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乡镇七五普法心得体会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六五普法已经结束,我们要根据省市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对五年来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面取得好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要进行通报。同时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七五”普法规划,确保“七五”普法良好开局,要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与全民参与相结合,政府多投入多参与形成全民参与的局面;要破解“最后一公里”普法教育的问题,让法治文化飞进百姓家,要在内容和创新宣传形式上下功夫,结合受众自身特点和需求选取相适宜的普法工作方式。
二、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活动 根据局党组的要求,结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际要求,以下基层为工作抓手,摸清实情开展各项工作。 1、加强机关干部联所工作。根据局党组的要求,要大力促进机关干部下基层联系司法所,宣教股的工作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联所工作,自愿参加联所工作的可给予相应的经费侍遇。联所的工作人员要积极协助司法所的各项工作,学习基层工作技巧,体察基层工作实情,积累基层工作经验,在联系当地乡镇政府和司法所的同志的同时,应当密切联系当地群众,做到一切工作办法来自群众,一切工作依靠群众,一切工作为了群众。 2、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本局机关工作人员根据联所工作的要求,负责联系所所在乡镇的农村法制宣传工作,每人每月下村工作不得少于4天。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横幅、标语、手机短信、宣传栏、民意恳谈会、法制课堂和现场法律服务等形式,营造强大宣传声势,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村入户入人心”。 今年年初,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要以进村入户走访群众为主,走访时在了解民情民意的同时要积极宣讲法律知识,让群众了解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在群众中树立法制观念,弄清情理法之间的关系,摈弃不信法的错误理念。5月份,每个工作人员要在自己所联系的村里以法制讲座、现场法律服务、出版宣传栏、悬挂横幅等形式在农村形成法制宣传浓厚氛围,密切结合“5月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开展工作。6月份,以乡镇党委政府中心组学法用法活动为重点,同时开展农村村支两委干部学法活动,使干部在管理服务群众的工作中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7月份,以服务和支援群众“双抢”生产活动为契机,积极宣传《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与农村生产经营活动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8月份,针对学生放暑假在家无人看守,容易发生因下塘下河洗澡而伤亡事故的情况,积极宣传《民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9月份,利用青少年学生全部返校开学的时机,在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9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法制课堂、黑板报和学校广播等载体向广大青少年群体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使他们树立遵纪守法的正确人生观念。10月份,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宣传活
动,使他们能正确维护自身权益,安定社会秩序。11月份,针对秋收过后农村闲散人员增多的情况,重点宣传《刑法》、《侵权责任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起到震慑犯罪,保护善民的作用。12月份,积极联合其他部门,利用部门联动机制,大力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国宪法日”活动,在年底再掀起一轮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 3、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是“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领导干部更是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以公务员为主体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实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人人守法的重要途径。只有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法律,做尊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表率,做到法律红线不触碰、法律底线不逾越,才能有效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市委法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今年要做到:
(一)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讲师团要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制定实施中心组学法计划。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中心组成员的法律素质。
(二)举办法制讲座。要紧密结合形势和工作实际,邀请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和其他法律专家、学者以法制专题讲座形式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学习辅导。各级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每年组织专题法制讲座不少于1次。
(三)加强集中教育培训。要按照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的内容,结合不同类型培训的实际情况,设置法制教育培训课程,列入教学计划安排。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法制教育纳入主体班培训课程。
(四)鼓励自学自修。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要立足岗位,结合工作和生活实践,通过报刊、书籍、网络等途径自主学习法治理念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习型机关(单位)”建设,搭建干部学法用法交流平台,组织撰写学法笔记、心得体会和论文。推进干部学法用法改革创新,鼓励探索更加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学法用法新方式。全面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改革,加强网络学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开展法治文化和法治创建活动。要大力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治论坛、法制书画摄影作品展、法制文艺等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级机关网站、内部刊物等平台,开辟法制宣传教育网页、专栏,不断拓宽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渠道和空间。大力开展法治机关、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依法办事示范窗口、依法决策示范班子等创建活动,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六)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各级各部门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依法决策意识,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学习相关法律,进行必要的法律咨询和论证,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4、总结表彰。年底要结合综治年度考评和司法行政工作考核的方案,对各司法所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同时,对本局机关工作人员在该项工作进行评比,评比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