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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业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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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业考察报告

畜牧业考察报告范文第1篇

关键词:社区牧场 牧区建设 启示

内蒙古具有独特的区位与地理优势,是全国资源最为富集的地区之一。近年来,由于国家经济增长的大环境促使能源富集的内蒙古经济飞速发展,成为世人注目的焦点。但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背后,生态严重破坏的残酷现实不得不让一心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人们驻足思考我们赖以生存的草原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作为生态屏障的牧区草场,同时也是我国重要的畜牧业生产基地,如何更好地利用牧区草场,把内蒙古畜牧业发展推向一个新的高度,是目前我们不得不正视的一个重要课题。

目前,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等畜牧业发达的国家已经形成了完善的牧区草场利用发展模式,他们同样经历了牧区草场自然利用──过度放牧──草场沙化──加强草场治理的过程,在牧区草场建设利用方面积累了很多有效的经验,对内蒙古牧区草原建设利用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其中,加拿大的社区牧场发展模式是牧区草场治理一个非常值得借鉴的成功经验。

一、值得借鉴的加拿大社区牧场

(一)社区牧场的由来

1937年,为挽救当时即将崩溃的生态环境,加拿大政府开始实施 “公共牧场计划”,重新安置牧区草原人口并调整牧业政策。对牧区草原生态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措施,并成立大草原农田改造管理局(简称PFRA),专门负责社区牧场的管理、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技术推广普及等工作。

(二)社区牧场的职能

加拿大社区牧场和草场产权都属联邦政府所有,大部分社区牧场本身并不饲养牲畜,其主要职能是按牧场载畜量为周边的牧民和中小规模的农牧场主在夏季提供放牧管理服务,并按牧畜数量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疫病防治费用则按实际发生额收取,牧畜的保险费用由畜主向保险部门缴纳。牧场经营管理实行经理负责制,社区牧场经理由PFRA聘请,并负责管理社区牧场的一切事物,其他管理人员由牧场经理聘任,其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巡查牧场中的牧草和牲畜情况,并对生病的牲畜进行简单的治疗。

(三)社区牧场的管理

社区牧场的管理非常严格,其放牧管理体系的技术操作规程是:固定牧群分群管理时时防病限时放牧连续、轮牧、延迟、补充、控制时间等多种形式放牧制度灵活运用。社区牧场严格执行以草定牧的制度,要求牧场管理人员对自己管理的每片草场的生态状况了如指掌,PFRA的专业工作人员每年都要对草地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通过评估结果确定适宜载畜量标准,并按照各地草场的不同状况时时调整,同时提出专业的管理意见,以确保社区牧场的草场生态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多种用途。

加拿大社区牧场的草场管理实行围栏放牧、划区轮牧,即对大片草场进行合理的区划,用围栏分成若干片,一般较大区域边界多采用固定的钢柱刺丝或网状围栏,小区域内部边界多用移动式围栏。一般社区牧场将草地划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放牧场,另一部分是人工草地。划区轮牧就是将放牧场分成若干季节牧场, 施行有计划地轮牧,每年轮牧的顺序和时间都要交替错开,早春和晚秋在人工草地上放牧,夏季在天然草地上放牧,再在一个季节牧场内分成若干轮牧小区, 然后按一定次序逐区轮回放牧。每片草地都有明确的放牧时间和放牧路线,按照草场等级状况,采用连绩放牧、轮牧、延迟轮牧、补充放牧、控制时间放牧等科学放牧,严格遵循牧草充分利用,又有充足的再生环境的原则,使牧草得到充分恢复和发育,实现高效的利用。

社区牧场同样有健全的监测制度和方法。每年6月15号至8月底,PFRA的专业人员都会对牧场草地进行监测和取样。从土壤侵蚀程度、有毒有害杂草情况、样方产草量和放牧强度等指标, 综合评价评估草地植被覆盖度、草地植物种类组成、不同植物在草群中比例、枯落物存量等。将草地状况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从植物群落外貌、群落层次、入侵物种、土壤侵蚀、枯落物等方面评分,将草地分为健康、次健康、不健康三个水平。并根据评估结果, 确定不同草场的轮牧时间、数量和天数,并对草场生态严重受到威胁的牧区实施禁牧管理。

此外,加拿大牧区草场干旱少雨,社区牧场如何保证足量、清洁饮水的供应,保护珍贵的水源是内蒙古牧区建设需要借鉴的一项重要内容。加拿大对水源及其质量极为重视,目前,加拿大政府通过开发,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牧场供水体系。主要包括利用天然的低洼地形蓄积雨水和雪水加以利用,或者建设小型水坝拦截地表水流,将其引流到蓄水区饮用;其次是挖水井,利用地下或地表的输水管道和设备将水输送到各个放牧小区的蓄水区中。并在大多数在水源的四周加上围栏保护,防止牲畜践踏和污染,保证水资源的永续利用,不但有效地保证了牲畜和清洁用水的供应,还平衡了草场和水源的分布,达到有效利用水源和保护草场的目的。

二、对内蒙古草原牧区建设的启示

加拿大草原地区属于典型大陆性气侯,日夜温差较大,气候干燥,降水量较小。草原类型以草甸草原、灌丛草甸、疏林草甸为主,其自然生态条件和内蒙古部分地区草原生态条件较为相似。所以,加拿大社区牧场模式的成功为我国内蒙古大草原的牧区建设和草原的可持续利用提供了非常好的借鉴。除了以上应该借鉴的社区牧场管理经验外,加拿大社区牧场模式可以给我们以下一些启示。

(一)增加政府投入,明晰牧场产权

对于草原牧区的公共设施建设,政府应增加财政投入,特别是水利设施建设,包括输水管道、小型水坝,水泡、水井等,使内蒙古草原牧区形成完善的牧场供水系统,平衡内蒙古草场的水源分布。同时,适时监测并保护水源,根据牧场载畜量,限定不同的用水量,采取过量有偿用水制度,实现水资源的有效利用。

目前,内蒙古牧区草场施行畜、草双承包责任制,国家拥有草场所有权,牧民拥有草场使用权。就目前情况来看,牧民对草原的投入严重不足,过牧、盲目垦荒等现象严重,缺乏监测机制,草原严重退化。基于此,政府应该重新明晰牧场草地的产权,让牧场的经营成为以营利为目的的资本经营,使牧场成为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此外,应尽快完善草场流转机制,国家可以拥有牧场,也可以出租给牧民,但租期一定要长,避免使用者在租期内对草场进行掠夺式使用。政府还应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草原生态监测机构和监测制度,建立草原退出机制,及时发现超载过牧和草场退化等生态破坏现象,视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补救措施,直至将草场收回,由国家有关部门统一治理。

(二)提高牧民素质,增加牧民收入

中国畜牧业生产主要以粗放型经营为主,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加拿大的牧场主通常都具有高中以上的学历,大部分都进行过牧业相关的专业培训或学习。目前,内蒙古也展开了对牧场主、经营管理人员的专业教育培训,但对牧民的培训还有所欠缺。因此,应该增加政府投入,加强对牧民的专业知识培训,甚至提供无偿学习和培训的机会,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向农牧民传播推广畜牧业新技术,并在这个过程中,有效监管相关部门的政策落实,避免以往“走形式”的覆辙。

此外,增加牧民的个人利益也是牧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虽然自治区政府已有一些关于牧区贷款、补贴和税收优惠的政策,但实际操作力度不大。尤其是在牧民收入和社会保障方面,政府应该加大投资力度。目前,中国针对牧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还是一个盲区,所以应该以中国大力推进农村合作医疗系统为契机,采用新型合作的形式建立牧民社会保障体系,增加牧民收入,改善牧民生活条件。

(三)坚持科技兴牧,推进畜牧产业化

我国畜牧业科研设施比较薄弱,为了搞好畜牧业科技支撑,建议政府增加对畜牧业科学研究基础设施投入。加快适应我国国情的畜牧业应用技术的引进和研发,同时加强草地生态保护方面的应用技术研究。对影响当地畜牧业生产的关键技术进行攻关,注重应用当地传统有效的畜牧业技术知识,同时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畜牧业生产和草场保护技术,提高草原建设的科技水平。此外,加强先进适用的成果技术推广,多渠道、多形式地普及草地建设先进技术。

目前,内蒙古畜牧业产业化的程度较低,不仅深加工能力较为薄弱, 而且销售流动范围较为狭窄。所以,为加速推进内蒙古地区畜牧业产业化,首先要以项目为载体, 大力扶持与农民利益相联结的深加工龙头企业。其次,要培养和造就更多素质高、懂经营的新型牧民,进一步打开畜牧业产品的市场, 以促进其健康发展。同时,更应该注重增强牧民的规模经济效益,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鼓励合作经营,促进各种合作组织的建立,促使牧民积极加入合作企业、协会等,提高牧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实现畜牧业生产与市场经济的有效对接。

参考文献:

[1]时彦民,左玲玲,陈会敏.加拿大草原管理启示[J].中国牧业通讯,2006.

[2]丁佩秋.我国草原生态保护制度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2010.

[3]吉木色,安卯柱.赴加拿大草原畜牧业考察报告[R].内蒙古草业,2005.

[4]彭启洪.加拿大PFRA社区牧场生态放牧管理考察报告[R].草业与畜牧,2008.

畜牧业考察报告范文第2篇

三个国家的农业补贴政策

基本概况

芬兰农业补贴政策

芬兰农业比较发达,但在GDP中所占份额不大,目前仅占1.9%。农业生产以畜牧业为主,种植业为辅,大部分农业用地用于饲料作物种植或放牧。总得看,芬兰所需的谷物、肉类、奶制品基本能够自给,蔬菜和水果需进口一部分。芬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是私人农场,在市场竞争压力和政府鼓励下,通过联合合并,农场数量已从20年前的10万多个减少到目前6.12万个(面积在1公顷以上),平均每个农场耕地面积37.25公顷,以中小型家庭农场为主,面积100公顷以上的只占6%。在家庭农场中,28%的农场从事畜牧业,主要是奶牛养殖,67%的农场主要从事作物种植,作物包括大麦、燕麦、黑麦等。

芬兰农业补贴政策主要根据欧盟共同农业政策(CAP)规定的支持计划制定,包括直接补贴、环境欠佳地区补贴、农业环境补贴和芬兰本国的补助四个部分。2012年,芬兰农业补贴支持总额为18.68亿欧元,与近年来的补贴水平基本持平,占本国财政支出的比重约3.6%。其中,欧盟共同农业政策补贴13.24亿欧元,包括直接补贴5.39亿欧元、环境欠佳地区补贴4.22亿欧元、农业环境补贴3.63亿欧元;芬兰本国用于农业和园艺方面的补助总计约5.44亿欧元。

直接补贴主要按照2003年通过的单一农场补贴计划实施,预算全部由欧盟负担。补贴包括两个部分:脱钩的单一补贴和继续与生产挂钩的补贴。目前,芬兰大约90%的直接补贴与生产脱钩,以2006年基期耕地面积为补贴依据;同时对某些作物的挂钩补贴仍保留580万欧元,约占10%。对哺乳母牛、公牛、母羊和淀粉土豆继续实行挂钩补贴。

环境欠佳地区补贴(LFA)和农业环境补贴由欧盟和芬兰共同承担。欧盟某些农村地区被划定为环境欠佳地区,这些地区的补贴主要是确保该类地区的农业能持续下去、农村能有人居住。农业环境补贴则是对农场主采取措施减少因农业引起的环境负荷而造成的产量下降和成本增加给予补偿,补偿计划包括基本措施、额外措施以及特殊措施合同,主要目标是减少对水的污染,此外还限制有害气体排放、缓解农药使用的风险、保护农村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在环境欠佳地区补贴和农业环境补贴中,欧盟资金占25-30%,其余由芬兰国家资金支付。芬兰的环境欠佳地区补贴覆盖全部耕作地区,2012年的欠佳地区补贴4.22亿欧元,三类不同区域每公顷补贴150-210欧元。

芬兰的国家补助包括北部补助、南部补助、环境欠佳地区额外补助和其他补助。目的是为芬兰不同地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条件。补贴水平及补贴地区间分配原则是在加入欧盟谈判时确定的,但补贴不能提高产量,也不能超过加入欧盟前的总补贴水平。为分配补贴资金,芬兰将全国自南向北分为A、B、C三类区域。北部补助仅在C区域实施,南部补助仅在A、B区域实施。2011年,芬兰政府安排北方补助3.35亿欧元,南部补助8400万欧元,环境欠佳地区额外补助1.19亿欧元,以及其他补助2300万欧元。所谓北部补助是指芬兰加入欧盟时约定允许芬兰对纬度62°及其周边地域给予补助,面积约为140多万公顷,占芬兰可耕地面积55.5%,具体内容包括牛奶补助以及按动物饲养头数和耕种面积给予的补助,以及温室生产补助,园艺产品、野浆果和蘑菇的储存补助。南部补助是允许对加入欧盟引起极度困难的地区给予的补贴,但对极度困难没有概念定义,也没有措施的期限。芬兰认为是长期的,欧盟则认为是临时的。根据2007年11月谈判达成的结果,直到2013年芬兰既可以在南部实施国家直接补助,也可以对畜牧生产和园艺给予投资补助。环境欠佳地区额外补助是根据2003年芬兰和欧盟谈判达成的临时协议,从2005年在芬兰全国实施的对可耕作区域的额外补助,每公顷基本补助标准按不同区域为20-25欧元,牧场的可耕作面积每公顷补贴不超过80欧元。欧盟和芬兰共同承担的环境欠佳地区补贴加上芬兰的额外补助,每亩最高补助不得超过250欧元。

在北部拉普兰省的一个驯鹿农场,我们了解到,农场按照耕地面积获得的各项补贴约为每公顷500欧元,该农场主30公顷耕地每年获得补贴为1.5万欧元,同时,每头驯鹿获得的头数补贴为28.5欧元。据芬兰农业部统计,芬兰农场收入中,政府补贴支持约占27%。

冰岛农业补贴政策

冰岛农业在冰岛经济社会中占重要地位,目前冰岛GDP中农业占6.7%,其中,农林牧业占1.4%,渔业占5.3%。渔业是主要农业产业,约占农业产值比重的80%,渔业出口约占冰岛出口额的40%;全国大约3400个农场,主要从事羊、牛和马等畜牧养殖,产值占农林牧总产值的87%。冰岛肉、奶、蛋自给有余;受地理气候条件限制,冰岛仅可种植土豆,利用温室虽可生产部分蔬菜,但50%以上依靠进口,谷物、水果基本依靠进口。

冰岛农业补贴政策主要关注食物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食品质量,维持和加强农村活动、环境可持续性以及维持农民收入。农业支持措施主要包括价格支持和直接补贴两个方面。价格支持主要是考虑到国内农产品(不包括渔业)缺乏竞争力,实行较高的关税保护和严格的进口限制;直接补贴主要针对养牛和养羊,以及少量的温室生产等。冰岛的直接补贴依据农产品生产、定价和销售法案以及政府与农场主协会之间的协议而设立。目前有三个协议:一是2004年的奶业生产协议,2014年到期;二是2007年的绵羊生产协议,2015年到期;三是2002年的园艺生产协议,2013年到期。这些协议对政府具有约束力,每年通过政府预算安排资金。冰岛养牛补贴与生产配额直接挂钩,配额可以自由转让,补贴约占奶牛收入的40%;养羊补贴从1995年取消生产配额后,基于羊肉产量过剩,补贴由两部分组成,三分之一是由历史产量折合为补贴权益的脱钩补贴,三分之二是要在满足环境保护等要求基础上的补贴,总体上补贴占养羊收入的30-35%。目前,冰岛每年的农业补贴约120亿冰岛克朗(约7600万欧元),支持水平相对较高,生产者支持总量占农业总产值的47%,比欧盟支持水平高1倍,但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不到3%。

冰岛农业补贴政策由渔业和农业部全面负责,具体由食品和兽医局、农场主协会组织实施。所属食品和兽医局负责与生产者负责牛奶生产记录、绵羊生产记录等的统计、核实,所有补贴都以这些记录为依据。农场主协会依据有关法律以及与渔业和农业部的协议、与食品和兽医局的协议,负责并维护许多数据库记录,兑付补贴,政府按照补贴额的0.17%安排其工作经费。为有效管理农业生产和补贴,冰岛建立了完整的农业生产信息网络数据库。

冰岛对农业的补助主要是对农场主的直接补贴。此外,还有几个小的补贴,包括某些产品的营销支持、推广服务和家畜改良支持、温室的电费补贴,羊毛的使用、储存和营销,以及教育和科研等。为促进农村发展,对有机农业、谷物种植、放牧管理和土地利用、环境措施、排水、土地施钙等方面也有一些支持。

荷兰农业补贴政策

荷兰是世界上重要的农业强国,农业生产总值约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9.5%。农业以畜牧业和园艺业为主,其产品在世界农产品市场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荷兰是世界第二大农产品出口国,其中蔬菜出口量约占整个欧洲出口量的四分之一。在农业产值构成中,畜牧业占50%,园艺业占38%,农田作物占12%。全国约有1/3土地是牧场,主要饲养奶牛、猪、羊及家禽等。荷兰生产的肉、蛋、奶、黄油、马铃薯、蔬菜、糖等除满足国内需求外,大量出口国外。

荷兰农业补贴政策主要执行欧盟共同农业政策。2011年,荷兰得到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支持9.8亿欧元,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直接补贴和少量的市场政策,约占支持额的91%,其中直接补贴8.17亿欧元;第二部分是农村发展政策,约占支持额的9%。在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外,荷兰政府安排农业部农业预算5亿欧元,主要是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第二部分农村发展政策荷兰承担部分约1.8亿欧元,农业知识创新1.7亿欧元,以及温室投资补贴、年轻农场主投资补贴、渔业投资补贴等。此外,荷兰农业部还直接负责农业教育预算约7.8亿欧元,主要用于瓦赫宁根农业大学以及其他农业教育支出,以及培养农业人才。

为促进农场发展,荷兰早在1951年就建立了农业贷款担保基金,支持农场,特别是中等规模农场的建立、兼并和提升等。目前,每年担保基金规模达1亿欧元,担保贷款额达5亿欧元,占到每年农业投资的10%,每笔贷款担保一般在5万—250万欧元之间。由于管理得当和投资有效,过去15年担保的损失率仅为0.6%。从2009年开始,担保基金由农业部负责管理,政府每年补助200万欧元。

三个国家农业补贴政策的共同特征及趋势

我们此次考察的三个国家,芬兰和荷兰加入了欧盟,主要执行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冰岛虽没有加入欧盟,但补贴水平更高。从三个国家对补贴政策来看,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长期坚持农业补贴,并在农业发展过程中不断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内容。从上个世纪60年代,欧盟通过特定产品市场的共同组织启动实施了共同农业政策,从此一直坚持巩固和完善农业补贴,并在欧盟经济政策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2011年,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安排预算586亿元,占欧盟总预算的41.3%。同时,根据农业发展的需要,政策经历了以市场价格干预为主的生产激励政策、通过挂钩直接补贴并减少价格政策进行生产限制、以脱钩直接补贴和生产环境和农村发展为重点的更宽泛农业补贴等三个阶段。现行政策是2003年改革后的第三阶段政策框架,主要包括所谓第一、第二两个支柱,大量资金用于第一支柱,2011年预算为429亿欧元,占共同农业政策预算的73%,单一农场补贴为398亿欧元,已经成为主要的农业支持手段,市场支持仅有30亿欧元,份额下降到了1%以下;第二支柱资金用于农村发展措施,预算为157亿欧元,占27%。冰岛虽未加入欧盟,但农业政策也随农业发展及时调整,比如2002年取消了园艺作物的关税政策实行直接补贴。

(二)当前农业补贴的主要目标是保持农民收入稳定,生态环境和农村发展日益受到关注。目前,无论欧盟成员国的芬兰、荷兰,还是未加入欧盟的冰岛,农业补贴的对象主要是农场主,目标主要是在保持国内生产稳定的基础上,保障农民收入稳定。芬兰农民收入的27%来自于各项政府补贴,冰岛奶农收入的40%、养羊收入的30-35%来源于政府补贴,这些补贴大多与农民的当年生产不挂钩,成为农民每年稳定的收入来源,奠定了农民收入稳定的基础。近年来,欧盟共同农业政策将农业生产中的水资源保护、肥料用量、食物安全、以及动物福利等指标与获得直接补贴挂钩,并逐步加大农村发展的支持,目标是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确保生态环境不被破坏,这也是下一轮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改革中重点强化的方向。在冰岛,养羊补贴中三分之二的直接补贴与生产环境保护进行挂钩。

(三)农业补贴均以相关法案为基础,补贴预算具有强制性和稳定性。对于欧盟成员国,欧盟共同农业政策是各项补贴的基石,各个成员国都要遵守,在荷兰每四年要进行一次本国预算法案的研究,确定补贴政策。由于有比较明确的法律依据,每年补贴预算法定安排,补贴额相对固定。比如芬兰2006-2012年,每年补贴总额基本固定在18-19亿欧元,补贴资金结构也趋于稳定。欧盟从2000年以来每年安排的

农业补贴基本稳定在500多亿欧元。冰岛农业补贴主要基于1993年的农产品生产定价和销售法案、1998年的农业法案,直接补贴则依据三个生产协议执行。因此,农民对其享受的补贴项目和补贴金额有比较明确的预期,能够合理地据此安排生产活动。同时,大量实行基于历史数据的脱钩补贴,既相对稳定了农民每年享受的补贴数额,也有利于比较准确地核定补贴规模。

(四)补贴政策既强调公平性,同时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产品进行重点补贴。目前,欧盟的共同农业政策和冰岛的农业补贴政策多为脱钩直接补贴,依据是历史面积或产量,各项补贴能够全面覆盖所有农场,补贴标准基本一致,农户得到的补贴相对比较公平。同时,为减少农场间的补贴规模差距,欧盟2009年将给予一年直接补贴在5000欧元以上的农场主补贴削减了7%(每个农场的第1个5000欧元补贴不削减),之后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2012年已消减了10%。同时,重点地区和重点品种也是补贴政策倾斜支持的方向,芬兰将北部地区列入重点补贴,冰岛集中资金重点补贴养牛和养羊,荷兰的贷款担保基金着重扶持中等规模的成长型农场。

畜牧业考察报告范文第3篇

做大做强特色农业,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途径,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为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做大做强特色农业的经验,省政府参事室去年11月组织部分参事考察陕西果业发展情况,亲眼目睹了陕西做大做强特色果业取得的骄人成绩,倍感鼓舞,受益匪浅。

一、陕西壮大特色果业取得的积极成效

陕西省把做大做强果业作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发展的重大战略,依托得天独厚自然资源优势,积极推进果业绿色化、产业化、市场化、现代化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一是产业规模优势日益凸现。到底,全省果业面积达到1426万亩,水果总产达到1067万吨,约占全国水果总产的1/10,其中苹果产量745.5万吨,约占全国苹果总产的1/3和世界总产量的1/9。全省浓缩果汁年生产能力80万吨,成为我国乃至世界重要的果汁加工基地。预计水果面积达到1500万亩、产量1100万吨,其中苹果面积850万亩、产量810万吨,均居全国第一,在全国和世界苹果产业格局中的地位和影响力进一步凸现。

二是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持续优化。建成了渭北黄土高原苹果优势产业带、无定河以南至渭河以北酥梨基地、黄河沿岸红枣基地、秦岭北麓和汉江流域猕猴桃基地、汉中盆地和秦巴山地柑橘基地、城市近郊时令水果基地。建成了全省果树良种苗木繁育体系,品种繁育推广步伐加快,早、中、晚熟品种比例调整到5:l5:80,形成了从7月到11月每月都有主打品种上市的结构布局。桃、杏、李、樱桃等时令水果种类不断增加,形成了多元化的品种格局。

三是果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显著提高。以苹果生产大改形、强拉枝、巧施肥、无公害四项关键技术为重点的标准化生产得到推广普及,全省苹果优质率达到70%,高出全国水平近30个百分点。建设认证绿色果品基地297.1万亩,其中苹果270万亩,建成了全国最大的绿色果品基地。认证对欧盟、东盟、北美等出口注册果园72万亩,建设中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果园5.5万亩,建设经欧盟和国内与欧盟互认的有机果园11.5万亩,年产有机苹果15万吨,为扩大国际高端果品市场奠定了基础。

四是产业化发展关键环节不断加强。果业的发展吸引了国内外大量资金,果汁加工业自以来吸引投资累计超过20亿元,果汁加工能力比增长4倍。果品贮藏业快速发展,果品贮藏能力达到300多万吨,果品年供应能力大为增强。鲜果企业配套设施不断完善,商品化处理能力得到增强,果品现代物流业积极发展,果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增强,果业产业化经营得到快速发展。

五是国内外市场占有份额快速扩大。随着果业产量和质量的提高,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果品已销往东盟、欧盟、阿盟、非洲、北美等80多个国家和地区,果品出口连续1o年实现了两位数的持续增长,出口产品种类由的5种增加到27种,浓缩苹果汁成为陕西外贸出口第一大宗商品,全年出口和创汇均占全国一半以上,占到世界贸易量四成以上。陕西果品出口40.88万吨,创汇6.3亿美元。

六是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增强。全省果业增加值达到121亿元,比增长2.53倍。果农收益持续增长。基地县农户人均苹果纯收入达到元,比增长1.5倍。洛川、白水、宜川、旬邑、印台等一批苹果基地县,果业发展,果农富裕,村容巨变,以苹果为主的果业正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巨大作用。果区公益事业也迅速发展,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城镇化综合指数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

二、陕西经验对我省壮大特色农业的启示

(一)做大规模是提升特色农业优势的重要基础。有特色的农产品是现代农业在市场竞争中争得先机的第一要素,但形不成一定的规模难以有效占领市场,也就难以推动农民增产增收。陕西紧紧抓住世界苹果产业向以我国为中心的发展中国家转移、我国苹果产业向以陕西为中心的黄土高原转移调整的机遇,依靠资源禀赋和区域比较优势,组织制定果业发展区域布局规划和基础建设标准,积极引导各地加快果业结构调整,促进不同优势水果向优生区集中发展,大力推进渭北黄土高原苹果基地、无定河以南至渭河以北河流沿岸酥梨基地、黄河沿岸红枣基地、秦岭北麓和汉江流域猕猴桃基地、汉中盆地和秦巴山地柑橘基地、城市近郊时令水果基地建设,着力提高特色水果优势产业带建设水平,加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水果生产布局,有效提高了陕西果业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陕西的经验启示我们:特色农业必须立足于禀赋( )优势和区域优势,必须着力集约发展,实现规模经济,只有形成特色显著、产业链条完整、市场规模庞大的优势产业群,才能有效带动区域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当前我省各地正在大力建设高原特色、青海特点现代农业,各地应切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坚决而有力有效地推动特色主导产业、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特别是河湟地区特色农业百里长廊的建设,要下大力优化产品结构,扩大优势产品规模,提高集约发展水平,努力推动优势产品成片成带、形成区域特色和市场优势,真正使特色产品成为有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的优势产业,成为带动区域发展、农民增收的铁杆庄稼。

(二)做优品牌是提升特色农业优势的必然要求。品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产品在市场上占领先机、赢得青睐、实现效益最大化的金钥匙,特色农业产品也毫不例外。陕西高度重视果业的品牌建设,积极培育壮大绿色安全果业,他们坚持以果业绿色为目标,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加强科学规范管理,多措并举确保绿色果品质量,提升特色果业水平;注重开展出口注册果园建设认证工作,引导各地稳步发展果、畜、沼、窖、草五配套生态果园;积极开展出口果园和有机果园建设认证工作,着力建设经欧盟、东盟、北美等认证的出口注册果园,有效树起了陕西果业在国内外市场上的品牌,提升了陕西果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和占有率。陕西的经验启示我们:品牌是特色农业走向市场、扩大市场的必然要求,也是特色农业真正成为区域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金钥匙。近年来,我省各地重视特色农业品牌建设,初步形成了一批诸如乐都长辣椒、循化红线椒、小西牛酸奶等在省内外市场上有一定知名度和占有率的特色农产品品牌,但尚缺乏在国内外市场上叫得响、站得住,占有一定市场规模、能够带动一方农民致富的特色农业名牌产品,需要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各地在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尤其是在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有机畜牧业基地建设、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过程中,应着力在扩大特色优势农业规模的同时对现有品牌做必要的整合,全力培育壮大各自最有特色、最有优势的特色农业知名品牌,打响区域特色农业生态品牌、特色品牌、原产地品牌,有力推动特色优势农业加速成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产增收的生力军。

畜牧业考察报告范文第4篇

应瑞士、德国农业部的邀请,以部科技教育司魏百刚副司长为团长,部国际合作司、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上海市农委、山东省农业厅等单位组成的中国生态农业考察团一行6人,于2001年8月19日至9月3日对瑞士和德国的生态农业进行了考察。考察团在当地农业官员的陪同下,先后考察了有关生态农业科研、教育、生产、加工、流通等60多个单位,并与瑞士联邦政府农业局的官员进行了交流。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瑞士是一个中立国家,国土面积4.1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约占25%,牧场占25%,森林占25%,高山、湖泊、河流占25%。总人口约700万,分德语、法语、意大利语和古罗马语4个语区。劳动力384万人,其中从事农业的占4.7%,工业占26.0%,服务业占69.3%。1999年GDP3770亿瑞郎,其中农业40亿瑞郎,占1.1%。瑞士有7.8万个农业生产单位,其中5.5万个纯农业生产单位,每个农场平均种植面积18公顷。目前生态农场已发展到5000多个,包括种植、养殖等,有机农产品的面积占8%左右,有机农产品比例居世界各国之首。

德国位于欧洲中部,国土面积35.7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200万公顷,森林1039万公顷,草场560万公顷。人口8100多万,其中农业人口占1.5%。农业人口人均占用耕地10公顷。德国的生态农业兴起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经过三十多年发展,德国已成为当今世界上最大的有机食品生产国和消费国之一。目前德国共注册生态农场8400多家,面积40多万公顷,占农用土地面积的2.5%,有机农产品产量约占总产量的2%。

二、瑞士、德国农业的主要特点

(一)改革促进了瑞士农业特别是生态农业的发展。1992年,瑞士联邦政府农业局针对农业发展存在的政府支出增长过快、国内农产品市场占有率下降、农业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面临加入WTO等问题,颁布了第7个农业发展报告,决定对农业进行重大改革。政府制定了四项改革目标,即增强瑞士农业的市场竞争力;放开农产品市场;建立更有效的生产结构;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改革分两步推进,第一步从1992年开始,主要是把价格政策和收入政策分开,减少政府定价的范围,同时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进行机构改革。第二步从1995年开始,主要是建立和完善农业直接支付制度。通过改革取得了五大成果,即农民收入趋于稳定;政府取消了农产品保护价;政府对生产的干预减少;政府支出趋于稳定;有效地履行了国际组织的义务和承诺。这些成绩的取得都与直接支付有关,而直接支付最核心的标准是生态农业。直接支付包括一般直接支付和生态直接支付,一般直接支付必须达到以下六条标准,①养畜要给生畜创照一个好的生态环境,如猪舍要有独立的进食间、睡觉间和活动间,我们形象地称其为“三居室”。②种植业必须进行平衡施肥。③要有相当比例的生态补偿。④必须实行定期轮作休耕。⑤必须进行土壤保护。⑥选择、定量、科学施用农药。生态支付必须农民自愿,选择生产有机产品,并达到有机产品的标准,才能得到。生态支付的标准要高于一般支付。德国也同样实施了生态农业的激励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农民的环保意识极强。92年以前,瑞士农产品自给率很低,92年之后,政府十分重视农业,大幅度增加农业投入,积极扶持优势产业的发展,如畜牧业及其加工业,尤其注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强调农业的多功能性,使瑞士农产品的自给率大幅度提高。在制定政策和规划时,首先考虑的是环境问题,通过农业改革,增加生态农业的补贴数量,不仅提高了农产品的自给率,而且促进了环境的改善。国民的环境意识很强,发展生态农业已成为当地农民的自觉行动。我们所到之处农民普遍反映,发展生态农业是农业发展的大势所趋,只有发展生态农业,才能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保护生态环境。在我们考察的30多个农户中,已经进行有机农业种植的,多数表示要进一步扩大规模,而没有达到有机农业标准的,也要采取措施争取尽快达到有机农业标准。同时,消费者也非常认同有机食品,尽管市场上有机食品的价格比一般食品高30%以上,但销路仍然很好,而且已经建立了稳定的消费群体,并不断壮大。我们看到有的消费者宁愿驱车近百公里专程到有机农场去购买有机蔬菜、水果和牛奶等。德国政府对生态农业也有较高的补贴。

(三)政府十分重视农业职业教育,有高度发达和健全的农民教育和培训咨询机构。瑞士的农民教育分工比较明确。农业教育分三个层次,即高等教育、专业职业技术教育和对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这些任务由不同的机构承担。瑞士有两个联邦技术学院,主要负责农业高等人才教育和基础研究;有六个研究站(实用技术学院),主要负责实用技术研究;每个州都有自己的实用技术培训学校,主要负责对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不管是高等教育,还是职业技术学校,都有完善、先进的教学设施。高等教育注重基础理论,职业学校侧重实际操作。如葡萄酿酒专业,有葡萄园、小型酿酒厂及各种化验检测设备,并配有各种世界名牌葡萄酒供学生品尝、鉴别。瑞士的教育十分注重对学生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凡是在生产中需要的技能学校都教,学生学到的东西在实践中能直接应用。如农业实用技术学院规定,招收的学员必须具有两年农场工作经验,并经技能考试合格者方可入学。教学内容除了品种和栽培技术外,还有农机修理、农机驾驶、木工制作等。在瑞士要从事农业生产必须拿到培训学校的毕业证书。

(四)农业产业化水平较高,各种服务组织比较发达。瑞士的农业产业化分以下几种类型:一是龙头企业带动型。较大的农场都有自己的加工企业,如乳奶制品加工厂、果汁厂、气调库、蔬菜加工保鲜等,农产品要经过加工后才能出售,有的加工企业除了加工自己的产品外,还带动周围比较小的农户来发展生产。如我们这次参观的Bischfszell食品加工厂,该厂生产1134种产品,年产量17万吨,产值4亿瑞郎,其生产原料由周围60公里内的农户提供,从而带动了当地蔬菜生产的发展。同时,企业为农户提供种子等各种服务,规定农产品质量标准,按订单收购,对有机产品和一般产品实行分类加工和销售。二是市场带动型。瑞士的农产品市场有连锁店、批发市场和小型农贸市场,其中超市是主要的零售渠道。我们参观的Migros超市是瑞士两个最大的超市之一,其年零售额在150亿瑞郎以上,占社会总零售额的40%左右。瑞士成立了全国农产品销售协会,各地区设有分会,会员由生产者、销售者参加,定期召开会议,协商近期农产品价格并公开,生产者可以根据其的价格来确定生产。瑞士和德国市场上销售的产品都有明显的标识,有机产品和一般产品分开销售。三是合作社(行业协会)。据我们在德国波登湖地区考察,该地区有两个蔬菜、水果协会(MABOWLZ),当地农民都是协会会员,协会的资金由农民按产值的2%上交,协会为农民提供物资、技术、信息和销售服务,年终有利润再返还给农民。当地的蔬菜、水果90%是由农业合作社销售的。

(五)政策法规健全,措施落实到位。瑞士、德国政府十分重视农业的多功能性,对环境保护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如为治理冬季农田施用厩肥引起硝酸盐的淋溶而导致地下水污染,德国于1989年正式立法,禁止农民于每年11月15日至来年1月15日在农田施用厩肥。为了保障土壤养分平衡,提高地力,防治病虫害,瑞士规定农场必须实行定期轮作,奶牛每年在室外的活动时间必须在50天以上,猪舍必须具备“三居室”等。同时在政府补贴上向生态农业倾斜。如2000年度德国农业部的财政预算为110.2亿马克,其中用于生态农业和提高产品质量方面占总经费的66%。农民生产有机产品(Bioland等),政府每公顷补贴1000马克,生产综合防治产品政府每公顷补贴300马克。瑞士、德国政府注重法规的制定,更注重法规的监督实施。如瑞士政府委托联邦试验站对波登湖的水质进行定期监测,通过水质的变化了解环境状况。对农场每年至少进行5次检测,两次全面检测,三次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收获和体会

在为期两周的考察过程中,我们结合我国的生态农业发展现状,与瑞士、德国方面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讨论。主要的收获和体会有:

(一)发展生态农业是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发展生态农业是我国农业生产进入新阶段后的必然选择,是世界农业发展的新趋势。要重视农业的多功能性。发展农业不能只重视经济效益,还要重视农业的生态功能。农业产地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产品产量、质量和食物安全,影响人民的身体健康,关系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发展迅速,成效巨大,但也付出了巨大代价,农业环境形势相当严峻,农业环境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面临即将加入WTO的形势,亟待改善我国的农业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应当看到,我国现在的状况与瑞士、德国20年前相似,我们应该汲取“发展-污染-治理-发展”的教训,本着对子孙后代生存和发展负责的精神,从战略的高度提高对农业环境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发展生态农业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完善与国际接轨的质量标准体系。瑞士、德国的生态农业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就,与其健全的法律法规是分不开的,两国在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都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相应的标准规范,涉及水、土壤、大气、耕作制度、生物多样性、农产品质量等各个方面。目前,我国虽然也颁布了一些有关的法律法规,但与瑞士、德国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表现在法律体系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质量标准不统一、执法队伍不健全等。因此,要加快我国生态农业的发展,必须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体系,健全执法队伍。

(三)发展生态农业要依靠科技进步,基础研究、实用技术、科技推广相配套。我们在瑞士、德国考察中看到,两国的科研、教育、推广体系十分健全,仪器设备比较先进,部门分工比较明确。我们参观的有机农场各种机械设备十分齐全,这为发展生态农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作物轮作、生物防治、草药防治、微滴灌溉等多种生态农业生产技术得到大面积推广。在这方面我国还有一定差距,应该加快我国农业科研教育体制改革,尽快建立起与发展生态农业相适应的科研、教育体系,加强对适应我国国情的生态农业技术的研究和推广,重视对学生和农民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

(四)发展生态农业要积极推进产业化经营,完善各种中介服务组织。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是瑞士、德国生态农业发展的一大特色。要发展生态农业就必须走产业化的路子,一是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带动生态农业的发展;二是要拓宽流通渠道,通过建立有机食品专卖店、有机食品专卖区(专卖柜)、直销店等,促进生态农业的发展。三是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各种专业协会的发展,建立和完善各种中介服务组织,通过中介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物资、信息、技术、销售等各方面的服务,促进生态农业的发展。

(五)发展生态农业必须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农业的认识,尤其要提高农民的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是发展生态农业的前提,农业生态环境涉及到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必须提高全社会的认识,增强全社会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在这方面瑞士、德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农民是发展生态农业的主体,提高农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尤为重要。目前我国广大农民对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只重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利益。今后要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使保护环境、发展生态农业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

四、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保护农业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认识。一是加强对各级领导和综合部门的宣传,提高他们对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改善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紧迫感、使命感。二是加强对生产者、消费者的宣传,提高他们生产、消费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及有机产品的自觉性。

(二)加强部门配合与协调,形成抓生态建设的合力。生态农业建设涉及多个部门,农业部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争取有关综合部门的支持,组织有关活动,加强沟通,协调一致,在安排有关计划时向生态农业建设倾斜。农业部有关司局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形成合力。

(三)完善生态环境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有关部门要尽快完善生态农业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抓紧制定与国际标准接轨的、符合我国国情的生态农业建设指标、标准和农产品质量标准,尽快颁布实施。

(四)增加投入,健全执法队伍。要加大投资力度,建立健全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满足检测工作需要。要有计划、分步骤、分区域地进一步加大全国生态农业示范基地的建设力度。同时,要健全执法队伍,加强技术和管理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赴瑞士、德国生态农业考察团

魏百刚科教司副司长

刘中蔚国际合作司欧洲处副处长

高尚宾科教司生态环境处处长

王小兵种植业管理司经作处副处长

昂金莲上海市农委外经处副处长

畜牧业考察报告范文第5篇

关键词:越南;农作物种子;市场需求;广西种业

越南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国家,在其9000多万总人口中,农业人口占了75%,因此,农业在其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越南国家的总面积为32.96万km2,相对其总人口,越南属于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越南的国土为狭长的“S”型,呈南北展开,南北距离长达1650多km,而在其中部的东西宽度仅50余km。在越南的国土中,平地约占20%,山地占40%,丘陵占40%[1-2]。越南的气候特点是北部属亚热带气候,与广西相似;南部属热带气候,高温多雨,年平均气温在24℃左右,年均降雨量1500~2000mm。且南方只分雨旱两季,5-10月为雨季,11月至次年4月为旱季。

1越南主要作物的生产状况

越南农业以种植业为主,主要种植水稻、玉米、高粱、豆类、木薯等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主要有咖啡、橡胶、腰果、茶叶、花生、蚕丝等,水稻是越南最主要的粮食作物,主要分布在红河三角洲、湄公河三角洲及沿海平原地区。水稻种植面积720万hm2,占到种植业面积的70%[1-2]。玉米也是越南重要的作物,并有不断加大发展的趋势。目前种植面积已达到100万hm2,主要分布在北部丘陵山区(如山罗省)、西原地区(如多乐省)等地,其中90%是杂交玉米。蔬菜是近年来越南发展很快的新兴产业,2015年越南蔬菜种植面积约为84.5万hm2,年产量达到了1450万t。越南的蔬菜生产主要布局在红河三角洲、湄公河三角洲及沿海平原地区及城市周边。

2越南主要作物的种子需求状况

2.1水稻种子需求

年需求量约为16万t,其中杂交水稻种子需求量为3万t,从中国进口的约为2万t,占其需求总量的66.7%。但近年来,因越南大米的出口面临一些困难,而且越南政府也想适当调减水稻面积,扩大玉米种植,以扭转其国内因畜牧业的增长而对玉米饲料需求增加所造成太依赖进口玉米的现象(越南2015年进口玉米700万t),因此,可能会造成因水稻面积相对缩减而需求量也减少的现象。

2.2玉米种子需求

年需求量约为2.7万t,目前,普通玉米种子的市场主要由孟山都、杜邦、先正达、拜耳等跨国公司所占据。而在鲜食玉米方面,主要是由中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和云南省所提供。前面已提到,为克服国内饲用玉米短缺、过度依赖进口的状况,越南决定采取扩大玉米种植面积和推广转基因玉米生产这2个手段作为解决的措施(越南2015年已批准商业化推广转基因玉米),这也将会拉动其玉米种子需求量增加。2.3蔬菜种子需求越南蔬菜生产近年发展很快,年产量已达到1450万t,是列在中国、印度之后的世界第三大蔬菜生产国家。因此,越南拥有年需求价值高达5亿美元的蔬菜种子市场,需种量大约达到了8000t以上。但越南在蔬菜种子的选育和生产方面是个薄弱环节,也是其产业痛点。所以越南每年80%以上的蔬菜种子,都要从中国、泰国和日本等国家进口,其国内公司的自产菜种仅占了10%左右的市场份额。

3目前越南在主要种业上的能力和水平

整体来看,目前越南的种业还比较单薄,能力和水平相对较弱,尤其是没有建立“产学研结合”的研发机制,良种自给率较低,主要依赖进口。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政策体制方面的原因,也有人才、技术和资金等方面的原因。因此,目前越南的种业市场,外来势力远强于本土势力。

3.1在水稻生产方面

20世纪70、80年代,越南遭受严重的粮食危机,为此越南大力进行农业改革,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治理湄公河平原洪水,提高复种指数,引进国际水稻研究所(IRRI)高产高抗优质稻和中国杂交稻,尤其在北部及中部高原大力推广杂交水稻,至1996年,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的大米出口国[3],并维持到现在。可以说,越南在发展杂交水稻上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花费了很大力量推广,也取得了明显的成就,是世界上除中国之外杂交水稻发展得最快最好的国家[2]。目前杂交水稻主要在越南中北部地区种植,南部热带地区种植很少。由于越南育种人员缺乏,积极性也不够,一方面种子企业以进口种子为主,不注重本地生产,供种渠道不畅,供种的数量和质量都不够稳定,受中国种子市场的影响很大;另一方面,越南本地的制种技术不过关,产量低、质量差,本国农民对其国产杂交水稻种子信任度不高。因此,越南的杂交水稻种子仍主要来源于中国的广西和云南,向越南出口杂交稻种的数量占越南进口总量的近70%。但是,近年来,越南在常规稻品种选育方面也取得一定进展,产量和米质都得到了提高,加上种子价格便宜并可自留,农民也愿意接受,所以这几年越南常规稻在水稻种植中的比重逐渐上升,今后或许会造成对中国杂交稻种需求量的减少。

3.2在玉米育种方面

越南于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展开玉米研究和开发工作,但由于一开始引进了一些不合适的种质,在前30年内没有显著的进展[4]。1988年越南成立了国家玉米研究所,在玉米研究和育种方面有了较大提高。近年来越南还与国际相关单位开展玉米研发合作,也取得可喜成绩,越南的普通玉米品种得到了大力发展,如VNL9、VNL10等品种。但随着国际跨国公司进入越南,跨国公司的玉米品种在适应性、丰产性和抗病抗逆性方面表现得更为优秀,因此越南的大田玉米市场几乎被这些巨头公司所垄断。

3.3在蔬菜种子市场方面

越南现在每年蔬菜产量大约在1400万t左右,其中90%在本国消耗,其余10%出口到包括欧日韩、美国和中国等国家。近年来,越南政府大力推动其国产蔬菜产业的发展,越南的目标是到2020年,要取代中国成为日本的主地。从越南的蔬菜生产面积和产量看,其每年需要有8000t以上,价值达到5亿美元的种子量;但因发展不长,投入不足,加上人才缺乏和资源开发程度低等原因,其国内公司的蔬菜种子仅能占10%的市场份额,而80%的蔬菜种子需要进口,其中来自广西的种子主要为叶菜类和菜豆类品种,年出口量现在大约在200t左右。

4越南目前在农业种子管理上的相关政策

总体而言,目前,越南种子市场的开放性与包容性还算比较大。

4.1外来种子在生产推广上的管理

国外农作物品种在越南进行推广,目前主要为3种途径:一是自行通过新品种的审定后,将新品种转让给当地种子企业进行推广;二是通过将新品种给当地的种子企业进行审定后进行推广;三是外资在越南直接注册企业进行推广,但目前越南法律规定,外资不能独资注册种子企业,只能与越方人员注册合资企业。

4.2农业新品种的审定流程

越南对水稻、玉米等大田作物品种采取“审定制”。其审定流程共分5个阶段:区域试验(VCU)、品种真实性检验(DUS)、试验性生产、初步审定、最后审定。在这个审定流程中,与我国水稻、玉米的审定制度最大的不同点在于2个方面:一是在初步审定阶段,通过初审的品种只要符合越南的生态区域,就可以当年销售60t以内;二是在2年内,若该品种推广面积达到800~1200hm2,并表现稳定,不出现问题,即可由品审委员会表决通过正式审定。越南对蔬菜等非大田作物品种的管理采用“登记制”,即由企业(或个人)向本省级的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登记,符合条件准予登记后即可进行推广。

4.3在种业上实施“本土有保护,外来有限制”的政策

本土保护方面越南在粮食作物育种上对本土品种审定(登记)和推广采取鼓励政策,除对审定(登记)品种的单位给予一定奖励,还在推广过程中给予补贴,以此支持本国种业的发展。同时注重支持发展本国的常规优质稻品种,以减少对中国杂交水稻的依赖。国外品种的限定方面一方面越南禁止国外企业在越南单独审定(登记)农作物品种,只能与越南的企业、单位(或个人)进行联合审定(登记);另一方面,越南每年对国外引进的农作物品种数量进行限制,同时对引进品种在进行审定评价时,会人为地提高要求,设置障碍,限制引进品种的审定数量,进而保护其本土品种的审定和推广。

5广西种业如何出口越南并展开经营

5.1要认真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

首先是种子出口的年限规定。根据我国《种子法》规定,杂交水稻两系种子需在国内审定5年后方可申请出口,杂交水稻三系种子需在国内审定3年后方可申请出口;杂交玉米种子需要在国内审定3年后方可申请出口。杂交水稻和杂交玉米的亲本种子禁止出口。蔬菜种子的出口申请没有年限限制。其次要按程序申报出口。由具有种子进出口资质的企业向农业部提出出口农作物品种、数量的申请,由广西农业厅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提交农业部,由农业部给予最终的审批意见。在获得农业部对申请出口的品种、数量审批后,出口企业要向商务部申请种子出口配额,获得配额后由企业向商务部驻南宁特派员办事处申领种子出口许可证,最后依照商务部给予的种子出口配额准备出口的种子品种、类型和数量。

5.2要努力做好企业的外向型营销

5.2.1要紧跟目标市场需求做到“精准”供应以前越南迫于粮食危机的需要,大量引进中国的杂交水稻,但现在,一方面越南已成为大米出口大国,加上近年大米出口形势转缓,另一方面,越南为改善玉米依赖进口而进行“减水稻增玉米”战略,自然会造成粮食种子需求上的结构变化;而随着越南蔬菜产业的扩展,则促进了越南对蔬菜种子上的需求增加,特别在高端蔬菜种子方面更为明显。因此,要实现“种子进越”,就要求企业在组织的出口品种上要调准对位,做到有的放矢。5.2.2要密切掌握当地市场环境和动态一方面,需要投入一定时间和资源,尽量多地了解越南国家的宏观经济、贸易趋势、产业发展以及对中国态度等宏观上的方向;另一方面,还要掌握政府在农业及种业方面具体政策等微观上的信息;同时,还要深入到越南省县乡镇的主要生产基地进行实地考察,选择具有比较优势的区域进行推广。此外,还要注意了解当地的民俗风情,争取与当地的企业和农民打成一片、充分融入,这样可以让当地对企业所去的人和产品都有一个热情和信赖的态度。5.2.3要选择良好的合作伙伴,建设良好的市场支点要在国外顺利开展经营,与当地的企业形成良好合作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条件。比如广西万川种业有限公司就选择了越南最大的种子企业——越南中央种子股份公司,作为在越南进行种子经营的最大合作伙伴,通过利用其在越南的广泛资源关系和市场网络,为广西种子的有效营销和推广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也为本公司利益的保障提供支撑。5.2.4要注重加强对经营风险的管控既要防控自然风险,又要防控好政治和社会风险。比如,越南气候变化大,农业基础设施条件以及农业保险机制建设滞后,农业植保技术水平低,农资市场供应保障不力,在这样的条件下,中国企业在越南进行品种推广要十分注重做好种子推广风险管控措施,避免在生产推广上的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并上升到经营成败问题。此外,越南属于发展中国家,在政治政策以及市场管理规则等各方面的成熟度不够稳定,难免会有所波动和变化,这都会转化为企业经营中的风险,所以要时刻注意规避并尽量与各方建立良好关系,做到沟通顺畅,把风险影响降到最低。5.2.5要多举并进,全方位开展推广和营销目前中国种子在越南主要可以采用3种推广方式:(1)通过与当地企业联合共建示范基地进行品种筛选、展示,并开展多点示范,进而适时召开现场会开展品种推介,邀请当地种子企业、政府、经销商和农民前来参观和选购。换句话说,就是目前广西所开展的“看禾选种,助农增收”活动模式,也可以引进到越南来开展。(2)借助农业学堂,在对当地的农民和农技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时形成“技物配套”效应,即在普及技术的同时,进行品种的推广。(3)适时加大网络营销,随着网络的发展,目前越南的种子企业也在积极发展网络营销,作为走出去的中国种业,也要认真适应和提升对这种新业态的新型营销手段和能力。5.2.6要注重保持优势,加强创新对杂交水稻、鲜食玉米、叶菜瓜豆等种子在越南和东盟市场的优势要继续努力保持和力争扩大;同时,还要看到随着东盟国家的进步和其他国家种业公司加大对该市场的介入,造成了我国种业进入越南和东盟国家的竞争环境和压力不断加大,为提高竞争力,还要加强有针对性的新品种选育,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可利用越南和东盟丰富的种质资源开展联合育种,选育出更适合当地市场需要的新品种、新品系。

5.3要力争得到有关部门和科研机构的指导和支持

外向型种子企业在东盟国家发展,少不了国内有关农业部门、科技部门、商务部门以及各科研单位的大力指导与支持。作为要想走出国门的种子企业,政府及科研机构是我们最大的支撑和后盾。因此,更加希望政府的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进一步加大对种子出口企业的指导和服务,比如,让种子出口的审批过程更人性化、更便捷;对申报出口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完全掌握核心技术的蔬菜品种的审批也能加大支持力度,改变目前我们能出口的品种都是老旧过时、竞争力弱的品种这种状况,使广西的种子在越南、在东盟市场,更具竞争力、影响力、号召力,占领更大的市场营销份额,让企业在种子出口中的越南之路、东盟之路走得更快、更好。

参考文献

[1]李大跃,吴开均,蒲大清,等.关于越南种业的考察报告.中国种业,2012(7):19-22

[2]周行,刘百龙,王威豪,等.广西杂交水稻品种在越南快速推广的研究.杂交水稻,2016,31(1):74-79

[3]胡继银,蒋艾青.越南杂交水稻现状及发展对策.杂交水稻,2010,25(5):8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