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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围绕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主动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制定《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准备工作方案》,报请市政府成立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根据党的十和国务院、总局改革的精神,制定《改革准备工作方案》,厘清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并结合我市实际,积极谋划,努力争取各方面支持与协作,报请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任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共同推进我市的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近三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精神的文件,视情分别予以宣布废止、失效和修改。
(三)起草《武汉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办法》。按照放宽准入、便利登记的原则,综合城市规划管理、《物权法》及武汉市地方法规的规定,起草《武汉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办法》,报请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后颁布实施。
(四)清理规范基础数据。以信息化技术为依托,全面开展市场主体基础数据的清理、补录和修改工作;建立GIS经济户口电子地理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制度,完善数据定期自查和督查制度,达到“数据准、情况清、责任明”的规范管理要求,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夯实基础。
(五)探索开展“先照后证”工作。开展“先照后证”的调研工作,起草《关于工商登记“先照后证”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报市政府决策。
(六)加大推进网上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力度。积极推进网上登记全程电子化水平,扩大网上登记的适用范围,提高网上登记智能化程度,有效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的使用。
二、充分发挥工商登记职能,大力扶持民营企业发展
(一)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总体方针,按照“非禁即入”原则,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简化登记手续,加快“个转企”步伐,支持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做优做强。
(二)鼓励民营企业从事新兴行业和我市重点发展行业。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支持设立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企业及会计、咨询、法律服务等中介服务业;积极参与淘汰落后产能、抑制高耗能产业增长工作,支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三)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收购、兼并、重组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和投资基础设施建设。
(四)继续开展“千名干部进万企”大走访活动,切实了解企业情况,倾听企业呼声,知晓企业需求,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助推企业发展。
三、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水平
(一)加大干部业务培训力度。根据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及时研究登记业务流程的修改,制定新的登记规范,对窗口登记工作人员根据不同岗位,有针对性地进行常态化、分层次、多样性的培训, 使登记窗口人员充分领会改革精神,熟练掌握新修改法律、法规、规章和登记规范要求,提高操作水平,以快速适应登记制度改革的进程。__年开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后的登记业务及公司、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业务培训班2-3期。
(二)合理调整人员力量。科学合理调整窗口干部年龄结构,以年轻化、专业化的要求配备窗口干部,并将业务熟练的人员骨干充实到登记窗口,提高办事效率。
(三)加强作风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队伍作风纪律整训活动,实行不定/!/期明察暗访和通报制度,从典型导廉、环境示廉、载体宣廉、活动兴廉、制度保廉等方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四、强化基础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效能
(一)加强机制制度建设。一是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窗口工作要求,重新修订、完善岗位责任制、窗口工作制及服务承诺制;二是创新和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加强 档案基础建设,做好档案交接工作;实行登记质量评查制,开展归档前登记档案评查,及时纠正登记注册中出现的问题。
(二)加强全市登记业务指导.一是建立工商登记QQ交流平台,通过收集、整理各区局登记制度改革遇到新问题、新情况,对个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共性问题专题制定指导意见;二是研究制定土地股份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富民股份合作社的登记办法,有效地服务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及时调整和完善综合业务系统。按照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需要,配合信息化部门对新业务系统的运行开展修改、对接和调试工作,并针对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相关工作意见。
(四)加强改革的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做好改革政策的宣传,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意义和股东出资责任。通过登记窗口[,!]、官方网站等多种途径,将修改后的表格式样,提交材料清单等登记依据和标准对外公示,提示申请人依法办理登记。
关键词省级;农业行政审批;安徽省
中图分类号F322;D63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1)22-0357-01
农业行政审批由于关系重大,大部分项目均在省级办理。这些项目涵盖农业的种、养、加、管众多门类,是农业部门指导、调控农业生产活动的重要手段,关系到“三农”工作的大局[1]。切实做好省级行政审批工作,为广大企业、群众提供规范、高效、阳光的服务,对于推动农业部门依法行政,提高农业部门行政效能和效率是非常重要的,对市、县2级农业审批工作开展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安徽省省级农业行政审批的基本情况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2001年安徽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农业行政审批项目按照“进中心是原则,不进中心是例外”的要求,全部进入中心,由窗口统一受理,交由后方业务办理,结果由窗口送达申请人。目前,在中心办理的项目有52项,包括43项行政许可和9项非行政许可。2010年完成行政审批项目5 336件(不包括便民服务项目),其中,即办件2 182件,承诺件2 994件,上报件160件。
2省级农业行政审批的特点
经过多年的努力,农业部门已经建立门类齐全,以法律、行政法规为主线,以地方法规和行政规章为辅助的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以行政许可为主的行政审批工作开展时间较长,相对固定,大体呈现出以下特点。
(1)项目多而小。目前,各类农业法律法规设定行政审批项目52项,与其他行业相比,属于较多的。但申请数量小的项目很多,有的比较冷僻的项目,如水生野生动物捕捉许可等多年没有申请或只有为数很少的申请,每个项目平均年办件量为100多件。
(2)涉及部门多,专业性强。52个项目涉及到种、养、加、管四大门类,21个局处室站,占省级农业部门31个职能局处室站的67.7%。但所有项目均以专业为依托设立,项目之间各自独立,互不交叉。
(3)适用特别程序的多,办件用时长。特别程序是指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需经过专家评审或者现场勘察的环节[2]。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行政许可一般应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但需要专家评审等除外。由于农业的行业特点,52个项目中有41个需要经过特别程序。因此,农业行政审批项目很多办件时间较长。
3行政审批工作的制约因素
(1)环节多,流程长。一个办件,从受理到决定审查、决定最少要经过窗口承办人员、具体经办人员、处室负责人、单位分管负责人4个环节,多的要经过6~7个环节。有的按照规定,由事业站所审后,需行政处室再审。有的办件,在报省里批准以前,还要经过市、县的初审。审批环节众多,效率低。
(2)电子政务尚未起步。电子政务平台尚未投入使用,窗口与后方行政审批处室不能实现电子数据交换,信息互通。行政审批办件仍以纸质材料为主,靠人工传递、交换材料,成本高,速度慢。
(3)审批资源仍需进一步整合。大部分审批项目仍由后方审批处室独自承担,项目相关性差,各自为政,相关资源不能共享[3]。窗口与处室之间、职能处室之间在职能方面尚需进一步整合。
4省级农业行政审批工作的对策建议
农业行政审批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牵涉的因素很多,为做好该工作,当前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1)尽快建立运转流畅、高效的审批工作机制。一是要合理设置审批流程,精简不必要的环节。对一些重大审批项目,实行联合审批[4]。二是要着力解决影响审批效率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耗时最长、不确定因素最多的是现场勘察环节。现场勘察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在勘察的内容、结论方面没有标准,容易受主观因素影响,导致审批尺度不一。三是要建立催办督办制度。应充分发挥政务窗口的协调功能,授予窗口催办督办权,并制订制度进行规范。
(2)不断提高审批人员的业务素质。农业行政审批工作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大局,如果审查不细、把关不严,给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办理审批,一旦出现问题,后果相当严重。如果审查时严格标准,提高条件,把本应该批准的项目拒之门外,就有可能扼杀企业的发展机会,甚至引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加上农业审批项目专业性非常强,需要依靠丰富的专业技术知识,在纷杂的申报材料及复杂的现场环境中,明察秋毫,去伪存真。因此,应该从业务技能、法律法规知识、依法服务等各方面,不断提高审批人员的素质。
(3)始终树立服务第一的意识。行政审批不仅仅是权利,更是职责。作为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努力做好行政审批工作,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的审批服务,是应尽的义务。只有树立“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方便群众,一切贴近群众”的意识,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真正做好行政审批工作。反之,把行政审批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目空一切,颐指气使是决不可取的。
(4)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创新。一是要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随着安徽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的深入推进,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对改善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的要求越来越高,进一步扩大行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有效途径,是加强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客观需要,是强化权力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安徽省已经开展2轮以“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处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的改革试点,共有14家省直单位参加试点,下一步将在全部省直单位开展。农业部门由于承担审批的项目具有多、散、专业性强的特点,推动“两集中”难度确实很大。为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可以考虑先易后难,分2步走,第一步:先成立行政审批办公室,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将一些不需要现场勘察的项目进行集中审批;第二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所有项目全部交由行政审批办公室统一协调、办理,全面实施。二是要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省政务服务中心已经开发运行协同审批平台,实现行政审批网上流转、审批。三是积极推动与农业专业网站互联互通,实现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同网办公、全程同步监控,进而实现项目审批、政务公开、效能监察、绩效考评的“一网化”。
5参考文献
[1] 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J].行政服务,2010(3):10.
[2] 安徽省编办,省监察厅,省法制办,省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扩大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1)55号].[EB/OL](2011-07-22)[2011-09-21].http://ahzwgk.省略//xxgkweb/showGKcontent.aspx?xxnr_id=84834.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涉及我处工程汇报如下:
一、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情况
1、进展情况:为加快推进区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开发区创业和营商环境,推动开发区实现高质量发展。2019年12月16日,市商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气象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市开发区区域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发〔2019〕160号),制定了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程序。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创业和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印发《关于做好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的通知》(**农〔2020〕32号),明确区域评估范围及程序,印发了参考编制大纲;通过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方案审批程序可适当简化,依法应编制水土保持报告书的,可简化为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截止目前,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区域水土保持评估报告基本编制完成,计划近期报我局评审;淮安区新材料产业园、淮安经济开发区、国信工业园,金湖县经济开发区区域评估报告正在编制,其他县区境内开发区尚未开展区域评估报告编制。
2、存在问题:我局和各级开发区无管辖关系,主要靠宣传引导推进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目前部门县区开发区明确表示不开展区域评估工作。
3、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规范及时开展上报区域评估报告审查审批工作,二是联合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宣传指导工作。三是根据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推进新区、其他有条件的区域逐步开展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水土保持审批承诺制管理情况
1、进展情况:2020年3月,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试行)》(**农〔2020〕8号),明确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和通过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的水土保持方案实行承诺制管理,由建设单位向审批部门书面承诺审批后及时完善相关手续,落实水土保持各项措施,确保实现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承诺制管理由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行政审批机关直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并确定了不适用承诺制管理的情形:(1)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的项目;(2)征占地面积在200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量在200万立方米以上的项目;(3)处于信用惩戒期的建设单位。目前报告表项目已实行承诺制管理。
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
1.我委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加强政策解读,我委自行出台的各项重要文件,也要通过部门网站等载体进行解读。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及时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2.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我委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办理信息公开,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3.继续推进我委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一是扩大公开范围。从2014年起,要按照中央规定的公开范围、内容、形式,向社会全面公开本部门预决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二是统一公开时间。2014年本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在7月底前须全面公开,2013年决算须在决算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4.加强我委采购信息公开。公开我委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本单位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
5.推进项目信息公开,深化项目审批、核准、监管、等信息公开工作。
五、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6.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逐步公开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信息。加强预警预防信息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高效快捷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风险信息,及时全面公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信息。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事故挂牌督办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开督办单位以及整改落实等情况。
六、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7.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对涉及多个地方或部门的申请事项,要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注意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制度。
七、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
8.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行政机关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一、行政效能建设开
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贯彻落实迅速
为有效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我局成立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领导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负责人任成员,机关效能办设在局办公室(局纪检组长兼任局效能办主任),保证了机构健全、组织有力、人员到位、工作落实。同时,我局将行政效能建设纳入到局党政目标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各基层单位也成立了行政效能建设机构,推动了城管系统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整体发展。
(二)制定方案,重在落实,提高行政效能
一是在年初即制定《泸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局2012年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职责。为确保我局行政效能建设见成效,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精简会议文件、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督查整改、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相关科室、责任人职责。
(三)端正工作态度,强化机关作风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机关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我局从服务承诺入手,着重做好了四个方面:一是公开办事程序,我局的职能、职责及承办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局办事指南,除在办公地点上墙公示外,还在政务内网、政务外网上进行公示,方便群众了解、办事。二是坚持文明用语,实行亮牌服务。我局机关所有人员一律挂牌上岗,并在接待来人、来访时做到“五个一”,即:给一张笑脸、道一声问候、让一个座位、作一个明确答复、道一声再见,有力防止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风气。三是实行“首问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相结合,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基层单位科室严格按照岗位分工,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首位接待或接话人员要负责对来人、来电热情答复、办理到位。四是对来文、来件推行“限时办结制”。对来文,有时限要求的,严格按时限要求办理,无特别时限要求的,在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来件,我局本着方便群众出发,能当天办理的,当天给予办理,不能当天办理的,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办理,尽量让群众少跑路。
(四)清理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管理
一是我局按市上要求对所属的12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由行政审批科集中处理,市行政服务中心一个窗口统一对外办理。二是进一步精简、规范了行政审批程序,实行了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制和行政审批专用章制,做到既规范管理,又方便于民。
(五)实施“三项制度”,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行政效能建设制度,由于执行到位,目前为止我局未发生一起服务对象投诉事件。同时,为不断增大政务公开透明度,让群众更多更好的了解城市管理工作,我局先后在局门户网站、市两台、两报和新华网泸州分频道等新闻媒体上开设了城管专栏,对行政审批项目、行政执法责任制“三项清理”结果、便民服务措施、工作制度、违纪违诺投诉、各项工作目标进展、完成情况等涉及群众关心的问题全部予以公开。同时,我局还通过在江阳、龙马潭的各个社区增设了城管宣传栏、发放便民服务卡,推进“城管三进”(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以及开通24小时城管服务热线等多种方式,使老百姓得到了快捷、方便的服务,先后为大山坪刺园社区、北城濂溪路社区等解决了安全护栏、排污不畅等问题,收到了锦旗3幅,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反响。
(六)精简会议文件,提高工作效率
我局严格执行会议报批制度,控制会议规格、数量、规模和会期。今年,除我局与市规建局共同组织召开了泸州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暨爱卫工作会外,未召开全市性大型会议,对涉及全市性的爱卫、城管工作会议,均以小会、短会形式召开系统内会议也坚持以中心组学习、职工学习、工作落实会结合方式开展,提高了会议质量和效率。同时,局机关严格执行公文处理规范和程序,无因主观原因超时办理公文现象。
(七)加强效能监察力度,着力查找整改
为了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力度,局纪检监察室对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环节和发展环境建设中涉及效能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并设置了投诉举报电话(3125776)接受社会监督。为确保我局系统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整体推进,除对局机关的服务用语、服务态度、工作程序、工作时效等方面全面督查督办,我局领导多次深入到各基层单位,督查各单位行政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针对公共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一提出了整改要求。今年,我局系统无一起行政效能投诉案件。
二、城市管理新亮点
(一)以人为本,加快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一是继续实施条街巷改造,编制上报了43条街巷路灯、下水道、道路改造维护项目的设计方案;完成了枫林街等4条下水道抢险工程,阳光路农贸市场侧等2条下水道和青果湾等2条路
灯改造工程正在紧张施工。二是完成了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城区排水管网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委托重庆大学规划研究院编制泸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四川省第三测绘工程院进行排水管网的普查和勘测工作。三是精心组织环卫设施建设,完成了泰安垃圾处理场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系统的土建和设备安装,预计在7月投入试运行;渗透液处理系统已完成工程结算和预算审核,节约经费28万元。四是完成新建公厕、垃圾库和果皮箱定点设位和维修工程设计等招投标工作;开展城区旱厕清理工作,制定了改造方案。
(二)维护有力,公共服务功能不断提高
一是坚持垃圾日产日清,上半年清运垃圾9.54万吨,清运率100%;对垃圾处理场规范管理,实施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