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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为确保工程质量高效按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按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地点:石龙工业园区
第二条 工程内容:将该项目场地内315KVA箱式变压器由现位置迁移至1#楼后(移动距离100米内)。包含:
①箱变基础;②电缆沟挖填、电缆敷设;③箱变搬迁、安装、实验、调试;④接火送电。
第三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供电施工标准及验收标准。通过广元市供电主管部门验收,保证接火送电。
第四条 工期:计划2020年 月 日开工,2020年 月 日完工。总工期15天。
第五条 权利义务
1、甲方责任:
(1)指定箱变安放位置并将附近地下管线情况通知给乙方;
(2)按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
(3)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并经甲方、监理重新检查认可。如乙方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或减少合同总价,同时不免除由此造成工期拖延的乙方违约金。
2、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加强自身的施工现场管理,指派欧 军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执行甲方的各项要求和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管理计划,严格执行建设和电业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不发生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人员伤害事故和财产损失。
(2)乙方在施工中要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服从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管理与检查,自行配置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安全生产。对出现的安全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3)甲方、监理单位对乙方在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提出整改或停工整顿,并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罚。甲方、监理单位不因为行使此监督权而对乙方发生的安全费用与事故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箱变移位要求进行施工、安装,确保符合广元市供电主管部门要求,确保验收通过,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送电成功。
第六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包干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本合同包干价格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材料、人工、机械进出场、移位申报、检测验收、管理费、缺陷修复、保险、技术服务、税金(3%工程服务增值税专票)、措施费用、规费等及完成本工程所有责任、义务、风险、与相关单位间服务费用。
3付款方式:设备迁移完工经供电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搭火送点后十五日内付全款。
第七条:在施工过程中生产安全由乙方负责,箱变搬迁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及因箱变搬迁施工而发生的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处罚、赔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议签订解决。
第九条:其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代表: 代表: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人: 委托人:
电话: 电话:
收款人:
开户行:
安装自来水施工合同范文一委托方(甲方):
委托方(乙方):
甲方根据其工程需要经报批同意,将供水系统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城市供水条例》、 《湖南省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承包全同,其内容如下:
一、工程地点及内容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承包方式 .
乙方包工包料,按照甲方工程内容的要求,经衡阳市自来水公司设计、施工、验收以及办理从申报到供水所需的相关手续,总价一次性全包干方式承包。甲方不另承担本工程的其他费用。
三、材料、设备供应及施工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申报,衡阳市自来水公司设计、施工。乙方采购工程材料和设备,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安装工程验收规范标准》的要求。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l、工程造价依据设计方案及20xx安装定额,工程总造价包括:设备费、工程施工费、试验费、设计费、不可预见费以及报批验收费、衡阳市自来水公司水表计量管理装置费,全部工程的招待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经双方协商为人民币(大写): (不包括破路手续费及水表预交水费)。
2、工程付款方式:乙方办完报批手续,需向自来水公司缴款时一次性付清。
五、工程要求
施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不得无故拖延,非下列因素,乙方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需赔偿甲方损失费元整。
1、工程内容如有变动,工期另行协商。
2、室外施工如遇雨雪,工期顺延。
3、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顺延。
4、 甲方不按合同要求付款,上期顺延由甲方负责。
六、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a、负责办理破路、报建等有关手续;
b、根据合同要求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c、派往必要的施工现场代表协商解决施工中不可预见的实际问题;
d、负责现场已装的设备、器材的保安工作及协调周边关系。
2、乙方职责
a、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所列承包内容;
b、负责施工中的安全责任;’
c、负责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及供水,移交有关图纸,协调同自来水公司的关系;
d、负责代办施工中的停送水手续;
e、负责代办本工程的设计方案。
七、其它
1、本合向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未尽事宜,秉着以相互理解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日
安装自来水施工合同范文二建设单位: (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简称:乙方)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本着实事求事的精神,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来水改造安装工程项目承包给乙方(一户一表安装),乙方以每户 元整为安装费用,共计户,总造价 万元。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包干施工,安装总费用按实际安装户数计算。
二、 根据国家饮用水安装卫生标准,安装所用管材采用由水务局检测通过的抗严寒、耐腐蚀、强耐压、使用寿命长、卫生环保的 牌聚乙烯(PE)管建材产品。
三、安装范围:宜城天河供水管网接口至村内主管道及支管、分支管的安装,总长度约 米,每户安装水表接入墙内不超过 米,并安装好水龙头。
四、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管道具体设置,分支管大小根据用户数的多少而定,具体设置为:1户进水管为¢25(PE)管;2—5户进水管为¢32(PE)管;6—15户进水管为¢40(PE)管;15—30户进水管为¢50(PE)管;30户以上进水管为¢75(PE)管。自来水管要求埋在30cm—50cm以下,管材数量,工程量参照投标工程预算的规定。
五、计量水表箱为一户一表制,水表必须安装在户外,并经过计量检验,具置根据实际情况方便多户集装确定,并在指定安装处修建水表池,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改动。
六、本工程工期定为 年 月 日前完工,为确保工程顺利施工,甲方必须配备固定人员为乙方协调好在安装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七、为确保材料安全,便于施工,在施工期间内,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材料仓库、施工所用的相应电源,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乙方必须抓好安全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八、付款方式:乙方在完成 的总工程量后,甲方支付 的总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全部付清,中标者押金转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一年后退还。
九、本合同一式三分份,双方各执二份,鄢城水利服务中心保管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自来水施工合同范文三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总造价:总造价中包括各种材料费、运费、试验费、加工安装费、税金等。乙方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
4、工程内容:详见乙方提供的工程图纸及预算书(不含刷油、防腐、隔热保温及管道支架、顶管)。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7、合同工期
工期:安装工期为 天,开工时间根据甲方书面通知进场施工,阴雨天顺延。
第二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设备、材料的存放地点;
(2)协调施工现场不同施工单位的交叉作业的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乙方负责本工程与市政、规划、城管等有关部门协调工作;
(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在乙方工程完工后,甲方组织人员对其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2、乙方责任和义务
(1)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由甲方提供;
(2)乙方按图纸施工,如有变更,必须有甲方书面签证,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对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由乙方承担;
(4)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供所有的工程验收资料;
第三条 工期约定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应严格按照确定的合同工期开展施工;
2、因甲方原因而造成的停工,除工期按竣工的天数向后顺延外,甲方还应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乙方无法施工的,可经双方协调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工程期限。工期予以顺延。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保修约定
1、本工程施工工艺、原材料及施工质量,乙方保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验收后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和义务。
3、本工程保修期为壹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三日内付工程款总价 ,工程安装完成总工程量的80%时付总价款一次性。
第六条 合同履约保证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须本着诚信的态度如实履行本合同。如因甲方资金不到位,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延误工期由甲方负责。
2、本工程在合同签订后须在一年内施工完成。如未全部完工,对剩余工程量,依据当时市场价格重新计划,价格上浮在5%以内不予调整,超过5%按实调整计价。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调解的办法解决;
2、甲乙双方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应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甲方委托 ;乙方委托 为项目责任人,电话: 。双方项目责任人对本工程现场问题的处理,具有法律效应;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其他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5、双方确认的《工程预(决)算表》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6、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并严格执行。
甲方(盖章)签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监控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小区监控安装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小区
工程范围:监控系统设备安装
工程内容:监控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工程总价:详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
合同金额: 元整(大写: )
本工程在小区监控系统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一次包干;超出小区监控系统工程范围内的项目若小区需要增加,由双方协商定价。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附表1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
2、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 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3、由甲方协助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3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3天。(20xx年2月 日开工,20xx 年
月 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五、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竣工正常使用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均为一年的保修。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因素不在保修范围。
2、在保修期间上门维修设备时甲方应积极给予配合、尽可能在短时间内维修完毕,
3、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六、竣工及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定起2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 元整),工程竣工正常使用后将工程剩余款项70%(¥ 元整)(此部分资金不计算利息),逾期不付按0.1%支付滞纳金、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乙方通知甲方设备安装完毕,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并签注验收结论。
七、约定事项
1、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
2、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附件1作为本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执一份
十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其中“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包括厂房、剧院、旅馆、商店、学校、医院和住宅等,其新建、改建或扩建必须兴工动料,通过施工活动才能实现;“附属构筑物设施”指与房屋建筑配套的水塔、自行车棚、水池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指与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相配套的电气、给排水、暖通、通信、智能化、电梯等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 )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4.
第九条 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
1.
2.
3.
4.
六、有关补充合同:
1.
2.
第十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负责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负责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等。
《协议书》中明文要求发包人和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它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将导致合同伪装的坑穴和风险隐患排除在外,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正确地改造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房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经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其次还应对发包方的履约信用进行审查。
在山东省交通工程总公司日照分公司日照港西港区填土工程项目部与淮北华大道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土方承包合同》中,乙方签约人为个人,且合同书并未加盖乙方公章。类似的情况亦出现在我公司山东水院项目部与日照街道花岗石材厂签订的《分项工程承包合同书》中。
(三)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工程施工永恒的主题,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1、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界定而产生。开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验线之日”之说: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无论采用哪种,均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并约定开工、竣工应办理在那些手续、签署何种文件。对中间交工的工程也应按上述方法作出约定。
在山东水院冯家沟地界内道路管沟爆破及挖运工程《分包合同书》、我公司山东水院项目部与日照街道花岗石材厂签订的《分项工程承包合同书》以及山东路桥日照分公司岚山海安路硬化工程第一合同段与岚山市政工程公司签订的《合同书》中都未明确约定工期。
2、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的主体,竣工验收将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
在我们所审查的多份合同中未约定质量验收条款,未明确验收标准。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不可避免设计变更、现场身份证和材料差价的发生,所以均难以“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身份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作出明确规定。
(四)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
一般情况下,工程进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但如何申请拨款,需报何种文件,如何审核确认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往往缺少详细的合同规定,引起争议,影响工程施工。一般合同中对竣工结算程序的规定也较粗,不利操作。因此,合同中应特别注重拨款和结算的程序约定。
在我们的审查的多份合同中未明确拨付进度款的具体程序及需要提交何种文件,为增强可操作性,例如按月支付的,应写明“乙方应在每月的第天前,根据甲方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工程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已完工程价值,编制‘工程价款结算单’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后,应在第X天之前审核完毕,并通知经办银行付款”。
(五)总包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
尽管发包方与总包方、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订有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法律对发包方、总包方及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也有原则性规定,但实践中仍常常发生分包方不接受发包方监督和发包方直接向分包方拨款造成总包方难以管理的现象,因此,在总包合同中应当将各方责任和关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
(六)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它工作人员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参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但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由此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合同中应明确列出各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名单,明确其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变更、签证、价格确认等签认权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规定清楚,防止其他人员随意签字,给各方造成损失。
在我们所审查的多份合同中,或仅明确各方代表名单而没有规定具体权限,或名单和权限都没有规定。极易因约定不明而给各方带来损失。
(七)不可抗力要量化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责任、义务、费用等如何划分均作为详细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都认为不可抗力的内容就是这些了。于是,在《专用条款》上打“√”或填上“无约定”比比皆是。
在我们所审查的多份合同中,对“不可抗力条款”均无明确具体的规定。
国内工程在施工周期中发生战争、运筹、空中飞行物体坠落等现象的可能性很少,较常见的是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达到什么程度的自然灾害才能被认定为不可抗力,《通用条款》未明确,实践中双方难以形成共识,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可能发生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程序应予以量化。如几级以上的大风、几级以上的地震、持续多少天达到多少毫米的降水等等,才可能认定为不可抗力,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八)运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系数。
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可以运用法律资源中的担保制度,来防范或减少合同条款所带来的风险。如施工企业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业主也应该向施工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甲方: 天津广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瑞安里17-1-202,法定代表人:曹静英。
乙方(挂靠方):黄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
一、甲方同意乙方挂靠经营(项目名称:北京至诚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作5G基站基础建设工程项目)。
二、挂靠期间因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建工程项目,所以甲方有责任对工程负责,凡以甲方名义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协议条款及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协议。
三、挂靠期间乙方实行大包干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材料采购,包人员与施工组织。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自觉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如发生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或发生其他质安事故或逾期交工,一切经济损失以及建设方对上述问题追究甲方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也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任务的公司资质,帮助乙方办理工程协议签订,凡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交缴的费用和资料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委派项目经理协助乙方(如需要)、甲方授权乙方代为甲方对工程量进行确认、对工程价款进行结算,甲方同时帮助乙方办理收付工程款。
五、关于设立独立账户。甲方开立独立账户给乙方使用,专门用于乙方收取发包方支付工程款之专用。该账户由乙方管理、使用。
六、挂靠费用: 挂靠费用总金额为本合同挂靠工程最终结算价的1%;挂靠费用的支付方式:如乙方按本合同工程进度款的收取工程款的,则乙方按照已收取的工程进度款1%支付给甲方挂靠费。
七、本协议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结束挂靠费用付清、农民工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债权、债务结清、以及乙方结清以挂靠单位名义在外的债务后自动失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