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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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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思路

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思路范文第1篇

一、实事求是展开调研,“三大制度”基本形成

*年*月,*市工商局按照上级的要求,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从宣传动员入手,拉开了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序幕。首先是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商场、超市、食杂店等批发商、零售商的意见和建议;多次与各工商所(分局)领导以及各巡查组进行探讨,认真分析整治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入市场、社区、街道、乡镇和村组展开调研,总结过去三年落实《工作规范》的经验,寻找落实《特别规定》的切入点和专项整治工作的突破口。经过实事求是的调查研究,工作思路逐渐清晰了起来,大家一致认为,要实现吴仪总理提出的可追溯的目标,就要调查清楚该市流通领域商品流通的整个环节链条,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一是要调查清楚流入商品源头,管好批发企业,正本清源;二是要调查清楚零售企业,摸清经营现状的底子,规范经营;三是要调查清楚流通环节存在的漏洞,特别是要调查清楚假冒伪劣商品流入的渠道和无照经营产生的根源,采取有效措施弥补漏洞,实现所有商品*%可追溯,彻底解决无照经营问题,确保食品安全。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抓住批发、零售两大环节,从制定制度入手,确保索证索票的有效性,制定批发环节管理制度、零售环节管理制度和索证索票顺向及逆向追溯管理的“三大制度”。

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和座谈,在局、所、组以及经营者之间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并且积极研究制定“三大制度”,完善具体落实办法,直指监管目标。

二、建立健全三大制度,直接瞄准整治目标

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了*大任务和*项工作目标。其中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牵头,其它*大任务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配合相关部门来完成。*项工作目标中工商部门有*项,即从*月份开始到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的食品市场、超市*%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建立进货台帐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整治目标具有很大的挑战性,要实现这些目标,需要摸清本地市场运行特点和管理现状,有针对性的提出管理的思路。该局的“三大制度”,在实践中总结,在总结中实践,确立了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的基本框架。

第一大制度:批发企业备案制度

从两个层面进行建设:一个层面是按照企业属地管理原则,对*市辖区内的所有批发商进行登记造册,摸清楚商品的来源和批发商品的走向,建立健全进货台帐和销货台帐,做好索证索票工作;另一个层面是对进入*市从事商品批发和零售业务的流动送货车进行摸底调查,与周边县市工商部门协调勾通,要求外县市送货车来我局进行备案。同时,要求所有从事批发业务的本地、外地经销商到销货地辖区工商所进行备案,实行一户多档制度,对本地批发商,由工商部门统一设计了销货单的格式,要求使用由工商部门统一设计的批发票据,在票据上公示工商部门的举报电话和有关提示。实行这一制度以来,商品源头的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如以往比较难以管理的*水产批发商发来的水发产品,鲜活水产,冷冻生熟食品都较好地提供了索证索票的所有手续,从酒泉市、瓜州县和嘉峪关市来*市进行批发的经销商也纳入了他们的监管,从而提高了食品的可追溯性。

第二大制度:零售企业“四对口”、“三统一”、“一认可”制度

在流通环节,要求城市所有商场、超市,乡镇、街道、社区的所有食杂店全部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和购销台帐制度,并要求落实“四对口制度”即:进销货发票、索取的证照及其它相关资料、进销货台帐与购进销售的商品一一对口,并且索取的票、证、照、检验报告等手续,要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证据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一律由供货商加盖红色印章,否则不予认可。“三统一”制度即:每一户经销商要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建立统一的索证索票档案盒,使用统一的进货、销货台帐格式,按照统一的装订模式和装订顺序进行装订,以期达到保存*年以上的目的。“一认可”制度即:经营者在每一批次的进货或者销货业务发生后,要按照规定,进行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这项工作由巡查人员和经营者在台帐上签字进行认可后,方可存档。

第三大制度:索证索票顺向索取和逆向索取制度

这项制度有顺向索取和逆向索取两层含义。索证索票顺向索取制度即:商场、超市、食杂店以及批发企业,在购进商品时,必须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索取供货商的相关票证,并在进货台帐中如实记录。不准购进无照供货商的商品,违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索证索票逆向索取制度即:本地批发商和外地送货车在*市辖区内送货时,必须索取销货对象的加盖红色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销货台帐中如实进行记录,并在辖区工商所进行备案。不准向无照经营者批发商品,违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索证索票顺向索取和逆向索取制度,以加固流通领域商品购销链条机制为目的,有效杜绝了无照经营行为。

三、充实完善其它制度,确保三大制度有效运行

为确保三大制度有效运行,*市工商局又充实完善了十项制度做保证。

*、联席会议制度。目的是解决索证索票链条中断和责任不明确的问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来,*市工商局已经与食药局协调,解决了药店在药品经营中对保健食品的索证索票和购销台帐的监管问题;与农牧局协调,解决了兽药、饲料、农资经销商的索证索票和购销台帐的监管问题;与商务局协调,解决了市场内生猪销售厂场挂钩问题;与质监局协调,解决了本地生产加工企业检验报告的索取问题;与卫生局协调,解决了市场内卤肉摊点索证索票销售问题。

*、食品检测制度。目的是掌握市场食品质量现状,查处不合格食品,保证索证索票与食品抽检工作相辅相成,“并驾齐驱”。

*、定期督察制度。制定了领导小组每月一督察制度,及时总结经验,纠正错误,保证各项监管措施落实。

*、交叉巡查制度。市局定期不定期在各工商所(分局)之间,工商所(分局)定期不定期在内部各巡查组之间进行交叉巡查,及时发现工作不足,弥补工作漏洞。

*、典型引路制度。与商务局,食药局配合,结合万村千乡工程,在各乡镇、街道,社区、市场内部树立一批“食品安全示范户”,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促进索证索票工作。

*、“一会两站”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在各乡镇、村组的市场监督作用,及时举报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和无照经营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消费投诉分析制度。每月对*网络投诉举报和“一会两站”受理的投诉举报进行分析,寻找消费热点和维权难点,确立消保维权工作重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信息工作奖励制度。对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新闻报道和上报信息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确保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家喻户晓。

*、企业承诺制度。要求流通领域所有经营者,向社会做出两方面的承诺:即商品质量承诺和杜绝与无照经营者进行商品购销活动的承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中彻底解决无照经营问题。

*、消保维权机构延伸制度。结合*绿色通道的建立,要求所有大型商场、超市建立消保维权机构,与工商所巡查人员紧密配合,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商场、超市,在消费者出入口或店内醒目处公示本店消保维权机构人员相片、姓名和联络电话,及时调解消费纠纷,保证消费投诉不出店。

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思路范文第2篇

 

自2011年原国家卫生部决定在全国医疗机构开展为期3年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紧紧围绕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并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加以解决,同时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 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这一活动目标,根据原卫生部(现国家卫计委)和云南省卫生厅有关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文件要求、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结合“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万里行”和等级医院创建等,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组织,各级医疗机构认真落实各项部署要求,积极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广大医疗工作者积极参与活动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各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品种数量达到限定范围,品种结构较为合理;其次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和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控制指标明显下降;再者清洁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有所规范。现将有关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根据原卫生部(现国家卫计委)和云南省卫生厅有关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文件要求、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市卫生局每年均结合实际制定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同时每年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每年均结合实际制定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如**市延安医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组织领导工作;此外,医院还成立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由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组织领导小组制定的年度和月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此外,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卫生局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即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并对全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局具体负责辖区内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各项指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落实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各项工作措施,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各项指标。

二、强化培训,提高认识

一是组织市属医院分管医疗、药学及医务、院感和药学部门负责人参加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二是组织县级以上医院的分管医疗、药学及医务、院感和药学部门负责人由云南省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举办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经验交流学习班”;三是组织各县(市)区卫生局、五个国家(省级)开发(园区)社会事业局医政科科长、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部分民营医院的分管领导、药学、医务、信息、感染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卫生部办公厅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暨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四是组织全市医务人员参加全省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全员培训;五是组织200多名临床医师、药师参加国家卫计委在**举办的“全国基层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培训项目”等。此外,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培训工作,如市妇幼保健院于2011年9月、2012年6月和2013年8月分别对全院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了“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云南昆钢医院于2012年11月29、30日两天举行了为期2天的以“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为主题的专题培训,参与医师、药师近200多人次,覆盖面达90%以上。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为保障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持续开展,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一是充分利用宣传栏、医患沟通会、网站信息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群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知识的宣教力度,提高群众合理用药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氛围;二是继续把医务人员培训放在重要位置,提高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水平和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水平,营造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内部环境。如市一院通过院质控会、院内网、医院药讯、临床微生物与抗感染通讯、宣传栏和组织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使全院上下明确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政治活动的目的和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推进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奠定了思想基础。

四、围绕重点,扎实推进。

(一)及时转发各种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文件,使全市的整治活动始终围绕着中心目标开展。

(二)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一是明确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临床科主任为科室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主要责任人,并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安排;二是按照谁发证,谁管理的原则,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与各自发证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此外,各医疗机构院长与临床科室主任也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三是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均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院长、科室主任综合目标考核以及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

(三)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在医疗机构开展2011、2012年度和2013年上半年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使用金额,使用量和使用金额分别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急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

(四)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均根据云南省卫生厅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了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分级管理制度的落实,杜绝医师违规越级处方的现象。如市延安医院一是制定了《**市延安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使用权限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二是医务部定期到科室抽查运行病历及医嘱,对个别越级使用情况及时纠正,以保证分级管理制度的落实,杜绝医师违规越级使用抗菌药;三是严格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会诊制,并且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一律不放门诊使用,以促进该类抗菌药物的规范合理使用。

(五)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

1.对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进行动态管理,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使用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

2.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数量,保障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结构合理。三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口腔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肿瘤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儿童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精神病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10种,妇产医院(含妇幼保健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40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头霉素类抗菌药物不超过2个品规;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种。

3.实施备案管理。各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品规)要及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六)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

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分析本机构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并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出现使用量异常增长、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频繁不合理使用、企业违规销售以及频繁发生药物严重不良事件等情况,及时调查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如市儿童医院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分析临床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并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出现临床使用异常等情况,及时调查并提交医院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小组会议进行讨论,对于使用量异常增长的药品进行停药处理。

(七)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全市二级以上医院积极采取综合措施,努力提高微生物标本质量,提高血液及其他无菌部位标本送检比例,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市一院2012、2013年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分别为46.7%、68%,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分别为75.5%、77%,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分别为 89.93%、97%。

(八)严格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对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工作,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如安宁市人民医院在对全院医师和药师开展培训、考核的基础上,于2012年8月27日下发《安宁市人民医院关于授予执业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及药师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的通知》(安人医﹝2012﹞39号),对考核合格的医师分别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对考核合格的药师授予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同时下发了安宁市人民医院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抗菌药物处方调剂资格的管理制度与程序,对新调入我院及新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师,要先进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知识的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医院授予抗菌药物处方权,才能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医院处方点评小组在每月的处方点评过程中,严格检查是否有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的情况以及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一旦发现,对处方医师进行通报及处罚,从目前检查情况来看,通过医院HIS授权管理,医院执行情况很好,无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发生。

(九)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二级以上医院组织感染、药学、微生物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病例。如市儿童医院按卫生部要求,对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截止2013年8月止,共随机抽查了全院医师开具的抗菌药物处方及医嘱共367人次,处方及医嘱总数各5821张及251份病历,每月定期将点评结果交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讨论,根据各项检查结果综合分析评价,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十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十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并纳入绩效考核、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等处理,进行有效干预;安宁市人民医院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小组每月开展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工作,及时将点评结果交医教科及抗菌药物管理办公室审核,审核后每月一期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情况通报,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进行内部公示,每张处方扣罚30元,在常规点评基础上,针对问题突出的科室,加大点评力度,不断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十)完善抗菌药物管理奖惩制度,严肃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为扎实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尤其是公立医院建立了抗菌药物管理奖惩制度,严肃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如市三院制定了《**市第三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考核奖惩办法》,医院根据监测情况对科室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进行排序,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对未达到相关指标要求并存在严重问题的科室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截至2013年9月底共进行诫勉谈话8次;如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每月坚持一轮处方及医嘱抗菌药物应用合理性点评工作,对不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反馈并对不达标科室给予经济处罚,2012年受处罚的科室累计达11个,2013年受处罚的科室累计达3个。此外,对达标科室给予奖励,近三年来,对控制达标且无不合理用药的科室累计奖励金额计10余万元。

五、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一是全市医疗机构尤其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抗菌药物品种数量达到限定范围即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数均分别不超过50种和35种,如市一院品种数为48种,市三院品种数为48种,市妇幼保健院为40种,市儿童医院品种数为50种,官渡区人民医院为33个。

二是全市医疗机构尤其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抗菌药物品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即品规数均符合好国家卫计委(原卫生部)和省卫生厅的要求,即同一通用名称的抗菌药物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三级医院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二级医院口服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三级医院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二级医院注射剂型不超过1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三级医院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二级医院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2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三级医院不超过5个品规;二级医院不超过2个品规。

三是全市医疗机构尤其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和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控制指标明显下降。如市延安医院今年1-8月份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和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分别为45.87%、7.78%、29.87%和38.57DDD/100人/天;安宁市人民医院今年上半年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和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分别为54.96%、25.22%、20.72%和35.18DDD/100人/天。

四是全市医疗机构尤其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I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有所规范。如市延安医院2011年1月(还未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I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比例为88.91%,,启动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后,到2011年12月,该项指标已降一半,到49.38%,2012年,随着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该项指标进一步下降到27.55%,到2013年1-8月该项指标维持在28.30%水平,较好地完成了控制指标;市儿童医院I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率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分别为50.35%、29.68%和14.79%;市一院

六、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医疗机构领导不重视,致使本院对实施方案贯彻落实较差。二是少数医疗机构没把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医院的质量管理体系中,工作不踏实。三是部分医疗机构未开展抗菌药物使用专项点评工作。四是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的情况仍然存在,极少数还较严重,如清洁手术预防用药选择错误、用药时机不合理、使用疗程不合理、不必要的联合用药及门诊使用特殊限制性抗菌药物等。

七、下一步工作思路

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思路范文第3篇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分析当前我区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相应的对策,进一步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围绕建立科学高效、运转协调的城管体系,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文秘部落为实现争先创优和争创#的目标而作出积极的努力。下面,我主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认真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搞好城市管理工作的紧迫感

今年以来,全区上下深入开展了居民小区、城市道路综合整治和六项专项整治活动,城市市容环境面貌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并在多次全市市容环境卫生检查评比中取得了第一名的较好成绩。#月#日,市政府关于调整城市管理体制职能的方案公布以后,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力合作、积极落实,迅速完成了区级城管体制和职能权限的调整工作,实现了平稳过渡,协调运转。

根据市、区近期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检查情况,城市管理体制和职能权限调整以后,虽然城市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城市面貌有所改观,但是,就整个城市管理工作而言,进一步幅度不大,面貌改善不明显,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治脏不彻底。个别地区、路段、居民小区保洁质量不高,果皮纸屑、塑料袋随处可见;路边、居民小区等处堆放垃圾不能及时清运;临街餐饮店、市场及洗车场污水横溢,卫生状况较差;环卫设施损坏较多,垃圾运输撒漏仍然存在。二是治乱不到位。各类违章搭建有蔓延的趋势,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效果不明显;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涨市经营、乱设夜市烧烤点出现回潮,个别路段、小区还十分严重;户外广告设置不规范,随意性大,缺乏有效监督;非机动车摆放不规范,无人进行管理。三是治差力度不大。路边、花坛杂草丛生,部分绿地损坏严重;一些沿街小门面门头字号设置不规范,档次低,店外乱堆乱放严重;家犬管理有所放松,不办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遛犬的现象有所抬头;乱贴乱画及各种野广告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油烟扰民、噪声扰民情况严重,投诉不断,解决不力。四是城管职能、权限落实工作还存在一定问题。审批部门与执法单位衔接、抄告备案、结果反馈等工作配合不够,对出现的问题,不是重复处罚,就是无人过问;少数单位不能坚持依法行政,仅从单位利益出发,要么乱作为,乱批、乱建、乱摆、乱罚、乱收;要么不作为,为了经济收入,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该管的不管,该罚的不罚。

对于存在这些问题,虽然有城市管理问题矛盾积压过多等客观因素,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一定的过程、时间和财力支撑,但主观因素十分突出。首先,个别单位领导对城市管理I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松懈、麻痹、厌战的情绪,面对面广量大、问题矛盾较多的城管工作,缺乏完整的工作思路和有效的工作措施,对经济工作与城市管理关系处理不当,害怕管得太严,影响经济创收,甚至给执法队员下达拉税源、搞创收的硬性任务,造成执法人员不但不可能集中精力去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而且还要想方设法乱批、乱设、乱罚。其次,少数城管、环卫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没有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对存在问题熟识无睹。第三,城管工作制度流于形式。“四定”工作机制和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评议考核制度有些还未真正建立,有些制度没有真正得到落实,造成责任不清、奖罚不明,城市管理反复、回潮现象严重。

对于这些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搞好城市管理工作的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千方百计把城市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集中解决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城管工作争先创优各项目标

市政府已作出决定,各部门、各街道要针对当前城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以城管体制职能调整为契机,再次掀起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新,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全市城市管理争先创优各项目标。

(一)继续开展道路和居民小区综合整治活动。开展城市道路、居民小区综合整治和犬类管理、市场治理等六项专项整治,是市委、市政府#工程之一。经过前几个月的整治和检查验收,我区整治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因后续日常管理工作的不到位,一些整治过的地区和路段回潮现象已非常严重。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一次回头看,对全区#条主次干道、#个较差居民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摸底排队,从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市政设施、户外广告、建筑物容貌和绿化管理等多方面,制定出整治方案,再进行一次脏、乱、差全面整治活动,确保近期内城市市容状况有一个明显的改善,城管工作水平有一个显著的提高。

㈡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一是突出抓好违章建筑整治。违章搭建问题目前十分严重,既有历史遗留的问题,也有#日后新建的;既有社会上的,也有街道办事处搭车新建的。市政府已经明确,对于#日前历史遗留的违章建筑,由#规划

局提出处理意见,区城管部门作为执法主体,逐步予以拆除;对于#日以后新增的违章建筑,由区城管、街道办事处具体处理,违章建筑必须无条件拆除。各街道要加强对辖区内违章建筑的管理,早发现、早制止,并及时告知规划执法中队,力

争阻止在开始阶段,杜绝既成事实增加执法难度现象。对已建成的违章建筑,区城管执法局要认真核查、落实,依法作出处罚,并限期彻底拆除。各街道要强化法制观念,不得带头违章搭建,更不得对辖区违章搭建越权审批、以罚代批、以罚代管及乱收费、乱罚款,坚决遏止违章搭建上升的势头。二是加强广告管理工作。对已经设立的广告,要依法进行全面清理,凡是经过批准的要提高档次,达到规划标准;凡是没有经过批准的要依法拆除。对于今后的广告审批,要严格按照市规划部门的整体规划,从严控制。三是开展油烟、噪声扰民治理工作。对居民楼下、居住区内经营有噪音、油烟污染的行业,要进行一次专项整治,协调工商、环保部门,无证经营的一律取缔;虽证照齐全,但不符合经营条件的也要依法注销。四是认真解决市场涨市经营问题。积极协调工商部门取缔马路市场和市场涨市,规范市场周围秩序,改善环境卫生状况,进一步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强化对各类停车场、洗车场的监管。

㈢进一步加大城市中心区整治工作落实力度。城市中心区#路的整治是市委、市政府为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造福城市居民,对老城区提档升级采取的重大举措,沿线相关街道,特别是#承担着艰巨的任务。虽然前一段时间整治工作进展较为顺利,但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还不少。各有关街道要进一步认识这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改造任务,严格工作标准,不折不扣地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采取先易后难的办法,选准突破口

,带动两条道路整治工作开展;要牢牢把握施工合同签订工作,协调产权单位与施工单位尽快签约实施;要按照市政府“四统一,’的要求,加强督促、协调、配合,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四)加强市政设施、绿化、物业的管理。区街道路经过三年的整治,基本上完成了大部分的维修工作,但部分道路出现新的破损,一些市政配套设施人为损坏的现象依然存在。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对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矛盾较为集中道路、市

政设施维修问题,排出方案,制定计划,年底前再整治一批;要进一步加强对市政配套设施的管理,对掘路施工、占道施工等方面的问题,严格审批,加强监管,及时恢复,完善城市服务功能。绿化管理职能下放后,绿委办、绿化所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从市绿化监督部门通报的情况看,树木、花坛、广场的除草、修剪、维护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绿化部门要注重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同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和汛期造成的险树、危树处理工作。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职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居民小区的管理工作这次的城管职能权限调整,区房管、执法、街道都具有一定的职权。对物业管理企业,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指导、检查,采取一定的管理手段,把物业管理企业纳入全区整体城市管理体系中来,全面提高居民小区管理水平。

三、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全面开创我区城市管理工作新局面

抓城市管理工作,关键是要有清晰的思路,得力的措施,突出抓特色,创品牌,做徐州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头羊。

一是要强化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街道、各部门要按照争创#的要求,真正把城市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保持城市管理的领先地位。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担起辖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各项责任,认真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协调处理好城市管理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不得出现利用职权,乱搭乱建、乱批乱设的现象,不得向城管执法队员下达创收指标和罚款任务,确保城管队伍集中精力管好城市。城管执法、建设、绿化、规划、房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既要履行各自职责,又要与街道办事处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城管机制、制度。全区城管执法队员、环卫职工、民办保洁员近千人,组织好、使用好这支队伍,提高城市管理和保洁水平,关键是要靠良好的机制去激励人,严格的制度去约束人。虽然我们围绕机制、制度创新作?大量工作,但在落实问题上还存在许多不足。近期,要在全区城管、环卫职工中进一步完善定人、定岗、定职责、定奖惩的工作机制,制定明确的奖罚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制度健全,确保考核有据、奖罚到人、管理有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错案追究制度和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促进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是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是我们搞好城市管理的关键和依靠,培养一支敢于触难碰硬、能打善战的文明之师至关重要。因城管体制调整,目前的执法队伍还很不稳定。月底前,对经培训合格的执法队员要迅速做好政审、体。检和资格审查,尽快完成城管执法人员定编和执法证办理工作,确保城市管理工作不出现断档。在定编工作中,要注重纯洁执法队伍,对不具备执法人员基本素质要求的坚决拒之门外。个别单位聘用的协管人员不允许参与行政执法,有劣迹的协管人员要严格清退。

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思路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为抓手,清醒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巩固“政府统一领导,公安、交通部门主抓,安监部门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健全事故预防综合机制,进一步认真开展有针对性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系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努力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现根据《全省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暨省政府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纪要》(〔〕89号)要求,今年下半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要突出六个重点:一要突出道路交通重点区域的整治。二要突出加快标准化建设步伐,全面落实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三要突出重点车辆(工程运输车辆<土方车>校车、私家车、摩托车)的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四要突出隐患路段排查整治,确保在年底前全部完成已确定的事故隐患路段的排查整治工作。五要突出驾校的清理整治,力争在2015年底前打造出7家管理规范、制度严密、教学认真、师资队伍雄厚、培训质量良好的精品驾校。六要严把高速公路路口关。通过综合整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分兵把关,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并比去年明显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重有所下降,严防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恶通事故,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到10月31日):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及工作职责,深入研判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剖析当前影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突出问题,主动查找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和对策措施,明确整治目标,细化实施方案,落实措施要求,确保整治工作落实。

(二)组织实施(11月1日至12月25日):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点区域、行业(领域)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分类函告、限时申报阶段和自查整改、自评申报阶段工作,严格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健全交通安全管理综合机制,确保综合整治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三)考核验收(12月26日至12月31日):市安委会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对我县开展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全面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明确改进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分工

各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事故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有关部门要定期对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隐患,必要时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有效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乡镇交通安全委员会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中的作用,并对各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办给予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

安监部门要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公安交警部门要针对省道、县乡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特点,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路面管控,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积极联合司法、教育、新闻主管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车管、驾管、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等窗口开展阵地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交通参与者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觉守法意识,消除交通事故隐患。严把车辆报牌关、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关和发证关,加强车、驾管业务工作的管理,监督机动车检测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组织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提出整改建议上报政府并配合开展隐患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营运车辆违法违规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有关部门和客运企业公布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严重违法的运输企业和客运车辆名单。

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要加大对有关道路交通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力度,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加大对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公路建设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将安全设施费用纳入公路建设项目概算,落实公路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按照职责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组织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和公路危险路段的隐患整治工作,逐步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组织有关部门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无牌、无证、报废等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加强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按规定实施培训,负责汽车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工作,严把营运驾驶员准入关。

住建部门要加强工程运输车辆(土方车)管理,确保施工运输生产安全。要督促城区道路交通建设项目业主将安全设施费用纳入城区道路建设项目概算,按照“三同时”要求有效落实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城区道路建设、养护工作,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组织职责范围内城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整治。

住建部门要加强公共交通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公共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公交汽车安全设施配备。督促公共交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鼓励、引导公共交通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卫星定位系统。

教育部门要监督指导各类学校落实校区道路、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和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指导督促各类学校校区内的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师生员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安全出行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校车档案信息管理,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监督管理,打击各类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非法、违法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计量认证和检验资格许可,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校准,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所需的检测设备依法实施计量检定。

财政部门要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监管必需的工作经费。

司法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宣传普及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新闻主管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督促指导有关新闻单位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取得实效,县安委会将组织有关部门适时对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整治工作结束后将对整治期间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安监局、公安局、交运局、住建局、教育局、财政局、司法局、广电局、旅游局、卫生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分局、农机站、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为成员,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日常事务。综合整治工作由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组负责牵头组织,各乡镇政府各有关单位具体实施。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立整治工作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细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区域的整治,明确整治方向。县政府决定对今年来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发生比例较大的乡镇及路段进行重点整治;对问题较多、监管较为薄弱的工程运输车辆(土方车)、校车、私家车、摩托车实行重点整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超常规的办法、创新的管理模式,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死亡率降下来。

(三)突出主体责任,落实整治任务。客运、货运、公交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我县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要求,狠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必须全面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不断加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自觉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管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道路交通运输企业的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考评细则》、函告单、达标时限等文件送达每一家道路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务必做到一家不漏;要严格督促客运、货运、公交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认真做好“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自查整改、自评申报阶段工作。交通运输、交警、安监部门要全面排查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以及驾驶人从业资格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跟踪督促落实整改。要对2010年以来发生1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道路运输企业,实行挂牌督办,要坚决采取限期整顿直至依法限制、取消其相应的经营范围等处罚措施;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内部安全管理混乱的,责令限期整改。

(四)突出重点车辆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全面抓好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行动的谋划和组织实施,集中整治重点车辆(私家车、摩托车、校车、土方车)安全隐患和各类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继续抓好道路客运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客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严厉打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区域性统一行动。坚持依法严管,集中力量加强客运班线集中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巡逻管控,严查超员超速、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疲劳驾驶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教育等部门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适时组织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依法从严查处校园周边机动车辆乱停放、乱调头、超速行驶、逆行、闯红灯、乱鸣喇叭、人行过街横道不让行人、“黑校车”接送学生、摊点占道经营以及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校车超员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教育部门要严查“黑校车”,加强对校车的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防止校车交通事故。特别是要大力开展对农村及山区接送学生的非法校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拼装车和“摩的”等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

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从严整治二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超载、超速行驶、闯红灯、酒后驾车、不按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或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二轮摩托车(电动车)擅自加装遮阳蓬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扭转摩托车交通事故多发态势。

公安交警、行政执法、住建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建筑废土管理规定的通知》(政文〔〕131号),由住建局牵头,各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运载沙、土、石及建设渣土、垃圾的车辆和搅拌工程车辆的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依法从严查处报废车辆等不合格车辆上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行为,依法查处遗洒、飘散载运物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严查、严管、严惩、严治的方针,着力打击整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期间,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即依法应当拘留的一律拘留,应当吊销的一律吊销,应当暂扣证照的一律按最高限暂扣,应当扣留车辆的一律扣留。

(五)突出隐患路段排查整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对省、市两级确定的8处事故隐患路段及其他排查的道路安全隐患,各有关单位务必从关心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关爱生命的角度出发,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在财政上要确保资金投入到位,在整改上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务必在年底前保质保量全部整改完毕。对今后排查确定的事故隐患路段,都要分级挂牌督办,并形成机制。要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严格落实道路工程建设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督促建设单位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费用纳入道路建设项目概算,并作为道路工程验收的必备条件,未经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对已通车但尚未配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监控设施的道路,要健全该路段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并尽快明确和实施安全及监控设施的建设计划。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37号)和公路隐患路段排查有关督办标准要求,对本辖区内的隐患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路段,要按部门分类制定整治方案和整治计划,落实资金来源,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实施单位和验收单位责任,并逐一建立档案,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路段要纳入地方政府挂牌督办。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对道路的安全防护,将“安保工程”延伸至农村的县、乡、村公路,加快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及长下坡等路段安防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普通公路防撞墙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的工程建设。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道路施工路段现场的交通秩序维护和安全监控,发现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养护或管理部门设置标志;要进一步对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进行排查与完善,清理整治不规范的标志标线,推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六)突出驾校的清理整治。交运局要把整治驾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按照我县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要求,制定一套严密可行的考核方案,每年严格组织考评,严格实行末位淘汰制,逐年减少驾校数量,力争在2015年底前打造出7家管理规范、制度严密、教学认真、师资队伍雄厚、培训质量良好的精品驾校。

(七)严把高速公路路口关。对不符合高速公路行驶要求的车辆要坚决卡在关口外,从本月起,每个路口由高速交警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分别派人进行联防联动,24小时值守,严把车辆上路关。各有关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要强化路面勤务管理,严查高速公路超速驾驶等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技术手段的作用,实行全方位实时监控,即时纠正违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有效震慑超速等违法行为。

(八)突出宣传造势,营造整治氛围。一要充分发挥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及时报道综合整治动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树立一批典范,形成良好的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氛围。二要在主要道路、主要路口及车站、学校、景区景点、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各单位醒目位置悬挂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利用LED显示屏、公交车车内广播,播放交通信息和法规知识。三要建立健全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与“文明单位”评选挂钩机制以及公务用车、公职人员严重道路交通违法抄告制度,震慑违法行为。四要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长效机制。教育部门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教育计划;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刊播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开辟专题专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运输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农机部门要认真开展“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公安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逐步引向深入。

(九)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驾驶人的日常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对所监管行业从事道路交通运输客运驾驶人的管理和监督,督促相关企业进一步完善对客运车辆驾驶人的聘用、体检、学习、培训、离岗、奖惩、解聘等管理办法。公安交警部门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尤其是申请增驾大、中型客车驾驶证的,要严把考试关、落实责任倒查制度,严肃查处考试把关不严、违规办理驾驶证等行为。要建立数据平台、提供便捷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客货运输企业及机动车、驾驶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健全管理档案,利用手机信息平台,为客货运驾驶人提供临时交通管制、道路通行情况告知、重特大交通事故概况通报等相关信息服务,增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觉遵章守法意识。交通运输、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含农机驾驶人)、教练员、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资质和培训质量的监管,严把机动车教练员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关,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无培训许可证件经营、租赁经营、挂靠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促进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严处理严重违法的客运驾驶人,对存在超员20%以上、超速5O%以上、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酒后驾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客运驾驶人,公安部门要依法从严处理直至吊销其驾驶证,并抄告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及时注销其从业资格,通报并责令相关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予以解聘或调整岗位等处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市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人员“不适岗名单”公布制度》、《市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管理制度》、《市道路运输汽车驾驶适宜性检测和技术考核办法》要求,从源头上把好运输安全生产关,从机制上建立营运驾驶员进入和退出机制,健全从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凡新招聘的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都应进行驾驶适宜性检测和技术(含应急操作技能)考核,经检测考核合格后企业要再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同时,客运、公交企业要根据汽车驾驶适宜性检测报告提示驾驶人员的注意事项和技术考核的综合评定意见,对驾驶人员操作技能和应变能力差异进行分类,根据驾驶人员的差异分门别类建立档案,按照驾驶人的安全、技术、应变能力差异,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以提高驾驶人员的整体素质。

(十)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站场整治。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把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站经营资质关,对所有客运企业、货运企业、危货企业、客运场站经营资质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的,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或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原许可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责令停业或吊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制度。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客运站安全源头管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台帐,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按规定配置安检仪,由专人负责并做好检查台帐记录。严格“两部一局”规定,对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三级及以下的公路,严禁班车夜间发车。坚决做到道路路况不明的、车辆状况不好及已出现及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不发班。站场合理设置消防栓和适用于扑灭汽油、柴油、燃气等易燃物质燃烧的消防设施。安全出口要设置通用标志及照明设施,安排专人现场调度指挥,疏导营运客车进出站场停车、发车,保障旅客上下车通道安全畅通。公安、交运、安监、质监部门要对客运车辆的定期检查情况、安全技术状况、GPS系统安装使用情况和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凡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交强险过期,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非法改装、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思路范文第5篇

(一)积极落实《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意见》,不断强化物业管理工作。

我们召开了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服务体系。

一是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不断规范和完善物业管理。根据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的精神要求,结合**物业管理的实际,我们进一步理顺了工作思路,即:“以实现物业保值增值为核心,以物业管理的规范运行为目标,抓好前期物业管理和老旧小区改造,加大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力度,全力推动全市物业管理上台阶上水平。”按照这个工作思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依据海政发[20**]21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房产市场管理的意见》精神,积极建立健全前期物业管理制度。在实际工作中,首先从预售环节增加审批要件,约束开发建设单位落实物业管理方案,明确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收费标准和经营方式,突出合同和公约在前期物业管理中约定的效力和承诺的效力。其次,调[此文章由21秘书写作网/独家原创]整了专项维修资金收缴的方式,由建设单位在预(销)售时一次纳,避免了专项维修资金收缴参差不齐,使用困难的问题。第三,在老旧小区管理方面,制定了《**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意见》和《**市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意见》,努力做到“两个结合”,即先期保洁和后期改造相结合,主管部门业务指导与社区参与相结合,为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提供了保障。

二是认真调查研究,摸清底数。为了全面了解、掌握**全市物业管理的现状,入春以来,我们组织专门班子,对全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状况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调查摸底,**市现有当地和外地物业管理企业20个,其中具有二级资质以上资质的3个,三级资质的17个,物业管理从业人员400余人;现有实行物业管理面积120万平方米,其中新建住宅小区管理面积90万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7812平方米;收集专项维修资金527万元。通过调查分析,当前**市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物业管理企业经营水平不高,服务质量不高;业主自律意识淡薄,对物业管理的认同程度有待提高;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难度较大;物业管理收费困难等等。通过调查,使我们**对物业管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打下了有力基础。

三是发挥职能作用,确保物业管理规范运行。为了保证物业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我们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将物业管理工作的各项指标进行量化,对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量化管理和考核。考核目标包括:业主委员会的组建,计划全年新组建业主委员会5个;物业管理公司的报批,今年已报批物业管理企业3个;物业管理纠纷的调处;物业管理用房的归集;前期物业管理方案的落实;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等等,上述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和管理物业企业的依据,作为物业企业升级达标的依据。同时,结合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活动的开展,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对物业管理公司的从业行为和服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不断规范物业企业的服务行为。今年以来,已落实物业管理方案9件;参与物业综合验收4次;归集物业管理用房51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030平方米,商业用房3**0平方米;使用专项维修资金6万元,维修房屋屋顶面积达5700平方米;调处物业管理纠纷6起,其中办结4起;组建物业管理企业2个;组建业主委员会1个。对老旧小区新实施以保洁、绿化为主的物业服务面积达15万平方米。

(二)积极构建新的住房保障体系,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一是积极争取政府启动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计划。据调查统计,**市近三年城市居民家庭平均年收入为23728元,家庭年收入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中低收入(含最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共有1705户,其中无房户232户,住房困难户1473户。针对这种实际状况,今年以来,我们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把构建新的住房保障体系作为房管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政府呈报了《**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需求调查报告》、《建设方案》及《测算数据报告》,以详尽、科学的数据,阐述了尽快建立新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性和迫切需要,并多次向政府呈请,尽快启动建设计划、出台相关政策。

二是抓好政策的制订工作。为了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能够切合实际,真正惠及广大百姓,今年以来,我们在参照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经过周密研究,反复测算,先后几异其稿,向政府呈报了《**市经济适用房货币直补实施办法》和《关于推行经济适用房货币直补办法的意见》及《关于对城市最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实行货币补贴的意见》和《**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办法》,力请政府积极推行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货币直补办法,对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购买经济适[此文章由21秘书写作网/独家原创]用房和租赁住房,直接发放货币补贴。经过积极陈请和市政府的通盘考虑,四月二十日,**市政府先后以海政发[20**]20号和21号,出台、下发了《关于印发**市最低收入居民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市经济适用房货币直补实施办法的通知》两个文件。文件确定,对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租赁住房按照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予以补贴,每月每平方米补贴3元;对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中低收入家庭,每户补贴面积确定为8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200元,即每户补贴1.6万元。两个文件的出台,标志着**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制度的初步建立。

三是积极拟订实施细则,做好政策实施准备。为了保证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制度的顺利实施,我们在政策出台的基础上,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了专门班子,结合实际,认真制订实施细则及具体的操作办法和流程,并不断修订完善。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抓紧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政策实施前的培训。目前,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已上报市政府。自6月1日起,**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工作将正式全面启动。

(三)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活动不断深入。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的房产市场管理,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今年以来,我们在20**年**市房地产市场依法治理活动和**市房产市场交易秩序专项治理活动深入开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推动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不断走向深入。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继续通过广播电视讲话、公告、下发文件、街头宣传、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房地产法律法规,广造舆论声势。上半年先后播发电视讲话和公告3期,下发文件2个,开展街头宣传4余次,发放宣传材料和通知千余份,使房地产法律法规意识不断深入人心。

二是加强检查监督。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组成专门班子,对全市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公司和物业管理企业等从业机构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预(销)售、中介等各环节中存在的面积短缺、隐价瞒价、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各种违规行为,共检查从业机构50余家,发放备案通知书3份。

三是不断深化房产市场的治理整顿。为了保证房地产市场的长治久安,活动开展中,我们与建设、工商、物价等部门,成立了协调领导小组,建立了协调联动机制和通报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房地产市场动态,对市场上出现的各种问题苗头,抓住不放,认真分析原因,根据各自职能和工作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力求防患于未然,把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在此基础上,各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对房地产从业机构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或接到群众投诉,立即进行调查、处理,上半年共组织检查3次,未发现任何问题。目前,全市50余家房地产从业机构,已全部登记备案。由于管理到位,今年以来,全市房地产市场未发现任何违规行为。

四是健全和落实准入、登记备案和资质审核制度。针对整顿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我们报请政府,以海政办发[20**]21号文件,出台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房产市场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开发企业登记备案制度、中介机构准入制度和物业企业资质审核制度,建立了复核审查[此文章由21秘书写作网/独家原创]制度,从落实制度入手,严格、规范管理。在强化检查监督的基础上,实际业务工作中从预(销)售、产权登记等环节对开发企业、物业公司和中介机构进行前置管理,增加审批要件,对各种从业行为进行预审和复审。目前,各项制度已全面得到落实,从而有效地杜绝了各种违规行为。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做好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制度的实施工作。周密部署,精心操作,稳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出纰漏,使政府放心,群众满意。

二是进一步强化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加强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前期介入。从预售和产权登记环节入手,增加物业管理合同审批要件;新建小区投入使用后,入住率达到60%,即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开展物业管理。加大老旧居民小区改造力度,争取利用二至三年时间,将樱桃园、民主、环保等老旧小区改造完毕,达到三级小区标准,以便更好地推进物业管理。强化对物业企业的管理,抓好物业企业招投标和资质审核,加强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不断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三是推动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不断走向深入。根据**市四部门关于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整顿工作,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规行为,不断规范房产市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