相结合。前文所述法律进社区活动的目的之一是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公民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能力。而这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的目标是一致的,是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之一。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的全民普法教育活动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公民道德建设在内容上应相互包容,在组织运作上应与党委宣传部门、街道、社区自治组织共同实施,在方法形式上应丰富多彩,在宣传阵地上可共同利用,在骨干队伍上相互支持。特别是结合社区居民身边发生的事,可以借用社区学校、夜校、讲座、宣传栏、座谈、讨论、法制文艺、漫画、演讲、征文等阵地和形式将精神文明、公民道德和法律知识结合起来进行宣传教育,将更能够为居民所接受,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与社会稳定、社会治安工作相结合。司法行政机关履行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两劳人员安置帮等职能,本身就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工作。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就是要更深入地落实这些职能,加强群众性的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援助队伍,安置帮教队伍建设,加大对社区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力度,并结合社区创安工作,与社区内的义务巡逻队、联防队、社区辅警队伍的作用发挥结合起来,共同维护社区的安宁与祥和。
四是与社区服务相结合。社区法律服务是社区服务的组成部分,是要义,没有法律服务的社区服务将是不完整的服务。而社区服务能否真正为社区居民群众切身利益服务,不损害群众的利益,则需要依法规范。社区服务中的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物业、保险、家政、养老、助残、助困等各项服务都都是与法律有关的服务内容,也都是法律服务要涉及的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应与提供这些社区服务的单位、组织、团体及中介机构结合,针对社区服务的具体内容开展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协助解决社区服务中有关法律问题,促使社区服务更加规范,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环境改善的要求,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五、司法行政实施法律进社区应掌握的几个环节
一是动员社会广泛参与。法律进社区不单单是司法行政进社区,也不单是由司法行政独自操作能够完成的。司法行政机关在提供职能服务的同时,必须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并以司法行政机关所管理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人员为骨干力量,积极整合社区内的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居民自治组织、社会中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居民群众中的资源,组建具有一定规模的志愿者队伍和宣传、服务阵地,通过这些队伍和阵地的作用发挥来具体实施法律进社区的工作。
二是加强指导。司法行政机关作为这项活动的指导部门,应以对人民群众负责和服务改革的态度,积极推动这项活动的开展。加强对司法所、志愿者队伍的指导、服务、评比和奖励,鼓励街道、社区居委会和参与法律进社区的单位、团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抓好试点,并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以保证活动取得阶段性效果。版权所有
一、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1、送法进乡村
(1)、1月23日,区委、区政府组织司法局、文化局、科信局、卫生局、计生局开展迎新春“五下乡”活动。此次活动,区司法局选派了优秀的法律工作者为扎龙村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做到送法到村,送法到户,向村民发放了与农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100问,并积极解答农民提出的有关土地承包、房屋宅基地等法律问题。
(2)、5月7日,**交警大队的民警在扎龙乡扎龙村举办了一次交通安全宣传大集。他们通过展示交通宣传图版、现场讲解交通安全知识、收看交通事故案例光盘、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等形式,使村民懂得遵守交通安全法与迎奥运展示鹤城农民守法、懂法的重要性。
(3)、区司法局还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开展“四个一”活动。首先发放了“致进城返乡农民的一封信”,向他们有关他们身边的宣传法律法规,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同时还发出问卷调查100余份,通过问卷调查,使我们掌握了我区外出农民工的基本情况,还了解到他们遇到的法律问题,以便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2、送法进社区
(1)、3月13日,依法治区办在龙华街道举办了第一期普法骨干培训班。这次培训班主要学习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及《“五五”普法干部读本》。为“五五”普法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4月30日,区司法局局长尹延群同志又为龙华街道中东社区100多居民做了题为“为什么学法,怎样学法,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的好公民”的辅导讲座,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
(3)、5月12日,针对我区全面展开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区委、区政府于召开了以棚户区改造为主题的预防职务犯罪报告会,邀请市检察院检察长纪少全同志做了题为《锤炼人生当好公仆》的报告,用典型案例对做人、做事、做官以及人生、人情进行了独到的讲解和剖析。为全体干部职工打了“预防针”,坚决避免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发生职务犯罪现象。
另外,我们还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之中,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还为所有动迁居民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为区委、区政府排忧解难,当好法律顾问,为全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保驾护航。
(4)、6月4日,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与东湖街道东湖社区、通南社区、八里社区、自建一社区、自建二社区现场签订“法律服务进社区”协议,使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有了法律保障。
“法律读书角”是东湖街道“法律进社区”的宣传阵地,是为了丰富东湖街道社区读书社的图书内容,是东湖“社区读书社”的再丰富和再发展,“市民大课堂”是东湖“社区读书社向”进一步向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的立体延伸,极大地增强了东湖街道居民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6月4日和10月9日,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园分别到东湖街道“市民大课堂”和北居宅街道“市民大讲堂”送去“百姓身边的法律”,深受市民欢迎。
(5)、9月26日,在光荣街道开展的“法律广场”活动中,**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光荣街道8个社区签订了“法律援助工作室共建协议书”。让法律援助工作的“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使社区居民可以足不出社区即能享有便利的法律服务,弱势群体也能及时得到法律援
3、送法进学校
(1)、3月26日,为了在学生中普及交通安全知识,维护平安**,龙华办事处聘请**交警支队的交警丛瑞同志到和平小学校为孩子们讲解交通安全知识,使孩子从小就树立了交通安全意识,160余名学生受到了教育。
(2)、5月27日,北居宅街道邀请**区消防科的杨帆同志到**区第二小学校讲解《消防法》的有关知识,受教育师生200余人,通过这次法制宣传,增强了师生的安全意识。
(3)、9月1日,**公安分局深入开展了以“法律法规进校园”为主题的法律宣传系列活动。26名校外法制辅导员结合日常工作中有关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多层面多角度向学生宣讲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通过设置宣传图标、分发宣传单、赠送《青少年常用法律汇编》等形式,进一步强化了法律宣传效果。开学期间,分局共在学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17场,教育学生6000余人,向学生发送法律宣传单2400余份,赠送各种法律书籍370余本,法律宣传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开展了《律师法》宣传
2009年我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全区经济建设,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和促进和谐**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作用,较好地完成了2009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为创建“平安鹤城”和“和谐**”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现将2009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1、送法进乡村
(1)、1月23日,区委、区政府组织司法局、文化局、科信局、卫生局、计生局开展迎新春“五下乡”活动。此次活动,区司法局选派了优秀的法律工作者为扎龙村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做到送法到村,送法到户,向村民发放了与农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100问,并积极解答农民提出的有关土地承包、房屋宅基地等法律问题。
(2)、5月7日,**交警大队的民警在扎龙乡扎龙村举办了一次交通安全宣传大集。他们通过展示交通宣传图版、现场讲解交通安全知识、收看交通事故案例光盘、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等形式,使村民懂得遵守交通安全法与迎奥运展示鹤城农民守法、懂法
的重要性。
(3)、区司法局还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开展“四个一”活动。首先发放了“致进城返乡农民的一封信”,向他们有关他们身边的宣传法律法规,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同时还发出问卷调查100余份,通过问卷调查,使我们掌握了我区外出农民工的基本情况,还了解到他们遇到的法律问题,以便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2、送法进社区
(1)、3月13日,依法治区办在龙华街道举办了第一期普法骨干培训班。这次培训班主要学习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及《“五五”普法干部读本》。为“五五”普法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4月30日,区司法局局长尹延群同志又为龙华街道中东社区100多居民做了题为“为什么学法,怎样学法,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的好公民”的辅导讲座,进一步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
(3)、5月12日,针对我区全面展开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区委、区政府于召开了以棚户区改造为主题的预防职务犯罪报告会,邀请市检察院检察长纪少全同志做了题为《锤炼人生当好公仆》的报告,用典型案例对做人、做事、做官以及人生、人情进行了独到的讲解和剖析。为全体干部职工打了“预防针”,坚决避免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发生职务犯罪现象。
另外,我们还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之中,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还为所有动迁居民提供全面优质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为区委、区政府排忧解难,当好法律顾问,为全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保驾护航。
(4)、6月4日,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与东湖街道东湖社区、通南社区、八里社区、自建一社区、自建二社区现场签订“法律服务进社区”协议,使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有了法律保障。
“法律读书角”是东湖街道“法律进社区”的宣传阵地,是为了丰富东湖街道社区读书社的图书内容,是东湖“社区读书社”的再丰富和再发展,“市民大课堂”是东湖“社区读书社向”进一步向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的立体延伸,极大地增强了东湖街道居民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6月4日和10月9日,黑龙江天扩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园分别到东湖街道“市民大课堂”和北居宅街道“市民大讲堂”送去“百姓身边的法律”,深受市民欢迎。
(5)、9月26日,在光荣街道开展的“法律广场”活动中,**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光荣街道8个社区签订了“法律援助工作室共建协议书”。让法律援助工作的“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使社区居民可以足不出社区即能享有便利的法律服务,弱势群体也能及时得到法律援
3、送法进学校
(1)、3月26日,为了在学生中普及交通安全知识,维护平安**,龙华办事处聘请**交警支队的交警丛瑞同志到和平小学校为孩子们讲解交通安全知识,使孩子从小就树立了交通安全意识,160余名学生受到了教育。
科普活动总结如下:
一是社区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科普教育活动。
2016年9月18日上午9:00~10:00,望湖社区联合辖区合肥市第四十八中、望湖小学分别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科普教育活动。通过模拟灾害预警,让学生们都能够参与其中,科学的掌握地震灾害逃生技能。此次活动开展参加人员三千余人。
二是社区举行了以“全民创新,人人有责,人人可行”为主题的科普知识进社区讲座。
2016年9月22日上午9:00~11:00,我社区举行了以“全民创新,人人有责,人人可行”为主题的科普知识进社区讲座,促进公众合理营养,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此次讲座以卫生健康科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免费测血糖、测血压、免费义诊活动。活动期间共派出医护人员8人,发放宣传材料423份、免费测血糖108人、免费测血压286人、发放健康教育问卷120人份收回108人份。
三是开展社区公益大讲堂之亲子沟通与儿童绘本阅读科普宣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