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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概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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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概论论文

艺术概论论文范文第1篇

(一)更新教学理念

⑴在音乐教学中,学校的办学思想要和教师的教学思想相统一,教师应该将所教授的课程与音乐学科的全部体系相融合;应该避免盲目的向其他院校看齐,也不可偏重培养学生的专项技能;

⑵教师要坚持加强多专多能和面向社会的宗旨,在学生特长的教学指导思想上多下功夫;

⑶教师要开拓视野,引导学生走出课堂:多组织学生对当地中小学课堂教学进行实地考察,现场倾听音乐教师授课,参观实地教学场所,了解现场教学状况以及现在的中小学音乐教师都具备怎样的音乐知识,另外,教师还应教导学生多和大自然接触,学习我国的传统民间音乐,开拓自身视野的同时,丰富音乐专业知识。总之,教师应结合学生的实际特点及本专业实践性较强的特点,引导学生多参加实践锻炼。

(二)融合乡土音乐

我国民族众多,各民族的音乐文化博大精深,种音乐教材中均包含着优秀的民族经典音乐作品,但是多数的乡土音乐作品却未被编进教材。因而,在高校音乐艺术课程教学中,应该多运用乡土音乐教材,让学生学习乡土音乐,了解家乡、爱家乡,在开拓他们视野的同时,激发学习的兴趣。另外,在尊重教材及教学大纲的基础上,应将乡土音乐和教材内容有机结合,不断激发学生学习音乐艺术的热情和兴趣。

(三)突出音乐学科的主体性

当前,艺术领域中包含着戏剧、舞蹈、音乐等丰富的艺术形式,但是艺术教学的课时较少、教学方式单调及各学科的不相互往来却与之形成了现实矛盾,因而有必要强调学科综合性。不过,要将音乐学科作为学科综合性的主体,将音乐作为教学的主线,运用实际的一些音乐材料将其他艺术门类学科联系在一起。总之,学科综合只能作为音乐学习的途径,不能置于音乐理解和学习之上。

(四)传承优秀音乐文化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大量的外国音乐作品涌入我国,这也预示着音乐多元化时代已经到来。音乐教育工作者要认真对待这些外来音乐文化,从中吸取有益成分,去除不利于我国音乐艺术发展的成分,将国内外优秀的音乐艺术融合到高等院校音乐文化领域当中,帮助学生正确认识中西方音乐艺术。(五)课程评价及内容设置多样化⑴改变音乐课堂仅唱歌、仅听音乐等单一的教学形式,多元组合和排列音乐知识理论、表演技能、欣赏、唱歌等课程设置,以激发在校学生对学习音乐的兴趣,获得比较好的课堂效果;⑵为了使高等院校音乐艺术课程改革更好的进行,应将各种评价方式相互结合,例如互评、自评、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等,并逐步形成音乐教育鉴赏及音乐教育批评相结合的课程评价模式。

二、结语

艺术概论论文范文第2篇

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教学内容繁多而教学时数有限:西医学基础课程主要包括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免疫学、医学微生物学、人体寄生虫学、药理学、分子生物学、医学遗传学等12门课程,教学内容多,跨度大,医学专业性相对较强。如何选择教学内容,注意教学内容相互衔接,避免重复内容的出现,同时结合不同专业学生特点,利用有限的课堂教学,让学生对西医学基础知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使其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能够用得上,这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2学生缺乏学习兴趣,重视程度不够:由于高校扩招,非医学专业的学生生源具有多样性,如文理兼收,有的学生没有化学和生物学知识背景,有的学生认为只要学好自己的专业课程就行,对医学专业课程带有排斥情绪。面对课时少、其他功课压力大以及将来就业等问题,有些学生不愿意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学习复杂而精细的医学知识。部分学生经常不参加课堂教学活动,或者上课时学习其他专业的教材,仅在考试前突击复习,应付考试。

3师资队伍薄弱:基础医学概论设置时间短,基础薄弱,未能形成自己的优势与特色。受财力有限和学术环境等因素的制约,新兴非医学专业的发展出现后劲乏力和生存空间萎缩现象。这些都大大影响了师资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措施

1合理选择教学内容:由于专业特点和师资情况不同,各医学院校所用的基础医学概论的教材存在明显差异:一种是分系统编写,即把西医学基础课程的内容整合在一起按器官系统进行编写;另一种是分学科进行编写。

我校组织教师编写的《西医学概论》是采用把几门主要西医学基础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人体生理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分学科进行编写,这有利于非医学专业的教学内容与医学专业基本同步化。我们在教学过程中重点讲述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的基本知识,力求内容少而精,概念准确清楚,突出重点,语言简练易懂,便于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掌握基本的西医学基本知识。

2优化备课:西医学基础课程存在着知识上的相依、相承和某些内容上的相似性。这就要求任课教师加强教学过程的沟通,对教学内容有大致和全面的了解。任课教师不但要精通自身专业和所授部分内容,还要熟悉和掌握相关学科的教学内容,要有更全面、更丰富、更系统的知识。备课时所有授课教师同时参加,大家从总体和细节上深入沟通,如授课内容的先后、内容取舍,相互之间如何协调,减少授课内容重复或脱节等问题。例如生理学的体温调节,微循环,组织液等教学内容与病理生理学的教学内容发热,休克,水肿等章节关系比较密切,为避免重复,可以安排病理生理学的老师统一讲解。争取在有限的课堂时间把教学内容最核心、最基本的内容讲清楚,讲明白。

3改革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任课教师要充分利用有限的教学时数,在教学过程中采取多种方法,发挥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培养学生获取知识与运用知识的能力。任课教师积极开展以问题为中心的学习(PBL)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带着问题进行学习。

如讲解病理学部分“血栓形成”的内容时,我会先提出问题:为什么术后患者(或产后妇女)不宜长时间卧床休息,以临床和生活中常见的例子引起学生的兴趣,带着问题听课,学生注意力更加集中,加深对“血栓形成的条件”这一医学知识点的理解和掌握。把抽象的医学知识和临床案例、生活现象等相联系,让学生感觉到自己学的东西容易接受,具有一定的实用性。这不但激发非医学专业学生对医学的浓厚兴趣,甚至部分学生产生希望做医学专业学生的想法。

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有意识地引导学生提出问题,指导学生充分利用学校网络和图书馆等多种途径,从课本外获得更多的相关医学知识。学生积极性很高,收集了大量资料和图片,有几位学生还做了精美的图文并茂的幻灯片,将收集的内容展示给老师和同学。这大大提高了学生们的学习兴趣。开阔思路,加深印象。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满足日益增多的非医学专业西医学课程教学的需要,更好地体现西医学基础知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完整性,我校在2004年初成立了西医学概论教研室,组建了有丰富教学、科研和临床经验的师资队伍。在安排教师承担非医学专业教学任务的同时,也安排部分医学专业的教学任务,这些措施保证了任课教师自身专业知识的更新,及时了解医学知识的发展和前沿问题,同时也加强与其他专业课程教师的沟通和交流,取长补短,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

艺术概论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艺术教育职业素养教师资源

著名音乐教育家贺绿汀说过:“中小学音乐教育关系到整个后代的文化修养、思想境界和道德品质的大事,决不能可有可无,等闲视之。”音乐课程,作为基础教育课程的组成部分,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改革。《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中指出:音乐课程评价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贯彻标准的基本理念,着眼于评价的教育、激励与改善功能,有效的促进学生发展,激励教师进取,完善教学管理,推动音乐课程的建设与发展。我们作为艺术教育工作者应当通过音乐课堂对学生进行审美教育,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突出音乐特点,重视学科综合,弘扬民族音乐,了解多元文化。既然音乐教育有如此重要的作用,我们音乐教育工作者肩上也担上了沉沉的重担,我们能胜任吗?答案现在未知。尤应引起重视的是,在现阶段我国新一轮课改的前提下,教师素质能否得到提高将直接影响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及顺利进行,艺术教师自身应具有高素质的专业知识和不断开拓创新的能力。

我是一名音乐教师,所在的是一所县城中学,条件在当地还算不错,学生能每周上一节音乐课,但没有音乐教室,就在教学楼里上课,一个班上音乐课,相当于整个教学楼都上音乐课。学校的音乐教师都是师范学校音乐班毕业的学生,还通点音乐,在全县有音乐教师的中小学校中,只要有音乐教师,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师范学校音乐班毕业的学生,现在这所师范学校已经改制,近十年没有音乐班了,这些年又受到毕业分配的影响,有艺术专业毕业的学生想教音乐课却没有就业机会干脆就转行了。在偏远的山区,有很多所学校都没有专业的音乐教师,多是由别的学科的老师代课,面对这些境况,我们何谈音乐课程教育改革,长期以来,这种薄弱和滞后已经严重制约了音乐教育的发展,形成了音乐教学的消极机制,使学生失去了对音乐的兴趣,致使音乐课学生不爱上,与教师形成对立面,这种局面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新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指出:通过科学的课程评价,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激励教师进取,完善教学管理,推动音乐课程的建设与发展。针对这样的情况,面对这样艰巨的任务,加强农村艺术教师队伍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我想谈谈个人看法:

一、加强现有艺术教师队伍的业务水平和修养

前边曾提到我们现有的艺术教师大部分是中师毕业,学识有限,我们深知要想给别人一杯水,自己要有一桶水的道理,自己都没有多少水,怎么给别人?所以加强教师的业务水平和修养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关键。怎么加强呢?

1.凭我教课的感觉,我们许多艺术教师都缺乏系统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知识是基础,是力量。教师应具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广搏的文化知识、扎实的教育知识,音乐教师必须有实践,上级要经常组织业务培训,激励教师进取。应由国家专业人员针对现实情况撰写艺术教师培训教材,教材要力求实用,分专业课和理论课,从教师的实际水平出发,对不同对象提出不同要求,做到弄通教材,掌握教法,熟悉专业,培养教师不断学习和创新的能力。这里的培训,是理论与实践的培训,是严格意义上的培训,不是我们平常的培训,说白了,应同全日制学校上课一样规矩,不能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走过场。

2.加强教师的职业素养,因为我们地处小县城,不像大城市工作节奏快,压力比较大,所以很多教师认为音乐教师队伍比较稳定,没有下岗压力,暂时涉及不到竞争上岗、全员聘任,认为音乐教师这么缺,还怕没饭吃?素质教育、课堂改革都不过是摆摆花架子做给别人看,工作中检查表演是一套,平时教学另一套。老的思想、老的方法仍在占着绝对优势。受社会上不良习气的影响,思想产生偏离,做不到不计名利、乐于献身,做不到热爱学生,诲人不倦,做不到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做不到好学不倦,积极进取。

二、加强艺术教师资源的培养,改变师资力量不足的现状

想一想,为什么社会上的各种艺术辅导班比比皆是,而校园中的音乐课却冷落萧条?辅导班上的教师从哪里来?为什么学生去上课外高额辅导班那么积极,却宁可放弃免费学习的机会?这些问题难道不值得深思吗?我们难道不能打破常规不拘一格降人才,把社会上一批有高素质的的专业人才吸收到教师队伍中,让他们来弥补资源不足的现象吗?事实证明这些人中确实藏龙卧虎,我们给他们发挥自己才能的空间,激发他们的成就感,让他们更好地服务社会,为教育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这不是皆大欢喜吗?

三、要加大艺术教育投资力度

前边也提到我所在的中学的音乐课都是在教学楼里上,为什么?答案是没有音乐教室,没有能力添置教学设备,教学设备增加才能吸引教师的提高业务水平的欲望,才能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而没有设备教师只能是上传统唱歌课,结果可想而知。一名音乐教师的教学口才再有表现力,也不能模仿出多媒体、器乐所形成的声音。所以国家应对偏远地区加大投资力度,真正做到与城市同步,我们的课改才能真正进行下去,从而起到真正的作用。

以上只是我个人几点幼稚的想法,要使农村艺术教师队伍不断强大不是一个短时间的事情,但我坚信,随着教育制度的不断完善,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问题将逐步解决,我国的艺术教育必将迈向一个崭新的台阶!

艺术概论论文范文第4篇

(一)人本主义

教和学是培养人的过程,其中包含了全人的概念。人本主义属于后现代范畴的一部分,主要目标是把学习者引入到学习过程的情感参与中来,每个学习者都被看作一个独立的个体存在。情感参与与英语教学艺术性关系很大。学生增加感情投入,激发英语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仅仅为了分数或名次而学习,而且是为从内在和本质上提升自身的人文素养而学习,发展和完善自我,以跟得上时代和社会前进的脚步。学生唯有懂得自己到底需要什么,追求什么,才不会对生活与学习产生无谓的迷茫或误解。就英语教师而言,为了保持身心健康和实现和谐发展,也不能仅仅把教学或课堂当成简单的工作任务或工作场所,应从内在的情感因素出发,挖掘英语教学的各种美及魅力所在,以更为饱满的热情投身到自己热爱的事业上来,从简单的教书匠成为工程师、艺术家。讲课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语言的艺术,英语教师在课堂上除了需要注意仪态外,还要根据教材的选择,进行合适的教学设计,开展有效的教学活动。其中,语言的运用除了简单的语音、语调、书写外,在传递知识文化时还要具有思想性和艺术性,充分考虑学生的主体地位,满足学生们自主性、主动性发展的需求,循序渐进地调动学生的想象力、学习兴趣和热情,结合和谐、积极、正面的学习心理来营造丰富、生动、富有美感的教学氛围。

(二)艺术美的体现

教学就是一门艺术,艺术美随处可见。与其他科目的教学相比,英语教学的确存在着个性,但不能因此而忽略共性。根据社会建构主义理论模式,英语学习过程中有四个重要构成部分:教师、学习者、任务以及环境。由此可见,教师和学习者可以充分合理地利用不同的教学任务和环境来营造美的氛围,追求美的境界。所谓任务,除了最常用的课本外,现如今网络等外部资源也日益彰显其地位,学生具有了一定的自主学习能力,能够在教师的有效指导下进行知识的扩充学习。所谓环境,除了最主要的教室之外,课堂之外的学校环境、社会环境以及学术环境等也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教师在教学之余,应该有机地将这几种环境结合起来,追求最大化的产出。英语教学作为一门文科类学科,拥有不可动摇的美学意义和地位,它可以和语文或者国学教育放在一起思量,合理把握权重,可以创造出令人满意的效果。美的外在显现有很多不同的划分标准,依据教学的统一性和英语教学自身的特殊性,笔者认为英语教学的艺术美表现为以下两点。

1.英语教学的形态美

优雅的形态能够给人带来美的陶醉和享受,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个人的修养和素质。在教学过程中,英语教师的形态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般而言,教师的形态多指教师身体语言的具体体现,比如面部表情、手势动作、身体姿势、穿着打扮等。出于语言的特殊性,教师可在很大程度上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因而教师的情感因素也应纳入考虑。另外,教师的人格魅力在英语教学过程中同样具有重要的影响力,教师乐观和热情的教学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动机,尤其是对于那些英语语言学习能力较差的学生。简单说,英语教学的形态美包括美的姿态、美的情感和美的板书等视觉感受方面。

2.英语教学的形式和内容美

英语教学的形式和内容美是和英语语言本身密不可分的。英语属于印欧语系,而我们的母语汉语属于汉藏语系。英语是由26个字母构成的非表意类语言,其形式不代表意义,因此这也给中国的英语学习者带来了一些困扰和难题。英语本身虽然只是符号,但它包含很多美的事物,如感情上美的共鸣,逻辑上美的展现,艺术上美的启迪等。同时,“教无定法”也给英语教学带来了很大的灵活性和便利性。英语教师完全可以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和想象力,形成属于自己个性化的教学。在形式上,教师可以利用修辞手法和认知概念来阐释具体语言现象和问题。在内容上,教师可以从教学材料的选取和组织上入手,进行改进,突出体现英语语言的艺术美感。就英语语言本身,教师可以通过语音、语调、语气、语趣等,更加和谐地体现形式和内容美。

二、概念隐喻及其应用

上述英语教学的艺术美体现中提及了认知和隐喻,概念隐喻作为一种普遍的语言现象,与人类的认知、思维方式、想象力等关系密切,如何利用其基本原理和理念,来更好地开展英语教学,是值得深入研究的话题。

(一)概念隐喻与英语教学的文化美

隐喻是语言中最常用的一种表达方式,是我们认识世界和促使语言发生变化的重要手段之一。根据始源域的不同,将概念隐喻分为三大类:空间隐喻、实体隐喻和结构喻。顾名思义,空间隐喻来源于人类直接的身体体验,运用自身和外界事物的空间方位等关系来表达其认识。实体隐喻则是指人们对实体或物质的看法,若将某种抽象的现象、特征、概念等隐喻为实体时,就可对其进行描述和量化剖析等。而结构喻是用一种相对具体的、熟悉的概念结构去建构另外一个相对抽象的、陌生的概念,两者之间有相似的结构体系。概念隐喻具有系统性与文化一致性两大特点。隐喻与语言实质上是相互渗透依存的统一体,而文化本身就是综合复杂的隐喻。中英文在概念隐喻上存在着文化差异,小至动物、植物、颜色,大到教育、医疗、福利等。因此在英语教学中,教师合理利用这些文化差异,能够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如《新视野大学英语》第二版每一单元部分,都提出了供学生思考的问题,英语教师可以在此基础上,合理地修订或补充,开发学生对文化美与文化差异的意识和探索。

(二)概念隐喻与英语教学的基本技能

英语教学的基本技能包括五点,即听说读写译,这五个方面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忽视其中任一点,都谈不上掌握了完整的英语能力。某一词语或语法结构的特定选择是基于一定意义的,这里的意义多指语言表达和语言使用者心理表征之间所形成的关系。

1.词汇的习得

认知词汇是以词汇的原义为中心,通过隐喻认知模式中的原域,投射到其他不同的认知目标域中,形成了词汇的引申义。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展进步,今天的社会涌现出了很多新兴的词汇,任何一种语言都要与时俱进,此现象不可避免。英语词汇的语义也在不断扩展,英语词汇经历了共时和历时的演绎,产生了一词多义、同反近义词和词的语境等变化。英语词汇从基本范畴的词汇到引申词汇,此间的过渡可以通过各种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获得。基于英语词汇的这一特点,教师在英语教学中可以有效利用此特征进行词汇教学,由一个词的记忆可以引申联想到很多其他词,有利于提高词汇习得的效率。

2.基本技能的提高

基本技能的提高基于词汇的掌握认知水平,语法也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听说读写译,都和图式的概念相关。而不管图式如何,又都与概念隐喻密不可分。英语教师可以引导学生有意识地注意到大脑储存的信息,在已知背景知识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的理解建构。在听说方面,运用已知信息对听到的内容进行解码的过程,是背景知识与听说材料互相作用的过程。大脑中通过概念隐喻建立起来的单词、词组和句型能够有助于学习者紧扣主要信息,过滤掉无关内容。这样不仅能够帮助学生减轻听说记忆负担和焦虑,更能促进他们对关键信息的把握,对听说的内容进行迅速解码。在读写译方面,要熟透脚本,脚本是指“专门为经常出现的事件序列设计的知识结构”。语篇阅读中,有时隐喻表现为一个贯穿其中多次出现的喻体,有时是一个基本隐喻与其他衍生之间的照应,因此,要合理地理解事物的相似点及相应的一系列关系,并利用隐喻思维层的扩充来完善理解。

三、结语

艺术概论论文范文第5篇

行政复议中的释明权是指行政复议申请人在申请事项、申请对象、复议请求以及证据提供等方面存在瑕疵,不符合《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以及申请人提出一些与行政复议机构职权相矛盾的要求时,行政复议人员做出必要的解释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既要完成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职能,还要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应正确行使复议权。

关键词行政复议;释明权

一、释明权概述

释明权是民事诉讼的一个概念,来源于大陆法系,其本意是指在当事人的主张不明确、有矛盾,或者不清楚、不充分,而当事人认为自己提出的证据已经足够时,法官依据职权向当事人提出关于事实及法律上的质问或指示,让当事人排除有矛盾的主张,澄清不清楚的主张,补充不充分的证据的权能。可以看出,法官行使这一权利,主要是向当事人提出关于主张和证据两个方面的问题。我国民事诉讼领域也借鉴了这一大陆法系的传统,在诉讼活动中,不仅仅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也存在着释明权的问题,而将释明权引入行政复议,是由复议的性质以及复议实践决定的,《复议法》有些规定也对复议人员课以释明权。

从复议性质来说,行政复议虽然不是诉讼活动,但是具有一定的司法性,复议中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类似于诉讼活动中的原告和被告,而复议机关则具有司法机关的某些职能,在对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方面,以及整个复议程序中,包括对证据的认定、复议决定的做出,都与行政诉讼有类似之处。在复议过程中,会比诉讼过程中更多地面临着申请人在申请事实、申请对象、复议请求等方面的模糊不清的问题,当然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机关一方,也存在着一些需要解释、说明的问题,但是,行使释明权主要是针对申请人。正确行使释明权是行政复议人员在行政复议活动中的一项重要义务。当然,虽然都称为释明权,但是因为行政复议和诉讼活动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复议中的释明权和诉讼中的释明权有差距,复议中的释明权是指行政复议申请人在申请事项、申请对象、复议请求以及证据提供等方面存在瑕疵,不符合《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时,以及申请人提出一些与行政复议机构职权相矛盾的要求时,行政复议人员做出必要的解释的权利,这种解释可以允许存有微小瑕疵的复议申请顺利进入复议程序,也可以拒绝一些与复议机构职权相背离的行为进入复议程序。复议中的释明权以申请人行为存在瑕疵为前提。

从实践方面来看,申请与一些法人、其他组织相比,公民提起行政复议大多考虑到了复议不收费,节约解决纠纷成本的特点,因此,他们很少委托人代为提起复议,而大多是本人申请复议,由于复议法律知识的欠缺,他们很少有带着格式标准、申请内容符合《复议法》规定的书面申请材料参加复议申请的,往往是到复议机构就自己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口头陈述,而且表述重点并不明显,有时候没有被申请人、有时候没有完整、准确的复议请求,有些带着情绪而来,情绪激动,把复议机构作为发泄的地方,有些根本不懂复议机构的职能,把复议机构当作政府,以为自己的一切问题,这个机构都应该予以处理。复议实践当中的这些问题,迫使复议人员必须行使释明权,以应对我国当下人民群众法律知识欠缺的问题。

二、《复议法》中有关释明权的规定

释明权的内容主要是复议机关人员在复议过程中就受理条件、复议被申请人、复议请求等方面对申请人所做的引导和提示,这些引导和提示是以申请人对这些方面的认识不足或者错误引起的,是实体方面的内容,笔者以为对于复议程序的提醒,例如,通知申请人到复议机关参加听证,受理申请之后,对申请人所进行的程序上的说明,不在释明权之列,因为程序上面的规定是不以申请人的行为存在瑕疵为前提的。按照这个标准我国《复议法》以及《复议实施条例》中对释明权的规定有以下几项:

《复议法》第十七条规定:“…….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复议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错列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告知申请人变更被申请人。”第二十九条规定:“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三、实践中需要行使释明权的几种情形

在实践中,法人、其他组织作为申请人的,往往委托人代为办理,对复议的流程要求比较清楚,材料的提交较为齐全、准确,需要复议机构做出释明的地方并不多。而公民作为申请人的,则存在很多问题,笔者结合实践,归纳了以下几点六种情形,这些情形的一个共同特点是大多以口头陈述事实为主,以一定数量的书面材料为辅的申请模式。

1、所口头陈述的事项以及提交的材料,该事项要么不在复议范围,要么超过复议期限。例如申请人就村委会的行为提出复议,显然不在复议范围。

2、所口头陈述的事项以及提交的材料,杂乱无章,含糊不清,不能理出事项的条理。

3、所口头陈述的事项以及提交的材料,判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但是没有被申请人以及复议请求。

4、所口头陈述的事实基本清楚,复议请求正确,但是错列被申请人或者少列被申请人。

5、所口头陈述的事实基本清楚,复议请求正确,被申请人正确,没有足够的证据予以证明。

6、所口头陈述的事实基本清楚,证据比较充分,被申请人以及复议请求正确,但是没有形成书面文字。

四、复议释明权的行使

行政复议作为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纠错机制和对公民权利保护机制相结合的产物,一要完成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职能,二要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两者应该平衡发展,要保证在合法的范围内,公民的权利得以实现,行政机关的职能也得以实现。在这种职能认知和角色定位的前提下,要正确行使释明权,不能因为申请人的复议行为存在微小瑕疵就将其拒之门外,也不能越俎代庖充当了申请人的人,针对以上所述的几种实践情况,复议机关在行使释明权中,应该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立足于我国法治现状,特别是市县政府法治现状,认真对待口头申请复议。

我国市县政府法治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的一个很大因素就是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较低,法律知识欠缺,经济还不算宽裕,选择行政复议,很多是考虑到了复议不收取费用这一因素。至于复议申请的合法程度,则不可苛求,据笔者观察,统计,在公民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中,几乎没有一个是完全按照复议法的规定,完整、准确地提供申请复议的材料的,大多是口头陈述复议事项。所以,针对以口头陈述申请复议的情况,应该结合我国的国情,将其作为一种申请复议的常态。我国复议法第十一条也规定了口头申请的情况,行政复议机关的义务。对于那些愿意口头陈述的,一定要听其陈述,对于陈述的不同情形,要区别对待,正确行使释明权。

第二、做好角色定位,正确行使释明权。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要做好角色定位,行政复议人员的角色就是监督权力与维护权利,两方面不可偏废,要像法官一样中立。行使必要的释明权,正确行使释明权。

1、对于在口头陈述中发现,行政复议申请不在复议范围的,要明确告知不予受理,并解释理由,做到有依据,使申请人明白不予受理的原因。

2、在口头陈述中,初步断定所述事项属于受案范围的,但是申请人未提出具体的被申请人以及复议请求的,应该提醒其提出被申请人和复议申请。申请人如果不能提出,但是要求服役人员帮其提出的,复议人员应该予以拒绝,这种情况下复议人员如果代为提出,那么就与人的角色毫无二致,背离了角色定位,违背了法律,这种情况下,复议人员需要告知申请人委托人代为提出申请。

3、在口头陈述中(或者书面),申请人错列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告知申请人变更被申请人,这种情况下,复议机构也不宜明确告知正确的被申请人。仅告知其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