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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市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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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市场论文

医疗市场论文范文第1篇

论文摘要:“因贫致病,因病返贫”已成为中国的一个突出社会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属于完全货币化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实施完全货币化的制度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在市场化程度较低的中西部经济落后地区的农村实施完全货币化的制度却相当困难。中央政府的大力货币资助只是一种外部力量,未能通过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地方政府,特别是农户本身的内因调动、激励其充分发挥自我力量,从而严重影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广工作。因此,结合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农村的具体特点,探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非货币型发展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市场经济落后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困境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全货币化的筹资方

式不符合经济落后地区农村市场化程度低的实际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以货币筹资为基础的一种新型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这种完全货币化的筹资方式,客观上脱离了经济落后地区农村市场化程度低的实际情况。建国后到改革开放以前的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由集体来承担,个人只承担一小部分,而且一般不用交现金,而是以“工分”的形式从集体经济的收人中扣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采取国家、集体、个人三方投资,强调三方的责任,但在广大中西部市场经济落后地区的农村筹资难度相当大,尤其是农民个人自筹的那部分资金。经济落后地区的农村由于其市场化程度低,集体经济不发达,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较少,有的地方甚至根本无力支持合作医疗的最低基金筹集。对于市场经济落后地区的农民个人来说,尽管每年不少于10元的参保金的数额不大,但对市场经济落后地区的农民来说,经济落后,交通又不方便,七沟八梁一面坡,几年进不了一回城,一家几口人,叫他们每年拿出几十元现金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确非常困难。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中西部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很难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遵循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以收定支,保障适度,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总体原则是正确的,但相对于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农村而言,仍是一种“富人”保障原则,也就是说只有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农村的“富人”才能缴得起合作医疗保障金,而真正需要保障的穷人,通常也是最需要帮助的人,因收^过低,缴不起合作医疗保障金,而无法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国家给予的合作医疗待遇。但当“参合率不能轹时,强迫命令就出台了。“新合医”成了政府对农民施惠的代名词,农民成了被动的受惠者”。这不仅不符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突出对经济弱势群体保护的—般陛原则,而且在医疗公平性方面易于两极分化,富裕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可以得到满足,多数贫困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出于经济原因很难得到满足。同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自愿参加制度必然形成体制内和体制外两个群体,针对体制外人员侵蚀体制内资源的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难以避免。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缺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筹资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曾在农村合作医疗中扮演过重要角色,建国后到改革开放以前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主要依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基础。但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实行了,集体经济组织基本解体,缺少集体经济支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资金筹集失去了这一稳定可靠的保障基础。因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设计忽略了农村集体经济这个稳定可靠的保障基础,从而直接导致了其运行的持续性难以为继。

二、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农村的特点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非货币型发展路径

(一)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农村的特点

1.市场经济发展落后,农民人均货币收入低下。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农民的生产收入主要来自各种农产品等实物收入,其中一部分由农民直接消费掉,剩余部分由于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当地交通不便的影响,很难通过流通转化为货币来形成农民的货币收入。据2004年国家统计局统计我国绝对贫困人口2610万人,其中西部l2个省区为1305万人,其人均年收入为668元。而他们的大量农产品却因为交通不便运不出去而卖得非常便宜,有的甚至烂在地里无人收购。比如,在云南西盟佤族自治县的岳宋乡有一个叫木古坝山寨,那里的茶叶是绝对的绿色产品,可是1斤茶叶只卖到2元钱,如果拿到城市卖,绝对可以卖到50元以上。木古坝的1斤茶叶在城里可以换到l0斤杂交稻种子,城里的1斤杂交稻种子在木古坝却能换到8斤茶叶。

2.市场经济落后地区货币经济缺乏,实物经济普遍存在。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和价值尺度,其作用应该是与实物经济的运行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依存的,是为整个社会生产和经济的正常运行服务的,其总量和构成都应该与实物经济相适应,而不应该脱离实物经济独自运行。因为货币脱离实物经济而独自运行虽然可能使个别经营者达到资本增值的目的,但对整个社会生产来说,不仅没有增加任何东西,而且还可能使社会资源的配置指向错误的方向。然而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货币经济的运行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已经与实物经济的运行脱节,具有了自己的领域,自己的运行轨迹。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多数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中近50%为实物收入,农产品商品率低下,以自给自足为主。

3.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农村劳动力过剩更为严重。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国,农村劳动力约有5亿左右,占全部劳动力的70%,而且每年还要新增几百万人,增长远远超过了农业生产的需求,农村劳动力过剩问题十分突出。据测算,根据现有的土地承载力,我国农业仅有1—2亿从业人员就足够了,剩下的一半以上的剩余劳动力亟需转移。尤其是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农村劳动力过剩数量更为可观,估计劳动力中有60%一75%为剩余劳动力。加快对这些剩余劳动力的转岗技能培训步伐,以区域化带动专业化,在剩余劳动力中创造劳务品牌,铸造劳务名牌,并使创牌的触角不断向高技术行业延伸,从而促使剩余劳动力在劳务品牌形成中逐渐升值,增加农民收入,乃当前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农村劳动力劳务化的当务之急。

4.环境劣势和自然资源优势同时并存。我国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大多位于西部,虽然那里的自然条件恶劣,山高坡陡,水土流失严重,草地状况日益严峻,生态环境脆弱,生态率和土地产效率普遍低下,但是这些经济落后地区拥有丰富的矿产等自然资源。在全国已发现的160多种矿产资源中西部地区均有发现,特别是能源、金属矿产以及生物等资源在全国占有显著地位,其中45种重要矿产资源潜在总量约占全国的40%,开发潜力巨大。以陕西陕北贫困县为例,一方面,这些地区七沟八梁一面坡,生存环境恶劣;另一方面,这些地区拥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和煤等资源。一般来说,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农村大多为这种情况。

(二)市场经济落后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非货币型发展路径

在任何一个经济体中,非货币收入都是相当重要的。据美国经济学家估算,在美国这样发达的市场经济中,非货币收入平均占收入总量的25%左右。根据我国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农村的社会经济和自然资源特点,要在这些地区推行货币化程度很高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十分困难的。因此,笔者认为在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农村可以探索建立非货币化的以实物合作为主的医疗制度,充分利用当地优势特点,从而使之“人尽其才、地尽其利、物尽其用、货畅其流”。其可能的发展路径有:

1.如果一个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土地资源丰富,就可以建立以土地合作为主其他资源为辅的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国现阶段,土地不仅是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广大农民的生活保障,土地作为保障手段对穷人尤其重要。我国土地资源分布很不均匀,西部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土地等自然资源非常丰富,但海拔高,自然环境复杂,分散的家庭承包经营方式又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个体农户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力度与利用效度,从而导致土地等自然资源对缺乏劳动力的个体农户的保障作用失灵。在一个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如果土地资源丰富,那么建立以土地合作为主其他资源为辅的合作医疗制度,不仅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使用,提高经济效益,调整产业结构,推进农业规模2.如果一个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就可以建立以劳务合作为主其他资源为辅的合作医疗制度。劳务合作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兴起的一种新型贸易方式,现已成为许多发展中国家外汇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劳动力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的概念已逐步被人们所理解和接受。我国部分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劳动力资源非常丰富,但劳动力素质很低。这不仅表现在市场经济落后地区自然条件差、饮水不卫生、医疗卫生条件落后从而导致市场经济落后地区部分农民的身体素质差方面;还表现在市场经济落后地区的劳动力受教育水平低方面。在这样的“贫困——人口多+素质低一贫困”的恶性循环地区,现行的合作医疗制度仅起着外因作用,难以通过内因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真正效用。拉文斯坦首创的“推拉理论”告诉人们,人口流动是“推力”和“拉力”共同作用的结果。推力包括人口增长、低生活水准、缺乏经济机会等;拉力包括劳动力的需求、在新居住地改善生活的可能性、获得更多的经济机会、优惠的劳动力政策等。新古典经济学家认为劳动者在劳务市场上不停地交流和比较各种信息,做出流动与否的决策,对当事双方都有好处,劳动力富裕国家输出劳动力,可以减少潜在的社会经济压力;劳动力接受国似乎也从中找到了解决劳动力短缺的办法。因此,在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的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可以建立以劳务合作为主其他资源为辅的合作医疗制度。譬如,政府高效担当起自己的服务角色,加强对国际劳务市场的调研,建立境外劳务信息网络,抢占先机,对外承包劳务市场,对内给予一定支持,建立劳务综合培训基地,每年甚至每个季度都挑选出一批劳动力进行对口的职业技能强化培训。达到培训要求的学员,如果能劳务输出,就可以为国家赚得外汇,政府按其赚回外汇的多少,给予其家人一定比例的医疗支付补偿金,其标准不低于现行合作医疗的保障标准;达到培训要求的学员,如果能在国内流动,流^地政府也可依据合理的标准,对其家人进行—定的医疗支付补偿金,以保持流人地一定的劳动力数量,从而解决“民工荒”的困境。这样,政府的外部力量不仅有利于通过内因长效激励流出地劳动力积极主动改善自身素质和技术层次,而且有利于农民增收和农村脱贫,推动地区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发展。

3.如果一个市场经济落后地区既无一定的自然资源,也无可利用的社会资源,那么在这样的地区,只能发展外援型合作医疗制度。外援方式在当今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从国外来看,非洲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非洲国家中有相当部分地区,自然资源匮乏,社会资源也不丰富,外部援助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了其经济发展,同时也增进了这些地区与外部世界的联系,从而进一步促进了其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医疗卫生方面,外部援助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20世纪末,肯尼亚,津巴布韦等国利用外部援助,有效控制了人口增长,肯尼亚妇女的总生育率由1977年的811个降至1993年的514个。赞比亚利用外部援助,解决了其西部省的大部分农村人口的饮水问题,仅1985—1993年,由援助而兴建的水井高达108眼,使2115万人从中受益。从国内来看,宁夏在总体上是一个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都相对贫乏的省区,但宁夏是在全国较早利用外援的省区之一,其实施的外援项目,无论数量、质量、效果等方面,都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使宁夏的生态得到了很快恢复,农民生活环境和医疗卫生状况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由此可见,如果一个经济落后地区既无一定的自然资源,也无可利用的社会资源,在这样的自身力量相当薄弱的地区,实施现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难以为继,那么发展外援型合作医疗制度乃其最佳选择。发展外援型合作医疗制度,争取外援、借助外力、加快发展,需要制定一套专门针对本地区具体情况的医疗卫生服务引进计划,同时,依据循证医学可知,大部分的疾病是与环境污染、营养不良和生活习惯不良直接相关的。因此,在利用外援时应将农村卫生的重点放在普及基本卫生服务的基础上,将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和健康促进等社区卫生建设结合起来,这样,农民的受益面最大,受益程度也最深。利用外援方式改善市场经济落后地区人口的健康状况,其关键在于强化政府牢固树立群众利益第一的观点,切实落实项目责任制,信守各项协议,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4.根据具体情况,也可建立以上三种路径的混合模式。混合模式的建立必须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遵循优势互补的原则,在结合当地丰富的土地等自然资源,丰富的劳动力等社会资源的基础上,有效利用外援,充分发挥三种路径的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本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混合模式中,可以合理发展土地、劳动力密集型农业技术,积极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引进和改造,切实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水平,鼓励企业以农民医疗卫生事业为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基地和农户共同发展,实行农业从“土地——产品——加工——流通与销售——农民医疗卫生事业——农业的进一步投入”的规模化经营。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非货币型发展路径选择对策

1.非货币型发展路径选择应当遵循多样化、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原则。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农村情况复杂多样,因此在选择非货币型发展路径时应遵循多样化和因地制宜的原则,不能搞一刀切。一是要充分认识建立非货币型发展路径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我国农村地域广大,人口众多,走非货币型发展路径的工程量很大。同时,我国各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均衡,选择非货币型发展路径应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多样的模式,以满足不同发展程度地区农民对医疗保障的需求。

2.选择非货币型发展路径应积极探索建立合作医疗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为农民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形式之一,是新时期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因素,它既能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民的支付能力,又能节约市场的交易成本,还能维护农民的自身利益。在市场经济落后地区的农村以非货币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号召发展合作经济,容易产生吸引力和号召力,也许这是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的一个新的突破口。

3.政府应把发展合作医疗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列为非营利性组织,利用各级政府的扶贫资金给予支持。基于目前我国国情,卫生资源的投入能力有限,非营利性医疗组织应该在我国医疗服务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于非营利性医疗组织的发展,政府应通过引导、调控和支持等方式,为其发展积极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这种合作经济组织在管理上也可采取招标承包经营的方式进行。2.市场经济落后地区货币经济缺乏,实物经济普遍存在。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和价值尺度,其作用应该是与实物经济的运行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依存的,是为整个社会生产和经济的正常运行服务的,其总量和构成都应该与实物经济相适应,而不应该脱离实物经济独自运行。因为货币脱离实物经济而独自运行虽然可能使个别经营者达到资本增值的目的,但对整个社会生产来说,不仅没有增加任何东西,而且还可能使社会资源的配置指向错误的方向。然而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货币经济的运行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已经与实物经济的运行脱节,具有了自己的领域,自己的运行轨迹。市场经济落后地区多数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中近50%为实物收入,农产品商品率低下,以自给自足为主。

医疗市场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医疗事故可区分为医疗责任事故和医疗技术事故两类。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是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笔者认为,作为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责任方式的医疗事故纠纷在我国具有可仲裁性,我国应尽快将仲裁这一争议解决方式适用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并建议在现有仲裁委员会下设立医疗事故赔偿中心。医疗纠纷仲裁分为自愿仲裁、强制仲裁、自愿与强制混合仲裁等模式,我国现阶段宜采用自愿仲裁的模式。医疗专业水平应该是聘任医疗专业仲裁员的首要资格条件,举证责任倒置应成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仲裁中的主要证据规则。

【关键词】医疗纠纷;医疗责任事故;仲裁

【写作年份】2010年

【正文】

一、仲裁解决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可行性

(一)现行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缺陷

根据2002年《条例》第46条规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解决途径有三种,即协商和解、行政调解和民事诉讼,其中对前两种途径《条例》进行了重点规范。但令人担忧的是,当前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解决似乎越来越向“私力救济”的方向发展。而这种“私力救济”的运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医疗暴力的普遍化和激烈化。

1.协商和解

尽管数据表明医患双方之间的协商和解是解决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主要途径,但是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的方式也存在一定缺陷。在实践中我们不可否认的是医疗事故纠纷协商的过程中,有一些自力救济或者私力救济处于法律的边缘甚至是规避法律的产物。[2]在实际争议发生后,往往会因医患双方的立场及利益观点不一致,使得医患关系无法调解。于是“闹院”等事件频频发生;[3]患者漫天要价,出现“大闹弄大钱,小闹弄小钱,不闹不弄钱”的不正常现象;甚至有社会恶势力参与其中,严重扰乱了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另一方面,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借“私了”之机,回避了第三方的监督,规避了其可能要承担的刑事、行政责任,不利于对医疗质量的监控和提高以及对患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的保护。[4]

2.行政调解

在我国以行政调解的方式解决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患者(家属)对卫生行政部门解决纠纷的公正性存在疑虑。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卫生行政部门既管理医疗机构,又开办医疗机构。在目前的医疗体制下,大多数医疗机构还具有明显的公益服务性质。因此,卫生行政部门出于行业保护和其他考虑,易存在“偏袒”或“隐瞒不报”等弊端,导致其权威性在患者(家属)中大打折扣,公正性令人质疑。二是在行政调解方式上,当司法机关与卫生行政机构未形成合理协调时,卫生行政处理结果常被法院推翻,从而导致案件解决的拖延。

3.民事诉讼

通过上述分析不难发现,现有的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解决途径并未能为医疗纠纷的解决提供良好的机制,难以缓解日益矛盾化和尖锐化的医患关系。在当前这种医患矛盾急剧增加,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解决机制存在诸多缺陷的情势下,开展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仲裁,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实属必要。

(二)可仲裁性问题

尽管我国部分地区的仲裁委已经开始尝试性地受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并取得了良好效果,为全国范围内开展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仲裁提供了范例,但是其普及仍面临诸多挑战。其中最主要的是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在我国是否具有可仲裁性的问题。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可仲裁性,是指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仲裁机构可以受理的纠纷种类范围之内,当事人能否将有关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交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加以解决。依据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要求,当事人通过仲裁协议提交的仲裁事项,必须是国家仲裁立法允许采用仲裁方式处理的事项。否则,就会导致仲裁协议无效,做出的仲裁裁决也不会被承认和执行。因此,可仲裁性是构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仲裁制度的基本前提。

1.从现行规定看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可仲裁性

从《仲裁法》第2、3条对仲裁范围所做的规定来看,在我国,纠纷是否可以用仲裁方式加以解决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第一,争议主体的平等性,即发生纠纷的双方应是平等主体的当事人,若当事人之间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则其纠纷不能仲裁;第二,争议事项的可处分性,即可提交仲裁的事项应当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当事人之间因其无处分权的某些身份关系及其他关系发生的争议,不能仲裁;第三,争议内容的财产性,即当事人提交仲裁的事项应该是合同纠纷,或者非合同的财产性纠纷。[6]《仲裁法》未对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可仲裁性作出明确认可或排除,由于《仲裁法》在仲裁范围的规定中使用的是“其他财产权益”,加之立法对“财产权益”的内涵没有明确界定,司法解释上也没有统一说明,[7]故而使得我国理论与实务界在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可仲裁性问题上存在很大分歧。此外,在2002年的《条例》中,仲裁也未被列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之一。在立法层面上,是否可以通过仲裁解决没有得到明确支持。

学术界也有两种对立的观点。否定说认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不具有可仲裁性。理由是尽管医疗事故责任是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意味着对医疗事故既可以提起违约之诉也可提起侵权之诉。但现实中出于对权益保护最大化的追求,在多数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患方都是以医疗机构侵权为由提出各种赔偿的诉讼请求。但医疗侵权行为所指向的侵权客体是患者的健康权、身体权、生命权、隐私权等,而这些权利并非属于财产性权益。因此,也就不能采用仲裁方式来解决。这样,由于《仲裁法》对争议限定为必须具有财产关系的内容,从而使得医疗纠纷不具有可仲裁性。而肯定说认为,医疗纠纷可分为医疗侵权纠纷和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但无论是哪种纠纷,双方当事人均为平等民事主体。除强制治疗关系外(如传染病的防治),医患关系的建立、变更或终止以及医患关系中权利义务的确定,医疗纠纷的处理,均应实行意思自治。医患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在不涉及国家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其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是经济赔偿责任。因此,从决定可仲裁性的三个方面衡量,可以确定医疗纠纷应当具有可仲裁性。[8]笔者赞成肯定说,虽然医疗侵权行为所侵害的权利本身不是财产性权利,但是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争议焦点通常是:是否存在赔偿责任以及赔偿多少的问题,这种纠纷的实质是具有平等地位的民事权利主体之间具有财产内容的纠纷,并且当事人具有自由处分权,因此可以将当事人之间的这种医疗纠纷解释为“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从而使得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具有可仲裁性。

2.建立医疗纠纷仲裁机制的理由

笔者认为,抛开对现行法律规定的分析,从应然的角度看,基于下述理由,也应当在相关立法中明确规定可以用仲裁方式解决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1)仲裁本身所具有的优势。就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而言,仲裁和诉讼相比,其优势表现为:其一,更具专业性。其二,快捷且经济。其三,具有更好的保密性。

(2)尊重当事人的仲裁意愿。仲裁建立在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只要发生争议的实体权益纠纷在当事人自由处分的范围内,就应当允许当事人选择仲裁这种纠纷解决方式。在当事人不侵犯国家、集体和他人权益的情况下,当事人利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意愿应该受到尊重和法律保护。[9]

(3)构建多元化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在现阶段的医疗体制下,应当建立多元化的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解决机制。多种多样的纠纷解决方式能够以其各自特定的功能和特点相互协调而共同结合成为一种互补的、满足医疗事故纠纷主体多样要求的程序体系和动态调整系统。多元化的解决机制相对于单一的纠纷解决机制而言,更能体现出诸多的理性因素。[10]现代法制国家总是设法避免和排除单一的纠纷解决机制,而向其成员提供多种解决民事纠纷的途径和方式,提供多种选择的可能性让其自由选择。而冲突主体可以根据自身的利益和需要选择相应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仲裁和医疗诉讼、调解等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的共同存在,可以形成各种纠纷解决方式各显其能和分流案件的局面。竞争可以使得仲裁、诉讼、调解等各种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弥补自身缺陷,吸取其他程序的优点和长处,完善自身程序。

3.有关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仲裁的实践

(1)美国

除了医学技术的发展导致医疗过错几率增加,医患沟通不足导致医患关系恶化,国家整体经济不景气等医学和经济学方面的因素外,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诉讼费用高昂,效率低下,无疑也是导致整个医疗市场成本增加,最终产生医疗事故危机的主要原因。[13]为了解决危机带来的诸多社会问题,弥补医疗责任保险资金的缺位或不足,美国各州相继出台了多项综合改革措施以减少社会医疗成本的剧增。其中具备多种优势的仲裁纠纷解决机制为许多州立法机构提出并采用,以降低飞速增长的医疗成本。

多数的州法院对仲裁解决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表示支持。在Madden v.Kaiser Foundation Hospitals[14]案中,原告Madden先生,接受医院治疗前已经在医疗计划中表明,医疗过失以及一切产生于Kaiser Founda-tion医院治疗过程中的纠纷将提交仲裁解决。当医疗纠纷发生后,Madden先生将医院诉诸法院。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裁定撤销诉讼,责令原告将案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在Buraczynski v.Eyring[15]案中。医生依据仲裁协议将先后发生的两起医疗事故纠纷提交仲裁。患者主张,由于仲裁协议过于宽泛而违反了公共政策,患者与医生之间签订的仲裁协议无效。田纳西州最高法院认为,医疗护理行业和其他行业一样,都可以适用仲裁解决纠纷;医务人员同患者之间签订的仲裁协议不违背任何公共政策。

概括而言,美国各州关于医疗纠纷的仲裁模式可分为三类:自愿仲裁、强制仲裁、自愿强制混合仲裁。

第二种仲裁模式是强制仲裁,即当事人双方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必须首先将医疗纠纷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例如,马萨诸塞州法律要求所有的医疗过失诉讼都必须首先经过一个由法官、律师和医生所组成的仲裁小组审查,看是否存在责任或者判断损伤是否是由医疗过失造成的。若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而提起诉讼,法庭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仍可以接受仲裁小组的意见。[20]从笔者查阅的相关资料看,这种强制仲裁的裁决一般不具有终局性效力,并且仲裁庭认定的事实和裁决对之后提起的诉讼也不产生任何影响。因此,涉案双方当事人如不服仲裁庭作出的裁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

第三种是强制仲裁与自愿仲裁相结合的模式。采取这一仲裁模式的州法院,依据一定的标准来确定医疗纠纷需要强制性仲裁还是可以自愿协议仲裁。以新泽西州为例,依据该州医疗过失侵权法的规定,对于争议标的在20,000美元以下的医疗事故纠纷,法院要求首先通过仲裁解决,而对于超过20,000美元诉讼标的额的医疗纠纷,当事人则可以自愿选择以仲裁还是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但是,仲裁裁决不具有约束力,在双方当事人不服仲裁庭做出的仲裁裁决时,可将纠纷诉至法院,原先的仲裁裁决对案件的审理没有任何影响。[21]

在美国,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医疗纠纷案件通过有效的仲裁协议而提请仲裁解决。[22]

(2)墨西哥

墨西哥的医疗事故纠纷案件数量也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同美国一样,高昂的医疗责任保险迫使医生不得不“采取保守医疗策略”,即通过增加检查项目,扩展疾病诊断程序以降低医疗责任事故的风险,减少医疗纠纷诉讼的几率。[23]但增加医疗费用又激起了患者的不满情绪,致使医疗纠纷更容易产生,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3)日本

综上可以归纳出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具有可仲裁性。其次,对于支持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仲裁的地区,是否要求仲裁强制性前置存在不同态度,但多数国家或地区采取自愿仲裁模式,并通过风险负担等机制鼓励当事人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提交仲裁解决以提高纠纷的处理效率。再次,除美国极个别州规定当事人一旦签订仲裁协议即丧失提起诉讼的权利外,美国绝大多数的州和其他国家都允许当事人在不服仲裁裁决时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仲裁庭认定的事实和裁决不影响之后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最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仲裁裁决是否具有终局性也存在不同规定,有的规定只要当事人在仲裁裁决作出后的一定期限没有提出异议,则仲裁裁决即产生终局性效力;有的则不承认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效力,当事人可以再提起诉讼,但是一旦原告败诉则会由其承担一定的经济负担。综上,前述国家在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仲裁方面的立法和实践无疑将对我国建立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仲裁机制起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建立我国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仲裁机制的若干建议

(一)仲裁模式

根据现阶段我国的具体情况,笔者认为我国宜采用自愿仲裁模式,即允许医患双方通过签订仲裁协议处理日后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即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为鼓励医患双方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提交仲裁解决,可以借鉴美国部分州的做法,通过风险承担或设定诉讼标的额“门槛”等方式,使当事人尽可能选择仲裁方式。此外,为排除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再缠诉,久拖不决的困境,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仲裁裁决应该具有终局效力。不过,鉴于医疗事故往往侵害的是患者的身体权、健康权等重要权利以及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应当允许在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时,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诉讼,若超过期限没有提出异议,则仲裁裁决产生终局性效力。

(二)仲裁机构

关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仲裁机构的设置存在不同设想。有的学者以医疗纠纷具有特殊性为由,主张通过专门性仲裁机构对医疗纠纷进行仲裁。笔者认为这一观点并不可取。我国的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仲裁可直接利用现行的仲裁机构,无须再设专门的仲裁机构,可考虑在现有的仲裁委员会下设立医疗事故赔偿中心。因为,医疗事故责任的特殊性并不在于法律适用上,而在于对医疗行为的认定上。由专业的鉴定组织对医疗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因果关系等进行认定即可较为有效地解决这一难题。因此,只要吸收部分医学专家为仲裁员,就有利于公正、准确、快速地裁决纠纷,这样既节省资源,又降低解决争议的成本。其次,由于我国的仲裁制度起步较晚,仲裁制度本身尚存在不完善之处,将仲裁运用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这一特殊领域时,难免存在诸多不适之处。因此,现阶段首先要解决的是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仲裁的具体制度的合理设计,民众对医疗仲裁意识的提高等问题,而不是是否设置独立的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仲裁机构这样的问题。

(三)仲裁员

就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仲裁而言,聘任仲裁员,首先应当坚持专业性原则。因为提交仲裁的案件大都涉及复杂的医疗技术性事项以及医患法律关系,要迅速公正地对案件做出裁决,仲裁员就必须具备必要的医疗、法律知识。其中,医疗技术的专业性知识无疑至关重要。所以,必须严格按照专业性原则来选聘仲裁员,将医疗专业水平作为医疗专业仲裁员聘任的首要资格条件。除此之外,由于临床医学本身是涵盖十分广延的学科,高级医疗技术人员往往只能对自己的专业领域给出权威的意见。因此,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仲裁员的聘任,也应当按照各个专业领域进行。

(四)仲裁庭的组成

(五)仲裁协议

在实践中,医疗仲裁难以推广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医疗事故发生以前,医患双方之间没有签订仲裁协议。而当发生纠纷后,又几乎不可能让充满抵触情绪的患方和医方达成合意签订仲裁协议。因此,医疗仲裁协议可按两种形式进行:一是在医疗机构门诊病历以及住院病历的说明内容中增加仲裁条款选择项,患者(家属)在接受医疗机构的治疗前在医务人员的说明下,可自行选择是否同意仲裁条款,若划钩选择则视为对该仲裁条款的认同,若不填写则视为对仲裁条款的默认。另一种是印制独立的仲裁协议。患者(家属)在接受医疗机构的治疗前在医务人员的说明下,选择是否签订协议,医务人员也可自主决定是否签署该协议,任何一方拒绝签字则视为该仲裁协议不成立。鉴于大多数患者不了解仲裁,甚至会误以为医疗机构在玩花样以剥夺自己的某些权利而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仲裁协议的书写应当注意语言使用和具体内容的编写,仲裁协议的语言应尽量平实、简单。

(六)举证责任

在我国,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在国内一些知名的仲裁委员会制定的仲裁规则中,举证责任的分配也是遵循这一原则,即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在举证责任倒置后,并不意味着作为弱势一方的患者(家属)就可以不负担任何举证责任了,举证责任倒置只是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部分免除了患方的举证责任,但是并没有完全免除患方的举证责任。因为,患者还必须证明其医疗事实存在的过程。在举证责任倒置后,患者(家属)也有责任就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向仲裁庭提供一定的证据。比如,证明自己确实在某家医院就诊、治疗过;证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自己的人身造成损害的事实;自己的诊治经过等。

三、结束语

2002年《条例》中对“医疗事故民事赔偿纠纷解决方式”相关规定的增加,一方面反映了对患方权益保护的社会呼声日益强烈,同时,也表明完善现行医疗纠纷解决方式刻不容缓。笔者建议,根据现阶段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宜采用自愿仲裁模式,允许当事人在不服仲裁裁决时,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诉讼,若超过期限没有提出异议,则仲裁裁决产生终局性效力;在现有仲裁委员会下设立医疗事故赔偿中心;将仲裁协议作为选择性条款列于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的说明内容中;把医疗专业水平作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专业仲裁员聘任的首要资格条件,并按照医学各专业领域进行仲裁员的聘任;将举证责任倒置作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仲裁的举证责任规则。笔者希望,通过上述建议,尽快在我国建立起公正、经济、高效的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仲裁机制,以有效缓和日趋紧张的医患关系,维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双方的合法权益。

【作者简介】

郭玉军,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杜立,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博士。

【注释】

[2]范愉:《浅谈当代“非诉讼纠纷解决”的发展及其趋势》,载《比较法研究》2003年第4期。

[3]王泽琛、王永周:《解决医疗纠纷的新思路》,载《西部医学》2007年第1期。

[6]黄进、宋连斌:《仲裁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修订版,第24页。

[7]陈立峰、王海量:《论我国<仲裁法>的管辖范围》,载《北京仲裁》2006年第1期。

[8]余承文:《医疗纠纷的可仲裁性研究》,载《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

[9]前注[8],余承文文。

[14]Madden v.Kaiser Foundation Hospitals,supra,17 Cal.3d 699(1976).

[23]Studdert DM,Mello MM,Sage WM,DesRoches CM,Peugh J,Zapert K,Defensive Medicine among High-risk Specialist Physicians in A Volatile Malpractice Environment,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Vol.293,2005,p.2609.

[26]黄丁全:《医事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94页。

[28] 天津仲裁委设立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受理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当事人仅对赔偿方案有争议的医疗事故纠纷。按照天津仲裁委员会医疗纠纷调解规则的规定,医疗纠纷仲裁调解坚持当事人自愿原则。双方当事人如果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调解中心调解,即可以向调解中心提出申请。《天津仲裁委设立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中国仲裁网china-arbitration.com/.

[29]《深圳将成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委员会免费调解纠纷》,网易新闻news.163.com/08/0818/16/。

[30]Joseph C.Krella,Legislative Malpractice:An Analysis of Ohio's Proposed Mandatory Medical Malpractice Arbitration Program,Dayton Law Review,Vol.33, 2007,p.119.

医疗市场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养老机构;运营;困境与对策

根据河北省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结果显示,2010年保定市常住人口为1119.44万人,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数为90.8万人,占保定市总人口的8.11%,比人口老龄化国际标准(65岁以上老人达到7%)高1.11个百分点。[1]保定市民政局对于保定市老龄人口做出推算,预计到2015年保定市老年人口人数将达到187.91万人,占总人口的15.52%。本文以保定市养老机构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法、调查法等方法对保定市养老机构运营的规模及分布、服务水平、护理人员等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建议,有利于保定市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与可持续发展,为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1.保定市养老机构发展现状

1.1养老机构发展规模

目前,保定市共有101家养老机构,其中市区40家,各县(市、区)共61家,床位总数将近11000张。[2]从已知床位数的养老机构的床位的数量上来看(见图表1),床位数为0-99张的养老机构数量居多,100-299张床位的养老机构位居其次,而300张床位及以上的养老机构则凤毛麟角。

图表1 不同床位数的养老机构数量单位:个

1.2养老机构分布情况

从图表2保定市养老机构分布图可以看出,保定市养老机构城乡发展差异悬殊,养老机构多集中在市区,而县乡养老机构数量较少。保定市市区区养老机构数量居多,多达40所,占全市养老机构的40.6%,而保定市的各县养老机构数量最多为9所,大部分地区的养老机构数量仅为1~3所,保定市市区与周边各县养老机构的发展严重失衡。此外,在保定市市区的40所养老机构中床位数200张床位及其以上的占全市的69.2%,而保定市县级的养老机构中200张及其以上的仅有4所,占县级养老机构数目的6.6%,由此可见,城乡养老机构分布差异悬殊。

图表2 保定市养老机构分布趋势图

数据来源:根据养老网网站http://.cn/baoding整理

1.3养老机构运行模式

目前,保定市养老机构运行模式基本上分为公办公营、公办民营、民办民营以及民办公助四种。

公办公营运营模式是指养老机构由政府或集体投资建设,机构所有权和运营权统一归政府或集体所有,通过财政支出投资公办养老机构的养老场所的建设及其内部养老设施的建设、采购和维护,其人员招聘管制则是通过招聘专业公务人员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而公办民营养老机构是由政府出资建设养老场所,并提供养老设施设备,将经营工作委托或外包给企业组织,由企业组织对养老机构进行运营管理操作。

民办民营养老机构亦称私办私营,其特点是有私人投资兴办,机构所有权和运营权都归私人所有。本文所指的民办养老机构是指有举办者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营利性质的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的运行完全按照市场规律经营,自负盈亏,收费远远超出大部分老人的消费水平。民办公助模式则是指养老机构的投资运营均由社会力量负责,政府对机构给予一定的物质和资金支持。

正是由于多种模式的存在,导致目前保定缺乏统一的硬件设施标准、人员专业标准、收费标准等标准化管理。优越的养老环境床位紧缺,价格昂贵;环境一般或较差的养老机构则鲜有人寻,这种矛盾现象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保定市养老服务的水平和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2.保定市养老机构发展中面临的困境

2.1养老机构规模有限

养老机构呈现规模有限的特点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投入需求大,养老机构的资金投入需求大,周期性长,收益缓慢,保定市养老机构中大部分民办养老机构由于资金不足而无力够买商品房或自己建房,只能租赁场地,而租赁的场地内部建筑设计缺乏专业规范,也没有较为宽阔的活动场地和相关的健身器材,在人员配备上也缺乏专业型人才,造成多数民办养老机构面积小,设施设备缺乏,人员专业素质不高,从而无法形成规模效益。

2.2养老机构地域分布不均

保定市养老机构多集中在市区,由于土地区域价格不同,中心城区成本较高,相对而言郊区的成本则较低,自然郊区的养老机构发展成本低,床位发展会远远超出它的市场需求,然而地域陌生与交通不便使老人不愿去郊区养老,郊区发展受到限制,造成郊区床位空置率高。养老机构的分布不均还体现在城乡发展上,从图表2的养老机构分布图可以看出,保定市市区区养老机构数量居多,而保定市的各县养老机构数量较少,大部分县的养老机构数量仅为1~3所,保定市市区与周边各县养老机构的发展严重失衡。

2.3养老机构发展水平较低

保定市养老机构发展缓慢,发展水平较低,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养老机构的服务功能单一。目前,保底市养老机构主要以供养型养老机构为主,养护型和医护型养老机构则较少,难以满足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不同需求。此外,保定市养老机构普遍不具备医疗设施条件,缺乏基本的娱乐设施,对老年人更高层次的需求并未给予重视,养老机构的服务发展水平难以满足老年人及子女的要求。

其二,养老护理人才匮乏。保定市养老机构中的护理人员存在年龄普遍偏大,基础弱,专业技能差等问题。大部分护理人员是下岗职工经过短期培训,或采用“以老带新”的方式上岗,这也就导致了护理人员经验不足,专业知识能力低。再加上护理工作本身的收入低、压力大、社会地位低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护理人员的人员缺乏、流动性大等问题,这些因素直接影响了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的质量。

3.解决保定市养老机构发展困境的对策和建议

3.1强化政府宏观管理,完善并落实配套政策的实施

政府应准确对自身在促进养老机构发展过程中进行定位,积极引导、鼓励并支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养老机构的准入政策、规模、场所及硬件设施标准、人员专业标准等进行规范。同时,政府应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补贴力度,制定配套的优惠政策,加强监督机制,保障各项优惠政策得以落实。此外,政府应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养老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鼓励和扶持对培训机构对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学校、企业和政府合作,培训应用型的专业养老护理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及能力,以促进养老服务体系的专业化建设。

3.2统一合理规划

在养老服务发展社会化的过程中,应该进行整体的规划和管理。养老机构认知度不高以及入住率低的原因之一是缺乏统一规划与协调,不同机构之间信息不共享,机构之间缺乏沟通交流所造成。为此,政府应将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纳入本地区的规划中,对养老机构的布局及其规模做出合理科学的安排。同时,利用最新科学技术,实现养老机构联网以确保养老机构之间的信息流通顺畅,同时,加大对养老机构的宣传力度,提升养老机构在群众间的认可度与知名度。

3.3鼓励市场力量参与

政府要适当放宽对民办养老机构的登记注册管理程序,简化养老机构申报程序,鼓励市场力量参与,降低准入门槛。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免多重管理体制的制约,增加民办养老机构的自主性,对于民办养老机构的准入规定要更加灵活多样,并切合当前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需要和现实,鼓励市场准入。

养老机构要在竞争的市场经济中求生存、求发展,必须要转变不适合新形势的观念。养老机构除了要承担原有的社会责任外,同时还要发现自己的市场竞争力,在发展中讲求效益,尽可能提高养老机构的利润。在运营上对内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和降低服务成本,对外实施品牌战略、拓展经营项目,形成规模化效应,提高自身经营利润,吸引更多的市场力量参与到养老机构的发展中。在新的经营理念的引导下,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才能使保定市养老机构可持续发展。(作者单位:河北大学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编号:201410075032)。

参考文献:

[1] 李超、成新轩.《城市老年人养老需求现状调查――以保定市为例》[J].市场论坛,2012年,第02期:13-14页

[2] 李世杰、李林、李笑非.《保定市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研究》[N].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年6月,第14卷第2期:1-4页

[3] 李云凤.《公办民营式养老机构运营模式研究―以北京市H老年公寓为例》,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硕士论文

[4] 穆光宗.《我国机构养老发展的困境与对策》[N].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12年,第51卷第2期:31-38页

注释:

医疗市场论文范文第4篇

10月28-29日,中国国际物联网(传感网)大会在国家传感网示范中心――无锡市隆重举行。大会以“迎接智能时代”为主题,分设“物联网技术及商业应用高峰论坛”和“物联网投融资高峰论坛”两场论坛。

在物联网技术及商业应用高峰论坛上,物联网技术应用和城市智能化将成为全球物联网产业大玩家们关注的焦点。思科全球高级副总裁白高麟博士,蓝色巨人IBM公司大中华区董事长钱大群先生,全球芯片业的老大――英特尔公司中国区董事总经理陈伟博士,西门子中国研究院院长徐亚丁博士,全球最大的软件企业微软大中华区首席技术执行官张湘辉博士,本土著名安防企业博康集团总裁李璞先生,传感领域全球著名的企业村田公司中国区副总裁孙泉先生悉数到场,深度解析物联网产业发展方向、趋势和面临的挑战,探讨政府如何通过发展物联网产业推动产业升级物联网核心技术及发展方向、物联网技术商业化、企业如何通过应用物联网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大会同期举行“2010中国物联网技术及产品展”,IBM、微软、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国家广电、华为、大唐、东软、用友等著名企业纷纷参展,展会围绕“采集、传输、处理、应用”四大核心领域,全面展示物联网产业链上各个关键环节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新工艺和新的解决方案,展示物联网在工业、电力、物流、交通、安防、环保、医疗、银行、广电、家居等领域的全新应用。

2010亚洲国际动力传动

与控制技术展览会上海召开

2010亚洲国际动力传动与控制技术展览会(简称PTCASIA)与2010亚洲国际物流技术与运输系统展览会(简称亚洲物流展)于10月25-28日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隆重举行。

自1991年以来,亚洲国际动力传动与控制技术展览会已连续成功举办十四届,确立了其在该领域中的国际地位并成为目前同类展会中亚洲最大、世界第二大的国际知名品牌展览会。自创办以来,PTC AISA展出面积不断扩大,专业观众成倍增加,已成为全球基础零部件行业重要的展示交易平台。而中国市场的无限商机无疑将成为PTC ASIA取得更多辉煌的巨大动力和保障!2009年,在全球遭遇金融危机的袭击下,PTC ASIA逆势而上,以1,307家展商、71,000平方米的展出面积在茫茫商海中树起行业发展风向标!来自全球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7,330名专业观众更为展商带来了最切实的商业收益和最具价值的现场沟通!

2010年,PTC ASIA以更多热点话题和创新服务给观众带来了超越想象的收获:超过1500家展商、来自德国、意大利、美国、英国、法国、西班牙、韩国和中国台湾等的国际展团、80,000平方米展出面积、60,000余名专业观众及专业买家参加了本次展会。

博通收购4G移动芯片公司Beceem

博通(Broadcom)已经宣布收购Beceem Communications,进军智能手机、电脑和消费电子产品无线连接市场。Beceem是一家第四代(4G)无线通信系统的半导体平台专业供应商。

博通预计将向这家位于美国加州的Beceem支付约3.16亿美元,这笔交易将使得博通的业务从3G/2G迅速延伸至新兴的4G市场。

Beceem生产的芯片用于LTE和WiMax网络,属于第四代无线半导体技术。博通已经开发了苹果iPad及手机、家庭网络和无线基础设施数据传输芯片,随着电子设备的旺盛需求,其收入一直在强劲增长。博通公司表示,收购Beceem将使公司有能力“加快向市场提供”集成的廉价4G设备。

MIPS科技加入台积电IP联盟

美普思科技公司近日宣布,已加入台积电(TSMC)软IP联盟计划(Soft IP Alliance Program),以加速客户的产品上市时间。通过软IP计划,台积电将提供特定的设计文件与技术信息,使MIPS和其它联盟伙伴可针对台积电工艺技术优化 IP 内核。这些公司还将根据台积电的技术路线图展开合作,互相交流IP开发与工艺技术,以加快IP的准备就绪。

深圳市惠贻华普电子有限公司

新推出RF60技术平台

深圳市惠贻华普电子有限公司近日推出RF60技术平台 ,该平台集成了RF收发器的超低功耗MCU系统级芯片(SoC)(国际领先技术),为基于微处理器 (MCU) 的应用提供业界最高性能的单芯片射频 (RF) 系列。使射频设计变得简单、小巧、功能丰富和节能,AES128位加密协议使产品获得最新的安全保障.

在目前市场中,还大量存在使用声表面、高频管和编码芯片设计的单发射系统。这些小型系统都面临分立器件批次生产质量稳定性、线路面积无法适应更美观小巧结构、功能单一且不能灵活、不能重复使用不同频点应用。RF60正是针对这些缺陷解决,能适用27MHz~960MHz任意频点,小型单片系统能降低成本、简化生产。同时,带有AES128位加密计算,能很好符合汽车安防行业需要。

士兰微电子推出6-60V输入

1A大功率LED驱动芯片SD42528

近日,杭州士兰微电子公司推出了一款6~60V输入,1A大功率LED驱动芯片SD42528。该芯片是降压、恒流型LED驱动电路,采用了士兰微电子专为绿色节能产品所开发的高性能BCD工艺技术,单芯片集成LDMOS功率开关管,内置PWM调光模块和多重保护功能,具有很高的转换效率,适合于LED路灯,LED日光灯,LED景观照明等多种LED照明领域。

SD42528可应用于直流输入和交流输入等典型应用领域。直流输入典型应用中,宽输入电压范围宽达6V~60V,可以输出最大1A电流。输入电压为48V时,可串接 12个 LED,系统元器件非常少,仅需要7个元器件,非常适合应用于36V或48V电源系统。

Exar同时推出单双通道

1A降压型稳压器

Exar公司(纳斯达克:EXAR)近日了两款新产品- XRP6658 和XRP6668,分别是单通道和双通道的降压型转换器,带来每通道高达1安培的输出电流。这两款芯片的意味着Exar 在已倍受市场肯定的低压降压型稳压器产品线上又添新军。

XRP6658 and XRP666在极小的封装内集成了一路和两路高效率高性能的调节器,只需极少的元器件即可稳定工作由于静态电流低至15μA和30μA,这两款芯片无疑是同类产品中首屈一指的。”

莱迪思推出第三代混合信号器件PLATFORM MANAGER

莱迪思半导体公司近日宣布推出其第三代混合信号器件,Platform Manager系列。通过整合可编程模拟电路和逻辑,以支持许多常见的功能,如电源管理、数字内部处理和粘合逻辑,可编程Platform Manager能够大大简化电路板管理的设计。通过整合这些支持的功能,与传统方法相比,Platform Manager器件不仅可以降低这些功能的成本,而且还可以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并提供很高的设计灵活性,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电路板返工的风险。

飞兆半导体FAN5365

动态电压调节降压稳压器

今日,飞兆半导体公司 (Fairchild Semiconductor) 一款6MHz、800mA/1A的数字可编程降压稳压器产品FAN5365,具有出色的动态性能、高效率和小占位面积,成为系统工程师设计PMIC的理想互补产品。

FAN5365采用1.27mm X 1.29mm 的 9-bump WLCSP封装,是目前最小的6MHz DVS降压稳压器,相比先前解决方案的体积减小多达40%,成为智能手机、超移动PC、平板电脑和无线宽带热点设备等单一锂离子电池供电设备的理想内核处理器供电器件。

FAN5365是飞兆半导体全面广泛的DVS降压转换器产品系列的成员,可让工程师集成功能性、提升性能并减少设备尺寸及总体组件数目,从而推动设计创新。

新唐科技推出首颗Cortex-M0核心的NuVoice语音处理ICN572

新唐科技引领业界推出第一颗以ARM Cortex-M0为核心架构,专为语音处理的IC-NuVoice N572.N572 包括ARM Cortex-M0,64KB flash,8KB SRAM,以及语音输出入所需之Pre-Amplifier,ADC,DAC,及功放.新唐高整合度NuVoice语音处理 IC- N572将可以降低成本并大幅简化系统设计。

NuVoice语音处理 IC N572 强大的运算能力可同时执行多个程序:如NuOne,NuSound 等高压缩比可用来储存长时间语音资料;语音变音增加趣味;watermark 可用来传递指令或讯息;语音识别增进互动…等等,这些算法可以组合以丰富您的产品,增进产品吸引力和竞争力。

Sonics拓展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业务,

并任命Mac Hale为亚洲运营副总裁

近日,智能型片上通信解决方案领先供应商美商芯网股份有限公司(Sonics, Inc.)宣布,公司计划拓展在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业务,并任命James Mac Hale先生为亚洲运营副总裁。Sonics已经在台北设立了分区办事处,并在台北和上海这两个亚洲技术爆发能力最强的地区组建了本地团队,包括新招聘的技术销售支持员工以及销售代表,以帮助公司拓展现有的业务,并支持这两个地区不断扩大的客户群。

美光针对消费应用设备

推出V100微型投影引擎

美光科技 (Micron Technology Inc.) 宣布针对消费性视频与手机应用市场,推出首款兼具精巧体积与高画质效能的 V100 微型投影引擎 (V100 pico projector engine) 。V100采用美光创新的六边型像素相乘技术 (HPX) , 可达到视频输入讯号使用的最佳效率,满足微型显示所需,为微型投影仪与新的使用模式开启无限可能。

V100 微型投影仪引擎的FLCOS 微型显示面板涵盖了所有必须的图像处理,免去了增加额外处理器的需求,因而提供了能耗与成本优势。

LSI推出业界首款

6Gb/s SAS交换机SAS6160

近日,LSI 公司面向渠道客户推出业界首款 6Gb/s SAS交换机。该款 LSI SAS6160 交换机可将多个服务器连接到一个或多个独立的外部存储系统,从而显著扩展 SAS 在直连存储 (DAS) 环境中的功能。6Gb/s SAS 交换机为客户提供了高性能、低成本且简便易用的存储网络选择,支持云计算、数据中心以及托管主机应用环境中的机架式服务器和存储设备。

LSI SAS 交换机可实现多个服务器的资源共享,并通过 SAS 分区对资源进行高效管理,从而不但能够帮助客户优化存储资源利用率,减少存储孤岛的现象,而且还能显著简化存储管理、备份以及升级。

LinearRF至数字微型

模块接收器LTM9004和LTM9005

凌力尔特公司 (Linear Technology Corporation) 推出两款突破性的 RF 至数字微型模块 (uModule) 接收器 LTM9004 和 LTM9005,这些器件集成了 3G 和 4G 基站接收器 (WCDMA、TD-SCDMA、LTE ... 等等) 以及智能天线 WiMAX 基站的关键组件。这些集成的微型模块接收器极大地减少了所占用的电路板空间,在一个便于使用的小型封装中集成了 RF 混频器 / 解调器、放大器、无源滤波以及 14 位、125Msps ADC。LTM9004 采用直接转换架构,具有 I/Q 解调器、低通滤波器和两个 ADC。而 LTM9005 采用 IF 采样架构,具有下变频混频器、SAW 滤波器和一个 ADC。这种高集成度实现了较小的电路板尺寸或通道数较高的系统,缓解了与信号的分离和路径选择有关的问题,并显著地缩短了设计和调试时间。这些接收器借助了多年的信号链路设计经验,并采用了易用型 22mm x 15mm μModule 封装。

Lantiq全球首款带有

内置光控电路的GPON系统级芯片

近日,领先的宽带接入和家庭网络技术供应商领特公司(Lantiq)宣布:推出世界首款带有内置光控电路的千兆位无源光网络(GPON)系统级芯片(SoC),该芯片应用于光网络单元(ONU)或光网络终端(ONT)。在该系列新型FALC ON器件上集成的特性使GPON ONU/ONT制造商们能够将光学元件的物料成本(BOM)降低达40%,同时还可降低系统功耗、提升光网络的整体鲁棒性以及缩小ONU/ONT网络设备的尺寸。 基于Lantiq GPON SoC的ONU/ONT设备的功耗比欧盟社会责任守则(European Code of Conduct)2011年目标所要求的还低65%,同时也低于当前拟议的2013年效率要求。凭借一个仅仅为17×17mm的芯片封装,该器件能够实现非常小尺寸的产品解决方案。

安捷伦46款

新型PXI和AXIe产品

安捷伦科技公司近日46款新型PXI和AXIe产品,将测试与测量系列产品扩展到模块化产品领域。新产品将安捷伦测量专业技术――包括先进的测量软件和高性能的硬件――引入到模块化产品中,同时提供之前在模拟、数字、微波、射频和光波测试技术方面不具备的新功能。

安捷伦推出的46款PXI和AXIe产品包括数字转换器、任意波形发生器、数字示波器、数字万用表(DMM)和一系列开关。模块包括IVI-C、IVI-COM和LabVIEW(G)软件驱动程序,以及增强型输入/输出(I/O)程序库。所有驱动程序均已针对需要高性能、高速度和高吞吐量的测试应用进行了优化。

扬智科技推出新升级版

M3701E机顶盒芯片组

2010 杭州ICTC展会上,扬智科技(ALi Corporation),携“M3701E第二代高清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解决方案”,与iPanel共同参展。做为扬智本次展出的主打产品M3701E,是一款同时具备高清、性能先进、灵活等诸多优势的机顶盒平台。具有双调谐器通道的M3701E支持有线数字电视多格式视频标准,支持将标清向上转换为高清视频HDMI播出;Ethernet接口可以对接“三网融合”的技术要求;PVR功能及丰富的接口扩展能力,为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NGB)预留了足够的开发空间。

华虹NEC出席2010年中国通信集成

电路技术与应用研讨会

为进一步推进通信专用集成电路技术的发展与进步,2010(第八届)中国通信集成电路技术与应用研讨会于近日在武汉隆重召开,上海华虹NEC电子有限公司(“华虹NEC”)应邀出席了此次活动。

作为世界领先的晶圆代工企业,华虹NEC专注的嵌入式非挥发性存储以及射频等特色工艺被广泛应用于各类通信产品,公司市场副总裁高峰先生在会上发表了 “华虹NEC与中国通信集成电路产业共成长”的主题演讲,他介绍说,近年来中国通信产业快速发展,新的市场契机不断涌现,华虹NEC始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紧跟热点应用及技术趋势,在通信产品代工领域取得不俗成绩。目前公司正在大力研发国际先进的0.13微米SiGe BiCMOS技术,今后将继续开发性价比更高的射频工艺技术平台,以期实现高端无线通信芯片的国产化。

此次会议促进了集成电路上下游企业在通信领域的沟通合作,华虹NEC将持续加强技术升级创新和业务开拓,以更先进的技术和更优质的服务,与客户共同迎接通信产业的新一轮发展!

英飞凌向中国通信市场

推出新一代LDMOS晶体管

英飞凌最近宣布推出全新的PTFB系列LDMOS晶体管,可供设计宽频无线网络基站的高功率LDMOS晶体管系列产品,新型晶体管的单管输出功率高达300W,完全支持由3G发展为4G无线网络所需的高峰值对均值功率比(peak to average power ratio)以及高数据传输速率规格。PTFB系列系列产品所提供的高增益及高功率密度,主要应用在1.4-2.6GHz频带中。如此将可使用体积减少30%的器件,设计更小型且成本更低的功率放大器。高峰值功率非常有助于设计Doherty放大器,以及减少其它架构中的零件数量。

恩智浦推出EM773电能计量芯片

恩智浦半导体近日宣布正式推出EM773电能计量芯片,这是全球首款非计费式电能计量用32位ARM解决方案。近年来,电力企业和管理部门纷纷采用先进计量基础设施(AMI)和智能仪表来推行更为精确合理的计价模式和资费标准,鼓励用户相应调整其能源消耗方式。恩智浦的EM773电能计量芯片突破了传统的计费概念,使系统设计人员能够方便地将电能计量功能整合到几乎任何类型设备中,为终端用户提供更方便直观的用电信息。EM773芯片作为计量引擎,具有自动单相电能计量功能,其API指令可极大地简化非计费式计量应用的设计工作。恩智浦EM773采用了ARM Cortex-M0处理器。

德州仪器推出业界最快的

单内核浮点DSP

近日,德州仪器 (TI) 宣布在现有数字信号处理器 (DSP) + ARM? 产品的成功基础上推出 C6A816x IntegraTM DSP + ARM 系列处理器。C6A816x Integra DSP + ARM 处理器不但可提供高达 1.5 GHz 的业界最快单内核浮点与定点 DSP 性能,而且还集成性能高达 1.5 GHz 的业界最快单内核 ARM CortexTM-A8 内核。Integra DSP + ARM 的组合架构堪称理想架构,因为 DSP 可专门用于处理密集型信号处理需求、复杂的数学函数以及影像处理算法,而 ARM 则可用于实现图形用户界面 (GUI)、网络连接、系统控制以及多种操作系统下的应用处理。这些操作系统包括 Linux、Microsoft?Windows? Embedded Compact 7 以及 Android 等。

中兴新型高端以太网交换机

选用赛普拉斯72-Mbit SRAM

SRAM市场的领导者赛普拉斯半导体公司近日宣布,全球领先的通讯设备和网络解决方案供应商中兴公司在其新型ZXCME 9500系列以太网交换机中选用了赛普拉斯的QDRTMII+ (四倍速TM) SRAM器件。赛普拉斯的65-nm 72-Mbit QDRII+ SRAM能在目前市场上最快的550MHz的时钟频率下工作,且拥有市场上最宽泛的产品选择范围,并能提供业界最多的参考设计。

除了以太网交换机之外,72Mbit器件还是因特网核心和边缘路由器、3G基站、安全路由器的理想选择,还能提升医学成像和军事信号处理系统的性能。这一系列的器件与90纳米SRAM管脚兼容,因而网络应用客户能在不改变电路板设计的情况下提升性能并增加端口密度。

安凯AK98移动多媒体应用处理器

安凯微电子在日前召开的“IC China 2010”上了最新研发成果――AK98移动多媒体应用处理器,获得了现场的广泛关注。

AK98移动多媒体应用处理器基于ARM926EJ内核,集成度高、功耗低。采用了大容量的L2 Cache和支持32bit DDR2 SDRAM,整体性能显着提升。此芯片还集成了Ethernet的MAC模块,降低了硬件器件的BOM成本。在存储方面,支持最新的eMMC Nandflash,可以提供系统的稳定性,延长产品的使用寿命。据安凯微电子总经理万享博士介绍,AK98主要针对平板电脑、上网本(MID)、学习电脑、高端学习机、高清播放器、智能手机等市场领域,尤其满足物联网发展需要。

MIPS处理器内核助Sequans

开发下一代移动解决方案

美普思科技公司(MIPS Technologies, Inc.)日前宣布,4G芯片供应商Sequans Communications已选用MIPS32TM M14Kc可合成处理器内核开发下一代移动解决方案。M14K系列是首款采用microMIPS指令集架构(Instruction Set Architecture,ISA)的内核系列,可保持MIPS32架构98%的高性能,并至少缩小30%的代码尺寸,以显着降低芯片成本。

AMD首次在华展示APU芯片

明年推首款产品

AMD在买下显卡公司ATI之后就一直在寻求CPU和显卡处理芯片的融合,将CPU和GPU融合推出Fusion技术的APU芯片成为AMD的目标。AMD今日首次在华展示了APU芯片,并透露首款产品将在明年年初。

其中APU新品的代号将为针对超便携笔记本市场的“Ontario”产品,和针对入门级主流笔记本的“Zacate”。这两款APU芯片的CPU都将采用“Bobcat”架构。

融入GPU之后的APU产品最大的特点是高性能的图形处理能力,而目前已知的关于APU的信息是APU均支持DX11的显示技术。

祥硕科技自行研发之USB3.0 ASM1042 主控端芯片正式获得微软认证

祥硕科技(asmedia Technologies.)自行研发之USB3.0 主控端芯片ASM1042, 在获得微软(Microsoft)认证后,确保主控端驱动程序与微软Win7, Vista(32bit/64bit) 与WinXP的兼容性后,即将正式量交。

USB3.0主控端芯片在外商的垄断下,市场接受度一直未能普及。祥硕科技为国内USB3.0装置端产品第一个获USB-IF协会认证之厂商,并在装置端芯片组占有龙头地位,因此市场普遍看好其所推出之主控端芯片ASM1042在兼容性会比其它厂商有相对优势。

Sonics携手北京新岸线为其提供

片上网络IP解决方案和性能分析工具

日前,美商芯网股份有限公司(Sonics, Inc.)宣布,中国发展最快的创新型系统及硅提供商之一――北京新岸线公司(Nufront)已选择Sonics的片上网络IP解决方案和性能分析工具,来开发其全新的先进笔记本和平板电脑产品系列。新岸线公司面向移动计算机的高集成、低功耗SoC解决方案系列位列市场同类产品前茅,在性能和性价比方面属于行业最佳。新岸线将获得授权使用Sonics著名的SonicsMX低功耗片上网络以及高效的MemMax内存调度器。

Maxim推出用于HSPA和LTE的

LNA MAX2666/MAX2668

Maxim推出用于HSPA和LTE等高数据速率无线协议的低噪声放大器(LNA) MAX2666/MAX2668。每款LNA具有三种可编程增益状态,允许用户动态调节线性度和灵敏度,优化不同输入信号强度下的系统性能。当邻道信号的干扰很高时(这在移动设备中十分常见),可以调节增益以保持最佳的阻塞性能。MAX2666/MAX2668能够在各种输入信号条件下保证优异的系统性能,非常适合用于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等基于HSPA/LTE的无线系统。

面向新兴市场的SoC与IP供给

新关系――SSIP 2010在沪召开

“SSIP 2010――IP重用技术国际研讨会”于近日在上海浦东东锦江索菲特大酒店召开。本次研讨会由上海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SSIPEX)以及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SICA)主办,会议以“面向新兴市场的SoC与IP供给新关系”为主题,围绕“面对新兴市场下SoC设计对IP的需求”以及“IP设计验证新技术”等议题展开研讨。世界领先的IP核供应商,中国大陆以及台湾的重要IP供应商悉数参加本次峰会。ARM、Evatronix、Mentor、Cadence、SMIC、C*Core、IEEE、复旦大学等世界著名IP提供商、芯片制造商、设计公司的技术专家、业内的学者、政府官员及业内人士近200人参会,多家IP供应商、设计与设计服务就IP的技术交流与商务合作达成了初步的意向。

此次会议为国内外的IP供应商和IC设计企业之间提供了一个信息共享和商务沟通的平台,凭借此平台,双方共同畅谈中国IP市场的现状与需求,探讨IP/SoC的最新成果及其交换交易的商务模式,推动技术创新与商务合作,从而协助营造国内外的以IP为核心内容的合作创新环境的建立,以加速提升产业创新发展的能力,其成果必将为全国IC设计业乃至创意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注入创新要素和新的活力。

2010第二届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与市场分销商研讨会在苏州召开

近日,由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主办,苏州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深圳华强电子网承办的“2010第二届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与市场分销商研讨会”在苏州国际博览中心南部会议区隆重召开。本次分销商研讨会借助2010“第八届中国国际半导体博览会暨高峰论坛”(简称IC CHINA 2010)这个广阔的平台,是继“华强电子网,助力分销商”2009年第一届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与分销商对接交流会在苏州成功举办后的又一次激情碰对。

在国民经济持续平稳发展和半导体产业触底回升的形式下,集成电路产业也呈现出整体发展良好的势头。近年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快速成长,促成了中国本土集成电路(IC)设计企业的兴起,同时IC的销售模式也发生了变化,直销、销售以及与分销商紧密合作,分销商提供市场需求、定义产品,下产品订单和提供技术服务等多种模式并存。分销商在推广国产电子元器件方面的作用是极为显著的,与分销商合作能节省产品开发成本,缩短产品入市时间,也能借助分销商的渠道快速打开知名度,分销商的价值展现出的实力将带出电路设计企业、分销商、整机系统厂家更多的三赢局面。越来越多的IC设计企业已经认识到了分销商的价值,迫切地需要一个与分销商沟通合作的平台。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与市场分销商研讨会正是这样一个为IC设计企业与分销商提供面对面交流、探讨、合作机会的服务平台,在2009年第一届成功召开后,许多IC设计企业与市场分销商已看到到了它的好处及行业引导作用。2010苏州分销商研讨会由华强电子网营销总监刘玉瑰主持,以设计企业与分销商代表演讲研讨、合作洽谈、企业形象及相关产品展示这三种形式进行,并采用圆桌式“一对一”的方式直接让设计企业与分销商、方案商直接、有针对性的进行合作交流。

目前,我国电子分销行业尚未形成规范化的局面,在分销渠道、账期、货款上存在着安全风险,且还要面临来自国际分销商的压力,这使得电子分销市场竞争愈来愈激烈,分销商利润越来越低。这些无疑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是不利的,也是本土分销商面临的挑战,分销市场正处在整合变革的十字路口,分销变革势在必行。苏州分销商研讨会的及时召开应对了集成电路分销市场的变化需求,是电子产业迅速发展的重要产物。本次研讨会上,与会的设计企业和优秀的分销商、方案商将共同探讨未来集成电路设计与市场的分销状况及发展趋势,对未来分销行业的发展变革、定位进行指导,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五届惠瑞捷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