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财务部安全总结

财务部安全总结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财务部安全总结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财务部安全总结

财务部安全总结范文第1篇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公司所属各项目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管理,贯彻安全标准化及落实股份公司“1234+”中加快标准化体系建设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集团公司、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要求,结合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中的管理经验,组织编制了《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内业资料编制指南》。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中铁十五局集团安全生产评价实施细则》

三、编制基本要求

1、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项目所有管理人员应根据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完善相应的安全内业资料,并应保证资料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2、安全管理纸质资料应为原件,安全三类人员、特种人员操作证等相关证件不能为原件的,可为复印件、扫描件。

3、安全内业资料文字、签字、图示、音像等资料应清晰有效,资料中的文字、盖章、日期等内容应齐全。

4、资料排列顺序为封面、目录、内容、附件。封面应包含项目工程名称、编制单位、编制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编制日期等。

5、所有资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审批、签字手续,符合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

6、如项目建设单位相关要求与本指南冲突的,请参照建设单位要求执行。

四、编制内容

1、安全保证体系

1.1 确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结合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业主或者公司安全管理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1.2 项目部必须依法成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以文件形式,并在文件中明确工作职责,如有人员变动的及时对组织机构进行调整。

1.3 项目部应绘制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图,并悬挂在项目部会议室。

1.4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台账(表1),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台账。

1.5 项目部必须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履行的职能和应承担的责任及考核标准。

1.6 依据各岗位职责,将年度安全管理目标逐级分解,逐级签订安全包保责任状直至作业层,建立安全包保责任状签订台账(表2)备查。

1.7 项目部依据签订的安全包保责任状中所要求的各岗位、各级别安全责任及安全目标,项目部按季度组织进行考核,填写项目责任制考核表。(表3)

1.8 项目部应及时识别、获取项目适用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建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效清单。(表4)针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项目部应组织学习,留存学习记录。

1.9项目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明确规章制度适用范围、部门职责、具体内容的,并应文件形式。

1.10 项目部主要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设施和安全费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项目领导带班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防灾减灾管理制度、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及特种人员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范、内部安全许可制度、班前安全教育制度、危险作业安全旁站监控制度、施工作业操作规程等,建立项目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清单(表5)。

2、安全生产会议

2.1 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分为安全生产年度会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安全生产例会、安全专题会议等形式。会议应作好会议记录,收集会议签到表(表6)。

2.2 项目年度安全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要求全项目人员、施工班组主要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由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主要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总结分析本月安全管控情况,部署下月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等。安全生产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主要参与人员由项目经理、总工、安全总监、各部室负责人、各作业队负责人等参与,会议内容主要是由安全管理部长通报本月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隐患整改情况,如有处罚的直接宣布处罚决定。各作业队负责人针对各自作业区域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汇报,安全总监结合下月施工生产任务提前部署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党政主管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可与安全生产例会同时召开。

2.3 项目专题安全会议。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时组织召开,由项目安全总监组织,项目主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会。

3、劳务队、作业人员管理

3.1 项目部依法审核并选择分包单位。合同签订前项目计划合同部应收集分包单位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资料,并建立资质台账。(表7)

3.2 合同签订后,分包单位应及时提供作业人员身份资料给项目部办公室,由项目部办公室建立作业人员花名册(表8),明确作业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籍贯、工种、进场日期、退出日期等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劳务人员花名册实行动态管理,每月作好进出场作业人员统计,并将变化信息分送安全管理部、财务部。严禁超过60岁的劳务人员到现场作业。

项目部各部门根据各自安全职责,由项目经理制定部门完善作业人员档案,人员档案包含入场建议培训记录、人员证书复印件、风险告知卡、安全包保责任书、安全技术交底资料等内容。(表9)

4、安全教育培训

4.1 项目每年要结合本年度施工计划安排,制定有针对性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表10)。培训计划内容必须包括:教育培训形式、时间、频次、参加人员、主要内容等。

4.2 加强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联系,作好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管理人员的延期培训工作。

4.3 项目部应根据办公室提供的作业人员花名册,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进场安全教育,人员进场后应接受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填写项目作业人员三级教育卡(表11),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4 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作业人员应接受项目部组织的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应履行签字手续。(表12)

4.5 作业人员转岗、复工或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的从业人员应接受教育培训,培训学时符合规范要求,教育培训应履行签字手续。(表13)

4.6 项目部应将班前教育纳入工序管理。班前安全讲话由班组长(领工员、技术员、专兼职安全员)根据当班施工任务,在每班施工前,向本班组全体作业人员就安全工作提出要求,由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实施书面记录,填写项目班前安全教育记录表(表14)。记录必须有时间、内容,字迹要清晰。班前安全教育记录要存档保存,可录取视频统一保存。

5、安全技术交底

5.1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实施,未经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5.2 安全技术交底实行三级交底制。主要工序、特殊工序、危险作业工序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各职能部门、工区技术负责人进行一级安全技术交底;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现场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作业工班长进行二级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技术人员、工班长负责向所属工班全体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技术交底。

5.3 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以及应对措施、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应急措施等相关内容。

5.4 安全技术交底应按规定履行签字手续、留存影像资料,签字必须由被交底人签字,严禁代签,详见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表15)

6、安全投入

6.1项目部应按要求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编制总体(表16)、年度及月度安全生产费使用计划(表17),计划中明确生产费用使用的种类,确保资金投入满足施工生产条件需要。安全生产经费的提取标准及使用范围参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执行。项目应及时建立安全生产费计量、支付台账(表18)。

6.2 项目部应对采购的安全用品进行验收(表19);填写安全用品收发记录(表20)。

6.3 项目部应按要求为从业人员意外保险等相关险别,并建立保险台账。

7设备管理(包含特种设备)

7.1 项目应成立大型机械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物资设备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管理。

7.2 项目部物资设备部应建立大型机械设备台账、特种设备管理台账(表21)。完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一机一档”,包括:特种设备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维修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操作人员身份证、操作证等。安全管理部结合物资部提供的特种人员操作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登记表(表22),并不定时巡查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7.3 项目部物资管理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场机械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进场。(表23)

7.4 项目部物资管理部或使用单位要作好机械设备的检查记录表、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设备运转记录、故障记录等登记,避免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8、消防安全管理

8.1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设置消防安全责任牌。领导小组应以文件形式。

8.2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项目部应在可燃、易燃存放及使用场所(15m)、动火作业场所(15m)、自备发电机、配电房等设备用房(25m)、施工现场办公、生活用房(25m)、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配置灭火器。括号内数据为灭火器最大保护间距,每个部位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项目部应指派专人对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建立管理台账(表24),并经常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8.3 项目部应根据驻地、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绘制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表25)

8.4 项目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定期不定期对项目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并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表26)

8.5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填写特殊动火、一级、二级动火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核发动火许可证后方可作业(表27)。特殊动火作业证应由公司安全总监审批,一级动火申请应由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批,二级动火审批由项目部安全总监审批。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证有效期不超过8h,二级动火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72h。

9、危爆物品管理

9.1 项目应建立危爆物品管理制度、办法,明确管理、储存、申请、领用、登记等内容。

9.2 危爆物品库房应满足看护、防盗要求,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9.4 项目应制定危爆物品进场使用计划,按计划限量进场,进场后应分类定量储存, 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完善危爆物品出入库台账,使用记录、退库台账等。

9.5 危爆物品使用过程中必须要有项目专职安全员进行旁站监督,坚决避免私自处理现象发生。

9.6 项目部应.编制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相应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10、风险管控

10.1 项目部进场后应及时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或者项目经理组织按照风险评估要求对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针对风险评估报告绘制项目部安全风险公示图。(表28)

10.2 项目部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及相关部门人员参与,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风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填写安全风险分析登记表。(表29)

10.3 项目应结合建质【2018 】3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风险评估报告,对照本项目进行梳理,编制项目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表30),结合清单编制专项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要进行专家论证,专项方案编制、审批严格按规定要求执行。

10.4 项目应按照风险分析登记表及专项方案制定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表,(表31)根据风险等级分别由项目领导、项目管理人员、班组管理人员的那个进行分级管控,并在现场作业工点设置风险源告知牌。

10.5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施工环境、施工条件不同,按月制定项目部风险动态管控表。(表32)

10.6 项目应对全体员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风险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员工预防风险、规避风险、控制风险的能力。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岗位时,应按照风险源告知牌,对作业工点的风险状况和各项管控措施进行安全确认。

11、隐患排查、治理

11.1 项目部应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分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安全日常检查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排查,排查后填写安全日志。定期检查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至少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次数不限,遇到恶劣天气、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重大施工节点、长时间停工后复工检查、上级单位开展的专项安全活动等,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检查。

11.2 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含:上级单位文件落实情况;方案编制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会议、教育培训、交底等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工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安全保障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情况;机械设备安全状况;现场安全措施及防护情况;安全标识标牌设置情况;安全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其他。

11.3 安全检查后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留存影像资料,并要求立即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开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表33),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施工现场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整改完成后应由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复查。

11.4项目部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物资设备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结合风险等级表,排查本项目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表34),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11.5 项目部应当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12、应急管理

12.1 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应组织项目部相关部门结合项目风险源清单中重大风险源和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编制专项应急预案;针对安全风险较大的重点场所应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编制严格依照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编制。

12.2 项目部应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培训,做好教育培训记录。

12.3 项目部应按照项目实际情况成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物资,指派专人进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并按要求填报应急救援物资台账(表35),应急救援设备、物资使用过后应及时维护、补充。

财务部安全总结范文第2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生产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生产秩序,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杭州市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结合我部施工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项目部、各作业队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有效的控制措施,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实现质量、工期和效益的目标。

第三条  项目部将在每次验工计价中提取工程安全管理综合费,作为安全质量奖励基金,奖励在安全质量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作业队和人员,项目部对各作业队的安全质量罚款也纳入安全质量奖励基金中。

第二章   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第四条  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综合治理。

第五条 安全管理目标:

1、无因工死亡事故,杜绝2人以上重伤事故;

2、无触电、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等事故;

3、无重大机电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及火灾事故;

4、“一创建”即: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

第六条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及目标考核

一、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

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表

序号

部门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

1

1.负责项目经理部生活设施的安全管理和后勤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按规定做好防暑降温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工作。2. 负责项目经理部车辆的管理工作,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驾驶人员遵章守纪的教育。3. 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意识。4. 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员工进行防火、防爆、防毒等方面的教育,保证防火设施完好。5. 参加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后勤保障工作。6. 参加安全检查,指导项目部安全文明工地建设工作。

2

1. 指导整个项目施工生产,在审查施组、推行“四新”等工作中,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的安全技术、环保、职业卫生等劳动保护方针、政策、规章制度。2. 编制施工生产实施计划的同时,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3. 参加工程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负责施工场所的危险源辨识,参与风险控制计划的评审。4. 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对发现和存在的施工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及时解决。5. 组织“四新”工作,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和交底。6、编制和下达施工生产计划,要结合工程特点和季节气候条件,合理安排月旬作业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安全控制指标和安全技术措施。

3

1. 协助项目经理和分管领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督促工区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责令排除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3. 督促作业队向作业人员及时、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并检查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检查、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4. 组织本项目定期与不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参与抢险、抢救计划、预案的制定及实施。5. 对施工现场操作、设施、机具等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6. 贯彻执行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等安全控制重点,随时了解动态,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7. 及时分析和总结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并提出下一步防范重点。如实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信息。8. 督促现场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查个人防护、防寒用品及保健食品的发放、使用。9.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有关统计报告工作。提出安全生产奖罚意见,并监督兑现实施。10. 落实“安全标准工地”创建工作,负责组织申报,总结活动经验,配合现场验收。

4

1. 贯彻执行上级设备、物资管理的方针、政策、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本项目机械、电力、动力设备和物资储运的安全管理办法及操作细则,并监督实施。2. 组织大型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3. 负责制定变压设备及大型机电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细则。4. 负责编制爆破物品、化学品等危险物资的购买、运输、使用等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5.参加对使用中的机电设备、材料储运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5

1. 在审核有关施工合同时,应对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条款进行评估,同时提出建议性意见。

2.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工作。

6

1. 根据有关规定,执行安全生产经费管理规定,保证安全生产经费的合理使用。2. 监督劳动保护、安全措施、安全奖励资金的正确使用,并负责办理事故罚款、安全风险抵押金(保证金)的收缴事宜,负责与业主代表办理保险事宜。

二、各作业队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

 

 

各作业队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表

序号

责任单位

工程范围

安全目标

责任人

1

一作业队

 

1、无因工死亡事故,杜绝2人以上重伤事故;

2、无触电、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等事故;

3、无重大机电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及火灾事故;

4、“一创建”即: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

 

2

二作业队

 

 

3

三作业队

 

 

三、目标考核规定

1、项目部领导负责对项目部各部门及各作业队的安全目标实施考核。

2、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及各作业队的安全目标的考核。

3、安质部负责收集各作业队安全目标完成情况的有关资料,并进行汇总。

4、项目部按照年度安全生产指标对各作业队实行年度考核,奖罚办法按照各作业队与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奖罚条例执行。

5、项目部将根据各部门完成的月度安全目标情况进行奖罚,实现本部门本月安全目标,每月均500~1000元进行奖励;没有完成本部门本月安全目标,按人均500~1000元进行罚款。

6、项目部将根据各部门完成的年度安全目标情况进行奖罚,实现本部门年度安全目标,按人均3000元进行奖励;没有完成本部门年度安全目标,按人均3000元进行罚款。

 

第三章   安全生产管理

第七条  根据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项目部设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党工委书记、项目副经理、安全总监、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监察人员及各作业队队长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领导小组是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的最高决策组织,负责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工作。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

安全管理领导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质部。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项目经理

 

总工程师

 

项目副经理

 

项目副经理

 

 

 

 

综合部

 

 

 

一作业队

 

二作业队

 

三作业队

 

安全总监

 

 第八条  项目安质部为项目部常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在安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规程及标准等对全标段施工安全管理行使指导服务、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九条  直接从事施工生产的作业队和作业班组,应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形成安全生产监控网络。各单位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还应符合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机构和人员不得随意撤并。

第十条  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要经过安全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培训。安全专职监督管理人员,有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停工、越级报告的权力和履行指导服务的义务,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行为,要及时给予纠正和制止;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作业现场,有权责令停工治理整顿,并将情况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项目经理部、作业队及下设的各部门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项目经理部正职是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有全面责任;分管施工生产的行政副职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直接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其他领导、技术负责人、施工生产的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业队长、班组长以及现场直接作业人员应按各自分工负有相关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项目部要针对本单位工程特点以及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临时用电管理方案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经项目部总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实施。

第十三条  各作业队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必须投入安全专项资金。项目部每季度要编制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计划,建立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领用台帐。安全专项资金应保证确保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牌完善和个人防护用品及防尘、防毒治理工作的需要。各作业队应在地铁的进出口、洞内的危险部位,车站、竖井、斜井基坑边缘、脚手架邻边处,临电设施处,有毒有害物品、爆炸物品使用存放处和施工作业场所进出口等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所有施工现场必须采取围蔽施工,围挡设置及用材应满足杭州市及地铁公司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各作业队要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统一规划,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TN-S)供电系统,电线路架设、电气设备安装和使用应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

第十五条  使用的劳务队伍,应具备安全施工能力,在施工前要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他们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办理人身意外险。

第十六条  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平时进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由副经理或总工程师主持,安质部负责牵头召集有关部门和项目部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检查。各作业队每半个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安全检查组发现的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有关单位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对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检查组要指定专人跟踪检查,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第十七条  项目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文明施工措施,认真搞好施工现场规划。现场按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标准要求设置“六牌二图” (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标志牌、安全制度牌、消防保卫制度牌、环境保护制度牌和文明施工制度牌),各作业队负责施工现场标志牌的保护工作。

第十八条  项目部根据各工点情况选出创建安全标准工地的重点工程进行全面规划,制定安全标准工地实施标准,规范布置现场生产设施,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九条  各作业队应针对各工点施工情况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并报项目经理部安质部备案。各作业队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学习,重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办法和安全事故通报。同时也要针对本作业队施工生产现场的违章违规行为以及事故隐患和苗头组织员工讨论,从中汲取教训,完善防范措施,不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并做好安全学习记录和参会人员签到记录。

第二十条  新工人上岗前,项目部、作业队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告知作业现场可能存在安全风险,以及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的危害。各作业队专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新工人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做好受教育人员的签名记录及教育内容备查。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具备本岗位工作的安全操作技能、熟悉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机构的培训合格后,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建立管理档案及台帐,保证施工现场的需要。

第二十二条  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针对工程特点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负责向作业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队负责人应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负责人应向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按规定做好交底签字记录备查。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使用单位应会同制造单位或专业技术部门编制安全生产作业指导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第五章   安全检查

第二十三条  项目部、作业队要依据本办法第十六条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安全检查的目的是排查事故隐患、纠正违章违规行为、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体的不安全状态,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有序可控。

第二十四条  安全检查主要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以及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集团公司有关办法为依据,结合施工单位特点围绕是否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措施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开展。

第六章   处罚及奖励

第二十五条  处罚条件及标准

凡在市政府、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考核或日常安全质量检查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被业主通报、媒体曝光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责任作业队除承担所有罚款外,项目部还将对责任作业队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1、在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对作业队指出的安全、文明施工存在问题,作业队未按整改要求限期整改,问题依然存在或整改不彻底的,将对责任作业队下发严重警告整改通知书,对连续二次或累计达三次的作业队给予通报批评,视情节处以1万至3万元罚款。现场监理工程师发的整改通知单按项目部标准执行,总监办所发整改通知单按上级单位标准执行。

2、在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或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中,由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等原因收到业主、社会媒体等的通报批评、媒体曝光,整改通知书或罚款通知单,项目部将对责任作业队进行处罚。每收到一张“安全整改通知书”,对责任作业队处以1~5万元罚款;受到一次通报批评,对责任作业队处以5万元罚款;被媒体曝光一次,视情节对责任作业队处以3万至10万元罚款。对屡教不改的责任作业队,项目部将约见作业队法人代表到现场督促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拆换或处理。

3、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安全法规,每发现一次对施工作业队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对违章个人处以50 元至500元的罚款。各类违章罚款见附件一。

4、对责任作业队和责任人的罚款均在次月的验工计价中扣除,安质部、合同部和财务部均应建立安全质量奖罚基金台帐。

第二十六条   奖励条件及标准

1、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引路工程奖励。样板引路工程为不定期筛选出的,用于阶段性指导全段同一类工程后续施工的示范性工程。样板引路工程由作业队自荐,项目部确认后,组织现场观摩学习,并在全段范围内推广。根据引路性质、施工难易程度分别给予10000元至30000元的奖励。

2、凡在政府部门、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安全评比”中获奖的作业队,项目经理部将给予作业队1万至3万元奖励。凡在杭州市政府部门、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开展的考核中获奖的部门,项目部将给予部门5000元至10000元奖励。

3、凡被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授予“安全标准工地”的工区, 项目部将给予作业队2万元奖励。凡被集团公司、工程总公司等以上单位授予“安全标准工地”的作业队,项目部将给予作业队一定奖励。

4、对防止了伤亡事故发生的人员,项目部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1万至2万元的奖励。对安全生产管理做出突出贡献的现场作业人员,项目部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1万至2万元的奖励。

第七章   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

第二十七条 在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作业队负责人。作业队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上报项目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并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设部令第53号《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工程事故预防和处理细则》、《突发性安全质量事故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  在发生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下项目部有调动所有作业队一切资源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

第二十九条  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

第三十条   在施工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遵照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劳动安全管理办法》(司安质[2005]137号)及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项目部要做好事故的预防和事故应急预案工作,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必要的预防措施及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理的程序、措施,同时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物资等。

第八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