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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粤府办〔*〕15号文“关于省政府重点抓好十件大事”的要求,省联审办及有关部门抓紧推进我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目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顺利。今年上半年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整理省直有关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结果。根据省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粤办会函〔*〕35号)要求,省联审办集中力量整理省直有关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结果,为省政府起草了《关于省政府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代拟稿),《通知》(代拟稿)于3月6日送省政府,并于3月20完成了省政府拟公布清理结果的清样校对工作。省政府于4月1日发出《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项目目录的通知》(粤府〔*〕30号),要求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省府直属有关单位执行。
2、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5号)精神。按照该文的要求,省联审办为省政府草拟了贯彻意见的代拟稿,在征求省监察厅、法制办、编办意见后于3月21日上报省政府。同时,省联审办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对省直有关单位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和调整的意见。省政府于6月2日召开常务会议对清理和调整的意见进行了审定,原则同意省联审办意见。7月1日省计委根据会议纪要精神,上报了省政府下发有关事项调整的代拟稿。
3、做好有关宣传工作。为配合做好《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项目目录的通知》(粤府〔*〕30号)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宣传工作,省联审办为各大媒体提供了省政府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新闻宣传材料。5月27日,南方日报在头版头条中发表题为“603个审批项目取消或调整”的专题报道。同时,还发表了题为“实现制度创新规范政府行为”的特约评论员文章。6月4日,各大媒体又在重要版面报道了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5号)精神,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情况。
4、提出*省*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根据《关于我省*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的通知》(粤责任制发[*]1号)要求,为省政府草拟*省*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省政府于4月21日发出《印发*省*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31号),要求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省府直属有关单位执行
5、对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进行总结。为更好地指导下一阶段的改革工作,省联审办对一年多来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出了意见。总结报告于5月14日上报省委、省政府(见附件)。
6、开展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检查。为了解省直各单位落实《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项目目录的通知》(粤府〔*〕30号)的情况,以便下半年对省直各单位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检查,省联审办5月14日印发了《关于报送对粤府〔*〕30号文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省直有关单位于6月10日前报送落实情况,目前,大部分单位已将落实情况上报省联审办。
7、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机构。为了继续做好今后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省计委草拟了《关于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机构的建议》,在征求省监察厅、法制办、编办的意见后,于4月29日上报省政府。省领导同意成立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计委。省计委在征求省监察厅、经贸委、财政厅、民政厅、外经贸厅、工商局、法制办、编办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于6月11日向省编委上报《关于成立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
8、修改完善《*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暂行办法》。今年一季度,省联审办完成了《*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初稿,并分别于4、5、6月份组织有关人员对该稿进行讨论和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省联审办于6月23、24日分别将该稿送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征求意见。目前省直有关部门大部分已反馈意见。
9、开展“一站式”电子政务课题研究。省信息产业厅会同省府办公厅、计委4月份制定了课题研究方案,并于5月份进行了有关写作、研究单位的比较选择,确定了课题参与单位。6月7日,省信息产业厅、计委共同主持召开了省直有关部门、各市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业参加的座谈会,就目前我省“一站式”电子政务建设的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等方面进行了讨论研究。6月30日省信息产业厅、计委与中大行政管理研究中心召开会议,专门研究讨论课题写作大纲。
10、开展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根据黄华华省长、许德立副省长在省政府办公厅督办小组《关于省工商局落实省政府十件大事的督办情况签报》上的批示,省计委同省工商局、编办对省直有关部门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进行清理。三部门已于6月13日向省直有关部门发出了《关于清理企业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的函》,要求各单位报送清理情况。目前部分单位已将情况报送。
二、*年下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计划
1、加紧修改制订《*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简化手续、公开办事制度,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在征求各地、各部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送审稿,尽快上报省政府。
2、认真落实省政府清理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决定,对各地、各部门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计划在将各部门落实情况汇总上报省政府的基础上,于三季度组织检查。
3、推进“一站式”电子政务课题研究。开展课题研究的有关调研工作,形成课题研究报告,上报省政府。
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对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强调,要求必须认真落实《省政务公开规定》,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制度,增强行政和执法透明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局行政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按照机构改革要求,两局合并后,设立了行政审批科,配齐配强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充实了科室人员。并将目标层层分解到涉及的科、室、队,与年度考核,年终奖惩结合起来。做到领导落实,责任到位。
二、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多重监督
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作风整顿建设结合起来,坚持和完善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效能评估等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多重监督,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有一定提高。
三、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做到让群众满意
(一)进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务公开内容目录》,及时审定、更新和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结合政务服务中心认真清理文化、新闻出版行政许可事项,并按照要求逐项制定实施方案和办理程序提供群众免费查询。严格按照州政府、法制办、信息公开办对行政权力清理工作要求,对2012年8月之前颁布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清理,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并将我局清理后的行政权力项目作为其他机关单位清理的模板。清理后的行政权力共304项,其中行政审批11项;行政处罚276项;其他行政权力17项。
(二)做到“两集中、两到位”。根据局党组工作安排,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行政审批科,确定了行政审批科科长、市场管理科科长罗忠灵为首席代表,签订了《行政审批授权书》,做到了充分授权到位。行政事项在中心窗口受理办理事项,因政务服务大厅尚在建设中,没有进驻窗口。但我局并没有因此影响行政审批工作,审批事项按“一个窗口进出”的服务模式落实协调机制,在我局行政审批科完成审批。
(三)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按照要求规范使用行政审批通用软件,接件打印《受理通知书》,现场办结。现场办结群众满意率达100%,无超期办件。截止目前,共完成了72条“内部资料准印”许可。
四、多形式实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保证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及时有效
为了增加机关行政透明度,方便群众,接受监督,使政务公开工作抓好抓实,我们对内公开与对外公开相结合,采取了公示、会议、简报、党政网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
一、指导思想
本着行政审批“分级实施、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原则;以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更好的服务于首都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具体事项
取消审批事项:对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证明核发事项;
由市园林绿化局审批事项:森林防火期内在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活动的行政审批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承担。
由市园林绿化局、区园林绿化局分条件办理审批事项:对因扑救森林火灾需要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的补偿。
由各区园林绿化局审批事项:森林防火期内因特殊情况防火区内野外用火许可;森林防火期内在一、二级防火区内举办大型群众活动批准;对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三项行政审批事项。
(二)监管措施
1.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各区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加强对进入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人员的宣传教育和森林防火检查。
各区及其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生态林管护员、护林员、巡查员、瞭望员的作用,检查和制止违章用火行为,严密监控林区火情。加强重点部位防控,清除林边、地边、矿边、坟边、隔离带内的各类可燃物,降低森林火险等级。
2.对由市园林绿化局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负责申报事项的受理、审核、审定和告知工作。对审定事项,按照森林防火审定方案,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
3.对市、区两级分条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分别承担对应市、区两级申报事项。市级申报事项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负责申报事项的受理、审核、审定和告知工作。区级申报事项由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承担,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参考区级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4.对各区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制订详细的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加强事前审核,并按照森林防火审定方案,强化事中监督、严格事后验收工作,同时,应在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报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备案。
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积极开展督导工作,采取“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对审批工作是否按法定程序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全市年审批量的30%。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将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专人负责。
(二)确保全面落实
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勇于担当、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对“放管服”改革工作确保全面落实到位。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建设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建设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建设阳光政府的有效手段,是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对于深化改革政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建设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是进一步深化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迫切要求
近几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一是坚持实行“一门受理,并联审批,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运作模式,方便了群众、企业办事。六年来,行政服务中心共受理各类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43.8万多件。二是创新了审批方式,我区相继实施了告知承诺、并联审批、上门联合办理、绿色通道、重点项目代办和跟踪监督等一系列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完善了重点项目代办、跟踪监督、上门联合办理和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等项目服务操作管理办法,初步构建起了便捷高效的项目审批服务绿色通道。三是有效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对我区行政审批事项、提供的要件、办事流程等进行汇编并公开,限制了一些部门在项目设立和程序要求上的随意性。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我们的行政审批事项从数量上看是减少了,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个事项分拆成若干个事项来办理的情况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审批环节繁琐、时限过长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中的“双轨运行”、“体外循环”等现象还未得到有效监管。建立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可通过技术手段进一步明晰行政审批的条件、内容和程序,减少自由裁量权和模糊地带,只要条件符合、材料齐备,就应当依法批准。同时,系统对违规问题能及时发现并自动警示,对工作绩效能自动评分、排名并向社会公布,这些措施为行政服务中心和37个部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搭建了一个有效的监督管理平台,能够较好地解决目前行政审批过程存在的“体外循环”、超时审批等问题。
(二)建设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是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优化我区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
在8月28日全区“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加快发展”专题讲座上,市发展改革委杨庆育主任打了一个形象的比喻:“一流的环境是高速铁路上高速火车的金钥匙”。像昆山、苏州等地对行政服务环境的重视程度之高,形象之好,都值得我们学习。我们要站在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是推动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这个高度来认识,不是可有可无的问题,而是必然要加紧加快建设好的问题。经济社会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靠什么来推动,怎么来解决发展环境优化的问题?比如我们花很大的力气到外面招商,到后来待项目落地、建设的时候,由于我们的服务工作没有做好,项目落地、建设就会出问题,就会导致我们前期所有的努力都白费。
近几年来,我们坚持不懈地抓软环境建设,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有了提高,服务态度有了转变,但行政审批效率不高的问题仍没得到根本解决,甚至政府投资的项目审批也是旷日持久、久拖不决。这除了审批体制上的原因外,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各部门之间的行政审批服务信息无法共享,有效沟通不及时,协同审批做不到,企业、群众重复申报事项过多,审批流程难以压缩。即将开发的这套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可以有效地对行政审批进行全程监管,进一步增强审批的公正性、时效性和透明度,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好处:一是有利于建立比较完善的行政审批监管和评估体系,从机制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运用信息化的手段进行规范和整合,对每个审批项目的受理、承办、办结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控,能够更加及时地发现和纠正违反法定条件和程序的各类违法违规审批行为,有效地减少行政过程中的随意性,促进行政审批程序的规范化。二是有利于增强与群众的沟通,通过网络受理群众举报,进一步保证行政管理相对人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把政府机关的内部监督、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增强监督的整体效能。同时,通过将审批事项在网上真实、全面地公开,形成“靠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的监督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树立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三是有利于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高各部门和单位的行政效能。通过电子监察系统自动采集各单位行政审批相关数据,并对其进行综合分析,结合行政审批动态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弥补审批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更好协调和明确多部门审批事项中的分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环节,达到提高行政效能、改善我区的行政服务环境的目的。
(三)建设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是建立健全制度、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手段
建设电子监察系统不是对现有监察工作简单的电子化,而是对现有政府管理模式的创新。电子监察系统可以通过对岗位、职责和行政行为的信息化规范管理,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融入信息系统中,使行政审批从一开始就进入监察的范围,系统可以随时自动限制、自动警告、自动记录,防止擅自设定审批事项、继续实施已取消的审批事项、违反审批条件和程序及超越权限、暗箱操作等行为的发生,使腐败分子在一些关键敏感环节上“不能为”,实现对公务人员监督和对行政程序监督的有机结合、实现软约束向硬约束的转变、行政管理由隐秘化向公开化的转变,确保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的紧密结合,从而达到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目的,也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各项工作
我区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目标是力争建成重庆一流的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强化行政责任,优化投资环境,全面提高审批效率。
(一)系统开发要切合实际
尽管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为我们建设提供了思路和方法,节省了建设时间,但要使其切实发挥出最大功效,还不能照搬照抄,必须根据我区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自主创新,明确目标,体现特色,重点建设“一库、一平台、二系统”,实现四大功能。
“一库”就是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共享平台数据库。通过对全区各个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在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办理的非行政许可事项的梳理,优化业务流程,明确协同关系,统一数据标准,实现部门间的数据交换与共享。
“一平台”就是建立全区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统一数据交换平台。所建平台不仅要实现全区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数据的自动采集和交换,还要具备向全区和基层拓展延伸的功能。
“二系统”就是行政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行政审批系统主要是建成企业登记注册协同审批系统和建设领域项目并联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要实现对全区各审批单位和事项办理过程的实时监察和绩效评估。
“四大功能”就是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实时监控”就是所开发的软件系统,要与政府有关部门业务系统连接,自动采集每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过程的详细信息,使监察机关即时、同步、全面监控行政许可的实施过程;“预警纠错”就是对各种违规行为,分别给予黄牌、红牌警告,通过有关网络(主要是通过手机信息)自动通知实施机关和责任人,监察机关进行督促整改和调查处理。“绩效评估”就是对各部门、各岗位的行政效能从横向、纵向比较和综合评价进行自动打分、考核和分析。每月对各部门的评估结果向有关领导报告并向社会公布。“信息服务”就是该系统设置统计分析子系统和综合查询系统,服务对象可以灵活统计和查询行政许可实施的有关信息。此项工作务必在今年11月底前形成框架体系。
(二)项目清理要全面规范
弄清行政审批事项的数量、环节、时限、依据,是建好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前提和基础,项目不清,监察对象就不明,系统功能的发挥就会大打折扣。因此,项目清理必须做到摸清底数,优化流程。一是要如实上报本单位实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绝不允许瞒报、漏报,不允许在电子监察系统之外搞“体外循环”。对于确有特殊原因的个别项目,如秘密级行政审批事项不宜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的,要及时向区政府提出书面申请,陈述理由,经批准后才可实行人工审批。二是要精减审批环节。对一些没有法律依据或扩大审批范围擅自设立的审批环节要坚决撤销,对一些重复设立的审批环节,能合并的必须合并。今后哪个部门和单位在办理审批业务中,若出现电子监察系统之外的环节,要视为违规情况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三是要压缩审批时限。凡是能够即时办理的审批事项,要100%的实现即时办理;对于不能即时办理的审批事项,其对外承诺的办理时限,也不能仅仅满足少于法定时限,要尽可能的压缩。凡是压缩不到位的,一律不准上系统。四是建设领域项目和工商登记要试行网上并联审批。此项工作与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目标是一致的,前几个月,区监察局等部门已经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下一步,在单个审批项目清理规范的基础上,区发改委、区规划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建委等部门要着手建立主协办工作机制,对立项、规划、用地、设计、验收等五大基本环节的审批项目开展并联审批,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总之,项目清理的结果最后要由区政府法制办审核后以区政府文件的形式确认。
(三)数据交换要畅通渠道
及时、有效地采集到各类行政审批业务数据,是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成功运行的关键。因此,保持数据交换渠道畅通至关重要。一是要主动开“口子”。行政审批部门包括未入驻行政服务大厅和有独立网络审批系统的审批服务部门都必须根据区里提供的技术标准,配合完成对本单位审批业务流程的改造、优化,实现与全区系统的数据对接,确保区电子监察中心能够实时监察,绝不能搞封闭运行,回避监督。二是要如实填写数据。电子监察系统开通之后,对无正当理由不使用行政审批系统,导致监察系统无数据可采或采集数据不真实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顺利推进
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是一件利区利民的好事,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区政府多次开会专题研究。刚才兴华同志已经对这项工作作了全面的部署,区级有关部门就如何抓好此项工作做了很好的发言,关键是要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扎实起步、稳步推进。
(一)建立领导机构
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涉及面广、部门多、时间跨度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积极探索搞好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办法和措施。今年7月,区委、区政府成立了区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庆凯同志和泽西同志任副组长。区级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抽调专人负责,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此项工作,做到工作不完成、人员不解散。各单位要抽调既懂业务又熟悉信息化技术的工作人员,避免配备的人员存在懂业务的不懂技术、懂技术的又对业务理解不透等业务与技术脱节的现象。现代社会对政府工作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业务与技术两个方面必须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立之后,对我们领导同志特别是从事行政审批工作的领导同志的要求同样是越来越高,既要会电脑,也要懂业务,否则肯定要出问题。因此,广大干部都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二)明确工作责任
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不是一项简单的技术开发工作,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人员、技术、资金等多方面的问题。同时,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所监管的对象是行政审批部门和行政审批人员,并将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承办、批准和办结出证等各个环节置于监督之下,直接触及各部门的权力和利益,项目建设协调和推广工作任务较为艰巨。新的行政服务大厅将于今年内正式投入使用,该系统也要同步启动运行。目前,只剩下三个月时间,任务重、时间紧,各单位要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作为本单位的一项大事来抓,克服困难,明确责任,切实抓好落实。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一些在津上级管理单位,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积极配合,把本部门行政审批过程纳入全区电子监察系统中,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
(三)完善相关设施
行政服务中心不仅是政府服务的重要窗口,也是展示机关作风和形象的窗口。建设好行政服务中心,关系到全区服务发展环境的改善,关系到政府职能的转变,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务必要从全局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因此,各单位的硬件如电脑等设施要与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要求相匹配,要与新的行政服务中心的形象和建设区域性中心大城市的需要相匹配。
(四)强化协同配合
在我区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过程中,涉及到37个审批部门工作流程的调整,实施过程中肯定会出现一些问题。各审批部门必须以全局为重,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机要保密局、区监察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科委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检查指导和督办落实。各审批服务部门要主动与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和承建软件公司沟通协调,及时提供各种要求上报的材料,决不能因为一个单位的工作滞后而影响整个系统的建设进度。
(五)加强舆论宣传
一、依法行政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行政改革,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客观需要,是构建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要求。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维护农业投入品市场的正常经济秩序,建立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是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是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的工作。
(一)调查研究。针对我市农业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难点和问题,积极开展了调查研究,如农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农业行政复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农业行政赔偿程序、执法队伍内部监督管理和奖惩机制、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探索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有效和长效机制。
(三)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农业厅关于收缴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对剧毒鼠药的清查收缴力度和宣传力度,以及合法鼠药经营网点的布局。并联合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的积极开展清理收缴、宣传等活动。通过采取各项有力措施,目前我市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得到有效地遏制,有效地打击和预防利用杀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早日根除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对社会的危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的稳定。
(四)加强农业法制工作,针对农资经营户和农村群众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较弱等特点,同时为了有效防止坑农害农的违法事件的发生,对全市农药经营户、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经营户进行了组织学习,1月至6月共组织农资经营人员培训(含上岗证)学习约600人次。通过加大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和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及整顿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等活动,提高了经营户依法经营意识,提高了他们自觉抵制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意识,维护了农资市场的正常秩序,维护了合法经营。
(五)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市农业局职能和农业生产的实际,成立了**市农业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制定了《**市农业局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责任部门、工作安排和时间要求、组织保障等内容,为有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加大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力度,建立标本兼治、上下联动、信息共享、部门配合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完成了三个阶段的工作总结和10日一报的报表各项工作,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社会的稳定。
(六)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全面推行“阳光政务”和行政审批改办领导小组关于《行政处罚依据清理的通知》、《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的通知》及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设置行政处罚和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设置依据清理、规范细化的精神及要求,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对行政审批项目再次进行清理,加强和“三个区”有关行政审批项目移交和行政执法对接及指导,同时做好省农业厅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对接,使我局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移交和衔接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阳光政务的相关要求,拟定了“**市农业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加强对县(市)区农业部门“阳光政务四项制度”的建立的指导及逐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对涉农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所设置的农业行政处罚条款、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进行梳理,共有231款。在农业行政执法制度的基础上初步拟定了农业行政执处罚自由裁量权,准备提交省农业厅和县(市)区讨论。
东风广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自两会结束后,我局共收到58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5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8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局党委的安排布置,我处积极开展撰写、协调、组织面商、修改面商答复稿等相关办理工作。
现已完成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3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8件,目前已办理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36件,面商率100%,满意率100%。
三、完善、健全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程序及加强便民窗口管理的有关要求,按照局党委的工作安排,我局行政审批项目都已按规定拟定了行政审批程序,实施行政审批“两集中”开展审批工作。同时加强便民窗口工作人员的学习宣传。经过有关处(室)、站所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努力,没有出现违规或者举报、投诉案件,按时、按质完成行政审批的各项工作任务,树立了农业局窗口的良好形象。
四、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市委、政府开展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收集和整理本局应当公开的相关的政务信息,并在市政府网站和农业信息网进行公开。同时和市场处共同完成了96128专线接听电话的基础材料整理、上传和回复工作。
五、其他工作方面
积极做好市委、市政府批转的督办件;积极参加招商引资和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下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大对涉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贯彻、执行、宣传力度,并针对我市农业和农村社会、农业依法行政、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难点和问题,积极开展了调查研究,探索执法队伍内部监督管理和奖惩机制、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有效和长效机。
(二)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继续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护农活动,重点整顿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疫苗、肥料和九种农资的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维护农业投入品市场正常经济秩序;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切实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维护社会的稳定。
(三)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全面推行“阳光政务”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行政审批项目审批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依据的细化等工作。
(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年底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审验及部分证件到期换证培训等工作。
(五)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特别是3件政协重点提案面商的组织工作,按质、按时完成办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相关工作;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七)在7月-8月组织一次法律法规专题讲座,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及《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在局党委和分管领导陈副局长的正确领导及其他处室、站所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处室同志共同努力,完成了2012年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全处同志在上半年工作中,努力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农业局中心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遵守各项工作纪律,树立为“三农”服务的思想,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行政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行政改革,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客观需要,是构建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要求。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维护农业投入品市场的正常经济秩序,建立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是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需要,是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的工作。
(一)调查研究。针对我市农业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难点和问题,积极开展了调查研究,如农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农业行政复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农业行政赔偿程序、执法队伍内部监督管理和奖惩机制、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探索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有效和长效机制。
共4页,当前第2页1234(三)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农业厅关于收缴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对剧毒鼠药的清查收缴力度和宣传力度,以及合法鼠药经营网点的布局。并联合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的积极开展清理收缴、宣传等活动。通过采取各项有力措施,目前我市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得到有效地遏制,有效地打击和预防利用杀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早日根除毒鼠强等剧毒杀鼠剂对社会的危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的稳定。
(四)加强农业法制工作,针对农资经营户和农村群众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能力较弱等特点,同时为了有效防止坑农害农的违法事件的发生,对全市农药经营户、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经营户进行了组织学习,1月至6月共组织农资经营人员培训(含上岗证)学习约600人次。通过加大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和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及整顿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等活动,提高了经营户依法经营意识,提高了他们自觉抵制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意识,维护了农资市场的正常秩序,维护了合法经营。
(五)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市农业局职能和农业生产的实际,成立了**市农业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制定了《**市农业局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明确提出了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责任部门、工作安排和时间要求、组织保障等内容,为有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加大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力度,建立标本兼治、上下联动、信息共享、部门配合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完成了三个阶段的工作总结和10日一报的报表各项工作,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社会的稳定。
(六)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全面推行“阳光政务”和行政审批改办领导小组关于《行政处罚依据清理的通知》、《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的通知》及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设置行政处罚和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设置依据清理、规范细化的精神及要求,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对行政审批项目再次进行清理,加强和“三个区”有关行政审批项目移交和行政执法对接及指导,同时做好省农业厅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对接,使我局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移交和衔接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阳光政务的相关要求,拟定了“**市农业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加强对县(市)区农业部门“阳光政务四项制度”的建立的指导及逐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对涉农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所设置的农业行政处罚条款、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进行梳理,共有231款。在农业行政执法制度的基础上初步拟定了农业行政执处罚自由裁量权,准备提交省农业厅和县(市)区讨论。
二、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自两会结束后,我局共收到58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5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8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局党委的安排布置,我处积极开展撰写、协调、组织面商、修改面商答复稿等相关办理工作。现已完成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3件、市人大代表建议15件、市政协委员提案18件,目前已办理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36件,面商率100%,满意率100%。
三、完善、健全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局窗口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程序及加强便民窗口管理的有关要求,按照局党委的工作安排,我局行政审批项目都已按规定拟定了行政审批程序,实施行政审批“两集中”开展审批工作。同时加强便民窗口工作人员的学习宣传。经过有关处(室)、站所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努力,没有出现违规或者举报、投诉案件,按时、按质完成行政审批的各项工作任务,树立了农业局窗口的良好形象。共4页,当前第3页1234四、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市委、政府开展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收集和整理本局应当公开的相关的政务信息,并在市政府网站和农业信息网进行公开。同时和市场处共同完成了96128专线接听电话的基础材料整理、上传和回复工作。
五、其他工作方面
积极做好市委、市政府批转的督办件;积极参加招商引资和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下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大对涉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贯彻、执行、宣传力度,并针对我市农业和农村社会、农业依法行政、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难点和问题,积极开展了调查研究,探索执法队伍内部监督管理和奖惩机制、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有效和长效机。
(二)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继续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力度,深入开展农资打假护农活动,重点整顿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疫苗、肥料和九种农资的违法违规的行为,依法维护农业投入品市场正常经济秩序;健全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切实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维护社会的稳定。
(三)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全面推行“阳光政务”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行政审批项目审批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依据的细化等工作。
(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年底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审验及部分证件到期换证培训等工作。
(五)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特别是3件政协重点提案面商的组织工作,按质、按时完成办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相关工作;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