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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一词就其原意来说有两层含义,一指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即国家行政机关,二指国家行政机关依其职权所从事的管理活动。行政法是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组织、职责权限、活动原则、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调整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在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中,同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的社会关系。卫生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既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之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与同级人民政府之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与其卫生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纵向行政管理关系,又有各种医疗机构、各种提供卫生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与服务对象之间的横向卫生服务关系。就纵向的卫生行政管理关系而言,卫生法与行政法是从属和补充关系。
卫生监督工作是卫生法的执行工作,即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从卫生法与行政法的从属和补充关系来说,它是以行政法为基础,以卫生法律法规为依据的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来说,卫生监督是指具有法定监督权的国家机关、杜会组织和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卫生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行为.
二、卫生监督主体及其特征
1、主体的特定性
卫生监督执法的主体主要是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只有卫生行政机关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只是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法规才将卫生执法权授予某一组织。这种组织称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一般应视同于行政主体。卫生行政机关要把执法权委托给其他组织行使,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规章明确规定,并承担法律贵任。
2、职权的法定性
卫生监督执法主体所执行的法律规范,只能是法律规定应当由卫生行政执法主体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执法主体只能在法定职权内履行卫生行政管理责任,不得越权执法。
3、行为的主动性
卫生监督执法是一种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主动行为,不以相对人的意愿为转移。一般讲,法律规范颁布后它仅是一种抽象规范。有关公民、组织不自觉遵守,又没有行政主体去执行,就不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产生权利和义务的实际影响。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自动的发生、变更和终止。行政执法行为,则成为法的定与实施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4、国家强制性
卫生监督是国家卫生管理行政权运转的一种特殊方式,是由卫生行政主体单方面决定的国家管理活动,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国家强制性。
行使卫生监督职权的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根据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某一方面卫生行政管理和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职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取得卫生监督主体资格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第一,依据组织法或组织规则设立,并且具有外部生管理职能,能代表国家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生行政上的法律关系。
第二,必须得到卫生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代表国家行使某一类别卫生行政执法职权。无论什么机关、组织和个人没有得到法律、法规的特别授权就没有卫生行政执法职权。
第三,法律、法规的授权必须与其外部管理职能、权限、范围一致。包括权限上的一致性及管理范围和对象上的一致性.如县级卫生行政机关就不能被授予省级卫生行政机关的相应权限;其他管理职能的机关也不能被授予卫生行政执法职权。
第四,获得卫生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还应当具备履行某一项卫生管理职能应有的技术能力。
根据《行政处罚法》及有关部门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监督主体包括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受委托组织三种.
1、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是国家设置的,依法行使国家职权,执行法律、法规,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行政机关一般具有以下特点:①行政机关是执行机关,其工作实质是通过职能运转将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付诸实施;②行政机关按层级结构组成,实行领导从属制,下级服从上级;③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实行首长负责制;④行政机关行使职能是主动的和不间断的;⑥行政机关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的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生关系。行政机关成为卫生执法主体,首先,必须具有外部卫生行政管理职能,或某一特定的相关卫生监督管理的外部职能;第二、依法取得有关的卫生行政执法权第三,在法定的职责范围内从事执法工作。根据我国目前实际情况,卫生监督主体中的行政机关主要有:
(1)卫生行政主管机关。包括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地(市)卫生局、县(县级市、区、旗)卫生局。简称各级卫生行政机关(部门)。
根据我国宪法、组织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卫生行政机关的主要执法职责是:①制定规范权。根据其法定职能范围,依法制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标准、规范;②监督、检查权,依法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社会公共卫生,与健康相关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等进行监督、检查;③审查审批权。依法对与健康相关的产品,与健康相关的社会活动进行审查、审批、颁发有关卫生许可证;④调查处理权。依法对医疗事故,药品、食品中毒事故,职业中毒事故,其他与卫生和健康有关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实施处罚权。依法对违反卫生法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我国一个独立的卫生类行政执法机关,是国务院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药品监管的直属机构,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品、毒性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负责保健食品的审批.
(3)计划生育管理机关。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所设的计划生育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依法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作为进行处理和制裁。
(4)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国家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是我国卫生行政执法主体之一。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境卫生检疫法》,对出人境人员或运输工具等进行卫生检疫查验、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对进口食品进行口岸卫生监督检验;对违反国境卫生检疫法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处罚。
2、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所谓授权是指法律、法规规定把某些行政权力,授予某些不是行政机关的组织行使,使该组织取得了行政管理的主体资格,即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行使某些职权的能力。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这种行政管理权的组织,就是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授权必须有法律或法规的明确规定,其他组织或个人没有授权的资格。被授予权力的组织必须同时具备四个基本条件:①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②具有熟悉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业务的人员;③具有相应的检查、鉴定能力等;④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受委托组织
所谓受委托组织,是指受行政执法机关委托,承担具体行政执法任务的组织。委托实际上就是一种行为,即受委托组织作出委托的行政机关执法,并且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进行执法活动,委托机关对委托组织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1)委托条件。①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明确规定,否则行政机关不能自行委托;②委托组织必须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三个基本条件,即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有熟悉法律和业务的工作人员、有相应的技术检查和鉴定能力。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近年来,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发展迅速,从1999年开始,全国研究生招生规模年均增长幅度达到28.8%。中国科学院院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玉良教授指出:近年来我国研究生在质量上的发展严重落后于研究生规模和质量要求的发展。这些问题正在影响着我国研究生的社会声誉,制约着研究生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学位论文答辩是研究生培养的关键环节,国家学位条例及实施办法和各高校的学位授予细则都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规定,但是由于研究生规模的迅速扩大,导致学位论文答辩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值得我们去深入思考和认真对待。
1.缺乏答辩氛围,答辩质量下降根据所了解的情况,现阶段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尤其是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基本采用集体答辩的形式。有的答辩组半天就安排三四位博士生或七八位硕士生进行答辩。因时间关系,往往导致答辩委员会委员的质疑不够深入,评议比较草率,时间一到,答辩便匆匆结束。
在答辩委员会委员质疑的过程中,时常出现指导教师替学生解答问题的现象,最终演变成为答辩委员和指导教师在讨论问题,而答辩会的主角一学生却成了旁观者。
—个成员固定的答辩组在连续半天或一天中听取数位学生的学位论文工作汇报,往往会出现答辩委员会委员并非对所有学生的研究内容都非常“内行”,这样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提问水平的下降。
上述种种原因导致了答辩氛围不浓厚,答辩中专家质询的力度不够。无论是“答”的角度还是“辩”的角度,开展都不够深入。给人一种走过场的印象,造成学位论文答辩质量的下降。
2.答辩会场秩序欠佳在答辩过程中,有些答辩委员会委员因公事、急事不能参加答辩的全过程就中途退场,甚至答辩委员会主席也要临阵更换。尽管他们提前投票评分但影响评议质量;有的答辩委员在会场抽烟、电话不断更是司空见惯。有的答辩会场旁听学生很少,并且频繁进出答辩会场。这些情况无疑都严重影响了答辩进程,破坏了学位论文答辩的严肃性。
3.答辩委员会秘书不能认真履行秘书职责有些答辩委员会秘书在学生答辩前没有将学位论文提前送给答辩委员会委员审阅,答辩后也不宣读同行专家对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有的答辩决议并不是由秘书在答辩结束后根据论文评阅情况和答辩情况拟定,而是在答辩前由学生先行拟定,答辩后再由秘书修改;有些答辩委员会组织不力,未提前通知委员本人,以致要答辩了,还电话现找人,使原定时间推迟。
4.学位论文评阅正面评价多、负面评价少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绝大多数是正面评价,明确地指出学位论文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的评阅意见不多。评语中所提出多为一般性或建议性的问题,或者只是简单地指出学位论文中一些不规范的地方。总之,大多数的评阅意见中所提出的问题较为客气,相比而言,匿名评阅的评语比较中肯,意见较为明确、尖锐。
总结近几年的论文评阅情况,论文评阅分数高低大致趋势是:校内专家分数>校外专家分数>匿名评阅专家分数,说明论文评阅存在很大的人情因素。
二、建立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巡视制度
针对上述问题,为了能够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使学位论文答辩不至于流于形式,通过提高学位论文答辩质量来保证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北京理工大学近年来制定了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巡视制度,组成答辩巡视小组,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进行抽查、监督和评估。
1.答辩巡视小组的构成及特点学位论文答辩巡视制度是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建立,旨在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质量起到保证、监督、评估和提高的一种机制。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特聘一批身体健康、德高望重、学术造诣深、学风严谨的退休老教授组成答辩巡视小组,遵照“发现问题敦促改进、提炼优点发扬传承”的宗旨,小组成员分别到各答辩现场对学位论文答辩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监督和评估,并进一步提出评价改进意见,使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各个环节不断得以完善和进步,从而保证答辩的质量[4'答辩巡视小组成员曾长期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对研究生教育事业充满热情,确确实实想通过自己的实际劳动发挥余热,为学校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献言献策;他们曾有着丰富的研究生教育经验,退休后又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在检查监督中发现问题,并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答辩巡视小组是联系学校行政管理与广大教师学生的纽带,他们的身份比较特殊。一方面,他们代表学校,代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答辩的过程中深入基层,通过监督和建议的方式,把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规章制度更好地推行贯彻下去。他们在工作中的顾虑少,没有人情或其他方面的负担,能够更好地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另一方面,他们又从“群众”中来,作为“旁观者”,基层的学生老师会感到比较亲切,他们对学校的一些管理规定有何意见和建议,可以直接地没有太多顾虑地反映给巡视小组,这样一来,学校的管理层就可以及时地得到基层的反馈,使得相关的政策规定能够更加与时俱进、贴近实际,更好地为广大教师学生服务。
2.答辩巡视小组的工作职责在进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将学生的学位论文评阅信息及相关的答辩信息传送给答辩巡视小组。答辩巡视小组成员根据“抓两头”的原则对相关的学位论文答辩进行巡视检查。所谓“抓两头”,就是在巡视检查中有所侧重,一方面对较差的或有争议的学位论文进行重点检查。如在论文评阅中未能一次通过的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的两份评阅意见反差较大的学位论文等,在答辩时要重点检查;另一方面,对较好的学位论文进行重点检查。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育苗及奖励基金获得者,他们均是在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和中期检查中遴选出来的论文选题好、有研究潜力的学生、还有一些计划申请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甚至有可能申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这些学位论文答辩都要重点去检查评估。在每一阶段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便组织巡视小组专家召开研讨会。在研讨会上,巡视小组成员之间可以相互交流检查经验,最重要的是把巡视检查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尤其是发现的一些问题)及时研究分析,找出问题根源并为问题的解决提出建议和意见,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制定规章制度提供重要依据,促进研究生培养管理机制更加完善。
三、实施效果分析
1.制定整改措施学位论文答辩巡视小组成员工作在学位论文答辩的第一线,对学位论文答辩各个环节的执行情况都非常清楚,了解到的是答辩过程中的真实情况。从第一年的答辩巡视检查中,巡视小组就通过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对这些情况和建议的研究分析,及时采取了整改措施。
(1)限定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下限。对学位论文答辩时间进行了下限要求: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过程中,博士学位论文报告时间要求30~40分钟,硕士学位论文报告时间要求20~30分钟;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对论文工作提问质疑时间应在30分钟以上,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对论文工作提问质疑时间应在15分钟以上。
(2)严格答辩秩序,加强学位论文答辩的严肃性。明确答辩会场纪律:在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会委员和旁听人员应自觉关闭手机、保持安静,不得随意出入答辩会场。答辩委员会委员在答辩的过程中要仔细听取答辩人的报告,不讨论与答辩内容无关的事宜。
(3)明确要求在答辩委员会委员对论文工作质疑的过程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一般情况下不得代替学生回答问题。指导教师只能在非常必要时才能对一些情况进行说明,对一些问题做简要的解释。
(4)明确要求答辩委员会委员必须在答辩前认真阅读答辩人的学位论文,以便在答辩过程中更好地把握论文的内容,提升质疑问题的质量与水平。
(5)进一步明确了答辩委员会秘书的职责。要求答辩委员会秘书遵守论文答辩程序,完成好答辩全过程工作。
(6)明文规定评阅意见必须指出学位论文的不足之处,并且逐步扩大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的比例。
2.巡视效果分析北京理工大学从2004年开始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巡视工作,笔者提取了2005~2007年三年中抽查的共416名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巡视成绩及评估结果。其中评价指标A~G分别是答辩委员会委员对论文审阅准备情况、答辩程序执行情况、学生报告情况、答辩委员会委员对论文质疑情况、学生回答问题情况、答辩委员会评议情况、答辩委员会委员对该领域熟悉情况。从图1可以看出,评价指标中答辩委员会委员对论文审阅准备情况(A)、答辩程序执行情况(B)、答辩委员会委员对论文质疑情况(D)、答辩委员会评议情况(F)、答辩委员会委员对该领域熟悉情况(G)都有了较好的改善。可见,建立学位论文答辩巡视制度对于调动广大师生学习研究的积极性,增强质量意识,激发导师的责任心和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质量,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四、探索与思考
北京理工大学建立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巡视制度,对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在某些方面还有很多工作需要进一步探讨和解决。
1.尝试在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中建立巡视制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巡视制度对于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答辩前的培养环节形成了必要的反馈,但如果把反馈作用变成实时的检查和督导,效果可能会更好些。即可以考虑成立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督导小组,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论文评阅、预答辩直至学位论文答辩进行全程跟踪,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督导,从系统工程的角度,有效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2.建立学位论文答辩专家库答辩委员会的组成是学位论文答辩的重要环节,可以考虑以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为单位建立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专家库,建立这些专家的专业信息档案以及参加答辩会的表现情况记录,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更好更准确地选择答辩委员会委员提供有效的帮助和依据。
3.以奖促进建立研究生学位论文奖励机制。大力表彰那些在原创性、理论性、应用性以及发表高质量论文等方面有突出成果的优秀学位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如建立专项基金进行研究资助,在全校范围内召开大会进行隆重表彰等。
五、结束语
1.公共场所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学评价审查的政策环境分析
2.我国非预防医学专业预防医学的教学改革
3.TBL教学法在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课程整合中的改革与应用
4.推动卫生学教学改革,培养实用型基层卫生人才
5.对氟作业现场进行的职业卫生学调查的分析
6.设计性实验在环境卫生学实验教学中的探索与实践
7.新生儿洗浴游泳中心医院感染危险因素与预防控制措施
8.分子生物学技能在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研究生培养中的作用分析
9.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
10.赣南医学院重点建设学科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学科
11.全国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人力资源调查分析
12.治疗室血液透析室环境卫生学标准的探讨
13. 浅议医学专业的预防医学教育
14.南极劳动卫生学考察
15.全科医生小词典——预防医学与临床预防
16.八十年代军队刊物发表的部分卫生学文献题录索引
17.持续质量改进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中的应用
18.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与卫生学双语教学的几点构想
19.环境卫生学的内容和当前的任务
20.斗山覆铜板工厂职业危害因素预防情况调查
21.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现状及预防控制措施
22.济宁市城乡中小学校新建校舍及设备的卫生学调查
23.1998~1999年黑龙江省出口鸡肉卫生学分析
24.医学专业卫生学现场实验教学
25.现代苏联的环境卫生学
26.中日劳动卫生学专题讨论会简况
27.苏联放射卫生学的基本总结和发展远景
28.加强中等卫校预防医学教育的设想
29.苏联对培养未来的卫生学家和流行病学家专业素质要求
30.贵州省首例人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控制
31.我国环境卫生学核心期刊初步调查
32.俄学者论现代军队卫生学的方法学问题
33.以案例为中心,培养预防医学专业学生公共卫生思维的教学实践
34.地下汽车库空气质量的调查与预防性卫生监督探讨
35.加强护理管理有效控制与预防医院感染
36.基于“标准预防”的维和二级医院职业防护
37.苏州工业园区托幼机构的预防性消毒效果
38.预防医学实验教学改革探讨
39.加强院感知识培训 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
40.关于预防性职业卫生监督
41.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科人才建设实践与思考
42.非预防医学专业医学生进行预防医学考试反映出的问题初探
43.以学生为中心的环境卫生学教学模式改革的探索与思考
44.任务教学法在军队环境卫生学教学中的实践
45.PBL教学法在预防医学本科教学中的应用效果
46.关于多重耐药菌患者感染现状及预防控制措施
47.某酒店客房层空调系统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
48.启发式教学在卫生学课程中的应用
49.做好疾病预防控制档案开发利用工作的三个基础
50.卫生学预评价在某医院建设项目中的应用分析
51.预防医学、卫生学核心期刊互引分析
52.针对预防医学本科生环境卫生学课程教学设计的思考
53.构建预防医学与放射卫生学实验教学新体系的探讨
54.校园暴力和公共卫生学预防
55.2006年-2010年中国部分地区高校预防医学、卫生学二级学科科技论文统计分析
56.预防医学专业环境卫生学教学改革与思考
57.省级精品课程《环境卫生学》建设对提高预防医学本科生创新能力的作用
58.从期刊的文献计量指标变化看预防医学和卫生学期刊的进步
59.PBL教学模式在非预防医学专业卫生学教学中的应用
60.预防医学中环境卫生学教学实践与体会
61.预防医学专业环境卫生学教学改革初探
62.在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教学和科研中培养预防医学本科生的科研实践能力和自我学习能力
63.中华医学会江苏分会预防医学学会儿少卫生学组成立
64.预防医学专业“儿童少年卫生学”本科教材建设历程与新版教材特点
65.浸取硫酸锌预防砷化氢中毒措施的卫生学评价
66.预防医学、卫生学核心期刊及检索工具介绍
67.施工监督在预防性卫生监督中的卫生学意义
68.预防医学卫生学英文文献中有关词语的汉译探讨
69.非预防医学专业卫生学设计性实验的实践及效果分析
70.预防医学与卫生学
71.用循证医学思想指导非预防医学专业的卫生学教学
72.2007年版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预防医学与卫生学类期刊总被引频次和影响因子排序表”
73.预防医学、卫生学
74.预防性卫生监督信息管理与卫生学评价可视化系统的研制
75.南昌市建设项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预防性卫生学评价分析
76.预防医学、卫生学类核心期刊《中华劳动卫生职业病杂志》被引量分析
77.大连市某大型超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验收预防性卫生学评价
78.启发式教学在非预防医学专业卫生学中的应用及其效果评价
79.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审核及卫生学评价要点分析
80.《环境卫生学杂志》编辑部与《疾病预防控制通报》杂志编辑部合作交流
81.预防医学与卫生学专利申请报导
82.预防医学专业学生《环境卫生学》实践技能考核指标设计
83.关于预防性卫生学评价的探讨
84.预防医学与公共卫生学进展
85.预防医学专业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教学改革的实践和探索
86.联黎临时部队卫生学和野战预防医学的组织和实施
87.分析儿童少年卫生学在学校常见病预防中的重要性
88.预防医学长学制学生对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实验课程设置的调查研究
89.预防医学本科《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实验教学改革
90.谈如何提高非预防医学专业学生学习《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的兴趣
91.非预防医学专业《卫生学》教学效果的调查报告
92.预防医学专业学生对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知识需求与课程设置的调查研究
93.非预防医学专业营养与食品卫生学选修课教学及课程优化研究
94.公共场所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学评价审查的政策环境分析
95.非预防医学专业《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教学方法的探讨
96.预防医学专业本科生《环境卫生学》专业课程教学现状调查
97.轨道交通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学评价相关技术的研究
98.我国预防医学与卫生学期刊引用网络分析
1 以人为本的素质培养是规范执法行为的基本保证
在日常性卫生监督管理中, 规范有序的执法行为是执法工作的基本要求。 为此, 从素质培养入手, 我们重点抓住 4个关键点:
1.1 抓综合业务素质
我们致力于建设学习型单位,把学习职业道德理论、公共卫生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提高综合业务素质的重要内容。 年初做出学习计划, 列入继续教育学分, 并组织考试,成绩纳入年终总结评先,形成学习压力和学习风气,极大地调动了大家的学习积极性。在抓好岗位自学的基础上,抓好监督员的学历提高教育,全额报销学习费用。在学习形式上不拘一格, 通过开展诸如专题讲座、 学术研讨、 文书点评、现场观摩和微机作业等教育方式,使执法队伍综合业务素质显著提升,每年在国家级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 余篇,人均基本达到了1 篇, 并连续 3 年获得泰州市科技进步奖。
1.2 抓岗位创新
创新是民族的灵魂, 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不竭动力[1]。我们在卫生监督岗位创新中, 突出抓工作理念创新和工作方法的创新。 在两项体制改革到位初期, 我们对卫生监督员提出要当好“五员(即监督员、 协调员、 服务员、 指导员和宣传员)”的思想意识, 提出正确处理好内外事务的“关系”(即要求全体监督员协调 、 处理好与市卫生局的关系 , 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关系, 与区卫生监督机构的关系, 与执法相关人的关系,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开展市区工作与指导全市的关系, 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关系),以营造轻松、愉快、和谐的工作环境。 在日常卫生监督工作中, 研究总结并在全省首家推出“餐饮卫生监督卡通脸谱公示制”,并摸索出日常餐饮卫生监管新模式。围绕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新机制,在国内同行业中率先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与卫生监督卡通脸谱公示制有机地融合统一[2]。
1.3 抓执法监督能力的提高
我们把卫生监督机构和人员能力提高作为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在实践中总结出9 种能力 (即许可审批能力 、现场监管能力、现场检测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案件查处能力、 文书制作能力、 服务协调能力、 科研创新能力和说写及信息处置能力), 创造性地开展了 “6 个一 (熟读一本书 、 携带一范本、 规范一序列、 一月一点评、 一月一考核和一年一竞赛)”活动。 行之有效的活动载体, 极大地提高了卫生监督员的执法水平及执法文书的制作能力。 2008 年以来, 在省卫生厅组织的年度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评比中, 我市均获得优异成绩[3]。
1.4 抓卫生监督文化建设
卫生监督机构的文化建设既是推进卫生监督工作的催化剂, 也是一种软实力的提升 。 我们十分重视单位的文化建设, 始终以奋发向上的昂扬斗志, 奏响单位文化建设的主旋律。 “团结、 紧张、 严肃、 活泼”成为卫生监督工作者的行为准则。 我们认真把握工作节奏和阶段性工作特点 , 有计划 、有目的为职工安排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 定期组团外出参观考察学习, 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卫生监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2 行之有效的制度建设是规范执法行为的有效手段
制度是执行路线的保证, 为了使卫生监督人员在日常执法监督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 我们特别注重加强制度建设,主要抓好以下3 个方面工作:
2.1 制定比较完备的卫生监督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两项体系改革以来,我们先后研究制定了90 余项卫生监督制度规范和岗位职责。从卫生执法行为、卫生行风、执法守纪、卫生监督人员着装、服务态度、言行举止和学习培训等方面都作了严格规定和系统要求。用制度和岗位职责来规范卫生监督员, 并作为每一位卫生监督员的行为准则。
2.2 构建规范合理的执法体制
在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内部统一设置了卫生行政许可、日常监督、执法稽查和纪检监察等相对独立的科室,形成分工协作、 有效制约的工作机制, 既保证了多个执法环节的行为规范,又防止了由于执法权力集中出现的行风问题。为了使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公开透明,我们从2009 年开始全面推行“两上网”审批制度, 连续两年被市政府授予卫生法制工作先进部门称号。
2.3 强化目标责任管理
每年根据工作重点与各市区政府、卫生局签定卫生监督工作目标责任书。为了保证目标的有效落实,坚持全市卫生监督所长季度例会制, 汇报交流阶段性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每半年组织1 次督查, 确保年度目标高效、 高质的完成。
3 科学严谨的监管模式是规范执法行为的有效方法
转变卫生监管模式是新形势下对卫生监督工作的新要求,为此,我们实现了“两化”,即卫生行政许可定量程序化和卫生监督结果定质公示化。
3.1 卫生行政许可定量程序化
在市卫生局“强化卫生许可质量 、 简化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的要求下 , 我们严把许可准入关 , 制定了高效 、 简洁 、操作性较强的工作流程。 在许可的各个环节都明确了办结的时限与责任, 并创新理念、 强化服务, 现场审查从过去的等人上门、 口说目测的被动粗放型变为主动服务 、 现场测量 、科学设计并实施量化评分的主动定量型。 每年的卫生行政许可质量抽查合格率均达到100%。
3.2 卫生监督结果定质公示化
我们将一年一次评分静态的量化分级管理和一年多次评分、 动态的公示制度有机结合, 将检查指标和频次定量固定, 将综合评价和处理结果定性公开。 除了把量化检查表留存外, 将卫生监督检查的结果全部向社会公示, 让公众了解卫生监督状况, 让监督相关人知晓存在的问题, 使其主动整改。 实现了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从理论到实践, 从后台到前台, 从专业机构到全社会, 从闭门到开放的“阳光政务”转变。 通过 3 年多的餐饮卫生监督卡通脸谱公示制的实施, 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巨大反响和广泛关注。 《新华日报》、《扬子晚报》等省内多家媒体在醒目位置作了大篇幅的报道, 在国际互联网上以此为主题词, 可搜索到的相关信息达5 万多条。
4 文明有序的执法风貌是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体现
卫生监督机构一举一动、 一言一行代表着政府及政府卫生行政机关的形象, 责任重大, 影响重大。 为此, 我们始终把规范、 文明和有序的卫生监督执法行为作为卫生监督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4.1 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
彻底改变过去那种“一查就走、再查就罚和一罚了之”的监管手段,切实做到监督与服务同行,执法与指导并重。在许可审查、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处罚告之、行政处罚和回访征询等每一个环节做到执法到哪里、说理到哪里和服务到哪里。坚持以理服人,做到说透法理、说明事理和说通情理。 在说理执法的整个过程中, 要注重案件证据材料和执法过程的每一个细节, 做到 4 个在先, 即亮明身份在先、 文明用语在先、指明违法事实在先和权利告知在先。从态度、语言、方法和行为上做到热情、准确、可靠和得当,使违法者心悦诚服。 近几年来, 我市查处的数百件案件, 通过说理式执法均顺利履行,未发生1 例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理论研究,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营造良好的理论学习氛围,县委政策研究室、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XX年食品安全与产业发展调研工作。活动得到了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响应,共收到调研论文17篇。县委政策研究室、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对法律进行了评审,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7名。现予以通报表彰,并请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学习参考。
附:优秀调研报告、法律获奖名单:
一等奖
关于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问题的思考
作者:翁向华(工商局)
二等奖
1、关于对我县无公害法律工作的调查
作者:祝礼洪(法律局)
2、武义县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监管的现状与对策
作者:卢锦扬(水务局)
3、当前实施“千镇连锁超市”工程的现实问题和发展建议
作者:朱喜传(经贸局)
三等奖
1、浅议当前我县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刘小剑(卫生监督所)
2、创建农村“放心店”与实行长效管理的对策
作者:叶伟文(工商局)
3、关于我县畜产品安全生产情况的调查
作者:李伟军(农业局)
4、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探讨
作者:钟学文(卫生监督所)
5、关于食品安全预警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
作者:贺建国(质量技监局)
6、 我县农村食品安全的现状及管理对策
作者:何伟靖(西联乡)
优秀奖
1、充分发挥市场和法律双重惩戒作用加快我县食品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对我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初步探讨
作者:贺建国(质监局)
2、完善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检测体系之思考
作者:陈坚(工商局)
3、从行政执法角度看初级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
作者: 卢锦扬(水务局)
4、开展无公害林农产品产地监管论证实践与探讨的调研报告
作者:吴生法(林业局)
5、豆制品行业集约经营探索
作者:李春华(茭道镇)
6、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探讨
作者:项世平(俞源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