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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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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范文第1篇

关键词:食品安全;综述

中图分类号:TS201.6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5月7日

食品安全问题是个国际性的问题,由于它直接关系到人的身体健康,因此对于食品安全的研究也由来已久并逐渐往更高层次发展。但是随着世界各地食品安全事件的时有发生,使得公众对食品安全管理的关注达到一个新的层面,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一、国外研究状况

国外对于食品安全的研究起步较早,相对于我国来说也更加完善。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卡斯威尔的《在市场的消费需求中:与食品安全、质量以及人类健康相关的公共政策》;卡斯威尔等人以他所主持的美国地域研究项目(NE165)“企业战略、公共政策及食品体系的绩效”为基础,对食品行业的体系以及政府对食品行业的政策等进行了大量的相关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这些成果为后来学者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研究提供了很强的借鉴意义。Vetter立足于消费者,从消费者和商家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出发探讨了食品行业中的道德风险问题。

近些年,学者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研究角度也更加丰富,既有从经济学、生态学角度来探讨食品安全管理的,也有从政府公共政策制定方面出发来探讨政府监管体系的,理论基础越来越趋于成熟。我们可以看出在国外由于科学管理理念深入人心,国外的食品安全管理拥有一套非常先进的管理理念。科学、风险管理、全程管理是国外食品安全管理理念的核心内容,也是值得我国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借鉴学习的地方之一。

二、国内研究状况

(一)同国外食品安全管理比较研究。比较研究法是被广泛采用的一种研究方法。在对政府进行食品安全管理的研究中,通过对国外先进经验的对比借鉴,结合本国国情加以分析从而提出相关对策。孙娟娟的《欧盟食品安全监管的理论和实践》(2008)从法律法规、机构组织和原则、措施三个方面介绍分析了欧盟食品安全监管的发展并在此基础上比照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提出了有关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借鉴和经验。王中亮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国际比较及其启示》(2007)以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基本框架和主要特征为出发点研究了美国、欧盟、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并对比分析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提出供借鉴学习的经验和启示。

通过以上所罗列的相关文献资料,我们可以看出此类研究多是侧重于国外相关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方法、体制等的介绍以及我国食品安全管理和国外的对比、比较,其中也不乏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实质性的分析和政策方案。

(二)对政府监管职能的研究。食品安全监管是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对食品质量进行的监督管理,包括建立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检查食品质量,对因食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人身和财产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职责是对食品在生产、流通各个环节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周汉华《政府监管与行政法》(2007)指出行政管理与独立监管的差别,行政管理的基础是建立在上下级关系之上的科层官僚体制,而独立监管制度体现的是分散化治理结构下依法监管的原则。为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一定的借鉴意义。程景民,苏天照的《关于山西省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调查》(2008)通过问卷调查的设计,运用文献研究、专家访谈、描述性分析和广义线性模型分析等方法,对山西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和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情况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山西省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文中所搜集整理的资料数据及其分析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监管人员的素质和监管体系的运行效率等方面具有很强的现实参考价值。

(三)从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的角度。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们身心健康的头等大事,相对于其他来说更显的贴近社会实际,贴近生活,所以对现状的分析有利于本文认清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同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进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为人们的身心健康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氛围,同时也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国内对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的文献资料还是相对比较多的。张旺璧在《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现状和对策》(2008)中从法律体系,检验保障体系,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三个方面介绍了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现状,并在同国外先进水平对比的基础上,从指导原则,指导思想等几个方面提出了解决我国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对策建议。郑永,季任天的《我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分析》(2007)介绍了我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地位和现状,突出分析了流通领域安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法规不健全,标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提出要建设和完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法律和标准,健全食品安全领域信用制度等一系列对策建议。此类研究多侧重于从体制、机制等方面对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现状的分析,从而找出其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案,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及现实性。

从以上研究可以看出,国内外学者从多个角度和领域对食品安全问题做以研究和探讨。从国外研究来看,由于发达国家对此问题的关注较早,有一套先进的管理理念和较完善的管理方法,因此他们多从监管以外的角度来研究。从国内研究来看,国内学者更多的是侧重于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研究,包括对体系、体制、机制等的研究。

主要参考文献:

食品安全问题范文第2篇

这些年,中国经济和社会一直在进步之中,但为什么在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卫生领域,发生的问题未见减少,还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2011年,因为食品安全问题,相关部门一下子开展了两个大的专项整治行动,一个是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一个是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摧毁了一大批地下非法销售生产网络,但要达治本之效,还是要在全面完善相关法规方面着手,从根本上杜绝食品安全监管的“真空地带”和打“球”现象,杜绝不法企业的侥幸心理。

惩罚力度不够严是当前食品安全法规的一大缺陷。我国到现在还没有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很多国家,对于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企业,都会施加惩罚性赔偿。 “谁制假售假就让谁倾家荡产”,只有在惩罚性赔偿制度下,这句话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2010年底,德国一养鸡场发现饲料遭致癌物质二恶英污染。事发后追溯机制立即启动,违法企业很快浮出水面。对于这次二恶英事件中的肇事者,德国检察机关提起了刑事诉讼,同时,受损农场还提出了高达数千万欧元的民事赔偿。

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对于不法企业罚款上限是“货值金额十倍以下罚款”或“十万元以下罚款”。低廉的违法成本不但使很多本土企业敢于以身试法,一些原本在国外守规矩的企业,来了中国以后也开始走违法的钢丝。

在一个良性的商业环境中,单是消费者用脚投票,就已经足够使那些犯错企业变得门可罗雀、倒闭破产。但我们的消费者似乎总是给犯错企业多一次机会,比如三聚氰胺事件后,几大出事企业在头一季度均遭受损失,但转过去下一个季度就实现了盈利。消费者其实很无奈,还是以三聚氰胺事件为例,在乳业几乎集体沦陷的时候,人们其实没有更多选择。此外,消费者也面对维权成本过高的难题。如果能够充分调动消费者的积极性,向违法企业发动一场食品安全的“人民战争”,使它们陷入到维权消费者的大海之中,则很多问题都可迎刃而解。

食品安全问题范文第3篇

废旧皮鞋制成的毒胶囊、老酸奶。雪碧灼伤食道。双汇肋排现蛆虫等食品安全问题又现。在经历了三聚氰胺、地沟油、瘦肉精等各种各样的食品安全问题之后,人们对于自身的饮食安全抱着越来越怀疑、害怕甚至是恐慌的态度。这其中不乏一直打着诚信的旗号为产品做宣传的厂商,但问题一经曝光之后。让人们都瞠目结舌。有网民调侃的写出了“中国人吃下的元素周期表”,这却是真实反映了在我国的风险社会时期。人们正在遭受的风险和威胁。

一、风险社会下的食品安全问题分析

狭义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毫无疑问,这些食品公共安全问题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便是厂商为了谋取高额利润。违背诚信经营的原则滥用各种手段。贝克曾说过,社会的本质应从责任关系上来区分,与工业社会不同,现在处于“有组织的不负责任”的风险社会。贝克看到了这种“有组织的不负责任”关系是有商业利益驱动的。正是由于这些隐藏着的巨大经济利益关系,人们才会选择工具理性来不择手段的实现自己的目的。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资本家贪婪地追求巨大的财富而不顾其行为的后果,财富个人化,成本社会化。逐渐导致生态危机及其他风险的产生、发展和恶化,从而造成了今日普遍而重大的风险危机,并通过各种渠道在不同的程度上影响整个世界的发展。

在中国特殊的转型时期,高频率的食品安全问题显得更加严重。一方面是经济的高速发展,另一方面是各种制度规范不完善、监控不全面,更是给了那些利益追逐者更大的可乘之机,工具理性被放大到无限倍,完全丧失了道德和良知,这就为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和发展提供了空间。

伴随政府信用危机和企业的利益博弈,还有逐渐丧失的专家权威。专家权威也在这场食品安全风暴中变得岌岌可危。在知识和权利不对等的社会结构中,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科学和专家的研究成果。但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中。公众逐渐加入到反思阵营,不再一味迷信所谓科学的话语,人们选择相信自己的判断,专家权威遇到空前挑战。

二、风险社会下的食品安全问题治理

面对现代社会日益复杂的风险状况,政府、市场、公民个人都无法单独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而是要让政府、生产者、专家、新闻媒体以及个人在内的个人责任主体和利益相关者都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应对风险。

(一)以政府为主导的风险管理对抗能力建设

在现代风险社会,政府是风险管理的重要主体。已有研究表明。与传统社会环境相比较,风险社会环境具有更加复杂和不稳定的特征。以政府为主导的传统风险管理陷入治理失灵的困境。由此可见,强调政府的风险管理能力是多么重要。在风险社会中,政府的一项重要责任就是把公共安全作为一种公共物品向公民提供。政府可以是供给的主体或最终的责任主体,也可以把不同的环节分配给非政府的私人或组织去生产,形成由政府主导的政府、市场、公民社会相互合作生产和供给公共安全物品的公共安全复合治理结构。???

(二)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和风险反应机制

目前,我国传统的反馈控制管理方式具有时间的相对滞后性。这一特点就让这些风险变得更加难以控制,甚至可能会在短时间内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我们要转换对于风险思考的方向,把关注点从对事后风险的赔偿的保险思维中转移到防止风险发生的预防思考中来。因此,要建立具有前瞻性和动态适应性的风险预警机制、风险反应机制。在最早时间内发现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并及时采取应急行动。从而有效地把损失减少或降低到最低程度。

(三)完善信息疏导机制

顺畅的沟通与协调机制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之后,媒体的报道和流传于民众口中的消息对于事态的发展也会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在得到专家意见后尽快与公众沟通。相关部门应代表政府向公众信息,利用媒体力量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使社会有序地管理起来。把危害减到最小。

三、风险社会下的食品安全问题反思

在反思食品安全问题时,风险的制造者是不可回避的话题。正如沃勒斯坦所言,发展了的是世界资本主义体系,而表面“发展了”的国家,其实只是独享了资本主义世界体系扩张的经济成果,而这种享占,也不是个别国家的政策所导致的,而是资本主义世界的剩余积累从中心融化开来的历史效果。???因此,在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探讨时,西方现代性体系的夸张和维护也就成了不得不讨论的话题。不可否认的是,伴随着资本主义现代性的扩展。我们也深深的感受到了个人主义、工具理性等带给人类、人与自然的各种风险。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全为本。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再次向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风险社会”,高风险、不确定性和多危机性是当代社会的显著特征。风险虽不可消除。但我们现在就可以对未来的灾难未雨绸缪。制定出预警预防、决策反应、沟通协调等一系列预案,从而使风险和损失降到最低,至少是延缓风险出现的时间。从而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李新.风险社会视角下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研究[D].黑龙江社会科学院.2007.21.

[2]陈道银.风险社会的公共安全治理[J].学术论坛,2007(4).45.

[3]许宝强.汪晖选编.发展的幻象[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154-156.

食品安全问题范文第4篇

1.1食品生产及流通环节缺乏有效管理

食品的生产原料归根到底是来源于农产品,而农产品的种植环节最终容易造成质量安全的就是大量化学农药的使用,如果农药的使用类型和使用方法不当,将会导致食品中残留的化学药剂过多,足以导致人体在食用后产生中毒迹象;在食品流通环节,特别要注意的是食品的保质期问题,人体食用过期产品很容易产生不适现象。以上种种,都是由于食品在生产及流通环节缺乏有效的管理,没有对相关环节进行严格把控。

1.2政府监督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政府对于食品安全的监管不够完善。食品生产涉及很长的时间段,也涉及很多管理部门,在实际监督过程中,容易造成各部门间缺乏沟通、各自为政的现象,对于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也不远负责任,相互推脱,甚至由于监管上的漏洞,使得产品生产中的某个环节没有对应的监督部门,致使一些不法商贩钻法律空子,为谋取利益生产出有害身体健康的食品。

1.3企业家诚信缺失、道德水平滑坡

食品的生产大多都是批量化的,专注于食品生产的企业有时容易受到高额利润的诱惑,违背道德,生产不健康食品。这一现象的不断恶化,表明现有食品生产企业家诚信缺失,道德下滑,扰乱了正常的食品生产市场。

1.4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了解不够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对食品包装上的内容没有专业的了解,购买选择上也会受食品广告及促销等的影响。高收入消费者更注重食品的营养含量,但缺乏对食品安全的关注,而低收入消费者受制于收入,降低了对食品安全的要求,致使消费者缺乏对食品安全的了解,容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

1.5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公众参与度不够

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还主要是政府工作机关的责任,缺乏公众参与度,使得监管的方向和力度难以与公民要求相符,加上公民逐步丧失配合政府拓宽监督渠道的意识,政府工作机关的监督工作将遭受更大的阻碍,难以有所发展。

2解决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体系的对策

2.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

2.1.1建立健全技术性法规

技术性法规主要是指在食品检测方面,提高检测技术指标。在技术性法规的建立和健全过程中,必须注重检测标准的与时俱进和易于操作,用有效的法律手段将食品在流入市场前就做好把控。

2.1.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的地方性法规

我国中央建立的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已经相对完善,但在地方上具体实施时又存在较大难度,每一个地方都有各自独特的管理方式和特殊的环境限制。所以,要建立健全地方性食品安全法规,将《食品安全法》中涉及的较为模糊的概念具体化,并结合地区特性建立不违背《食品安全法》的细致化法律法规。

2.1.3建立健全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

虽说各个国家的食品安全法律都是结合自身国情所颁布的,但在一些基础原则性法律上还是存在共性的,将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与国际接轨,可以借鉴他国在食品安全立法中的经验,避免走太多弯路,提高立法效率。

2.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

第一,严格推进市场准入制度。简言之就是要严格要求准入标准、适当提高食品准入门槛。这一准入制度不仅仅是针对单个食品,更是针对食品生产企业,要求准入的企业必须具备完善的生产条件和执行食品安全制度的能力。市场准入制度的严格推进是需要长期坚持的,不能半途而废会是止于形式。第二,健全食品召回制度。我国目前在食品召回方面存在较多漏洞,致使企业在食品出现问题后很难重新获取消费者的信心。健全食品召回制度,首先是要界定食品在什么条件下需要召回,其次是建立召回机构,专门负责食品的召回工作,提高效率,接着是对违规企业的惩罚,惩戒其对食品生产的管理不善,最后,加强相关技术水平。

2.3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

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感的前提是提高企业的自律行为,要求其在食品生产的各个环节都加强管理,拒绝使用有害食品进行加工生产,加强基本道德建设,从而从源头上控制食品的质量,降低食品安全隐患。其次,企业不能一味的追求经济效益,更应该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为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2.4建立行业协会等机构的食品安全推动体系

行业协会是一种民间组织,由于其组织中的各个成员间相互监督,共创和谐的公平竞争环境,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食品安全事件的持续增长,还能对整个行业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可谓是效益高于政府监督体系的食品安全体系。

2.5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

2.5.1引导和促进消费者维权意识和水平的提高

消费者在食品安全事件中是最大的受害人群,提高其维权意识一方面有利于及时维护自身利益,另一方面有利于曝光生产有害食品的企业,让其受到应有的惩罚。除了维权意识的提高外,还需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在选择食品时,能够准确识别出有害食品和无害食品,降低自身财产损失。

2.5.2加强媒体舆论监督

媒体舆论监督是最有效的监督方式,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会通过电视和网络收看新闻,媒体舆论的曝光可以快速有效的告知到老百姓,使其获得应有的知情权。但是媒体舆论监督也需专业管理,关键要做到以下就几点:第一,对食品安全的报道要真实,不能参杂个人情感扭曲事实,新闻报道的第一原则就是真实;第二,新闻工作者的思想道德素质必须符合标准,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新闻报道纪律;第三,各大新闻媒体在报道新闻时要保持其自身的独立性,不能受个别政治团体及从政或从商人员的影响;第四,坚持新闻自由,在新闻报道方面不能迫于某些社会层面的压力而不公诸于世。

3结语

食品安全问题范文第5篇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保障。在今年的两会上,由“港奶粉限购令”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是代表们的最热议题。据舆情监测,香港限奶令实施第一天,就在内地媒体和网络社区引发强烈的争议。相关新闻在3月1日达到顶峰,一天内接近6450篇平媒和网媒报道。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较发达国家而言,起步缓,问题多。造成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绝的原因还在于我国食品安全缺乏完整的保障体系,今后较长时间内,还应将在整体上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和战略目标来实现。

1.建立并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

法律的尊严是执行出来的而不是制造出来的,无论多严密多完善的法律,还必须经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正确施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保障食品安全的强大规范作用。如果行政热潮总产不严格执法或者出于各种原因错误地理解和适用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那么就算这些法律法规再完善也不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在现今的食品安全监管中,执法不力的问题不容回避,从我们了解并看到的一些案例中有不少食品安全事故是由于失职或渎职等执法不力造成的,再加上地方保护主义,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也就来足为怪了。因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成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中的一个顽症,究其原因,不外乎是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不强,碍于情面和各方面压力办“人情案”及部分执法人员,地方保护等等,要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须注重对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制定严密的工作纪律和内部审批程序,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大案要案领导集体决定制度,不断强化执法和执法监督,使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2.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2.1我国现今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延续历史作法的同时,更要向管理体制卓有成效的国家学习,使监管体制相对协调集中,逐渐开创我国科学,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

2.2中国食品安全第二个先天不足是"小作坊制"加工食品。美国的食品行业经过近百年优胜劣汰,现在生产,经营食品的都是大公司。如早年美国成千上万家屠宰场,现已统合成十三家,几乎笼断了所有美国人吃的牛肉和大部分猪肉,这样几乎完全断绝了这些公司违法经营,短期图利行为的可能。因为只要这些公司的六千二百家工厂中有任何一家出事,执法人员就会拿总公司问罪,此外,偌大的美国,由FDA分管的其它在肉蛋之外的食品生产者或食品货栈,,也仅五万多家,理相对就比较容易。

3.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体系

我国食品行业"追溯机制"不健全。美国的含大肠肝菌菠菜,生菜或表葱,是生产过程中的意外事故;而中国大陆的致癌咸蛋,毒鱼或含砒霜豉油,则是黑心商人获取暴利的故意的违法行为。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大多是在民众吃到伪劣食品店后发现的,而美国靠的是重罚和威慑警告,把不法奸商掺假造伪事件扼杀在未成形之前。而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应急处理制度。在现实中,一量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往往是监察院管部门事后仓促应对,相关部门匆匆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彼此职责,工作分工,步骤。这种事后应急处理方式已不能及时控制原因日趋复杂的食品安全事故。也不能满足公众对政府高效处理此事故的期望。更可能性发生部门间的互相推委与信息沟通的迟缓与不力。建立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不仅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还可加强食品安全执法部门的队伍建设。

食品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过程由三个阶段(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中和发生后)组成,在每一阶段 ,都有需要建立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的建立应围绕五个环节进行:信息收集,预防准备,应急学习,兵损害的控制处理及事后恢复。事故发生前的管理活动要努力将事故化解在爆发前。事故发生中的管理活动要注意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事故发生后的管理活动重在恢复原状,汲取教训。

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应急机制的同时,应抓紧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应急机制各部门用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隐瞒信息等形式为,都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4.丰富载体,突出宣教

食品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在短期内得以彻底解决。除了统一行动和严格执法,我们还需要从增强食品经营,生产者包括广大消费者的卫生意识和法律意识入手,努力构建一道食品消费安全的“防火墙”。

4.1消费者在消费行为中处于弱势地位,农民朋友更是弱势均力敌中的弱势,所以要以农村为重点,开展各种消费维权进农村的消费知识教育活动,大力推进农村消费维权联络点,联络站的建设,通过采取文艺演出,知识竞答,送法上门等寓教于乐的多种形式,丰富群众的食品安全知识,增强群众消费维权意识。

4.2通过广泛的法制宣传,全面构建群众投诉举报网络建设。并积极发挥消费委员会职能,帮助权益受损害消费者及时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司法途径追述赔偿,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从而进一步激励广大群众投身共同监管市场秩序,自觉抵制问题食品的行动中来。

4.3切实加强食品行业自律建设和道德建设,在重视政府监管制同时,积极培养市场内在的自我监管机制。有关部门应认真帮助食品行业制定出一些符合实际的食品安全标准。要知道,许多食品企业和食品经销单位,商场等主观上也并不希望自己售出的食品造成安全事件,因为那意味着自己必将面临被淘汰的命运。

4.4借助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消费警示,现场追赶踪报道,典型案例分析,开辟专刊专栏,举办新闻比赛等多种有效载体,扩大宣传声势,增强舆论力量,使食品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参考文献:

[1]《促进和谐需要什么样的制度》.

[2]《建立现代国有企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