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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大力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夯实农村、城市社区、企业法人代表责任制三块基石,确保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继续实行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强化孕前及日常管理服务,确保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全面纳入工作范围。加强孕情环情检查,积极引导育龄群众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最大程度减少意外妊娠和政策外生育。扎实推进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开展创建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活动,推行村级合同化管理,落实好村(居)“两委”计划生育责任制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等群团作用,不断提高群众计划生育自治水平。完善落实村级人口计生工作规范,实现村级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继续开展联系重点乡镇(街道)、村(居)工作,不断提高整体工作水平。抓好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运行和使用,提高人口统计质量和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进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加强村级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和绩效管理,将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计生干部的报酬待遇与工作成效挂钩,完善奖惩激励机制,提高基层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筑牢人口计生工作“第一道防线”。
二、深化综合治理,确保出生人口性别平衡
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工作的意见》,把治理出生性别比与稳定低生育水平结合起来,采取综合措施,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特别是二孩性别比偏高势头。继续实行打击“两非”案例指标管理,进行专项考核,落实职责任务,保持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工作的高压态势。广泛深入宣传保持性别平衡的重要意义、性别失调的严重危害,引导群众改变重男轻女的婚育观念。加强对生育全过程的跟踪和服务,杜绝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现象。密切部门协作和区域协调,严格落实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和信息共享制度,建立健全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定期督查机制,深入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有效防范违规行为。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不断完善宣传倡导、利益导向、孕情随访、统计监测和B超监管、女婴保护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
三、扎实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全面深入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努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专家支持、社会参与、家庭响应”的优生促进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体系,从源头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广泛宣传免费优生检查的目的、意义和服务内容,引导群众提高认识、积极参与,提高全社会的优生优育意识和能力。加大投入力度,配齐配好设施设备,确保检测结果科学准确。科学组织计划怀孕夫妇及时参加各项检查,切实保证目标人群的覆盖率。着力加强对高风险人群的指导和随访,切实预防出生缺陷发生。加强技术服务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认真执行工作方案及技术规范,严格服务程序,规范服务行为,确保项目质量和成效,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
四、大力推进计生助福行动,促进计生家庭幸福和谐
以“创建幸福家庭工程”列入2013年全市民生工程为契机,落实好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实施方案》,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主题,广泛开展宣传倡导、示范带动、健康促进、优生促进、家庭经济促进、困难家庭救助、素质提升活动,提高计生家庭发展能力,促进计生家庭幸福和谐。加强各级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建设,改善硬件设施装备,切实提高优质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让计生家庭得实惠、更幸福。组织实施好“两癌”免费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孕期监护等项目,以良好成效取信于民。充分发挥省人口关爱基金、市人口计生公益金的作用,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做好对计生困难家庭的走访慰问及救助工作,帮助计生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环境。
五、加强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按照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健全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人口计生工作管理服务体制。加强社区人口计生工作机构、队伍建设,推广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健全管理服务网络,实现人口计生工作全覆盖、零距离。以社区居委会为主,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引导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整合利用社区资源,为居民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严格执行首接负责制,切实方便群众办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及时掌握变动情况和婚育信息,杜绝漏管失管现象。扎实做好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为流动人口提供市民化待遇亲情化服务。抓好企业法人责任制落实,推广广饶县企业全员责任制管理工作经验,确保企业人口计生工作健康稳定。加强油田人口计生属地管理服务工作,健全完善WIS系统,推动油地融合协作,提升油地一体化管理服务水平。
六、完善落实利导政策,树立正确导向
建立健全鼓励与制约并举、政府推动与基层自治互动、部门政策与计生国策对接、民生普惠与计生优惠衔接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在全社会形成正确导向。对已出台的各项奖扶政策,按照规定予以兑现。积极研究出台新的政策措施,充分体现对计生家庭的优先优惠和倾斜照顾。不断强化村级利导机制建设,落实好奖励优惠措施,在突出男女平等、突出计生家庭方面发挥应有作用。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规范管理使用,做到征收到位、管理规范、专款专用。
七、深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为抓手,组织开展基本国策、现行政策和人口形势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思想和舆论上的引导作用,增强社会各界的国策意识、人均观念。深入推进新型婚育文化建设,多举措多形式倡树婚育新风,使科学文明的婚育观念深入人心。不断加强人口文化建设,努力推出有一定水准的文化产品,增强宣传引导的针对性、适用性。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提高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影响力,使社会更加支持人口计生工作,使群众自觉落实人口计生政策。着力提高运用和驾驭互联网等新媒体的能力,进一步做好新媒体条件下的宣传引导工作,在增强普遍性和时效性上下工夫,不断巩固宣传阵地。
八、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良好工作形象
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机关带基层,抓政风带行风”,努力打造人口计生系统“为民、务实、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一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抓紧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建设高素质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文明和谐机关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更好地推动和促进工作开展。二是大力加强行风建设。严格执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要求,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以实际行动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三是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防止因简单粗暴引发矛盾隐患和舆论炒作,坚决防止因违法行政引发恶性和重大事件,确保不突破“两条底线”。强化执法培训和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提高基层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切实做好维稳工作。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健全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应急管理机制,对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早反馈。完善落实工作机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五是扎实推进阳光计生、诚信计生建设。完善落实人口计生工作公开制度,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办事依据、标准、程序、时限、结果公开。积极创新管理服务机制,切实做好群众工作,真正体现人口计生工作以人为本、以群众为主体、利国利民的理念和特点。
(一)适时召开全省卫生应急工作会议,认真贯彻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做好卫生应急工作的紧迫性,不断开创卫生应急工作的新局面。
(二)加强与编委和财政部门联系,争取机构编制部门的支持,力争出台卫生应急机构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卫生应急机构建设。
(三)加强与各地卫生应急机构的信息和工作交流,指导各地开展应急工作,对全省应急工作进行一次专题调研。
(四)开展全省疾控、医疗机构卫生应急能力调查,制定全省卫生应急“*”规划。
(五)省疾控中心、省第二人民医院、省卫生监督所、省职业病防治院等卫生应急业务单位和各市卫生局要切实推进卫生应急机构建设步伐,力争在上半年前完成卫生应急机构组建工作,确保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
二、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工作的科学性
(一)不断完善各种卫生应急预案,健全部门预案、地方预案、疾病预案、单项预案的体系。
(二)组织全省卫生人员观看省鼠疫演练录像,认真总结省鼠疫演练经验,继续推广小规模的卫生应急暗访、演练。
(三)省疾控中心、省第二人民医院、省卫生监督所、省职业病防治院等厅直单位分别组织开展一次专业性较强的应急演练。各市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不同形式的应急演练。
三、加强人财物储备,提高卫生应急水平
(一)充实应急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完善应急队伍专业和技术结构,组织卫生应急专家委员会活动,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的作用。
(二)强化应急队伍技术培训,积极配合推进现场流行病学培训项目,组织编写卫生应急培训教材,举办卫生应急系列培训。
(三)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加强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建立起快速、有效、齐全的卫生应急物资保障机制。
(四)组织开展全省卫生应急能力现状评估,有针对性地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五)重点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验室网络和现场处理能力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验检测和现场处理能力。
四、组建卫生应急监测系统,提高预警预测能力
(一)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管理工作,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及时、准确。对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情况进行抽查。
(二)加强媒体信息监测工作,对收集到的信息资料、疫情资料进行分析、评估,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能力。
(三)针对各个时期传染病的防治工作重点,及时组织召开重大传染病疫情分析、评估和预测会议,部署各项防控措施。
五、加强交流与合作,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一)加强与农业、林业、工商、检验检疫、交通等部门的合作,及时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
(二)积极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适当时候组织国内外应急管理考察。
(三)不断推进与港澳地区交流与合作,力争今年出台《粤港澳三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合作协议》。
(四)切实加强泛珠三角卫生应急交流机制建设,协调有序地开展卫生应急工作。
六、加强卫生应急宣教,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与各大媒体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预警信息和灾难发生实情,避免和减少社会上的猜测和不良传闻,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与教育机构沟通,争取在学校中增加有关应急处置教育的内容,提高学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心理承受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通过小册子、互联网、新闻媒介,向公众介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种类、危害以及应对措施,增强全社会的危机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省疾控中心要逐步建立起卫生应急知识宣传库,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各市也要结合实际做好卫生应急知识宣教工作。
七、未雨绸缪,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
(一)切实做好非典、鼠疫、人禽流感、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重大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准备。加强监测,及时发现苗头,及早控制处理,防止事件扩散。
(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动物及其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加强对动物密切接触人群的监测,尽可能切断动物传染病向人间传播。
各县(市)要参照金华市区设立基层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的做法,争取当地政府安排设备购置、房屋修缮、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等专项资金补助,不断提升基层的硬件水平。按照A、B、C类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类配置医疗设备,并加强医疗设备的使用管理,进一步提高设备利用率。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计划纳入“十三五”建设项目库。着力改善金华市区江北主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房屋、设备等配置。
启动中心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全市强化建设20家左右中心镇卫生院,中心镇卫生院住院功能全面开展,使其具备开展一、二级手术和助产技术的条件和能力。所有县(市、区)2016年每千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乡镇范围的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床位数增加0.1张。
继续做好定向培养社区医生工作。分期分批选派骨干到先进地区基层医疗单位结对培训进修。加快编外人员的入编工作,婺城区、金东区、东阳市、浦江县要争取明显提高基层人员“在编率”。积极完成基层卫生人才2016年各项培训任务。
责任医生签约服务是我市今后一段时期内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载体,要常抓不懈,抓出成效。所有县(市)于2016年6月底前出台签约服务政策,核定签约服务经费标准,明确签约服务费用于对签约医生及其团队的劳务补贴和工作奖励,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及其他应得的奖补经费总额等政策措施。推行跨乡镇(街道)责任医生签约竞争机制。按照《金华市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规范与考核办法(试行)》(金卫〔2016〕16号)文件,认真开展签约服务和考核评估。全市2016年创建1-2家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省级培训基地,每个县(市、区)培育1家以上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示范点。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为重点,2016年全市“规范签约率”达到20%以上。
针对一些基层卫生单位还存在“考核分配不合理”等问题,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改革措施,研究制定“标准化内部考核方案”,进一步体现优劳优酬,切实提高考核的公平度和提升考核的整体效率。探索开展“目标年薪制+全员浮动工资制”改革试点。
开展基层卫生单位特色专科评审工作,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差异化发展,发展基层急诊、中医药服务、社区康复、慢病、老年病、医养结合等特色服务项目,重点培育“一院一品”。争取2016年有20%的基层卫生单位通过特色专科市级评审。
加快HIS、LIS、PACS、心电检查、移动随访、签约服务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提高工作效率。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影像、心电、检验等方面的远程诊断中心,诊断中心设在县级及以上医院龙头科室,实时传输图片和数据,实时传送专家诊断报告,缓解基层诊断人员和诊断能力不足问题。通过远程会诊,使影像诊断、检验结果分析等诊治水平逐步同质化。全市建立医学检验、影像会诊等中心的县(市、区)达到6个以上,力争于2017年基本完成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全面共享。
按照《金华市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拉开医保补偿差距,加快提高参保人员在乡镇、村医疗卫生机构费用的报销水平,合理拉开乡镇、县及县外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引导群众优先利用基层卫生资源。2016年各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人次(含乡镇范围的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就诊人次)占比维持在65%左右。
落实市、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对口支援工作,建立起扎实有效的结对帮扶关系。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县级以上医院建立联合病房、联合门诊,推进县级医疗资源下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下沉覆盖率要求达到50%以上。
在义乌市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争取通过政府对基层卫生单位的基础设施建设(含修缮)、设备投入(含信息化建设)、人员培养和培训经费、人员经费(含基本工资、当地同类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的单位缴费财政补助部分、住房公积金)等实施足额专项补助,对全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部分基本医疗服务试行“标化工作当量”方法,实施政府付费购买,努力争取获得更多的改革红利。
针对行政村和居民人口分布实际情况,按照“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进一步调整设置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已有合理规划但没有完成设置的,要填平补齐。新建的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由村委提供土地或村公共用房。对规划后多余的现有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可通过转为门诊部、诊所的方式予以解决。
2016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不低于45元,认真落实国家、省规定,新增部分全部用于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监管,认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效果评估。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到60%。60周岁以上参保老年人体检率65%以上,中小学生、儿童健康体检率达90%。
(一)创建“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5月1日前完成群众的
满意乡镇卫生院单位自查自评,5月20日前完成县级初审,6月上旬完成市级全面复核,迎接省级抽查。(二)开展“等级乡镇卫生院回头看”。对全市第一轮评审通过的21家甲等卫生院、72家乙等卫生院进行“回头看”,市级对每个县(市、区)抽查1-2家乙等卫生院和20%的甲等卫生院,迎接省级抽查。
(三)积极参加全省全国基层卫生技能竞赛。国家竞赛分全科医疗城市组、全科医疗农村组和社区护理组三个项目。各县(市、区)按照竞赛要求于5-6月组织选拔赛,市级竞赛安排在7-8月份举行,并选送优秀选手参加省级选拔赛。
一、以提高农民受益水平为目标,狠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一是提高参合农民筹资水平。及时开展新一年度新农合筹款工作,力争实现参合率稳中有升。按照省市要求,将参合农民个人筹资标准从15元提高到20元,使人均筹资总额从2008年的95元进一步提高到100元。
二是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落实《唐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我县《关于加强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管理的暂行办法》,加大监督力度,实行责任到人。推行农合网与医院内部网络的联接,在原有2家医院的基础上,力争在奔城、胡各庄、柏各庄、司各庄、长凝、扒齿港等较大中心卫生院和京东医院建立网络接口。利用网络平台,加强对定点医院服务行为的动态监控。认真落实与定点医院的服务协议,严格控制合作医疗目录外用药和诊疗项目的使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最大限度地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
三是提高经办机构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合作医疗管理站人员管理办法,发挥其对所在医院的监督制约作用。加强基金管理,落实报销公示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继续推进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依托市级管理平台,在二院、煤医附院、妇幼和二五五等全部市级定点医院实现出院即报。
二、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管理
一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以《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重点,加强对院长和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意识。健全医疗、护理、功能检查、放射、化验等各个科室、各个诊疗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目标,实现诊疗工作的规范化。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杜绝医疗责任事故。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监督,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依法依纪落实奖惩。
二是努力争取资金政策支持,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积极争取资金,按照《唐山市乡镇卫生院基本装备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改善卫生院装备条件。按照《唐山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的要求,继续有计划地开展人员聘用,努力解决基层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
三是加强医务人员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在职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根据临床需求举办3期培训班,安排80名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培养急需的业务人才。积极鼓励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支持参加执业医师、执业药师和执业护士等资格考试,提高医务人员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以落实《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为重点,加强乡医业务培训。
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强化院长队伍的竞争意识,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加强后备干部的推荐、考核和培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后备干部队伍。围绕医院管理的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院长的教育,强化对院长的日常监督和定期考核,努力打造一支有知识、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
五是加强医院财务工作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医疗卫生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和《补充规定》,落实固定资产购置处理、开支审批、大宗药品采购和车辆管理等制度,确保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强化财务监督和审计,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针对医院管理中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实现医院财务管理科学规范、公开透明。
三、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卫生应急保障能力
一是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认真总结在手足口病防控和食用问题奶粉儿童筛查诊治中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健全卫生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快速有效地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医疗机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中的责任。
二是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监测、报告制度,每日审核和分析医疗机构疫情报告情况。主动加强预警预测工作,认真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加强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建设,防范手足口病、霍乱等肠道传染病,做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调查及处置工作。加强鼠疫和流行性出血热的防治工作,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认真实施艾滋病项目,广泛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加强对性病、艾滋病疫情的监测报告,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实施高危人群行为干预。认真实施结核病控制项目,加强发现、转诊、追踪和治疗工作,确保医疗机构的病人报告率、转诊率和病人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保持在100%,做好双重感染病人的发现和治疗工作。
三是扎实推进免疫规划工作。按照“三固定”、“五统一”的要求,加强接种门诊建设,加强冷链管理,认真落实告知制度,保证接种安全有效。加强流动儿童管理,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查漏补种工作,保证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率和新生儿首针接种及时率保持在95%以上。继续实施强化免疫,防止麻疹暴发流行,保持无脊灰状态。继续坚持每月例会制度,加强对预防接种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的管理,保证数据录入准确、上传及时。
四是加强母婴保健工作。加强对镇村两级妇幼医生的培训,提高人员业务素质。认真落实妇幼工作考评标准,加强对基层妇保、儿保工作的督导,确保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6‰以下。继续推进新生儿“两病”筛查工作,降低残疾发生率。加强对医疗机构产科的监督考核,完善孕产妇危重症抢救绿色通道。
四、突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整治和医疗市场清理两个重点,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一是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强化对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监督,落实监管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积极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指导,重点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餐饮单位和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的监管。严格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推行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验收等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认真规范从业行为。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暴光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或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强化宣传教育,增强从业人员法制观念,确保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加强日常监督执法,严格规范社会办医的执业行为。重点查处出租承包医疗场所、超范围行医、擅自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和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等行为,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和异地行医,认真清理违法医疗广告。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严肃查处不经审批聘用卫生技术人员的行为。开展技术人员资质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无资质的上岗人员,严肃查处违规医疗机构。结合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许可证工作,认真规范乡医执业行为,查处违纪违规乡医。
三是强化公共场所和职业卫生监督。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推行量化分级管理,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普及消毒知识。开展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组织供水人员体检和培训。认真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监督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建立和完善防治制度,组织职业健康检查,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对16家放射工作单位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加强放射工作场所监测,开展个人剂量检测,确保放射安全。
五、加强行风建设工作,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行医教育,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将教育与管理相结合,严格执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
二是全面推行院务公开。认真落实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药品采购、财务收支、评先评优等情况,接受职工监督。重点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以及耗材价格等信息的公开,杜绝乱收费现象。
三是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实现招标到品种、到价格,解决不同时间、不供应商药价不同的问题。扩大招标医疗机构范围,逐步把全县所有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全部纳入药品联合招标的范围。
四是落实惠民政策,方便患者就医。认真落实济困病房制度,落实对城乡低保人员和农村“五保户”的“一免三减”措施。不断改善医疗服务,继续推行检查结果互认制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二、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管理
一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以《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重点,加强对院长和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意识。健全医疗、护理、功能检查、放射、化验等各个科室、各个诊疗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目标,实现诊疗工作的规范化。坚持安全第
一、质量优先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杜绝医疗责任事故。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监督,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依法依纪落实奖惩。二是努力争取资金政策支持,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积极争取资金,按照《**市乡镇卫生院基本装备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改善卫生院装备条件。按照《**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的要求,继续有计划地开展人员聘用,努力解决基层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三是加强医务人员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在职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根据临床需求举办3期培训班,安排80名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培养急需的业务人才。积极鼓励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支持参加执业医师、执业药师和执业护士等资格考试,提高医务人员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以落实《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为重点,加强乡医业务培训。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强化院长队伍的竞争意识,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加强后备干部的推荐、考核和培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后备干部队伍。围绕医院管理的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院长的教育,强化对院长的日常监督和定期考核,努力打造一支有知识、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五是加强医院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医疗卫生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和《补充规定》,落实固定资产购置处理、开支审批、大宗药品采购和车辆管理等制度,确保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强化财务监督和审计,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针对医院管理中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实现医院财务管理科学规范、公开透明。
三、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卫生应急保障能力
四、突出食品安全整治和医疗市场清理两个重点,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一是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强化对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监督,落实监管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积极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指导,重点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餐饮单位和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的监管。严格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推行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验收等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认真规范从业行为。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暴光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或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强化宣传教育,增强从业人员法制观念,确保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加强日常监督执法,严格规范社会办医的执业行为。重点查处出租承包医疗场所、超范围行医、擅自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和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等行为,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和异地行医,认真清理违法医疗广告。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严肃查处不经审批聘用卫生技术人员的行为。开展技术人员资质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无资质的上岗人员,严肃查处违规医疗机构。结合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许可证工作,认真规范乡医执业行为,查处违纪违规乡医。三是强化公共场所和职业卫生监督。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推行量化分级管理,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普及消毒知识。开展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组织供水人员体检和培训。认真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监督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建立和完善防治制度,组织职业健康检查,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对16家放射工作单位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加强放射工作场所监测,开展个人剂量检测,确保放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