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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感散文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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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感散文随笔

伤感散文随笔范文第1篇

中国作协会员、江西省作协副主席,出版长篇小说《戈乱》、《双皇》,诗集《他风景》、《纸上美人》、《古典中国》,散文集《水墨青云谱》等十二部,获中国作协第八届庄重文文学奖、天问诗歌奖等。

近年写诗,写小说,写散文随笔,愈觉诗意在凡俗中、日常里,诗人就有这等好功夫,于凡常里得诗意,为写诗爬山涉水,壮游天下,声嘶力竭,伪诗人所为。大自在往往在寻常里。凡我诗,皆我自在也。

夜读

过去,我读托尔斯泰,就读托尔斯泰的鸿篇巨卷

读萨士比亚,就读萨士比亚的剧本

让伟大的人伟大,就让他立在自己面前

我从来不读有关他们的评论,他们的作品让我仰止高山

那些世间的伟大之作,除了他们自己

谁也不能阐释他们,把他们缩小或降低

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谁也不能!

白云机场偶记

我在老,我在衰老之前的容颜,是此生最美的时候

如果男人也能用美这个词,如果此时你和我相遇,

一定能从我的脸上觉察到忧伤。

就像雪峰融化之前

它的峻美中已包含了全世界的伤感

祖先

假如我一睡不醒

肯定是去和伟大的祖先会面

一同探讨永恒的命题,我们从哪里来

到哪里去?而在那短暂的来去之间

不明就里地做了什么事

是否有助于最终抵达所要去的目的地

当然,这是个有难度的探讨,伟大的祖先

轻易不会唤我去,他在那边一定思考了很久

也在不断观察来来去去的人们

没有几个人能选定为他的谈话对手

那些看似饱经沧桑或者阅尽红尘的人

在他眼里也不过是一具具行尸

无法偏离坟墓的终点

伟大的祖先只挑选那得颐养天年,炉火纯青的人

像棉被中一个温暖的梦,让人乐不思醒

而我肯定距祖先的要求还差得太远

也许几十年之后,假如我一睡不醒

肯定是去和伟大的祖先会面

那将是一个卑微者的最大荣幸

白发

头上开始添白,像黑暗中的初曦,像比喻得烂俗的黎明,

像微风刮过夜的边缘,

像一支骑银色马匹的骑兵,像辛亥年的先行者,像天蚕,它们开始行动了

不要把它看作已逝的光景,里面有多少留恋和哀婉,仿佛变老的情人

不要把它染黑,那一去不复还的岁月,且用留白归还,

每一天都值得以一束白发来纪念,让它闪光,让它消失,让它回到空幻

不要蔑视,把它看成作废的存根,急欲隐藏的羞耻,

一不小心的露怯或内心的虚证。不要恐惧时光的加冕

头上开始添白,像霜降于静夜,月明星稀,乌鹊南飞,谁证明我在老去

谁将一把琴声拨弄为乱弦,狂歌走马,寒梅落花,楼头悬日,铁枪金甲

不要辜负了上天给你的满头华发,那是一笔岁月的华丽馈赠

如喜马拉雅山的圣雪,生命的桂冠

头上开始添白,我感到从未有过的尊严

感恩书

芸芸众生,又活过了一年,感谢上苍恩典

我尤其要感恩,你让我热爱文字,写诗、画画

让我在宣纸和笔墨中获取创作的欢娱坐拥妻儿、伺候双亲

和姐妹一道进入中年。我喜欢这种生活平淡、从容、而沉静

活过半生,我明白自己的庸常,不是圣哲庸行

不是鹰飞似睡虎行如病

我只是一个在地上行走的汉子,一步一个脚印就是天赐的福份

就是我的活路、奋斗、挣扎、进取、求索,和人生

我能结结实实走着

从沙井到丰和大道从家门到三眼井,从校厂西到红谷世纪花园

甚至从南昌之广州之昆明之香格里拉之京城从中国之法兰克福

之贝尔格莱德……

我就必须感恩,那些古代的圣贤没有人走过这么远

我的祖辈也绝没有几人出过国门,而我走着

我要把生命的每一步当作朝圣朝着内心的方向大神的指引

一路感恩地走下去,不论是步行在象山路还是生米街乐化或者刘家村

伤感散文随笔范文第2篇

邓春意站在镜子前打了个哈欠,看到了嘴里的一颗龋齿。她想,下个月休假一定要去补牙。补牙真的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锤子、电钻、钳子、牙托、牙托粉五次三番地在你嘴里捣鼓,到了,假的还是假的不能变成真的。这是一个真理,但是你为了适应这个真理,很长一段时间口腔里会有异物感和塑料味。鞋里钻个砂粒,人都不能忍受,况且是嘴里开个铁匠铺子。一个女人,让牙医看到口腔的所有细枝末节,几乎涉及到了隐私权。使用假牙的时候,起初一定是别扭的,像床上突然睡了一个陌生人,像一桩包办婚姻。有的人说习惯了就好了,邓春意相信这话,无论是多出来的还是少掉的,习惯了就好了。让她始终不能下决心去补牙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她忍受不了那牙医。那牙医恨铁不成钢的表情,仿佛是你的家长,或者是对着一双破鞋的一个敬业的鞋匠。还有,她三个月前分手了一个男人,职业就是牙医。

好在今天第一次单独见李飞扬,事情还不至于发展到触及这颗牙齿。先放下还是不想它了吧。

邓春意用磨砂洁面乳清洗皮肤。一个单身女人在别人看来大多都是灰暗的。深层次地洗完了脸,露出了庐山真面目,她凑近镜子看脸上的毛孔,脸颊上有了色素沉淀。她掩耳盗铃避开自己的脸,拍水,上乳液,眼霜小心翼翼地晕开,绕着眼周划圈。之后伸出双手在双颊上拍打,噼噼啪啪的声音像赤脚走在田埂上。接下来化妆,粪土之墙也可以圬,哪怕是豆腐渣工程,表面文章也要做足。女人的化妆是女人对自己的再次创新。粉底要用指头肚均匀地点开,眼影只是一点亮彩。腮红是必需的,是雨过天晴后的一抹彩虹。唇膏不流行了,厚厚的一层涂在嘴上,会让人联想到食品安全问题。最好是唇彩,唇彩要薄、透、亮,像阳光下蜻蜓的翅膀,一笑就飞起来了。当下男人们注重女人的纯情而不是性感,因为性感的东西像餐桌上的土豆太普遍了。

时问还早,靠在沙发上,放开音乐,微闭双眼,深呼吸。这叫吃妆。就是让你的皮肤充分吸收化妆品,这样才能水融,合二为一。年龄大了以后,吃妆就很慢,像一个老年人的肠胃。

邓春意和李飞扬认识一周了,是在一个朋友的派对上。火锅的汤料溅在李飞扬的袖口上,邓春意第一时间递到他手里一张纸巾。就这样。后来李飞扬给邓春意打电话,说,是我。邓春意说,听出来了。电话里一来二往的,似乎就熟了,七天里他们每天都通电话,有时候还开个玩笑。比如说,邓春意问你吃了吗,李飞扬说,上面吃了。两个人就开心地傻笑。果然到了周末,李飞扬约她见面。这个年龄的男人和女人走近的程序基本这样的:认识(可能对眼儿了),约会(找找感觉),吃饭(饮食男女加快进度),喝咖啡(营造氛围),看大片(脑袋可以窝在一起了),泡酒吧(醉意朦胧身体依偎),男人送女人回家(进人快速通道目的只有一个),说,我上去坐坐吧,女人说什么呢,女人吃吃地笑。

和那个叫宋朝的牙医走了这个程序,稍有点出入的是,宋朝让她去他家把房子拾掇一下,这一去就彻底住在了一起。

她和那个叫宋朝的牙医分手三个月了。

邓春意知道,一场游戏像春天的一场小雨渐走渐近了。可是她不能拒绝。就像她不能拒绝活着一样。比如活着,和生命并驾齐驱的就是死,人一出生就具备了死的资格。我们不能因为终究要死就不活着。要想活着还要活得好,最好是男人和女人一起搭伴活。在互相欣赏挑剔鞭策中人性趋于完善。这仿佛有点唱高调,往实在一点说,是有利于身心健康。人不能轻易摆脱自己的身体,那就得把身体侍候舒服一点。身体这个东西于人至关重要,慢待不得,它是承载生命的一个篮子,有了它,有可能什么都有,有可能什么都没有,但是没了它绝对是什么都没有了。

电话铃响了,可能是李飞扬来接她的。邓春意跳起来往一套连衣裙里钻。电话响了五声后。她接通了电话。邓春意有一些人生经验,比如,第一次和男人约会,接电话不要太急,别让人感觉到你时刻守候在电话旁。说白了,别让人以为你八辈子没见过男人似的。

邓春意把气息捋匀了说,你好。

电话里说,春意。你不生我气了?

原来是前夫。

邓春意与前夫本来感情是好的。丈夫是大学讲师。爱好文学,经常给她编的报纸副刊写散文随笔什么的。认识以后很快就谈婚论嫁。他们既有浪漫的花前月下,又有传统的三媒六证,顺利地结婚后,思想认识和肉体和谐很快就在婚床上达到高度统一。问题出在她怀孕。丈夫频繁地出去,表情怪异。她趴在马桶上干呕的时候,丈夫望着窗外心神不定,他时而焦躁时而忧郁,白天就盼着天黑天黑就盼着天白。憋着一泡屎尿找不着厕所是什么样?找着厕所了事情办完了发现没有手纸了什么样?就是丈夫的样子。邓春意首先受不了了。她说,你出去一下吧,到金城关那边,有一种冻梨。冬天有,现在不知道有没有,反正你没事,碰一下去吧。谈恋爱的时候,丈夫为了给她买这种冻梨,蹲在马路牙子上直流清鼻涕。她支丈夫去买这个东西,一是想让他回忆起过去,另一方面是给他点时间做他想做的事,做完了就死心了吧。男人么。丈夫跳起来就走,对她腼腆地笑了一下。几个小时后丈夫回来了,说到处都没有卖这种梨的。丈夫上卫生间时,邓春意看了他的钱夹,一千多元钱没有了。这种游戏做了一个月后,丈夫还没有回头,邓春意吃下了做药物人流的药品。她拿了水杯仰起头,药一下肚就后悔了。她抠着喉咙去吐,因为药是液体的,不可能吐尽。后半夜肚子开始疼时。她索性又吃了一次。就这样,身体里的东西一点点下来了。她一次次坐在马桶上,全身发抖,嘴唇乌青。丈夫知道后红着双眼拽着她的肩头喊。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邓春意把一缕头发掖到耳后说,我要见见她,我想知道我死在谁的手里头。丈夫说,你要见谁?邓春意说,那个女人。丈夫愣了半晌说,你都知道啦?

邓春意接到前夫的电话心里就有点烦。她把头发掖到耳后说,你有事吗?

没事就不能打电话吗?

你没事给马路上的人打电话吗?

你是马路上的人吗?

咱俩现在就相当于马路上的人。没事就挂了,我要出去一下。

这个时候出去,是约会吗?

邓春意挂了电话。管得着吗?

心情突然黯淡了。

直到上了李飞扬的车,邓春意脸上还是挤不出笑容。李飞扬侧过脸来看着邓春意说,看着我,看清楚一点。他拍着自己的胸脯说,你看我这人,料子算是好料子,就是做工有点粗。邓春意扑哧一声笑了。这个男人,真有意思。

李飞扬带她去的还是那家酒店。宋朝第一次请她就是这个地方。这个城市有点小,又缺乏想象力。让人们把恋爱谈得这么陈腐,像馊了的剩菜。这一次吃的仿佛是上一次的剩菜。恋爱中的人应该欢快得像鱼,而不是像咸鱼。唉。

他们在一个有窗户的地方落座。李飞扬点菜。他没有询问也没有征求对方的意见,就点了四样菜,还要了

一瓶白酒。他说,我点啥你就吃啥,彼此将就一点。比如你逛商场我也能将就,我也不问你买什么,我在商场门口抽烟,看人,我挺喜欢有事儿没事儿地看人。嘿嘿。

邓春意不知道怎么接茬儿,这人说话太实在。

他先给邓春意倒了一杯酒说,你别说你不会喝酒,我都调查了你一个星期了。各方面的指标都符合我的喜好。他端起酒杯说,我们酒色才气的日子从现在开始了,干杯。

原米他在摸她的底,用了一个星期的时间。邓春意端着酒杯犹豫着,她插不进他的话,他仿佛是这件事情的主宰,他一个人说了算。他抬起屁股,一只手扶着邓春意端着酒杯的三个指头,把酒杯推在她嘴边,仰起,送进她嘴里。

酒杯不小,酒烈,邓春意眼里有了泪花。这个男人在粗粗拉拉的外表下,说一不二的口气中,透露着沁人心脾的温情。邓春意又干了一杯酒,心里突然觉得好喜欢。

李飞扬说,吃菜,挑你喜欢的吃,剩下是我的。我们刚接触,出于礼貌,我应该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迁就你。可是我想,我一个大男人能迁就你一辈子吗?不能,我不能开这个头。要想做到从始而终,始终如一,一开始就要绝对真实。我就按自己本来的方式来,你也按你本来的方式来,我们把本色呈现给对方,彼此接受,这就是我们以后的生活。

以后的生活,以后的生活就这么简单吗?可是,以后的生活现在是看不到的,只有深入其中,才知道深不见底。邓春意有点牙疼,一只手扶在下巴上。是这只龋齿,让她刚从生活的底部钻出来,现在又要一头扎进去吗?

那个牙医名字叫宋朝。这名字让有一些性情的邓春意充满了想象。他们比较慢性,像一支三步的曲子,且行且止。宋朝非常心细,职业习惯吧,一个每天处理牙神经的人要洞察秋毫的咋能不心细。他可以说是一丝不苟,尤其对于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要求极高。他的肉眼可以看到细菌,还可以分出细菌的种类,像肉眼分辨出蚊子还是苍蝇那么准确,这在医学史上也是一个奇迹。他的家里扑鼻的84消毒水,像极了男人的味道,这让邓春意有了欲飞的幻想。幻想是好的,实践完了之后也许会失落,而幻想永远处于跃跃欲试的状态,让人兴奋中略带伤感和焦虑。

电影院,他的手向她伸过来,带来了那种味道。酒吧里出来,互相依偎,她随着他到了他的家。那种味道包围了他们。他说,搬过来住吧,什么都别带,咱买新的。后来她才知道,这不是因为慷慨,他嫌弃,她的东西沾染了她的过去。那她的身体没沾染过去吗!从医学的角度讲,身体属于生物的范畴,是生物就会新陈代谢,就会能量转换,就是说身体是可以重生的。那大脑呢?大脑可以洗,对,洗脑。大脑其实更容易改变,它本来就是个没有形态的东西。

宋朝从商店里搬回了邓春意需要的一切,凉水般的丝绸内衣,纯天然的化妆品,衣橱里挂满了各季的衣服,看样子至少要过一年日子的。邓春意在抛弃过去的过程中洗心革面,她不提过去,不用过去的物品,她学会了迎合。宋朝对她超出想象的好,他仿佛是她的双手双腿,她能想到的他都替她做了。比如,早晨牙膏挤在了牙刷上。牙刷一月一换。卫生巾贴在消毒了的内裤上,半天一换。等等。他们第一次接吻,宋朝喘过气来说,你嘴里有一颗龋齿。邓春意愣了一下,倒吸了一口凉气,他看到了她嘴里的龋齿吗?像有什么短处被抓住了,邓春意的脸红了。

这根毒草就这样种进了他们的生活。

宋朝说,这颗牙早晚要拔,我给你种一颗新的。邓春意说,我看过牙医,说可以保守治疗。受了刺激的牙根会自动向下萎缩自我保护。

宋朝说,那不是长久之计。你没听说过一个脑筋急转弯吗,萝卜烂在地里和女人怀孕有什么共同之处呢?正确的答案是,拔得晚了。牙齿一旦开始腐烂,其状况就是不可逆的,就像两个人的感情一日恶化就不能破镜重圆。长痛不如短痛。邓春意说,不是我的东西我不习惯。宋朝说,慢慢就习惯了。我以前也不是你的东西,现在你也习惯了。

邓春意说,我怕疼。宋朝说,就是杀牙神经比较疼。听一些女人说,杀牙神经的疼和女人宫缩的疼有一拼。它们还有一个共同点,都不能打麻药。对了,你有过宫缩吗?

她不敢说真话,她不能暴露自己。她哪能不记得那次药物人流的宫缩呢?她无数次想象出的那个美丽的孩子,小胳膊小腿一点一点地走进了马桶里……

邓春意打马虎眼儿了,说,还用问吗?你看不出来我有没有过怀孕吗?

宋朝说,我只对我的专业方面有特殊的敏感。邓春意释了口气。

交杯换盏,大半瓶酒快没了。李飞扬说,下面,我喝两杯你喝一杯。以后,家里的事儿我做两件你做一件。家里的钱你花两分我花一分。

邓春意说,可是我们认识才七天……

他伸过右手来,覆盖在邓春意的左手上,他说,邓春意!

这是他第一次叫她的名字,他叫了全名,神情是那么庄严。他说,不在于时间。我们已经认识得太晚了,我不想放过每一天。我要抄小道,走捷径,我不想等。

可是。我对你还不够了解……

他握紧邓春意的手说,赌一把,就睹一把,你会赢的。

赌,大部分的人都会赌输的。比如她的前夫。

做了药物人流后的邓春意,很久走不出那个巨大的阴影。一进卫生间。那种还没有走远的疼就向她袭来。那只马桶里,有过被肢解了的她和他的血肉,被嘶啦作响的水冲走了,没有了,没有一点哭声。她生出了离婚的念头,只有离开这个男人,才能走出这个阴影。丈夫几乎前半夜不回家,他有时会跳起来摇晃她的肩头,要她还他的孩子。邓春意不想知道那个女人是谁了,只想摆脱眼前这个男人。

可是有一天,丈夫的一个朋友来敲门,说是丈夫借了他的三万元钱,赌输掉了。他现在单位集资住房急需钱,不得不向邓春意张口了。邓春意惊呆了,从来没听说过丈夫有赌的毛病,这是咋回事啊。丈夫这个人除了很好面子,几乎没啥大的毛病。那位朋友说,丈夫是在她怀孕时染上这个毛病的。妻子怀孕他怕自己犯别的错误,所以去赌了。没想到手气太差,越想捞,输得越多,把家里准备生孩子的钱都输光了。借了钱想把生孩子的钱捞回来,结果血本无归。事已至此,邓春意从父母那里凑了钱还给了这位朋友。

再见到丈夫,邓春意平静地说,你现在罢手,给我认个错,我们可以重新开始。

可是丈夫梗着脖子说,一个男人染指一个女人不算多大的毛病,你也保不住以后就不跟哪个男人有点瓜葛。这算不上什么错误认什么错。丈夫说得义正辞严。丈夫在上演“皇帝的新衣”。

在丈夫看来,赌博并且输了是比背叛妻子更丢人的事。

邓春意说,那我们分手吧。

丈夫说,这可是你提出来的,别到处哭天抹泪地说是我始乱终弃。

李飞扬显然是喝多了,他一直靠在邓春意的肩头,找不着自己的家了。他说。邓春意,爱对了一个人就等于做对了一生中大部分的事情,我们成功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李飞扬看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床上四仰八叉地睡着呢。他脑袋在脖子上拧了一圈,看到了墙壁上挂着邓春意的个人写真。他揭开身上的薄被,血肉之躯上只穿着一条内裤。他闻到了厨房里煎鸡

蛋的味道,邓春意做早点呢。他继续躺下来,恋一会儿床,这个地方真舒服。听得拖鞋啪啪啪地近了,他赶紧把身上的内裤扒下来,扔在了一只躺椅上。邓春意站在门口说,吃饭了。他装着很羞涩地拧了拧身子说,你咋给我了呢?我全让你看见了。

邓春意惊奇地看着他说,没有啊。我只给你脱了外面的衣服,怕你睡得不舒服。

李飞扬撩了一下被子说,不信你过来看看。

邓春意的脸红了。

李飞扬指指躺椅说,那不是我的内裤吗?

邓春意走近躺椅一看,果然是一条男式内裤。她明白李飞扬在恶作剧。嗔怪着把内裤递给李飞扬。可是李飞扬不接,说,谁脱的谁穿。李飞扬色迷迷地看着邓春意,一副没皮没脸的样子。邓春意一咬牙。把他身上的薄被一捋,抱着被子转身就走。裸的李飞扬短促地叫了一声。

穿戴停当的李飞扬坐在餐桌前,甩开腮帮子吃,喝得牛奶地响。邓春意看到他的眼神其实是羞涩的。有一种人就是这样,为了掩盖羞涩,就装出一副大大咧咧满不在乎的样子。

李飞扬把自己不当外人地进了厨房,哗啦啦地洗碗。

收拾停当了,李飞扬边洗手边说,我们去医院。去做婚检。

邓春意说,今天是星期天,医院不上班。

说完这句话就后悔了,这不表明她同意了吗?他还没有求婚呢,她还不了解他的状况呢。邓春意第一次结婚时,双方都很郑重,都做了婚检。定了日子之后,母亲就不让她和对方单独接触了,让他们在渴望中等待那一天。穿了婚纱上车前,母亲还在她的化妆包里塞了包卫生棉。说用得着的。老一辈的人讲究这个,用来擦处女红。第二次和宋朝同居,宋朝提出来做体检。一个女人跟一个男人同居,大多是奔着婚姻去的,邓春意也就欣然前往。宋朝带着邓春意到他供职的医院,找到他的同事,说给他和他的女朋友做个体检。那个同事笑纳了他们,脸上的表情很是怪异。那个过程中邓春意的脸上始终火辣辣的。这只是个生殖系统的体检,并不是婚检。这次李飞扬提出婚检,是婚检。难道这么快就能谈婚论嫁吗?

李飞扬边擦手边说,现在的医院全天上班的,我有熟人,我可以打个电话的。今天上午婚检,下午买钻戒,明天领结婚证。他伸出双手,把一脸茫然的邓春意从椅子上拽起来拉进怀里,抱她。

邓春意感觉到他的心跳得那么厉害,他控制着全身的颤动,甚至咬紧了牙关。之后他长长地喘了一口气,把邓春意连根儿抱起来,跌在沙发上。他撩开她脸上的头发,吻她。邓春意下意识地闭紧了嘴。她知道她嘴里有一颗龋齿。

李飞扬也没有坚持,他把嘴挪到邓春意耳边说,你还没有爱上我,这不怪你。但是你一定要嫁给我。你就下一次赌注,你会赢的。

邓春意后悔,没有早一点去掉龋齿。

邓春意吃了三天的抗生素,仰躺在无影灯下。牙医宋朝的脸就俯在她的脸上。这是一张无可挑剔的脸,因过于完美而显得不太真实。如果他不说话,你会以为这是一尊蜡像。可是他有更好听的声音。像一种管弦。他温柔地说,嘴再张大一些,啊。她尽量地张大了嘴,露出了里边的龋齿。她看到他的眉头皱了一下,接着一声干呕。她即刻全身僵直。他的喉结动了一下,伸手用一种冰凉的器械撑开她的腮帮子,他再一次干呕,急速转身离去。他在洗手间里待了不短的时间,他的助手倒了水让他漱口。

他为什么干呕呢?他每天见到的都是这样的患者,应该是麻木了。他对别人也全感到恶心吗?

记得在书上还是网上看到过,一个丈夫目睹了妻子生孩子的全过程后,就跟妻子离婚了。当时她想,这个男人简直就是个畜牲。不知为什么,邓春意想到了这些。

邓春意坐了起来,对助手说,这个手术做完要多少道工序?助手说,打麻药,钻牙根,拔牙,杀牙神经,消炎,再杀牙神经,做牙托……

邓春意站了起来。宋朝从卫生间出来了,眼睛有些发红。邓春意垂下眼睛说,我不想做了。宋朝也垂下眼睛说,不想做就不做了。

以后又过了几个月的日子。谁都没提龋齿的事。牙医宋朝跟她还一如既往地做晚上的那件事,当然有时候也白天。他做得很细,绣花一般,一针不多一针不少。只是他再没有吻她。浓情的时候,她凑过去嘴,他躲开了。

天哪,真是一颗美钻,足有一克拉。切割、颜色和净度非常完美。套在无名指上一试,璀璨夺目。邓春意的心跳加快了,脸红了。李飞扬和服务小姐相视会心一笑,邓春意看得出来,他们是打过交道的,就是说这是李飞扬提前定好的,只是让她试一下指环的大小。李飞扬说,喜欢吗?邓春意咬着下唇点点头。李飞扬对服务员说,打包吧。邓春意拽拽李飞扬的袖口说,多少钱啊,贵不贵啊?李飞扬把包装袋装进邓春意的手提包里,和服务员说着再见拉着邓春意就走。这只钻石肯定价格不菲,邓春意真的有点心疼。以后要过日子的,还要生孩子,花钱的地方多着呢。上了下行电梯,邓春意汗津津的手还攥在李飞扬的手里。邓春意捉住李飞扬的眼睛说,不用这么贵的,如果两个人真好,易拉罐上的拉环也可以做婚戒的,李飞扬吻住了她。到了电梯的末端,两人差点摔倒,别人都看他们呢。两个人对看,做了个鬼脸,拉起手小跑出了商店。

回家的路上,他们买了菜。一进门,李飞扬就捋胳膊挽袖子,说要露一手,邓春意只好打下手,做一个菜,嘴就凑到一起亲一阵。李飞扬说,我等不到晚上了。可是白天不能做那个事。白天做那事是不务正业,是纨绔子弟,是腐败分子……他们吻得喘不上气来了。

菜上了桌,说实在的水平不敢恭维。夜光杯盛了红葡萄酒,也算是灯红酒绿啊。

春意,明天是星期一,我们去领结婚证。

春意,感谢你做我的妻子,我敬你一杯。

春意,多看我的优点,把它们用放大镜放大。忽视我的缺点,把它们当成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一脚踢开。你是无法改变另一个人的。你也不会为另一个人而改变。边爱边将就,边爱边将就……

李飞扬把钻戒正式套在邓春意的无名指上。

邓春意淌下了清凉的眼泪。

这是一个良宵,良宵就过得很快。时间对任何一个人都是公平的。

早上,他们醒来,是个好天气。他们要去领结婚证。出门前,检查了两次身份证,一切准备停当。邓春意说还有一件事我得告诉你,我有一颗龋齿。李飞扬搂着邓春意说,我的傻老婆,那算啥呢?龋齿和痔疮,哪个中国人都有。这时李飞扬的手机响了。他看了号码下意识地进了卫生间,说了好长时间的话。后来没有声音了。邓春意推开卫生间的门,李飞扬和衣坐在马桶上,脸色灰白。

他跳起来,抱住邓春意说,我出去一下,你等我回来,你一定等我回来。

楼梯上的脚步声一消失,邓春意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她看了看手上的钻戒,还在。只是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

她的心还热着,身体还热着。可是骗子不在现场了。

她无比恐惧,把外套和手提包拿在手里。突然才意识到这是自己家里。她舒了口气,多亏是在自己家里。

上一次和牙医宋朝分手的时候,她就下决心,以后绝不到男方家里去同居。

宋朝曾提到过结婚的事,邓春意不置可否。

下班回来,邓春意脱了外衣。衣架上挂着宋朝的衬

衣。邓春意没找到别的衣架,就把外衣套在那件衬衣上面,叠着挂着。她进了厨房洗菜,紧接着听到了宋朝的指责。他说,你咋把外衣挂在我衬衣上了,我的衬衣是消过毒的。

邓春意木然地提着一根黄瓜,呆着。宋朝从邓春意手里拿过那根黄瓜说,以后我来做饭,你别进厨房了。也许宋朝是好意。可邓春意马上像供案前的祥林嫂一样,局促得想哭。

邓春意知道,自己该走了,她和他没有未来,他们之间有一颗龋齿隔着。她收拾好随身衣物,装在一个箱子里,在宋朝下班之前离开。她灰溜溜地下搂,像一个不明不白的弃妇。偏偏迎面碰着了宋朝。他说,怎么,你出差也不提前告诉我,我买了两个人吃的菜。邓春意看着他没说话。宋朝看了一下邓春意的脸色,说。那我送你吧。邓春意摇摇头说,不用了。宋朝说,那我怎么也得把你送到出租车上吧。他往马路边上走,扬着手打车。邓春意坐上车后,他还用眼睛瞄了车牌号。

十天后,宋朝才明白过来,邓春意是离开他了。他说,邓春意,我对你不好吗?邓春意说,是我不好,就这样吧。

邓春意窝在尚有李飞扬体温的被子里睡觉。中间起来喝了几口水,又睡觉。到了午夜,手机响了,是李飞扬的。她在被子里发抖,没有勇气接电话。接着她听到有人敲门,门外说,春意,不要害怕,是我。邓春意站在门里,不说话。李飞扬隔着门说,春意,对不起。不要等我了,我不能娶你了。邓春意说,等天亮了,你到楼下的垃圾箱里取你的钻戒吧。李飞扬拍着门说,不要,春意,不要,春意不要啊……

不知过了多久,邓春意打开门,门外空无一人。

邓春意还是没舍得摘下那只钻戒。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她都想戴着。

邓春意坐车去医院,她决定拔掉那颗龋齿。有点堵车,她慢悠悠地看着窗外。突然觉得眼前的这个地方有点熟,仔细一看,是市民政局。她和前夫办离婚手续来过的。两年前,他们在这里离婚。签字前,邓春意对丈夫说,你对那件事情罢手,给我认个错,我们现在就回家。丈夫说,我没犯什么错误,我跟那个女人交往的过程中,我没碰你一下,我给了你足够的尊重。

丈夫非要把他那点赌博的事情说成是搞了个女人。

邓春意现在和她的前夫一样,赌输了。

邓春意来到一家最好的医院,拔一颗龋齿,再做一颗新牙。她正在大厅里排队挂号,看到一个女人推着轮椅,上面坐着一个穿着住院服的男人,男人的腿上坐着一个穿着同样住院服的七八岁的男孩。她听得前后排队挂号的人指着轮椅议论说。那位父亲给他的儿子捐献了部分肝脏,本来他们夫妻都离异了,为了救孩子又过一起了……邓春意跨出去两步想看清那位父亲,推轮椅的女人身子俯下去和男人说着什么,挡住了她的视线。从一个角度看,这三个人像一个连体人,他们因为流淌着共同的血液而显得温情脉脉。

邓春意又想起了曾经有过的那个孩子。她意识到对丈夫其实是有点过分了。

进手术室前,她给前夫拨通了电话。前夫接了电话说,春意,谁欺负你啦?邓春意说,没人欺负我,就打个电话。对方听了欣喜地说,你不生我气啦?太好了,赶紧回家吧,我再娶你一次。要不,不然,那个鸠占鹊巢的女人莫名其妙地就要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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