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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控制增量,削减存量,落实责任,综合推进,搭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平台,确保完成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4.5%。
(二)辖区内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0%以上,辖区内排入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较上年减少9.6%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9%以上。
(三)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00天以上。
(四)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淘汰煤炭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按时关闭相关企业或生产线。
(五)认真落实《湖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落实减排项目,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在9月底前完成超标排污的企业治理工作。
(六)深入推进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依据产业政策和排放标准,于年底前关闭辖区内应关闭的小水泥生产企业;加强对科研攻关的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管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或未达标排放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经营性生产,违者依法关闭;加强对已关闭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和污染物排放未达标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建设或恢复生产;严格环境监管工作。
(七)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保证出水水质达一级排放标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达到相应标准。
(八)依法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餐饮和养殖等污染企业,切实控制面源污染,严禁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
三、工作职责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既是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刚性任务的客观需要,也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抢抓国家产业转移机遇、增强后发优势的必然选择。节能减排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县发改局牵头,县环保局、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园区办、招商局、安监局配合,负责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负责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规定,指导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
县建设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物价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做好新型墙材的推广工作,并依据上级政府有关规定,按程序逐步关闭县内粘土砖厂;负责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保证工程质量,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确保尽快投入使用并保持正常运营;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方案,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县环保局牵头,县科技局、园区办配合,负责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管理,督促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和省市监测平网。负责创艺皂素公司“年产300吨皂素联产2000吨乙醇”科研攻关项目的指导,督办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负责黄姜加工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防止黄姜加工废水超标排放。
县安监局牵头,县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安监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非煤矿山整治和开发工作,保障全县煤矿和非煤矿山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安全生产,提高资源开采综合利用率。
县发改局牵头,县工商局、林业局、水务局、农业局、教育局、卫生局、环保局、龙坝乡、中峰镇配合,负责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其中县发改局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规划,协调、督办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作职责;龙坝乡政府负责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项目建设的实施、督办和协调工作;中峰镇政府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围栏内耕地的停耕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在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设立围栏、界桩和警示牌,负责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日常监管,防止水源污染;县卫生局负责加强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医疗经营单位医疗废水、医疗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依法取缔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直接污染水源的餐饮业;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制定、修订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县工商局负责对已取缔或关闭的企业做好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或吊销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督办龙坝学校建设埋地式无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县林业局要对竹溪河水库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计划;龙坝乡政府、中峰镇政府、县农业局负责禁止水源区范围的农户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切实控制面源污染。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龙坝乡、中峰镇、发改、经济、环保、建设、科技、安监、工商、水务、林业、国土资源、农业、园区办、教育、卫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竹溪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环保局,具体负责全县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等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明确专人,组建专班,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节能减排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农业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对全街道变更户主、分户的土地进行了登记、核实,并向农发局报送。二是积极指导、协调专业合作社建设特别是蒲草葡萄现代农业示范园工作。三是做好了粮食直补,玉米、油菜等良种补贴的统计、核实工作。四是加大了农民培训,积极组织、协调相关专家授课,并做好了农信通的发送工作。五是做好了水果、蔬菜、粮食的统计报工作并按时上报。六是完成了__年价调基金项目的建设、验收工作,并开展了__年的农业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水利、防汛工作
1.完成“198”生态带湿地建设,共计建成湿地8处,面积279亩。
2.水系恢复工作:完成经开区景添汇项目水系恢复方案,目前,该工程实施中;会同区城司、区水务局、区重大办完成龙工北路线内、线外水系恢复的制定;全面完成地铁2号线水系恢复工作共计建成蓄水池7口,渠道600米,保证了沿线农业春耕生产用水。
3.水环境管理工作;加强了河道、渠道人员的管理,办公室每周巡查2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防汛工作:建立了防汛领导机构和应急抢险队伍,消除防汛隐患,配合区防汛办调查处理了楠博苑5期泄洪道堵塞事件。
5.水产品安全:完成36个批次检疫、全部合格,并通过市上的水产检疫1次.
三、畜牧工作
1.防疫工作:完成犬只狂犬病集中免疫工作,免疫犬只2680只;完成春防工作:口蹄疫免疫数:生猪2.1万头,奶牛:186头,羊100只;高致病性禽流感禽流感免疫数:鸡1万只,鸭:500只;猪瘟免疫数:2.1万头;猪高致病性蓝耳病免疫数2.1万头。消毒面积达50000㎡.免疫情况均达市区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切实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补免工作,补免数为:鸡20__只,鸭:500只,鸽1255只;切实开展禽流感疫情排查工作,累计排查87个村,95个组,禽类规模场81户,活禽交易市场344个,排查小家禽204805只,消毒面积56000㎡,排查过程中未发现异常现象;5月切实开展奶牛“两病”监测工作:奶牛布氏杆菌病监测数186头,结核杆菌监测数186头。
2.检疫工作:认真落实“2211工程”。加快龙泉驿区动物监督所大面街道监督分所的建立,进一步规范动物产地检疫,生猪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生猪588头,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20份。
3.畜牧生产工作: 1-6月禁养关闭养殖场(户)数据锁定5户,报区农发局准备验收的5户,正在与养殖场(户)协调的有6户。
4.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成了上半年生猪“瘦肉精”快速检测工作,共检查生猪养殖场(户)134户,未发现阳性指标。开展了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规模养殖大户10户。
5.其他工作:完成2102年生猪无害化处理资金补贴兑付工作;
完成__年能繁母猪资金补贴兑付工作。
四、环保工作
共计处理环保方面的各类投诉件36件,其中96110热线21件,市长公开电话4件,市长信箱3件,区长信箱8件,群众满意率达90%;完成液态氨使用单位调查统计工作,完成家具行业调查工作;完成西江河一级支流、山溪沟、黄沙溪污染源调查并上报工作,其中山溪沟污染问题将于明年3月全面完成;继续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完成东洪社区4组一季度燃煤补贴工作及__年东洪社区4组燃煤补贴资金请示工作。全面开展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整个禁烧期间无规模火点出现,并完成了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
五、林业工作
继续做好本辖区内3683亩林地日常管护工作,做好了森林防火、防虫工作,搞好了绿化造林工作:完成春季义务植树1.8万株、16公顷。完成了辖区木材加工、经营企业的调查,继续深化林权改革管理,处理林权纠纷1起,新确权、变更户主、补证等6件。积极配合林业执法,协助处理违法伐树、移树2起。
六、其他工作
全面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做好了农机安全培训工作。继续做好科技、移民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年初制定的 工作计划及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全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落实各种农业惠民补贴,协调开展重点农业项目的建设工作,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
二、水利、防汛: 1.加强水环境治理,建立常态巡查队伍。2.加强防汛检查和值班制度及险情的处置。
三、畜牧、防疫:1.进一步做好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2.积极配合区农发局做好奶牛扑杀无害化处理和资金补偿工作。3.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畜产品安全。让养殖者明白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他自己,并指导养殖者建立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原始记录。 4.进一步加强畜禽禁养关闭工作,协助区农发局完成禁养关闭户验收和补偿资金兑付工作。
四、认真开展环保工作,及时处理涉及环保的事件。
村庄人居环境治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内容之一,是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灾后农村基础设施和住房重建的重要途径,是省委、省政府“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村社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省建设厅将我县柳树镇竹林村、金华镇上方村、瞿河乡金龟寺村、明星镇五通桥村、金鹤乡才子村列入省级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村,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切实抓好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3号)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总体要求,以“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规划建设为动力,以治理村容村貌和开展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为载体,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住房建设为重点,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突破口,以发展农村经济为目的,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治理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射洪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纪检组长
**县规划和建设局局长
**县城乡规划局局长
成员:县目标办、县政府督查室、县农办、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畜牧食品局、县农能局、县爱卫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规划和建设局,由县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李伟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原则
结合灾后农村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农房修缮加固,确保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村顺利开展。本着尊重农民意愿,坚持环境治理与创造灾后农村住房重建条件,完善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基础配套设施,保护林盘资源,培育农村支撑产业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分类引导,节约土地,扎实有序地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
四、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试点村要达到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成为生态良好、环境宜人、村容整洁、特色突出、生活舒适,充满活力的村庄。
五、治理内容
(一)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结合当地实际,修建符合要求的村内主干道和户通道路,完善供排水、能源、通信、电力等基础,修建村活动中心、图书阅览室、治安联防室、便民商店等公共配套设施,并配套路灯、绿化、健身等附属设施;广电、通讯、电力安装规范,进村入户。
(二)治理农房院落。在开展“两池六改”和“六清四化”工作的基础上,拆除乱搭乱建房屋和残垣断壁,统一围墙、建筑风格,清洁墙壁,整理屋瓦,清理院外林盘,填埋粪坑灰池;柴草农具杂物分类整齐堆放,做到院外风格一致,院内整齐干净,室内清洁卫生。农房重建的设计风格要与川西民居风格一致,与周边建筑协调统一。
(三)整治村容村貌。以治理“脏”、“乱”为重点,推行柴草农具入户进屋措施,治理乱堆乱放现象;改变家禽满村放养习惯,改为院内圈养,解决村户院落粪便满地问题;修建垃圾池、垃圾中转站,配套垃圾清运制度,改变房前屋后堆放垃圾的不良陋习;疏浚沟渠河道,清淘堰塘垃圾淤泥,建设生产、生活污水沉淀过滤和净化设施,实现水流干净清亮,村容整洁清爽。
(四)民居建设。对试点村内的木质穿斗结构、小青瓦坡屋面、三合或L型布局为特征的传统农家院落采取维护、修缮措施,对风貌不协调的农居要按照当地民居风格进行调整,要做到与当地的古建筑风貌、人文环境和地域特色相一致,与历史建筑风格一脉相承,充分展示历史的、真实的农耕文化气息。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年4月25日至**年5月25日
在已确定农村环境治理试点村的基础上,做好试点村的调查摸底工作,明确治理目标和内容,制定工作计划,完成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规划设计方案。同时进行宣传动员,全面部署农村环境治理工作。
(二)实施阶段:**年5月26日至**年11月30日
按照治理目标、内容和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规划设计方案,根据各试点村的治理工作计划,缓急有序地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在**年11底顺利完成。
(三)验收考核阶段:**年12月1日至**年12月15日
县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形式对5个乡镇试点村的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
七、工作措施
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任务重、综合性强,各试点村乡镇要紧紧围绕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修缮加固实际,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注重实效;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在充分尊重农村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使治理试点村的环境实现根本性好转,农村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整合力量,组织专家分析并解决治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各试点村乡镇为试点村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抓好治理试点工作的落实,每月底前将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报送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四结合”。
1.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灾后农村住房重建、修缮加固相结合。以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为切入点,加快试点村道路、沟渠、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鼓励受灾群众在原有宅基地和房屋上重建和维修,避免异址建设,占用耕地。
2.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农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相结合。对试点村内已建成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要配套完善道路、沟渠、垃圾池、沼气池、通信等基础设施,满足社区功能要求,提高其环境承载能力和居住凝聚力。
3.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林盘资源保护相结合。对试点村内已纳入规划保护的林盘,一是要加强聚居型林盘道路、供水、排污、电力、能源、通信和卫生等基础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改善、提升林盘内农民的居住生活条件;二是要保护生态型林盘的树木和植被,禁止砍伐、移栽和买卖林盘内竹林、树木,挂牌保护古树名木,维护林木树种的多样性,治理林盘周边的河流、沟渠,保护林盘整体的“田园风光”景观和生态系统。
4.坚持村庄人居环境治理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各试点村要在环境治理工作中立足自身地域条件、资源特点和产业布局等实际,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培育支撑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对地处城镇、风景名胜区周边及河流沿岸等生态环境较好、林盘规模较大、传统民居保存较好的村庄,要充分利用其有利的地理区位优势,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浓厚的农耕文化资源,通过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环境、卫生、房屋的治理,增强接待功能,为城市居民提供休闲度假场所,吸引城市居民到农村休闲度假,体验农耕文化气息和优美的田园风光;对其余村庄要积极探索,整合现有资源优势,根据市场需求发展适宜小型化生产的庭院经济、苗圃园艺、反季节蔬菜、水产牲畜养殖、中药材等特色生态农业,并加以科学规划和引导,不断凝聚产业力量,壮大产业规模,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使农村经济逐步走向环境污染小,产品附加值高的特色生态农业发展道路。
把握治理重点,突出治理效果。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综合性强,各试点村乡镇要从灾后农房重建、修缮加固实际出发,把握轻重缓急,明确治理重点,由易到难,逐步推进,从与村民最关心、最直接、最密切的路桥沟渠、拉圾清理、污水治理等方面入手,突出治理成效,解决与农民利益密切联系的基础公共配套设施缺乏问题,使农民切切实实得到实惠,为争取农民积极参与治理打下基础,提供动力。
三)协调部门分工。相关部门从自身职责出发,在县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有序推进治理各项工作。
县规划和建设局牵头抓好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的试点工作,协调试点村乡镇与部门之间相关事宜,为试点村镇房屋建设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试点村建设项目土地利用的指导协调工作;
县城乡规划局负责村庄人居环境规划方案的编制审查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村庄道路修建、路标设置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河沟堰塘等水利设施和农民饮用水水源规划建设工作;
县农能局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清洁能源使用的指导工作;
县畜牧食品局负责畜禽、水产养殖的技术指导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本级财政经费落实和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污染源治理和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的指导监督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绿化树种选择栽培的指导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对试点村卫生院提供业务指导。
县旅游局负责试点村内乡村旅游、农家休闲开发规划指导和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县爱卫办负责改水、改厕、改圈、改厨的卫生达标和灭“四害”的指导工作;
县农办负责对试点村环境综合整治提供技术业务指导。
县目标办、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将新农村村庄人居环境治理试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一)县委农工部、新村办。负责组织编制高速生态风光带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新农村建设、村庄环境整治、新农村绿化工作。
(二)县发改委。负责将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的重点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项目建设,并开展环境经济、生态补偿等政策研究,起草制定相关激励政策。
(三)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并设立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专项资金,配合各成员单位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落实项目资金拨付及监督管理等工作。
(四)县农业局。负责编制本部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速沿线农业污染源治理,发展生态有机农业。
(五)县林业局。负责编制本部门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通过封山育林、补植补造、植树造林等措施营造秀美的森林生态景观,促进高速沿线林业产业发展升级,积极弘扬森林生态文化;加强沿线森林资源和林地保护。
(六)县水务局。负责编制本部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高速沿线有关乡镇场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和水源地保护工作,监测水库的水质,负责农村改水工作,推进河流和水库的生态化整治。
(七)县农业综合开发办。负责将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的有关项目纳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推进高速沿线农田林网建设,为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争取更多的项目支持。
(八)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开发保护专项规划,对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进行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督促检查高速沿线矿山环境的保护与治理,保障高速生态风光带的项目建设用地。
(九)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编制本部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科学规划区域内交通设施布局,对高速沿线乡村道路进行提升改造,加强交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与管理工作,为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提供交通保障。
(十)县公路分局。负责编制本部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高速沿线公路网格的美化、绿化。
(十一)县城建局。负责编制本部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高速沿线新型城镇化建设,负责秀美乡村、镇村联动建设,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高速沿线村庄环境整治。
(十二)县工信委。负责编制本部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搞好工业园区的规划布局和生态工业园建设,抓好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工业化示范建设。
(十三)县环保局。负责编制本部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高速沿线污染物减排计划,加强环境保护,负责开展国家生态县创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创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高速沿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协助沿线乡镇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
(十四)县旅游局。负责编制本部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利用区域内秀美风光整合打造精粹精品旅游路线,开展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加强高速沿线风光带旅游景点的对外宣传,在旅游从业人员中普及生态保护知识,倡导文明旅游。
(十五)县文化局。负责编制本部门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挖掘、整合、展示生态风光带文化底蕴,开展生态文化创建工作,推进生态文化论谈等。
(十六)县广电局。负责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工作的宣传报导工作,协助沿线乡镇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
(十七)县扶贫和移民办。负责组织实施区域内扶贫工作,同时为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向上争取更多的项目支持。
(十八)县畜牧水产局。负责对限养区养殖场进行改造和治理,禁止畜禽粪便直接入河;对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
(十九)县森林公安局。负责高速沿线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保持打击破坏沿线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高压态势。
(二十)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负责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的通信保障工作。
(二十一)因地制宜制定本辖区建设方案,多方筹集建设资金,承担辖区内高速生态风光带的具体建设任务。
(二十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开展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的调查研究,起草、印发有关文件。
2.承办领导小组会务工作,管理印章,办理公文,收集、整理、归档有关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的文件资料。
3.提出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要点。
4.负责汇总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的进展情况,梳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5.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协调各成员单位推进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并进行督查和考核。
6.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速生态风光带建设的宣传报道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7.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有关要求
一、工作目标
(一)完善全市统一的信用征信平台,依法向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服务。
(二)完善信用产品使用的制度框架,将信用信息的使用纳入本行业审批及管理,逐步形成公正、公平、科学的信用监管机制。
(三)开展诚信中小企业信用培植工作,提高中小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四)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逐步推进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评定工作。
(五)建立企业产品质量信誉评价体系,开展生产企业质量信誉综合评定。
(六)开展“安信”工程,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级考核评价。
(七)加强信用宣传和培训教育,提高社会诚信意识。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全市统一的信用征信平台。
依托人民银行全国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进一步归集、整合行政、司法、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相关信用信息,构建全市统一的信用征信平台,依法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服务。(责任单位:人行市中心支行、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二)完善信用产品使用的制度框架。
一是对企业信用产品的应用作出制度性安排。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产权交易、土地矿权交易、资质认定等方面,依法查询使用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财政局、质监局)
二是对个人信用产品的应用作出制度性安排。在公务员录用、干部任免、职务晋升、评先评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方面,依法查询使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开展诚信中小企业信用培植工作。
筛选纳入不超过100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有市场发展前景、信用状况良好的中小企业进行信用培植。通过金融机构或评级机构单独辅导,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提高信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人行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银监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以农户信贷档案为基础,开展农户信用档案建设,建立农户信用评价体系。逐步在全市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评定活动,综合运用财税、金融、产业扶持等手段,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力争年底工作覆盖30%以上的乡(镇)。(责任单位:人行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农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银监分局)
(五)建立企业产品质量信誉评价体系。
组织对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产品执行标准、计量器具配备、认证认可情况以及特种设备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生产企业的质量信誉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评定,确保企业质量信誉可靠。(责任单位:质监局、市药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工商局)
(六)开展“安信”工程建设。
对企业安全状况进行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金融业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市中心支行、银监分局)
(七)加强信用宣传和培训教育。
一是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广告和互联网等媒体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次数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是利用教材、专题报告、交流研讨、系列讲座等形式,在行政事业部门、行业、企业、中小学开展诚信教育工作。活动次数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是在管理职业教育和资质认证教育培训的过程中增加信用教育的内容,鼓励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信用管理专业,培养高层次信用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重视、措施有力、责任明确、任务清晰、流程顺畅、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积极做好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工作成效。各成员单位6月底前将本单位信用建设的牵头部门及联络人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