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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移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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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移交协议

资产移交协议范文第1篇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订立:

a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组建和存在的国有企业,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

b市人民政府(下简称“b市政府”),其地址在:____省b市。

c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下简称“c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

d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实体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双方”或“各方”。

鉴于:

1.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文批准,a公司实施股份制改造;

2.c公司系a公司的惟一出资人;

3.根据c公司及a公司之间的股份制改造方案,a公司解散,c公司以a公司清算后的净资产作为出资,与d公司共同组建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新公司”);a公司的非经营性资产不进入新公司,而是直接移交给b市政府或由c公司接收;

4.新公司成立后,c公司与b市政府将委托新公司经营或管理其从a公司接收的部分非经营性资产;

故此,各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非经营性资产的范围

1.1本协议项下非经营性资产的范围包括:(1)学校(包括a公司子弟小学、中学);(2)a公司后勤服务公司;(3)a公司工人文化宫;(4)a公司职工医院;(5)a公司职工住宅。

1.2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非经营性资产的移交和接收包括对该资产所对应的人员的接收。

第二条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

2.1学校

2.1.1a公司将其所属的a公司子弟小学、中学(下合称“学校”)所对应的资产(包括校舍、土地和教学设备等)及其工作人员(约78人)一次性直接移交给b市政府。

2.1.2上述移交工作完成后____年内,a公司每年向学校拨付办学经费人民币______万元,b市政府同时亦每年向a公司所在地区中小学教育社区化管理委员会足额拨付上述学校的办学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上述移交工作完成____年后,学校的全部办学经费均由b市政府承担,a 公司不再承担学校的办学经费。

2.1.3学校在移交前所负债务,在上述移交工作完成后,仍由a公司负责偿还。

2.2a公司后勤服务公司

2.2.1a公司解散后,其下属的a公司后勤服务公司的产权由c公司接收。

2.2.2c公司将其持有的a公司后勤服务公司的产权从a公司清算后的净资产中剥离,而不作为出资投入新公司。

2.2.3新公司成立后,c公司将a公司后勤服务公司委托给新公司经营。委托经营期限及条件由双方届时另行商定。

2.2.4新公司成立后,如a公司后勤服务公司向其或其员工提供服务,则双方应遵照公平交易的准则另行签订服务协议。

2.3a公司工人文化宫

2.3.1a公司解散后,其下属的工人文化宫的资产及工作人员由c公司接收。

2.3.2c公司将工人文化宫的资产从a公司清算后的净资产中剥离,而不作为出资投入新公司。

2.3.3新公司成立后,c公司将工人文化宫委托给新公司经营。委托经营期限及条件由双方届时另行商定。

2.3.4新公司成立后,如需工人文化宫向其或其员工提供服务,则各方应遵照公平交易的准则另行签订协议。

2.4职工医院

2.4.1a公司所属的职工医院所对应的资产和工作人员一次性直接移交给b市政府。

2.4.2上述移交工作完成后,b市政府将该医院委托给新公司经营。委托经营期限及条件由双方届时另行商定。

2.4.3新公司将把职工医院逐步建设成面向社会、独立运作、自负盈亏的医疗康复中心。

2.4.4新公司成立后,如需职工医院向其员工提供服务,则双方应遵照公平交易的准则另行签订服务协议。

2.5职工住宅

2.5.1a公司解散后,其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宅全部由c公司接收。

2.5.2c公司将职工住宅从a公司清算后的净资产中剥离,而不作为出资投入新公司。

2.5.3新公司成立后,c公司将上述职工住宅委托给新公司经营。新公司将上述住宅租赁给新公司职工使用,并遵照公平交易准则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5.4新公司将一定比例的租金上缴b市政府,上述租金分配比例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条权利、义务的承继与顺延

3.1各方同意,新公司成立后,a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 权利与义务均由新公司承继,新公司届时自动成为本协议当事人。

3.2各方同意,d公司系本协议的利害关系人。如c公司或b市政府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或由于c公司或b市政府的原因导致新公司或d公司遭受任何损失,d公司有权作为一方当事人就新公司或d公司所遭受的损失向c公司或b市政府进行索赔或采取其他法律措施。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各方同意,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其他方做出全面赔偿。

4.2上述第4.1条规定在本协议终止后____年内依然有效。

第五条效力与期限

5.1本协议在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第六条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6.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适用中国法律。

6.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争议各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其他

7.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7.2本协议以中文书就,一式六份,a公司、b市政府、c公司、d公司各执一份,另二份供备案或报批之用。

本协议各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a公司b市人民政府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资产移交协议范文第2篇

问:吃甜食和糖果会导致近视吗?

答:首先,精制糖摄入量的增加会引起房水、晶体渗透压改变,导致近视的发生。其次,过多地摄入糖及高碳水化合物也会使眼内组织弹性降低,微量元素铬的储存量减少,使得眼轴变长,出现近视。同时,糖分在人体内代谢时需要大量的维生素B1,如果机体中糖分摄入过多,维生素B1就会相对不足,从而影响视神经发育所需维生素B1的正常供给,埋下近视的隐患。另外,摄入的糖分过多,还会降低体内钙的含量。因为过量的糖在体内会使血液偏酸性,人体要保持酸碱平衡,就不得不动员大量钙质去中和酸根,从而引起血钙不足,减弱眼球壁的弹性,在眼内压的影响下,眼壁扩张,使眼球前后径增大,助长近视的发展趋势。

产后掉发是何因?

问:我刚当上妈妈不久,在欣喜之余,也有了新的烦恼――掉头发,现在我的头发掉得很厉害,洗的时候都是大把大把掉的。不知道有什么方法可以防治掉发?

答:产后出现大量脱发,与产妇体内的激素水平发生变化有关。生产之前,孕妇体内的雌激素比较旺盛,毛囊生长已经适应这个激素水平,毛发生长周期稳定。而分娩之后,体内雌激素水平下降,雄激素水平虽然没有变化,但与雌激素相比,雄激素的比例却有升高。由于头发毛囊对雄性激素比较敏感,头发不能适应两种激素比例的变化,导致生长期的头发减少,而进入退行期和休止期的头发增多,从而发生脱发。

另外,精神因素的刺激也是产后脱发的诱因。从心理方面分析,妊娠后,特别是第一次怀孕,精神上会有较大的压力。而生产后,新妈妈从兴奋状态转入疲倦,部分人会出现感情脆弱、焦虑,使大脑皮层功能失调,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控制头发血管的神经亦失调,头皮供血减少,以致毛发因营养不良而脱落。加之亲自哺乳、照顾小宝宝,使睡眠受到影响,这些都是造成脱发的因素。而当头发脱落后,新妈妈会感觉忧虑不安,形成新的精神刺激,如此循环,致使脱发越来越严重。

皮肤科医生认为,产后大量脱发是比较常见的。如果脱发时间超过3个月,可以去医院向皮肤科医师咨询,进行相关治疗和干预。另外,在孕期和哺乳期一定要保持心情舒畅,要认识到产后脱发是一个暂时的过程,自己要有信心,相信会很快长出如以往的秀发。在产后掉发期间,应尽量减少染发及烫发,以免头发更容易掉落。还可以进行适度的头皮按摩,刺激头皮,有利于头发的新陈代谢。

男性能服用阿胶吗?

问:男性能服用阿胶吗?

答:很多人认为,阿胶是女性的专用补品,其实不然。阿胶最早的使用者就是男人,它也是男性的保健良药。

历史上第一位用诗来记录服用阿胶的男性,便是曹操之子曹植,他被贬到东阿县时骨瘦如柴,后因常食阿胶滋补,身体受益匪浅,曹植感念于此,故作《飞龙篇》赋以颂阿胶:“授我仙药,神皇所造。教我服食,还精补脑。寿同金石,永世难老。”

许多文献记载,阿胶是男人进补的药物。三国时期《名医别录》中就强调,阿胶可以治疗男人的虚劳羸瘦,《本草纲目》中也记载,阿胶可治男人的骨节疼痛。现代临床应用方面,阿胶对男性障碍具有一定的治疗作用。

阿胶是补血良药,一般人们都认为只有女人才需补血,事实上,男性也需要补血。中医有 “气血不分家”的说法,“气为血之帅”,即气领着血走,同时“血为气之母”,无血即无气。男性很容易出现气虚的情况,因此适量补血也是需要的。

冷水浴健身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问:我一向身体不太好,在秋冬季节经常感冒,有朋友建议我用冷水浴做锻炼。请问做冷水浴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答:冷水浴主要是利用低于皮肤温度水,通过传统洗浴方式,刺激机体,实现锻炼身体、提高身体适应能力的方法。

冷水浴的方法按作用由弱到强依次为擦身、冲洗、淋浴、游泳等。一般从冷水擦身开始,适应后再转入较强的方法,并坚持到秋天或冬天。开始锻炼时间宜短,2~3分钟即可,以后逐渐延长到10~15分钟,一般认为不宜超过15分钟。如水温低于20℃,则时间应相应缩短,水温越低,时间应越短。

冷水浴注意事项包括:冷水浴应该循序渐进,坚持不懈,坚持锻炼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剧烈活动后不宜马上进行冷水浴;饭后不宜马上冷水浴;进行冷水淋浴或游泳时须做准备活动,应在身体发热后进行;进行冷水浴锻炼时,要注意自我感觉和体重等变化,如出现身体不适、体重减轻、失眠和食欲下降等,应暂停冷水浴。

如何自制腊肠?

问:我很喜欢吃腊肠,但是总担心外面买的不卫生。能介绍一下自制腊肠的方法吗?

答:腊肠的种类很多,比如广式腊肠、川味腊肠等,但其主要区别在于配方,制作方法大多类似。下面向您介绍一种比较简便的做法。

原料:猪肉10斤(最好用后腿肉或前、后臀尖,肥瘦比例一般为3:7) 、肠衣1副(市场上可以买到专门制作腊肠的肠衣)

调料:盐120克、花椒粉10克、糖70克、胡椒粉10克、辣椒粉15克、鸡精10克、五香粉10克、高度白酒50克、酱油50克、红葡萄酒50克、姜茸(拇指大小的姜3块)、蒜茸(一头蒜)、松子仁100克(可以增减)

做法:

1.将猪肉洗净、晾干、剔骨、去皮、去筋腱等,洗净后切成小丁,用除白酒、酱油、红葡萄酒以外的调料拌匀,放入冷藏室腌制一天后,加入白酒、酱油、红葡萄酒拌匀。

2.准备一个长嘴漏斗(饮料瓶剪掉大部分瓶体,留下瓶口,即为一个简易的漏斗)。将肠衣的一头打一个结,另一头套在漏斗头上,把腌制的肉灌入肠衣内。要求装得紧密均匀,用手挤紧,不能过松或过饱满。如果过松则留有较多的空气,易于腐败,如果过于饱满则肠衣易于破裂。

3.15厘米左右用细线扎一节,要边灌肉边扎节。

4.结扎后的湿肠,用细针每隔1~2厘米刺一个小孔,以便排出肠内的空气,并使肠内水分容易蒸发。

资产移交协议范文第3篇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州办[*]14号)文件精神,按照建办文[*]21号文件的要求,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增值和发挥应有效益,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现就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二、范围和原则

基本原则为:统一监管、分类实施、规范处置、收益统筹。

(一)统一监管:对纳入首批集中统一管理的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资产,由县财政局统一监管,并由县人民政府授权委托*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经营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挂牌竞价租赁;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兴办的各类经济实体,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结合部门和单位实际情况,由县财政局统一监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采取脱钩转型,面向社会租赁,承包经营等方式,报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交县国资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建立有效营运机制,统一经营管理。非经营性资产由现资产占有单位与资产管理部门,签订使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职责。

(二)分类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分类实施、分步进行。

1、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股权)、出租、出借、兴办的经济实体以及其它国有经营性资产、闲置资产、需处理的资产等)列入这次清理移交、集中统一管理的范围。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类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将非经营性资产列入移交范围。医院和社会福利性质的机构,县政府直属驻外机构暂不列入。

2、对未列入首批统一管理的单位,其国有资产管理仍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待首批单位移交资产启动运行后,根据进展和运行情况,对这类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提出改革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乡镇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方案另行制订。

(三)规范处置: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及核销,包括各类国有资产的无偿转让、出售、置换、捐赠、报损、报废等,由资产占有单位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交财政部门集中统一调剂处置,对能够通过调剂、置换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对需要处置的,由具有资质的中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市场竞价等方式公开处置,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四)收益统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经营管理,所获收入,属财政非税收入,按照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分配使用管理办法,由县财政局牵头拟定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后执行。

三、实施步骤和要求

(一)宣传政策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有关政策,宣传这项改革的意义和要求,争取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资产清查移交

1、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和已到租赁期的资产直接移交给国资公司。

2、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原已签订出租、出借合同、协议的,将合同原件和有关资料等移交到县国资公司,进行移交登记、签字。由县国资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统一的合同、协议文本,明确界定国资公司、资产占有单位和承租方的责任和义务,重新规范办理合同、协议手续。

3、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举办的经济实体,这次清产核资和审计后,由财政部门提出具体管理办法,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统一监管的原则执行。

4、在清产核资和合同、协议移交期间,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不得使用国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不得擅自举债进行基本建设项目;不得擅自变更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经营性国有资产合同、协议或改变国有资产用途;不得擅自转让、出售经营性国有资产;不得将主管部门的国有资产划拨到下属单位;不得借机私分国有资产;不得拒报、拒交合同、协议原件和有关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干扰、阻碍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5、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在今年上半年资产清查前,未经审批将其占有使用的国有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铺面等国有资产划拨给下属单位或其它单位使用的,应在本次清理移交工作中全部收回。对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权属不清的,应经县财政等部门进行产权界定;对今年上半年资产清理后,将经营性资产转为非经营性资产的原则上视同经营性资产,特殊情况需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建办文[*]21号文出台后,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擅自签订或延期的合同无效,由相关单位自行收回后交国资公司,并自行处理好遗留问题。

6、对需处置的国有资产,由单位提出申请,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有关程序办理完毕后,交县国资公司按规范处置原则运作。

(三)资产营运管理

1、国资公司接收的国有资产要建立档案和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做到帐、卡、物相符,跟踪统一管理。

2、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需处置的资产,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利用电视、网站、报刊和电子交易显示屏向社会公告,公布相关信息,提供公平的竞争平台。

3、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需处置的国有资产,经营所获收入,直接进入财政非税收入结算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

(四)工作进度安排

资产移交单位必须密切配合,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年12月中旬组织移交工作,2007年1月1日起,按新的管理模式运行。

(五)严肃纪律,明确职责

1、严肃纪律。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任务艰巨,凡有清理移交任务的单位要加强领导,组建清理移交工作专班,确保政令畅通,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干扰和阻碍改革、违法违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资产移交协议范文第4篇

【关键词】 用户资产; 电力设施; 接收管理

用户电力设施,即用户产权的受送电设备。就其技术属性而言,用户电力设施是输配电网络的受送端,直接供给用电设备,实现用电目的,其运行的可靠性是建设智能电网,提升供电质量的有机组成部分。就其物权属性而言,用户电力设施属于用户资产,游离于供电企业的资产权属之外。因此,对供电企业而言,如何解决用户资产管理在技术运维上的必要性与权属关系上的分离性,成为实现“一强三优”(即电网坚强、资产优良、服务优质、业绩优秀)目标,全面提升供电服务形象的重要课题。

一、用户电力设施移交现状

对供电企业而言,用户电力设施的移交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农村集体资产的整体移交;二是用户自有的电力设施移交。前者主要是电力体制改革时期形成的,农村集体资产整体划拨给供电企业。后者是目前供电企业接收管理用户资产的主要来源,用户将自己投资建设的高压专用线路、变电设备、进表线、电缆以及小区配套电力设施等资产移交给供电企业,并由供电企业负责维护管理,且一般以无偿移交形式为主。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房地产投资的活跃,社会经济生活对电力需求和供电服务质量的要求与日俱增,城市公用配电系统的升级改造,小区配套电力设施的代建代管,使供电企业建设、运维和管理的用户资产规模迅速扩大。

从用户电力设施的来源构成情况看,用户电力设施移交主体主要是房地产开发商、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大企业用户以及地方政府。其中,以房地产开发商、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和地方政府为主要移交主体。

从用户电力设施类别构成来看,目前供电企业接收的用户电力设施类别主要包括输配电线路、箱式变电站、配电变压器、低压配套设施以及开闭所等,其中线路类、箱式变电站类、配电变压器类设备为主要的接收设备类别。

二、用户电力设施接收管理现状及分析

(一)用户电力设施接收管理现状

目前,供电企业对拟移交用户电力设施主要采取鼓励接收的原则,但是针对不同的移交主体,具体采取的处理原则也不尽相同。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所移交的小区配套电力设施(不考虑资产健康状况)、政府资金补偿性质的输配网升级改造形成的电力设施,主要采取鼓励接收的原则;对于政府及其事业单位、学校等公用事业的配套电力设施,一般工商业用户、制造及加工企业等动力户的配套电力设施,采取的是不予接收的原则。

现阶段,用户向供电企业移交的电力设施主要包括南水北调、高铁及公路跨越形成的输电线路迁改,政府投资的城镇建设涉及配电系统迁建以及小区配套电力设施建设,供电企业接收上述用户电力设施主要按以下方式进行资产管理:

1.作为代管资产处理。供电企业接收用户电力设施后,不做会计处理,不增加资产总额。设备管理部门建立相应的备查账,资产发生的维护费用在生产成本中列支,或根据合同规定向用户收取代管费用。

2.作为无偿赠与资产处理。供电企业受让用户电力设施后,根据资产移交合同、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按照移交资产净值或评估值确认用户电力设施入账价值,增加“资本公积”。供电企业建立财务资产卡片和设备台账,资产发生的维护费用在生产成本中列支。

(二)用户电力设施接收管理风险分析

用户电力设施移交供电企业管理,有利于电网安全运行,促进电网建设快速发展,提升供电企业服务形象。但是,鉴于用户电力设施的专用性、资产权属的独立性以及设备运维管理与产权的分离性等特征,供电企业全面接收用户电力设施,其产权获取的权益远远小于需承担的义务及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产权关系模糊,法律风险较大

产权是界定电力设施权益和责任的主要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一条规定:“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就现阶段用户电力设施接收管理情况来看,权属关系不清晰和产权界定不明确,是制约供电企业全面接收用户电力设施的主要障碍。

一是资产移交主体不明,权属关系转移难以确立。电力设施作为非登记产权,其产权或管理权确认一般是以移交合同为准。而目前接收的用户电力设施主要是由用户电力设施施工单位或房地产开发企业移交形成的,其与供电企业签订无偿移交或划转协议。根据《电力法》第十三条规定“电力投资者对其投资形成的电力,享有法定权益”,施工单位或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是用户电力设施的投资者(或称所有权人),其签订的移交协议无法律效力。

二是产权界定不明确,法律责任确认不清晰。《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电计量装置,应当安装在供电设施与受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这项规定将用户投资建设的资产纳入供电企业的“维护管理”范围或“产权”范围。一方面,附属的土地、房屋、建筑物使用权难以与小区公共物权剥离,可能增加土地或房屋建筑物占用费用以及隐蔽性或破坏性施工附带恢复物态原状的费用;另一方面,供电责任界定范围扩大,增加了供电企业法律风险,根据《电力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户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电力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一条规定:“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产权属于谁,谁就承担其拥有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责任”,产权界定决定了供电企业法律责任履行的范围。

三是法定管理权、委托管理权和产权移交相互分离,运行维护管理风险较大。根据《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用户将电力设施移交供电企业存在“法定管理权”、“委托管理权”、“无偿或有偿移交产权”三种形式。目前,现行法律法规尚未明确上述形式的权责范围,用户电力设施移交合同或协议尚未健全有关内容,这就造成供电企业对用户资产的运维管理属于无权行为或无因管理行为,供电企业需承担行为导致的民事责任,而不论用户资产所有权人是谁。

2.接收及运维管理薄弱,管理责任难以落实

一是用户电力设施移交合同管理尚未规范,用户电力设施接收标准以及移交程序有待统一。特别是南水北调、高铁及公路跨越、城市公用配网系统升级改造形成的用户电力设施的接收管理亟待规范。

二是运维费用没有成本补偿。全面接收用户电力设施后,供电企业所维护资产规模扩大,运维成本费用随之增加,目前电价政策没有相应的成本补偿。

三是更新改造资金来源匮乏。全面接收用户电力设施后,后续技术升级、设备改造等资金来源匮乏,增加了供电企业筹资负担。

四是供电企业运维力量相对不足,“瓶颈”效应凸显。全面接收用户电力设施后,供电企业所运维设备数量剧增,供电企业运维管理覆盖能力相对不足,增加了供电企业安全措施、日常巡检以及隐患排查的压力。

三、规范用户电力设施接收管理的建议

为了促进用户电力设施精益化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推动供电企业社会形象提升,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用户电力设施接收管理:

1.健全用户电力设施接收管理体制机制,规范产权移交及物权确认程序

电网建设投资大,回收期长,由用户或地方政府投资建设电力设施是加快电网建设的重要措施,供电企业应高度重视用户电力设施接收工作,健全用户电力设施接收管理体制机制,保证用户电力设施接收的有序、高效、优质。同时,供电企业应规范产权移交与物权确认的法定程序,切实维护供电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明确投资方和受让方的权责范围,规避产权纠纷、供电责任等法律风险。

2.明确用户电力设施接收的经济和技术标准,确定用户电力设施接收处理方式

(1)对于不具备接收条件的用户电力设施,通过与业主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在不发生产权转移和限制民事责任条件下,开展用户电力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2)对于公用电力设施、变电站内用户专用设施、小区配套电力设施以及其他用户电力设施,通过与政府、用户签订《法定管理权资产移交合同》或《资产无偿移交合同》,在明确移交的内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产权和管理权界定等条件下,开展用户电力设施接收与维护管理工作。

(3)对于南水北调、铁路及公路跨越、城镇建设等资金或资产补偿性质的电力设施迁移、改造,通过与政府或投资方签订《资产迁移、改造补偿合同》,完成迁移、改造后补偿资产的接收和运维。

3.规范和健全用户移交资产台账和财务管理

一是统一用户移交资产价值评估标准,真实反映用户移交资产价值;二是严格执行财税[2011]35号文有关规定,规范用户电力设施账务核算;三是确定用户电力设施建卡标准和方式,实现与移交设备台账的联动,提升资产管理精益化水平。

4.明确双方产权和移交时间

在资产移交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产权分界及移交日期起算时间,便于在各自的产权范围及承接时间内承担责任,规范移交用户电力设施物权确认的法律程序。

5.加强用户电力设施移交的合同管理

合理利用电力设施产权人免责范围的法律规定,制定接收用户电力设施合同格式文本,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移交资产权属关系分界点确定、移交主体确认,土地、房屋建筑物无偿使用,电气施工与设备更新改造中双方的权责界定,电气设备安全措施和日常巡检职责、免责事由和禁止等,避免与小区公共物权产生法律纠纷,减少供电责任和意外事故导致的法律风险。

6.小区配套电力设施的接收,应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移交行为的法律约束

一是小区验收送电前,向开发建设单位提出在《商品房购买合同》中增加对购房者有关配套电力设施移交的提示及说明内容。二是业主委员会管理机制健全的居民小区,积极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用户电力设施移交协议。三是未建立业主委员会的居民小区,积极与当地居民委员会协调,组织居民集中签订用户电力设施移交协议;或用户办理《供用电合同》的同时,与其签订用户电力设施移交协议。

【参考文献】

[1] 李莉.用户产权的受送电设备的维护管理[J].电力设备,2004,5(10):132-133.

[2] 游福兴.用户电力设施资产移交的法律性质及其规制[J].电力需求侧管理,2007,9(3):62-63.

资产移交协议范文第5篇

一、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遵循统一管理、积极稳妥和资产安全的原则,按照“冻结、清理、审计、移交”四个环节分步实施,编制、人员和资产随同工作职能划转,平稳过渡,确保不因移交损害参保人员的利益和影响企业社会保险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社会保险市区统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劳动保障、财政、国资、审计、监察、人事、编制等部门和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社会保险市区统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成员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资委、监察局、审计局、人事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员以及各区政府指派的人员组成,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三、基本方式

(一)统一统筹范围。社会保险市区统筹的险种范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项社会保险;统筹的地域范围:市区范围内按《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规定应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所有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等各类参保对象。

(二)统一制度政策。市区范围内,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和政策规定、统一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统一的待遇享受标准、统一的支付发放渠道、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的业务管理流程、统一的税务部门征缴。

(三)统一人员机构。将三个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编制、人员和资产(均以*年12月31日为准),随同工作职能一同划归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实行垂直管理。在原经办机构的基础上,分别设立东部城区、海州两个社会保障分中心,作为市劳动保障局的派出机构,在市劳动保障局领导和相关处室业务指导下,具体经办各项社会保险业务。

(四)统一基金管理。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由市统一管理使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基金的预决算制度。各区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和原有结存基金,全部纳入市财政专户统一核算管理、统一调度使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经办机构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用款计划并向市财政部门申报,市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共同负责编制基金的预决算报告。

(五)统一审批行为。社会保险待遇的审批权限和审批行为,统一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经办机构负责,各区劳动人事局不再办理相关业务。

(六)市区社会保险统筹后,各区政府要继续承担辖区内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将来基金一旦出险,由市、区财政共同负担,具体分担办法另行制定。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6日至3月8日)

召开市社会保险市区统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统一思想,落实目标责任及责任人,研究制订统筹工作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召开社会保险市区统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成立综合、人事、财务基金、业务、督查五个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严明工作纪律。各工作组根据工作职责制定具体移交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人、工作措施、完成时限,主动对接,超前做好应急工作预案。

(二)核准确认阶段(3月9日至3月25日)

以*年12月31日为时点,将新浦、海州、连云3个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编制、人员和资产冻结。移交单位完成资产、账目、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清理,列出完整的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和资产清单以及业务档案明细,记清个人账户,做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债权债务清楚。市审计部门对3个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资产和五项基金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市、区财政部门根据审计报告出具资产划入划出批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人事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对拟接收人员逐个进行资格审查。

(三)签署移交协议阶段(3月26日至29日)

原经办机构编制、资产(包括五项基金)和各类档案移交清册,移交清册要有原管理机构负责人、经办人、主管部门负责人的签名并加盖公章。各工作组按照资产清册逐项办理接收手续,对所有移交的会计资料和业务资料及人员档案逐项核对,对帐帐、帐证、帐实不符的,要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单位负责调整后办理移交手续。接收工作组负责人、接收单位在所移交的清册上签字、盖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各区政府签署移交协议,并上报市社会保险市区统筹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四)办理移交阶段(3月30日至31日)

根据审核确认的移交协议办理资产(包括土地、房产、设备等固定资产和五项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劳动工资、社会保险业务、人事等划转和接收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实施市区统筹,是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高社会保险抵御风险能力、扩大筹资渠道、保障和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整合社会保障资源、提高服务水平和保证基金安全的重要举措。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责任,落实相关措施,确保社会保险市区统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