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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镇在册吸毒人员29人,其中强制隔离戒毒6人,因盗窃被羁押1人,因贩毒在监狱服刑1人,3人户已迁出,张刚强戒断三年未复吸,陈江波本人现在贵阳,其反映本人未吸毒因身份证丢失被吸毒人员拾到使用被录入系统,已向修文公安局反映。3人执行地变更,6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1人系社区康复,没有决定书,社会面管控6人。
一是村组划片,形成禁毒工作网格。结合各村实际,以村民组或自然村寨为单位,将全镇辖区无缝划分为46个责任区,形成网格,每个网格指定一名镇村干部为责任干部,负责该网格的禁毒工作。
二是发动群众,充实禁毒力量。每个网格内成立村民议事小组,将老党员、积极分子等骨干选为议事小组成员,推选议事长,将禁毒工作纳入议事范围,建立种植巡查报告、涉毒情报收集、吸毒人员帮教等制度,纳入村民公约,动员广大村民共同参与各网格的禁毒工作。
三是加强巡查,及时收集情报信息。每个网格责任干部对所属片区开展巡视、排查,或走访村民,收集信息;或重点排查,发现问题;或巡视片区,消除隐患。如果发现新增吸毒人员,能及时纳入管理的纳入管理,不能纳入管理的要立即报告。
四是做好记录,迅速通报情况。各网格责任干部每天要做好巡查记录,并将发现的禁毒工作新情况报告镇禁毒办,及时研究应对措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稳定全县烟草市场经营秩序为目的,最大限度地发挥乡镇(含街道、开发区,下同)牵头监管烟草市场的作用,促进专卖管理进一步向社区(村、居)延伸,真正实现以“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烟草为主,各执法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全县烟草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二、分配原则
税收分配按照三项原则执行:一是同比增长的县级税收全额返还乡镇的原则;二是与烟草专卖网格化管理考核相挂钩的原则;三是充分体现各级烟草专卖网格监管效果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卷烟税收分配顺利实施,特成立全县烟草专卖网格化管理卷烟销售增税考核分配兑现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专门负责全县烟草专卖网格化管理卷烟销售增税考核分配兑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烟草专卖网格化管理考核评比办公室和增税分配兑现办公室,分别负责考核评比和增税分配兑现工作。
四、兑现期限
从年起,每半年兑现一次。
五、分配办法
(一)将各乡镇烟草专卖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百分制进行考核评分,每年十一月份考评出各乡镇的本年度烟草专卖网格化管理工作得分。
(二)某乡镇县级卷烟税收年度同比增量=全县年度同比增长的卷烟县级税收×(某乡镇年度同比增长的卷烟销售收入/全县年度同比增长的卷烟销售收入)×(某乡镇年度考核得分/各乡镇年度考核平均得分)。分配给各乡镇的税收增量合计数不得超过国地税提供的全县年度卷烟县级税收增量。
(三)按照测算的各乡镇同比增长的县级卷烟税收,以调度款的形式每半年兑现一次,每年年底进行年度通算,财政局单独汇给乡镇。同比减少的乡镇,年底体制结算时从其财力中扣回。
六、评分标准
(一)制度的制定、工作安排部署(30分)。
制定乡镇、工作区烟草专卖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或方案;制定奖惩工作措施;召开由镇直各部门、工作区、行政村负责人、基层各执法部门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烟草专卖网格化管理工作;党委政府牵头,定期组织基层各执法部门、示范网格负责人(或信息联络员)召开联席会议。每缺一项扣10分。
(二)联合整治(35分)。
1、重点市场联合检查(20分)。
党委政府牵头,组织基层各执法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不低于2天的重点市场联合检查。未开展检查的,每缺一次扣5分。
2、案件查处(15分)。
辖区派出所自查案件(10分)。乡镇派出所每查办一起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涉烟违法案件,加10分,每行政拘留涉烟当事人一人,加5分,无案件的,本项不得分;
辖区工商所自查案件(5分)。乡镇工商所每年至少查办五起涉烟违法案件,每缺一起扣1分。
(三)基础网格建设(20分)。
每个乡镇至少创建一个“六无”示范基础网格,要求示范基础网格位置特殊、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和社会宣传力。未开展此项活动的,本项不得分。
(四)其它(15分)。
1、表彰奖励(10分)。各乡镇利用返还的税收,对基础网格信息联络员或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奖励。未进行表彰奖励的,本项不得分;
关键词: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应用
中图分类号: TU99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全国公安消防部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消防安全保障的需要。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就是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行政管理资源优势,依托街道、乡镇和居(村)民委员会的行政职能,建立健全“大(乡镇街)、中(居村民委员会、社区及物业管理单位或火灾高危区域)、小(楼院、村组、社会单位)”三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挂牌成立“消防办公室”,通过开展“网格化”划分、“网格化”达标、“网格化”排查、“网格化”宣传推动等“网格化”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做到消防工作“处处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搭建“全覆盖、无盲区、网格化”消防管理网络,有效解决公安消防部队单打独斗的局面,以网格的形式进一步落实乡镇(街)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消防工作责任,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真正进一步推进和实现消防工作的社会化。
一、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是一项科学、系统的工程,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迫在眉睫。
宝坻区是天津市北部的一个有农大区。区域面积1509平方公里,人口67万多。辖24个镇街、京津新城管委会1个、区属工业开发区3个,26个公安派出所,756个行政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333家,派出所监管单位上万家。每年火警起数大约在1000起上下。近几年,随着全区经济迅猛发展,城镇化加快,城乡面貌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防、灭火及抢险救援工作任务日趋繁重,消防监督警力有限,远远跟不上经济迅猛发展的步伐,这种供需矛盾日趋显现。新时期,按照管辖区域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网格划分,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就是要落实政府各基层组织共同抓好消防工作。各级基层组织以“网格”的形式明确责任,在抓经济的同时广泛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即“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同步安排、同步发展,这对增强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责任感,缓解消防部队紧张的工作压力,提升辖区火灾防控能力,都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制约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工作的因素。
在宝坻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过近半年的努力,全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已经全面拉开,在24个镇街、1个新城管委会和3个区属工业园区管委会划分了28个区属“大网格”,并全部挂牌建立了“消防办公室”,成立了组织机构。大网格内组建了中网格796个、小网格2600余个,按照标准各级网格开展了达标建设,基本上构建了全区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网络,有效提升了区域消防管理水平,强化了火灾防控基础,进一步维护了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但在实际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各级网格存在底数划分不准确、不详细、达标管理等工作迟缓、不深入等问题;二是是镇街、委局层面的大网格消防办公室,存在个别思想重视不够,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影响了各级网格达标管理工作;三是落实农村、社区消防“四个一”建设存在资金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装备无法落实;四是各级网格工作人员消防管理工作水平还不高,有关部门服务、推动、指导力度不够;五是各级网格的管理员、巡逻员、宣传员多是兼职,工作繁多,也一定影响了网格化管理达标等工作;六是还未出台有效的各级网格达标管理考评奖惩激励办法。
三、强化“三大责任”落实“六项任务”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应用,努力提升地区防控火灾能力。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46号文件和国家五部局《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全区镇街(委局)、居(村)民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单位以及楼院、村组、社会单位,自上而下广泛开展大、中、小三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工作,全面构建“无盲区、全覆盖、网格化”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一)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三大责任”,依法构建消防安全管理网络。一是强化各级人民政府责任。各级人民政府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区消防工作联席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要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社会团体、志愿者等社会资源,参与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和资源支持;要组织有关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培训,适时开展消防专项治理,提升全区抗御火灾的能力。二是强化各有关部门责任。区安监、综治、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负责推动“大网格”开展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工作。镇街一级大网格消防办公室要组织安监、综治等有关部门推动本级的中、小网格开展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工作。并做好各级网格达标管理考评奖惩工作,落实消防工作的主体责任。三是强化社会单位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作为“小网格”的基本组成单元,结合“四个能力”建设和“户籍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并保证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二)落实“六项任务”,大力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应用。一是落实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落实消防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加强三级网格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对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及时增减、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二是落实各网格常态化消防安全排查。“大网格”要每月组织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中网格”要每周组织“两委”成员,对居民小区、村组、单位开展1次全面排查;“小网格”要组织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及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结合岗位职责,每天开展1次防火检查巡查。三是落实派驻重点行业和乡镇、街道现役消防特派员制度。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委派现役特派员,深入镇、街指导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参加镇、街道综治办(安监办或消防办)工作例会,组织召集大、中、小网格负责人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指导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组织各级网格负责人和骨干开展培训。督导社会单位每月第三周的星期三开展“全民消防行动日”活动。公安派出所依法开展消防监督工作,指导社区、农村制定防火公约,适时组织开展消防检查、防火清整、入户宣传。消防特派员要深入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和农村搞好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四是落实重点区域、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对消防安全重点地区劳动密集的服装、沙发产业地区、自由集贸市场、“三合一”场所等薄弱环节,要结合城镇改造,集中解决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五是落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大力开展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建立治消、保消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其他村庄、社区、单位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六是落实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八部门颁布的《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继续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主流媒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创造“人人参与、人人关注”消防的良好氛围。
总之,充分依靠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进一步提升区域防控火灾能力,也为消防部队进一步做好防、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提供支撑,消防工作必将加快步入社会化、现代化管理进程,并更好的为广大群众安居乐业、社会经济又好又快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6号)
2、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安监总局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2〕28号)
一、总体目标
以环保网格化监管为举措,以污染物达标排放为目标,实施三级网格、三级管理、三级履责的环保监管机制,实现各个区域责任单位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监管模式,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四个统一,逐步构建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区、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环保监管网络,为推进污染减排、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推进经济转型提供坚实的支撑。
二、网格划分及职责
(一)二级网格
全区行政区域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区政府。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和有关部门的环境监管职责,落实监管方案,明确监管任务,强化环境保护重点区域、流域的协调监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确保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
2.负责划定三级网格,组织区经商信息化局、区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区水务局、区农牧林业局、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分局、区国土资源局等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应三级网格成立监管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监管人员不少于3人,组长由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担任,明确重点监管对象(适时动态调整)、监管任务、监管责任人。
3.负责指导、监督下一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实施和运行,加强巡查、抽查和督查,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调查处理。
(二)三级网格
按行政区域共划分13个(每个乡镇为1个三级网格区域)三级网格区域,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三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责任人,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监督员。
2.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四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
3.负责建立与二级网格的联动机制,按规定承担本级网格相关环境监管检查、巡查、协调和报告工作,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责。
(三)四级网格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环境监管任务,将辖区各村(社区)设为四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村(居)委会。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四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责任人,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监督员。
2.建立与三级网格的联动机制,负责日常了解、巡查、协调和监督,协助上级网格开展环境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报告环境违法行为。
(四)网格成员职责
1.环境保护机构或人员。二级网格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网格日常环境监管工作,按规定开展污染源巡查和各类执法检查,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理环境投诉、环境污染纠纷和上级交办案件等,按要求公开环境监管信息;对需多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的,及时上报网格责任主体组织实施;统一监督各监管工作组工作。三级网格环境保护机构或人员:排查并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协助上级网格工作。四级网格环境保护人员:及时了解、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等,协助上级网格处理环境投诉、环境纠纷和违法案件等。
2.负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和本级网格主体单位划分的环境监管职责,承担网格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染防治、资源保护等环境监管工作。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或者立即上报本级网格责任主体调查处理。
三、网格化环境监管运行监督
(一)落实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责任
1.明确各级网格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的负责人为各辖区网格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负总责。
2.实行“五定”。建立各级网格内环保监管“五定”机制,即对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监管,确保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相关内容依法向社会公开公示。
3.建立责任制。上级网格与下级网格之间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级网格内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环保监管职责。
4.完善监管档案。建立并完善涵盖网格内所有污染源的一厂一档制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污染源清单和信息数据库,完善各级网格内污染源档案,并保持动态更新。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
(二)明确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重点
1.加强巡查报告。上级监管工作组每年要对下一级网格的工作进行督查,对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各级网格要对照职责,按规定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
2.及时调查处理。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
3.强化沟通反馈。做好上下级网格责任主体间的信息沟通,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回复,并按要求公开。
4.定期考核评价。各级网格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价,研究改进措施,并逐级向上级政府报送评价结果。
(三)加强网格化环境监管监督
1.加强工作监督。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二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组每半年要向同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区目督办要加强对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督查督办。
2.鼓励公众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环保监督,增强公众环境意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环境保护监督员要牵头协调组织各界代表等对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予以监督。
3.接受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境监管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月25日前)。各乡镇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深入研究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体系建立阶段(2016年1月31日前)。各乡镇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并按照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开。监管网格划分方案和工作开展情况于2016年1月31日前报送区环保局,由区环保局汇总后上报区政府。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1月起)。全区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正式运行。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工作流程和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区环保局报送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总结,由区环保局汇总后上报区政府。
五、网格化环境监管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成立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全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和相关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环境监管合力,全面做好网格区域内环保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相关工作的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考核奖惩。领导小组要建立管理保障制度,制定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在网格化环境监管中的责任,出台考核评价办法及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要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和移交移送等制度,提高环境监管效能;要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按要求公开相关工怍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关于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工作部署,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要求,结合乐山市智慧城市建设,强力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将2019年乐山市犍为县网格化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省委政法委关于网格化工作考核项未达标的主要内容及解决办法。
2018年经省政法委统计乐山市未达标区县中犍为县在社区服刑人员、刑释人员异常情况报送后,对应职能部门派出所、卫生所、司法所签收率低于50%。
为弥补该不足,请县监管中心与派出所、卫生所、司法所交涉,将以往报送的异常情况进行签收并给予回复,在之后保持日常登录使用网格化信息系统,并关注异常情况及时签收处理。
二、2019年犍为县关于使用网格化信息系统开展工作情况统计、不足之处及解决办法。
通过对犍为县2019年1月和2月网格化信息系统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出以下内容有所欠缺:
1、出租房。
到期出租房未走访完全;信息未及时进行更新,租住信息未完善比例较大。
针对出租房问题,县监管中心需要求下辖各层级专干或负责人对网格员日常工作开展进行督促。要求重点走访已到期出租房,并及时修改到期时间。未到期的出租房也要走访,完善出租房相关信息。
对出租房走访需要弥补的乡镇有:玉津镇、孝姑镇、石溪镇、罗城镇、龙孔镇、定文镇、金石井镇、大兴乡、南阳乡、新盛乡、寿保乡。
需完善出租房信息乡镇有:定文镇、金石井镇、泉水镇、同兴乡、大兴乡、新盛乡、舞雩乡、玉屏乡、伏龙乡。
2、特殊人群。
部分区域四类特殊人群都未按照规定走访完成,走访完成比例未达到100%。
针对特殊人群问题,首先镇级专干要及时对有变动或有需要变动的特殊人员信息,通过新增时间、更新时间等数据进行查看关注。对新增的特殊人群,要配置走访次数,要求网格员对特殊人群进行走访关注,并完成次数走访。
镇级管理员可根据网格员反映关注信息改变,也可定期查看,特别在月末几天时间,对未完成的区域进行督促,及时补救,争取每月所有人达到100%。
要求下辖职能部门派出所对吸毒人员、精神病人等异常信息进行及时签收和回复;卫生所对精神病人异常信息进行及时签收和回复;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及时签收和回复。
吸毒人员走访需要弥补的乡镇有:孝姑镇、石溪镇、清溪镇、新民镇、芭沟镇、龙孔镇、定文镇、敖家镇、金石井镇、泉水镇、双溪乡、九井乡、同兴乡、榨鼓乡、铁炉乡、大兴乡、南阳乡、纪家乡、新盛乡、寿保乡、舞雩乡、下渡乡、岷东乡、塘坝乡、公平乡、伏龙乡。精神病人走访需要弥补的乡镇有:玉津镇、孝姑镇、石溪镇、清溪镇、新民镇、罗城镇、龙孔镇、定文镇、敖家镇、金石井镇、泉水镇、九井乡、榨鼓乡、铁炉乡、纪家乡、寿保乡、舞雩乡、岷东乡、塘坝乡、马庙乡、公平乡、伏龙乡。
刑释人员走访需要弥补的乡镇有:孝姑镇、石溪镇、清溪镇、新民镇、罗城镇、芭沟镇、龙孔镇、定文镇、敖家镇、金石井镇、泉水镇、双溪乡、九井乡、同兴乡、榨鼓乡、铁炉乡、大兴乡、南阳乡、纪家乡、寿保乡、下渡乡、岷东乡、伏龙乡。
服刑人员走访需要弥补的乡镇有:孝姑镇、石溪镇、清溪镇、新民镇、罗城镇、芭沟镇、龙孔镇、定文镇、敖家镇、金石井镇、泉水镇、九井乡、同兴乡、榨鼓乡、铁炉乡、大兴乡、南阳乡、纪家乡、新盛乡、寿保乡、舞雩乡、下渡乡、玉屏乡、岷东乡、塘坝乡、公平乡、伏龙乡。
3、发现治安隐患。
发现治安隐患发送量基本为0.
要求网格员发现的涉枪涉爆、涉制毒贩毒、涉黄涉赌、收脏销赃、制假贩假、火灾隐患等治安隐患问题要积极报送,对应职能部门派出所及时签收并回复。
治安隐患为0的所有乡镇都需要弥补。
4、事件处理。
事件办结率部分区域较低,未按时处理。
每月及时处理新增的事件。事件从新增、结案、验证处理时间最多两天,如果两天无法处理完成,要延期申请。超过两天未办结,系统会给予黄牌警告,超过四天未办结,系统会给予红牌警告。
5、平台活跃度。
每个区域都有未达标情况,影响整体活跃度考评。要求网格员及各层级专干每月登录系统20天。
平台活跃度低于80%的乡镇都需要弥补:除了新盛乡月活跃度为80%以外,其他所有乡镇都太低。
三、根据省委政法委2019年重点关注项中系统基础信息,发现以下部分待完善。
(一)网格员实名认证。
通过【基础信息】-【综治组织及综合业务】-【群防群治组织】-【网格员队伍】管理查看,有部分网格员未进行实名认证,大部分网格员未进行信息数据更新。
(二)出租房信息未完善、未更新。
通过【基础信息】-【实有人口】-【出租房】统计发现,有部分出租房未进行信息完善和更新。犍为县录入出租房共1364间,其中居住人数才51人,其中最近半年更新房屋数有27间,最近一年更新数有54间(包含半年更新)。
要求网格要对出租房基础和租住人员等信息进行补充,可要求每天更新两条至五条。将租住人员信息、房东信息及时录入系统,便于对流动人口进行宣传核查和发生问题快速联系到相关负责人。
出租房信息统计报表
区域
出租房总数
今日新增出租房数
本月新增出租房数
居住人数
注销出租房数
最近半年更新房屋数
最近一年更新房屋数
犍为县
1364
51
113
27
54
玉津镇
413
4
65
11
12
孝姑镇
104
石溪镇
143
2
4
清溪镇
22
8
新民镇
1
罗城镇
115
6
芭沟镇
191
5
11
1
龙孔镇
59
23
1
8
定文镇
3
3
敖家镇
3
金石井镇
179
5
15
33
泉水镇
双溪乡
九井乡
27
同兴乡
榨鼓乡
39
铁炉乡
大兴乡
1
南阳乡
23
13
纪家乡
19
12
新盛乡
2
寿保乡
5
3
舞雩乡
下渡乡
5
玉屏乡
岷东乡
3
塘坝乡
6
马庙乡
公平乡
1
伏龙乡
(三)特殊人群数据长时间未改变、未更新。通过【基础信息】-【特殊人群】发现,四类特殊人群吸毒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数据未进行更新。没有保持数据的真实性和鲜活性,基本保持在前几年录入时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