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哲学思维论文

哲学思维论文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哲学思维论文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哲学思维论文

哲学思维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声乐辩证法整体与局部对立统一一分为二

近几年来,笔者仔细研读了不少声乐教学的学术文章,从中认识到,一些声乐教育家,之所以能取得好的声乐教学效果,“点石成金”,让学生顺利到达理想的彼岸,走向辉煌,是由于其教学中正确的理论思维与声乐教学实践紧密地相结合,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在教学中具有辩证法的哲学思维。现笔者结合一些声乐教学实际状况,对以下几方面加以认识。

一、把握个体与整体的关系

在声乐教学中,容易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问题。其实,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存在着整体和局部的问题。所谓整体,是指事物的各个部分的有机的统一;所谓部分是指构成整体的一个部分、一个方面或一个因素。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是相互依赖、相互促进。声乐大师沈湘说,歌唱需要三个条件:头(头脑)、心(感情)、身(发声器官——歌喉),三者的配合统一才能完成美的歌唱。这三者之间的配合统一,其实质就是整体与局部的辩证关系,若单纯强调某一方面,都是片面的。例如,我们经常在教学过程中要求学生“以情带声”,但是许多人对其理解比较简单、笼统,流于表面,认为有了情就有了声。声乐是声音的艺术,故“声”是歌唱的基础,“情”是建立在“声”的基础之上的。因为,一个演唱者即使充满了激情,如果声音技巧跟不上,也不是最好的演唱。为此,在声乐教学中,教师必须坚持对学生进行长期严格、系统、正规的专业声乐技巧的训练,同时要培养学生感受、鉴别美好声音的能力。如:歌唱的松弛美、连贯美、灵活美、圆润美、穿透美等。在我们的声乐课堂里,往往会停留在声音的纠缠之中,没认识到声音应与艺术表现和审美需要有一个更高的审美角度,这个角度是:“演唱者把歌曲思想、情绪和情感注入到歌声中去,那么歌声就具有了美感。”将歌唱技术与传情达美恰当结合,这才是声乐的真正意义。如唱亲切的歌曲,运用气息柔和流动的声音;表现威武雄壮的歌曲,运用“坚”起来的挺拔的声音;唱缠绵的爱情歌曲,运用柔和的半声;唱欢快活泼的歌曲,声音轻快飘逸而富有弹性。

由此可见,教学中应注意将发声技术、歌唱心理、音乐美学以及对歌曲内容的理解有机结合起来。在教学中,教师还应注意把握整体,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学生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材施教,才能在声乐教学中树立整体观念,防止片面性。

二、处理好事物对立统一的关系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着矛盾,对立而统一,并且是在矛盾的运动中发展。声乐也是如此。例如,歌唱中的声音与呼吸是矛盾的问题。“气”和“声”是互相依存又互相制约的两个方面。气催声响,声靠气传,气停声止,无气不发声。若在发声中单纯追求喉咙打开或过分强调呼吸的作用有可能导致声门与呼吸失调,造成声音病变,正确的方法应是注意喉咙的打开与气息的配合,即发音时喉头打着哈欠向下叹息挡气,使气息的压力与喉头相对抗而又保持平衡,才会发出较理想的声音。再如声音高位置的训练,一些学生,为了追求“高位置”而把气息和喉头都上浮起来,发出尖、卡、虚、紧的声音。要解决这一问题,应将“高位置”与“低控制”协调起来。这一高一低是一对矛盾,若在提示声音的高位置同时又保持气息下沉的低控制,歌唱状态就会处于平衡,发出理想的声音。其实,在声音训练中有很多类似的情况。如:打开喉咙与声音的集中;笑肌上抬与下腭的放松;声音与情感等,都不能孤立地强调哪一方面,这一系列的训练,无不贯穿辩证统一的规律。用这一规律审视声乐艺术,其表现形式也是多样的。因此,声乐教师既要有辩证的思维方法,也要引导学生有一对客观的耳朵,辨听自己发声的对与错,全面、客观地看问题,从而更好地分析和解决问题。

三、运用科学发展观掌握学科规律

初学声乐的学生都有这样的体会,在没有学发声之前,能满有信心地用大白嗓“喊”唱。然而,正式开始学发声后,突然不会唱歌了,信心也陡然下降。一些学生还经常出现练声或歌唱中的反复情况,学生开始怀疑自己,甚至丧失学习声乐的信心。在这种情况下,声乐教师应让学生知道:学习声乐有一个努力的过程,而这一过程正好是哲学上所说的,否定之否定,从不自然走向自然,从自由王国走向独立王国,再从独立王国走向自由王国。

著名声乐教育家金铁霖教授从他多年声乐教学的体会中总结出:“歌唱嗓音的技能性发声训练要经历自然阶段,不自然阶段,科学的自然阶段。”这段话实际揭示了声乐学习中的否定之否定的哲理规律,一个系统的循序渐进的过程。

所谓自然阶段,是指在没有接受专业训练之前,以个人对音乐的感觉和模仿进行自然的、无拘无束的歌唱。但进入学校后,教师要从理论与实践上,指出学生歌唱中存在的问题,调整歌唱器官的运行机能,纠正学生原有歌唱中的一些错误方法,学生在这一阶段就会有不适应的感觉,因此,歌唱中就会有许多不自然的情况。在这一阶段,教师要切忌给学生唱力不胜任的歌曲。首先要注意对学生进行中声区的训练,不要盲目扩音域。因为中声区是连接高、低声区的桥梁,学生在此基础上练声不会有音域负担,容易体会到气息的作用,喉咙打开的感觉,管子通畅的妙处。但这一阶段掌握的东西不是全面的。什么样的声音是对的,什么样的声音是错的,学生心中是没有底的。他们在发声练习时感觉时好时坏,这种情况,实际是声乐学习的一个必经的阶段。

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声音训练以及学习的积累,学生就会对歌唱发声的重要性进一步认识,歌唱技巧会不断提高。这时,教师应对学生所获得的感性认识和积累进行概括、分析、比较,启发学生不断地修饰和调节自己的歌唱状态,发出富有表情的声音。要培养学生多思善学,在“悟”中找状态,养成细心感受、体验的良好习惯。这一阶段,学生要切忌浮躁、骄傲和盲目自信,用各种方法进一步提高声乐技巧。声乐技术、技巧是为生动表现歌曲内涵、思想、风格服务的。为此,教师在这一阶段要注意引导学生深入生活、体验生活,从多渠道、多角度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在此基础上,学生才能在演唱中把握歌曲的风格。如演唱江南民歌时应婉转细腻含蓄;演唱西北部民歌应高亢、深沉而质朴;演唱蒙古族民歌应气息宽广;演唱新疆民歌应具有欢快嘹亮的声音。在教学中,还要注意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一切美好事物的情感,这样才能声情并茂地歌唱,这种声音才能打动听众。

古人云:“工夫深处渐天然。”这句话的意思是,在声乐学习具备了一定的演唱技术和一定的舞台实践经验,有一定的艺术底蕴的沉淀时,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能得心应手地歌唱。在演唱中,感情流露自然,朴实大方,没有矫揉造作,能给人带来美的享受。

可见,声乐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没有任何投机取巧的做法。没有坚韧的毅力,吃苦耐劳的品质,没有虚心求教的精神,就不能完成由“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过渡和转化。

四、用“一分为二”的观点辩证地看待问题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内部,都存在着既互相排斥又互相依存的两个方面。教师要想如实把握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就必须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声乐教学应遵循的原则是,巩固优点,发挥优点,克服缺点,改掉毛病。然而,一些教师经常用全面肯定或全面否定的态度对待学生,使学生不知所措。“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何况歌唱艺术是无止境的。因此,教师对待学生正确的态度是,学生有优点应该马上肯定,哪怕是一点进步都要鼓励学生,同时,要指出学生存在的问题和毛病,把问题讲得简单、准确,讲得风趣、幽默,这样,学生就会对声乐学习有信心。对学得好的学生,教师要启示学生不能安于现状,要虚心学习,找出自己的不足,尽量发挥自己的特色。这样,学生才能客观了解自己的学习状况,在目标明确的前提下,一步一个脚印地学习声乐。做教师的,要想有长足的进步,“源头活水”就是学习,学习,再学习。不仅要向前辈学习,向同行学习,还要善于向自己的学生学习,每位学生都有各自的特点,通过教学,学生会反馈相关的信息,教师还可以从中验证自己的教学。

综上所述,辩证法是联系与发展的学说,把握了声乐教学中所蕴含的哲学思维,就把握了实质与核心,也就掌握了打开声乐教学艺术大门的钥匙。辩证法能让声乐教师在教学中把握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处理对立统一的矛盾,在否定之否定中掌握学习规律,一分为二地看待学生,客观地认识问题,全面、能动地解决问题,从而进行卓有成效的声乐教学。恩格斯指出:“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为此,我们应努力学习和掌握辩证思维的方法,激发在声乐教学中的理论兴趣,拓宽理论视野,撞击理论思维,提升理论境界,不断探索,不断实践,不断地提高声乐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张前,王次著《音乐美学基础》[M].人民音乐出版社,2000年版。

[2]邹长海著《声乐艺术心理学》[M].人民音乐出版社,2000年版。

[3]刘朗著《声乐教学手册》[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哲学思维论文范文第2篇

一、精神权利的主体是否包括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从民法学的理论来看,精神权利属人身权的范围,即它是不直接体现为财产内容,但与人身紧密联系的一种权利。自然人是著作权主体,享有精神权利,此乃各国立法之通例,毫无疑问。但法人或非法人团体能否成为作者精神权利的主体,各国法律中则有不同的规定。面对两种不同的立法例,我们认为,应从社会的现实需要出发,即从人类文化的积累和发展、社会的文明进步之角度,来讨论法人或非法人团体应否成为作者精神权利的主体这一问题。

诚然,法人、非法人团体不同于自然人,无自然人的精神可言。尽管它们纯属一种没有生命的组织体,但却在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无论在社会的经济生活中,还是意识形态领域里,它们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正因为如此,在民法学理论中,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伙)都是其极重要的内容。就现实生活中作品的创作而言,法人、非法人组织所起的作用亦非单个自然人所能及。如组织勘察设计、制作音像制品、创作大型歌舞等,通常都是在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体的领导下才完成的。在这些作品中凝聚着每个自然人的心血,但由于是集体的创作,且是按照法人或非法人团体的意志来进行的,因此,从整体意义上看,是不能将这类作品支解为每个自然人的作品,也就是说,作为一部完整的作品,它的著作权主体只能是联结、组织每个自然人的那个团体或组织。该团体不仅应享有该作品的问世而带来的经济利益,同时也享有诸如署名、保护作品完整和发表的精神权利。一部反映特定团体的意志,在该团体组织下由众多自然人全力完成的大型作品,其整体的著作权只能归该团体或组织,任何自然人都不可能享有此类作品整体的精神权利和财产权利。再就作者精神权利的保护与行使来看,上述反映特定团体意志的作品,如果其整体受到侵犯,由于其按照团体意志参与创作的自然人众多,以及其中部分参与创作的自然人的意志与该团体的意志有可能不一致等原因,因而各自然人难以完成保护及行使该整体作品精神权利的重任,因此,此重任只能由也必须由作为法人或非法人团体的组织者来承担。可见,否认法人或非法人团体的精神权利是不合实际的。

那么,法人或非法人团体是通过何种方式获得作者精神权的呢?我们知道,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有自己的意志,此为各国法律所确认。在我国,尽管非法人组织还没有被确认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但作为一个有期限的组织体,理论上均认为存在一个体现该组织体整体成员的意志。如果缺乏这样的意志,非法人组织也就无法存在了。因此,当不同的自然人被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召集在一起从事创作时,只能按照该组织体的意志进行,而不是各自为政。在进行创作的过程中,虽然每个自然人可就各自承担的部分进行构思和再创作,但这种构思和创作要受组织体意志的制约,这样,在最终完成的整体作品中体现的自然是组织体的意志。组织体虽然不能象自然人那样撰稿、表演,但由于每个自然人与组织体之间存在着委托、雇佣或行政隶属关系,因此,从法律关系的角度看,自然人的行为就被视为组织体的行为。众多自然人按照组织体的意志为完成整体作品所为的法律行为,其后果当然由组织体来承担了。

以郑成思先生为代表,否认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是作者精神权利主体的学者其主要理由是:有关国家的立法中规定,版权中的精神权利仅能由自然人享有;另是从“作者精神权利的来源及版权制度保护它的目的”中推断出。

诚然,世界上的确有一些国家的版权法没有确认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精神权利,但这仅代表一种倾向,是它们根据本国的国情和习惯观念作出的。与此相对立,有相当多国家的立法则主张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的精神权利,如日本版权法等即是。相比较而言,承认法人或非法人团体是作者精神权利主体的立法比较普遍。

关于作者精神权利的来源,以郑成思先生为代表的学者认为:“在版权法中保护精神权利,是法国大革命时代从天赋人权理论出发而提出的”。而“这里讲的‘人权’仅仅是指自然人之权”。由此,他们得出作者精神权利只能是自然人才享有的结论。我们认为,这样推论有些牵强,因为作者精神权利在人们观念中形成,虽然得力于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及“天赋人权”理论,但不能因此就表明作者仅为自然人,一旦作者精神权利从法律上被确认后,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发展和需要,这个“作者”就不可能仅限于自然人了。另外,后世法律确立作者精神权利也不全是因为或基于“天赋人权”理论,否则,在否认“天赋人权”理论的社会主义国家就不可能承认作者精神权利了。况且,即便作者精神权利的确立与“天赋人权”理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天赋人权”理论创立时,还没有法人等法律概念,因而当时的立法无法对此作出反映。所以,我们不能因“天赋人权”与作者精神权利有关,就否认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精神权利。

为论证作者精神权利仅限于自然人,上述学者提出:“法人意志会随着法人代表更换,随着法人破产、合并(或因其它情况的解体)而消失。在法人意志变更或消失后,那些真正执笔创作的自然人可能还活着,而且并未改变观念。”我们认为这一理由也不充分。因为法人意志的变更与法人消失仅仅是法人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变化而已,这如同自然人的意志有时会因某种原因发生变化及自然人死亡一样,我们既然不能因自然人意志变更和死亡的事实而否认自然人对自己曾经完成的作品享有精神权利,又怎么能断然否认法人对其曾经制作过的作品享有精神权利呢?

为进一步说明其观点,上述学者提出:“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这里的作者是指公民作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书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注:郑成思主编:《知识产权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6年6月版,第34页、35页。)显然,这一意见也是偏颇的, 它否认了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对该职务作品的整件应该享有的包括署名权在内的精神权利。事实上,我们主张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对作品享有著作权,仅是就整件作品而言,至于每个自然人,则可就各自完成的部分享有著作权(注: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4、15、16、17条。),所以,承认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对整件作品享有精神权利与保护自然人的权利与利益并不矛盾。这种“双重承认”不仅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真正实现著作权制度所具有的鼓励创作和繁荣文化的作用,而且还表现出对精神产品的一种社会责任,相反,否认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作为精神权利主体的地位对社会没有任何好处。

二、作者精神权利与民法人身权的关系

探讨作者精神权利与民法人身权的关系,关键应弄清作者精神权利的性质。从作者精神权利的内容来看,其最基本的权利是署名权。署名权说明作者在完成某一作品以后对作品所产生的具有身份性质的权利。这一权利的行使及具体物质表现形式就是作者有权决定如何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即作者有权在其作品上署本名、假名或者不署名,同时作者有权禁止别人在其作品上署名。至于发表和保护作品完整的权利,实际上都是基于确认作者身份权才得以存在,即只有署名的作者才有权决定其作品是否发表和是否作改动。可见,所谓作者的精神权利,实为民法人身权的一个部分。本质上属身份权的范围。

为说明作者精神权利的特殊性,郑成思先生还系统地将作者精神权利与人身权作了一比较,指出它们间有重大区别。

郑先生认为,作者精神权利与民法人身权的区别首先在于权利产生的依据不同。民法人身权要以权利主体的出生为依据,而作者精神权利则以主体所创作的作品为依据。这一见解把法律上的权利能力与主体具体享有的权利混为一谈了。郑先生所说的人身权,实际上是一种民事权利能力,(注: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其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而作者精神权利则为一种具体享有的权利,即通过作者自身的行为所获得的一种权利。

人身权除了作权利能力理解外也可将其视为一种具体权利,但作为一种具体的权利,它必须有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人的出生是主体享有生命、健康等人格权的法律事实,而身份权却不完全以人的出生为依据,如因婚姻、亲子关系等发生的权利等则是主体在结婚、生育子女或为了收养等法律行为后才能拥有,这些与作者精神权利必须在作品完成这一法律事实产生后才为作者所实际拥有一样。可见,上述学者把作为权利能力的人身权误为一种具体享有的权利而同作者的精神权利进行比较是不妥的, 不足以说明作者精神权利与民法人身权有本质的差异。

既然具体权利的获得需要一定法律事实的发生,因此上述学者举列的第二种区别也就难以成立了。我们知道,人身权利并非“只与民法主体-‘人’相联系”,在一定的情况下,它也会与一定的法律事实如结婚、委托等相联系。但这里所称的“联系”决不能按以郑成思先生为代表的学者所理解的那样,是权利的附于关系,即所谓“与主体、客体同时联系着的精神权利,在作者死亡后仍可附于作品上”。正确的理解应该是:对作者死后精神权利进行保护决不因为是作者精神权利附着于作品上,而是基于社会公正和善良风俗。这不仅体现在对死者精神权利的保护上,也体现在死者一般人格权如名誉荣誉等权利的保护上。这种保护应是国家的主动干预,而且应该是永久保护。否则,倘公民死亡后,别人对其人格大肆侮辱、侵犯,却因公民死亡而得不到法律救济,势必不利于文化的积累和社会的文明进步。而国家的主动保护,正体现出国家对精神文明、社会秩序所予以的重视和担负的责任。因此,对死者一般人格权的保护并非如上述学者所认为的那样“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意义”,相反,如同保护作者精神权利一样,“可能永远有实际意义”(注:我国《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三、作者精神权利能否转让与继承

民法中的人身权是以人身为其内容、与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由于它是为维持主体生存与能力所必需的,故人身权又称作是专属权,即它是附属权利主体不能移转的权利(注:参见郑玉波《民法概论》,台湾开明书店印行,1979年版第21页。)。既然人身权具有这样的属性,则作为人身权内容之一的作者精神权利也就同样有了这样的性质,即不能与著作权主体分离,或不可转移。日本版权法第59条规定:“著作人精神权利属著作人所有,不得转让。”我国著作权法第19条第1 款只规定了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发生继承,不承认其中的精神权利继承问题。

但是,我们说著作权的精神权利不能移转,并不否认为了一定的目的,经著作权人授权委托,由他人代其行使精神权利。如经著作权人同意,由第三人为其作必要的文字改动或编排等工作。但很显然,这并非就是人们所认为的是一种权利的移转,因为第三人行使精神权利是基于授权委托,正是由于这样的法律关系,所以在公众看来,这种权利的行使仍然被视作著作权人的行为,而不能理解是作者精神权利发生转移。当然,如果第三人对原作者的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工作,则又产生另外一个著作权,即由改编、翻译、整理、注释人享有著作权,该著作权有自己的精神权利,只要不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该精神权利就是独立合法的,与原作品精神权利无关。

作者精神权利不能与著作主体分离,因此,作者死亡后,其权利能力消灭,无任何权利可言,其精神权利也就归于消灭,其生前的财产利益按照继承程序发生移转。如前所述。作者死亡后,其生前的精神权利仍应受到保护,不过,这种保护是国家的主动行为。死亡作者的继承人、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及与之有关的任何人都可依照法律程序对侵犯死者精神权利的行为提起诉讼。当然,通常行使这一权利的人是死者的继承人,因为他们与不法侵害行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作者精神权利的侵犯会直接导致作品经济利益的损失,这样,继承人在出现侵害行为以后,不仅可以提起追究侵害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诉讼,也可提起赔偿财产损失的诉讼(注:日本版权法第116条法第1款规定,对作者死后精神权利的侵犯,作者的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孙子女和兄弟姐妹都可提起赔偿。)。如果因侵害作者精神权利导致继承人精神不安,也可依法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注: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尽管如此,上述这些保护仍不是作者精神权利发生转移的结果,而是国家行使公权力,维护善良社会风俗的结果。

哲学思维论文范文第3篇

但是.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我们对二者关系的理解和处理_在有许多偏颇,特别是哲学理论课,往往侧重于向学生传授基个人工资挂的多,如果年终节余可转到下年使用等办法,解决了一人开药全家用的弊端,大大减少了医疗费用的开支数额。与此同时,我们还为卫生所购置了X光机、B超及各种常规医疗设备,既方便了教工,又减少了开支。卫生所还开设了对外门诊,每年为学校创收万余元。五是实习工厂实行全额承包。办好学校实习工厂,不仅可以方便教学,提高教学质量,而且可以为学校增加创收41992年以前,我校实习工厂每年不仅不能给学校创收,有时人员工资都发不起,要学校补贴。后来我们调整了实习工厂领导班本知识,认为能力培养与哲学课教学关系不大,忽视了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显然,这种状况与当今时代对人才的要求是不相符合的。为此,在哲学理论教学中,在学生掌握基础知识的前提条件下,应将“学科本位”转移到“能力本位”上来,突出能力培养,使学生学会运用哲学观点和科学方法认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获得信息进行加工、具有获取新知识的思维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判断能力和概括能力。那么,如何加强对学生能力培养呢?笔者就这个问题,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在课堂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思路,提高学生分析认识社会现象的能力

理论联系实际是哲学的持点和要求,也是哲学理论教学的一个根本方法。但怎样联系实际,联系什么实际.二者的有机结合离不开科学的思维方式。把实际生活中的具体例子与科学的逻辑思维有机地结合起来去说明抽象的理论,既思路清晰,又通俗易懂,学生易于接受。如在学习中,学生对‘'矛盾的共性与个性相互关系”感到难以理解。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首先运用现实生活中最通俗的“人"为例,指出教师面对全班学生凭借自己的视觉感官和记忆能分辨出每个同学,正是由于每个同学具体形态模样不同,有其自己的个性。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具备人的特征,都是人。人这个概念正是抛开了形形人的个性特征而抽象出来的,是对人的共同属性的反映,它离不开具体人而存在,即矛盾的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反过来,我们每一个之所以是人,也就在于我们都具有人的共同属性,即矛盾的个性也离不开共性s可见,“矛盾的共性与个性相互联结”的原理,正是队诸如“张三是人”广梨是水果电视机是商品”等具体事物中概括出来的,反映了所有事物的矛盾关系。在学生掌握原理的基础上,我又进一步向学生分析说明,从认识具体的人上升到抽象的人,不仅揭示了人们认识事物由个别到一般,又由一般到个别的科学思维方法,而且还给我们指明了"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方法。为了加深学生对原理的理解,我要求学生用这一原理分析说明“建设具有中国持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正确性=总之,在讲理论时,并不只是讲原理本身是什么,而是讲这些结论是用什么思维方法从实践中概括出来的,教给学生求得真理的科学思维方法。联系实际,不仅仅是用例子去说明原理或去解释例子.而应诙是教会学生运用原理和科学的思维方法去观察、分析、认识问题,寓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提高于解决问题之中。

二、增强教学内容的时代感和针对性,

培养学生探索新问理、新理论的兴趣和能力多次调查表明,学生对政治理论教学不感兴趣的原因之一,是大多数学生认为“学了没用”或"用处不大'不能解决他们关心的实际问题,不能适应他们思考人生,思考在多元化社会中生存的现实需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在系统的理论讲解中,联系学生的实际褊要介绍一些新的理论动态、社会发展趋势、特点及对人才的需求状况》例如,在介绍事物联系系统性的基础上,针对学生对自主择业的心理需求,介绍了信息的特点、掌握信息的方法。围绕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介绍了前苏联及东欧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些情况等,引起了学生们的极大兴趣。在讨论中,他们联系自己的亲身感受,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现状、发展方向、农民素质等。学生提出的问题不仅涉及面广,有些思考还较为深刻。面对学生个性与群体的思想实际,面对我国与世界形势迅速变化的实际,切实增强社会现实因素的含量,并寓立场、观点和方法于各神社会现象的剖析过程中,能使学生感到哲学蓬勃的生命力,有利于确立其广阔的时空视野,进行多层次、多角度、多侧面的创造性思维,使学生的思维能力朝着开拓型方向发展。

三、勤写多练.注意培养学生总结概括问題的能力

在教学实践中发现,即便是学生对哲学理论背得滚瓜烂熟,但若让他们用语言或文字形式概括说明问题时,却往往是语无伦次,答案简单,内容空洞.缺乏内在联系,普遍感到力不从心=针对这种情况,对学生的作业,采取了由浅人深的两步练习法。

通过课堂提问或书面作业的形式,荽求学生把原理变成自己的话表述出来。在学生理解掌握原理的基础上,引导学生进行哲学原理和实践意义之间的双向思维练习。如学习了“世界统一于物质原理后,使学生明白既然世界统一干物质,物质具有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性,那么在实践中就要求我们做一切工作都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反过来,义使学生懂得**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包含着“世界统一于物质”的深刻哲理。通过教师的示范讲解和学生反复的作业练习,学生清晰表述自己见解的能力有了明显提高_也逐步增强了答题的逻辑性和写作技巧,

其次,随着教学内容的不断深化,及时把习题作业转变为“大作业”,引导学生练习写作“哲学小论文'写论文难度比较大,是对学生慨括能力的综合训练,它要求学生运用学过的知识分析现实社会问题.得出自己的结论。为了使学生对论文写作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克服学生对论文写作的畏难心理,我首先用一些真人事例,反复向学生讲明论文写作在将来自己择业和工作实践中的重要性,并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哲学小论文,给学生进行论文写作的入门教学,然后让学生自己练习写作。在每次写作之前,都出了具体要求,题目由老师规定或学生自定,规定字数.限期完成,每次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期末考试的总成绩中^实践证明,这种作法给学生的论文写作注入了较大的内驱力,使学生的慨括何题的能力得到了综合锻炼^

四、采取不同形式的教学法进行能力培养

首先,采取民主教学法,建立一种教育吉与受教育者平等的双向交流的教育模式。现在的学生是以抽象思维为主,思维的独立性和批判性越来越强,无论对谁都不愿轻信盲队.在选择、决断时总喜欢运用自己已掌握的知识进行分析判断,得出结论=在教学过程中,允许并鼓励学生大胆地发表不同观点,提出质疑,对学生一时想不通的问题,给以充分的时间,使他们有一个内部消化过程,以此来培养学生的鉴别分析问题的能力。

其次,根据教学内容需要,不定期地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辩论或演讲。如“关于人的本质是f十么”、“关于金钱与道德的关系"、“关于成才与机遇的关系”等,让学生真话实说,进行辩论》这样做使学生根据自己的知识经验,从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上解决一些具体的思想问题,有助于他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锻炼他们的胆识和语言表述能力5

再次,开辟第二课堂,加强社会实践活动。现在的学生是被称之为"抱大的一代”,据不少学生反映,他们当前所受的教育在家莛方面是溺爱和低层次的,在学校方面是单调乏味的,在社会方面是空洞和片面的,其心理素质和为人涉世方面能力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弱点,这与他们将面临的激烈竞争的社会环境是极不适应的=要解决这个问题,最重要的教育方法就是鼓劻学生去实际行动。因此,要利用适当的机会,组织学生参观学习,进行社会调查,开展社区眼务。例如:当组织学生参观了社会上有关部门主办的关于“反贪”成果图片展后,在学生思想上引起了强烈的震动,纷纷表示走上社会后要廉洁自律,正派作人,切莫以身试法^通过社会实践,培养他们的社会活动能力,为他们能很好地走向社会、适应社会、眼务社会奠定了基础。

哲学思维论文范文第4篇

致谢一:

如同潺潺的流水,时间虽无声无形,却同样遵循自己的轨迹,以无可阻挡的趋势奔驰而去。再回首,距离刚刚进入西北民族大学信息院学习的自己已是三年的时光了。从刚入学时的欣喜与期盼到毕业前的不舍与感恩,我无比珍惜的日子带给我的是满满的收获与成长。这篇小小的毕业论文,承载的不仅是三年的学习时光,更是各位老师、师兄师姐、同窗好友、师弟师妹的指导、帮助、关怀与奉献!

首先,我要向我的老师于洪志教授致以最诚挚的谢意。她不仅有远见卓识的学术视野,而且能通过深入而浅薄的解释使我了解深刻语言学的魅力,这才刚刚步入认知语言学的神圣殿堂。她给了我无数次在高等学校学习的机会。当一位世界著名的语言学家向我解释他的知识并仔细回答我的问题时,我有一个梦想,我真的感觉不到真实。在生活中,老师的热情和善良让我多次感受到,每个人真的是多么的亲切!没有你的帮助和关怀,今天就没有学生了,我很荣幸成为你的学生,我会努力朝着你的目标前进!同时,我要感谢李永红教授的认真教学,感谢您的才华和学习。我钦佩你的简单和善良。如果没有你不厌其烦的知识传播,没有你良好的指导,没有你小小的提醒和鼓励,我今天就不会取得进展。

我要感谢我的弟弟胡阿旭博士,他一直指导英语系,没有任何语言和心理技能,从一点的知识,耐心和负责任地指导我的设计和实验从零开始,我非常感谢他的教学和帮助!我要感谢我的妹妹孙婷,刘思,陈桂平,我的弟弟陆士良,我的同学谢林清,刘文敏,张东旭,刘博,段艳华,我的校长马宁,梅拉小姐和所有的老师和学生的信息学院。谢谢你无私的帮助我的学习和生活。以及我的家人、朋友和所有在困难时期帮助我的人,我希望你们会幸福快乐!

毕业之际,无比感慨,难免会词不达意,但请相信我的感激之心是真挚而诚恳的,希望我的感恩之心伴随着我,还有那些快乐的回忆一起,迎接明天的到来。

致谢二:

在201X Golden Cinnamon香水的时候,我很幸运地回到了湖南师范大学岳麓山的母校,并在蒋建松博士的攻读下攻读博士学位。三年的学习时间是短暂的。当我完成博士论文时,我不禁感到我能成功完成这项工作的原因与许多人的关心,支持,指导和指导是分不开的。在这里,我想对他们表示深深的谢意!

首先,我要特别感谢的是蒋坚松先生。蒋先生不仅是我攻读博士学位的导师,也是我攻读硕士学位的导师。我学术上的每一点进步都浸润着他的心血。蒋先生德艺双馨,不仅在学识上为我树立了终生学习的榜样,而且也在为人处事上为我树立了楷模。求学期间,贤良的师母也不断关心我的学习和生活,让我身处异乡也感受到了家的温暖。我要借此表达对他们的崇高敬意和诚挚感谢!

其次,我要感谢湖南外国语学院蒋洪新教授,郑艳红教授,黄振定教授,邓英玲教授,张旭教授,曹波教授,蔡平博士和关广光博士。师范大学因其渊博的知识和深刻的见解。无私的爱总是激励着我,使我感到温暖。

再次,我要感谢湖南大学岳麓学院张松辉教授、河南社会科学院丁伟教授、解放军外语学院严晨松教授、中南大学辛红娟教授、湖南大学朱建平教授。湖南商学院潘健教授和诗人吴晓妮在我的医生的写作过程中学习,他们提供无私的帮助和宝贵的支持。我还要感谢唐明教授、张龙喜院士、罗多比教授、叶阳教授、张培耀教授、谭再喜教授、孙一峰教授、王洪志教授、沈丹教授、罗正光教授、王荣培教授、王洪银教授、P。林武孙教授等。我们精彩的学术讲座是我进步的阶梯。

此外,我还要感谢、王香玲、罗贤峰、陈慧等兄弟姐妹、唐静安、李明希、曾俊山、同学和其他同学和朋友,感谢他们的鼓励和帮助,他们深厚的友谊是我永恒的慰藉。

最后,我要感谢我的父母和亲戚,他们的坚定支持加强了我对学术信仰的追求,减轻了我生活中的压力和悲伤。我还要特别感谢我的妻子,在我的论文写作中,她努力工作,除了紧张的工作,学习,还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务,抚养一对双胞胎孩子,非常努力。我要发自内心地感谢和祝福他们!

致谢三:

经过四年的努力,我终于完成了这篇博士论文的写作,其中包括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师的辛勤工作和教学,当然还有我自己的不懈努力。

我要感谢我的导师杨金才教授。作为一个学者、一个教师和一个人,他是我们学习的典范。他带领我们一步地走进学术殿堂,开阔我们的视野,规范我们的习惯,不断地教导我们,期待着我们的希望。我要感谢刘海平先生,他对我们严格要求,但始终关心我们的成长。我要感谢朱刚先生指导我们研究各种文学理论流派,用辩证思维研究文学理论和文学文本,使我们能够从这些理论和文本中读出新的思想。我要感谢王守仁先生,他使我们重温了英国文学的经典,并从不同的角度对它们进行了解释。我还要感谢外国研究所的所有教师为我们树立了榜样,他们严谨的学习方式和良好的学术素养。他们的学术报告拓宽了我们的学术视野,他们的沉默关怀和帮助逐渐使我们有了学者所需要的基本条件。

我还要感谢我亲爱的同学们,是他们与我共同学习,交流,与我分享学习的愉悦,分担困惑与烦忧。他们让我感受到了可贵的同窗之情,为我完成博士学业提供了有力的精神支撑,每当我遭遇困惑,抑郁徘徊之时,他们总能群策群力,提供建议,帮我想办法解决难题。他们是麻晓蓉、陈琳、但汉松、胡碧媛、孙希佳、王莉、胡静、罗媛、姜礼福、樊淑英、张宇、赵凌霞等。我还要感谢我的爱人周隽,我的父母及岳父母,是他们支持我走上这条学术之路,并给我不断鼓励,让我坚持完成了博士论文的写作。与别的同学不同,我从事的是外事行政工作,平时上班要花大量时间处理一些琐碎繁杂的事务,能争取业余有限的时间读书、学习、写作实属不易。由于平时工作、学习压力都很大,自己曾经一度徘徊,甚至犹豫是否还要坚持下去,是我的老师、同学及家人支持我坚持完成了博士论文的写作。虽然经历了波折与辛苦,但我从中获益良多,不仅经历了精神磨砺,更进行了思维的锻炼,让我能以更为客观、理性和辩证的角度思考和阅读。

转眼间,我想和我亲爱的老师和同学们说再见。我希望在未来,我能继续和我亲爱的老师和同学们交谈,一起进步,一起分享生活的快乐和幸福。

致谢

四:

这个解释项目和论文是在我的导师柴建英教授的精心指导下完成的。她严谨的科学态度,严谨的学术精神,优秀的工作作风,深深地感染和激励着我。从选题、开篇报告的完成到大纲的修改、期末论文的完成,导师从头到尾都给予了认真的指导和不懈的支持。我谨向我的导师表示诚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当论文即将完成时,我的心情非常令人兴奋。从准备口译项目到成功完成论文,许多学生和朋友给了我无声的帮助,特别是戴军,无论框架的大纲或措辞如何。我耐心地就条款向我提出建议。请接受我的诚挚谢意!最后,我要感谢我的父母,他们为我们的辛勤工作培养了我。没有你的支持,我无法顺利完成研究生学习。谢谢!

附送:

范文基博士论文

范文基博士论文

论文致谢一:

由于Internet技术的发展,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充分利用了Web文档和云存储技术。在线编辑文档技术可以让我轻松地在办公室,家中或商务旅行中编辑文件,而云存储技术可以让人们从移动硬盘和USB闪存驱动器中解脱出来。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我们生活很多。各方面都有变化。

论文从界定主题、收集信息、写作修改到定稿的全过程充满了疑问、压力和乐趣。首先,我们要感谢我们尊敬的导师李光教授。李老师正直的性格、博学的知识和严谨的学术精神使我受益匪浅。在李先生的鼓励和支持下,我有信心坚持这个几乎是新的研究领域。在李先生的关心和指导下,我顺利完成了博士论文。在这里,我要向老师表示深深的感谢。另外,我还要特别感谢我的妻子吴贤静。她的鼓励和支持使我能享受这段艰难的时光。

在我的博士学位论文中,我深刻地认识到了我的知识结构的局限性和缺点,博士论文的完成只是个起点,面对信息时代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学习的漫长旅程才刚刚开始。

论文致谢二:

记得201X年入学读博不久,导师便把我们几个弟子召集起来座谈如何学习和研究哲学,其实这也是给我们上的第一节课。在这次座谈会上,导师的一番话使我至今仍记忆犹新:

学习,首先要树立正确的学风,实事求是。哲学研究不能是空洞的。在哲学领域,分析一个问题并推动理论前进,需要大量的脚踏实地的精神和大量的努力,即使这只是向前迈出的一小步。许多伟大的哲学家一生只回答了几个哲学问题。谈论空话很容易。不要混淆问题的症结,尽快形成一个制度。事实上,导师倡导的实事求是、严谨的学风,不仅是对我们的要求,也是他半个多世纪来在哲学教学研究中的学术风格。当我读到导师的作品时,我对此有了深刻的了解。

在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他的哲学教科书和发表的论文都体现了这种风格。改革开放后,导师在大量学术研究中进一步提升了学术精神和学术风格。

在过去的三年里,通过导师的言行和对导师论文的不懈研究,我深深体会到绅士所倡导的研究哲学不仅仅是哲学研究中必须学习的学术品质和学术。风格,也是科学的学习和探索哲学的方法。与此同时,我也深深地明白,导师已经走上了正确的学术道路,他应该始终遵循这条正确的学术道路。

事实上,导师所倡导的学术精神和学术风格已经并将继续影响哲学的产生。

论文致谢三:

然后可以学习怀疑,然后可以解决辩论。我对开始接触科学知识社会学感兴趣。然而,它不是一种兴趣,而是一种复杂的情感。这种情感既有库恩那种能够写出这类事物的有意识的人的怀疑,也试图对科学知识社会有更深刻的理解。学习的冲动。有了这样的感觉,我读了很多关于科学知识社会学的中英文学,我对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兴趣也越来越强烈。我发现科学知识的社会学并不像原先想象的那么简单,但包含了很多钱,所以在博士论文的主题上,我决定用爱丁堡学派的科学知识社会学作为我自己的话题。 。我试图将这个想法放在向导上。幸运的是,这是由导师鼓励的。支持。>>>更多博士毕业论文范文

完成论文需要付出很多努力,只有经历过论文的人才能理解。从炎热的夏天到寒冷的冬天,再到寒冷的冬天即将来临,经过近四季的轮回,我终于把文章推到了尽头。在感到更放松的同时,我意识到一些恐惧逐渐浮现在我心中。由于时间紧迫,而且由于我自己的沉闷,我觉得这篇论文远非完美,我总是想不时地思考和修改它。但是,学术成就不是白天和黑夜的优点的想法,不禁让人松了一口气。毕竟,经过这些日子的磨练和积累,我未来的学术道路不仅有一个相当好的开端,而且是一个相对良好的开端。明确的方向。我是否能够在未来进入下一个级别,我将永远愿意为此付出生命。

我的老师高文武对论文的总体思路给予了认真的指导,高老师从头到尾都非常关注我的论文写作过程。没有胡先生的启迪和关心,我想我很难按时完成这篇论文。在此,我向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十年前,当我在胡先生那里攻读硕士学位时,是胡先生把我带到了哲学殿堂,使我了解了哲学的本质和美。这对我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都有很大帮助。谢谢你,王贵友教授、李光教授、童英教授、张张张然教授、程连先生、李洪芳教授、周朱红教授也值得感谢。感谢你的布道、教诲和困惑。谢谢你在论文开头的指导。谢谢,生活只是一个过程。在我的生活中,能得到你们老师的教导是很幸运的。我认为过去几年老师对我的教诲将使我终生受益。老师,三年的辛勤工作,虽然短暂,但留下的记忆却是永恒的。在风景如画的无道大学校园里,我的姐姐和老师关锦秀、李荣、郭敏、哥哥舒少泽、哥哥陈友堂和吴凯和我一起度过了紧张而快乐的学习生活。我们互相鼓励、交流和监督。短短三年,我们与同学们形成了深厚的友谊,值得我珍惜。隐藏你的心。在我们离开的时候,我祝愿我的妹妹、弟弟和学生们旅途愉快。我妻子孔德莲女士为我多年的学习付出了太多。我不知道如何报答她为我所做的一切。在我上学的这几年里,她不仅要工作,还要担负起抚养和教育儿子的责任。很难想象,但她没有抱怨,静静地承担着所有重要的任务。也谢谢你,亲爱的。

论文致谢

四:

站在毕业典礼的尾部,回头看,在博客阅读过程中经历了起伏,但内心充满了感激之情。

谢谢郑晓东教授。在郑先生的精心设计和指导下,我完成了这个博士项目。郑先生学识渊博,严谨勤奋。他对科学研究有独特的见解和见解。教育和教育人们。郑老师不仅在课堂上传授知识,而且注重在实验室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他还关心学生的生活需求,关注学生的个人发展。感谢郑老师在我学习期间对我母亲的帮助、支持和鼓励。虽然博士事业即将结束,但师生之间的友谊却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

我要感谢副教授余挺在这个问题上的帮助和指导。我要感谢周文文副教授和陈伟副教授在我的实验过程中提出的宝贵建议。我要感谢博士指导小组成员何国庆教授和冯凤琴教授对我们项目的设计提出的建议。感谢王一飞、王晖、任雪岩、鲁黄、刘燕、王晖、吕来峰、拉米拉、胡浩、宋海照、倪庚、萨沙、沈锦儿、冯金松、齐雪明、陈乾如、高自春、于晨、白杨、唐琼、余柱平、曾丽珍、颜晓杰、赵灵生等人在我阅读过程中给予的支持和帮助。

感谢Petr Karlovsk教授在项目设计和实验方面提供的帮助和指导。感谢Kuang Yi,Rihard Splivallo,Ruth Pilot,Daniel Rretzshmar和其他实验室同事在德国学习期间对生命研究和护理的帮助。

哲学思维论文范文第5篇

浙江工商大学文艺学学科组建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现有教学与研究人员12名。其中教授5人,具有博士学位者9人。经过10多年的发展,该学科已成为一个富有学术生气且在某些研究方向上颇具特色的学科。2002年以来,学科成员在《中国社会科学》《文学评论》《文艺研究》《学术月刊》《文艺理论研究》《文艺争鸣》等报刊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教材)16部,主持省部级以上研究项目22项。目前,已形成文艺美学、西方文学理论与批评、中国文学与文化研究三个主要研究方向。

文艺美学研究方向以本校“中国文化理论创新研究中心”为平台,以哲学建设为基础,打通美学、文艺学和文艺批评,最为突出的是提出了“本体性否定”学说,已逐步建立起具有原创性意义的“否定主义”理论体系,并在文化批评与文学批评实践上产生了“理论与实践统一”的广泛而重要的影响。该学科学术带头人、理论家和批评家吴炫教授,从上世纪80年代末就致力于“否定主义”研究,迄今已近20年。其代表作《否定主义美学》《新时期文学热点作品讲演录》《中国当代思想批判》《中国当代文学批判》《中国当代文化批判》《否定本体论》《穿越中国当代思想》《穿越中国当代文学》《否定与徘徊》等10余部著作和200余篇论文,在探讨区别于西方、也区别于传统的当代中国文史哲原创性理论方面,以其思维方法的开拓性、诸种理论观念的独创性以及介入中国当代文学创作问题的有效性,引起学术界的较大反响和关注。其主编的《原创》《中国视角:穿越西方现代美学》丛书也获得学界广泛好评。吴炫教授的科研成果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逾百篇。中国期刊网统计的针对该理论的社会评价、引用和运用文章已近400篇。“本体性否定”不仅打通了文、史、哲,而且以其原创品格和鲜明的“中国问题”意识,不仅获得学界越来越多的认同,而且也影响了越来越多的学者进行相关实践。在其影响下,汤拥华博士以现象学美学为中心,对西方近现代美学的先验逻辑进行批判性研究。其博士后研究课题《中西比较与“中国生命美学”的生成――对宗白华美学思想的批判性考察》,学术专著《西方现象学美学局限研究》等问题性研究成果,通过中西文论的视阈交融和哲学与批评的两极拉动来激发美学理论和文学理论的活力,从而有效地介入当代文化语境,受到学界的肯定性评价。

西方文学理论与批评研究方向侧重于将西方生命哲学和生命美学的研究方法运用于西方文学的研究,即在形形的西方文学理论中,寻找生命美学和生命哲学理论方法的不同侧重面并加以综合运用,并从西方文学活动的各个方面来考察人的多层面的生命现象,从而寻求文学活动中人类寻求完美的不懈的探索动向。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该学科研究人员就对西方文学理论中的关于文学活动中的人的生命现象的研究投入了相当的时间和精力,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雷体沛教授出版有专著《艺术――生命之光》《存在与起:生命美学的导论》《西方文学初步》《艺术与生命的审美关系》,发表有《寻找与追求――西方近代哲学美学中的生命本体论》《发现与寻找:西方现代哲学文化中的生命本体论》《荒诞派戏剧对时间秩序的超越》《从生命的现实境遇看西方艺术的发展》等50多篇论文;朱鹏飞博士亦有《在绵延中寻找美:柏格森美论述评》《艺术是时间的造物:浅析柏格森的“艺术时间”观》《浅谈对康德“美在形式”说的误读》《从“美的理想”“技巧中的自然”到“美的规律”》《主旋律艺术与开放道德》等重要论文10余篇。这些专著和论文皆从西方文学及艺术活动的各个侧面,乃至中西方文学艺术现象中人的审美活动作了生命哲学和生命美学的研究,其视角独特并有创见。本方向上的研究实力得到学界的认同,研究成果多被权威学术刊物转摘或转载,显示出良好的发展态势。较之西方的生命哲学和生命美学理论,其研究更注重于对西方文学及艺术活动中的人的状态、心理、情绪、意愿和生命理想等多层面的把握。对西方文学给予了各个方位生命现象的解释与揭示,致力于人的存在与发展意义的探索,即从生命与文学关系的探索中来揭示生命的全部意义,使西方文学理论的研究具有了新的视角和崭新的方法。这种包括把现代人文学科在内的生命哲学与生命美学延伸到西方文学理论并运用于西方文学的研究领域,使西方文论在学术空间上更为广阔和深入,也为我国文学理论的建设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新的思考方式。

中国文学与文化研究方向有两个研究向度:一是在广泛研究中国作家、作品与文学思潮的基础上,从文化学的角度考察文学的文化内涵,形成了鲜明的研究特色,即是在中国文学与传统文化的关系层面上研究中国文学的文化承继性及其价值,从文学发生学层面上拓展了文艺学的研究领域。二是在深入研究中国历史文化、艺术发展史以及文化现象的基础上,探讨中国文化的精神内涵。目前已有较为丰硕的成果。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文化研究在文艺研究领域受到高度重视。本学科研究人员将中国文学研究同传统文化研究结合起来,在中国文学与传统文化、区域文化研究领域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近年来,除在《文艺研究》《江汉论坛》《文艺争鸣》等多种权威刊物和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外,还有学术专著和一系列有特色的研究项目,成果丰硕。诸如,罗昌智教授的专著《20世纪中国作家与荆楚文化》;学术论文《沈从文的文化选择》《挣不脱的脐带:废名小说与中国传统文化》《生命意识:闻一多诗歌与荆楚文化内在精神的契合与同构》《论荆楚文化对郭沫若创作个性与心理的影响》《京派作家与荆楚文化》《论余光中诗歌的文化品格》《文化内力与精神阻隔》;研究项目《浙江新诗人与中国新诗的现代化》《中国当代文艺思潮与当代政治关系研究之子项目〈中国现代作家的当代政治转型〉》《20世纪中国文学与荆楚文化研究》等都有一定影响。在中国文化理论研究方面,徐斌教授的专著《论衡之人:王充传》《永远的书圣――王羲之传》;学术论文《建安名士的人格关怀》《竹林名士对放达的把握》;研究项目《在浙江》《王充与浙江文化精神》等在学界产生重大影响。博玫教授的近现代期刊与文学思潮及文化传播研究,王丽梅博士的专著《曲中巨擘――洪N传》,研究项目《昆曲生态及新时期保存与发展对策研究》等,体现出本研究方向的学术活力。通过中国文学与文化理论的研究,探析中国文学的文化内涵,一方面求证文学的民族文化传承意义,另一方面也诠释着文化传统的现代性价值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