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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书级。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管城2005年5月30日)
为进一步加强大队内部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大队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
一、文件审批制度
大队收、发文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1、凡上级来件、下级请示报告件、同级呈送件等材料都要逐件登记。
2、原则上对紧急、重大或难处理的公文,直接送大队长批阅。
3、对属于分管领导职责范围内贯彻执行的公文,由分管;领导直接批阅。
4、对需传阅、学习的文件,须按大队长、书记、副大队长、中队长、队员的顺序,逐级传阅、学习,并实行登记阅览制。
5、对上述一切批阅方式,文件最后都要移交档案管理员。
6、谁遗失、丢失、损坏文件,将根据造成的后果追究责任。
二、印章管理制度
对印章管理按照“郑环监[2004]41号文件关于使用新印章及加强印章管理的通知要求,由办公室主任严格管理。
1、印章使用登记制度。除领导签发公文外,使用印章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一律填写管城大队用印登记表。
2、印章管理人员用印前,要认真审核,明确了解用印的内容和目的,符合用印手续,方可登记使用,对不符合规定的,印章管理员有权拒绝。
3、使用印章必须在办公室内进行,不得将印章带出单位以外使用。
4、已废止的章,应立即上交支队办公室。
5、印章管理员违反上述规定用印的,将根据造成的后果追究责任。
三、财务管理制度
办公室财务管理必须严格按照郑环保[1997]77号文件“郑州环保局财务管理规定”,实行大队长负责制。重大问题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经费。
1、对办公经费的支出,原则上按本年度财务计划执行,如有变动或遇新增加的重要项目,需立即报请支队办公室等待批示。
2、办理各项经费支出前,必须由办公室主任报请大队长批示并填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办理。
3、凡购置小额办公用品,须由两人以上共同办理、共同签字,经大队长审核、签字后,内部方可给予报销。
四、劳动纪律制度
严格按照郑环保[1995]第41号文件〈关于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的补充规定〉,规范管理。
1、按时到岗和休息。上班前要提前到达打扫所属责任区卫生,到下班时间方可离岗。不得迟到、早退。如有事须向领导请示批准后方可离岗。
2、上班时间不准下棋、打扑克,个人不准打游戏、看碟片、收听广播,不准办私事、干私活。
3、按时参加各种会议,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开会时间不准中途无故退场、不准看与会议无关的报纸、杂志等材料。
4、自觉维护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做到文明办公、礼貌待人,不准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或吵嘴斗架,对严重违犯者给予必要的处分。
5、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按规定填写请假条,报请大队长批准。并将外出时间、地点、联系方式、返回日期报办公室。返回后及时填写销假条,报于大队长。
五、文印管理制度
办公室对文印管理工作应本着“勤俭节约、禁止浪费”的原则,按支队下发的[2005]0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印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的要求,规范管理。
大队复印、打印业务,须报请办公室主任批准,由办公室主任统一管理,实行复印登记、开票、签名制。
以上规定,从即日起大队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违者后果自负。
第一条总则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收发规定
1、董事会文件由董事长办公室拟稿,由董事长签发;
2、属于秘密文件,核稿人应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3、已签发文件要核稿人登记、编号、复印、盖章;
4、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5、外来文件由办公室签收;
6、根据保密条例规定,任何人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保密事项。
第三条仪表、语言、行为规范
1、员工着装应大方得体;
2、与人交流时应语气温和、微笑应答,不得大声喧哗或与客人争吵;
3、接听电话应及时,重要电话做好接听记录,打私人电话是应离开工作区域,以免影响其他同事工作;
4、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5、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整洁;
6、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
第四条办公用品购置及领用规定
1、职员所需一切办公用品都到办公室领用,并作登记;
2、需要购置新办公用品,必须填《申购单》,报各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采购部统一购置;
3、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申购单》和购物发票、清单办理入库手续,未办理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第五条会议制度
1、做好会议记录,并按日期内容进行分类存档;
2、会议期间做好接待,对外联络工作;
3、会后做好传达、整理工作。
第六条考勤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办公财产包括办公用房、交通运输设备、电器设备、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其他办公电器、通讯设备、广播电视设备、办公家具用具及专用设备和图书等。
三、办公财产的来源包括:1、预算拨入资金购入;2、自有资金购入;3、其他资金购入;4、其他部门赠与。
四、办公财产按分类进行统一管理,本局各部门使用的桌椅、沙发、文件柜、饮水机、照像机、电脑等办公财产由各部门负责管理。本局各部门为办公财产保管使用的责任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为使用的办公财产管理的责任人,要保证各种办公财产的完好性,避免丢失和毁损。
五、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实行办公财产登记制,本局办公财产的总帐、明细帐由局人秘股财务人员负责管理。
六、本局各部门需添置的办公财产,由人秘股在当年预算内统一安排,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对新取得的办公财产,人秘股要妥善保管好相关资料,并及时进行登记。
七、本局各部门每年对办公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确保做到帐实相符,防止办公财产的流失。对盘盈、盘亏的注明原因,报人秘股核准并及时进行财务处理。
八、因长期使用遭到磨损并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不能修复继续使用需报废的,由本局各部门管理人员填制办公财产报废申请单,经局长批准后,报人秘股核准作相应财务处理,同时有变价收入的,上缴财务入帐。
九、凡由本局各部门使用的办公财产由专人负责管理,部门负责人负有全责,发生办公财产丢失的部门领导要写出书面报告交局领导研究后进行处理。
十、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对办公财产不得随意调拨和变更存放地点,更不得私自将办公财产借出或转交给其他部门使用,确因需要调拨和变更地点的,要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十一、本局人秘股每年和主管办公财产的部门负责人对办公财产进行盘点清查,做到帐物相符。对已毁损和应报废的办公财产,由使用部门的办公财产管理人员说明原因,写出书面清查报告,交人秘股核定后报局领导签字同意,统一核销。
十二、对调动工作岗位的部门人员,在调离之前,须对使用各类办公财产进行清点,并办理交接手续。
一、保证各办公室的安全使用:
1 、员工须严格保管办公室设备有关密码,不得将密码告诉非办公室员工;
2 、员工须严格保管办公室门钥匙,不得将钥匙转借非办公室员工。
二、员工上班时应注重仪表,穿戴整齐大方。待人热情、友好真诚,待客精神饱满,不卑不亢,无不礼貌行为。
三、所有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区域内吸烟。
四、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办公室交谈注意音量控制,禁止聚众聊天,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办公。
五、一切来访须在门卫处登记,由门卫联系相关部门并经同意后方可接待。外来方可统一由行政办公室接待,询明客人来访目的后,尽快通知有关部门或人员,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办公区。办公时间严禁会客。
六、严禁办公时间在计算机上玩游戏、聊天、发私人邮件,违反者每次罚款 100 元。
七、为保证办公区域干净整洁,不准在办公室、柜子及窗台上搭晾毛巾、放置衣服;办公用品应尽量放整齐、合理;爱护使用办公设备,若有损坏、丢失、污染,应予以赔偿。
八、员工下班或外出时,应妥善保管好办公物品,如 : 文件、资料等,下班后,应将有关抽屉、柜子锁好,并确保电脑关闭。
九、禁止在办公室做私事或或从事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十、员工加班时应保证办公区域的安全,加班结束时,要将办公计算机及电灯关闭,结束后确认门窗一锁好方可离开。
十一、注意防火、防盗,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通知行政办,并按学校关于突发事件报告、处理的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