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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率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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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率制度论文

汇率制度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参考一篮子货币;钉住单一美元;钉住一篮子货币

2005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放弃人民币钉住美元汇率制度,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为何我国选择人民币参考一篮子货币汇率制度?人民币参考一篮子货币汇率制度的特点是什么?人民币参考一篮子货币汇率制度有何作用?本文拟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一、选择人民币参考一篮子货币汇率制度的理论依据

汇率制度选择理论指出,在固定汇率制度、自由资本流动和独立货币政策之间存在三难选择。①如要想选择独立货币政策和固定汇率制度的政策组合就必须放弃资本自由流动,实行资本管制。这是我国改革开放前选择的一种政策组合,在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背景下,我国再选择这种政策组合已不合时宜。要想选择固定汇率制度和资本自由流动的政策组合就必须放弃独立的货币政策。20世纪90年生的一系列货币金融危机说明,这种政策组合的危害决非货币政策无效这样一个温和的负面影响,固定汇率制度在开放的资本账户下往往伴随着货币冲击和货币危机,从而给经济带来巨大的动荡,使经济时时处于不稳定的威胁之中,从长期来看,我国也不宜选择这种政策组合。要想选择独立货币政策和自由资本流动的政策组合就必须放弃固定汇率制度,实行浮动汇率制度,这是我国应当选择的一种政策组合。这种政策组合符合我国的实际,我国是一个经济大国,保持独立的货币政策必然是我国的现实选择;另外,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的背景下,我国开放资本账户,实现资本自由流动也是大势所趋。据此,从长期来看,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的长期目标应是浮动汇率制度。

但从国际金融经验来看,汇率急剧变动和不稳定往往伴随着金融市场的不发达和微观经济主体的不完善。②当前我国金融市场尚欠成熟和完善,人们对金融避险工具的认识还需要有一个过程,金融监管也比较薄弱。正处于改革过程中的国有企业仍面临着诸多困难,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还缺乏防范汇率风险的意识。可见,目前我国尚不具备实施浮动汇率制度所需要的条件和环境,如果实行浮动汇率制度,可能会导致人民币汇率频繁波动,不仅无助于金融部门和金融市场的建设和发展,而且还将大大增加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成本。为此,我国采取了较为缓和的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另外,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由于美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和美元的相对稳定性,美元确实在世界范围内起到了各国货币标尺的作用。但是近些年来,美元的稳定性逐渐减弱,同时欧元正在成为一种新的代表性国际货币。因此,我国政府根据整个国际经济形势和美元地位的变化,放弃了钉住美元汇率制度,选择采用了参考一篮子货币汇率制度。这可以削弱长期以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的过度影响,更好地保持人民币有效汇率的相对稳定性。

二、人民币参考一篮子货币汇率制度的特点

从汇率形成机制来看,人民币参考一篮子货币汇率制度不同于人民币钉住美元汇率制度和人民币钉住一篮子货币汇率制度。

在人民币钉住美元汇率制度下,外汇市场上美元对人民币供求变化并不影响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在钉住美元汇率制度下,外汇市场上美元的供给大于需求,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会下跌,人民银行就会买进美元卖出人民币,从而使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保持不变。反之,人民银行会卖出美元买入人民币,以使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保持稳定。另外,在人民币钉住美元汇率制度下,美元对非美元货币汇率的变化也不影响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人民币对非美元货币的汇率是由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和美元对非美元货币的汇率套算而得。如果美元对非美元货币升值,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仍会维持不变,而对非美元货币会升值;反之,如果美元对非美元货币贬值,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同样会维持不变,而对非美元货币会贬值。

人民币钉住一篮子货币汇率制度是使人民币相对于几种货币(或一篮子货币)的加权平均汇率保持不变的一种汇率制度。为更好地理解钉住一篮子货币汇率制度的内涵,我们假设人民币货币篮中只有美元和英镑两种货币,W$。为货币篮中美元的数量,W£为货币篮中英镑的数量,ER/$和ER/£分别表示人民币对美元和英镑的汇率,人民币与美元和英镑的加权平均汇率为ER,则:

ER=W$·ER/$+W£·ER/£

(1)

其中,ER是以人民币表示的一篮子货币的价格。所谓人民币钉住一篮子货币汇率制度是指保持ER不变,即ER为常数E③。

从公式(1)可以看出,与人民币钉住美元汇率制度不同,在人民币钉住一篮子货币汇率制度下,尽管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同外汇市场上美元对人民币的供求关系同样无关,但篮子中美元对非美元货币汇率的变动,不仅会引起人民币对非美元货币汇率的波动,而且会引起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例如,在上述以美元和英镑构成的虚拟货币篮中,由于以人民币表示的一篮子货币的价格钉住不变,因此,当美元对英镑升值时,人民币对英镑汇率会升值,而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则会贬值;当美元对英镑贬值时,人民币对英镑汇率会贬值,而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则会升值。可见,在人民币钉住一篮子货币汇率制度下,美元对人民币汇率升值或贬值的可能性皆有。

与人民币钉住一篮子货币汇率制度相比,在人

民币参考一篮子货币汇率制度下,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不仅受货币篮中美元对非美元货币汇率变动的影响,而且与外汇市场上美元对人民币的供求有关。例如,钉住一篮子货币汇率制下,当美元对其他货币升值时,人民币对美元应该贬值。但在参考一篮子货币汇率制度下,考虑到外汇市场上存在人民币对美元升值的压力,人民银行可能不是根据钉住一篮子货币汇率制度的要求,通过干预外汇市场,使人民币对美元贬值。相反,人民银行可能不干预外汇市场或仅进行小幅度的干预,而听任人民币在市场供求作用下升值。“参考”意味着人民银行有了决定汇率水平的较大灵活性

三、人民币参考一篮子货币汇率制度的作用

(一)有助于稳定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

对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产生影响的是实际有效汇率。人民币钉住单一美元汇率制度,尽管可以稳定人民币对美元的双边名义汇率,但在美元对世界主要货币之间的汇率发生较大波动时,由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保持不变,因此,美元对非美元货币汇率的波动完全由人民币对非美元货币汇率波动吸收,从而可能会导致人民币对非美元货币汇率的大幅波动,进而引起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的较大不稳定。因此,在人民币钉住美元汇率制度下,人民币对美元双边名义汇率的稳定,不仅不能稳定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反而可能会造成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的更大不稳定。

人民币钉住一篮子货币汇率制度是一种比较稳定的汇率制度,因为人民币对货币篮中任何一种货币双边汇率的变动,经过权数(小于1)化后传导给以人民币表示的一篮子货币价格的影响大大缩小了。例如,在上述以美元和英镑构成的虚拟货币篮中,如果美元在货币篮中的权重是50%,那么美元对人民币汇率变动10%,只对以人民币表示的一篮子货币价格影响5%。此外,由于货币篮中各种货币的双边汇率的变动,向上的变动与向下的变动对以人民币表示的一篮子货币价格的影响可能会相互抵消,从而使以人民币表示的一篮子货币价格相对稳定。可见,人民币钉住一篮子货币汇率制度可以有效克服钉住单一美元的弊端,保持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的相对稳定性。

与人民币钉住一篮子货币汇率制度相比,在人民币参考一篮子货币汇率制度下,由于允许以人民币表示的一篮子货币价格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浮动,进而引起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会有适度波动。但与人民币钉住美元汇率制度相比,正是由于在参考一篮子货币汇率制度下限定了以人民币表示的一篮子货币价格的浮动范围,从而使人民币参考一篮子货币汇率制度下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的波幅会较小。由于实际有效汇率是名义有效汇率扣除物价因素后的有效汇率,因此,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保持相对稳定亦有助于稳定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可见,与人民币钉住单一美元?[率制度相比,人民币参考一篮子货币汇率制度有助于稳定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和实际有效汇率,从而有助于促进我国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健康发展。

(二)可以有效配置资源

微观经济学最重要的一个理论就是均衡价格是对供需双方最有利的价格。尽管单纯从供应方看价格愈高愈好,单纯从需求方看价格越低越好;但是从整个经济来看,一定是供需均衡的价格最好,因为它能最优配置资源。人民币汇率也是一种价格,从全球的角度来看,也是均衡汇率最佳。人民币汇率低估或高估(相对于均衡汇率)都不利于我国经济及世界经济的发展。

一般认为,人民币汇率低估(相对于均衡汇率)会促进出口,但人民币汇率低估也会提高进口成本,从而不利于进口。我国经济的发展需要进口大量外国先进技术和设备,人民币汇率长期低估,也会对经济增长产生消极影响。人民币汇率低估尽管有助于出口,但人民币汇率长期低估,可能会扭曲价格机制,使人民币汇率丧失在资源配中的积极作用,造成资源浪费。另外,人民币汇率长期低估,会减少贸易伙伴国的市场占有份额,引起贸易伙伴国的报复,这不仅会抵消人民币汇率低估的积极效应,而且还会损害国际协调机制的建立,从而可能会对我国经济及世界经济带来新的问题。

同样,人民币汇率高估对贸易双方国家也都是不利的。首先,人民币汇率高估会抑制出口。其次,人民币汇率高估尽管有助于降低进口成本,促进进口,但人民币汇率长期高估也会扭曲价格机制,从而降低外汇资源的使用效率,造成外汇资源的浪费。另外,如果我国出口产品是贸易伙伴国消费者欢迎的商品,那么人民币汇率高估也会损害贸易伙伴国消费者的利益。如果人民币汇率长期过度高估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需求大幅下降,那么贸易伙伴国对我国的出口不仅不会增加,反而会下降。

可见,人民币汇率是把双刃剑,人民币汇率低估或高估对我国和贸易伙伴国经济都会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人民币均衡汇率也是一个双赢的汇率,对我国和贸易伙伴国经济都会产生积极的作用。

(三)有助于增强货币政策独立性

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如果实行钉住单一货币汇率制度,则本国货币政策将依附于钉住货币国的货币政策。当钉住货币国提高利率时,本国中央银行就必须提高利率,否则就会产生套利,资金就会外流,本币就会贬值,为维持钉住汇率制度央行就需要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即抛出外币,回购本币,这会减少货币供应量,最终会导致本国利率上升;反之,当钉住货币国降低利率时,本国中央银行也必须降低利率,否则投机资金就会大量流入境内,冲击国内金融市场,本币升值的压力就会增大,为维持钉住汇率制度央行就需要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即抛出本币,购买外币,这会增加货币供应量,最终会导致本国利率下降。同样,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如果我国继续实行钉住美元的汇率制度,那么当美国调整货币政策时,我国货币政策也必须作出一致的调整,否则人民币钉住美元汇率制度将难以为继。

在钉住一篮子货币汇率制度下,人民币汇率是一种加权平均汇率,它具有较好的稳定性。与人民币钉住美元汇率制度相比,在人民币钉住一篮子货币汇率制度下,即使我国货币政策与美国货币政策出现了偏离,以人民币表示的一篮子货币价格仍会保持相对稳定,从而减轻了人民银行干预外汇市场的负担,增强了我国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与人民币钉住一篮子货币汇率制度相比,在人民币参考一篮子货币汇率制度下,由于允许以人民币表示的一篮子货币价格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浮动,从而使我国货币政策获得了较大的独立性。

(四)会增加市场预期的不确定性

在人民币参考一篮子货币汇率制度下,货币篮中各种货币汇率的变动会影响人民币汇率,但参考一篮子货币不等于钉住一篮子货币,它还要将市场供求作为另一重要依据,并据此形成有管理的浮动汇率。这种缺乏明确汇率形成规则的汇率制度会增加市场预期的不确定性,从而产生一些消极作用。1.不确定的汇率形成规则会损害企业的投资行为。汇率形成规则的不明确会导致汇率变动的不确定性,进出口价格随之不确定,这直接影响到利润的不确定,增加企业选择投资的难度。2.不确定的汇率形成规则和远低于市场预期的升值幅度会增强市场预期,刺激投机资金流入。不确定的汇率形成规则,会增强人们对人民币汇率随意猜测的想象空间。尤其是,央行公告指出,新汇率制度下国际收支状况仍是调节人民币汇率的重要基础,那么目前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双顺差的情况,必然会增强人民币汇率的升值预期,刺激投机资金的流入,对国民经济产生消极影响。

汇率制度论文范文第2篇

在均衡、合理的水平上保持人民币汇率的基本稳定

1994年汇率并轨后,中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初步确立了市场配置外汇资源的基本框架。亚洲金融危机中,人民币面临着贬值的巨大压力,中国承担了人民币币值稳定的责任。时至2003年,人民币升值的问题又成为世界关注的热点。

人民币汇率保持基本稳定是亚洲金融危机以后中国一直采取的政策,也为许多国家所支持和赞同。目前人民币汇率水平基本反映了中国经济的实际,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既符合中国利益,也有利于周边国家和世界经济的稳定。

人民币币值的稳定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发展

在当前情况下,人民币如果升值,相当于人民币购买力增强,进口会增加,国内的物价水平则会下降,刚走出紧缩阴影的中国经济又将重新面对紧缩压力。尽管从长期来看,如果增加的进口主要是为了改进设备和生产力,并有利于出口增加的话,那么对国内物价的负面影响可能会降至最低程度。但从国内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市场庞大,而且消费者仍偏好进口商品,因此,消费品的进口可能会超过生产资料的进口,所以短期内消费品市场对物价的影响会大一些,从而可能会产生紧缩风险。同时,人民币升值所导致的出口减少,进口商品的增加,将直接冲击本国的工业,使就业问题更加严重。人民币升值还会使外国投资者的利润减少,利润率下降,减少国外对中国的直接投资。

人民币币值保持稳定有利于中国经济改革的稳步进行。我国最终要放开资本账户,实行人民币自由兑换,但在最终达到这些目标之前,需要采取大量的改革措施,比如现在正在努力解决的银行问题,还有资本市场的改革问题等。在这种情况下,过早实行人民币的自由兑换就非常危险,因此,需要维持人民币币值的稳定。

人民币汇率稳定有利于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

继续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有利于亚洲乃至世界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当前,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有利于发达国家从中国进口更多的初级产品和轻工业制品,有助于这些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提升其经济发展水平。中国较低的劳动力成本和相对便宜的出口商品价格,可以提高进口国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

中国经济在人民币汇率保持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会形成巨大的市场需求,有助于其他国家的出口。

当前,西方一些国家将经济困难归结到人民币汇率过低,并认为中国公司正在不停地抢夺全球份额,这种所谓的“中国出口”是极其错误的。中国出口更多地源于西方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而不是纯粹依靠中国国内公司的发展,中国出口的增长,主要是由于跨国公司寻求成本降低的副产品。美国等一些国家贸易逆差剧增的原因不在于中国的人民币汇率政策本身,而是其国内产业结构调整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人民币升值并不能解决这些国家经济中出现的问题。

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方向是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并逐步实现人民币的完全可兑换

实现人民币资本项下的自由兑换是势在必行的

目前,中国实行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在实行经常项目自由兑换的同时也实施了严格的资本管制,因此,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足。例如,不能灵活反映市场供求,汇率在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受到限制,国家承担全部汇率风险,经济主体外汇风险意识淡薄等。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改革方向是实行真正的有管理浮动汇率制,增加弹性和灵活性。从长期看,应增加汇率的弹性,扩大汇率的浮动区间,逐步过渡到人民币的独立浮动。

放开汇率管制,实现人民币资本项下的自由兑换是势在必行的。众所周知,资本管制并不是最好的选择。在宏观经济、金融以及结构性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国内经济已取得了很大发展,具备了很强的抗干扰能力的情况下,逐步取消资本管制,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会带来福利的增加:第一,实行资本项目可兑换有助于吸引国外资本。第二,资本的自由流动会增强金融部门、企业的活力,增加人民福利。

要协调好资本项目开放与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的关系

目前,我国还远不具备放开资本项目的条件:国际贸易刚刚开始自由化,利率还没有市场化,微观基础尤其是商业银行还没有完全实现商业化运作。在这种情况下放开汇率管制,势必增加外汇市场对人民币的储备需求,这将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上表现为资本项目输出,而资本项目输出有赖于经常项目赤字,但中国的经常项目又是盈余的。这样,外汇市场人民币的强势就会得以保持。如果币值一旦因此而形成“螺旋式上升”的势头,将会最终对实体经济造成伤害,出现经济萧条和大面积失业。在这种情况下,放开资本项目尤其是短期资本项目必然带来对人民币汇率的投机性攻击,造成国内经济的动荡。与资本项目放开的收益相比,放开的成本相对较高,因此,这种放开应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人民币自由兑换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综合体系,需要宏观经济、微观机制、金融体系、金融监管、国际环境等多方面条件的改善。如果在这些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进行人民币的自由兑换,很可能导致国际上一些短期资金快速进入中国资本市场。如果整体宏观形势出现波动,国际资金也很容易抽逃。在金融监管、金融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我国将很难对其进行准确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资本项目的放开应贯彻积极稳妥、收益大于成本的原则,根据中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客观需要,可有选择、分步骤放宽对跨境资本交易活动的限制,将那些对促进经济增长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有积极作用、与之相伴的消极影响可控的资本项目挑选出来,先行试点,逐步扩大。在资本项目尚未完全放开之前人民币汇率应继续实行有管理的浮动,在资本项目完全放开之后再采用独立浮动的汇率制度,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

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

放松对条件已成熟的资本项目的限制。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国内企业海外直接投资;有条件地批准部分外资跨国公司将暂时闲置的资金调往境外运作,支持中资跨国公司补充其海外公司资本金或运营资金;允许合法移居国外的公民和非居民个人按规定汇出其在境内合法拥有的资产;有选择地引进国际金融机构在国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探索引入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对外进行证券投资等。

完善结售汇制度。人民币汇率形成的市场要素不足,关键在于现行的强制结售汇制度。应将目前国内企业的强制结售汇制逐渐过渡到意愿结售汇制,扩大允许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范围,企业通过对持有还是卖出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选择间接参与人民币汇率形成:还可以对现有允许保留外汇结算账户的企业扩大可以保留外汇的限额;另外,结汇宽限时间可以延长,允许企业经常项目收汇后在一定期限内可以不结汇,这样企业可以选择适当的价格结汇。

培育健全的外汇市场。增加市场交易主体,让更多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直接参与外汇买卖,以避免大机构集中性的交易垄断市场价格水平。增加外汇交易工具,目前外汇交易仅限于美元、日元、港币的即期交易,而远期交易,掉期交易、回购交易、外币期货期权等交易手殴没有得到充分发展。

汇率制度论文范文第3篇

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全球化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热门话题。尽管十余年来对其毁誉不一,但金融全球化仍在加速发展,各种相关争论也在继续。金融全球化在学术上没有形成统一的定义,但是其基本内涵是相同的,主要反映全球金融活动和风险发生机制的联系日益紧密的一千过程。其表现可以概述为国际资本在不同国家的相互往来,其动因在于不同国家的资金要素收益率存在差异,只有当不同国家的资金收益率存在净差异时,才会发生金融业务全球化的动机。从这个角度讲,金融全球化可以归结为国际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而全球范围内的资本流动又会对汇率制度选择产生重大影响。

在金融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汇率制度的安排与选择是十分关键和敏感的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国际金融危机显示出,汇率制度安排不当与汇率政策的失误成为金融危机爆发的核心环节。因此,正确把握汇率制度的选择,对于一国金融稳定和经济安全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但是,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有选择汇率制度的自由。因为在某些前提条件下,一国根本没有选择汇率制度的自由,从而也就谈不上在浮动汇率制度和固定汇率制度之间权衡利弊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汇率制度的选择受到了前提条件的制约。其中,最重要的制约是货币政策的自主性,而选择的自由度取决于一国的资本账户是否已经开放。

对此较早做出经典分析的是米德,在20世纪50年代,米德已经发现国际资本流动和固定汇率制度之间的“二元冲突”,即资本的充分流动会冲垮固定汇率制度,或者说固定汇率制度的前提条件之一是资本管制。“二元冲突”在不同国家表现程度不一样,在货币政策自主性强的国家表现得比较激烈,在货币政策自主性弱的国家则比较缓和。蒙代尔于1963年发表了(资本流动与固定汇率和浮动汇率下的稳定政策},较早地阐述了资本流动条件下宏观经济的不稳定性,提出了著名的“不可能的三角定律”,又称“三元冲突”,从而全面地揭示了宏观经济的内在冲突。该定律认为:“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资本账户自由化(金融全球化的必然要求)、固定汇率制以及自主的货币政策是不相容的,即三者不可兼得。如果一国的资本账户尚未开放,国内金融资产与国外金融资产完全不可替代,那么它既能保持自主的货币政策,又能自由选择任何一种汇率制度。如果一国已经实现资本账户自由化,那么它若要保持货币政策的自主性,就必须实行浮动汇率制;若要采用固定汇率制,就必须放弃自主的货币政策。”

回顾国际汇率制度安排的历史,可以清楚地发现,不同时期的各种汇率制度安排都摆脱不了“三元冲突”的约束,“人类穷尽了一切智慧,但无非是在进行着‘三中择二’的不同组合”。具体而言,在古典的金本位体制下,资本自由流动与固定汇率组合,但是各国并没有自主的货币政策;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自主的货币政策与固定汇率组合,但是为了保持固定汇率,各国必须实行较强的资本管制,资本流动性差;在目前的牙买加体系下,发达国家大多选择资本市场的对外开放,同时又不想失去货币政策的自主性,因此只能选择浮动汇率制度;至于阿根廷和爱尔兰等国实行的货币局制度以及欧洲的货币联盟,采取的是稳定汇率与资本自由流动的组合,其代价是牺牲货币政策的自主性。

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既然资本自由流动成为必须,那么,一国要么放弃固定汇率制度,要么放弃独立的货币政策。否则,不是导致通货膨胀的恶性发展,就是汇率制度的最终崩溃,甚至引发严重的金融危机。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可以同时放弃两者,换句话说,我们不能认为同时实现部分的汇率稳定和部分的独立货币政策是不可能的。举例来说,没有任何现有的理论可以否定以下的情形:当一国发现对其货币的需求发生波动时,它可以采取有管理的浮动汇率,一方面通过货币政策进行干预,一方面通过汇率的变动进行调节。

金融全球化背景下钉住汇率制度容易遭受国际投机资本的冲击

发展中国家实行钉住汇率制度,固然可以通过本币与被钉住国家货币的比率的类似法律效力的承诺来有效稳定进出口商和投资者的预期,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活动的开展,这对于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是有利的。同时,钉住汇率制度操作相对简单,也不乏成功的个案,如新加坡和中国香港。但是,总的来讲,在目前金融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发展中国家的钉住汇率制度隐藏了巨大风险,成为金融危机爆发的制度缺陷。

我们仍然可以通过“二元冲突”和“三元冲突”来说明这一问题。布霄顿森林体系解体以后,国际经济环境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国际资本流动有了巨大的发展。很多国家放弃了资本管制政策,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运动遍及世界。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这一运动进入,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加入,更使资本流动的自由化具有全球性质。短期资本流动的增长速度已经大大高于长期资本流动的增长速度,国际金融市场上的投机资本日益庞大。在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资本自由流动和固定汇率制度之间的“二元冲突”依然存在,如果该国追求货币政策自主性,“二元冲突”就发展为“三元冲突”。而且,国际投机资本的大量存在,随时可能冲击固定汇率制度,加剧了固定汇率制度的不稳定。

根据历史上国际投机资本攻击钉住汇率制度得手的经验教训来看,发展中国家钉住汇率制度被冲击的过程与机理大致如下: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发达国家一直鼓励发展中国家放宽对金融体制尤其是对资本项目的管制,加入到金融全球化的过程中去,认为这有利于促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通常,发展中国家开放资本账户,都会吸引资金的流入,这主要是因为发展中国家资本相对短缺以及存在金融管制,造成境内利率水平较高。资本账户开放以后,外资就会蜂拥而入进行套利,结果,涌入发展中国家的资金远远超过当地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允许名义汇率因资本流入升值,官方为维护钉住汇率制度就必须公开或暗地干预市场,实际名义汇率也由于国内更高的通货膨胀而升值。本币升值及国内居高不下的物价水平为出口设置了障碍,从而引起贸易状况的恶化,出现外贸逆差。对出口导向型经济的国家来说,经常账户赤字是一个巨大的威胁。在不允许通过汇率变动来吸收资本流动的变化情况下,不断累积的国际收支失衡引起投资者对经济状况和汇率稳定可持续性的怀疑,投资者信心的低落或市场情况的逆转,促使资本大量流出,而且市场很容易产生对本币进一步贬值的预期。随着国际资本的抽出和国内投资者纷纷效法,资本外流加剧,这时中央银行继续支撑名义汇率就引起国际储备的巨额损失,货币当局干预失效,无法维持原钉住汇率制度,只好改行浮动汇率制度。这样,更加促使资本大量外流,汇率大幅贬值,“羊群恐慌”不可收拾,以致迅速扩展到国内货币市场和证券市场,造成银行支付困难,股票暴跌,引起全面金融危机。

至于国际投机资本的操作程序,一般来讲,首先要经过一个较长的时间跟踪目标国的宏观经济状况,并由一些经验丰富的经济学家依据岂定的计量经济模型分析其进出口等经常项目数据及有关资料后,才选准时机发动对目标国货币的猛烈冲击。主要有三个关键步骤;(1)投机者要首先作为目标货币的主要抛售者,即通过远期汇率间接作用于即期汇率。当本身缺乏该国货币时,还必须向市场借入该货币平盘。(2)投机者用通过各种渠道借入的该国货币先逐步抛出,待压低汇率水平后,再购入该国货币以偿还借款,从中牟取价格差,获得巨额利润。(3)当本国货币持有者对当前汇率丧失信心时,投机者迅速掀起将该国货币资产全面转成外币资产的狂潮,以彻底冲垮该国货币汇率,牟取更大利益。

克鲁格曼等经济学家还先后通过建立数理模型的方式来研究投机攻击,他们的投机攻击模型及其扩展研究得出了许多有意义的结论,例如,一国初始储备越多,攻击时刻越晚;国内信贷在货币供给中的比例越大,攻击时刻越早;资产替代性越差,国际资金流动性越低,攻击时刻越晚;货币政策自主性越大,攻击的时刻来得越快,货币政策自主性越差,攻击的时刻来得越晚,极端的情况是一国放弃货币政策自,可以无限期推迟攻击的时刻(例如货币局制度)。但是,在现实世界里一国很难放弃货币政策自。因为,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固定汇率制度仍然存在一种政策工具实现两种目标的难题,这一难题要靠国际政策合作来解决。“在独立、民族利益当重要的今天,实现世界各国高度统一的经济政策协调是不可能的。各国在遭遇内外部经济不平衡时,就会产生运用货币政策的冲动。”因此,从这个角度讲,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发展中国家的钉住汇率制度的动荡与危机是一种必然。

金融全球化背景下浮动汇率制度在发展中国家的不适用

我们注意到,亚洲金融危机过后,东南亚各国纷纷转向选择更为灵活的汇率制度,那么,浮动汇率制度对于发展中国家就是“灵丹妙药”吗?发展中国家实行浮动汇率制度存在哪些风险呢?

所谓浮动汇率制度,就是指均衡汇率水平完全由市场供求决定,不会存在外汇的超额供给与超额需求的问题,外汇资源的配置服从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原理,从而更有效率。而且,由于汇率自动地出清供给与需求,不会出现在超额需求情况下围绕配额、审批的寻租行为,减少了交易成本,有利于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同时,浮动汇率制度能够较快地自动平衡国际收支,有效隔离外部冲击,从而使该国经济政策保持自主性,使当局能全力实现国内目标。但是,对于理想状态的浮动汇率制度的种种好处,发展中国家却未必能够享用,相反,浮动汇率制度内在的种种缺陷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却是巨大的。

第一,发展中国家多为小型的经济开放体,进出口商品结构较为单一,出口商品主要是初级产品,进口商品基本上是本国经济发展急需的高技术产品,由此导致了出口供给弹性不足,进口需求的价格弹性也较低,只是国际价格的接受者。而浮动汇率的稳定性恰恰取决于进出口产品的供给和需求弹性,即供给和需求对价格变动要非常敏感。如果国际贸易缺乏弹性,那么,就必须有较大的汇率变动,才会引起国际贸易流量的足够变动,使贬值国的出口收入相对于进口支出上升,才能纠正国际收支的赤字。所以,在浮动汇率制度下,发展中国家通过汇率变动来促进资源配置和改善国际收支的效果并不明显。相反,汇率浮动频繁而剧烈的情况会导致国际商品和资本市场价格波动,对企业收益和投资计划造成相当大的影响,使人们普遍产生不安全感,不愿意缔结长期的贸易契约,影响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投资活动。

第二,浮动汇率由于缺乏固定汇率制度下的货币纪律,货币政策具有独立性,因而具有内在的通货膨胀倾向,可以使一国政府长期推行通货膨胀政策,而不必担心国际收支问题。如果一国的通货膨胀率较高,国际收支发生赤字,于是货币贬值,进口产品价格上涨,进一步加剧国内的通货膨胀,还会引起国内通货膨胀的恶性循环。这对于发展中国家具有特殊意义,发展中国家往往具有加速发展经济的迫切愿望,多采用扩张性宏观经济政策。但由于国内金融市场不健全、产业结构不合理等多种因素的存在,扩张性的财政和货币政策往往演化为需求拉动型通货膨胀,最后陷入“通货膨胀—汇率贬值—通货膨胀……”的恶性循环中。

第三,发展中国家缺乏选择浮动汇率制度的市场条件。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大多尚未发育成熟,金融资产在国外金融市场的替代性差,例如,证券种类稀少、规模有限、缺乏外向性质。在这种情况下,发展中国家短期汇率的稳定很难通过资本市场得到保障,相反,在很多情况下,几笔大额交易甚至一两个投机者就足以煽动市场情绪,左右短期汇率走势。同时,不成熟的市场又缺乏套期保值的手段,在此情形下的浮动汇率制度似乎给人以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中游泳但无救生设备的感觉。

第四,即使是发达国家在实行浮动汇率制度以后,并没有像弗里德曼所说的汇率是基本稳定的,相反,汇率的波动常常很大,货币当局在外汇市场上的干预也常常亏损巨大。多恩布什通过汇率超调模型揭示了商品市场和金融市场的调整速度具有不对称性,即商品市场由于价格弹性小调整速度慢,金融市场由于价格弹性大调整速度快。正是由于两者调整速度的差异会产生汇率超调现象,而汇率超调引起汇率的易变性。另外,合理预期理论也从市场预期的角度分析了汇率波动的原因,在存在投资预期的条件下,当前汇率取决于对未来基本经济情况的预期,并按折现因子折现到现在。对未来预期的微小变化,都会通过折现累加,导致汇率的大幅度变化。还有,有效市场假设一直统治着汇率理论,而近年来噪声模型的出现也是对这一假设的一个冲击。噪声模型指出了噪声交易者的存在干扰了市场的稳定预期和理,从根本上带来市场的不稳定。

困境的根源——国际金融体系的不平等性现行的国际货币关系格局形成于20世纪70年代,即我们经常提到的“牙买加体系”,该体系以国际储备多元化和浮动汇率制为特点,诞生之初曾被认为是一种较为理想的国际货币体系。但实际上,过去20年来,该体系始终在极其脆弱的环境下运行,尤其在亚洲金融危机中,其理论缺陷和潜在的危险暴霹无遗。

我们先来考察一下国际货币中黄金所经历的非货币化过程:由实际交易媒介到储备货币或准备金;再由分散的多元储备体系即各国央行分别以黄金为准备发行本国货币,到一元储备体系,即各国货币与黄金脱钩,与美挂钩,而美元与黄金单独挂钩,即布雷顿森林体系的黄金—美元本位制;再到最后美元与黄金正式脱钩,黄金非货币化彻底完成。黄金非货币化是货币金融体系发展的自然结果,在没有世界政府的情况下,由实力强大的一国或几国货币充当国际货币是必然的。

实质上,“从黄金—美元本位制开始,美国央行实质上就发挥着世界央行作用,因为其他各国发行货币的准备金主要是美元,黄金从没有占过多大比重。”在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以后,尽管各国基本实现了储备货币的多元化,但从实际情况看,虽然几经沉浮,美元主导国际储备货币的基本格局并未明显改变:在国际贸易中,接近半数的交易以美元为主要计价货币;在国际金融市场的有关交易中,美元更是极为重要的交易货币。这使得各国尤其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美元的汇率变动,并进而导致这些国家汇率制度安排的实际操作与名义安排相背离。因此,这种制度安排并没有解决“特里芬困境”,国际清偿能力依然在很大程度上主要依靠美国的国际收支赤字来提供,美元特权使得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受制于美国经济。当美国致力于减少日益增长的国际收支赤字时,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就无法获得足够的外汇资金来源;当美国的国际收支赤字增加时,只要其他国家对其货币存在某种需求,它就可以将本国货币用于部分对外支付,过度供给使美元贬值,导致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储备遭受损失。即使随着欧元的诞生,国际储备出现多元化的趋势以后,也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国际货币本位的不平衡性,仅有的变化是发展中国家从依附一个国家变为依附多个国家而已。它们只有接受发达国家货币本位充当国际储备的权利,只能听任各种国际储备货币的沉浮,至多只能通过调整外汇储备的构成以减少可能的损失。

由于美元充当了世界货币,美国可以不受国际收支平衡的制约,即不必担心外部平衡问题,全力治理内部平衡。它可以实施货币政策来调控国内经济,这既是其实行浮动汇率制度的原因,也是其实行浮动汇率制度的结果。由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实行钉住美元的汇率制度,而美国的国内经济政策的任何变化都会直接影响发展中国家。当美国通过货币紧缩政策克服国内通货膨胀时,美元升值,发展中国家的货币也相应升值,造成国际收支赤字;相反,美国实施扩张性政策时,美元贬值,发展中国家的货币也跟着贬值,贸易盈余转化为超额的货币供给,从而引起了通货膨胀。

解决方案

首先需要强调说明的是:“人类经济合作秩序扩展到国际范围以后,将长期面临着诸多无法回避而又难以克服的深层矛盾,只要国际秩序的终极单位(ultimateunit)是民族国家,就无法找到解决这些矛盾的令人满意的方案。”进一步讲,只要国际货币由经济及政治强国的货币来充当,世界中央银行和真正的国际货币不出现,世界经济一体化与国际政治多元化之间的矛盾就必然会通过“特里芬困境”表现出来。清醒地认识到这些问题,我们就会直面现实,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特别是根据主观的蓝图重建国际金融体制宏伟计划的设想。

当然,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这也并不意味着在困境面前束手无策,在了解了问题的存在以及根源以后,我们可以因势利导,寻求一些“次优”的解决方案。

1.资本账户开放顺序与速度的慎重推进

先考虑一个极端的情况:一国资本账户没有开放(这在现实世界里并不少见),那么,该国既可以实行固定汇率制度,享受贸易和投资稳定的好处,又可以拥有自主的货币政策,随时治理国内经济出现的不平衡。其代价是不能充分参与国际经济分工,不能充分享受全球资本自由流动带来的资源最优配置的好处。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日益加快,资本市场的一体化已成不可逆转之势,关于资本项目自由化的争论已不再是要不要开放的问题,而是在资本项目自由化的开放速度和顺序上采取什么态度和控制方法的问题。

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于政治、经济双重目的,发达国家急于将发展中国家纳入其市场体系并且“成果显著”。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前,世界银行总结了当时的国际金融形势:“世界各国的金融市场迅速整合为单一的全球化市场,发展中国家尽管各自起点和速度有所差异,但无一例外地被融入这一全球化进程。”

事实上,发展中国家资本账户开放以后,资本流入固然可以带来不少好处,但其易变性所招致的巨大杀伤力也是难以克服的。多数发展中国家由于市场机制并不健全,政府管理宏观经济和确保金融稳定运行的经验也相当有限,因而很难在较短的时间内拥有资本账户开放所必须具备的各项前提条件。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仓促行事,势必加大开放的风险,并可能最终导致失败。因此,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渐进型开放模式无疑更具现实可能性。

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是:在发达国家,资本账户开放几乎无一不是采取渐进型模式,如英国、日本、澳大利亚以及欧洲大陆的发达国家大多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即开始放松资本管制,但几乎都迟至80年代甚至90年代才完全实现资本账户的可兑换,资本账户开放的时间几乎整整花了30年。此外,不少发展中国家资本账户开放的自身历程也表明,渐进型模式要比激进型模式更容易取得成功。例如智利所采取的开放战略及各种具体的自由化措施赢得了不少国际知名经济学家的赞扬。

2.资本账户未完全开放前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目前,许多发展中国家没有实现货币完全自由兑换,有的仅承诺经常项目下自由兑换,资本项目仍然实行着外汇管制。这表明“发展中国家在汇率问题上还存在很多政策参数,这些参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外汇市场的需求,从而影响着汇率的决定。因此,更精确地讲,发展中国家的汇率制度是在政策参数控制下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在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下,使汇率在货币当局确定的区间内变动,才有利于消除短期因素的影响,保持宏观经济的相对稳定。当区间的汇率波动无法消除短期因素对汇率的影响时,中央银行可以动用各种公开市场业务工具来干预外汇市场,以达到稳定汇率的目标。

另外,作为一种尝试,实行汇率目标区也可以作为发展中国家汇率安排的一种选择,汇率目标区制度充分体现了货币及储备稳定与汇率稳定目标之间的权衡关系。当汇率在目标区小幅波动时,中央银行不进行或少进行干预,这样就保证了货币政策的稳定性。当汇率波动幅度加大,超出目标区时,中央银行在一定程度上牺牲货币稳定目标,入场干预,将汇率波动限制在预定范围内,从而使汇率朝着有利于本国经济发展的方向移动。

3.资本账户完全开放以后的“货币联盟”

分析发展中国家汇率制度选择的解决方案,不能不考虑全球汇率制度安排的演进方向。在充分领会最适度货币区思想的基础上,我们对21世纪国际汇率制度安排的演进方向姑且做如下的粗略猜测:未来国际汇率制度安排的总体格局将是以美元、欧元、“亚元”为核心,各关键货币之间相互浮动,其他国家(大多是发展中国家)加入某一货币区,形成货币联盟,货币区内实行严格的固定汇率制度。

汇率制度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撤回公诉;权力配置

一、现行法律的具体规定

1979年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撤回公诉制度作了明确规定。我国现行撤回公诉制度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的相关条文。在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9月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涉及到撤回公诉制度的条文有:第157条第3款“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在补充侦查的期限内没有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检察院撤诉处理。”第177条“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检察院撤回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第241条“检察院在抗诉期限内撤回抗诉的,第一审法院不再向上一级法院移送案件;如果是在抗诉期满后二审法院宣告裁判前撤回抗诉的,二审法院可以裁定准许,并通知一审法院和当事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999年1月18日公布并施行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也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根据相关的规定,我国现行撤回公诉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撤回公诉权由检察机关行使,但是否准许撤诉的决定权在法院。2、撤回公诉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检察机关主动要求撤诉;二是法院在法定情形下按撤诉处理。3、撤回公诉的时间是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至法院宣告判决前。4、撤回公诉的理由主要有四个: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不应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因证据不足而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机关在补充侦查期满不要求恢复法庭审理的案件。5、撤诉的方式应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出,并应当取得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的同意。6、撤诉的效力仅具有程序上的意义,在撤诉后,对同一案件如果发现有新的犯罪事实或新的证据可以再次。

二、现行法律规定的缺陷

第一,立法上的缺位。以两院的司法解释来取代刑事基本立法的做法不但法律位阶低,而且违背了现代刑事诉讼“程序法定”原则的基本要求。

第二,权力配置不合理。在现行的有关撤回公诉制度的规定中,检察机关撤诉权的任意性强,法院的审查决定权形同虚设,侦查机关的异议无权申诉。三机关的权力无法协调也起不到相互制约的作用。

第三,当事人无知悉权和异议权。检察机关的撤回公诉行为对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权利都会发生重大影响。对于被告人来说,检察机关撤回公诉权的行使可以使被告人免受因审判结果的不确定性而可能对其错误定罪的风险。但是,如果检察机关不当行使撤回公诉权就会对被告人的权利造成侵害。如检察机关反复行使撤回公诉权,拖延诉讼,被告人不能尽快地从诉讼中解脱出来,特别在“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被告人应该是无罪释放。但是,由于检察机关撤回公诉权的行使,剥夺了被告人获得有效判决的权利,这对被告人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对于被害人来说,检察机关撤回公诉权的行使与其利益是相冲突的,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以获得心理安慰是被害人的迫切期望。

第四,撤回公诉后案件处理程序缺失。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撤回公诉的案件在没有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和新的证据,不得再次。由此可以引申出“发现新的事实和新的证据可以再行。”但是收集新证据的权力由侦查部门行使还是审查部门行使?犯罪嫌疑人和辩护律师有哪些诉讼权利?均没有具体的规定。如果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当公诉机关对刑事部分撤回后,对民事部分该如何处理也缺乏相应的规定。

第五,撤回公诉的时间不科学。现行司法解释把撤回公诉的时间规定在法院宣判之前,这一规定不科学。首先,有侵害审判权之嫌。因为在经过合议庭评议之后,案件实际上已经有了定论。可以说实体的审理已经终结,只差程序性的一步——宣告。此时撤回公诉,是对法院审判权的强行干涉。其次,导致了诉讼资源的极大浪费。在案件已有定论之后再撤回公诉使先前的诉讼活动归于无效,极大的浪费了司法资源。

第六,撤回公诉的情形不合理。根据“两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撤回公诉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法院按撤诉处理;二是检察院主动撤回。法院按撤诉处理的规定从本义上来讲应该是促使人民检察院在补充侦查期限内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但该规定实际上导致了检察机关利用法院按撤诉处理来规避法院对撤回公诉的司法审查,使司法审查制度、当事人的救济制度等都形同虚设,整个撤回公诉制度无法正常运行。检察院主动撤回公诉的理由主要有三个,其中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不应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是因检察院的认识错误或审判过程中案件事实或证据的情况发生变化而引起的。

第七,撤回公诉的法律效力不明确。司法审判都应该有一个终结的结论,没有结论的审判是不公正的,也是没有存在价值的。撤回公诉的直接法律后果是诉讼程序的终结。但程序的终结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由于结论的不明确,案件撤回之后的法律效力也不明确。有人建议在撤回公诉之后,由检察机关作出不决定书。把不决定书作为撤回公诉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据。笔者认为这一建议不妥。因为撤回公诉经过了法院的司法审查,是法院综合多方面的意见,以一个中立者的身份作出的裁定。而不决定没有经过司法审查,是检察机关的单方决定。因此,在检察机关提出撤回公诉的建议后,由法院做出是否准许撤回公诉的裁定。法院准许撤回公诉的裁定是撤回公诉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据,不需要检察机关再作出不决定。

参考文献:

汇率制度论文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近年来,国际学术界对汇率制度的研究有了新的进展。在资本高度流动条件下,新兴经济体的汇率制度问题成为关注的焦点,经济学家对于汇率制度的看法发生了深刻变化。汇率制度在资本流动条件下的可持续性和对危机的防范能力,成为判断一国汇率制度是否适当的重要标准,介绍这方面的主要理论及其学术讨论情况。

一、导言

从1994年1月1日起,人民币汇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经过制度改革初期的大幅贬值后,人民币汇率(兑美元)在近10年的时间跨度里始终处于一种“超稳定”的状态中,而且自1994年汇率并轨以来,汇率变化缺乏弹性。人民币汇率名义上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在实际上已经变成为一种盯住美元的固定汇率制。

2005年7月21日后,人民币汇率不再钉住单一美元,而是按照我国对外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选择若干种主要货币,赋予相应的权重,组成一个货币篮子。同时,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对人民币汇率进行管理和调节,维护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参考一篮子表明外币之间的汇率不变化会影响人民币汇率,但参考一篮子货币不等于钉住一篮子货币,它还学要将市场供求关系作为另一重要依据,据此形成有管理的浮动汇率。

二、外文文献综述

(一)“原罪论”及其意义

Hausmann,PanizzaandStein在2000年以及EichengreenandHausmann在1999年阐述,在“原罪论”的假说中,原罪是指这样一种状况:一国的货币不能用于国际借贷,甚至在本国市场上,也不能用本币进行长期借贷。由于金融市场的这种不完全性,一国的国内投资不出现货币错配,便出现期限错配。因此,企业面临一种“魔鬼的选择”:要么借美元而招致货币错配,或者用短期贷款来做长期用途而出现期限错配。这种情况其实在发展中国家非常普遍,几乎在所有非经合组织国家中都有发生。

“原罪论”最重要的政策结论就是,在存在原罪的情况下,由于汇率难以浮动,政府在固定汇率制度下又会陷入两难,再加上无论现有的固定汇率制或浮动汇率制都无法解决原罪问题。因此,最好的办法,便是把部分美元化变为全部美元化。换言之,根据这种理论,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应当干脆没有汇率,方法是放弃本国货币而采用某种国际货币,实行美元化或某种类似于欧元的制度。

(二)“害怕浮动论”假说及其分析结果

Calvo和Reinhart(2000)提出了“害怕浮动论”。所谓的“害怕浮动”,可定义为这样一种现象:一些归类为实行弹性汇率制的国家,却将其汇率维持在对某一货币的一个狭小幅度内,这反映了这些国家对大规模的汇率波动存在一种长期的害怕。“害怕论”的主要发现,可归纳为四点(Reinhart,2000):(1)那些声称允许其货币自由浮动的国家,实际上其货币大部分并未能真正浮动。(2)这种很低的汇率可变动性,是由政策行动有意识地造成的,因它们的国际储备的变动性相当高,而在典型的浮动汇率制下,这不应当发生。(3)在这些国家中,名义和实际利率的变动性异乎寻常地高,与那些真正的浮动汇率制国家相比,根本不能同日而语。(4)由于那些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类属于管理浮动制的国家同实行一种不具公信力的钉住汇率制很相似,因此,所谓的“固定汇率制已死”的说法是一种迷思(myth)。相反,害怕浮动的现象非常普遍深入,甚至在一部分发达国家中也存在。

(三)“中间制度消失论”及围绕它的理论争论

在目前关于汇率制度的新理论中,“中间制度消失论”争议最大,最富挑战性。该理论的要点是,唯一可持久的汇率制度,是自由浮动制或是具有非常强硬承诺机制的固定汇率制。介于两者之间的中间性汇率制度,包括“软”的钉住汇率制如可调节的钉住、爬行钉住、幅度(目标)汇率制以及管理浮动制,都正在消失或应当消失。因此,未来我们将会看到,各国不是选择完全自由的浮动汇率制,就是选择“硬”的钉住汇率制。“中间制度消失论”认为,日益增长的资本流动性,使政府对汇率的承诺变得十分脆弱。Summers(1999)认为,由于资本自由流动下的“三难问题”(trilemma),中间制度应让位于自由浮动汇率制,或者真正的固定汇率制。这一原理指出,在资本自由流动的情况下,政府不可能同时实现汇率稳定、货币政策独立性和金融市场国际一体化这三个目标,必须放弃其中的一个。

三、中文文献综述

(一)蒙代尔弗莱明模型与人民币汇率制度的选择

张广裕在《蒙代尔弗莱明模型与人民币汇率制度的选择》(2005年)一文中阐述,蒙代尔弗莱明模型表明实行固定汇率制度的代价是使一国的货币政策丧失独立性,成为一种内生的、附属于汇率政策的被动的工具。从整体上看,不利于在国际金融交易不断扩张的时代保持国内的宏观经济稳定。

蒙代尔弗莱明模型对固定汇率制下资本完全流动情况的结论是:一国无法采取独立的货币政策。利率无法背离那些在世界市场上通行的利率水平。实施独立货币政策的任何尝试都会导致资本流动,并且需要干预,直至利率重新回到与世界市场上的利率水平一致时为止。从总体趋势上看,中国外汇制度的改革方向是逐步放弃钉住汇率制度,转向浮动汇率制度。在具体的汇率制度选择中,实行一种有限度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是一个比较合理的选择。在允许的目标区内,中央银行对汇率的浮动不加干预,名义汇率的变化由市场供求来决定。这是一个能够比较有效地发挥市场供求机制在汇率决定中的作用,又有利于防止汇率不稳定造成宏观经济不稳定的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改革可以以此作为目标模式和加以借鉴。

(二)汇率目标区理论

姜凌、韩璐在《汇率目标区理论与人民币汇率机制的改革思路》(《经济评论》,2003年第2期)中阐述,汇率目标区理论的基本指导思想,是用在世界贸易中占最大比重的工业国家的货币来建立一个汇率目标区,在这个“区”内有一个中心汇率(基本汇率),并在中心汇率附近确定一个汇率波动的范围,实际汇率对中心汇率的偏离幅度要确定下来,有关国家正力求使汇率的变动不超过这个区域。

我国应由中央银行建立起人民币基准汇率的生成模型,确定一个与国际收支长期形态相适应的基础均衡汇率(FEER),即期汇率围绕着这一基础均衡汇率波动,波动幅度有上下限限制。在确定目标汇率的范围或波动幅度时,可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是国内进出口商品物价水平的变化情况;二是出口状况;三是我国的外汇储备水平;四是我国的国际收支状况。在汇率目标区边界内,中央银行应尽量减少对外汇市场的直接干预,促进和完善市场汇率形成机制,增强汇率变动的灵活性,充分发挥汇率政策调节外部平衡的作用。

(三)最优汇率制度选择理论

岳华在《最优汇率制度选择理论与政策判研基于目标区经典模型的修正》(2006年7月),阐述最优汇率制度选择有两个标准,一是有利于经济增长,二是能实现金融稳定。从定性角度比较固定汇率制、自由浮动汇率制、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及汇率目标区制等4种形式,它们各有利弊:固定汇率制能降低交易成本和汇率风险,营造比较稳定的经济环境,但致命缺陷是丧失货币政策独立性,增加金融脆弱性。自由浮动汇率制有助于吸收或消化外部和内部冲击产生的不良影响,有助于保持货币政策独立性,但易引起汇率较大波动,进一步导致金融危机;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和汇率目标区制都具有灵活性和稳定性,相比较而言,汇率目标区制透明度更大,政府与市场互动确定均衡汇率水平,有助于稳定投机,但存在的问题是难以计算均衡汇率,如果政府不具有公信力或者政策协调机制无效,将会引发巨大的投机性攻击。超级秘书网

四、评论、新思路

中国的外汇市场是一个供求关系不对称的市场,即一定制度约束下的充分外汇供给和部分外汇需求相作用的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政策的主要任务应当是在稳定汇率的前提下,从政策上弱化人民币升值的预期。(1)汇率政策成为货币政策中心针对当前中国经济运行状况,央行提出将协调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强流动性控制,合理控制货币信贷增长,维护总量平衡。(2)适时调整汇率水平汇率政策的核心是汇率水平的调整或汇率变动,汇率作为一揽子政策的组成部分之所以能够在调节中国国际收支不平衡中发挥一定的作用,关键在于适时调整汇率水平,发挥汇率政策在实现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及经济发展战略转型中的独特作用。(3)大力发展外汇市场、汇率衍生品市场大力发展国内外汇市场,逐步放开外汇交易。由于中国采用了更为灵活的管理浮动汇率制,汇率波动幅度将渐渐增大,汇率风险问题会显得更为突出,迫切需要开办银行间、银行与其它交易主体间的远期交易、掉期交易、货币互换、外币期货、期权等金融风险管理业务,增加外汇交易工具,以满足企业对冲外汇风险的要求。

参考文献:

[1]Baxter,M.,andA.Stockman(1989):“BusinessCyclesandtheExchangeRate2regimes:SomeInternationalEvidence.”JournalofMonetaryEconomics,Vol.23,pp.377-400.

[2]Calvo,GuillermoA.,andCarmenM.Reinhart(1999):“FixingforYourLife.”BrookingsradeForum2000,No.1,pp.1-58.(2000):“FearofFloating.”NBERWorkingPaper7993.

[3]Chang,RobertandAndresVelasco(2000):“FinancialFragilityandtheExchangeRateRegime.”JournalofEconomicTheory,Vol.92,No.1,pp.1-34.

[4]易纲(2002),《汇率制度的选择和人民币有效汇率的估计》,中国人民银行评论员文章第2期.

[5]姜凌、韩璐(2003),《汇率目标区理论与人民币汇率机制的改革思路》,《经济评论》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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