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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生产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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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生产总结报告

试生产总结报告范文第1篇

我院本次参加口语实习的班级为07级英语专业一班到六班,共123名学生,生产实习报告总结。带队老师12名。实习期为一周。

我院学生实习地为西安。西安为世界四大古都之一,吸引了大量外国游客。同时,我院与西安方面有长期而稳定的实习合作项目,是我院实习基地之一。

学生在实习期间担任英语导游。实习期间由教师统一组织活动,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自由选择游客进行义务导游工作。本次实习要求学生全程使用英语交流,同时教师实行在实习过程中即时抽查和听取学生每日汇报相结合的方法对学生进行监督和考核。

返校后,学生上交全英文版实习报告共123份。我院通过开展学生互评与教师考评活动,给每名同学打出了公平公正的实习分数。

二、实习目的

使学生把专业知识和社会实践结合起来,了解当地风土人情和历史文化,培养学生独立生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树立湖大学子的良好精神风貌。

三、口语实习具体实施过程

(一)召开实习动员大会

xx年4月18日,我院在中楼117召开07级英语系西安口语实习学生动员大会。院长助理莫再树、英语系主任刘晓玲、分团委书记熊翀、07级辅导员陈胜以及指导教师出席会议。会议由陈胜老师主持。此次会议强调了西安实习过程中可能碰到的各种安全问题和解决办法,让同学们了解实习的任务和相关要求,保障实习周的顺利安全开展。

(二)实习过程

指导教师与实习学生于19号出发20号到达,

六个班分别配备一名专职带队老师,每班分三组,安排组长和副组长各一名。到达西安后召开全体学生会议,通知实习安排和具体要求。为了最大程度得提高学生的口语应用能力,外国语学院制定了新的更为合理的考核标准。本次实习要求学生在导游实习和日常生活中全程使用英语,带队教师随时抽查。每晚将有六个小组的学生要向本班带队教师进行不低于五分钟的英文口语汇报,教师记录评分。

实习期间学生应主动与外国游客交流。返校后,每人上交一份全英文手写版实习报告,其中至少含五张与所引导外国游客的合影作为导游证明。实习过程应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要求学生不仅应注重口语的锻炼,还应在担任导游过程中留意景区各处翻译牌,积累新的知识并纠正翻译不当的文字。实习分数由平时分数和考核分数组成,学生互评和教师考评结合决定。新的考核标准加强了对学生口语应用的质与量的训练,为本次实习顺利进行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作用,保证实习目的的圆满达成。

本次西安口语实习分三条路线进行,分别为西线,东线,市区路线。西线包括法门寺、乾陵和半坡遗址,东线包括华清池、秦岭地宫和兵马俑,市区路线则包括西安市博物馆和大雁塔。停留时间根据景区内外国游客的数量作出相应调整。

4月24日,全体师生完成实习,顺利返回学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现象出现,无一起安全事件发生。

(三)认真做好实习后续工作

参加口语实习的学生都按时、按质、按量提交了实习报告,各组指导老师认真批阅每一份实习报告。

07级辅导员陈胜老师认真核查了实习过程中每一笔支出,做到账目的透明化、规范化。

四、实习效果

(一)实习达到了专业教学的预期目的。在实习之后,学生普遍感到不仅实际工作能力有所提高,积累了大量在课堂上和书本中不易获得的知识和经验;更重要的是通过担任英语导游,进一步激发了大家对专业知识的兴趣,并能够结合生产实际,在专业领域内进行更深入的学习。不少学生写出了质量较高的实习报告。这些不仅是对这次实习的记录与反思,同时也是今后教学的很好素材。

(二)实习促进了学生自身的发展。实习活动切实提高了学生的口语会话能力,也使学生初步接触社会,培养了他们的环境适应能力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为他们今后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实践证明,西安口语实习适应英语专业特点,符合教学规律与学生心理预期。它作为英语专业教学体系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无论对学生成才还是对教学改革,都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五、实习成功经验总结

本次实习还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值得以后借鉴,其中最重要的有以下两点:

(一)院系领导的大力支持是本次实习的重要前提。

没有院系领导的关心、协调、帮助与支持,就不会有这次实习,更不用说成功实现实习的预期目标。

试生产总结报告范文第2篇

近日,国土资源部通过了鄂尔多斯市华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唐家会煤矿建设用地预审。鄂尔多斯市华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唐家会煤矿建设项目拟用地总面积25.16公顷,其中农用地4.17公顷。该项目的建设对推进神东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巴彦淖尔市

农垦分局签约年产15万吨电石项目协议

近日,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农垦分局联系招回一家年产15万吨电石生产项目――乌拉特前旗广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并成功签约。该项目位于中滩工业园区,占地180亩,项目总投资2亿元,计划2012年底开工建设,2013年底建成投产。项目达产后,预计年产值7.5亿元,年税收3000万元。

电石是一种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广泛地应用于金属的切割和焊接,是工业合成树脂、医药、人造丝、电影胶片等的主要原料。该项目的建成,将会在满足农垦经济发展的同时,带末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记者/张 阳

内蒙古首个数字城市项目通过验收

近日,数字乌海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通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织的验收,乌海市成为第一个通过验收的地级市。

2008年12月,乌海市政府向国土资源厅、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申请把数字乌海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纳入试点并于2009年获得批准。经过两年的筹备,2011年7月,工程建设全面启动。该项目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地理信息数据库,构建了数字乌海政务空间信息服务平台、三维空间信息服务平台和公众空间信息服务平台,开发了“一站式”服务门户子系统、应用展示子系统、城市规划地理信息系统和地理信息公众系统四个子系统,并且建立了完整、健全的更新、维护和推广应用长效机制。

验收专家组听取了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和技术总结报告,审阅了文档材料,观看了系统演示,经过质疑和讨论,认为该项目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符合设计要求,同意通过验收。文/丁志平

内蒙古年产300万吨钼矿采选项目投产

日前,内蒙古中西矿业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吨钼矿采选项目在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投产。该项目于2012年试生产,实际生产能力可达到年产500万吨,产出钼精矿12000吨,金属量6000吨,年产值15亿元,为地方财政创税收3亿元,提供就业岗位1500多个。

该项目选矿采用国际国内最先进的工艺、设备和技术。采用浮选钼新工艺提高回收率,节能30%以上,采用尾矿干堆工艺,回水利用率达80%以上,比传统工艺节水20%,利用当污水处理厂中水补充选矿用水,有效节约水资源项目对过去国内无法利用的氧化矿也将采用相关专利技术进行回收利用。项目达产后,企业产值将达25 亿元以上。记者/乔 凯

页岩气有望成为我国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国土资源部举办、江西省地矿局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共同承办的全国页岩气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及有利区优选项目学术研讨会近日在南昌召开。与会领导和专家认为,我国页岩气勘查开发处在探索试验阶段,资源潜力大,大力发展页岩气产业是大势所趋,页岩气有望成为我国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虽然我国页岩气潜力评价工作起步比较较晚,但步伐很快。2009年8月,国土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正式启动“全国重点地区页岩气资源潜力调查评价与有利区优选项目”;2011年正式开展“全国页岩气资源潜力调查评价与有利区优选”项目;2011年12月底,获得了可喜成果:上扬子、中下扬子、华北、西北、青藏等五大区获得页岩气地质资源潜力约134万亿立方米(不含青藏区),可采资源潜力约为25万亿立方米,与美国的28.3万亿立方米大致相当。

试生产总结报告范文第3篇

    环境监理是伴随着工程监理和环境保护而产生的一项全新的工作,主要目的是依据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等手段,对工程建设参与者的环保行为以及责、权、利进行协调与约束,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最终达到工程的经济、社会和环境三种效益的统一。

    1.环境监理的作用

    由于环境监理的独特性,使得它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挥着巨大作用:

    (1)能及时发现工程实施过程出现的环境问题并立即采取措施,从而达到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2)环境监理作为经济独立的一方参与与工程有关的重大环境问题的决策,能实现决策的公正性,有助于工程环境保护的实施效果;

    (3)环境监理大量而细致的工作成果促进了环保工作的规范化,实现了环境的污染防治和区域生态的保护,使我国重大工程在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保证了环境效益不受损害。

    2.加强环境监理的措施

    2.1 施工准备阶段

    (1)关注施工方案。参与检查设计文件及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如有违背应协助建设单位做好优化设计和改善设计工作。

    (2)关注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设备。审查施工策划设计单位在施工文件中是否采用了国家明令禁止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设备,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在设备选型方面考虑了环境保护要求;施工方案是否经过专业评审,是否存在浪费资源能源、产生环境污染因素,是否考虑了减少污染、预防污染的替代措施方案,是否考虑了当地周围环境和敏感保护目标。

    2.2 项目施工期

    2.2.1 建立监理工作制度

    (1)工作记录制度。环境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作情况做出监理工作记录(文字和图象),重点描述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巡视检查情况,对于发现的主要环境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监理工程师对问题的处理意见等均做记录。

    (2)报告制度。编制的环境监理报告包括环境监理月报、季度报告及监理总结报告,报送业主、承包商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3)函件来往制度。监理工程师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问题,首先口头通知施工方改正,随后必须以书面函件形式予以确认。对已确认的环境问题,在征得业主的同意下,应通过下发问题通知单,通知承包商需要采取的纠正或处理措施。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某些方面的规定或要求,一定要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同样,承包商对环境问题处理结果的答复以及其它方面的问题,也要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

    (4)工程例会制度。业主定期组织各施工单位、各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召开工程例会,就上一阶段的工程进度情况进行小结,所有的问题进行通报,安排解决上阶段的遗留问题,同时安排下一步的工作。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都可在例会上提出来,能解决的问题当场解决,需要外协的问题安排专人负责,尽快解决,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定期面对面交流情况,工作效率高,透明度好。

    2.2.2 早期介入

    根据以往工作经验和教训,工程环境监理在项目招投标期间就应该提前介入,在制定标书文件时就应将有关环境保护条款纳入。否则,环境监理的约束力及法律效率就会降低,环境监理工作也将难以正常开展。只有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施工方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再加上业主对环境监理工作的大力支持,并给予一定的授权,环境监理工作才能顺利开展。监理人员在环境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施工方提出的要求,才能得到解决、落实。

    2.2.3 关注工程建设内容与项目环评报告中的规定是否相符

    密切关注工程建设内容与项目环评报告中拟建的建设内容是否相同,有哪些变更之处。在工程环境监理工作中应及时发现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与项目环评报告中的建设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了解变更原因,分析变更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变化,并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及环境管理部门。

    2.2.4 密切关注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是否同步建设

    在工程环境监理工作中应密切关注环保工程的建设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如果滞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了解滞后原因,向建设单位宣传环保“三同时”制度,让建设单位充分认识到环保工程滞后对企业竣工验收的影响及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提高建设单位对环保工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程度,使环保工程能够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

    在环保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密切关注环保设施的类型、规格、设计处理规模及处理效果是否与环评报告中的要求相符合,如有不相符的地方应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了解变更原因,分析变更后的处理规模及处理效果能否达到环保要求,若达不到环保要求,应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敦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建设环境保护工程。

    2.2.5 密切关注隐蔽工程的施工监理

    企业的排水工程一般均为隐蔽工程,监理人员应做到熟悉项目隐蔽工程的布设情况,对所有的隐蔽工程进行隐蔽前检查,留下影像资料,认真记录,便于监测、验收和环保管理部门掌握,防止企业偷设排污口。

    2.2.6 密切关注施工期是否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和后果

    避免野蛮施工、防止环境污染是施工期环境监理的重要任务之一。在施工期,环境监理人员必须确保每天在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发现野蛮施工及环境污染现象应及时制止,向施工人员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通报建设单位加强管理,避免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

    2.2.7 环评确定的环保投资是否得到了保证和落实

    在工程环境监理工作中应随时掌握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情况,并与环评确定的环保投资相比较,如果差别较大,应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了解原因,督促建设单位,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的资金投入,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的工程质量。

    2.3 项目试生产期间

    (1)密切关注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是否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2)密切关注有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有没有发生因环境污染或扰民造成的群众上访告状事件。

    (3)试生产期间,环保设施运行状况是否良好,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项目环境监理机构应出具工程环境监理总结报告,参加验收。即工程环境监理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监理工作的成败直接关系到整个项目环保验收的通过与否。

试生产总结报告范文第4篇

一、科学合理规划,推进布局调整

(一)制定安全发展布局规划,优化产业布局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统一部署,制定完善本地区化工产业安全发展规划,将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集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市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本市通过国家审核的41个开发区产业定位,确定化工产业的集中区域或园区,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要积极推广**化学工业区产业链一体化和循环经济经验,在化工集中区域和化工园区,要合理整合资源,集聚关联产品,优化园区布局,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风险。各区、县人民政府应于20**年底前,完成化工产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并将规划正式对外。从20**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在依法规划的区域内建设,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不再受理没有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区提出的立项申请和安全审查申请。

(二)积极引导,创造条件,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增量必须向工业区集中,存量逐步消化和调整”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实行转产、搬迁、兼并、关闭,积极促进和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市经济信息化委应会同财政、安全监管等部门,加快形成和出台政府扶持政策,加大跟踪指导力度,积极协调相关地区争取于20**年底前完成中心城(镇)区、黄浦江上游水资源保护区内8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布局调整工作。

积极推广闸北、闵行等区建立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的成功经验,推进地区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建设,指导企业完善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统一管理、指定储存、专业配送、信息服务。

二、加强源头管理,提高本质安全

(三)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许可

市、区(县)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商务委等投资管理部门要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纳入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建立由投资管理部门牵头、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会审制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安全审查通过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批准。

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剧毒、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应等危险工艺(以下统称危险工艺)的企业(以下称重点企业),启动现有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并作出20**年底前完成改造的书面承诺,通过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和紧急停车系统,提高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和装置的安全本质度。企业实施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要严格遵守设计规范、标准和相关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施工、监理;改造完成后还应委托有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并将评估结论报所在地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有关中央和市属企业要向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商务委等投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要从严审批液氯、氰化物、丙烯晴等剧毒化学品以及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合成氨、高纯度一氧化碳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建设项目,严格限制涉及光气的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要严格审查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使用危险工艺的新建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紧急停车系统;进行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时,要认真了解试生产装置生产准备和应急措施等情况,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审查;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安全设施投入使用情况与装置自动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的安装投入使用情况。

(四)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运输许可

市、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对新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申请延期换证的企业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组织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同意颁发许可证或延期换证;达到一级或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生产企业,在申请延期换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免于现场核查,经资料审查后直接办理延期换证手续;要把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自动控制、紧急停车等,纳入换(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内容。有关安全评价机构必须将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是否实现自动控制作为安全评价的一项内容,分析其工艺危险性及存在的事故隐患,提出完善技术措施,并出具评价结论。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对各类危险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运输通行证等证件的审核发放工作。

(五)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各级财政、金融、保险、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号),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企业严格按照《**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沪财企〔20**〕**号)和《关于本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沪金融办〔20**〕**号)等有关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投保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

(六)强化技防措施,实施科技兴安

各级安全监管和环保部门要大力推广应用加油(气)站HAN阻隔防爆和油气回收技术。20**年底前,完成对世博会场馆周边300米内、即使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安全距离仍不符合条件的加油(气)站HAN阻隔防爆技术改造,并完成外环线以内所有加油站油气回收技术改造。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市地方标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车载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GPS监控平台建设和应用,确保20**年底前全面完成GPS监控系统平台的建设、调试工作,并完成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GPS监控信息接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驶速度、路线、运行安全状况的动态监控。在试点基础上,20**年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电子营运证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运营车辆资质、技术状况、日常维护、规范营运等方面的监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各有关监管部门要积极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有关企业开发化工安全生产技术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安全技术。

鼓励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应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技术(HAZOP),提高化工生产装置潜在风险辨识能力。要确保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通过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每一阶段都应制定试验开题报告,组织技术条件论证,编写试验总结报告,并通过专家技术鉴定,在此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

(七)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认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现状评估导则》(沪安监管危化〔20**〕85号)要求,定期开展危险源识别、检查、评估工作。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企业要及时将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及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有关中央和市属企业要向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并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以及定期组织演练。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装置,实施24小时实时监控和管理。重大危险源涉及的相关场所、设施要实施视频图像监控。

三、夯实监管基础,提高执法能力

(八)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和本市有关规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有效机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申请或延期换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时,要同时提供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剧毒、易燃易爆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在20**年底前,全面完成自评,按照规范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并将自评报告提交相关安全标准化考评机构;20**年底前,上述企业应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达标。

(九)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普查登记,及时向市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提交登记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确保在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健全全市危险化学品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资源共享,为有效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打好基础。

(十)建立规范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各级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管理、质量技监等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定期隐患排查、过程监控、跟踪整改制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以及操作岗位和生产班组的日常检查,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同时,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立即下达整改指令书,落实隐患治理、应急措施,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各区(县)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台账,每季度按期将本地区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报市级监管部门备案。

(十一)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各级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管理、质量技监、环保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督促相关企业健全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安全常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能、事故案例、应急管理、职业危害与防护、遵章守纪、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教育培训活动,实行全员培训,严格持证上岗。企业全员安全培训考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考核成绩应记入员工教育培训档案。

(十二)针对重点环节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紧密合作,形成合力,大力推进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建设。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合理确定市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进出专用道口,完善道口禁止通行标志和标识设置,并负责在各市境道口和危险化学品运输沿线道路,对危险化学品车辆进行查验、执法,各级安全监管、交通管理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本市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基础信息平台及车辆实时监控平台,实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行安全状况的实时监控,并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专业人员资质情况以及车辆安全警示标志设施等情况进行查验;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收发货责任倒查制度,联合有关部门推广使用电子卡(标签)查验、登记,同时建立道口危险化学品超装卸载应急处置基地,真正形成“基本信息共享、动态监控通报、联合执法同步、查处意见反馈”的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努力提升本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可控度。

各级安全监管、建设、质量技监、市政、消防、水务、房地、市容环卫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沪安监管危化〔20**〕**号)、《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沪安监管危化〔20**〕**号)要求,组织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检修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和防范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中毒事故安全专项整治,促进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安全受控。

(十三)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

市、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市危险化学品监督检查暂行规定》(沪安监管危化〔20**〕**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要充分发挥安全中介机构和专家的作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提高执法检查水平。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的,应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许可证。对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提请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有关人民政府要组织限期予以关闭。

(十四)完善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本地区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管理、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和相关应急预案,规范和加强重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危险化学品事故得到迅速、妥善处置。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规定,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严格责任追究,制定防范措施,开展警示教育。受区、县人民政府委托组织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的单位,调查工作结束后要向区、县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危险化学品死亡事故调查结束后,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应将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复印件)报市安全监管部门。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工作,按时逐级上报统计数据,同时收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其他行业、领域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每季度定期分析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对典型危险化学品事故,要及时向相关企业和部门发出事故通报,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发生同类事故。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要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要指导中小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与当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救援机构、大中型化工企业建立联系机制,通过签订应急服务协议,实现应急救援资源共享,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本市安全生产情况逐级报告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要向所在地区(县)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本年度安全生产情况,并接受考核;有关中央和市属企业要向市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本年度安全生产情况,并接受考核;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应向市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本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十五)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体系。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即将施行为契机,积极通过地方立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提高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完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保障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法可依。

(十六)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要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地区要在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部门设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专门负责本行政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数量和分布情况,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装备;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十七)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中介组织和专家作用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安全生产专业协会、安全评价机构等中介组织严格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咨询服务,帮助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各级安全责任体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管理水平。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数据库,为专家参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创造条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安全生产许可和带储存设施的经营安全许可要聘请专家参与审查;事故应急救援、重大问题研究和重要制度、措施实施前,要充分咨询专家意见;鼓励和督促中小化工企业聘请专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指导,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监管合力

(十八)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的高度,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发挥政府监督管理作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研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十九)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涉及部门多、环节多。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建立并逐步完善由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的单位参加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深层次问题;督促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提高执法检查效果。

试生产总结报告范文第5篇

1盐化工基地企业概况及环境保护现状

1.1盐化工基地及入驻企业概况樟树市盐化工基地始建于2005年,是一家利用地下丰富的岩盐资源,大力发展氯碱生产及精细化工的省级盐产业特色工业园区。截至目前为止共引进化工企业23家,累计签约资金120亿元。现阶段,基地投产(含试生产)的14家企业共拥有主产品16种、副产品6种,所需原材料共计27种、催化剂3种。经过十年的发展,基地已基本形成了以岩盐矿山企业晶昊盐化为龙头的“原盐—纯碱”产业链。

1.2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盐化工基地内已建成企业都按照环评“三同时”要求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在建的企业污染防治设施也正在施工当中,在企业申请试生产时便可投入运行。其他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若能保证管理维护到位及正常运转,则基本上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1.3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除盐化工基地整体已通过省环保厅规划环评审批之外,盐化基地内23家企业共30余个项目均已在省、宜春市环保部门办理了环评手续,并获得了相关的环评批复。另外,已建成投产的14家企业所属大多数项目已通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余项目亦在积极调试设备,准备近期申请验收。

1.4基地环保基础设施配套情况盐化工基地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土建早已完工,设备安装已就绪,已开始进水试运行。该厂属于全省第一批统筹统建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采用的是加强型生化处理工艺。但因盐化基地酸碱交杂、成份复杂、氯离子含量较高,在基地内化工企业废水(特别高含盐废水)预处理不达标的情况下,极易因酸碱超标及毒性化学品作用造成停运或运转失效,难以达到预期的处理效果。

1.5基地内企业环境管理情况目前,盐化工基地内企业集群已初具规模,但形态五花八门、所涉行业众多,其产品工艺同殊迥异、污染成因错综复杂、环境管理亦参差不齐,均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企业管理高层环保意识淡漠、只管挣钱不管环保,只想收益不论公益;部分“小散粗放”企业,投资实力欠佳、仓猝上马,环保治污能力不强;个别无良企业与环境执法部门玩“猫捉老鼠”,存在一定的偷排偷放现象。

2建议

为严控风险、清洁生产、和谐人居,进一步做大做强盐化基地,实现盐化基地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针对存在环境风险和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2.1严把“三座”关口,控源浚流打造绿色生态园区一是严把项目“引进关”,提高招商引资质量。根据盐化基地入驻企业现状及上、下游产业发展方向,变“捡到篮子全是菜”为“定向招商”,坚持“宁缺毋滥、求大放小、宜聚莫散”的原则,多招填空补链项目,少进无关仅要企业;多招财雄体大项目,少进小散杂乱企业;多招工艺成熟项目,少进试验孵化企业;多招清洁生产项目,少进高污高耗企业,确保引进企业“污染可治、风险可控、项目可行”。二是严把基地“规模关”,区域扩张适可而止。基地发展应适应当地的资源秉赋及环境承载能力,追求“规模适度、恰到好处”,而不能“贪大求全、无限扩张”。应在充分论证的前提下,合理划定基地的发展规模,并据此配套建设污防基础设施。同时自觉维护规划的“权威性”,无重大变化不能擅自更改规划初衷,以保证基地发展沿着预定的轨道稳步前行。三是严把污企“淘汰关”,拓宽出口严管重罚。完善入驻项目的退出机制,坚决做到列入限期淘汰的项目,一律按期关闭;环境违法行为累纠不改、屡抓屡犯的项目,一律停产整顿,直至关停;环境风险居高不下,多次酿生环境事故的项目,一律予以清退,确保基地内项目的“新陈代谢”迅捷通畅,实现基地“常建常新、绿色清洁、持续发展”的建设目标。

2.2设立“三道”防线,严防死守确保基地本质安全一是倡导“制防”,筑牢企业环境管理制度防线。积极推动基地企业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环保执行情况总结报告、企业环境信息定期公开”等制度,做到环境事项“大小有人管、巨细有记录、全程可追溯、群众好监督”,从而推动企业的“阳光经营”及污防设施的“透明运作”,激发企业环境管理“内力”,从源头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二是突出“人防”,巩固环境事故责任防线。巧借“两高”重新修订刑法中环境污染罪名司法解释、降低环境定罪门槛的契机,重新构建基地企业的环境责任体系,明确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求企业层层落实相关责任,明确到事、落实到人,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管委会及环保局,为相关人员套上环境责任追究的“紧箍咒”。一旦发生环境事故,依据企业上报内容,直接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同时,加强环境应急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安全、消防及环保”三位一体应急演练。三是依靠“技防”,构筑自动在线预警预报防线。一方面要求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品的企业在各危险工(地)段布设泄漏超标报警及自动连锁装置,一旦发生泄漏便可自动报警并切断污染来源;另一方面加紧构建基地在线自动监控平台,要求所有入驻企业必须安装自动在线监控监测设备,早日实现污染源点的实时、全天候动态监管,让超标、超总量排污及偷排偷放行为无处遁形,及时预警风险苗头及事故隐患,做到“早发生、早处理、早安全”。

2.3堵塞“三个”漏洞,查遗补缺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健全盐化基地排水管理机制,“环环相扣”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由政府行文对盐化基地内企业外排废水浓度作出具体要求,并强制执行,确保含盐废水各项指标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另外,按照浙江上虞的“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模式,全面安装自动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建立健全盐化基地排水管理机制,多头管理、多级设防,杜绝超标排放现象,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发挥实效。二是完善基地排污管网,“适度超前”打造环保百年工程。一方面根据未来纳污需求,加大主要管网口径,同时要求企业在雨水管上安装“三通阀门”,以便将含有大量跑冒滴漏化学品的初期雨水纳入污水收集池中进行处理。另一方面绘制基地管网分布及走向图,企业接入基地雨、污水管网应实行“明管化”设置并及时在图上标注,且需按照“一企一阀一计量仪”的原则,安装计量监测仪器,并在沿途地面窨井盖上标明水流流向及企业名称,以便各部门突击检查、现场监测,也有利于迅速分清事故责任,免得“相互推诿、死不认账”。三是构建基地边界截污管渠,“釜底抽薪”杜绝基地废水四处溢流。要求基地按照“只设一个雨污总排口、雨水禁止直接排入附近沟渠”的原则,归拢排污管网水流出口,彻底解决雨污水“多处开口、四下漫溢”的现象。同时,在边界处建设截污管渠,及时收集基地内的“不明来水”,“物理隔离”避免产生污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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