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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我市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作一汇报
针对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及省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一系列重大决定。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我市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了将整治工作做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成立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我市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目标、工作要求进行了部署。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按照方案的要求,立即行动、协调配合,全面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目前,此项工作已收到了预期的效果,正不断引向深入。
一、近一段时期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此次专项整治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关系政府的形象和声誉,为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展开,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动员部署大会。会上强调指出,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各方联动,全力推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切实推进“三个形成”:一是形成共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全市上下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效益、质量就是形象”的共识,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形成合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涉及生产、生活方方面面,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全社会必须形成和强化“政府重视质量、部门监管质量、企业提升质量、社会关注质量”的工作合力,通过各级政府发挥主导职能、有关部门主动加强监管、广大企业成为质量提升主体、全社会强化监督主力作用,有效提升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三是形成声势。积极新闻媒体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群众举报监督的作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专项整治浩大声势,曝光典型案件,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良好舆论氛围。会后,各县(市)政府、各部门也召开了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议,对此次会议精神进一步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市政府成立了以*副市长为组长,*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质监局,其中市公安局、农委、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商务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政府办分别牵头负责我市的*项具体工作。各县(市)政府也相继成立了以主管县(市)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特别是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面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小组,把部门工作职责和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了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三)严格落实,层层分解
按照《*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市政府抽调质监、工商、农委、卫生等各个单位人员组成专门部门,在对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借鉴国家和省整治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市的实施方案,并多次征求各方面意见进行修改,经市政府常委会通过后,下发到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和有关企业。方案对整治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和任务、整治时间和步骤、组织领导和分工进行了细化。具体是*大重点、*项任务、*个工作目标和*个百分百。各县(市)政府结合全市的专项整治的目标、主要任务、整治重点等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各县(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了具体的分解落实。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任务。
二、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启动以来,我市紧紧围绕确定的整治重点和任务开展工作,工作中体现了“四个到位”。一是排查摸底到位。为了提高集中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地区、各部门全员动员,对全市整治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产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行动谋划到位。各地区、各部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再次进行分析、研究、部署。进行了快节奏、高强度、大范围的集中打击,形成声势,形成高压态势。三是组织指挥到位。各地区、各部门领导,自始至终直接参与整治工作,多次深入执法一线,实施靠前指挥。四是综合协调到位。各地区、各部门在专项整治中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大局观念,坚决执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切实做到全市一盘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不懈努力,我市的八个专项整治小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中:
非法生产、经营整治组公安部门于8月24日在*街和*路成功打掉二处销售假烟黑窝点,查获假冒中华、玉溪、小熊猫、红河等*种,共计*条假烟,涉案货值*万余元;整治期间先后配合商务局、质监局、卫生局共同协查,出动警力*人次,有利的保证了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农产品整治组农业部门在9月22日对48户农药经销商店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样品*个。9月24日对我市的*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了对投入品使用情况、档案建立情况等方面的检查,检查中未发现使用禁用农药。在检查的同时积极开展安全整治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和农产品经营户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介绍农产品质量鉴别方法、农业投入品使用注意事项等多方面知识。
生产加工食品和有关消费品整治组质监部门于8月14召开了全系统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工作会议,8月28日全系统上下联动开展了以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专项检查统一行动,成功打掉食品加工黑窝点3个。9月8日在*进行了以“全力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确保我市食品和产品质量安全”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到目前为止质监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生产企业*户,立案查处*件,涉案货值金额*万。关闭无证生产企业*个。
流通领域消费整治组市工商部门组织了城区超市、农村较大规模的超市等食品经销企业的检查,要求经营单位建立并执行进货验收制度,建立食品经营台帐,认真做好索证备案工作。目前全市城区食品经营者*%建立了自律制度,乡镇经营者*%以上建立了自律制度。同时对食品经营者进行分类监管,整治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经营企业和个体户4*户,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户,整治重点区域*处,取缔无照经营户*户,捣毁制假售假黑窝点*个。
餐饮消费整治组卫生部门对餐饮单位、学校及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及小餐馆进行了检查。共检查餐饮单位*户,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查处违法案件*起。取缔无卫生许可证餐饮单位*户,整改合格*户,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户,量化实施率*%。
药品整治组药监部门在全市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多次,车辆*台次、查办案件*多件,打掉制售假药窝点*个。有利的净化了我市药品消费市场。
猪肉整治组商务部门突出重点,加大屠宰市场监管力度,坚决打击私屠乱宰,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不法行为,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立案查处3起,涉案货值金额*元。
进出口产品整治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加强全市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管理,下发了《*市出口食品实施批次管理加施检验检疫标志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对出口食品企业进行宣传贯彻。从9月1日起,我市的*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加施了标志,并实行了批次管理。加施率达到*%。
截止到目前,全地区共出动执法人员*多人次,车辆*多台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户,食品经营业户*户,端掉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个,涉案货值*元,在各新闻媒体播放有关信息*多条,有力配合了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虽然专项整治工作整体效果不错,但也存在发展不平衡、基层行动滞后、一线执法力度不够、协调配合不到位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大工程,需要个部门、各单位、各个环节的密切配合,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部门之间、部门和各县(市)政府之间、各县(市)部门之间在配合协调上还存在一些问题,迫切需要予以解决。
为认真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省<粮食流通管理>实施办法》,确保我县粮油市场健康有序、稳定发展、质量良好和卫生安全。一年来,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并根据市粮食局《关于采取措施确保春节期间市场供应物价稳定和节日安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有代表性的和吞吐量比较多的重点乡镇的粮油市场和个体经营户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对其他购销量比较少的乡镇,适时地在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下,进行了全面认真的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确保全县人民的生活需要和“节假”日期间粮油食品的安全,从创建“平安永善、和谐永善”和支援溪洛渡电站建设的高度出发,县粮食局领导把搞好粮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与粮食行政执法相结合,积极主动,多次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工商、质监、卫生等)。由县粮局牵头,成立“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分别对溪洛渡、团结、桧溪、细沙、青胜、黄华、莲峰、茂林、大兴、墨翰等乡镇的市场粮油和个体粮油经营户经营的原粮、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进行监督检查。
1、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法,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服务大局,维护和完善粮油市场秩序。今年以来,县粮局先后召开7次会议,研究行政执法和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措施,特别是在奥运会和节假日期间,我县把粮油市场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纳入议事日程,重点对溪洛渡、团结、细沙、桧溪、莲峰、茂林、大兴等乡镇的粮油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粮油质量安全和价格稳定。
2、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把搞好“米袋子”工程和创建“放心粮油”服务体系结合起来,努力构筑城乡居民购买“放心粮油”意识,让群众满意和政府放心,尽到我们力所能及的职责。
二、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粮油市场
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关系到整个购销粮油市场是否健康有序发展,也是关系到粮油质量安全、良好、卫生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特别是粮食企业改制后,粮油购销市场更加市场化,粮油经营者的业务素质更是参差不齐,所以,宣传工作很重要,根据省市粮食局的文件精神和县食安委的通知要求,我们在开展行政执法和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在各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工商、质监、卫生)的关心、支持配合下,首先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流通统计制度》及其他相关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其次是粮油质量、标准、卫生、安全的宣传。
1、通过近年来的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由原来的粮食部门统一经营的模式逐步转变为市场经济发展的模式,粮油市场繁荣,对保障粮油市场基本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个体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从不懂得粮油食品的质量标准已逐步了解粮油食品的好坏,使广大的个体经营者和消费者提高了对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的鉴别能力。
2、认真履职、严格执法,把行政执法和粮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整个购销市场,做到一边检查、一边宣传讲解《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油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要求粮食企业和个体粮油经营户不管是平常或节假日期间都要经营高、精、细的绿色优质粮油,杜绝劣质粮油上市场。
3、我们在每次粮油食品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中,要求粮食企业和个体粮油经营户,在进货时,必须向对方索取(分品种、批次和生产日期)粮油质量检验报告书,并妥善保存,接受检查。同时,建立相应的粮食经营出、入库台帐,并在每月20日前将本店所经营的粮油分品种、数量向县粮食局报送报表。
4、对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查处,同时,检查各粮油经营网点,所经营的粮油产品是否堆码整洁和受到污染,成品的包装和标识是否符合国家包装、标签标准和规定,有无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OS”标志)等并要求粮油经营者不购进、不销售不合格粮油产品。
三、突出重点、集中检查
今年以来,由县粮局牵头(工商、质监、卫生配合)组织的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经过周密部署安排,历时25天,先后8次,45人次参加的,对全县15个乡镇的市场粮油进行了分期、分批次的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对溪洛渡、莲峰两镇的粮油市场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包括价格监测),为确保全县粮油市场质量安全、价格稳定和健康有序的发展,在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保证了每次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1、检查粮油经营户104户,各种粮油939840公斤:
(1)原粮88000公斤,其中玉米76200公斤,大豆11800公斤
(2)成品746090公斤,其中大米475350公斤,面粉246000公斤,面条16240公斤,糯米8500公斤
(3)食用植物油105750公斤。
2、检查粮食收购户4户,有收购资格许可的1户(粮
油购销储备有限公司)共计2025000公斤。
(1)玉米1025000公斤(粮油购销储备有限公司100万公斤)
(2)稻谷100万公斤(粮油购销储备有限公司100万公斤)
3、检查中发现溪洛渡镇有3户经营的成品粮1625万公斤(有陈化现象不能食用),已作饲料处理,其中大米1275公斤,面粉350公斤。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全局,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政府办公室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式和任务,制定印发了《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落实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扎实开展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一年来,我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把食品安全整顿与振兴产业结合起来、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维护食品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做了大量工作。通过集中整顿,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明显提高;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明显改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减少,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市食安委牵头组织职能部门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我市各职能部门还积极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相关学习培训,尤其是强化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同时,我市还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指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
三、各司其职,分类整治
围绕食品安全的重点环节、专项行动、重点区域和场所,着力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顿。
(一)加强重点环节集中整顿
1.农产品生产环节。加强农资市场管理。严格实行种子经营许可证及代销委托书,农药、肥料登记证制度。督促全市120多家种子经销户按规定办理了经营备案登记;督促全市4家农药厂、10家农药经营公司、293家农药零售网点诚信守法生产经营;督促全市9家肥料经营公司、300多家肥料零售网点按《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开展经营活动。截至目前,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6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8台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300家。通过检查,全市120多家种子经销户全部具备了种子经销条件,100多个水稻品种,20多个玉米品种全部通过种子经营备案登记;全市293家农药零售网点基本具备农药经营条件。检查中未发现国家禁用、限售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未发现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过期失效劣质肥料。同时,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品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专用标志管理;积极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蔬菜)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此外,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全面展开,已编制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技术规程20项,其中粮油2项,水果7项,蔬菜10项,加工产品1项。全市农产品保护地栽培10万亩,创汇蔬菜生产基地1万余亩,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23万亩。
针对禽畜产品监管,市畜牧食品局成立了“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以及生鲜乳、饲料、兽药、瘦肉精、农资打假等5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加强生猪肉牛屠宰检疫监管,年初与各生猪屠宰点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家禽屠宰及其产品经营市场监督检查和生鲜乳生产监管,对全市33户奶牛规模养殖场进行了逐家逐户的清查,对动物卫生条件不合格的场户,按《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的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发放整改通知书;加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管理,重点检查企业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共检查饲料企业24家,并与20家饲料生产企业签订了饲料生产管理《责任书》,完成对20家饲料企业的年度审查备案,对4家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上报省畜牧食品局注销《生产许可证》,对全市20家饲料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共检查66个产品,合格数64个。
针对水产品安全,市水务局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深入主要水产养殖区,发放《健康养殖实用技术手册》,向水产养殖户(场)宣传水产食品安全的目的意义及其重要性,要求养殖水面在5亩以上的必须建立健康养殖生产档案。对具备无公害水产品养殖条件的渔场,引导、指导养殖村社按照健康养殖标准,严格规范生产行为,积极创建、壮大水产品无公害基地。在抓好健康养殖生产的前提下,大力抓好投入品的监管工作。今年已抽检了8个水产投入品,2个水产品样品,对氯霉素、喹诺酮、磺胺喹啉以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指标进行了检验,抽检合格率达100%。同时,积极在全市水产业推行水产品安全承诺书制度。
2.食品生产环节。以食品专项整顿及《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我市质监部门不断加强对企业法人、质量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化验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充分发挥“三位一体”监管模式的作用,采取进村、进户、进厂等方式,对全市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小作坊开展全面普查。从普查资料看,目前我市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209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62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3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17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7家。为增强监管有效性和针对性,按照食品监管分类指导原则,质监部门对162家办证食品企业进行了分类,目前a类监管企业40家,b类监管企业106家,c类监管企业36家。同时,严把发证审查关,健全食品企业质量档案,严厉打击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此外,以食品企业潜在质量安全隐患为重点,以准入、监管、抽查和查处为手段,规范整治食品生产行为;规范整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小作坊加工行为。全面提升了我市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产品质量控制能力。
3.食品流通环节。全面推进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落实自律制度。重点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落实进货索证检查验收、购销台帐、质量管理、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认真研究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和依法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注重抓好新设立的各类食品销售者的“两项制度”建立。加大食品安全分类监管的工作力度,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及食品批发企业,重点监督其落实进货查验和购销台帐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作用,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强化“六查六看”市场巡查,不断创新基层监管方式方法,应用网络、现代办公设备和快速检测等手段,进一步提高日常监管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积极推进食品经营主体分类监管,强化对小作坊、小集市、小门店和流动摊贩的监管;强化对初级农产品、腌制品及散装食品的质量监管,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4.餐饮消费环节。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把查处无证经营行为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内容。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全市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共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060余户,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其中警告5户,当场处罚2户,对2户无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经营户,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条款进行了立案查处。在开展大中专院校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对航天学院周边两家无证餐饮经营单位实施了依法取缔。继续开展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继续推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严格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审查发证。加强群体性聚餐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加强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卫生监督,进一步规范全市旅游景区餐饮企业的经营行为。通过整治,有力的打击了违法行为,规范了餐饮服务经营秩序。
(二)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整顿专项行动
1.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根据我市学校食品安全的实际情况,确定整顿工作的重点为学校食堂、小卖部、饮用水、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强化索证索票、进货验收,积极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开展并提升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行了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严格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检查,实行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合格制度。在整顿工作期间,我市教育、卫生、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集中整治小组,针对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制执行情况、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处理追究情况和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设施设备、安全措施、安全防范、安全隐患、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检查工作坚持深入学校食堂、餐厅,深入师生及广大群众当中,掌握实际情况,实行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有效提升了整顿工作力度。经食品安全专项整顿自查,我市48所学生食堂(其中a级食堂3个,b级食堂16个,c级食堂29个)都实施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信誉度评级率达100%;全部食堂均具备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建立有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并都进行了上墙公示;全部269名食堂从业人员都办有效健康证。所有22个学校校内小卖部均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22名均取得了健康证,无“三无”及过期变质食品出售。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显着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2.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法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进一步清理检查了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主体资格,加强食品添加剂合法性的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厉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进一步推进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添加剂加工、销售的黑窝点,严格食品添加剂运输、仓储的管理措施,切断其非法供应渠道。同时,以方便食品、饮用水、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泡菜等高风险产品为重点,加大了对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力度,严格食品添加剂备案管理,检查食品添加剂进货台账和使用记录,着力整顿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防止出现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
3.加强乳品和含乳食品监督管理。专门成立了问题乳粉清查联合工作组,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奶牛规模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对全市2家取得“qs”的含乳食品生产企业(四川米老头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市喜禾食品有限公司),按要求进行专项抽样检查;对成百超市、新桂花超市及乡镇等28家大中型超市、4家乳品专卖店实施了突击检查。有力地杜绝了“问题奶粉”流入我市。
4.大力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我市将“地沟油”专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认真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行为。按照部门职责和食品安全整顿任务分工,商务部门加强了餐饮业行业管理,引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质监部门加强了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单位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工商部门加强了对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督,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加强了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卫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还加强了对食用油的风险监测,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检测方法。
(三)加强对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整顿
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区域,是食品原料的种植养殖源头,也是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重点地区。我市要求各乡镇政府要下大力气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紧密切合“12315维权网络体系”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进一步推进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积极建设“农资放心店”、“食品安全示范店”,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全面提升了农村的食品安全水平。
一、领导重视,全面安排部署。
自市政府部署此项工作以来,我局多次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安排部署,确定了突出重点、齐头并进的整治原则。并成立了以局长高志勤为组长、李立明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了组织领导、责任目标和任务,召开了由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集中时间、人员、精力全面深入地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
二、突出重点,加大对过期变质食品的检查整治力度。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快速反应,沉着应对,果断出击,合力攻坚,第一时间将过期变质食品清扫出食品经营市场,自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我局组织人员对全县的食品经营户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对流通环节所有过期变质食品下架没收处理,使全县流通领域过期变质食品得到大大的进化。
三、抓住难点,多措并举解决食品经营户不索证索票,不索要食品检验报告的问题。
一、提高了认识,强化了责任,加强领导
分局成立以沈道成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业务科室及各工商所(办)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在消保科设立了办公室,实行专项整治情况周报制,没有发生不报、漏报、瞒报等行为。
二、明确了整治重点,整治效果明显
1、加大重点区域的巡查。重点检查了城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集中整治期间共检查各类经营户780余家。
2、加大对重点品种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了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粮油、豆制品、乳制品、肉类、水产品、副食、调味品、酒水、饮料等商品。查获假冒蒙牛奶35余箱,过期饼干48条,过期罐头17瓶,假冒“青岛”啤酒26箱。
3、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全面清理检查食品销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认真查验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有关资质证明,取缔无证无照户32家。
4、全面推行食品市场监管“四项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自律制度。在城区全面推广“四项制度”,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等自律制度,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仓储、销售、退市各个环节的商品质量内部管理体系,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商品和不合格商品。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100余家经营户下达了整改通知。
5、加强对集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各工商所(办)集中力量整治了辖区内集市卫生环境,对集市内的食品经营户划行归市,对集市熟食经营户实行证明登记,对业户姓名、住址、摊位位置、食品来源等信息真实详尽记录,建立档案。
6、落实薛食药安委[*8]10号文件精神,成立领导小组,对亚硝酸盐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派工作人员深入驻地社区、学校进行有关亚硝酸盐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各工商所(办)对各自辖区内的亚硝酸盐的使用经营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检查,规范了使用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