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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提拔担任下列非选举产生的副厅级以下(含副厅级)领导职务的干部:
省、地(州、市)党委、政府(行署)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的副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县(市、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的副职;省人大、省政协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省、地(州、市)、县(市、区)纪委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省、地(州、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的非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的领导职务。
省、地(州、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依照本办法执行。
由非领导职务转任上述同级领导职务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为一年,从任免机关决定试任职之日起计算。按干部管理权限,需要任职前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或办理备案手续的,应在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或办理备案手续后再发出任职通知;需要任职后备案的,在任职通知发出后及时办理备案手续。
第四条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行使相应的权力,享受同职级干部待遇。
第五条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一般不作交流或调整。
第六条试用期满,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考核主要采取干部考察的方式进行。
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全面了解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同时,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考核程序:试用期满前一个月,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通知试用干部本人撰写述职报告,并提出任用的初步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考核时应在《条例》规定范围内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第七条试用期满,经考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正式任用:
(一)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二)组织领导能力弱,工作实绩不突出,不能胜任现职领导岗位。
(三)在工作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或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
(四)发现有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
(五)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和考察谈话不赞成人数超过二分之一。
第八条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正式任职的,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第九条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胜任现职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职级安排适当工作,享受试用前职级待遇。
第十条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提前解除试用期,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领导干部试用期间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责。
本刊讯 2012年,会泽县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了教师队伍,采取多种形式培训教师7 746人次,组织61位校长赴台湾进行教育考察,组织100名骨干教师到延安学习参观,开阔视野、丰富知识、启发思维。
县教育局制定出台了《会泽县教育局关于各级各类学校班子成员任职年龄的规定》,要求各乡(镇)中心学校、乡(镇)中学、县直学校(幼儿园)的校长(园长)、支部(总支)书记任职年龄不超过55周岁,副校长(副园长)、副书记、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处(室)正副主任任职年龄不超过48周岁,完全小学校长任职年龄不超过45周岁。通过年龄规定,建立起科学合理的领导班子进退机制,让学校领导班子始终充满活力和朝气,始终保持昂扬的工作士气。修订完善了《会泽县教师招聘安置和教职工调聘办法》,确保了公平、公正、公开地调配教职工,让教职工调配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县教育局深入开展“一评三考”工作,对全县61所学校校长进行了民主测评,组织各学校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共238人进行笔试测试,各学校分别对教师进行民主测评和业务知识测试,通过“一评三考”工作的开展,把学校领导和教师置于社会的监督平台上,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逐步成长为社会、家长、学生满意的学校领导和教师。举行了会泽县模范教师事迹报告会,从全县小学、初中、高中学校各选取了1名模范教师,采取自己宣讲,学生、学生家长、同事、学校领导宣讲的方式进行宣讲。12名宣讲人员从不同角度,全方位地把模范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以及他们先进的教学理念、高效的教学方法、典型的教学经验、良好的教学成果、感人的教育事迹等进行宣讲,在全县教师中树立了先进模范和学习榜样。
县教育局进一步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考核长效机制,加大对教职工德、能、勤、绩的考核。进一步完善校长、教师评价激励竞争机制,强化全体教职工爱教育、爱学校、爱学生的思想意识,增强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自觉性,从而全身心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深入开展查禁教职工带赌博性质的打麻将、打扑克活动,引导教职工参与健康娱乐活动,让广大教职工树立良好师德形象。
关键词: 高职院校 中层干部队伍 培养 监管
高职院校和普通高校一样,同样担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责任,无论是学生规模还是学校数量,都在国内占据了半壁江山。高职院校要提高教育质量、办学效益和社会效益,关键在于学校高效的教学和行政后勤管理,因此,高职院校既要打造一支高学术和教学水平的优秀教师队伍,又要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中层干部队伍,以适应高等职业教育飞速发展的需要。
一、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考核评价体系有待加强。
1.考核体系不科学。高职院校院系领导往往都是“双肩挑”干部,因为传统干部考核体系的不完善,使得中层测评时管理工作和教学科研工作无法分清,往往教学科研工作突出的院系干部,群众测评时分数偏高。行政干部的测评也往往由于群众对他们的不了解,或者了解他们的同事又不参与测评,导致群众测评结果不能完全体现干部业绩,越是业务强的、获过奖的干部,越会在群众中产生“好”的印象,产生先入为主和“爱屋及乌”的“晕轮效应”,其测评分就越高。而脚踏实地,低调做事,不计较名利得失,不善宣传业绩的干部在实际测评中总会总体考核分数偏低。
2.考核指标细化不够。目前考核指标往往比较笼统,群众和领导对中层干部满意与否,一般只要求在测评表上填写是否称职。职能部门对于那些有效地科学地反映干部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的考核指标没有很好地研究设计。
3.考核主体不完备。目前各校中层干部测评对象主要是本部门员工和分管领导,对同时了解测评对象的工作人员的测评欠缺。院系中层的测评对象缺少行政管理部门的参与。行政管理干部测评对象缺少各院系工作联系人员的参与,这些相关测评人员的缺失,使得干部考核主体不完备,考核结果不够科学。
4.考核方式有待改变。目前考核方式主要是由组织部牵头,安排考核人员到各部门进行打分测评。测评时由中层干部进行述职,述职结束当场打分测评,很多教师往往因为主管领导在现场和测评时间紧迫而敷衍了事,从测评的结果看,一些教师对本院系的领导打分时都填上了100分,这样一来,既使测评走过场,又可能导致测评结果的不科学和不公正。
(二)后备干部建设欠缺。
本科院校对后备干部主要有“双(向)培(养)工程”和挂职锻炼等几种方式。“双培工程”是指在年轻的教职工中通过群众调查和组织推荐,把学术骨干培养成党员干部,把党员干部培养成学术骨干。但和教学方面对人才培养的制度相比,资金投入、生活待遇等激励措施明显不够。挂职锻炼因时间较短,效果也不太明显。但就是这样的制度和做法,高职院校还没有准备进行调研,进而实施全面计划。后备干部培养和储备的不足,将会妨碍学校事业稳定持续地发展。
(三)干部选拔视野狭窄。
干部的选拔往往在校内进行,每轮聘任对中层岗位的自荐人数较少,很多岗位仅有一人自荐,一些对学历和职称要求相对不高的岗位,自荐人数不太乐观,出现了党委在“少数人中选人”的情况。另外,专业干部面向校外选聘极少,面向国外选聘的想法甚至没有进入计划。
(四)监管体系有待落实。
由于学校的迅猛发展,学校师生数量大增,资金来源更加多元化,许多学校年资金收入达上亿元。以二级管理为基础的经费切块预算制度便应运而生。许多中层干部掌握着大量资金的使用调配权。新形势要求监管体系有所作为,但学校的干部管理部门和纪检部门却往往在学校的大发展中处于人员和经费配置的弱势地位。纪检部门或和其他部门合置办公,或没有干事编制。
(五)干部后续教育亟待规范化、正常化。
学校中层干部往往存在三多三少,即使用多,培训少;工作多,思考少;学校安排的多,自主学习比较少,后续教育严重不足,即使有培训的,培训时间也不能保证。
二、干部队伍建设对策
(一)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考核体系。
高职院校中层干部作为高职院校的中坚力量,为研究者和高职院校师生所共同认可。中层干部在高职院校主要有以下四种角色:(1)战略参与者;(2)战略执行者;(3)信息沟通者;(4)具体操作者。信息沟通者是所有中层干部必须扮演的角色,大部分中层干部会通过各种小组或具体身份参与到高职院校战略的制定中去,还有少部分中层干部往往会在各种场合亲力亲为,成为高职院校工作的具体操作者。同时高职院校高层由于年龄的原因,会不断地从中层干部中提拔补充学校领导集体,因此高职院校中层干部还负担着产生高层决策者的任务。
1.确定科学全面的指标体系。由于中层干部群体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对中层干部的考核就显得尤其关键。在考核中,要把德、能、勤、绩、廉进行细化,特别要把“能”细化为管理能力、沟通能力、控制能力、创新能力等四个方面纳入期末考核。确定指标体系时还应当注意指标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2.做到“三明确”。(1)明确考核主体。要坚持组织认可和群众认可相结合的原则,把下级、上级和服务管理对象纳入到考核体系中去,做到主体多元化;(2)明确考核方式,主要以期末考核为主,结合试用期考核、届末考核,重点关注平时考核的绩效考核体系;(3)明确考核方法,采用自主报告、民主测评、圈子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核,以期全方面了解中层干部的具体信息,为党委用人提供原始数据。
3.指标的确立要注重考核干部的创新能力。高职院校在竞争中会出现各种评价指标排名次序的变化,处在高速发展中的高职院校尤其如此,大到对国家级、省级示范院校和骨干院校名额的争夺,小到对各级精品课程、重点实训项目、重点专业的争取,无不显示出高职院校各级领导干部对学校发展的高度关切。在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式的竞争中,各级干部,特别是中层干部的工作创新能力因素处于诸因素之首的重要地位。从工学结合、顶岗实习、项目引导等理念指导于具体教学实践科学“试错”,到职教集团、订单班、敲墙运动、校园工业中心等新事物的出现并健康成长,创新性的思维、创新型的干部在其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后备干部培养规范化。
要从科学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第一,高职院校的后备干部主要来自校内科级干部和高职称技术人员,可以从满足中层任职条件、具备一定知识和能力的管理服务岗位普通职工中选拔,也可以从校外直接招聘。第二,后备干部的储备方式有后备干部和现职科级干部,后备干部是经群众推荐,组织确定,走严格程序产生的后备人才,和现职科级干部有交叉,是学校中层干部后备人才库。第三,选拔后备干部还要考虑到党员、非党员高级知识分子,专业带头人,女教职工,少数民族干部,派,无党派民主人士等各方面的情况,要做到各条战线均有后备干部。第四,要健全和不断完善后备人才培养制度。
(三)采取各种方式选拔干部。
要通过分类研究,归纳各类岗位的特点和具体任务要求,采取不同的方法选拔干部。
1.采用三年或两年一届等换届的手段来使干部全体“卧倒”,继而全校重新聘任的作法是目前各校通行的作法。
2.具体到聘任操作方式,主要有党委聘任、公开竞选、国内外公开招聘等三种。针对校内外个人自荐和群众推荐高度一致,自荐者完全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可采取党委讨论决定的方式进行,对党的干部进行任命,对行政干部经党委讨论决定后由校长聘任。针对关键岗位和重点发展专业的二级院系负责人岗位,可以采用向国内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通过设立专门的招聘小组和校内外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专业水平、业内影响评估,提交党委会讨论确定。针对自荐人数多、专业要求比较宽松的共青团书记、二级院系总支部副书记、后勤服务部门负责人和其他岗位的中层副职,可以采取公开演讲、辩论等方式竞争上岗。有条件的高职院校还可以用网络直播的方式在校园网上现场直播。
3.要大力选拔年青干部到重要岗位上锻炼,通过对年青干部交任务、压担子,在实际工作中锻炼干部。
(四)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体系。
对中层的监管体系,是由法律、制度、流程、方式和人员等要素构成的,监管主体来自上级党委、纪委和各综合部门;来自同级的有党总支(支部)、总支(支部)纪检委员、纪委下设部门;来自下级有科级干部、所属部门教职员工,甚至还有部分临时外聘人员。应该说,这个体系是成熟的、有效的。但是由于人员的非专业性、机构的非独立性和执行制度的随意性构成了这个体系的致命伤,因此执行的结果往往事倍而功半,投入大而产出少。通过分析和经验总结,我们认为审计是监管体系中非常关键的环节,也是非常有力的监管工具。因此,随着内部审计部门在高职院校的逐步独立并发挥作用,审计的作用也渐渐被管理者和研究者所重视。在具体工作中,有针对部门领导集体的部门年度常规审计,有针对退休和轮岗中层干部的离任审计,有针对各部门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审计方式使得高职院校经济活动得以在“阳光”下进行,浪费行为得到进一步遏制,校园监管体系更加完善,执行更加到位。
(五)丰富干部培养教育方式,通过实践工作锻炼干部队伍。
1.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党员轮训的决定和《全国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十一五”规划》等文件精神,利用教育部、省教育厅培训班和各级党校等阵地,构建党委领导、组织部门负责、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综合运用组织调训与自主学习、脱产培训与业余自学、校内开班和选送校外等方式,促进干部素质和工作能力的全面提升。
2.加强干部交流,交叉挂职任职等方式培养工作。(1)加强干部交流和交叉任职既是培训干部的需要,也是干部监管工作的需要。我省纪检部门规定,财务、招标、基建、设备、科研等敏感岗位上的中层干部,不得连续任职三届以上,二级学院(系)党政干部符合条件的要实行交叉任职,即院长(系主任)要兼任总支部副书记,总支书记要兼任副院长(副主任)。干部交流和交叉任职增加了干部工作任务、拓宽了干部工作视野,要求干部更全面地看问题、干工作,是非常有效的锻炼培养干部的方法。
3.挂职的方式有到地方党委政府部门挂职、到名校挂职和到相类似的兄弟院校挂职等几种方式。挂职可增进学校和地方的交流,学校和学校的交流,促进干部和干部之间的交流,使挂职干部在对比和反思中学习,对干部队伍全面素质和能力的提高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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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地税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地税干部投身地税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围绕地方税收的中心任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使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1.建立正常的干部工作反馈机制和群众监督机制,以全面、准确地了解干部的工作表现和业绩;
2.检查干部任期目标的执行情况,督促干部改进工作,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3.激励干部的工作热情,为干部的选拔、配备,任免和奖惩提供依据,建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二、考核对象
全县地税系统干部
三、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分为年度考核和任职考核。
1.年度考核:以年初县局下发的工作计划和本单位制定的工作计划为依据,在年终考核落实和完成任务的情况。
2.任职考核:以任期工作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任务为依据,比较任期初和期终主要工作指标的增长变化,考核任期内完成主要任务的情况。
四、考核内容
干部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方面内容。
1.德(政治素质):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的自觉性,办事公道,实事求是,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廉洁自律。
2.能(能力素质):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开拓能力和创新能力,决策能力,组织协调和实施推动能力。
3.勤(工作表现):奉献精神,工作的主动性和投入情况,工作的钻研和进取精神。
4.绩(工作实绩):本单位领导核心的团结协作,地方税收征管、队伍建设等方面业绩。
五、考核实施办法
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程序如下:
1、个人述职,根据工作目标责任规定的任务和工作计划确定的年度指标,结合自己在德、能、勤、绩等方面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介绍自己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填写干部考核自评表。
2、民主测评,组织领导干部和党内外干部群众对被评议者在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评议,参加评议人员范围:局领导、各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县局聘请的行风监督员、纳税人代表
3.综合评价,考核领导小组以了解和掌握的第一手资料为依据,以制定的指标为标准。结合个别谈话和实地考察,由考核领导小组撰写考核报告,客观、辩证、准确地得出综合评价。
4.党组审议,根据干部考核自评表、民主测评情况及综合评价结果,由县局党组讨论确定干部的工作业绩等级。
5.结果反馈,由人事教育部门将考核结果向被考核者反馈,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对考核不合格者要进行诫勉谈话。
六、考核要求
干部考核是干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在考核中要注意做到:
1、坚持走群众路线,考核工作要充分听取和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
2、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对考核工作要加强引导。对个别群众的意见要正确分析和看待。
3、考核标准要注意干部的工作表现,更要考察其工作业绩和成效,要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
全区重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选派原则
按照“政治素质高,经济工作熟,协调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标准,区工业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及区委组织部根据“企业自愿、业务对口、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征求相关企业意见后提出派驻企业和派员单位建议人选,建议人员原则上选派区直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或后备干部。
三、帮扶时间
每批干部挂职帮扶时间1年。确需延长挂职帮扶时间的,由企业书面提出申请后报区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和区委组织部审批。
四、工作职责与要求
挂职帮扶干部的主要职责是协助企业解决具体问题,对企业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相关建议。具体工作由所在企业安排。选派干部要强化自我约束,按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相关要求,严格做到“五不准”:不准私自承揽企业建设工程;不准向企业领取任何工资;不准到企业报销私人的开支;不准在企业廉价购买产品;不准有任何有损政府形象的言行。挂职人员脱离原工作岗位,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各种活动,要切实端正工作态度,自觉接受企业的领导和管理,并认真遵守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
1、指导、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引导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了解和帮助解决所驻企业运行过程中自身难以解决的土地、水、电、项目申报审批等方面的实际问题,确保企业正常运行;依法维护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外部环境,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积极参与企业内部管理、新技术推广、人才引进、产品升级,促使企业做大做强;负责企业各种对外关系的联络和协调。
3、对区领导批示件,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五、管理办法
1、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人员选调、考核工作,区工业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组织协调、跟踪检查、综合指导,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挂职人员的工作情况。
2、挂职帮扶干部挂职帮扶期间,行政、人事关系不变,原任职务不免,工资及福利供给渠道不变,不承担原单位的工作任务。派员单位和派驻企业不得安排挂职帮扶干部参加培训或出国(境)学习、考察。
3、挂职帮扶干部挂职帮扶期间由区委组织部、区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派驻企业共同管理。区委组织部和区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挂职帮扶干部不定期进行考察,实行跟踪管理;在挂职帮扶结束前,区委组织部和区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到企业对挂职帮扶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挂职帮扶结束后,区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和区委组织部召开工作总结会,对选派人员进行评比和奖励。
4、挂职帮扶结束后,区委组织部对挂职帮扶干部写出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六、考核奖惩
1、每半年对挂职帮扶干部服务企业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区委组织部、工业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联合考核组,深入企业,采取座谈了解、问卷测评、实地察看等方法征求企业意见,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全面了解、准确评价挂职干部的工作情况,写出鉴定意见,报告区委、区政府。
2、挂职干部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区委、区政府给予通报表彰或奖励,干部调整时优先提拔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