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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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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肺结核病防治工作,遏止结核病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2021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关于结核病控制项目的工作要求,特制定计划如下:

一、总体目标:

1、 继续加强项目工作的规范管理,项目人口覆盖率达到100%,

2、 做好疑似结核病人及结核病人发现、转诊、督导及管理工作;力争完成县疾控中心交给我乡的转诊任务。

3、 全年力争发现治疗涂阳病人及重症涂阳病人20例;

4、 涂阳肺结核病人的治疗覆盖率达100%,治愈率达90%以上;

5、加强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在3月24日搞一次大的结核病防治宣传,提高全民防痨意识;

6、 进一步加强追踪、结核项目管理及督导。

二、业务措施

1、疑似结核病人的转诊及病人发现

发现和治愈涂阳肺结核病人是控制结核疫情的最重要的措施。卫生院及各村卫生室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检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湖南省结核病归口管理办法,抓好疑似结核病人及结核病人的发现及转诊工作;

认真开展痰检工作,对发现的结核病人及疑似结核病人开展痰检后,即时对病人进行转诊;

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要按照网络追踪要求和合作医疗关于肺结核病治疗的项目要求,对病人开展追踪工作,督促病人就诊,提高病人发现率;

卫生院各科室及各村卫生室对结核病人及疑似病人的转诊必须按照县CDC结防科要求,开据转诊单,并作好相关记录以备查。

2、对村医生结核病的督导管理

(1)加强结核病控制项目督导工作,卫生院对各村卫生室定期进行督导,每月督导1次,每个村每年不少于12次,卫生院重点对涂阳病人涂阳病人管理情况、疑似病人及结核病人的转诊情况,各项资料的完整性及上报情况进行督导,督导村医生对病人实施直接面视下的短程化疗情况,资料完整情况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情况。村卫生室督导要求督导病人每月1次以上,督导内容包括:督促病人服药,做到看服到口,服下再走,督促病人按时复查,了解病人报药情况,有无药副反应,如有副反应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向病人及家属宣传结核相关知识。

(2)乡结核病防治督导员每督导一次完成一份督导报告,要求内容详细、数据真实准确,能反应被督导单位及个人对病人实施治疗管理的具体情况,找出问题,及时反馈信息,以利于更好地实施项目工作。

3加强对结核病人访视管理:

(1)、搞好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的登记。

(2)、(一)筛查及推介转诊: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3)、72小时内第一次入户随访

(4)、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

(3)乡结核病防治督导员每督导一次完成一份督导报告,要求内容详细、数据真实准确,能反应被督导单位及个人对病人实施治疗管理的具体情况,找出问题,及时反馈信息,以利于更好地实施项目工作。

4、资料管理及信息工作

加强对结核病人资料登记、收集、管理工作,做好四个登记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按时统计和上报结核病控制项目规定的内容,做到字迹清楚,数据准确,不迟报不漏报,加强结核病信息交流向上级有关部门及相邻乡互相通报情况。

4、结核知识培训

加强对全乡结防人员的知识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2021年拟于3月份对村结防人员进行业务培训1次;培训内容:结核病归口管理的意义,结核病流行现状。乡村防痨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职责,及项目工作各级管理的具体要求,结核药品副反应的观察及相应处理,病人督导卡的填写等。

5、结核病知识宣传

加强结核病知识宣传,增强全防痨意识,卫生院及村级防痨人员均要围绕“3.24”世界结核病防治宣传日,采取专栏及其他宣传方式加强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实行对传染性和重症涂阴肺结核免费治疗,对其他结核病人实行优惠治疗的政策;提高全民防痨知识知晓率,动员社会各阶层理解支持结核防治工作,使我乡结核病及疑似结核病患者自觉就诊检查,达到及时规范治疗和管理。

三、工作考核

卫生院全年对村级开展4次结核病防治工作检查,每季度一次,平时不定期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各村年终评比及公共卫生服务的考核。

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树立以支持全县结核病控制规划为宗旨的指导思想,认真做好卫项目和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工作。全面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加强领导,强化目标管理,加大结核病控制力度,抓住发现病人、治疗管理病人等重点环节,规范结核病防治措施,进一步提高防治工作质量,促进结核病防治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及指标

(一)按照省项目办2012年度结核控制工作计划和下达我县的病人发现任务数,全年计划完成初诊疑似肺结核病人910例,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240例,其中涂阳130例(初治涂阳110例,复治涂阳20例),涂阴110例(重症涂阴10例,其它涂阴100例)。完成随访病人查痰240人次,涂阳病人密切接触者调查130人,追踪疫情疑似肺结核病人60例。

(二)保持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100%,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保持在70%以上。涂阳病人阶段痰菌阴转率达到95%以上,病人规范治疗率达到90%,初复治涂阳病人平均治愈率达到85%以上。

(三)医疗机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报告率达到95%以上。

(四)医疗机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转诊率达到85%以上。

(五)结防专业机构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网络直报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病人追踪到位率达到70%以上。

(六)非结防机构报告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在80%以上;肺结核病人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

(七)涂阳肺结核病人家属可疑症状者筛查率达到85%以上。

(八)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覆盖率保持在100%。

(九)乡镇查痰点痰涂片检查疑似肺结核病人60例。

三、主要措施

(一)认真组织实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和卫项目的收尾工作,强化政府承诺和部门职责,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足额落实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严格执行各项免费政策。

(二)贯彻执行卫生部颁布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结核病防治五率技术方案》和《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落实上级结核病归口管理文件,重点加强综合性医疗机构结核病人的报告和转诊,结防机构对疑似结核病人的追踪调查,以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对确诊肺结核病人的治疗管理和督导工作,要严格执行双向转诊制度,落实病例登记、报告制度。

(三)积极解决肺结核患者的医疗负担,合理利用新农合切实解决农村肺结核患者辅助治疗费用,争取民政部门的支持,落实困难患者的救助,提高患者治疗的依从性。县疾控中心对疑似肺结核病人实行免费痰检和免费摄线胸片1张,对确诊为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治疗期间的痰检复查实行全部免费,并且免费摄定诊胸片和疗末胸片各1张(次),对发现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实行全程督导化疗,并提供高质量的免费抗结核药品。

(四)进一步完善结核病防治工作督导制度,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的要求定期开展督导工作,实行督导责任制,县疾控中心对县级综合医院的督导检查每月一次,对乡镇、村级每两月一次,每次督导结束后应及时撰写书面督导报告,并反馈被督导单位,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在治在管的肺结核病人要进行督导访视,进一步加强合格村监化室建设,实行家庭督导员督导和村医生督导相结合,保证病人规范治疗,提高治疗效果,保持较高治愈率,减少耐药病人的发生。

(五)做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包括耐多药结核病防治项目工作。按照县卫生局与市卫生局年3月份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和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整合后的工作任务,完成可疑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发现和推荐任务指标,至2012年9月30日完成推荐疑似耐多药病人50例。

(六)加强痰检质控,严格执行痰检操作规程,痰检报告做到及时、准确。做好乡镇查痰点的督导检查工作,乡镇查痰点要求将痰片保存完好并及时送检确认,县疾控中心对乡镇痰检点的痰检质量控制全年在两次以上。

(七)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开展结防人员和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结防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与综合医院的合作。计划全年举办2期乡镇级结防人员和县直综合医疗机构相关人员培训班,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对医院内部相关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主要培训结核病人登记、报告、转诊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对所辖村医生进行结防知识培训全年在一次以上,重点培训疑似肺结核病人推荐转诊、确诊肺结核病人的督导治疗管理工作。

(八)广泛持续的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公众的结核病知识知晓率,普及结核病防治科普知识,充分利用“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和电视台、中小学校、工青妇、司法、监管人员、送政务下乡等活动进行宣传。通过广告、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办宣传栏、咨询服务和义诊、学校讲座等宣传形式,动员全社会参与结防知识的宣传,以扩大影响。此外要加强对村医生和村干部的培训,使他们向普通群众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和防治政策,主动到结防机构就诊和治疗。

(九)加强结防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与归档。一是做好各类基础资料的登记、书写规范,包括各种登记本、病历、督导记录、报表等;二是完善各类文件、工作计划(包括宣传、培训、督导等)、总结、疫情分析、各个项目进展报告、督导报告、会议记录等。

(十)做好免费抗结核药品的领取、使用和管理。按照免费药品的管理要求,由专人专柜保管、发放、登记,与自费药品分开,做到有发放登记、有免费药品处方、有病人签名、有台帐、药房明细帐,出入库帐,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四、资金来源和管理

经费来源:病人免费药品和病人报病费、治疗管理费等由中央财政结核病项目经费及省级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下拨,结核病疫情追踪督导由全球基金等项目费用部分补充,宣传、培训费用由县财政专项经费等提供,县财政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预算9万元,人员工资等由县财政拨款。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结核病防治项目经费包括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经费建立独立帐户,做到有计划、专款专用、帐目清楚,按时统计报表,接受县财政和审计部门监督、审计、检查,达到项目规定的要求。对医务人员报病费和乡村医生的病人管理费、追踪费等要按时足额兑现,做到每半年兑现一次。

五、进度安排及考核

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结核病是全国重点防治的疾病之一。为了明确结核病防治的任务,进一步加强防治工作,在总结建国以来防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在各级党委领导下,认真挖掘潜力,组织力量,实行领导、专业人员、群众三结合,积极开展综合防治,尽快把疫情降下来,以达到控制结核病的目的。

第三条建立健全结核病防治机构,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加强农村和工矿、城市的防痨工作。积极发现和消灭传染源,切实抓好卡介苗接种工作。坚持防治工作的主动性、经常性和连续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为加强和健全全国结核病防治科研技术系统,卫生部成立全国结核病咨询组,并在北京、上海分别设全国结核病防治研究中心、分中心。

第五条根据国家行政区划和产业系统设结核病防治机构:

甲结核病防治所的设置:

省(自治区、直辖市)结核病防治所;

地(省辖市、自治州、盟)结核病防治所;

县(旗、省辖市区、地辖市)结核病防治所,或在防疫(病)站内设结核病防治科;

铁路、交通、厂矿企业结核病防治所(科)。

乙结核病医院的设置:

省地两级在已建立结核病防治所的地区可根据需要与可能设结核病医院,或在省地两级结核病防治所内设一定数量的病床;县级根据需要设观察床,或在县医院内设结核病床。

丙县以下不设结核病防治机构,可与整个医疗卫生网并用。

第六条结核病防治网的组成:

各级结核病防治所(科)、结核病医院和其它结核病专业机构;

公社卫生院、地段医院的防痨医生或防痨组织;

大队、工厂、街道等基层卫生人员;

综合性医院结核科或有关科室(肺科、传染科);

铁路、交通、工矿企业结核病防治所(科);

各类学校保健科、卫生室或保健老师。

第七条各级结核病防治所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在业务上受上一级结核病防治所指导。

铁路、交通、工矿企业结核病防治所(科)、综合性医院结核科或有关科室,在防治业务上受所在地结核病防治所指导。

第三章机构的性质和任务

第八条卫生部全国结核病防治研究咨询组的主要任务是:对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措施以及技术规范、科学研究、国内协作、干部培训、国际学术交流等提出建议,并承担卫生部交办的其他咨询任务。

全国结核病防治研究中心、分中心负责指导全国特别是分工联系地区的结核病防治工作,收集整理结核病有关资料,制订统一的防治技术规范;协助政府制订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和科研计划,进行防治效果考核评价的研究;承担全国结核病防治、科研骨干的培训工作;组织联系国际间的学术交流。

第九条各级结核病防治所是从事结核病防治工作的专科性防治事业单位,是国家卫生组织的组成部分,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直接领导。

各级结核病防治所(包括县防疫(病)站结核病防治科)是所在地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者和业务指导者,应努力提高防治工作质量,减少发病,降低死亡率,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其主要任务是:

一、制订本地区结核病防治规划、年度计划或专题工作计划,报请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实施。

二、执行全国结核病登记报告制度,对本地区有计划地开展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以了解疫情动态,考核防治效果。

三、做好病人发现,开展全程管理下的门诊治疗,坚持查出必治、治必彻底的原则;治疗和管理的重点对象是新发现的传染源病人;落实化学治疗,提高服药率、验痰率和治愈率。

四、组织安排好卡介苗接种和儿童防痨工作,以及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开展防痨宣传教育,大力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六、采用多种形式,组织业务学习,培训结核病防治人员。

七、积极开展以提高防治技术水平为主的科学研究;充分发动群众,开展技术改革,推广合理化建议,改进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以提高防治工作质量。

八、做好国内外有关科技情报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总结防治经验,进行学术交流。

各级结核病防治所在执行上述任务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省、地结核病防治所着重制订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评价防治效果,培训防痨人员;县级结核病防治所(科)着重组织指导基层,共同做好病人发现、登记报告、治疗管理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和卡介苗接种工作;铁路、交通、厂矿企业结核病防治所(科)负责本单位防治计划和具体防治措施的贯彻落实。

第十条结核病医院是专科性医疗事业单位,是结核病防治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做好本地区结核病人的住院治疗工作,收治急需住院治疗的病人,如急症、并发症以及需作鉴别诊断的疑难病症,努力提高病床周转率和降低病死率;搞好临床研究和人员培训。

结核病医院还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扩大预防在当地结核病防治所的统一组织安排下,负责一定的防治工作。

综合性医院结核科或有关科室的主要任务与结核病医院相同。

第十一条未建结核病防治所的地区,如有结核病专业机构,应承担结核病防治所的职责,负责该地区的结核病防治工作。

第十二条综合性医院、儿童医院、产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机构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安排下与结核病防治所密切合作,承担病人发现、卡介苗接种、儿童防痨等一定的任务。

第十三条中华医学会结核病科学会和中国防痨协会应积极开展防治学术活动和防痨宣传教育,出版专科杂志,报道国内外科研成果及先进防痨经验,普及防痨知识,推动防痨工作开展。

第四章组织编制

第十四条各级结核病防治所实行党委(总支、支部)领导下的所长负责制,科室实行主任负责制。配备好精干有力的领导班子。

省、地结核病防治所根据实际情况与工作需要设预防、门诊、住院以及相应的业务科室。

县级结核病防治所一般不设科室,由所长统一安排;如工作确实需要,可设相应的业务组、室。

铁路、交通、工矿企业结核病防治所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相应的业务科室。

结核病医院应设预防科,此外参照《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设置其它科室。

第十五条各级结核病防治所的人员编制应按所辖地区人口数和疫情来确定。各级结核病防治所的编制数:

省(自治区)结核病防治所15—80人;

百万以上人口城市的市结核病防治所25—80人;各区结核病防治所按每2万人口配1人;100万以下人口城市的市结核病防治所15—20人;

地级结核病防治所15—40人;

县级结核病防治所5—15人;

5万职工以上的铁路、交通、工矿企业结核病防治所10—15人;少于5万职工可按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人员。

以上编制内,业务人员所占比例不小于80%。结核病防治科可根据所辖地区人口数和疫情酌情配备人员。

省、地结核病防治所病床部分和结核病医院的编制,参照《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制定,其预防科人员不按床位比例计算,可参照结核病防治所另列编制。

各级结核病防治所人员可从卫生部门现有人员中调配。每年分配一定数量的医学院校毕业生补充到防痨队伍中去。

第十六条各级结核病防治所要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名级医务人员的职责分工,制订科学的防治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医务人员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鼓励防治人员刻苦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保证业务技术人员每周至少有5/6的时间从事业务工作,不得任意调动他们搞非业务活动。

执行医药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晋升条例,做好技术考核和技术职称晋升工作;除基础知识和医疗基本技术外,要着重考核防治专业技能。对在防治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或有发明创造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坚持勤俭办事业方针,加强财务管理,专款专用,合理组织业务收入。努力做好后勤供应,保证事业发展。

防治经费必须有保证,要按所辖地区人口数、疫情和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拨给经费。对于有计划普查、查痰以及对经济困难的传染源病人要酌情减免。工矿企业职工的家属子女应从福利费内适当照顾。开展宣传教育等活动的一些必要经费也要给予解决。

第十八条结核病防治所要主动与生物制品、医药、商业、化工等部门联系,提供计划,以保证药品、菌苗和防治器材的供应。对药品、菌苗要保证质量,加强管理,合理使用。

制定各级结核病防治所的装备标准,重视显微镜X光机、冰箱等必需器材的配备。

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这个暑假我们在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了为期6周的实习(主要是见习)工作。我们四人一组分别在公卫一科、传染病防治科及结核病防治科进行了为期两周的实习。 首先,我们进入公卫一科实习,这个科室主要负责昆明市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的检测及评价工作。在这个科室我们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初步了解了各种室内环境监测的方法及所有的各种仪器,如CO监测仪、微风仪、照度计、甲醛监测仪等;同时我还在带教老师的带领下,深入实践亲身参与了室内甲醛的测定方法以及跟随老师外出采集水样,从而初步掌握了各种水样采集方法。

随后,我进入了传染病防治科。本科室主要负责传染病的监测,疫情统计、预测、动态分析;承担重大疫情、突发事件的调查和控制工作。在本科科主任及带教老师的指导下,熟悉了传染病信息报告系统,并且每天对昆明市14个县区的疫情进行汇总并上报,通过此项工作让我充分认识到了传染病疫情报告的重要性。在此期间我还协助计划免疫科进行了昆明市各个医院紫癜病例的统计及数据录入工作,让我们有机会将统计的知识应用于实践。 最后我进入了结核病防治科实习。此科室主要是制定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和评价,及时向政府汇报,争取相关政策和经费支持;指导、组织、协调各医疗机构,落实本地区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对各医疗机构的疫情报告和管理情况进行核实,检查,指导。做好肺结核病人的报告、确诊、登记、治疗、实施直接督导下的短程化疗。在这个科室虽然没有具体的深入实践,但是通过阅读相关书籍让我们对我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有所了解,为我们以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

我想通过这次实习,不仅对我以后的学习,甚至到为人处世和工作都大有裨益。实习内容让我们更加深刻的了解了书本上的知识,还学到了一些书本上没有的内容,丰富了自己的知识,并且扩展了自己的视野,增加了自己的阅历。在实习中让我懂得了,在工作中要处理好与老师的关系,与主任的关系以及与其他同事的关系,这会让我们的工作更加顺利。总之通过次从实习,为我们以后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同时也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摘要】目的:探讨卡介苗接种后的不良反应及处理。方法:对卡介苗接种后的常见不良反应进行总结分析,并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结果:卡介苗接种后形成“卡痕”正常免疫反应过程,持续约2个月。无需作特别处理,只要局部保持清洁,防止继发感染。如接种剂量过大,或误种皮下或肌肉.可引起接种部位和同侧腋下淋巴结肿大、脓疡、破溃。淋巴结肿大可用热敷,脓疡、破溃要注射器抽脓,必要时扩创引流,同时加服异烟肼、利福平抗结核治疗。结论:为减少接种后反应的发生,应加强卡介苗接种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责任心的培养,熟练掌握卡介苗的接种方法,避免卡介苗注射过量或注入皮下。如果发现异常反应,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疗及护理措施,缩短疗程,以便减轻患儿的痛苦,确保儿童的身心健康。

【关键词】卡介苗 接种;不良反应;处理

目前,我国肺结核感染率、发病率和患病率均较高.根据2000年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结果表明,有4亿人感染了结核菌,现患传染性肺结核约200万人,每年因结核病死亡人数约15万人,形势非常严峻。结核病是我国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疾病之一。因此,卫生部也将结核病列为全国重点控制的重大疾病之一。我国计划免疫要求在全国城乡普及新生儿卡介苗接种,规定婴儿出生24 h内必须接种卡介苗。如果有禁忌症,暂时无法接种的,可在l岁内尽早补种。卡介苗是一种用来预防儿童结核病的预防接种疫苗,是我国计划免疫工作的-个重要组成部分。接种卡介苗,能使机体获得对结核菌的特异性免疫力,已得到世界性公认。目前认为新生儿及婴幼儿接种卡介苗后,较未接种的同龄人群结核病发病率减少约80%,与其他疫苗相比,卡介苗的接种反应要大一些。有资料报道,我国出现异常反应者约为0.02%-0.05%,增加了患儿的痛苦,影响了卡介苗的预防接种。现就卡介苗接种后的常见不良反应及处理进行总结分析:

1 正常反应

一般说来,接种卡介苗后发生正常反应,不必进行特殊处理,均可自愈。但要进行适当的护理,接种卡介苗后婴儿洗澡时要特别注意,不要擦洗接种部位和周围,防止继发感染。接种卡介苗后局部有脓疱或溃烂时,不必擦药或包扎,但局部要保持清洁,衣服不要穿得太紧,如有脓液流出,可用无菌纱布或棉花轻轻拭净,不要挤压,平均约2-3个月自然会愈合结痂,痂皮要等自然脱落,不可提早抠去。局部反应较重时,应及时送医院就诊。发现淋巴结轻微肿大,可不必处理,约1-2个月后可自然消退,如稍>1cm可热敷,但必须注意温度,以免烫伤。婴儿接种卡介苗后的2天内,由于接种局部疼痛,婴儿可出现轻微烦躁,啼哭次数增多,这是正常现象,可多加安抚,使婴儿有安全感。

2 接种后强反应及护理

接种后强反应:卡介苗接种后,脓疱和溃疡直径超过10mm,愈合时间超过12周,称为卡介苗加重反应或强烈反应。近年来,由于卡介苗质量和接种技术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卡介苗接种引起的加重反应,特别是淋巴结化脓者显著减少。强烈反应的发生与疫苗活力、注射剂量、注射技术、接种部位、继发感染及个体因素有关。接种局部反应为水疱、脓疱、深部脓疡、肉芽组织增生。淋巴结强反应,卡介苗必须通过淋巴管到达全身,所以接种处附近的淋巴结(为腋下)一定程度的组织反应,表现为轻微肿胀,这是正常现象。淋巴结肿大明显且有脓液者用2%利多卡因2 mI加异烟肼1支淋巴结周围封闭,然后进针至淋巴结内抽取脓液,以减轻淋巴结内压力,防止破溃,1次/周,一般抽2-3次即可痊愈。早期肿大淋巴结直径不超过10 mm者可做热敷,3~4次/d。促进肿块吸收、消退。此种脓肿多为寒性脓肿,早期手术切开常不易封口,故一般不做手术切开。但当脓肿要破溃时。 手术切开常比自然破溃破口整齐,引流通畅,愈合较快;脓肿已破溃时,常规清创,并将脓液全部清除,敷以利福平粉,并用无菌敷料包扎,换药2次/周;如有瘘管形成或脓肿较深时,可用探针探明深度,并放置利福平药捻(无菌线绳放在利福平胶囊l粒+0.9%的生理盐水10ml 的混悬液中浸泡3~5 min)引流,2-3 d后逐渐拔除,换药2~3 d。合并细菌感染者,给予抗感染治疗,常规静点青霉素等。

3 卡介苗强反应与普通疖肿的鉴别

卡介苗强反应有冷性脓肿的特征。一般无发热症状或仅有低热现象;而普通疖肿为炎性反应,红、肿、热、疼是其主要特点。应当特别注意的是,对于1岁以内的婴儿患疖肿,且发生部位与卡介苗接种部位相一致时,应首先询问有无卡介苗接种史,在排除卡介苗强反应之后,再做其他处理,即可避免此类误诊的发生。卡介苗接种后强反应的误诊、误治,一般发生在综合医院普通外科,应特别引起注意,可能与结核病防治系统对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力度不够有关,结核病防治机构应在结核病宏观控制的情况下,加强结核病预防的宣传教育。向群众宣传结核病的危害和防治方法,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增进全民结核病防治意识,坚持全民健康教育与重点人群教育相结合,在组织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活动的基础上,有计划、有真对性地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工作,为实现《结核病控制十年规划》中2020年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达到95%的目标奠定基础。

4 接种后异常反应及护理

极少数人接种卡介苗后可能出现异常反应,如局部有菌或无菌性化脓、过敏性皮疹、过敏性紫癜、血管神经性水肿等等。其发病原因主要与机体免疫功能缺陷有关,免疫缺陷属卡介苗接种禁忌证。有免疫缺陷的儿童一旦接种了像卡介苗这样的减毒活疫苗,后果往往非常严重,甚至死亡。一旦发生这种异常反应,应尽快到医院诊治,以免延误时机加重病情。

卡介苗不良反应的发生与多因素有关:如患者年龄、体质等,淋巴结强反应或异常主要集中在1月以内幼儿,全身播散性卡介苗病患者大多有免疫缺损综合征。因此,应根据卡介苗的特性注意合理保存和正确使用,使用前询问患者有无哮喘、荨麻疹、花粉症病史、药物或食物过敏史。对于有免疫功能缺陷的患者应禁止接种。

5 讨论

卡介苗接种虽然会发生某些并发症,但发生几率极低,且卡介苗是减毒活疫苗,它所引起的反应也是退行性反应,不会引起其他疾病和影响健康身心。因此,卡介苗接种是安全的,也是预防儿童原发性肺结核和结核性脑膜炎的唯一有利措施。

由于卡介苗是一种减毒的活菌疫苗,接种量过大、过深或接种者自身因素都会影响到卡介苗的接种质量及效果,甚至会发生异常反应。接种人员的接种水平直接关系到免疫规划工作的成败。由于新生儿卡介苗接种大多数由非结防专业机构承担,且接种卡介苗人员同时负担多种疫苗接种任务,极易造成混淆、误种。各级结核病防治所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本地区卡介苗接种工作计划安排、菌苗供应、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督促检查、效果评价、异常反应处理、资料汇总、统计报表和工作评价。卡介苗接种人员应定期培训,持证上岗,提高接种人员的业务素质。接种人接种时要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同时严格掌握操作常规。按要求、按标准、正确地接种,提高卡介苗接种质量,尽量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预防和减少结核病的发生,促进全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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