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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自我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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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自我总结

零售自我总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零售业 市场集中 对策性思考

    我国零售业已进入向外资全面开放的后WTO时代。事实上,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外资零售业就通过合资、联营等各种方式对我国的零售业市场进行了试探、摸底。如今,摆脱了政策羁绊的外资零售巨头更是挟资金、技术、管理等各方面的优势在我国零售市场开始了全方位的竞争,这势必影响我国零售业市场格局。强大的外资零售企业的进入会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我国的零售业市场集中程度,但这对我国本土零售企业却并非是好事。因此,本文从市场集中的角度对我国零售业现实市场状况进行解析,并从产业层面提出加强我国零售业市场竞争力的对策建议。

    零售业市场集中度现状

    市场集中程度一般是用产业中最大的四个企业所占市场份额的累计数占整个产业市场的比例(CR4)来表示。通过测算零售企业前4位的销售额和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可以获得相应的市场集中程度的数据,并得出两个方面的结论。首先,近年来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总体上呈持续上升的态势。我国零售业的CR4从1990年的0.40%提高到2003年的2.60%,平均每年上升15.48%。其次,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仍处于较低水平。尽管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自1990年到2003年来不断上升,但总体上仍然很低。这一结论是通过将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与美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进行比较而获得。美国零售业在20世纪50年代末到80年代中后期,其零售业市场集中度CR4的平均水平约在16%以上,远远超过我国零售业近几年的市场集中度。另外,根据笔者对美国2003年的零售业市场集中度的计算,2003年美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CR4和CR8分别为10.70%和14.60%,分别是同期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的4.12倍和3.75倍。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与发达国家相比有着较大的差距,处于较低的水平。

    根据零售业的商圈理论,零售企业的辐射能力随着其交易半径的增加而逐渐减少。这样便决定了零售竞争的相关市场往往存在较强的区域性。因此,对零售业在区域的集中程度进行度量有利于更全面地了解零售业的规模水平和竞争程度。

    笔者通过对2002年北京、上海、广州、重庆、武汉这五个大型城市的市场集中程度进行测算,得出这五个城市的CR4依次分别为4.06%、4.36%、4.08%、6.4%、10.40%。分析可知,中国大型城市中的零售业市场集中度与全国零售业的CR4相比,表明大型零售企业在一定的地域区间内存在着一定的市场力量,尽管这种市场力量依然相对薄弱。而在城市,尤其是大型城市,具有人口密集、经济和文化繁荣的特点,可以通过自身拥有的先进的信息收集、加工储备、传播设施和大规模的仓储设施、发达的金融机构,四通八达的交通网这些优势,成为该地区的商品、资金、信息等流通网络的结点。大量的零售网点、机构和人才在大城市的聚集使之成为零售商业活动的核心。但与西方发达国家大型城市的零售市场相比,我国大型城市的零售业市场集中程度依然很低。

    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过低的成因 

    市场容量急剧增长

    市场容量的大小与市场集中度的高低有着密切的关系。市场愈大,进入市场的企业就越多,大企业的控制能力相对就越小。尤其对零售业来说,随着市场容量的扩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将会以较快的速度提高,而大型零售企业在整个市场所占的份额便会降低,使市场集中度有下降的趋势。近年来,随着市场机制和市场调节在国民经济中逐渐发挥重要的作用,经济得到迅速发展。生产力水平大大提高,我国的大多数商品在总体上已形成了买方市场格局。同时,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都大幅度提高。从1990年到2003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由686.3元增加到2622元,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510.2元增加到8472元,按可比价格计算,二者年均增长率分别为6.6%和5.2%。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持续增长,相应地带动了他们的实际购买力,也推动了消费需求的快速增长。

    零售企业规模过小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的高速增长,消费者生活水平持续提高,购买力不断增强,刺激了零售企业的繁荣。在众多企业进入零售业的同时,我国零售业也向大型化方向发展。据有关资料显示,年销售额超百亿元的零售企业,2000年以前尚没有一家,2003年已达到10家之多。与自身的发展作纵向比较,我国单个零售企业的规模和大型零售企业的个数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与发达国家零售企业相比较,可以发现我国零售企业的经营组织规模仍然偏小,缺乏全国性的大型零售企业,更缺乏具有国际水平的大型零售企业。例如,2003年美国的沃尔玛公司的全球销售总额为278081百万美元,而2003年作为中国最大商业集团企业的上海百联集团公司的销售总额仅为4851666万元人民币,沃尔玛公司是上海百联集团公司销售额的476倍。由此可知,尽管我国大型零售企业的个数增加,且规模有一定扩大,但从总体考察规模仍然偏小,使零售业市场集中度保持在较低的程度。

    不合适的低进高退壁垒

    从零售企业进入的角度来看,零售业的经营是为了满足分散型的消费需求,从而决定了零售经营的分散性,使得其规模经济壁垒低。目前我国零售企业的经营方式仍然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为主,技术含量较低。而且大多数零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手段较为落后,同时零售经营的信息化、网络化的要求并不高,从而形成了较低的技术壁垒。从零售企业退出的角度来看。对大多数中小零售企业来说,退出时主要面临的是经济壁垒,包括库存商品折价销售或转让、合同违约赔偿、人员遣散费用以及租金等方面的损失。对大型零售企业和国有零售企业来说,沉淀成本等经济因素会产生很大的阻止退出效应。

    提高中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的对策

    零售企业需进一步提高自身实力。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过低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现有零售企业的规模过小。零售企业必须通过管理创新和经营控制的统一,实现零售企业自身实力的壮大以及规模的扩大。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引进吸收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经营方式,我国零售企业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但客观地说,我国零售企业在店铺形式、商品布局、营销手段和技巧等方面的经营管理模式,总体上仍处于对国外零售业先进业态和管理方式的模仿引进的阶段。缺乏本土创新的“拷贝式”成长使零售企业之间很难拉开档次,业态趋同发展,最终导致同地域、同档次、同类型的多家企业之间展开过度竞争。近几年我国零售市场上所开展的跨地域兼并重组之潮,使一些零售企业的规模迅速得以扩大,随之而来的变革管理却一直存在诸多问题,成为整个零售业界的心头隐痛。因此,我国零售企业除了在提升零售企业品牌资产、打造零售自有品牌等营销管理方面的创新,加强财务、人力资源管理等控制能力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加强供应链整合工作,通过组织结构创新来妥善解决采购部门、后勤部门与信息部门的职能整合问题,使目前形式上的加盟、连锁等先进经营方式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实现集中采购、营销联合等方面的优势。

    加强零售行业自律,创造良好信用环境。我国零售业正经历第二次开业高峰,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的增加有了显着提高,原有业态如百货商店、专业店进一步规范化的发展,超市、仓储店、便利店、连锁店等新兴业态几乎在同一时间迅速成长起来,形成了业态竞争多元化的局面。然而,大多数零售企业尚处于浅层表面变革的局面。零售市场存在着企业间恶性价格竞争、盲目扩张造成资源紧张、信用环境差尤其是零供矛盾不断增加等问题。因而有必要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零售业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促进零售业行业自律和经营规范。建立零售行业信用体系,正确处理和改善零售行业与供应商、消费者以及公众利益之间的关系,创造有利于行业协调发展的信用环境。

    零售业行业政策的正确引导。零售业行业政策应侧重于提高零售业规模经济和调整进入退出壁垒两方面。根据目前我国零售企业的规模结构状况,如果单纯地依靠企业自身积累、自我扩张而扩大企业规模,必然要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加入WTO后我国对外资零售企业开放的最后期限已过,缓慢的发展必然不利于我国零售企业参与已经到来的国际跨国零售巨鳄的同场竞争。因此,借鉴美国等经济发达国家形成大型零售企业的经验,我国政府在行业政策方面应该侧重于鼓励企业兼并和联合,鼓励零售企业实行“强强联合”,通过大型零售企业间的联合和重组,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具有国际水平的大规模零售企业集团。另外,设计适度壁垒高度,促使零售业市场集中度向有效市场集中度发展。就提高进入壁垒来说,重点应当是政策法规性壁垒。例如,在新建大中型零售企业方面,政府需要根据城市规模、消费结构以及购买力等方面对其进行审批,并实行大型商业零售网点建设的“听证制”,以确保大型零售企业与之相适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按照零售企业数量适度、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和结构合理的原则,做出相应的中长期规划,通过规划并配合有关政策来引导零售商业网点的合理发展;在降低退出壁垒方面,政府应当加强对零售企业实行跨产业转移的指导和支持;完善再就业工程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健全完善的市场体系等方面的工作。通过设置合理适度的进入、退出壁垒,进一步促进中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的提高。

    做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的协调工作。从长远的角度看,一方面要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通过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规律,使更多的社会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提高我国零售业的市场集中度。另一方面还需注意防范零售业走向过度集中而形成强大的垄断力量。即采取措施使市场集中度维持在有效集中度水平,从而达到社会交易成本的极小化和社会经济效率的极大化。协调工作的进行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保障,因而应当借鉴发达国家流通立法经验,结合我国丰富的流通实践,加快修订和研究制订规范商品流通活动、流通主体、市场行为、市场调控和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总之,提高我国零售业市场集中度,使之达到市场有效集中度区间,最终建立竞争有序、集中有度的现代零售业市场体系。需要零售企业、行业协会以及政府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 

    参考文献:

    1.王俊豪.对我国流通产业市场竞争度的探讨[J].中国流通经济,2000(2)

    2.郭冬乐,方虹.中国流通产业组织结构优化与政策选择[J].财贸经济,2002(3)

零售自我总结范文第2篇

1.零售商转移扩张成本的事实

零售商与供应商的矛盾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具有不同的特点。在商品供不应求的时代,供应商处于绝对优势地位,供应商会通过各种手段夺取零售商的利润。而随着买方市场的出现,一些市场领域中的主导权逐步由供应商转向零售商。零售商依据市场供求的变化,以各种方式开始了对供应商的“盘剥”。“盘剥”集中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苛刻的交易条件。供应商抱怨企业做无本买卖,迫使其供货,已销售的商品迟迟不给回款。二是收取通道费用,也就是转移其扩张成本。

零售商转移扩张成本的形式可谓多种多样,如零售商在新店开业或旧店重张时让零售商交纳促销费、进场费、推广费等。据报道,家电供应商纷纷表示,最害怕零售商开新店或旧店重张,因为除了所有的广告、促销费、装修费等由供应商完全买单外,每次开新店或重张,供应商都要交纳几千元到10万元不等的进场费。近来,家电卖场新开店和重张的速度越来越快,以前一年一次重张,现在8个月不到就重张,供应商稍有不从,就有可能被零售商单方面挤压,零售商与供应商的矛盾普遍存在,且愈演愈烈,这已严重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

2.零售商转移扩张成本的基本假设

经济模型的假设,实质上反映了三个问题:一是作者的思维方式,二是对现实的抽象,三是使问题简化以利于问题的分析。笔者认为,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利益归根结底是来源于最终消费者,因此,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博弈模型不能仅仅认为是关于分销价格的讨价还价。由于社会和经济生活的进步,也不能仅仅认为零售商和供应商只会关心自己的利益而对对方的利益毫不关心,因此,不但要用非合作博弈分析零售商与供应商不合作的原因,还要用合作博弈模型分析零售商与供应商合作的可能性。

在买方市场条件下,一般来说零售商在与供应商的博弈中居于主导地位,因此模型必须反映这一事实。于是,我们假设零售商的单位成本不能设为固定的,应该有包括单位固定成本c0和单位可变成本c2,c2随零售商销售数量的变化而变化。

为了使问题简化易于分析,我们假设c2与销售量q的关系为一次函数式:c2=rq,其中r为固定系数,暗含的假设是零售商已经越过了平均成本递减的阶段,平均成本随销量的增加而增加,不过我们假设这种关系是线性的。

在零售商主导下,零售商的扩张成本c2由供应商承担。关于模型的其它假设将在以下分析中进一步展开。

二、零售商转移扩张成本条件下零售商与供应商的非合作博弈

除了上述假设外,我们进一步假设:(1)供应商的分销数量与零售商的销售数量相等;(2)供应商的单位成本c1不随销量q的变化而变化;(3)商品的市场结构为完全竞争市场,即商品的最后销售价格不随销量的变化而变化;(4)博弈分两阶段进行,零售商的决策变量是销量q而供应商的决策变量是分销价格p;(5)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利润分别以∏2和∏1表示,双方各自追求自身利润的最大化。

根据以上假设,我们得到供应商和零售商的利润函数为:

∏1=(p-c1-c2)q

∏2=(p0-p-c0)q

c2 =rq

式子表明,零售商在决策销量时具有占有策略,那就是销量越多越好,因为p0、p、和c0都是不随q变化的,也就是不构成对销量的约束,这样就造成零售商无限扩张的愿望,只是这种扩张受p0、p、和c0以外条件的影响。

对供应商而言,由于他没有销量q的决策权,他尽可能寻求最大的分销价格,但是分销价格不是可以任意设定的,因为它受最终售价p0的约束。

显然,如果分销价格一定,供应商有一个最优的销售量要求。将c2=rq式代入∏1=(p-c1-c2)q,对q 求极值得q=(p-c1)/2r

这就是对供应商而言的最优销售量。

在非合作博弈的理念下,零售商具有无限扩张的冲动,零售商所寻求的销售量很难等于(p-c1)/2r,当q超过(p-c1)/r时,∏1<0,也就是供应商出现亏损。

总之,我们得出结论:在零售商转移扩张成本的前提下,必然导致零售商的过度扩张,以及供应商利润的减少以致于亏损。

要遏制零售商的过度扩张和供应商的亏损,必须寻找新的途径。

三、零售商转移扩张成本条件下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合作博弈

实际上,上述非合作博弈不是一个双赢结局,供应商长期得不到应得的利润会影响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最终会影响到零售商的利益。如果零售商与供应商不是相互盘剥而是相互合作,这将会产生一个比非合作博弈更优的结果。现在我们用合作博弈模型来证明以上观点。

从以上的关系式,我们可以得出两企业之间总利润:

∏=∏1+∏2=(p-c1-c2)q+(p0-p-c0)q=(p0-c1-c0-rq)q

为了取得总和利润∏的最大化,对q求导得:q=(p0-c1-c0)/2r。

此时的整体利润为:∏=(p0-c1-c0)2/4r。

在零售商和供应商非合作博弈下,如果能转移扩张成本,零售商具有扩张销量的冲动,当零售商决策的销量不等于(p0-c1-c0)/2r时,零售商和供应商的利润总和就小于(p0-c1-c0)2/4r,随着销量的扩大,虽然零售商的利润会增加,但双方的利润总和却在减少,当销量q要使大于(p0-c1-c0)/r时,双方的利润总和将小于零,也就是双方处在整体亏损状态。

合作博弈表明,合作能使双方总利润最大,很明显,零售商转移扩展成本的假设并没有影响双方总的利润,但毕竟会影响双方的利润分配。不过,如果在非合作时,零售商能够处于主导地位,且能够转移扩张成本,那么合作博弈时就不能保证每一方合作时的利益一定要大于非合作时的利益,因此,尽管合作能使整体利益增加,但合作博弈的核是空的,也就是合作是不稳定的,合作必须是强制性的。具体而言,之所以核为空,是因为在零售商能转移扩张成本的前提下,零售商始终具有脱离合作的愿望。

四、基本结论

1.零售商转移扩张成本是零售商实现扩张的重要手段,不加约束的转移扩张成本会造成零售商的盲目扩张。

零售自我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零售业;问题;对策

一、我国零售业发展背景

近年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发展速度。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07年增长了9%,远高于世界经济3.7%的平均增速,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了20%。

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我国零售企业的销售额也在逐年攀升,从2003年到2007年4年间限额以上连锁零售企业商品销售总额增长数倍,发展态势迅猛。而且,限额以上连锁企业零售商品销售额在社会商品销售额中所占比重也有巨大的提升,并且一直处在一个增长趋势中。

城市消费虽然一直高于农村消费,但是发展已经趋于同步,而且差距也是越来越小。到2008年,我国零售额城乡的城市消费者零售额都达到了20%以上的增幅,而且增长幅度也趋于相同。而从近年来我国城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率来看,我国城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速度不断加快。2004年以来,农村消费市场表现出逐年加快增长态势,增长速度与城市差距逐年缩小,2004年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速度低于城市4.0个百分点,2006年差距为1.7个百分点,在2007年仅低于1.4个百分点。而在2008年,继续维持在1.4个百分点,城乡差距趋于稳定。

自中国加入WTO以后,外资的引入使我国的零售业面临着强烈的冲击。自2004年中国零售业全面对外开放以来,外资零售商加快了在我国的扩张步伐。家乐福、沃尔玛、易初莲花和麦德龙等国际知名零售商均在华大量开店,其中沃尔玛居首。外资零售商业成为中国商业领域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在市场份额,业态创新,贸易扩张,技术升级,促进增长和社会影响等诸多方面具有越来越大的影响。特别是在2007年后,我国零售业在政策保护期结束后将面临更大的危险。

二、我国零售业的问题

(一)区域结构存在严重失衡

首先,零售业在我国东西部地区存在明显差距。在我国,东部零售业发展水平远高于西部,东部拥有众多实力较强,规模较大,并具有一定竞争力的零售企业,而在西部的大部分企业都是属于规模小、竞争力差的小企业,两地差距明显。而且数据显示,在2008年,全国范围内实力在百强内的东部零售企业达到73家,中部为15家,西部为12家。东部地区百强企业的数量远远高于中西部地区。其次,零售企业在一个城市内部分布也存在失衡。在城市中心往往也会是城市的商业中心,零售企业比较集中,实力强的,具有规模的基本上都坐落在城市中心;相反,在郊区以及城市,零售企业则分布较少,而且大多都是小商铺。

(二)部分地区过度开放,零售业过度竞争

中国加入WTO后,承诺有计划地逐步开放零售市场。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政绩和局部利益,擅自将零售业提前开放,使得零售业的开放程度大大超越了原本的计划。从而让外资零售业得以提前进入中国市场。而且同时,由于为了促使地区经济的发展,地方政府往往给与外资零售企业特殊待遇,这样就导致零售业存在不公平竞争。而这种不公平竞争,已经影响到了中国零售市场的发展,同时使得中国本土零售业竞争力弱小,本土零售业的发展步履维艰。相反,由于政策上的优势,外资零售业往往在中国市场上却得以能够快速的发展扩张。

零售企业竞争手段以价格战为主,零售价格战从20世纪90年代起,一直持续十多年。而这样的过度竞争使得整个零售业的利润水平处于较低的水平。甚至在2007年中国连锁零售企业的利润率不到1%,而国外连锁零售企业的平均利润率却在2%以上。由此可以看出零售业的过度竞争,使得中国零售业的盈利能力变得极差。

(三)消费者信心指数下滑,零售业融资困难

零售业直接面对的是消费者,消费者信心指数是反映居民未来短期消费意愿的最佳指标,2008年以后,由于金融危机以及各种天灾人祸的打击,危机向消费传导效应正在体现,已经从收入、心理预期等多个层面对我国消费产生负面影响。

由于长期的通货膨胀,国家采取货币紧缩来抑制通货膨胀,控制货币供给数量,提高利率,直接导致市场上能够流通起来的资金变得十分稀缺,虽然零售业的吸金能量巨大,但是面对这种政策,亦感觉到融资上的困难。

(四)零售业监管松散,市场氛围较差

近年来,中国的通货膨胀越来越严重,而通货膨行必将带来成本压力,而成本上的压力使得部分零售企业不顾道德,想方设法转嫁成本。而一直存在的买方市场条件,使得价格竞争白热化,在交易的纵向对比中,上游供应商的利润不断被压缩,而下游消费者的心理预期又是低价。这样在通货膨胀所带来的成本压力下,供应商必定会通过增加价格来向零售商转嫁成本,进行成本转嫁,但是消费者又持久性的预期低价,使得零售商不可能再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这样就产生了一个矛盾,而在监管松散而且惩戒乏力的情况下,难保一些零售企业因为这样的矛盾不钻空子,扰乱市场。在这一矛盾下,一些不法零售商行为的产生是一种客观必然的存在,而不完善的市场监管对价格欺诈形成了一种恶性的促进作用。

三、解决我国零售业问题的相应对策

在中国零售业经历了从小到大、从封闭到开放、从单一到多元、从传统到现在的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中国零售业在世界市场中的地位不断上升。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中国企业须不断考量自身情况,做出正确的决策。

(一)借鉴国际零售业发展模式

零售自我总结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业态战略;企业规模;资本结构;零售企业;成长

中图分类号:F287.4;F72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260(2010)01-0119-08

一、引言

零售企业成长正逐渐引起国内学者的研究兴趣。李定珍(2007)认为,零售企业成长性好的标志是销售总额快速增长,中国零售企业惟有快速成长,才能在竞争中掌握主动权。吴凌志(2006)指出,影响零售企业成长的因素是复杂多样的,既包括系统性因素,又包括非系统性因素。刘剑(2006)采用国际上通用的SWOT分析法,分别对本土零售企业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进行了综合分析,并探寻中国零售企业的成长战略。汪旭晖(2006)进一步阐述了零售企业成长的三种战略一垂直一体化、多元化以及国际化,并认为这三种战略都是零售企业从最原始的核心业务不断移动的成长演进过程。李希刚(2007)认为,在开放条件下中国零售企业成长有四种模式,它们分别为传统成长模式、分店复制模式、战略联盟模式和并购成长模式,其中大型零售商成长的最优模式是联合、兼并和重组,而中小型零售商成长的最优模式是自愿连锁。然而,现有的此类研究还存在以下不足:在研究方法上,侧重于定性分析,即使有少量定量分析的文献,也存在样本数量偏少,或者数据相对陈旧,或者解释变量偏多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研究结果的解释力;在研究内容上,侧重于零售企业成长的外部环境和对策分析,而很少涉及影响零售企业成长的自身因素,特别是业态战略、企业规模、资本结构三个因素。关于企业规模、资本结构与企业成长的关系研究,学术界基本上形成了正向线性、负向线性、非线性关系等三种观点。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分歧?笔者认为这可能与企业的行业背景有关。在零售行业,这两个变量与企业成长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业态战略则是零售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的一个重要特征,零售企业成长是否与其实施的业态战略有关?揭示这些关系特征对于揭示零售企业的成长规律并从业态战略、规模扩张和资本运作等方面为零售企业成长提供指导显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因此,本文以在沪、深两地上市的零售企业为样本,采用2003―2007年的数据资料,运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方法,对我国零售企业的业态战略、企业规模、资本结构与企业成长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以期从这三个方面为零售企业成长提供指导性建议。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业态战略与零售企业成长

多元化一直是战略管理学界争论的问题之一。多元化是企业成长的内部动因(杨文斌,2006),当企业的资源和能力不能驾驭专业化所带来的风险时,多元化成为必然选择;但是多元化也绝非是“免费的午餐”(程立,2008),多元化程度越高,企业经济绩效越差(张卫国等,2002),尤其是企业多元化扩张的失败案例使人们对多元化战略产生了越来越多的质疑。

对于零售企业来说,多元化的一个重要表现是业态战略的多元化。多业态战略是指零售企业把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业态按各自的功能有机组合的战略,与之对应的单一业态战略则指的是零售企业选择某一种业态进入市场竞争的战略(贺翔,2007)。

是多业态发展,还是单一业态发展?也是零售界不断争论的话题。一方面,多业态形式可以快速增大企业规模,争夺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单一业态发展则可以利用学习曲线,降低成本,增加利润率(李飞等,2006)。在零售实践中,无论是多业态发展,还是单一业态发展,也都有成功和失败的案例。沃尔玛是成功进行多业态发展的典型代表,而7-11则成功实施了单一业态战略。从1999年世界零售100强企业的情况来看,大约30%是单一业态发展,70%是多业态发展(李飞,2003)。目前跨国零售企业在华大多采用单一业态战略;而出于降低在华经营风险、培养新利润增长点、增强企业竞争力的目的。也越来越重视多业态战略(费明胜等,2008)。因此,我们认为,零售企业的成长不取决于是单一业态还是多业态,并提出如下假设:

H1:单一业态战略与多业态战略对零售企业成长的影响没有显著差异。

(二)企业规模与零售企业成长

企业规模一般可以从企业投入和产出两个角度来分析。从投人的角度看,企业规模是企业内生产要素的集约程度,其中资产总额是最主要的衡量指标;从产出的角度看,企业规模是企业的产出水平,销售额是最主要的衡量指标(夏春玉,2004)。

学术界对企业规模与企业成长的相关性研究还没有形成统一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企业成长是经营规模的扩大和企业功能的扩展(Come,1937),或企业规模扩张和不断学习的结果(Pennings,et al,2002)。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不同规模的企业成长并不会因为规模不同而有所差异(Gibmt,1931),成长率会随着企业规模的增大而变小(Sutton,1997)。企业规模扩大可能会导致灵活性下降,最终成长的负面效应超过正面效应(MarshMl,1890)。企业成长与企业规模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McPherson,1996)。

关于企业规模与企业成长的关系的认识之所以存在上述分歧,可能与特定的行业背景有关。目前中国零售企业规模相对较小,远未超过“合理边界”。例如2004年中国零售百强中,排名前四位的零售企业的市场集中度仅为2.53%,排名前八位的零售企业的市场集中度也只为3.68%。规模大的企业必然要采用资本密集型的生产技术,集中资源优势进行扩张;规模小的企业由于受到市场空间的限制,或无法在短期内集聚扩大规模所需要的资金,而容易失去成长势头。庄贵军等(2000)的研究表明,商店规模对商店单位面积的利税额、人均利税额和销售利税额有正的显著性的影响。由此,本文提出假设:

H2:企业规模对零售企业成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H2-1:投入规模对零售企业成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H2-2:产出规模对零售企业成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三)资本结构与零售企业成长

资本结构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企业债务占总资产的比率,即杠杆比率。对资本结构的度量,目前学术界流行三种做法:一是总负债/总资产,即总负债率;二是流动负债/总资产,即流动负债比率;三是长期

负债/总资产,即长期负债率(李宏伟,2002)。国内现有文献主要采用总负债率进行实证分析。为了较全面地反映资本结构的状态,本文同时采用总负债率、长期负债率和流动负债率三个指标来衡量零售企业的资本结构。

自MM理论产生以来,资本结构与企业成长的关系一直是理论界研究的热点。修正的MM理论认为,企业的负债越多,企业价值越大,而企业价值的增加意味着企业的成长,因而修正的MM理论可以理解为负债有助于企业成长。权衡理论认为,最优资本融资结构由预期边际破产成本和免税的预期边际效益决定,也就是说,免税的效益大于债务带来的破产成本时,负债可以提高企业价值,即促进企业成长,反之则相反(张晓毛等,2007)。由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3:资本结构对零售企业成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H3-2:总负债率对零售企业成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H3-2:长期负债率对零售企业成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H3-3:流动负债率对零售企业成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2003-2007年的数据资料,选取在上海和深圳交易所上市的零售上市企业为研究样本。初始样本中共有60家上市零售股份,由于昆百大A、*ST华信、广百股份等三个股份的许多数据缺失,因此剔除了这三家零售企业。此外,深国商和深国商B两个股份同属于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友谊股份和友谊B股同属于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此最后得到55家上市零售公司(57个上市零售股份)为最终样本。其中,总部位于东部地区的上市零售企业共28家,占样本企业总数的50.9%,总部设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的上市零售企业分别有12家、8家和7家,这可能是因为东部地区一般具有较强的生产成本、运输成本优势,并且接近最终产品的销售市场。在零售业态方面,实行多业态战略的上市零售企业占全部样本企业比重的61.8%,而实行单一业态战略的上市零售企业所占比重为38.1%,其主要业态为百货商店,这表明越来越多的上市零售企业正在进行多业态经营。

有关上市零售企业的规模、资本结构、企业成长等数据均来源于新浪财经网,业态战略数据或者来源于《中国零售百强(2003-2007)》,或者通过登陆样本企业网站查寻,或者直接向样本企业电话垂询而获得。本文在运用企业规模、资本结构、企业成长性指标等数据时,均选取2003-2007年的数据平均值,以减少由于变量的年度波动所产生的计量误差,动态刻画上市零售企业的成长过程。

(二)变量测量

本文的研究变量主要包括业态战略、企业规模、资本结构、企业成长和控制变量(见表1)。其中,业态战略采用一个虚拟变量(ST1)设计,若样本企业属于单一业态战略,则ST1=1,否则ST1=O。根据夏春玉(2004)对企业规模的界定,用总资产和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衡量零售企业的投入规模和产出规模,并分别取这两个指标的自然对数。本文采用广义资本结构概念,将总负债率(AR)、长期负债率(LR)和流动负债率(SR)作为其衡量指标。企业成长是指企业所在的产业和行业受国家政策扶持,具有发展性,产品前景广阔,企业呈规模逐年扩张、经营效益不断增长的趋势。本文采用目前零售上市企业财务分析报告中常用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总资产收益率增长率、股东权益增长率和主营利润增长率等5个指标来度量零售企业成长,并用符号GROWTH表示。此外,为了控制其他因素对零售企业成长的影响,本文根据企业年龄影响理论和企业区域限制理论,选取企业年龄和区域类型作为控制变量。对于企业年龄变量,通过从企业成立至2007年末的时间长短来衡量,用符号AGE表示;对于区域类型变量,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6)》的区域划分标准,将上市零售企业总部所在区域划分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等四类,并转化为三个虚拟变量D1、D2和D3。若样本企业为东部地区,则D1=1,否则D1=0,其余类推。

(三)分析模型

根据以上研究假设和变量解释,本文设定如下回归分析模型用于假设检验,其中,α是常数项,β1~B10。为回归系数,ε为随机误差。其他变量如上文所描述。模型中被解释变量零售企业成长(GROWTH)是通过对上市零售企业成长性指标进行因子分析并计算其综合得分而求得的。

GROWTH=α+β1S1l+β2SA+β3SI+β4AR+β5LR+β6SR+β7AGE+β8D1+β9D2+β10D3+ε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上市零售企业成长性现状

利用SPSSl3软件对主营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总资产增长率、股东权益增长率和主营利润增长率等上市零售企业成长性评价指标进行因子分析,对以主成分法提取的初等因子载荷阵进行方差最大化正交旋转(Varimax)。KMO检验和巴特利球度检验结果(KM0=0.676,λ2=87.634,df=10,sig=0.000)均表明,各变量间有较强相关性,故通过因子分析的适用性检验。

变量相关系数矩阵的特征值大于1的2个主成分的特征值分别为2.377、1.011,累积贡献率达到67.760%,用它们可共同解释原始变量总方差的67.760%。2个主成分所代表的信息可以解释并提供原始数据所能表达的信息,由此提取2个公共因子,进一步得出各因子得分z,z再利用综合因子得分公式(∑w=(47.4571,+20.303 z2)/67.760)求得上市零售企业成长性综合得分(∑w)。表2显示了样本零售企业的成长性,其中成长性综合得分偏高的上市零售股份包括:苏宁电器、鄂武商A、第一食品、天业股份等;综合得分偏低的上市零售股份则有S*sT天发、园城股份等。

(二)假设检验

以上市零售企业成长性综合得分为因变量,以业态战略、企业规模、资本结构、企业年龄和区域类型为自变量,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回归分析的结果(见表3)显示,模型拟合判定系数R2=0.545,判定系数的F检验值为0.515,其显著性sig.=0.000,表明模型的判定系数具有统计学意义,即可以用分析模型解释零售企业成长。根据表中数据写出的标准化回归方程为:

GROWTH=-10.155+0.256ST1+0.420SA+0.299SI+0.248AR-0.271LR+0.045SR-

0.047AGE-0.098DE-0.133 D1-0.044D3

其中,业态战略回归系数的t值(2.208)大于临界值1.96,显著性sig.=0.0320.05,所以在统计上是不显著的,这表明流动负债率对零售企业成长并不存在显著的影响作用。因此假设H,一。得到证实,H3-2:和H3-3,并没有得到验证,即}{3得到了部分证实。两个控制变量回归系数的t值均介于-2与2之间,显著性sig.>0.05,所以统计上是不显著的。这表明,年龄较大的零售企业未必显示出更好的成长性,零售企业成长与其总部是否位于中国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或东北地区无关。

五、讨论与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的讨论

每一种零售业态都有其生命力和发展潜力,所以从本质上说,作为各种零售要素的组合战略,每一种业态战略也各有其利弊。虽然单一业态发展对于企业特色化经营要求比较高,风险较大,但多元化经营也未必是一个“好药方”。而且新的业态、新的领域有新的竞争对手,对企业各方面的要求也将更高(费明胜等,2008)。因此,单一业态下的成长与多业态下的成长都可以作为零售企业成长的战略选择。本文的发现是,在企业规模与资本结构的共同作用下,单一业态战略相较于多业态战略对零售企业成长的影响更大,这与李飞等(2006)的研究结果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他们在研究1998-2003年间世界零售百强与企业绩效的关系时发现,随着零售业态种类数目的增多,其相应的销售净利润率降低,专营化更容易带来高利润。此类研究结果似乎有悖于零售业态多元化的发展态势,但却折射出中国零售企业成长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多业态盲目扩张。规模大的企业本身资源丰富,有利于多元化,也需要通过多元化来突破市场发展的限制;而行业内负债相对较高的企业多元化倾向显著较低(吴伟众等,2005)。而在现实中,中国零售企业虽然有规模化趋势,但其规模实力仍是微不足道的,中小型零售企业仍然占绝对优势。此外,在55家样本零售企业中,近七成的企业资产负债率高于50%。所以,虽然60%以上的上市零售企业都走上了业态多元化之路,但其成长却未必都好。

本文证实了企业规模与零售企业成长性显著正相关的假设,而规模负相关理论并没有得到验证。其中可能的原因是:一方面,这意味着中国零售企业的规模还没有扩张到最优边界;另一方面可能存在样本偏差和时间窗口问题。Geroski(2000)认为存在“均值反转”现象,即随着企业规模增长,规模导致的成长速度差异将逐渐缩小。Dunne等(1994)认为企业规模和企业成长的关系在时间维度上存在着差异。负相关理论观点的提出主要集中在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末,但是在其他的时间窗口,规模负相关理论并没有得到实证结论的支持。

由于成本、税收和破产成本的存在,适度提高企业的负债比例可以提高企业的绩效,财务杠杆比率与绩效之间存在正相关的关系;当负债增加到一定程度时,特别是长期负债过度,由于破产成本、成本的增加,企业的价值随之降低,从而阻碍了企业成长。本文验证了权衡理论的这种观点,发现资产负债率对零售企业成长有显著的正向作用,而长期负债率对零售企业成长则有显著的负向影响。流动负债率对零售企业成长的影响在本文中也没有得到证实,笔者认为这与我国零售企业负债期限结构不合理、短期债务比例较高有关。一方面,短期负债占全部负债比例过高,容易导致短期债务对长期债务的替代,从而使企业的债务融资成本提高,对企业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由于短期债务占较大比重,对短期债务的偿还能力直接决定了零售企业对全部债务的偿还能力,因此零售企业为保持良好的偿债形象,就要保持一定的流动比率,从而留存大量的流动资产,造成资金的积压,不利于企业的扩张与发展。而且,偏高的流动负债水平将增加零售企业在金融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时(如利率上调、银根紧缩)资金周转出现困难的可能性以及短期债务压力,从而增加了零售企业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构成了企业经营的潜在威胁(张晓毛等,2007)。此外,企业的流动负债通常为弥补现金流量的不足,其收益性明显低于长期负债。

企业年龄和企业成长之间负相关的结论已得到了西方学者的实证支持(Jovanovic,1982;Evans,1987)。本文证实企业年龄与零售企业成长之间存在负向关系,但关系强度较弱,且在统计上不显著。这可能与所选的样本有关,在55家样本零售企业中,有35家建立于1992年和1993年,企业年龄差异不大。Shanmugam等(2002)的观点对此也有一定的解释力,他们认为,企业年龄与企业成长之间的负相关关系在发展中国家并不一定是有效的。本文的另一个控制变量,即区域类型对企业成长的作用也没有得到验证,这与Honjo(2004)、Reichstein等(2004)的研究结果相矛盾。我们认为这可能与研究的行业不同有关。上述学者的相关研究基本上是围绕制造业展开的,制造业所属企业的坐落地相对稳定,本文的研究对象是零售行业,连锁经营、区域扩张则是零售企业发展的重要特征,从而可能导致不同零售企业之间的区域优势已不再明显。

(二)对策建议

多业态和单一业态作为零售企业成长同时并存的两种战略,其本身并无优劣之分。但由于我国零售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实力较弱,实行多业态发展会使企业资源分散,运作跨度和费用加大,选择失误增多,所以往往达不到分散风险、规模经济和协同效应的目的。如果在单一业态还无法实现良好盈利的状态下,不经过科学规划与论证,就大举进入新的业态,不但很难在发展中取得新的突破,最后有可能会得不偿失。然而,零售企业在同一业态下通过连锁方式进行纵向扩张,已开始表现出较好的成长性。因此,零售企业需要磨合出自己的主力业态,使之成为企业成长的支柱,然后在时机成熟时向多业态的盈利模式转化。

零售自我总结范文第5篇

提要本文分析我国目前零售业竞争力较低的主要因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零售业发展速度十分迅猛。但是,我国的许多超级市场可谓“其兴业勃焉,其亡也忽焉”。从总体上看,在国外零售巨头纷纷涌入我国,对我国本土零售业形成强大压力的现状下,我国零售业发展遇到了瓶颈。

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零售业经过长足发展以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资料显示,2006年我国批发零售业总产值为15,148.54亿元,是1978年的62.5倍。从绝对指标上看,我国零售业在不断地发展壮大。但是,从相对指标看,在近几年,我国零售业的发展遇到了问题。近10多年来,零售业总产值稳步上升,但零售业占GDP的比重并没有增加,反而处于略有下降的趋势。从这个事实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零售业的问题:在宏观层面,整个零售行业的经济效率较低;在微观层面,我国零售企业的竞争力较低。以下从微观角度出发,分析我国零售企业竞争力较低的原因,并给出了相关对策。

一、我国零售企业规模较小,但无力扩大

造成我国零售企业竞争力较低的第一个原因是企业规模较小。衡量企业规模的一个重要指标是产业集中度。而我国整个零售产业的产业集中度比较低、规模经济不显著。2007年我国零售业的产业集中度仅为4%,按照贝恩的市场结构分类表,中国零售业的产业结构属于原子型,企业个数多,不存在集中现象;从另一个角度,可以更直观地看到中国零售企业的规模偏小:2008年在世界500强中共有39家零售企业,产值最高的沃尔玛排在第1位;而我国的零售企业只有13家,产值最高的百联集团仅排在第24位。

面对规模较小的事实,我国的零售企业也在进行扩张,力图实现规模经济、提高自身的竞争力。但实际情况又是怎样的呢?以我国连锁百强中的中国内地零售企业为例,2004年的店铺总数为7,652家,平均每店销售额为2,212.6元。2007年店铺总数为10,526家,比2004年增加了19.6%,而2007年平均每店销售额为1,939.3元,与2004年相比反而下降了7.1%。由此可以看出,我国零售企业处于一个两难境地:一方面需要扩大规模,以提高市场竞争力;而另一方面事实表明,扩大规模的结果是规模不经济,这种做法是否可取值得商榷。我国的零售企业正处于一个规模较小、但又不能在扩大规模的同时实现规模经济的瓶颈之中。

二、我国零售企业物流配送方式选择不合理,配送成本过高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我国零售企业处于扩大规模和实现规模经济之间不能两全的境地呢?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扩大规模、增加门店的成本过高。导致成本居高不下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即物流配送方式不合理、信息技术的使用管理落后以及专业人才匮乏。这三个软肋严重地削弱了我国零售企业的竞争力。首先,我国物流企业在配送模式上的选择缺乏合理性,导致物流成本加大、企业竞争力下降。从物流配送模式的角度看,零售企业的配送模式可以分为三种,即自建配送中心、供应商直接供应和借助第三方物流。在这三种模式中,通过自建配送中心可以节省物流成本、缩短商品周转时间,并实现零售企业对所属连锁门店的商品进行统一采购和配送,从而形成规模经济。纵观世界500强零售巨头,大多采用这种模式。

我国零售企业对于配送中心的建设十分重视,各大零售企业纷纷建立自己的配送中心,并把其作为主要配送模式。但是,我国零售企业的物流成本并没有由于配送中心的建立而降低。结合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在现阶段,我国零售企业不适合广泛采用自建配送中心的物流配送模式。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我国零售企业规模较小,资金不够雄厚,难以承担经营配送中心的巨额成本。众所周知,沃尔玛、麦德龙等国外大型零售集团在物流配送上均采用自建配送中心的模式,并且成功地降低了物流成本。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国外企业的成功是建立在其雄厚实力的基础上的,基础实力保证了配送中心的配送效率。反观我们零售企业,其规模尚不足以使配送中心进行高效运行。据统计,我国平均一个配送中心送20个店铺,平均每辆车承担2~3个店铺的送货。而在日本,平均一个连锁店的配送中心负责70个分店,只需4~5辆车。可见我国现有的配送中心的发展规模不适应连锁店的发展需要。

第二,我国零售企业物流技术水平较低,不能确保统一配送。配送中心高效率运行的基础是零售企业的物流技术水平。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零售企业,沃尔玛85%的商品是配送中心配送的,在其背后,沃尔玛采用了“越库配送”和“自动补货”等物流和供应链管理技术,使得其商标周转期很低,大大降低了物流成本。而我国现有的物流配送中心,很多都是以原有的商品为基础改建而成的,物流和供应链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物流自动化水平较低,导致配送中心无法高效运行,反而提高了物流成本。如果不能实现降低成本的目标,建立配送中心的意义何在?技术没有跟上,配送中心只是无源之水,不能起到应有的效果;另一方面在我国零售企业的零售门店中,加盟店的比重接近40%,这也导致了我国零售企业的配送中心对分店经营的所有商品进行配送的比率不高,大多在50%左右,最好的也不过90%。究其原因,配送体系的不规范,配送中心的建设的不统一以及配送不及时严重影响了分店的正常经营,使不少分店、尤其是加盟店不愿统一配送。缺少统一配送,零售企业的“连锁”只能是一个表面形式,商品无法达到统一化,配送中心的实际作用大大削弱了。

第三,物流管理水平落后。物流业在我国属于新兴产业,这也造成了我国物流人才的匮乏。专业人才缺失的结果是零售企业对于物流配送中存在的问题难以用专业化的方法进行解决,缺少真正专业化的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给配送中心的发展增加了很大难度。

三、我国零售企业落后的体制造成信息技术发展缓慢

在现代零售业的发展中,信息技术对于提升零售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信息技术的使用,对于加强商品管理、完善客户关系以及实现信息一体化都有很大的推动作用。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零售企业纷纷引入信息技术,发展速度很快,但与国际大型零售企业相比仍然较为落后。为何我国零售企业的信息技术较为落后呢?除去因起步较晚而导致的先天性因素,零售企业对于信息技术不够重视是重要原因。

据统计,我国零售行业用于信息技术的总体投资占零售总额的比例还不到0.2%,而国际零售巨头基本占到2%以上,沃尔玛、家乐福等领头企业更是达到了10%以上。信息技术的开发成本、管理费用较高,投资回收周期长是零售企业不愿下大力气进行信息技术建设的表面原因。但是,从更深层次分析,零售企业不愿进行信息技术建设的根本原因在于落后的企业体制和管理水平与先进的技术软件之间的矛盾。

在我国零售企业中,存在许多实际意义不大、需要被合并或取消的部门,但由于利益上的需要,这些部门仍然存在,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经营效率。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件本来一步就能部署的事情,由于部门的繁冗,需要进行3~5步的传达才能完成。信息化建设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但是,在信息技术建设的过程中,由于使用了计算机软件代替人工,需要被撤销的部门进一步增多,这就带来了管理上的问题:对于原部门人员而言,随着部门的撤销,经济利益将消失,尤其是很多背后的交易将不复存在,这使得他们极力反对用计算机代替人工的做法;而对于企业而言,原有部门的人员不能从事计算机软件操作,如何对他们进行安置是棘手的问题,同时,在引进新软件的同时还需要引进新的操作人员,这影响了企业进行信息技术方面投资的积极性。更重要的是,先进的软件虽然引进了,但企业管理体制依然陈旧,人员在工作上缺乏效率致使先进的软件只是一种摆设,没有真正起到提高经济效率的作用。

四、我国零售企业中专业人才极度匮乏

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而我国零售企业的现状是:从业人员文化水平普遍较低,专业性人才奇缺。据统计,我国零售业从业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3%。而上文中也分析到了,我国零售企业在物流配送、零售信息技术等方面有很大的人才缺口。是什么导致了零售业高素质人才的匮乏呢?主要有以下三点原因:

第一,我国长期以来“重生产、轻流通”的观念影响了零售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流通产业,包括零售业在改革开放之后才在我国得到发展,而超级市场等主要零售业态更是在20世纪九十年代才在我国内地出现,零售业发展的受重视程度严重落后于生产制造业。同时在我国,自古以来就有“官重于商”的传统观念,从事零售业的人员社会地位相对较低。这两点造成了拥有高学历、较强能力的人才不愿投身于零售业。

第二,我国高校的学科体系中,没有和商业直接相关的专业。从新中国成立直至1998年,我国高校的学科体系中,一直都有和商业相关的贸易经济(商业经济)专业。但是,1998年在全国高校专业目录调整中,贸易经济专业被取消了。后来经过多方努力,才在个别学校中作为目录外专业被保留了下来。在商业、尤其是零售业需要迅速发展的今天,贸易经济专业被取消是很不恰当的,直接后果是商业相关人才的严重断档。近年来,很多学者和相关人士不断呼吁恢复贸易经济学科,但一直没有改变。

第三,零售企业自身缺乏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与其他行业相比,我国零售企业的一大特点是人员流动性强,而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则是我国零售企业仅仅对新进员工进行简单的上岗培训,对于人才梯队建设与开发则缺少关注,不能从开发员工能力的角度帮助其规划职业生涯,培养企业未来发展需要的有潜质的职业经理人。这种机制上的欠缺会造成员工缺乏归属感,不利于企业留住人才。

五、改革建议及结论

对于改变我国零售企业竞争力较低的现状,有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改变物流配送模式,大力建设第三方物流。在建立自有配送中心的模式不适合我国零售企业的情况下,我国零售企业又应该采用哪些方法,以降低物流成本,从而提高竞争力呢?

对于供应商直接供应的模式,是不可取的。一方面我国的地理面积较大,这造成了零售企业的各门店间的距离相对较远,供应商难以及时将产品送达各个门店;另一方面供应商不是专业的物流机构,由于技术上的局限性,将配送权交给供应商会造成配送不到位等诸多问题。

笔者认为,我国零售企业适宜采取借助第三方物流的配送方式,也就是通过专业的物流公司进行配送。一方面借助专业化的物流公司进行配送,与自建配送中心的模式相比,减少了固定资产投资,节约了物流成本。与供应商直接供应的模式相比,专业化的物流不会有技术上的问题;另一方面借助第三方物流进行配送可以促进我国物流企业的发展,使零售企业和物流公司之间相辅相成、共同发展。

但是,借助第三方物流进行配送的方式也存在弊端。首先,借助第三方物流不利于零售企业自身物流配送的发展;其次,我国目前第三方物流业尚不成熟,借助第三方物流,仍然可能出现配送不到位等问题。但是,在现阶段,借助第三方物流进行配送是节约物流成本、提高零售企业竞争力的有效手段。

从长远角度看,零售企业要提高竞争力,必然要拥有自己的高效率的配送中心。对此,我国零售企业可以采取“双管齐下”的策略,一方面以借助第三方物流为主体进行配送;另一方面在企业规模和技术水平逐步提高的情况下,渐进式地建立自己的配送中心,进而完成从借助他方到部分自营,再到完全自营的转变。

第二,完善零售业人才培养体系。对于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应该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恢复高校中贸易经济学科。恢复贸易经济学科既是培养零售产业储备人才的需要,也是顺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举措;另一方面在零售企业内部,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零售企业可以向其他行业、尤其是生产制造业企业学习,借鉴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技术水平。

第三,将企业体制改革与企业信息技术的建设相结合。信息技术的建设要大力加强,但绝不仅仅是引进先进软件那样简单。据统计,在我国零售企业中,信息技术大多应用于操作层面,在管理层面的应用很少。上文已经提到了阻碍信息技术发展的重要原因在于企业落后的体制,从管理上入手,首先进行体制改革,是零售企业成功实现信息化的前提。

企业改革,制度重于技术。我国国有企业体制改革一直是一个难题,零售企业也是如此。对于零售企业,应将体制改革和信息技术引入两者结合起来,引进一项信息技术的同时进行相关体制变革,循序渐进地实现由人工化向信息化过渡。

主要参考文献:

[1]李飞,王高等.中国零售业发展历程[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