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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
参与消费扶贫,助力脱贫决胜。
二、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批示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安排部署,以动员各界参与消费扶贫、促进扶贫产品稳定销售、巩固脱贫成果为目标,以建成运营消费扶贫专柜专馆专区及地方馆、用好“扶贫832”销售平台等为主要载体,以拓展八项消费扶贫行动为重要抓手,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政策支持与市场运作相促进、线上平台与线下渠道相统一,统筹全社会各方面资源,积极购买和帮助销售扶贫产品,营造全力参与消费扶贫、购买扶贫产品的浓厚氛围。
三、活动时间
2020年9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同志任主任,县发改局、扶贫办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各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组委会,组织领导我县消费扶贫月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附后)。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乡镇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办公室主任由县扶贫办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县消费扶贫活动月工作专班承担。
五、活动内容及分工
统筹开展7项主要活动:
1.布放运营30台消费扶贫专柜。结合实际确定专柜布放规划,明确布放点位资源、规模等,通过落实优质点位、免除租金费用等方式,支持专柜布放运营。专柜重点布放在县、镇的学校、医疗机构、小区、交通站点、商业中心、机关、广场、社区等场所及中省直单位。按照省、市活动方案要求,2020年全市布放运营专柜200台,其中县布放30台。(牵头部门:县扶贫办。配合部门: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发改局、宣传部、教育局、商务局、卫健局、工商联、网信部门等)
2.规范设立1-2家消费扶贫专馆。在县内选择1-2家具有一定规模的村级电商服务场所,规范完善为消费扶贫专馆。运用政府支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建设本地的消费扶贫专馆,集中展销推介我县扶贫产品。(牵头部门:商务局。配合部门:组织部、发改局、扶贫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供销部门等)
3.新开辟2个消费扶贫专区。在全县选择大型商超企业设立易于辨识的消费扶贫专区,精选运营商,集中宣传、展示和销售扶贫产品,全县开辟不少于2个商超扶贫专区。(牵头部门:商务局。配合部门:发改局、扶贫办、组织部、市监局、农业农村局、团县委、工商联等)
4.对接中国社会扶贫网。按照省里统一安排,配合做好全省消费扶贫网络平台与中国社会扶贫网有效对接,实现数据共享,丰富完善消费扶贫数据统计。组织符合条件的扶贫产品供应商登录中国社会扶贫网,开展企业宣传和扶贫展示,集中推介扶贫产品。(牵头部门:扶贫办。配合部门:抚发集团、发改局、宣传部、网信部门等)
5.用好“扶贫832”销售平台。发挥好“扶贫832”销售平台作用,推动扶贫产品及其供应商加快入驻。定期调度各级各类预算单位扶贫产品采购完成情况,动员鼓励加大采购力度。(牵头部门:扶贫办。配合部门:财政局、发改局、供销部门等)
6.开展扶贫产品认定。按照《省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扶贫产品认定,切实扩大扶贫产品来源和认定范围,提升各地各方面参与消费扶贫能动性。把质量好、价格优、特色强、带贫多的扶贫产品,优选引进“三专”平台,推向更广阔市场。(牵头部门:发改局。配合部门:农业农村局、市监局、乡镇政府)
7.开展消费扶贫主题日、采购日活动。深化推进消费扶贫七项行动,以乡镇、部门为单位,于9月30日之前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分类开展扶贫产品展、消费扶贫主题日、采购日等特色活动至少一次。切实采购和帮扶销售扶贫产品,在全县上下掀起消费扶贫热潮。(牵头部门:发改局。配合部门:扶贫办、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局、卫健局、商务局、市监局、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网信部门、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等)
六、实施步骤
整体活动分3个阶段:
1.组织发动阶段(9月初)。按照省市活动方案要求,制定《县2020年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并组织召开全县消费扶贫月活动部署协调会,明确分工,共同发力,确保消费扶贫活动顺利开展。
2.组织实施阶段(9月)。全县各乡镇、部门按照本方案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结合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区域性和行业性活动。
3.总结阶段(10月上旬)。全县各乡镇、部门对消费扶贫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于10月12日前报送县扶贫办,邮箱:。联系电话。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建立顺畅的联动机制。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是中央、省促进消费扶贫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消费扶贫成果是今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请各乡镇、部门高度重视消费扶贫月活动,加强统筹协调、情况调度和总结报告,为活动开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2.狠抓落实,加大活动的支持力度。要加大对消费扶贫月活动的支持力度,特别对专柜专馆专区,要落实优质点位,减免租金费用,把支持扶持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支持扶贫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政府相关部门要对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提供必要的政策、资金等支持。
3.强化监管,发挥全面的监督作用。坚持平等自愿原则,尊重市场规律,不搞行政摊派,不许强迫命令,严禁弄虚作假,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扶贫产品质量合格、价格公道。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将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加强社会监督。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注民生、保障安全、服务发展”为主线,以落实区域监管责任为基础,以培育、推广一批示范型的食品经营企业为载体,坚持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通过集中整治,坚决治理无证生产、加工经营食品,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解决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
二、工作内容
(一)消毒餐饮具和不符合安全标准一次性筷子专项整治。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四区三县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整治内容:以中、小型餐饮企业、学校食堂为整治重点,对全市餐饮具消毒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方法、消毒流程、消毒设施、消毒效果及消毒后存放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一次性筷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开展监督性抽验。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问题的一次性筷子,卫生部门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的措施并监督销毁。同时要及时向工商等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通报情况,查清来源。工商部门要对批发销售的一次性筷子进行监督性抽验,发现问题及时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强化一次性筷子源头治理。
目标要求:餐饮具消毒企业的设施、工艺符合要求,消毒符合标准;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消毒餐饮具基本普及,不合格一次性筷子百分之百销毁。并通过宣传,引导消费者形成广泛的社会监督。
整治时间:年4月1日至4月30日。
(二)开展早餐市场专项整治。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四区三县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整治内容:全面规范早餐市场,整治无证照经营、违法违规使用添加剂、使用劣质食用油煎炸(加工)食品以及加工场所、设施、餐具、从业人员不符合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
目标要求:提升早餐业的监督管理水平,培育一批卫生状况好、管理规范的放心早餐门店(排挡),为广大市民提供卫生、安全、便捷的早餐服务。
整治时间:年5月1日至5月31日。
(三)开展肉及肉制品市场专项整治。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四区三县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整治内容:规范畜禽定点屠宰工作,严格按规程实施检验检疫,建立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保证肉产品质量。推行屠宰企业分级管理制度,查处私屠乱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餐饮、超市、集体食堂、生鲜肉市场、肉制品加工企业采购肉品索证索票、台帐登记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目标要求:有效杜绝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流入市场,为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肉及肉制品。
整治时间: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开展豆制品市场专项整治。
牵头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四区三县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市卫生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整治内容:以非发酵类豆制品为重点品种,进一步加强豆制品质量监测工作,严格实行豆制品生产加工许可制度、严格执行进销货台帐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和挂牌明示销售制度,对进入市场销售的豆制品,尤其是自产自销的豆制品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目标要求:坚决查处销售含有害物质豆制品的行为,为群众提供放心的豆制品。
整治时间:年7月1日至7月31日。
(五)开展粮油市场专项整治。
牵头部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区三县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整治内容:以规范经营行为、强化质量管理为重点,开展“放心粮店”创建工作。
目标要求:严格执行粮油市场准入制度,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粮油退市、召回制度,确保粮油商品安全。
整治时间:年8月1日至8月31日。
(六)开展酒类商品市场专项整治。
牵头部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四区三县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整治内容:以酒类零售企业、各酒类专营店、餐厅为重点,加大酒类商品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实行酒类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备案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酒类商品质量准入制度、入市备案制度,落实《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
目标要求: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和不符合质量标准、标示规定的酒类商品,培育一批“证照齐全、制度完善、渠道正当、诚信经营”的“放心酒示范店”。
整治时间: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七)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牵头部门:四区三县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卫生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整治内容:对学校周边餐饮店、小食品店、食品摊点(包括流动摊点)进行集中监督检查,整顿规范现场制售食品行为。
目标要求:取缔无证照加工经营食品的流动摊点,查处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经营者,营造学生饮食消费安全环境。
整治时间: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八)开展“四边一部”地区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牵头部门:四区三县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整治内容:对山边、沟边、铁路边、洪道边、城乡结合部等“四边一部”地区食品加工经营行为进行集中监督检查,彻底清查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的“黑窝点”。
目标要求:坚决取缔无证照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食品加工经营户。
整治时间: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九)非法回收废弃食用油脂和经营使用“地沟油”专项整治。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四区三县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整治内容:开展贯彻落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82号)集中检查,对餐饮业和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及食品加工企业排放废弃油脂的去向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非法出让(售)、回收废弃食用油脂的行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和使用食用油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目标要求:监督废弃油脂产生、排放单位与合法回收单位签订回收合同,对排放的废弃油脂做到来源清、去向明;监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做到食用油采购渠道规范,质量保证;查处非法回收加工废弃食用油脂的违法行为;查处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经营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高度重视群众的投诉举报,及时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
整治时间: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年3月下旬,各区县、各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各自职能和承担的工作任务,完成工作班子的组建、《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从年4月份开始,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部署,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关停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达到监管一个、达标一个,整治一个、带动一片的效果。
第三阶段:测评验收。年11月,通过问卷调查、专项测评、随机抽查等形式,对集中整治的成效进行测评,同时对各区县、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对测评验收中发现问题的,要追究相关监管责任单位和地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根据工作职能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按照“牵头部门(地区)负责,相关责任单位协调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实行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各地区、各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要做好协调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对投诉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
(三)标本兼治,注重长效。要在突出抓好专项整治的同时,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完善市场巡查制度、食品追溯制度和分类监管制度。
(一)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各镇和工业商务局、农牧局等经济管理部门、单位配合抓好落实。
(二)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20%。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国税局、地税局配合抓好落实。
(三)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牵头负责,科技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水务局、林业局、统计局、调查队、各镇、农林场配合抓好落实。
(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牵头负责,各镇、裕民街道办事处、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抓好落实。
(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
责任单位:市工业商务局牵头负责,各镇、裕民街道办事处、统计局配合抓好落实。
(六)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工业商务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林业局、招商局等部门配合抓好落实。
(七)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划生育局牵头负责,各镇、街道、农林场配合抓好落实。
(八)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
责任单位:市工业商务局、环保局分别牵头负责,新材料基地管委会、园区办配合抓好落实。
二、主要工作
(一)加快调整产业结构,着力转变工业发展方式
9、年内完成工业总产值210亿元,增长17%;完成工业增加值53亿元,增长15%以上。
责任单位:市工业商务局牵头负责,发展改革局、统计局、新材料基地管委会、园区办配合抓好落实。
10、力促产业优化升级。加大技改力度,鼓励优势骨干企业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开发新产品、培育自主品牌,延长产业链,扩大总量,提高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
责任单位:市工业商务局牵头负责,发展改革局、科技局、招商局配合抓好落实。
11、培育发展新型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穆斯林用品等新型产业。开工建设中冶35万吨石头造纸一期项目,力争发电集团10万千瓦风力发电等项目并网发电,建成华能3万千瓦、大唐新能源和中广核各1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实施勤昌公司170万套汽车用重载荷圆锥滚子轴承、300万套高速铁路轴承等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商务局分别牵头负责,招商局、新材料基地管委会、园区办配合抓好落实。
12、不断壮大园区实力。加大新材料基地和园区道路、供电、排水、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新建道路7.8公里,敷设排水管网15.6公里,配合完成750千伏输电线路过境段建设,争取建设新梁220千伏变电所,增强园区产业承载能力。新材料基地、园区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分别达到10个和3个,新投产项目分别达到15个以上。
责任单位:新材料基地管委会、园区办分别牵头负责,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林业局、供电局、招商局配合抓好落实。
13、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加强节能减排监管,严格执行新上项目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大力实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技术改造项目,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和节能产品,重点实施西夏水泥余热发电、青铝集团供热管网改造等项目。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建设循环型园区和循环型企业。
责任单位:市工业商务局、环保局分别牵头负责,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新材料基地管委会、园区办配合抓好落实。
(二)加快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着力发展现代农业
14、完成农业总产值20亿元,增长7%。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牵头负责,统计局、调查队、各镇、农林场配合抓好落实。
15、做大基地,推进特色产业规模化。重点抓好酿酒葡萄、生态渔业、设施农业、生态环保养猪4个自治区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示范县项目,落实粮食播种面积64万亩。实施土地流转、有机水稻、酿酒葡萄、农作物制种、优质小麦、优质玉米、特色种养7个10万亩培育工程。发展大小弓棚2万亩,猪、牛、羊饲养量分别达到73万头、12万头、76万只。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林业局牵头负责,各镇、农林场、国土资源局配合抓好落实。
16、壮大龙头,推进产业发展品牌化。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支持中航郑飞塞外香、圣花米来、御马、法福来、顺宝等产业化龙头企业扩规模、打品牌。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牵头负责,各镇、农林场、科技局、工业商务局、林业局、招商局、工商局配合抓好落实。
17、发展和规范各类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扶持10个集新品种推广、技术服务和订单销售为一体的农业综合服务组织,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牵头负责,各镇、农林场配合抓好落实。
18、夯实基础,推进生产设施配套化。加大灌区节水改造力度,实施引黄灌区水利续建配套,滑石沟下段及中干沟综合整治、瞿靖蒋新渠灌区、甘城子葡萄园区等节水改造工程。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牵头负责,各相关镇、农林场、财政局、林业局、农综办配合抓好落实。
19、实施叶升镇、大坝镇、陈袁滩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责任单位:市农综办牵头负责,各相关镇配合抓好落实。
20、实施叶升镇、大坝镇、邵刚镇等5.4万亩土地整理项目。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财政局、林业局、各相关镇配合抓好落实。
21、建立自治区级水稻、玉米全程机械化示范园区2个,主要粮食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
责任单位:市农机局牵头负责,各镇、农林场配合抓好落实。
22、改善条件,推进生态建设常态化。实施叶升、峡口等5个镇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大力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大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农村集中供水水源地保护率达100%。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各镇、农林场、农牧局、水务局、林业局、农综办配合抓好落实。
23、加强生态防护林体系建设,实施京藏高速峡口过境段、甘城子葡萄基地等造林绿化工程,新增造林7900亩155万株。加强生态治理和保护,实施三北防护林五期工程,启动贺兰山东麓生态治理、亚行贺兰山南部土地荒漠化治理、世行防沙治沙和生态保护等重点生态林业项目,推动生态建设持续发展。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牵头负责。财政局、各镇、树新林场配合抓好落实。
(三)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着力打造黄河金岸明珠城市
24、城镇化率达到49.6%。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公安局、各镇、农林场配合抓好落实。
25、加速东区建设步伐,掀起城市建设新。建成黄河楼,建设黄河文化展示园、黄河文化体育会展中心、五星级酒店等3个地标性建筑,高起点规划东区CBD。实施黄河外滩、龙海花园三期、名峡人家、金域水岸、金岸一品等12项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建设商品房面积80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发展改革局、教育体育局、国土资源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小坝镇、陈袁滩镇配合抓好落实。
26、完成利民街、古峡街、黄河大桥连接线景观绿化和滨河大道、南北环路补绿工程,新增城市绿地面积30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牵头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配合抓好落实。
27、实施黄河市区段综合整治工程,打造生态园林城市新景观。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牵头负责,林业局、各相关镇配合抓好落实。
28、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实施城市东区集中供热、供电和供水、集污、天然气管网等10项基础设施工程。完成文体路、建民南路等10条道路新建、改造,新建道路12.5公里,改造供水管网33.2公里,敷设集污管网36.7公里。完善城市路灯系统。开工建设第二污水处理厂,实施供热计量改革,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发展改革局、工业商务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供电局、各相关镇配合抓好落实。
29、建立健全爱国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切实提高城市服务功能,进入国家卫生城市行列。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牵头负责,各相关镇、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直各部门配合抓好落实。
30、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实施叶升、邵刚、瞿靖3个沿黄特色小镇建设和镇旧城改造,高标准建设陈袁滩唐滩、滨河新村扩建和大坝中庄3个特色村庄,提高庄点设施配套水平。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各相关镇配合抓好落实。
31、大力实施塞上农民新居、旧村整治及危房改造工程,新建改造庄点38个5774户,着力改善农民群众的生活条件。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各镇、发展改革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配合抓好落实。
32、加大扶贫开发,实施生态移民工程,完成移民安置5000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牵头负责,新材料基地管委会、发展改革局、教育体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牧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卫生局、林业局、工业园区、供电局、镇、邵刚镇等部门配合抓好落实。
(四)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着力提升服务业水平
33、完成第三产业增加值22.5亿元,增长13%。
责任单位:市工业商务局牵头负责,各镇、统计局配合抓好落实。
34、继续加大旅游开发力度,青铜古镇一期、大峡谷北入口、游艇码头、库区鸟岛游客中心建成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库区管理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分别牵头负责,发展改革局、水务局、镇配合抓好落实。
35、黄河圣坛、水工博物馆向游人开放。
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牵头负责,财政局、水务局等各有关单位配合抓好落实。
36、实施108塔周边环境整治等重点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单位配合抓好落实。
37、整合黄河楼、青铜古镇、108塔、金沙湾、牛首山西寺、库区鸟岛等景点资源,打造精品线路,力争黄河大峡谷旅游区进入AAAA级景区行列。
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牵头负责,库区管理局、发改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宗教局、各相关镇配合抓好落实。
38、依托拦河大坝、黄河铁桥、余家桥烈士陵园等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围绕葡萄酒庄园、古镇新村、黄河人家,大力发展农家乐、渔家乐等旅游休闲项目。组织策划旅游推介,在主流媒体进行深度宣传,提升黄河大峡谷旅游品牌影响力。力争实现接待游客100万人次,旅游收入2.8亿元。
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林业局分别牵头负责,库区管理局、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配合抓好落实。
39、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力促古青高速加快实施,开工建设西线高速、包兰复线、火车新客站项目。完成旋风槽至三趟墩、蒋顶至朝阳、叶升至陆湾、跃进至新田改建、立马路延伸段续建和生态移民区道路建设,改造大中型危桥3座,大力改善道路交通设施条件。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单位及相关镇配合抓好落实。
40、实施立新物流园区一期项目,规划建设新材料基地大宗工业品物流中心;加快社区和集镇商贸中心建设,实施张岗市场、南市场改造工程,开工建设东区商贸市场,完善城乡市场功能。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分别牵头负责,发展改革局、招商局、小坝镇、镇、大坝镇、裕民街道办事处配合抓好落实。
41、积极发展面向民生的社区、家政、养老等公共服务业。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负责,镇、裕民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抓好落实。
42、继续深化“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速农超对接,扩大市场消费,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
责任单位:市工业商务局牵头负责,财政局、农牧局、供销社、各镇配合抓好落实。
(五)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着力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
43、强力推进“两大任务”,完成市下达的“两大任务”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招商局分别牵头负责,分解目标任务。各镇、各部门、单位按下达任务抓好落实。
44、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健全土地流转机制,积极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产业化龙头企业有序流转,发展规模经营。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牵头负责,国土资源局、农经站、各镇配合抓好落实。
45、出台被征地和退出宅基地农民进城居住、就业优惠政策,引导农民有序向城市流动,加快城镇化进程。
责任单位:市委政研室牵头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配合抓好落实。
46、健全完善“三农”融资服务,设立村镇银行,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各镇、农林场、人行市支行配合抓好落实。
47、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和改进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土地招拍挂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实现保值增值。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分别牵头负责,监察局、审计局、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配合抓好落实。
48、强化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政府投融资平台,积极拓展新的融资渠道,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抓好落实。
49、加强政府投资管理,严肃基本建设纪律,杜绝随意变更设计内容,随意扩大建设规模,随意提高建设标准行为。深化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监察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配合抓好落实。
50、切实加强价格调控监管,依法打击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有效增加市场供给,保持物价基本平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工商局、工业商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抓好落实。
(六)加快社会事业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51、切实加大投入力度,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65%用于民生事业。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各镇、裕民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单位配合抓好落实。
52、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改善办学条件,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西部农村初中工程、标准化操场建设工程,建设第四幼儿园、第五小学,搬迁第六中学,建成3所镇中心幼儿园。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制度,加大师资培训力度,进一步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抓好落实。
53、强化医疗卫生服务。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市医院、中医院整体搬迁,建成2个标准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建卫生监督所,实施二医院业务用房和瞿靖中心卫生院加强型改造,将村级医疗室纳入公共医疗服务体系。落实“四免一救助”政策,建立农民健康档案电子信息平台。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局分别牵头负责,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单位配合抓好落实。
54、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星级镇(街道)”创建工作,年内3个镇(街道)达到星级创建标准。全面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加大示范户扶持力度,深化优生促进工程,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划生育局牵头负责,各镇、农林场、裕民街道办事处配合抓好落实。
55、继续深化全民创业。大力实施创业带就业工程,深入推进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新创办小企业110个,培育小老板110个、劳务经纪人50名、劳务创业组织10个,转移农村劳动力3.5万人。发放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5000万元,新增城镇就业4600人。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各镇、裕民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配合抓好落实。
56、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新增扩面4000人。深入推进新农保工作,新农保参保率达80%以上。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即时结算和门诊大病统筹比例。实施社保“一卡通”工程。依法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稳步提高职工收入。建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4个镇级服务站、3个城市社区服务站、5个农村社区服务站,改善社会保障服务条件。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和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总工会、民政局、财政局、各镇、裕民街道办事处配合抓好落实。
57、建成13家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站,构建多层次、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继续实施白内障复明、康复抢救等重点康复工程,健全残疾人保障体系。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残联牵头负责,卫生局、裕民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单位配合抓好落实。
58、大力繁荣文化广电体育事业。深入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送戏下乡、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和文化服务进农家、广场文化等活动,实施农民健身工程,新增26个村级体育健身场所,不断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牵头负责,教育体育局、各镇配合抓好落实。
59、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机制,争取开工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项目,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重大问题的发生。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安监局牵头负责,各镇、裕民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配合抓好落实。
60、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对接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牵头负责,市人民法院、各镇、裕民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配合抓好落实。
61、畅通渠道,有效化解积案。
责任单位:市局牵头负责,各镇、裕民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配合抓好落实。
62、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启动“六五”普法。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牵头负责,各镇、裕民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配合抓好落实。
63、加强执法基础设施建设,建成看守所、公安刑事技术用房项目。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增强公众安全感。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发改局、各镇、裕民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配合抓好落实。
64、高质量完成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牵头负责,各镇、相关部门配合抓好落实。
65、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维护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责任单位:市宗教局牵头负责,公安局、各镇、裕民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配合抓好落实。
66、持续改善民生办实事。
(1)实施瞿靖镇、大坝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5.1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牵头负责,瞿靖镇、大坝镇配合抓好落实。
(2)完善陈袁滩镇等10个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系统。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各相关镇、场配合抓好落实。
(3)建成2个大型沼气池,推广太阳灶5000台。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牵头负责,各镇配合抓好落实。
(4)加大政府补贴力度,全面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规避农业生产风险。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各镇、农牧局配合抓好落实。
(5)启动村级债务化解工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各镇、相关部门配合抓好落实。
(6)建成被征地农民安置楼11万平方米,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租住房4.3万平方米,改造棚户区5000平方米。新建、改造公厕10座。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发展改革局、陈袁滩镇、镇配合抓好落实。
(7)免费为城乡6.8万户居民更换智能电表。
责任单位:市供电局牵头负责,各镇、农林场、裕民街道办事处配合抓好落实。
(8)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社会救助标准。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负责,财政局、各镇、农林场、裕民街道办事处配合抓好落实。
(9)城市无基本养老金的高龄老人全部纳入津贴范围,并适当提高津贴标准。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落实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津补贴和绩效工资政策。启动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争取年内发放到位。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分别牵头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抓好落实。
(10)规范殡葬市场秩序,建立殡葬救助制度,着力解决殡葬贵问题。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负责,监察局、审计局、发展改革局等相关单位配合抓好落实。
(七)加快提升行政效能,着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67、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制政府建设,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牵头负责,各镇、裕民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单位配合抓好落实。
68、坚决执行市委决策,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牵头负责,各镇、裕民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抓好落实。
69、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公共事业领域办事公开。规范完善镇民生服务中心,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牵头负责,各镇、裕民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配合抓好落实。
70、提升工作执行能力。健全抓落实工作机制,坚持和改进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制度,强化任务目标分解制度、倒排工期制度、定期调度制度、督促检查制度、公开通报制度和评议奖惩制度。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监察局分别牵头负责,各镇、裕民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单位配合抓好落实。
71、大力加强效能建设,强化效能监察,严格行政问责,对重点工作实行刚性考核,严格奖惩措施,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牵头负责,各镇、裕民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单位配合抓好落实。
72、增强廉洁从政能力。加大教育监察力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廉政准则。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和各类专项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牵头负责,各镇、裕民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单位配合抓好落实。
73、加大特殊岗位轮岗交流力度,加强财政预算执行、部门财务收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分别牵头负责,各镇、裕民街道办事处、监察局等部门配合抓好落实。
74、强化执法和廉政监察,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大力提升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牵头负责,各镇、裕民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单位配合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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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度交通运输局扶贫工作总结 裕安区交通运输局根据省、市、区相关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实现贫困区退出后巩固提升为目标,结合我单位承担职责继续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等交通项目、科学规划、严密组织,并提前完成全年度工作任务;同时继续开展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结对帮扶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就扶贫工作汇报如下:
一、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完成情况
(一)交通局包保帮扶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贫困区退后巩固提升为目标,并对剩余2%的贫困户,着力在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精准脱贫等方面下功夫,确保我局帮扶的所有贫困村与贫困家庭2020年底实现全部脱贫。同时做好脱贫后巩固提升工作,确保已脱贫户收入稳定不返贫。
(二)交通局包保帮扶工作任务
2020年根据区委部署安排,按照“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要求,我局100位扶贫干部总共帮扶联系贫困户389户1045人。涉及我区5个乡镇13个行政村,分别是单王乡的王楼村、胡台村;西河口乡的锅棚店村、石湖村、红石岩村、江店村、郝集村、龙门冲村、河口居委会;新安镇的迎水村、洪河村;城南镇的黄小桥村、丁集镇的车贩村。牵头帮扶西河口乡石湖村、单王乡王楼村。分别给锅棚店村、石湖村、胡台村下派了驻村干部并制定了《区交通运输局选派干部管理制度》,根据制度要求不定期对驻村干部进行查岗、对选派干部驻村履职情况建立考核与奖惩制度;驻村干部每个季度汇报一次驻村工作开展情况,每个有帮扶任务贫困村都安排一名党组成员负责联系,同时安排一个局二级机构负责协助;局人事股协同局扶贫办负责驻村干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按时发放驻村各项补助,及时掌握驻村干部工作生活情况,为驻村干部解决后顾之忧。同时为圆满完成帮扶工作任务,专门印制《扶贫宣传资料汇编》,确保帮扶干部按时走访,详细宣传扶贫政策,局扶贫办每月督查,为做好“双包”工作奠定基础。
(三)交通局包保帮扶工作完成情况
1、2020年我局对三个帮扶贫困村分别下派了三名驻村帮扶干部,制定了单位包村脱贫计划并按照节点圆满完成帮扶工作任务。
2、在当地党委政府正确领导、村两委密切配合下,通过局全体帮扶干部共同努力,我局所有帮扶联系户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脱贫巩固计划,针对贫困户家庭情况,制定了帮扶措施,取得了帮扶成效,2020年度交通系统所有帮扶贫困户全部实现稳定脱贫。
二、交通基础设施实施建设完成情况
(一)交通局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村出列、区退出后巩固提升为目标,继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加大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力度。
(二)交通运输局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工作任务
2020年扶贫项目总投资10815.265万元,完成村级道路建设(含3个加宽)项目141个123.125公里5371.735万元;乡、村级道路大中修20个75.874公里3180万元;村级桥梁23座2263.53万元。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情况
1、村级道路141个项目,已经全部完工。
2、村级道路大修项目8个,已经全部完工。
3、村级桥梁建设23个,已经全部完工。
4、村级安保项目59个,已经全部完工。
三、其他扶贫工作完成情况
(一)、扶贫消费工作:按照扶贫消费专班任务分解,我局积极落实相关工作。
1、先后制作消费扶贫公益广告宣传海报100余份、制作立体宣传牌20块。分别在客运西站、六安火车站、快捷客运公司、车辆检测站、高速公路6个服务区,各个乡镇公交首末站、枢纽站进行张贴、摆放宣传。
2、积极争取市局支持,配合区商务局完成在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消费扶贫专区工作。
3、在六安火车站、车辆检测站、客运西站、乡镇公交首末站、枢纽站设置消费扶贫专柜投放点。
4、动员本单位职工购买消费扶贫农产品合计金额14万元左右,加上疫情期间购买农产品21万元左右,到目前为止今年我局完成农产品购买35万余元。
(二)、扶贫资产管理确权工作:我局积极落实区扶贫开发领导组部署的扶贫资产管理确权工作,为尽快完成扶贫资产确权工作,我局专门购买第三方服务(会计审计事务所)对19个乡镇上报交通扶贫资产数据进行审核,在区财政局、区扶贫局大力支撑下,通过各乡镇配合,圆满完成此项工作。
(三)、省脱贫攻坚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我局认领两个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我局认领问题后及时召集路长办相关人员开会进行传达部署,要求路长办进一步加强交通公益性岗位常态化管理,强化日常管理和日常考勤,确保公益性岗位人员尽职尽责,按照“按需设岗,科学开发,岗需互选,人岗匹配”原则,对交通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在规范,对不符合岗位需求,人岗不匹配的予以清退,同时结合今年强降雨造成部分群众受灾情况,计划2021年交通公益性岗位动态调整时,优先安排受灾户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二是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均衡发展,我局认领问题后及时安排计划科结合全区交通扶贫项目库更新,认真梳理近年来交通扶贫项目安排偏低乡镇,在2021年项目按排时优先考虑,同时安排前期办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争取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支撑,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确保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均衡发展。
(四)、交通局扶贫办、妇联、文化办与驻村工作队、村两委联合开展情暖童心 关爱留守儿童 共庆”六一”活动,并取得了圆满成功。
(五)、“七一”交通局党组对牵头帮扶村所有困难老党员进行慰问,在党的生日送去党的关怀。
为推进我区蔬菜产业长足发展,满足城区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保障市中心城区“菜篮子”产品长期稳定供给,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我区蔬菜产业__年发展实施意见:
深入贯彻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以基地建设为重点,以机制创新为保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支持、规模发展”的思路,整合项目资源,连片规模推进,着力完善基地布局,加强设施建设,提升产品质量,完善市场流通,推动蔬菜产业升级和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全区蔬菜播种总面积7.4万亩,新增常年性蔬菜播种面积1000亩,新增蔬菜标准大棚100个,创建蔬菜标准园2个,推广新技术2项,引进蔬菜招商项目2个。
1.加强开展产业宣传。充分发挥中心城区蔬菜生产的区位和市场优势,加大农业招商力度,主攻蔬菜示范基地建设,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搅动思想、提高认识,广泛宣传蔬菜产业相关政策倾向,引导广大干部、农户和民营企业主大力发展蔬菜产业。
2.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①区财政安排城郊蔬菜生产工作经费12万元,主要用于新品种的引进、示范、推广,培育示范户,宣传培训,印发技术资料,聘请技术顾问,科技推广等。②安排蔬菜生产专项资金120万元,专项用于商品蔬菜产业发展,实行滚动使用。各乡镇、街道每年也要相应安排一定比例的支农资金,用于蔬菜产业化的建设。二是有效整合涉农资金:整合农业综合开发、水务、国土等涉农资金,在项目投放上向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含大棚)建设、蔬菜新品种、技术引进推广及培训等倾斜。
3.加强产业建设管理。各乡镇、街道根据区政府现代设施蔬菜区域、特色蔬菜生产区域、食用菌种植区域、常规蔬菜种植区域的规划布局,集中力量,将蔬菜种植面积落实到村、组和具体地块,相对集中连片建设一批常年性商品蔬菜基地,详细登记造册并报区农业局备案。要用活土地流转政策,引导和鼓励土地向种菜能手、专业合作社和企业集中。要以基地建设为载体,大力开展蔬菜产业招商,积极发展设施农业和高效农业。要大力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完善蔬菜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提升蔬菜产品品牌化。
4.全面推进技术提升。一是要全面推进技术培训,加强培训力度,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平台,根据生产物候期,定期举办蔬菜专业技术培训,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对农技人员、乡镇村干部以及广大农户进行相关蔬菜技术培训,不断普及蔬菜专业技术;二是通过外出考察学习,开展试验示范,引进并应用多种先进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到蔬菜产业中。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区农业局、区委农工部、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水务局、区科技局、区物价局、区扶贫和移民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综合开发办、__农商银行青原支行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产业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由孙水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也要相应成立农业产业建设领导小组,落实专人具体负责。
2.强化部门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发改、财政、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部门要积极向上申报项目,争取更多资金投入商品蔬菜产业建设;水务、国土等部门配合做好蔬菜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作;金融部门要加强对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的信贷支持;市场监督等部门要加强蔬菜市场和加工环节的管理,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菜;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技术指导,着力提高产量和品质;科技部门要支持商品蔬菜产业发展的科技引进、消化、创新,对关键环节、重要领域的科技攻关给予倾斜扶持。
3.加强产业跟踪服务。区农业局要联合各乡镇组建专业服务队伍,搞好跟踪服务,一是要及时将蔬菜基地变更情况、产业实施农户造册及时报送区农业局登记备案,二是产业服务人员要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加强对菜农的实地指导,完善绿色防控系统,提升基地设施建设,加大生产科技投入,确保基地长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