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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灌区渠道测量;方案设计;具体措施;实践总结
前言
灌区渠道测量是目前渠道工程的一个关键环节,它是一种线状引水工程,包括一整套建筑物,比如渠道、渠首、涵洞、桥等。渠道测量的目的是在地面上沿选定中心线及其两侧测出的纵、横断面,进行绘制成图,以方面在图上绘出设计线,在渠道工程中渠道勘察放线和工程设计密切相关。
一、测量前的系列预备工作
为了保证施工的顺利开展,需要及时进行预备工作会议的招考,无论是甲方代表、还是测量人员、设计人员都要参加。在这个会议中,必须要明确渠道测量的任务及其具体要求,以及与以后设计相关并且需要现在调查清楚的问题。是否是改建渠道还是新建渠道,要明确好,如果是前者,应该首先明确有无改线段或裁弯取直的渠段。渠道有没有地质材料以及类似工程可供本渠道工程参考的系列地质材料等,。如果缺失没有相关地质材料可以利用,就需要明确渠道沿线以及拟建重要建筑物中心位置做地质勘探的必要性,于此同时要征求甲方对于测量工作以及渠道建设方案的方针建议。
二、关于渠道现状导线图的绘制
在渠道现状导线图的绘制过程中,需要优先考虑甲方代表提供的渠道现状树形导线图;如果没有,再考虑甲方代表提供渠道导线图的草图,而后测量人员、甲方、测量三方共同进行渠道现状导图线的完善。如果没有草图,需要由测量人员会同三方仔细的研究地形图,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合理布置渠道,画出渠系规划草图,关于主干线以及各拐点的纵横坐标要及时的两处,利用手持GPS到现场测定渠道现状导线图。渠道现状导线图应该明确标出渠道之间的拐角、拐点乃至起点、终点的位置、节制闸等,上下级渠道以及各个建筑物的名称。对于各个建筑物的使用要求同时标。为了方便渠道测量以及绘制渠道设计导线图,需要进行渠道现状导线图的绘制,从而有利于渠道测量准确性的保证。
三、根据渠道现状导线图针对渠道及其配套建筑物的测量
我们平常所称的配套建筑物一般是渠道上的闸、桥等交叉建筑物。渠道测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渠道以及配套建筑物平面位置的测定,渠道纵断面高程测量、渠道横断面高度测量等
1.为了确保渠道设计导线图的准确绘制,需要对渠道和其配套建筑物平面位置的测定渠道及其配套建筑物平面位置的测定。为了方便全站仪的坐标放样功能,将所需放样点的施工坐标正确的输入到全站仪里,进而就可以得到所需点位。把渠道拐角与渠道拐点、始点、终点及其配套建筑物中心位置点的坐标测出来,而后再图纸上用合适的比列与图例明确的表现出来。
2.进行渠道纵断面高程测量的时候,要利用水准仪视线高法测量路线中心线上里程桩与曲线控制桩的地面高程,以方便进行渠道纵向坡度、桥等的纵向位置设计。绘制纵断面图,沿着渠道中心线从渠首或者分水建筑物的中心,不论支线还是曲线都要用小木桩标定里程。
2.1加桩的设置只有具体要求的;中心线上地形有明显起伏的地点;转弯圆曲线的起点、终点以及必要的曲线桩;拟建或已见建筑物的位置;和其他河道、沟渠、坝、桥的交点;穿过铁路、公路与乡村干道的交点;中心线上及其两侧的居民地、工矿企业建筑物外;由平地进入山地或者峡谷处;设计断面变化的过渡段两端,必要时要进行路线草图的绘制。
2.2纵断面测量时需要连带测定的数据及其注意事项;渠首交上级渠道的桩号和交点处的坐标与渠底高程,水位高程;己建节制闸、分水闸的必须测出闸底、闸顶、闸前闸后水位高程,闸孔宽度与孔数;己建桥或者渡槽必须测出其顶、底高程,桥面宽度和跨度;己建涵洞或者倒虹吸必须测出其跨度与顶部高程;己建跌水或者陡坡必须测出其宽度、长度、落差和级数;测出渠道拐角、拐点和配套建筑物的中心点坐标;渠道和河沟、道路及其上下级渠道的交角;在其穿过铁路时渠道必须测出轨面高程,穿过公路时必须测出路面高程,同时也应该测出道路宽度;渠道沿线所留的BM点的高程与位置坐标;渠道末端坐标和其所灌溉的农田地面控制高程。
2.3所谓的横断面测量是指渠道横断面高程测量对于垂直于路线中线的地面高低程度进行的测量工作,横断面图能够有效的控制渠道横向施工的范围,计算出土石方数量的必须资料。
关于横断面测量的精确要求,它是指地形点对中心线桩的平面位置的误差;一般来说丘陵、平地应该在正负1.5米之间,高地在正负2米之间,地形点对邻近基本高程控制点的高程中误差应该在政府0.3之间。
对于横断面测设的具体要求;针对中心线和河道、道路等交叉的情况,应该测出中心线与其交角,当其交角大于85°又小于95°的时候,可以只沿中心线施测一条所交渠的横断面;如果其交角大于95°或者小于85°的时候,则应垂直于所交渠、路与沿中心线方面各测一条断面;横断面在经过居民地的时候,由一侧测至居民地的边缘范围,并且应该注记村名,另一测应该适当延长;当横断面遇到山坡的时候,一侧可测至山坡上1到2点,另一侧适当延长;横断面上地形点密度,在平坦地区最大点距不能大于30米。在地形变化处应该增加测点,提高横断面的精度。
四、关于渠道沿线察看
在进行渠道放线测量的时候,要注意沿线的地形地貌、植被状况等,并且以桩号为准做好记录。新建的渠道应该查看是否穿越农林地、居民点;旧的渠道应该定期查看已建建筑物的使用状况并且及时做好记录。同时还要注意查看渠道沿线是否有可供渠道施工用的道路、料场以及水源等。
五、应提交的测量成果
测量外业工作完毕后,及时进行资料整理、数据计算、计算机绘图等工作,并且及时向设计人员提供测量成果,其中设计所需要的测量成果主要是渠道导线图及渠道的纵、横断面图,它的技术要求都以满足设计的需要为标准;对于渠道导线图具有严格要求,包括上下级渠道中心线和辅助中心线、渠道拐角、拐点以及渠道配套建筑物的中心位置以及坐标等。渠道和河沟、排渠、道路与上下级渠道的交角等进行实测数据。
关键词: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施工控制
中图分类号:F25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
质量是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生命,而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是工程质量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管理者必须仔细思考本地施工企业的施工技术水平,通过选择合适的施工质量控制评级制度来明确整体工程质量所需控制的关键点所在。工程的项目施工单位必须确保完全按照设计图来进行施工,聘用符合规定数量及技术水平达到要求的工人,要完全依照工艺流程及操作工艺来执行施工,这就对房屋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有较高的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依照规定的对建设工程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实施监督,促使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完全落实,尤其是要确保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及房屋建筑结构主体工程的专项检测工作完全按要求进行。建筑房屋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管部门必须对建筑材料进行取样检测并对整体结构工程中的各个重点环节进行相应专门的检测审查,做到了以上几点就可以确保监管数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这样才能够对建筑房屋建设工程质量做到有效监管。建筑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部门必须将建筑房屋建设工程和建筑工人持证上岗当做监管的重点内容,制定出监督计划来对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随机取样,监管工程各方必须完全履行相关职责,督促工程的各项措施被严格落实,确保工程整体质量与设计要求及有关国家标准相符合。
2、保证施工质量要狠抓采购环节
采购建筑材料时相关管理者必须与采购员一同到材料采购点,对整个采购过程进行监管和检测,亲自监控整个采购的全程。确保施工现场所用的建筑材料品种齐全、质量良好,进入施工现场前需进行相关检测,检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所属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平时也要注意对施工现场的辅助材料进行检测,发现不符合质量参数要求的材料必须禁止使用以此来达到整体工程质量的要求。
3、施工过程质量的控制
3 . 1 做好设计工作是控制施工过程质量的关键
设计是一个工程的基础,选择一支管理体系完整、设计技术过硬的设计单位,是工程的质量得以保障的基础,假如设计自身就有缺陷或不当之处,就会对房屋建筑房屋建设工程的整体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造成直接的重大不良影响,所以必须确保设计的完善,发现并有效解决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是监理必须特别协调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加大力度协调并减少多边工程(比如边设计、边制造、边施工、边修改等),务必在执行项目前做好房屋建筑工程蓝图并经过反复探讨确认其可行性,务必确保监理、业主方、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都已仔细审查设计图,之后将问题进行汇集,在交付设计图之前将图纸中发现的问题妥善处理解决。而有些建筑房屋建设工程过于庞大、各部分相关性很强、设计也很复杂多样、潜在的问题多、时间紧迫的工程,在结束设计前是不可能完全将存在的全部问题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的,所以直至设计在已交付后仍有必要要求施工单位继续进行检查审核,直到确保在施工开始前就可以找出的问题已被全部找出并已妥善解决。对于那些不完善的设计建筑房屋建设工程项目,要把所有已找出的问题全部整理出来,并写成书面文件,对这些问题的存在对建筑房屋工程可能会产生的不利负面影响进行详细的说明,促进相关各方尽快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对设计进行修改使之完善,这样才能为施工铺平道路,确保建筑房屋建设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建筑房屋建设工程的整体施工时期,必定不断地显现出设计中潜在的问题,因此要求我们必须对设计有所修改,以此来确保在建筑房屋建设工程建设过程当中使得问题不再出现或能行之有效地妥善解决并不会影响到建筑房屋建设工程的质量,与此同时质量监管部门必须与设计方保持良好关系,与其时常联系并进行有效的沟通,只有做到这些才能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各类问题。
3 . 2 保证设备和材料的质量是控制整个施工质量的前提
质量保证资料也被称做质量控制资料,一般包括两个组成部分: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实验资料和施工过程各工序的质量检查记录、报告。这些资料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属合格,认可签字后方可生效,并作为工程计量及交验的依据。设备与材料的质量对建筑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的影响是很大的。与之相关的监管工作包括的内容有:认定材料品牌、厂家信誉的可靠性、质量是否达到标准以及确认材料供应商是该品牌、厂家指定的供货商;要对材料出厂质量证明等相关资料按要求进行审核。材料进场时监理要实地检查(如水泥、钢筋性能试验资料,沙石料的级配,水质分析资料等),如仍不放心也可对厂家、供货商进行相关考察以此来确保材料、设备的质量符合标准且安全可靠。如果材料需要进行取样送检,要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取样送检。如果发现存在材料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产品,必须予以替换,并对有关责任部门及个人进行处罚,以此来避免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关键词:刑罚执行 社区矫正 经验借鉴
中图分类号:DF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12-082-02
国际社会上,很多国家以及学者们都普遍认为社区矫正是由社区治疗发展而来,并且也是作为与监狱刑罚相对应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西方国家在社区矫正始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我国自2003年7月开始试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部和司法部2012年1月联合颁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社区矫正是指:在社区中,特定国家机关在法效时间内并由相关社会团体和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就符合特定条件的罪犯的心理以及行为恶习协同对其进行矫正和教育,以使犯罪人能回归社会为刑罚执行的目的的一种非监禁类刑罚执行活动。在这个规定中也暗含了其5个关键特征:(1)作为刑罚执行方式的一种,它属于非监禁类的刑罚执行活动;(2)在对象上,被判处管制、缓刑和假释这三类人才适用;(3)参与对象主要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以及志愿者们;(4)其适用的对象的客体是针对特定人员的犯罪心理以及其行为恶习进行;(5)目的上符合恢复性司法的要求,使罪犯能更好地回归社会。
一、社区矫正在刑罚执行中的价值分析
刑罚执行具备着法治的特性,又有社会性的特征,在刑罚的执行过程中,社会力量的介入尤其是社会工作者的大量出现,还有共同体意识的发展,也促使了社会化过程地不断深入。在社会支持的条件下,社会环境和其自身的条件成为能否对犯罪人进行有效管控的重要渠道。研究表明,罪犯在社会化的社区矫正过程中可以极大地缓解罪犯与社会之间的紧张关系和不同层度地化解其间的对抗因素,可以促进罪犯回归社会,也节约了国家司法资源,更是体现出了其在刑罚执行方式改革中成为一种内在所需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使其非常有利于对罪犯进行日后的教育改造,让其更好地回归社会。
(一)符合刑罚目的及初衷和恢复性刑事司法政策
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恢复性司法兴起,其深层内涵就是以治本又治标的理念在罪犯和被害方中间,积极建立起一种对话关系,并在刑事责任上让犯罪人主动承担,以寻求得到被害方的谅解,从而化解双方的冲突,最后达到化解矛盾的目的,同时积极让社区等有关方面参与到纠纷处理中,以修复被破坏了的社会关系,性质上则是属于一种替代性的司法刑事政策和活动。
(二)有利于对刑罚资源进行再次合理分配和利用
社区矫正在我国的实施,加速了我国刑罚执行从监禁刑进化到非监禁刑的跃进。据统计,2002年,就全国监狱执法这一项的支出就达到144亿元,每名罪犯的年平均费用就有9300多元,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的刑罚执行活动,是对监禁刑罚的一次大变革。由于犯罪发端于社会,加上监禁刑本身存在的缺陷,社区矫正既能缓解社会矛盾,又能促使刑罚司法资源得到进一步地合理配置和利用,同时还缓解了司法部门和机构的司法实践活动的紧张状况,又完善了因刑种制度设计存在的不合理出现的结构问题,同时更好地提升了非监禁刑的运作机制,优化司法实践中的刑罚执行结构,进而促使刑罚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和分配。
(三)是对刑罚执行方式和手段的扩充
社区矫正自身即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方式,虽然也带有刑事惩罚的属性,但毕竟与监禁自由刑相区分,因而从刑罚执行方式以及手段上,其又给予了司法活动一个更为广阔的选择空间和范围。
(四)有利于体现大国的国际法义务
根据《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第61条的规定:“囚犯的待遇不应侧重于把他们排斥于社会之外,而应注重他们继续成为组成社会的成员。”而在《北京规则》中,条文1.3也规定:“应当充分注意采取积极措施,这些措施涉及充分调动所有可能的资源,包括家庭,志愿人员和其他社会团体,学校和社区组织,以促进青年幸福,降低了干预的必要性,并在他们触犯法律时对他们加以有效、公平及合乎人道的处理。”除此之外,已颁布的《东京规则》第112条中还规定了:“拟促进社区在更大程度上参与刑事司法治理工作,特别是在罪犯处理方面,并促进在罪犯当中树立对社会的责任感”。从中我们不难看出,中国推行社区矫正其实就是对这些规定的一次呼应,这些举措恰又体现了我国正在积极融入国际化中,并积极履行自己的大国义务和责任。
二、域外国家在社区矫正方面的成功经验
(一)域外国家的实践
美国在社区矫正制度的探索和实践历史有160多年,其国内的社区矫正理论已很成熟,体制也很健全,诸如审前转处、缓刑、居住方案、重归社会措施以及假释等等都取得了不少成就。而在上个世纪的70年代以后,中间性惩罚的理论也开始出现并不断发展,如社区服役、赔偿、家庭拘禁和间歇监禁等就在这个r候确立的,这些也正被公认是社区矫正制度发展的一个新界点。在德国,公益劳动则是社区矫正的另一个代称,而社区服务也是作为罚金刑的替代制裁措施,以及在其他不同的刑罚措施情形下可以作为附带来规定。而在东亚的日本,其刑罚矫正制度的发展却以罪犯社区处遇的广泛开展作为为其开始的标志。其中,日本的罪犯矫正处理设施又可以分为设施内处遇、社会内处遇两个大分支,而社会内处遇才是其社区矫正措施,其中包括了缓刑、假释和罪犯释后安置三个情形。两者相互配合,也为其本土的矫正犯改造提供了一个制度上的保障。此外,法国、加拿大、意大利在社区矫正实行和改革上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并对其国内的刑罚执行发挥过重要作用。
(二)域外国家的经验总结与借鉴
国外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在社区矫正的理论和实践中所取得的不同成就,对于我国社区矫正的制度建设都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也有很高的借鉴价值和意义。
1.有高素质的矫正队伍。在日本,其民间志愿者要经过严格选拔,并且还需要有健康的身体条件,以及对社区矫正事业怀有热枕,还必须是社会上已取得一定威望的公众人士;而在美国、英国、加拿大等欧美发达国家,社区矫正的工作者还要求有比较高的文化水平,比如学历程度等。
2.矫正措施既种类繁多又形式多样。为了实现矫正目标和应对矫正对象的个体差异,欧美发达国家积极探索并开拓矫正措施的种类和形式,并由国家法律进行确认,形成国家意志推行,而且现已形成系统又完整的一套法律制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至高无上的法律保障。
3.政府财政为其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欧美发达国家为顺利又有效地施行社区矫正,设立了专门的财政资金以解决实践中对物质和经济的需求。
三、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基础薄弱,社区建设滞后
社区是以“一定的地理区位为基础的,具有共同意识、共同利益和归属感的人类生活群体。基本构成要素包括:一定的人口、地域、社区设施、社区组织与规范以及一定特征的社区文化”。就中国目前的状况而言,社区建设、社区功能存在严重缺失,特别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村正在发生变化,城市人口流动大,人身依附性小,社区矫正工作困难重重。另外,人民群众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不自觉地将罪犯与“蹲监狱”“坐大牢”等联系在一起,导致很多群众对社区矫正的认知程度不高,参与意识不强甚至有抵制情绪。
(二)社区矫正工作主体难以满足工作需要
目前,矫正队伍缺乏专业的执行人员,甚至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都很少,社区居民普遍缺乏参与意识,没有参与积极性和热情,即使作为承担社区矫正主要职能的司法所,也存在人员数量不足、专业性不强、工作任务繁重等问题,难以满足社区矫正工作的需要。
(三)矫正工作的资金来源没有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
各地社区矫正工作明显缺乏必要的资金,尤其是很多村(居)民委员会经费更是捉襟见肘,加之矫正措施种类单一甚至缺乏必要的公益劳动项目,使得社区矫正工作的效果大打折扣。
(四)社区矫正监管不到位
近年来,我国适用社区矫正的案件一直呈上升趋势,社区服刑人员越来越多,社区矫正监管工作面临重大挑战,实际工作中,检察机关往往忽视了社区矫正工作中不作为行为的监督,对社区矫正各个执法环节的监督效果也不明显。另外,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分类和处理办法大多根据犯罪类型和服刑长短制定,没有针对性,类型化色彩浓重,对社区服刑人员缺乏科学的风险评估,没有建立起结合其人身危险性、环境因素和其他可能性因素的详细评估体系。
四、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
社区矫正虽已写入刑事诉讼法,但无论在制度上还是实践中仍然遇到了许多的问题和困难,必须尽快从以下方面加以完善:
(一)加强社区功能建设,加大社区矫正的宣传力度
社区作为矫正工作的载体,其建设好坏直接与矫正效果密切相关,必须完善社区及其功能建设。另外,法律上的价值判断则往往取决于立法者所代表的主流意识形态,我国立法者既已以刑事基本法的形式确定了社区矫正这种恢复性司法,那么主流媒体更应主动宣传,以使民众尽早深入了解社区矫正的目的性,进而才能有效支持和参与。
(二)建立高质量的社区矫正队伍
优化社区矫正队伍结构,必须突出其专业性,可以从机关体制内遴选管理干部以及在社会上公开招聘专业人才。管理干部可以来自司法行政机关、法院和检察院,这些人具备基本业务知识、工作经验丰富、组织性强,可以胜任社区矫正的领导与管理工作。选拔法学、心理学、社会学方面的专业人员参与社区矫正小组并组织经常性培训,以提高社区矫正效果。
(三)创新矫正内容和方式
只有科学的矫正措施才能实现社区矫正的目标,因此,必须推动教育形式的多样化,社区矫正教育不仅要集体教育,更需个别教育;不仅要分类教育,还要分阶段教育;不仅要劳动教育,更要思想教育和心里疏导。要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风险评估,提倡社区矫正个案研究,提高矫正措施的针对性。
(四)加强监管,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
人民检察院作为社区矫正的监督机关,应当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对社区矫正的交付执行、执行变更、执行终止以及矫正过程中的不规范执法情形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和整改建议,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查办。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监管技术科技化,杜绝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通过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基本情况评估、社区服刑人员危险评估以及社区矫正成效评估机制,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⒖嘉南祝
[1] 高铭暄.社区矫正写入刑法的重大意义[J].中国司法,2011(03)
{2} 李明.国外主要社区矫正模式考察及其借鉴[J].中国司法.2008(01)
[2] 吴宗宪.社区矫正比较研究(上)[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关键词: 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策略研究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建筑工程造价的内涵
工程造价通常是指工程的建造价格,根据所站的不同角度,工程造价就有不同的含义。建筑工程造价是由成本、利润和税金组成。工程造价较为典型的价格形式是工程的承发包价格,是在建筑市场经过招标投标,由投资者和承包商共同认可的价格。建筑产品体积大、生产周期长、价值高等特点决定了工程造价的单件性、多次性、组合性、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工程造价所计算的是所有固定资产投资费用的全部,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是一个相互关联的过程。
2 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的基本原则
①要恰当的处理好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之间的关系。工程造价工程中需要的各种人力物力所需要的费用,工程中的各方面都要做好相关的计算,而工程质量也就是工程建筑需要达到的某一个标准。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相互关联,都是影响工程使用周期的因素,一般说来,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造价越高其质量约有保证。
②把价值工程的概念引进来,通过价值分析来评估工程,工程价值的提高是核心,同时也要分析工程的功能,实现低成本高功能。有机的将建筑工程的投资和项目功能结合在一起,不纯粹的追求工程的低成本,也不单纯的追求工程的高功能,要将这两者综合考虑,寻求一个最佳的比例和方案。
③推进工程管理的信息化,随着工程建筑的发展以及信息管理优势的凸显,在建筑工程里引入工程管理也成为一种必然。工程的进度管理,工程的合同管理,工程的质监管理,工程的安全管理,工程的采购管理还有工程的库存管理以及办公自动化管理都需要信息管理作为支撑,通过信息管理一方面可以提高工程管理的效率,另一方面也可以降低工作的成本。
3 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策略
3.1 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中的合同造价文件管理和签订 首先,在工程建设中,进行合同签订时务必要严格遵守相应法律法规。工程建设之前的相关合同的签订是为了使得工程建设的进行能够顺畅有序,同时让工程建设参与方都能够明晰自身的权利以及该履行的义务。合同在参与方都签名之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应,合同中所陈述的内容也应该是合法的,用词要准确,合同从拟定到签署的各个环节都要遵循法制性的原则,通过以上程序签订的合同在使用之后在很大程度上能够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争吵等现象的出现。其次要关注合同的管理,这也是控制建筑工程施工造价的方法之一。对于签订的合同,要严格检查合同内容有无违法事宜,以及内容与工程招标时的要求有无出入。工程合约一旦签订是不能随便更改的,建筑工程的各个参与者在私底下签订的条约都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如果因为私底下签订的条约而导致了任何负面作用的话,当事人都要负法律责任。
3.2 建筑材料以及设施的购买以及运用管理 工程建筑中的造价控制的关键部分之一为工程的施工材料以及应用设施的购买以及运用管理,通常情况下,施工总耗费中的百分之七十是施工所用材料以及设备所耗,所以,嘉庆对建筑材料以及设施的购买以及运用的管理是进行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对材料以及设施的购买运用实行明确的责任制度,在材料以及设施购买计划预算、实际购买、投入使用以及验收等各个阶段都要将监管责任分配到个人。在材料购买之前要准确的计算其用量,并调查当前的市场价格,尤其是在购买类似沙石等用量较大的材料时,要货比三家,争取购买物美价廉的商品购买。材料以及设施在选购好后,还要再次进行检查,要严格按照预算要求规范其数量以及质量,一旦发现有任何违规现象,要立刻改进。在实际的工程建设中,要尽力避免资源浪费的现象,要依据工程建设实际所需使用材料数量。一旦材料设施的价格超出了预算造价,那么工程总造价的合理控制目标的实现难度就将大大增加。因而对材料设施的消耗价值计算工作要定期进行,要随时掌控材料使用量以及资金消耗。要定期调查材料的市场价格波动,弄清楚材料购买的实际资金消耗,这样就能够促进工程总造价的科学计算。
3.3 进一步完善设计变更的审批制度 如果要改变工程的设计,一定要根据有规章和制度办事,变更肯定会引起费用的增加,这笔多出的费用一般情况下都是从合同价与批准价之间的差价里面扣除。但是如果数目太过庞大就一定要将问题及时反映给有关责任部门,部门会要求提出更改设计的那一方重新给整个工程做新的费用计算,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会严重影响整个工程的总体造价,所以,如果一定要变更设计,要尽可能早的给出通知。尽管工程变更包含了很多的东西,但是基本上都是在工程进行的过程当中,是无法预知的位置状况。
3.4 索赔的控制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索赔问题也是一个比较令人头痛的事情,因为在这个问题上双方会形成极大的分歧,所以,解决这一问题有很大的难度。但是这一问题在工程项目中是比较常见的,所以一定要恰当处理,这一问题的处理对施工单位显得极为要紧。具体说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努力:
第一,提高索赔意识,因为很多工程项目还在沿用就得管理形式,管理者的素质也不足够高,他们缺乏索赔的概念和意识,也不了解索赔的具体环节和需要的资料,所以常常使工程索赔变得极为复杂。因此,施工管理者要提高索赔意识,学习索赔事件的科学处理方法,从资料的搜集到索赔文件的管理都要一一掌握。就如笔者所在的单位是承包建筑施工公司经历的一个实际案例来说,在工程的招标中,招标方没有将圆管涵的实际图纸呈现出来,而在本单位招标成功并开始施工时,才意识到圆管涵存在严重的不规则现象,因而需要你重新够买圆管涵,但是购买圆管涵的消费已经超出了投标时候的价格,对于这种状况的出现,单位就应该有可以向业主索赔的意识,因为这是业主应当承担的建筑施工风险范畴,再者招标方事先并没有给出实际图纸,在实际的招标文件中都没有涉及到圆管涵的不规则问题,这都是可以索赔的依据。
第二,分清索赔类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概率比较大的几种索赔类型包括:变更设计图纸;某些特殊的自然或者人为障碍产生的索赔;工期不准确造成的索赔等等,对以上延误承包商可以要求费用补偿和工期适当延长的合法索赔权力;如果是由于战争、罢工或者气候等原因而产生工期拖延,承包商在合理的范围内有权要求推迟工期,但是不能以此为借口所要赔偿费用;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施工过程的中断或者工效降低,能够要求索赔;由于甲方原因而产生工程终止或者放弃,能够要求索赔。
3.5 工程造价款的结算控制 为整个工程做结算时,合同价款会随着一些具体条件的变化而发生相应的变动,所以要及时修改合同价款方面的规定。工程造价的负责人,应当将合同规定的条款都弄得极为熟悉,及时的给出相应的结算书,并且要区分清楚合同内以及合同以外的费用,要按照不同的门类给出清晰地结算书。施工预算如果做好了,可以有效的帮助施工结算的完成,此外,施工过程中的中间结算以及一些索赔的结算也可以为工程的最后结算服务。因此,如果想要使工程的结算工作变得更简单,就应该充分重视结算之前的每一次工程费用的计算环节,很多人都容易把这个问题忽视掉,但是如果不做好结算之前的费用计算,会出现施工的脱节现象,不仅仅实结算变得困难,还会给工程项目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