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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晋升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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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晋升转正

公务员晋升转正范文第1篇

(一)强化公务员队伍建设,抓好各项管理工作

1、做好**年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年度的工作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考核。600名国家公务员,考核为优秀的120人;称职的442人;基本称职的2人;不定等次的36人。220名机关工勤人员,考核为优秀的37人;合格的183名。

2、做好**年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工作和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工作。根据红人通〔**〕260号文件要求,我县共补充录用10名公务员(人民警察)。全年来共办理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手续48人。

3、做好非领导职务的确定(晋升)工作。根据**州人民政府2007年12月26日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精神,阶段性恢复执行**州国家公务员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晋升。通过查阅档案、认真审核,仔细对照,确定(晋升)科员43人。

4、做好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根据省、州相关文件精神,经过笔试、考察、体检,共选聘63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5、做好2009年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民政厅、省农业厅《关于**省2009年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我县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1人。

6、做好2009年公务员招考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州2009年度考录公务员补充公告》精神,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我县共招考公务员59人,其中公安30人,森林公安3人,其他公务员26人。

7、做好公务员统计工作。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开展**年公务员统计工作的通知》(**人通**50号)和州人事局红人通20094号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全县公务员统计工作。按要求,分别对871名公务员和9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进行了统计。

8、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工作。按照泸政发200463号文件要求,全年共办理各类人员调动手续123人,其中正常调动公务员5人,事业干部47人,工人23人,调往县外31人(其中公务员10人、事业干部19人、工人2人),从县外调入17人(其中公务员9人、事业干部3人、工人5人)。

9、做好公务员登记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和省人事厅《关于**州人民政府研究室等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通知》精神,报州人事局审批,对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52人进行了登记;对符合参照公务员管理条件的8人进行了登记。

10、做好全县政府系统公务员危机管理培训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政府系统公务员中开展危机管理培训的通知》(**人社发2009130号)和红人通200959号文件精神,为增强我县各级政府系统公务员的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提高应对各种危机的能力和公共管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政府系统980余名公务员中开展危机管理培训。

11、做好关于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有关问题开展调研的工作。为配合国家公务员局就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工作,按照**人社办200933号文件要求,积极认真开展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调研工作。我县公务员构成比例中,35岁以下的占34,36至45岁的占40;46至55岁的占23,56岁以上的占3;高中以下文化的占14;大专文化的占45,本科文化的占41。

(二)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1、完成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结合各事业单位实际,完成了全县259个事业单位的6994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为优秀的101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928人、职员3人、工人86人),合格的574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758人、职员14人、工人976人),基本合格1人,不合格8人,不定等次的204人,不予考核的16人。

2、完成**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统计上报工作。按照州人事局的安排,我局结合实际完成了**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统计上报工作。截止**年12月31日止,全县共有专业技术人员6333人,全额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5863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62人、企业单位213人、非国有企业单位95人。

3、切实抓好我县2009年度企事业单位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审工作。全年共推荐599名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目前,经省、州、县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528人。其中:群文系列15人;中学系列197人;小学系列165人;党校系列3人;农业系列60人;工程系列150人;卫生系列6人;新闻系列3人。

4、组织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科目培训。从2009年6月至10月开始组织全县6255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知识产权》科目培训,并于2009年10月14日组织了全县统一考试,合格率为100。

5、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按照省州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要求,我县于今年6月8日召开了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动员大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我局在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严格把好四道关口:一是统一口径,作好解释;二是摸底调查,收集问题;三是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四是认真学习,吃透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注意听取各行业、各部门意见,并做好整理收集各类问题,并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

(三)加强聘用合同鉴证管理,切实做好工资基金审核发放工作

1、认真做好合同鉴证管理和工人技术等级聘任工作。2009年,共审核办理全县各单位合同鉴证622人,审核并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取得工人技术等级后聘任中级工143人,高级工137人,技师18人,并兑现了工资待遇。

2、认真审核工资基金,切实维护单位职工的利益。全年累计审核工资基金户3828个,审核工资159612人次,工资总额319834096元。

3、认真组织完成**年工资统计工作。根据州人事局《关于**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的通知》要求,按照州人事的统一布置,完成**年工资统计、收集、审核、录入汇总,并按要求上报州人事局。

(四)强化服务意识,有效配置人才资源

1、认真办理人事业务。全年共办理到我县就业登记的大中专毕业生人事503人;办理保存人事关系与档案协议48人,全部纳入我县人才储备库,接收档案材料,录入计算机管理。

2、抓好我县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按照《**州2009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布置下,与县教育局、卫生局密切合作、精心组织,圆满完成我县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上半年共招聘工作人员19名,下半年共招聘4名工作人员已进入政审阶段。

3、积极搭建就业平台,努力扩大服务渠道。为加强供需对接的针对性,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毕业生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为毕业生就业和用人单位选人用人搭建便捷的桥梁,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强化服务功能,加强供需对接性,开展专场人才招聘会、综合人才招聘会和推荐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方式。今年以来,为**帮达实业有限公司等非公企业通过专场人才招聘会,成功招聘各类专业人才3人,为**千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锦辉地产等9家用人单位成功推荐人才28名,缓解我县就业压力。

(五)积极做好工资福利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完成我县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从2009年5月25日开始,至6月5日止,全面完成全县200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的各项审核审批工作。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6785人,月增资167520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5928人,月增资148706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383人,月增资8689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249人,月增资4503元。

2、完成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9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预发审核审批工作。根据国家、省、州的工资政策,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9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预发审核审批工作,此次审核审批机关2009年度年终一次性资金事业单位2009年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的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发放7597人,兑现资金8206266元。

3、按时完成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根据中央、省、州相关文件规定,我县于2009年9月8日至11日,历时四天,圆满完成了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我县义务教育学校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统一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及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4、认真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职务晋升工资及特殊岗位津贴的审核审批工作。一年来,共审核审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职务(工人技术等级)晋升工资582人,月增资51181元;按照知识分子补贴有关文件规定,批准169人享受(调整)知识分子补贴;重新确定工资4人;对3名处分期满收回安排工作的人员重新确定了工资;对1名处分人员重新确定了生活费;批准享受殡葬职工特殊行业津贴13人;办理享受特级教师津贴2人。

5、认真执行退休政策,做好抚恤金发放管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退休和提前退休49人,发放一次性修建房补助费和安家费178560元。按照国家的抚恤政策,办理了9名死亡职工的一次性抚恤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249156元。批准享受月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11人,月增资4637元。认定工伤1人。

(六)认真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切实抓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维稳工作

1、认真落实安置政策。根据干部的专业和特长,充分征求用人单位和干部个人的意见,今年我县共完成2名干部的安置工作,做到了上级、干部及安置单位三满意。

2、加强对自主择业干部的教育管理,认真做好日常服务工作。我县现有自主择业干部5人,为做好自主择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我们加强对自主择业干部的教育管理,积极为自主择业干部办理医疗保险,认真开展自主择业干部走访慰问活动。全面了解掌握他们的工作、生活、身体状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3、严格执行解困政策,切实抓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维稳工作。今年,我县严格按照省州文件精神,共向符合条件的27名干部兑现解困资金174360元,另外对陈文忠、昂登明两名家庭比较困难的企业干部进行了个案补助,共补助资金3000元。

4、开展送温暖活动。我局对全县的企业干部和自主择业干部进行了“八·一”走访慰问,并召开了座谈会。同时我局深入到干部家中,与他们亲切交谈,详细了解他们的身体、生活和工作情况,并给每个干部发放了200元的慰问金,带去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七)强化机构编制管理,抓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补充工作。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对职能强化的机构给予编制管理充实,成立了12个机构,并对相应的内设机构作了适当调整。

2、大胆探索,扎实推进乡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为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强化对机构编制管理人员选配工作的社会监督,解决超编、超职数、混编、混岗和底数不清等问题。我局根据中央和省、州有关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要求,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配合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泸机编办20093号文件),明确了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政策依据、管理范围和对象、基本手段和方法、实施程序等,明确了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在实名制管理过程中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建立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各单位依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和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对本单位的工作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并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造册登记。对未经批准和不符合人事管理规定配备的人员,不列入编制实名制名单;对混编混岗人员,依照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清理归位。全县8个乡镇机关和104个乡镇事业单位全部纳入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3、加强监督管理,依法进行事业单位登记工作。我县现登记的法人单位共328个,其中今年新登记单位16个,变更登记单位45个,年检290个。

二、其他工作

(一)认真做好人事工作

2009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事工作力度,及时化解人事编制工作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做到对每一位来访者耐心解答释疑,切实解决问题;对每一封来信认真登记,调查取证,客观分析因果,做到不因事小而不为,不因事烦而推诿。认真处理上级部门转来的信件,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争取给上访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全年共接待了来访咨询人员8批26人次,办理各类7件,办理来电21人次,按时完成每月15日的月报,努力维护我县人事和谐和社会稳定。

(二)扎实抓好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009年,局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抓队伍必先抓党员,抓党员必先抓党建”的要求。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抓好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工作的同时,大胆探索培训模式,不断创新培训方法;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与人事工作有机结合,全面置于群众、基层和社会的监督之下,扎实推进“阳光人事、法治人事、效能人事”进程,收到了实效。

(三)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为了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持久、有效开展,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人事编制工作,我局于2009年3月25日召开动员大会,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建立机构,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保证学习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展开。既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规定动作”,又积极探索、创新“自选动作”。确保了活动的深入开展,使活动收到较好实效,进一步推动了我县人事人才和编制工作的发展。

(四)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

我局把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与全局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根据县政府相关要求,结合人事人才工作实际,制定了《××县人事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方案》、《××县人事局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方案》、《××县人事局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方案》和《××县人事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方案》,及时上报我局各项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计划及具体内容。于5月5日开通了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电话(0873-6621599),严格遵守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电话的管理规定,确保上班时间在岗,坚持使用普通话,热情有礼貌、耐心细致地为群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开通以来,未发生无人接听,长时间占线,态度粗暴、拒绝推诿等现象。同时,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及时对外“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相关信息,宣传我局工作动态,营造良好氛围,为群众提供人事工作进展情况、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办事程序、政策法规等政务信息咨询服务内容,努力推动“阳光人事”制度建设。

三、存在问题

(一)人才供需矛盾突出。普通高校毕业生回泸人数逐年增多,就业难度不断增大。

(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受岗位数限制,取得职称资格与享受岗位工资待遇矛盾突出。

(三)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维稳工作情况复杂,形势严峻。

(四)办公经费紧缺,妨碍各项人事人才工作正常运行。

四、**年工作计划

(一)按照省、州要求做好县乡机构改革工作。

(二)认真做好**年公务员考录工作。按照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做好公务员考录工作;按照省、州及县委、县政府要求,按时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和**年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

(三)拓展人事服务领域,探索人才租赁、人才派遣、人才测评等。加强与非公企业联系,及时提供人才信息,组织召开大型人才供需见面洽谈会,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不断缓解就业压力。

(四)进一步抓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的贯彻落实,认真做好补发企业干部生活困难专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力度,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人事。

公务员晋升转正范文第2篇

一、2018年工作进展情况

截止12月31日我部共审批办理退休手续274份,其中一般工种27份,特殊工种38份;审批死亡丧葬补助抚恤手续64份;遗属生活困难补助371份;审批更改工龄手续19份;审批工资变动19985人次,其中,根据*〔2018〕112号调标8734人,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办理工资转移介绍信288份;答复来访事项25份;审核2017年度工资统计报表95份;根据*〔2018〕10号文件精神审批补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86份。

二、2018年存在问题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已全面启动,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2015〕*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10月1日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但时间已过三年半,这部分工作还没有衔接上。造成2014年10月1日之后退休人员退休费还是按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作为退休养老金计发基数在工资股核算一次,然后又到社保局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发〔2015〕*号)文件精神执行养老金,造成两边核算、重复做工,人力物力的浪费。

2、由于调资文件置后,每次工资调整都需要往前补,几年来工资已调整多次,往前补势必造成手续繁杂,容易出错。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一)完成中心任务

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文件要求与社保局做好对接工作,坚决按时完成任务。

(二)做好日常工作

1、为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人员、工作调动人员确定工资、开具工资介绍信,给受到奖惩的工作人员办理相应工资变动手续。

2、在退休业务没有过渡社保衔接之前,继续为到达退休年龄的干部办理退休手续,给符合病退条件的人员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3、按照政策办理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审批工作,为生活不能自理的离休人员办理护理费审批手续。

4、做好年调工作,根据*发〔2006〕*号文件精神,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的,晋升一个级别,累计两年称职及以上的晋升一个工资档次;事业单位人员一年一调。

5、进一步完善工资系统,根据2018年10月15日**关于做好全区工资福利管理“网上办事”有关工作的通知,争取由单机版升级为网络版,为各单位提供更有质量、更为高效的政务服务,实现让工资福利业务办理“零跑腿”的工作目标。

6、及时、慎重、妥善处理来信来访事项。

公务员晋升转正范文第3篇

工资福利退休科下半年工作计划【内容】:

一、日常工资审批管理

(一)根据国家工资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管理。

、严格按照上级人事部门要求,及时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正常晋升工资的审批工作。

、按照工资政策规定,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岗位(技术等级)变动后的增降工资和重新确定工资工作。

创新思路:为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工资经办人因数据报送错误来回往返,采取以电子政务系统报送工资管理系统数据,确保工资管理系统数据及时更新、全面、准确。

、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大中专毕业生、工勤人员见习期(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定级工作。

创新思路:为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工资经办人因数据报送错误来回往返,采取电子政务系统报送工资管理系统数据,确保工资管理系统数据及时更新、全面、准确。

、根据市劳动局的要求,在时限内认真完成全市参加工效挂钩市属企业工效挂钩预、结算工作。

、就财政统发工资审核中涉及的问题,及时与财政部门协调,在每季度季首日前,按时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参加财政统发工资单位的工资审核工作。

二、津贴、补贴审批管理规范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工作。

(一)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

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工作,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市对此项工作的安排布署,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

(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

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中活的部分,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在基本工资外设置绩效工资,使绩效工资与工作人员的表现和业绩等紧密相连,有利于进一步加大事业单位搞活内部分配力度,增强工资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过程中,要着重做好宏观掌控,指导各单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强化职工的思想工作,要深入细致地宣传改革工资分配制度的意义,破除平均主义思想,树立争先创优的竞争意识,消除对改革的恐惧和抵触感。

公务员晋升转正范文第4篇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围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年”活动,广辟就业服务平台。积极应对世界金融危机造成的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加快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建设,采取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方式,启动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年”活动,为企业、高校和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搭建共需交流平台,采取现场招聘、网络招聘、报纸招聘“三位一体”的办法,投入3万多元进一步加强了清江人才交流市场建设,设立了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开通了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和信息平台,建立了本地生源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备案登记制,在市场求职、人事档案、户口托管等方面提供“一条龙”优惠服务,先后与有关部门共同赴武汉、宜昌等地招揽人才,加强与省内外人才市场联系,举办市县联动的人才供需见面会以及专场招聘洽谈会10余场,印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服务手册、联系卡2000多份,指导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1300余人。并进一步发挥政府相关部门主导推动就业的作用,多渠道、多种形式引进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半年来共与49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签订到基层服务协议,抓住县域经济和特色产业发展的机会首次引进储备65名高层次优秀人才。同时,不断扩宽县内外企业就业渠道,深入湖北三源水泥、三峡全通、锰特锰业、火烧坪铁矿等10多家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调查,了解企业人才配置情况和紧缺人才需求状况,为企业建立了动态人才储备库,半年来共安置高校毕业生160余人。

(二)以深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为抓手,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深入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不断规范各项公务员管理制度,增强公务员队伍的职业认同感,敬业责任感。认真抓好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培训干部85人次。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筹建开通了公务员教育培训网上学习平台,解决了长期以来公务员工学矛盾及学习内容单一的问题。并建立健全完善公务员培训学时学分管理数据库,实行公务员培训情况定期验证制度,采取集中审验、组织抽查检查的方式,完成了对全县66个单位1626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证书的审验登记工作,其中1553名公务员年度审验结果为优秀,73名公务员审验结果为合格。完成全县1626名公务员上一年度考核工作,其中被评为优秀等次483人,称职等次1143人,按相关规定落实了优秀公务员的奖励政策。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报请县政府对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29人给予记三等功,对当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215人给予嘉奖。同时,完成了全县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登记上报工作,全县共23家事业单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其中符合登记人员211人、暂缓登记44人、不予登记18人。目前基础审核工作全部结束,已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完成县森林公安分局18人过渡资格的审核及登记上报工作。制订全县公务员队伍补充计划,配合省市积极开展2012年度全县41名公务员招录工作,除公安系统及从村干部选拔人员外,24名乡镇、法院及检察院拟录公务员已完成最后阶段考察工作。

(三)以创新创业创优为目标,抓好专业技术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配合县委组织部、农业、科技等相关部门,开展《土家族自治县2012-2020年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编写的前期调研工作。积极搭建智力引进平台,开展“人才+技术+项目+基地”引进活动,为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村实用人才开展特殊评审,大力开发社会紧缺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建立乡土人才培育网络,全县“土专家”、“田秀才”以及各种能工巧匠等农村实用人才达到1194人,县级以上农村乡土拔尖人才达到88名。加快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养工程,继续与长江大学、三峡大学等高等院校联合办学,开办林学专业学历培训班1期,培养急需专业人才48人;开办职称计算机和英语培训班2期,培训256人。同时,不断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竞争激励机制,颁发各类初级职称任职资格证书242人,按规定办理了相关聘任手续和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及时启动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共推荐审核晋升中级职称人员申报108个、高级职称人员申报22个;完成了除教师以外的2106名专业技术人员的聘期考核与续聘工作;完成2名省管以上专家年度考核上报工作。

(四)以岗位设置管理为重点,深入开展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对全县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进行广泛调研、逐个分析基础上,坚持“先入轨,后完善,制度优先,问题从简”的原则,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和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会同教育、财政部门制定了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具体实施办法。深入推进《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管理的意见》,加强合同聘用的管理,全县事业单位续签聘用合同317人,单位用人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完成了全县事业单位5635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审核工作,被评为优秀等次787人,合格等次4848人。不断加强事业单位进出口管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对教育、林业、农业、国土等部门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积极推行“公开招聘”。

(五)以打造“阳光编制”为目标,加强机构编制工作。深化完善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打造“阳光编制”,对全县应上网公开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各项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加强督办,定期逐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半年来共更新机构编制、人员信息2563条,修改上传编制政务信息11条,公开率达到了100%,保证了编制政务公开质量。并按照“控制总量,限制增量,盘活存量,服务发展”的原则,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管理,在从严控制总量的同时,实行动态调整,半年来共批准新设立事业单位机构1个,批准人员进编、调整36名,减少75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必需的机构编制支撑。以服务和管理为主线,认真抓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共对281个事业单位进行了年检,事业单位登记年检率达100%;办理法人变更登记35个,事业单位注销登记2个。同时,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做好县政府机构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对全县原地方自定的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和工勤编制予以核销并进行置换,对县森林公安派出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职能进行了规范,将县文化体育局承担的指导电影发行、放映、监管等工作职责划转县广播电视局管理。

(六)以实施“双服务”工程为重点,提升人事公共服务水平。围绕“双服务”工程,将全县支柱产业、重点项目、优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纳入人事部门重点服务范围,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有针对性地提供人事公共服务。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引进和储备机制建设,援助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23名。强化人事信息化建设,建成了人事办公自动化系统,对清江人才网进行升级,为企业及广大求职人员提供良好的就业信息及服务。开通了“专业技术人员网上学习平台”,全县2154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了网上培训报名及学习,对每位学员的学习过程和阶段情况及考试结果实现完整的系统跟踪记录,保证了学习效果。认真落实各项工资福利以及年休假政策,按照到龄即退政策办理退休手续69人;提高了全县59名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生活待遇;对全县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45人进行了年度审核。新增派遣单位2家,新增派遣人员20人次。积极开展“人事考试安全年”活动,保证各类人事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继续深入实施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认真抓好98名“一村一名大学生”跟踪培养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化解移民、农业、建设等部门的改革遗留问题。

(七)以综合协调为手段,统筹做好其他各项人事工作。切实落实企业干部解困政策,对我县符合条件的64名企业退休干部从2012年1月起调整了生活费,人平月增资62.8元,并根据我县职工工资水平,对我县再就业的4名干部调整了生活费,人平月增资80元。高度重视工作,积极化解工资、人事等矛盾纠纷,坚持来访必接、来信必处,确保了非正常上访“零记录”。加强人事调研宣传工作,完成《年鉴》人事编制工作相关内容撰写,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人事课题调研,半年来共完成人事信息及调研文章116篇,其中在市级以上网络报刊发表人事信息27篇。完成全县79名“三支一扶”大学生年度考核,其中对年度进岗的46人办理了转正定级手续。同时,认真做好综治维稳、人事争议仲裁、档案整理、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甲型流感预防等工作。

(八)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抓好机关自身建设。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求,围绕“能力建设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主题,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和效能型“五型”机关。扎实开展了“走百村、进百企、问百计”以及“解放思想大讨论”主题调研活动,深入结对共建的资丘村开展“四送”活动,切实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处理重大问题,不断优化队伍结构,不断充实新鲜血液,做好党员学习教育工作。坚持勤俭办事,大力倡导艰苦奋斗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大力压缩行政经费开支和机关运行成本,杜绝浪费。坚持以政务公开为手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检查,规范党务政务公开渠道,从党政机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聘请了12名人事编制行风政风监督员,扎实开展了第10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同时,强化目标考核,坚持工作任务一月一部署,一月一检查。加强责任目标管理,将平时阶段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实行分级量化评比,进行综合考核,完善激励机制,有效地调动积极性,为人事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公务员晋升转正范文第5篇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负责组织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实施,财政、劳动、人事、税务、统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配合。

县以上残疾人联合会所设立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在同级劳动、人事部门指导下,负责残疾人能力评估、就业推荐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等就业服务工作,并配合劳动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登记、职业培训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本省有城镇常住户口,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法定就业年龄,具有一定劳动能力,自愿劳动就业的残疾人。

第四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残疾人在职职工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按此比例计算,在残疾人较为集中的市、县不足1人或者在其他市、县达到0.5人以上但不足1人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1名残疾人。残疾人较为集中的市、县的具体范围,由省残疾人联合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安排1名盲人或者重度残疾人就业按安排2名残疾人计算。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可以由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推荐或者经职业介绍机构、人才交流机构中介,也可以通过国家招考程序招收或者自行向社会招收。

第五条  符合报考国家公务员条件和招考单位岗位要求的残疾人,招考单位不得拒绝报名。经考试、考察合格的,招考单位应当优先录用。

各类院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残疾人毕业生符合用人单位条件的,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接收。

第六条  已在岗就业的残疾人,经所在市、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实,计入用人单位安排比例。

因工致残的在职职工,符合国家残疾评定标准并持有残疾人证的,计入用人单位安排比例。

用人单位安排农村残疾人就业的,计入用人单位安排比例。

第七条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应当根据其残疾情况,安排适宜的工种和岗位,并加强对残疾职工的职业技术培训。在招用、聘用、转正、定级、晋升、职称评定、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生活福利、安全卫生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方面,残疾职工应当与其他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第八条  企业招用残疾人就业时应当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关系,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手续。

第九条  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在本规定第四条所指的其他市、县按规定的比例计算未达到0.5人的用人单位除外),在每年第1季度末按照年度差额(指年度实际安排残疾人的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所在市、县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应当同时向当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报送本单位下年度录用残疾职工的计划。

第十条  需按规定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市、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会同同级地方税务机关通知的期限办理缴款手续。逾期缴款的,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具体办法由省残疾人联合会会同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减免、列支、使用和管理,依照财政部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对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予以奖励。

第十三条  对虚报残疾职工情况的用人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补报残疾职工情况,补交应交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