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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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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服务

医疗卫生服务范文第1篇

一、基本现状:

卫生系统作为服务窗口行业,高度重视行风建设,近年来,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重点解决行业不正之风和医疗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纪律建设,医疗机构的总体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有所提升,广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也得到了有效缓解。

(一)不断完善三级医疗服务网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全覆盖,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全面实施,服务模式逐步改变且不断提升。2011年开展“光明·微笑”工程和儿童两病救治,累计为2265名白内障患者、74名唇腭裂患者实施免费手术治疗。共筛查和105例初诊先天性心脏病疑似患儿、24名先心病患儿、4名白血病患儿赴省内外定点医院进行治疗。为农村居民建立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224510份,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55%。加强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二级综合医院服务项目开展率达到95%,重点建设科室达标率达到70%。“农民满意乡镇卫生院”达到50%。

(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巩固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医保报销补偿等相关政策。二是进一步健全新农合制度,巩固新农合参合率在95%以上,三是逐步建立住院费用总额控制机制,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到年人均5万元,提高了新农合保障水平。三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落实绩效工资制度,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制度,落实医保支付政策,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

(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建立健全了医德医风考评制度、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长效机制,杜绝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杜绝吃、拿、卡、要、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县21所乡镇卫生院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2011年我县乡镇卫生院门诊均次费用出现了明显的“两增两降”现象,即门诊均次费用为20.5元,住院病人均次费用257.7元,同比分别下降10.09%、24.4%;门诊病人数增加6.2%,住院病人数增加6.88%,广大农民群众获得了医改带来的实惠。落实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每年卫生局都要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就医环境、服务态度、廉洁行医等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2011年调查总体满意度评价平均在98.83%,群众的满意度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认为,虽然我县医疗机构在服务态度的改善和服务质量上的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没能从根本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卫生资源分布不均。一是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县城。全县医疗机构固定资产78%以上集中在县级医院,乡镇固定资产量不足全县总量的20%,全县最先进的医疗资源集中在县城三所医院,乡村两级医疗资源依然薄弱。二是人员、床位分布不均。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21人,其中乡镇在编432人,而实际在岗只有321人,高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49名,有42名在县级医院,乡镇只占14.3%;全县编制床位1594张,乡镇卫生院床位520张,仅占到全县医疗机构总床位的32.6%。三是业务收入差距较大。2011年全县医疗机构业务收入1.6亿元,而21所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收入只有1670万元。

调研中发现,县级医院人满为患,医务人员超负荷工作,而有部分乡镇卫生院冷冷清清,大小病源都集中到了县级医院,乡镇服务人群萎缩。

(二)专业技术人才严重不足。在1998年至2007年间,卫生系统只补充卫生专业人员23名,致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断层、青黄不接的现象比较严重。自2008年县卫生局在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安置“三支一扶”人员录用省招执业医师等方式,共补充卫生技术人才258人,人才短缺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未得到根本解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与需求比配相差很大。比如县人民医院现在编制699个,实际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46人,根据岗位需求急需补充70余人,其中护理人员44人。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差欠现象更加突出,有的卫生院只有一两个执业医师,医技人员稀少、护理人员不足,造成有编制有岗位有设备无人员的“三有一无”现象,严重影响了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的提升。

(三)医院管理水平不高。医疗机构的管理人才短缺,管理理念滞后,普遍存在未系统学习过现代医院管理知识,多数管理干部来源于技术骨干或学科带头人,缺乏管理知识的培训。少数医院管理水平较低,个别医院内部管理松懈,医疗服务行为不规范,存在滥用抗生素、开大处方、滥检查等行为。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财政全额拨付后,由于缺乏相关配套政策,加之实行绩效工资制,有的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有所下降,缺乏竞争意识,“等、靠、要”思想、新的“大锅饭”和推托病人的现象客观存在,在患者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有些卫生院由于管理松散,少数医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操作规程不严,病历书写不规范,有的甚至不写病历;个别医务人员接受患者吃请,收受“红包”,对患者态度生硬,极个别服务态度恶劣,影响了医务人员的整体形象。

(四)医疗环境不容乐观。2011年全县发生大小医疗纠纷37起,其中28起医院无过错,患者家属无理取闹,辱骂甚至殴打医务人员,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造成医务人员工作压力大、思想包袱重,工作积极性下降。也造成乡镇卫生院怕出现医疗纠纷而不敢接收病人、推诿病人的现象。在医疗纠纷期间中,家属恶意损害公共卫生设施,造成国家财产受损的现象时有发生,医闹现象严重干扰了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关系紧张。

三、原因分析:

1、财政投入不足。县医院、中医院实行财政定额补贴,增人不增资,2011年县医院补贴138万元,还不足离退休人员工资。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年人均15600元,财政预算补助人均8400元,余额则由单位承担,影响了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人才流失严重。由于城乡生活、工作条件、环境和收入的差异,导致乡镇专业技术人才流失,加上考研、外出、自然减员等多方原因,造成半数乡镇卫生院常规检查科目都无法开展,部分医疗设备闲置浪费,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不足,服务不到位,病源萎缩,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也相对下降,容易形成医、患互不信任的不良循环。

3、行业监管不到位。卫生执法人员少、执法设备简陋,监管不到位。

四、几点建议

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特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一是引进人才,实现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的良性发展。建议县政府制定《县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加快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医疗机构的岗位需求,从社会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补充到基层卫生院工作,同时用人单位到大专院校自主招聘或引进高、尖、精人才,带动全县整体卫生队伍的提升。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服务能力。建议县级医院每年有计划地选派学科带头人到省级以上医疗机构进修提高,学科带头人要以“传、帮、带”的方式进行业务指导,层层提高技术水平,补充专业需要。乡镇卫生院重点加强全科医生的转岗培训,加强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基层卫生队伍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采取开展在职学历教育、离职进修、转岗培训等形式,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一名全科医生,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三是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到基层服务。建议尝试以“定向培养、定期服务、增加津贴、政策倾斜”的方式留住有经验懂技术的成熟医务人员,对长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聘任、业务培养、待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解决城里挤、乡镇缺、流向不合理的问题。

2、完善卫生服务网络,夯实医疗卫生服务基础。一是加大投入。一方面财政足额拨付医务人员工资,落实医务人员的福利待遇,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同时加大乡镇基层设施建设投入,一些边远山区的基础设施不健全,如中村、三坊、君埠、龙冈等乡镇卫生院用房严重不足,没有辅助用房,难以合理设置业务科室,一些医疗设备因无房摆放而闲置,检验设备不齐全,基本常规检查无法开展。二是积极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把城市卫生投入重点转向乡镇、村级卫生机构建设,切实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网底”薄弱问题,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使基层医疗机构真正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三是简化流程,尽快实施新农合补偿“一卡通”,方便群众就医和及时得到补偿。四是建立医疗资源共享制度。建议120急救中心、县级医院的诊断结果等共享,县级医疗机构加强交流,开展疑难病症会诊,整体提高诊疗水平和治愈水平,造福群众。

医疗卫生服务范文第2篇

【关键词】初级医疗卫生保健;卫生服务整合;公共卫生;基层卫生服务体系

卫生服务体系整合的实现首先体现在能否建立一个以初级卫生保健为基础的高效率的卫生体系,这个初级卫生保健体系的模式应该是:卫生服务提供行为应从过去的以疾病为中心,转变为以健康为中心;保障服务要全民覆盖和可及;要强调健康促进和预防;要以居民的健康需求为基础;要政府主导下建立制度化的区域卫生规划,多部门合作,使服务提供更加连续、公平、有效、高质量和更好地满足居民的健康期望。

1.初级卫生保健的内容与挑战

1.1初级卫生保健的内容

初级卫生保健的基本内容可概括为“四大方面”和“八项要素”。四大方面包括:①促进健康;②预防保健;③合理治疗;④社区康复。八项要素包括:①当前主要卫生问题及其预防和控制方法的健康教育;②增进必要的营养和供应充足的安全饮用水;③基本的环境卫生;④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⑤主要传染病的预防接种;⑥地方病的预防与控制;⑦常见病和创伤的恰当处理;⑧基本药物的供应。

1.2中国初级卫生保健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挑战。

其一是初级卫生保健的范畴要随时间的推移,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扩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卫生保健的要求愈来愈高,不仅要求有医有药,而且追求健康长寿。同时人类疾病谱正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慢性病(包括心血管病、癌症、糖尿病、肺部疾病、精神病等)所占的比重大幅度上升,据WHO估计,全世界60%的死亡是由慢性病造成的(不包括艾滋病),慢性病已经成为各国疾病负担和医疗成本的主要来源,如果防治不及,会给社会、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压力。慢病患者需要从不同的服务提供方那里接受长期、复杂的治疗,包括早期预防、疾病治疗和社会照顾等,分割的医疗服务体系难以及时预防疾病的发生,难以为患者提供连续、统一的医疗服务,而且会造成无效的、不安全的治疗和重复治疗,严重影响医疗质量和患者的健康,增加了医疗成本和患者的经济负担。

其二是中国人口的年龄结构将由“成年型”向“老年型”转化。中国目前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保健与需求上升到重要位置。

其三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方式的改变,使环境因素、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成为致病的重要原因,使医学模式由生物医学模式转变为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医疗、预防保健工作要从理论上、技术上、方式方法上适应这一发展变化的趋势,初级卫生保健势工作必具有新的内容与任务。

其四是中国目前的基本卫生保健保障制度只重视疾病发生后的治疗,而不是事先的预防。卫生服务提供中缺乏预防保健干预措施,预防、保健和疾病治疗之间相脱节,只管病人进了医院后的治疗,而不是从源头上减少病人进医院的次数。这种基本卫生保健制度服务模式不仅在宏观上不利于在宏观上改善人群的健康状况;而且在微观上会因忽视个体疾病预防与健康促进服务的提供从而增加医疗费用的支出,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影响制度发展的可持续性。若不及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转变服务提供的模式,随着社会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和医学技术的飞速进步,医药负担将会日益加剧。

2.初级医疗卫生保健对卫生服务整合的意义

卫生服务整合是为了提供连续、无缝隙、统一的医疗卫生服务,是为构建整合型的高效有序的卫生服务体系,而这个体系包括各种初级卫生保健机构和医院,要提供多个层次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而初级卫生保健是卫生服务整合型体系的核心与基础,也就是说初级医疗卫生保健工作的制度建设的好坏是衡量卫生服务整合成功与否的主要标准。20世纪90年代以来通过卫生服务体系整合提供医疗、保健、预防、康复及其健康促进一体化的服务日益成为世界各国卫生改革的重点。美国、英国和加拿大等国家陆续提出构建整体化服务提供系统的构想,旨在通过这种整体化体系的变革提供整体卫生保健服务,实现卫生保健“安全、有效、有效率、及时、公平和以病人为中心”的宗旨。

3.初级卫生保健制度的建设的平台与实践形式

而初级卫生保健制度的建设,需要通过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城市社区卫生体系和农村生体系这些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中国实践中初级医疗卫生保健整合形式有:健康管理团队、全科医生团队、社区卫生服务网格化管理等服务模式等均是对整合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探索。

4.初级卫生服务保健体系建设的重点

4.1促进医疗、保健、预防、康复及其健康一体化服务。

进行预防保健、门诊、住院、家庭康复之间的横向整合,使患者在不同阶段所接受的服务实现无缝衔接。促进公共卫生、预防医学、临床甚至社会服务等有机整合,尽快弥合医学学科间以及医学与相关学科如心理学、社会学之间的裂痕,改变症状驱动式的医疗模式,坚持防治并重和立体健康理念,同时促进专科机构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提供,并在初级服务、专科服务乃至临床关怀机构之间建立无缝链接,使得患者在提供系统甚至家庭都能获得综合的服务,服务提供行为从以疾病为中心,转变为以健康为中心,保障服务全民覆盖和可及,强调健康促进和预防,形成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的完整的、连续的保健服务链。

4.2构建有序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有序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是建立整合型卫生服务的基石。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需要协同推进医疗保险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将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适当降低参保人员社区就医自付比例等措施,引导参保人员利用社区医疗服务。既方便了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减轻了参保人员费用负担,也促进了医疗机构的公平竞争和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发展。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就医与支付管理,建立参保人员利用社区服务的激励机制。实现双向转诊制度与医疗保险支付体系的真正对接。关于门诊大病,建议对糖尿病、慢性肾功能不全等慢性病推行疾病管理,采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大医院和社区签订联合医疗服务协议的方式,对转诊程序和费用支付衔接办法进行明确约定。关于普通门诊,探索地区可借鉴英国经验,对参保人员试行社区卫生服务守门人制度。推行医疗保险费用支付绩效考核。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医疗保险支付审核、监督办法与指标,推行社区卫生服务按绩效付费,强化医疗服务绩效考核,用经济杠杆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效率的提高。

医疗卫生服务范文第3篇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是指通过开办医疗卫生网站或登载医疗卫生信息向上网用户提供医疗卫生信息的服务活动。

第三条 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内容包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信息。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是指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营是指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医疗卫生信息。

第四条 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只能提供医疗卫生信息咨询服务,不得从事网上诊断和治疗活动。

利用互联网开展远程医疗会诊服务,属于医疗行为,必须遵守卫生部《关于加强远程医疗会诊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只能在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之间进行。

第五条 医疗卫生网站或登载医疗卫生信息的网站所提供的医疗卫生信息必须科学、准确,注明信息来源。登载或转载卫生政策、疫情、重大卫生事件等有关卫生信息时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医疗卫生及健康相关产品的广告信息,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审批的内容进行登载,不得扩大功效或宣传治疗作用。

禁止制作、和登载含有封建迷信内容的信息和虚假信息。

第六条 任何经营性或非经营性医疗卫生网站以及登载医疗卫生信息的网站在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或办理备案手续之前,应当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第七条 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医疗卫生网站或登载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的网站,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内容包括:网站类别、内容、服务性质(经营性或非经营性)、网站设置地点、预定开始提供服务日期、申办机构性质、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负责人及其身份证号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申办机构资质证明。

3、信息安全保障措施等。

第八条 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lo个工作日内通知申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补齐,逾期不补齐或者所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放弃申请。

第九条 初步审查合格后,正式受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在正式受理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网站。获准同意的网站,应在其网站主页上同时标明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编号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文号。

第十条 已获准开办的医疗卫生网站或登载医疗卫生信息的网站,开办者主体或者域名、地点、内容等需要变更的,应向原审核同意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 未经卫生部批准,任何医疗卫生网站,均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名称。

第十二条 卫生部将依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相关的卫生行政法律法规对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定期对开展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的网站及其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在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中,如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如不改正,按照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和卫生行政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卫生行政部门建议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关闭网站。

第十四条 本办法公布前,已开办医疗卫生网站或登载医疗卫生信息的网站,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30日内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补办手续。

医疗卫生服务范文第4篇

关键词:基本医疗卫生;家庭医生;工作室;上海长宁

中图分类号:R197

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试图以政府直接供给的形式满足公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但公益性的提高是否会牺牲医疗卫生服务效率一直是各种医改政策争论的焦点之一。而效率的改进则是以对医疗卫生服务提供的可计量和可考核程度为前提,如果不能对服务提供者团队成员的工作数量和质量进行有效的甄别和考核,就无法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因此,作为全国较早的新医改试点地区,上海市长宁区一直试图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系统进行完善,特别是引入全科服务团队模式之后应如何细化之以提高团队成员的激励水平是制度创新的关键点。新的制度必须有新的服务模式与之相适应,服务模式也决定了制度设计和政策调整的方向。

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是社区卫生全科团队服务模式的深化和发展。2011年4月,上海市首个“家庭医生工作室”在周家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周家桥卫生中心”)成立。通过工作室这一服务载体的实践探索,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显然重塑和优化了社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系统。本文将对“家庭医生工作室”这一新兴服务模式的制度含义及其影响进行分析。

一、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2005年起,以北京、上海、杭州、成都等城市引领的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改革,抓住了卫生体制改革中“公益性问题”这一症结,并围绕着社区卫生公益性实施了一系列体制机制改革,为国家新医改找到了重要突破口。2006年,国务院召开社区卫生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总体方向、基本原则和执行框架。2010年下半年开始,上海、北京、武汉等城市在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中,先后提出“家庭医生”服务的概念。2011年国发〔2011〕23号文《国务院关于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从全科医生制度顶层设计上描绘了全科医生制度的蓝图。

2005年底,作为上海市首批实施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试点的长宁区,率先创新推广全科服务团队模式,并推行家庭签约制服务,但当时的服务基础、人才队伍、政策环境尚不能完全支持签约制服务;上海徐汇、闵行、青浦、金山等区也从2007年起开始从不同角度探索“责任制医生”的健康管理模式;2008年,长宁区周家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率先在区内试点居委责任制医生健康管理模式探索;2009年,家庭健康责任制工作纳入区卫生局重点工作,并制定《长宁区家庭健康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区试点探索;2010年8月10日,在“城市与健康国际论坛”上,上海市副市长沈晓明首次提出上海将全面推行建立家庭医生制度;2011年,上海配合国家新医改方案,试点推进五项重点工作,试点家庭医生制就是其中一项,全市有10个区县参与试点工作。

长宁区周家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上海市最早试点家庭医生制服务的社区卫生机构之一,早在2008年下半年,在全科服务团队模式基础上,开始实施全科医生居委责任制工作模式试点,并于2009年6月在中心全面试点。目前,中心家庭医生18名,分别承担19个居委会的家庭医生制服务。2011年4月,成立全市首个家庭医生工作室——“陈华工作室”。

在上海尤其是长宁区,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已经成为未来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内涵深化的方向和共识,国家对全科医生制度的设计更进一步明确了发展目标。正当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的探索热火朝天地进行时,周家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率先提出了“家庭医生工作室”的概念,并迅速得到了政府、舆论的响应,业内的关注以及居民的认同。那么,家庭医生工作室的成立究竟是一种必然还是一种偶然,是一种可行的操作模式还是一种暂时性的炒作手段?回答上述问题需要在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历程及家庭医生工作室成立的背景上进行分析。

二、家庭医生制服务的实践需要服务载体来适应

家庭医生工作室是社区卫生发展和全科理念深入实践的产物。社区卫生服务在国内起步较晚,大体经历了以功能转型为主的框架建设期、以公益性改革为主的体制机制改革期、以家庭医生制度建设为主的内涵发展期等三个时期,而在三个不同时期,卫生服务的载体也随之发生变化。在框架建设期期,地段医院、部分二级医院及企业医院等逐步转型成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逐渐成立了“三科一室”的工作模式,即医疗康复科、预防保健科、后勤保障科及办公室。然而,这仅仅是功能定位的调整,这些医疗机构的主要服务载体并未发生变化,仍然是内科、外科等专科。

(一)在体制机制改革期,社区卫生逐渐引入全科理念,提出“六位一体”的服务理念

医疗卫生服务范文第5篇

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党的十六大正式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我们紧紧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导。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从中国古代孔子提出的“致中和”,董仲舒宣扬的“天人之际,合而为一”,到近代思想家康有为提出的“大同社会”,无一不体现出对和谐社会的追求和向往。只有在和谐稳定之中,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无数事实证明,哪个时期社会和谐稳定,哪个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就最好、最快,人民就安定幸福;反之,社会经济发展就受到阻碍,人民生活就难以安定幸福。[1]

和谐体现在社会的方方面面,有人际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环境的和谐等等。无论哪一个方面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影响社会发展的进程。从这个角度上说,在和谐社会的建设中没有局外人,只有人人参与和谐社会的建设,才能形成整个社会的和谐美好。因此,社会各界、各个行业都要树立和谐意识,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去。具体到医务工作者,就是要不断提高自身服务水平,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1 要讨论和谐医患关系,首先要清楚何谓医患关系

现在医学伦理学认为,医患关系是以医疗职业为基础,以道德为核心,并在医疗实践过程中产生和发展的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也是各种医疗人际关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人际关系。一般而言,医患关系指以医生为主体的医务群体和以患者为中心的就医者群体,以治疗或缓解疾病为目的而建立起来的特殊的人际关系。[2]

2 医患关系具体可分为技术关系和非技术关系

2.1 技术医患关系:美国学者Szasz和Hollender于1956年在《内科学成就》杂志上发表的“医患关系的基本模式”一文中,首次提出了医患双方在诊疗过程中的三种类型,即:主动――被动型;指导――合作型;共同参与型。

2.2 非技术医患关系:即指在医疗过程中医患双方的社会、伦理、心理方面的关系,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医疗作风等;体现在患者方面即是否信任医生,是否期望得到过分的利益等。

3 和谐医患关系的定义

应该是――在技术医患关系中,提倡指导――合作型或者共同参与型;在非技术医患关系中,医患双方在伦理关系、行为关系、利益关系、价值关系、法律关系等各方面实现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充分交流的一种医患关系。

4 和谐医患关系的特点

4.1 和谐医患关系的必要条件:首先,要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需要医患双方的配合和实践,只有单方面的努力,缺少任意一方的配合,都无法实现和谐医患关系;其次,和谐医患关系是极其单纯并且简单的,表现医患双方在唯一的共同目标上(治疗或缓解疾病),表现在医患双方共同信任的基础上,表现在医患双方的参与态度上(避免“主动――被动”型)。

4.2 和谐医患关系的核心: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医疗质量是核心问题。由医患关系的定义可知,“治疗或缓解疾病”是这一社会人际关系的核心目标。因此,过硬的医疗质量是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的根基。没有高质量的诊疗技术和服务水平,无法达到广大群众预防、去除或减轻病痛的要求,医患关系就不可能和谐。

5 农村基层医疗卫生领域医患关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5.1 作为农村基层医疗单位和基层医务人员群体,所承担的医疗和卫生服务相对市县级医院更为扁平化,“广而不深”是其特点。目前,我国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普遍存在医务人员严重缺乏、站点设置不够合理、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与广大群众需求还有着很大的差距。作为医患关系中的核心内容,服务质量的欠缺是导致医患关系较为紧张的核心原因。

5.2 我国农村人群尤其是中老年农村人群普遍存在健康意识淡薄、医学常识掌握不足等问题,而以中老年人为主的重点人群即是基层医疗单位服务的重点对象,这样的背景导致医患交流存在障碍,进一步加剧了医患关系的紧张。

6 改善和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的必要措施

6.1 在政府积极引导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网络。尽快完善基层和区域中心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加快分级就诊模式的形成;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投入,建立完善便捷的服务网络;在政策上促进基层卫技人才的培养,补充基层医务人员队伍,合理分配医疗资源,让广大农村群众得到更为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6.2 培养和转变医务人员服务理念:现代医学对医务人员提出了“社会――心理”模式的要求,必须以患者为中心而非以疾病为中心开展服务。医务人员的服务理念必须顺应此模式,改变传统的“悬壶济世”道德中的“施恩”或者“救世主”的心态,尊重患者、信任患者,并且在整个诊疗过程中必须坚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6.3 建立和谐医患关系,不应过分强调医务人员因素。尽管在基层医疗活动中,农村群众当前处于一个弱势地位,但仍不应过分强调医务人员因素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中的作用。医患关系本身属于两个主体之间的社会人际关系,始终不应忽略一个主体而突出另一个主体。在建立和谐医患关系过程中,必须加强宣传和科普,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医学和医疗知识,这也是在技术医患关系层面追求“共同参与型”医患关系的必要基础。医学是一门始终处于探索中的科学,可以说人类在医学上的认识还很浅薄。医患双方必须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充分交流,为了共同的目标而协作。

参考文献

[1] 2005年9月卫生部和中医院管理学会召开的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座谈会上卫生部长高强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