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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4年总结
(二)蹲点式检查工作取得了实效。共查出隐患141项,已全部整改,整改率100%.检查过程中对各车间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彻底将隐患消除,从而使得过去单纯的安全检查变成实实在在为车间服务。
(四)认真贯彻学习天津市、集团公司安委会文件指导精神,结合我厂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以厂领导牵头,炼钢厂安委会全体成员参与的安全活动,均已圆满完成并收到显著成果,其中"炼钢厂关于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迎厂庆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共查出安全隐患156项,全部进行了整改,部分项按炼钢厂考核规定进行了考核。对做出安全贡献及先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了相应适当的嘉奖。
(五)不断提高"安全环境体系"维护能力,进一步增强体系的运行效果。今年,我厂对"安全环境体系"运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按照公司安排,督促车间、科室对危险源和环境因素重新进行了再辨识,让岗位保持最新层次的危险源辨识结果及防范措施;修订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标准化检查等管理制度,同时,加强了对法律法规遵循情况的自查自纠,对适用我厂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辨识,及时增添了近期出台的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了对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环境危险源的辨识工作,通过不断的改进,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效果。目前我厂开展的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将能更进一步推进我厂"双基"工作,更有助于我厂建立安全长效机制。
(九)根据公司精神要求,结合我厂实际加强环境治理和监管工作力度,按公司要求做到每周测尘取样,每月统计汇总并上报。除尘设备完好率、运转率99%,粉尘浓度合格率达到88.1%,完成了公司指标。对放射源进行了全部检测,合格率100%.
三、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
1、现场违章违纪现象时有发生,个别车间领导存在抵触情绪,对检查人员说一些风凉话,使得有些考核落实不下去。
2、个别领导干部及安全专业管理人员对一岗双责的落实还有差距,老好人思想严重,安全责任意识不强,缺乏安全管理的责任感与正义感,对违章现象视而不见或不愿意考核,甚至带头违章或违章指挥。
3、个别单位对转岗职工的转岗程序和转岗教育不规范,未通过安全管理部门即行转岗,导致有些转岗人员转岗后未进行转岗教育与考试,使安全隐患人为增加。
4、个别班组人员未按要求开展活动,台帐记录质量不高,效果不好,流于形式;个别车间领导下班组活动没有落实下去,有应付、走过场、不签署意见或不签字等现象。
5、安全检查未能严格按标准执行,以及标准掌握的不够到位。
四、2015年安全工作要点:
指导思想:以"12345"的安全管理思路和"四个重点"的安全管理要求为核心;以学习贯彻和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强化主体责任、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主线;以车间的安全管理为中心,以班组的安全建设为基础,健全"三项制度"建设和"两项措施"的落实。
具体措施:要以"从零开始、向零奋斗"为目标,以"安全标准化"为着力点,以"隐患排查、闭环管理"为实施手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安全监督检查的力度、充实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补充完善专业检查组、强化车间和科室的主体责任并严格考核、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凝聚力、提高安全管理素质、加大安全管理的推动力、细化安全管理、实行《安全检查表》制度、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力度与严密性、强化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意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首先,继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二是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完善主要领导抓安全的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三是实施安全责任监控,重心下移,实现安全生产从面上指导向项目跟踪的转变,及时发现问题、治理隐患;四是各科室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形成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是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险肇事故、未遂事故以及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吸取教训、搞好安全生产。
(二)注重发挥各职能科室的优势和作用,使安全工作真正落实一岗双责、做到齐抓共管
生产科、研发科、设材科、武保科、综合办公室、安环科等科室要强化各自的主体责任、发挥职能优势互补、真正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生产科、研发科要抓好工艺运行安全,强化安全确认,落实安全生产"五同时";设材科要围绕物的安全状态,组建专项检查和日常点检相结合的防控体系,保障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和安全防护、监控装置的灵敏可靠;武保科要做好电缆通廊、油库、液压站以及煤气区域、易燃易爆等重点区域的防火检查,提高抢险救援及快速反应能力,加强消防培训与演练,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综合办公室要抓好干部安全意识建设,杜绝违章指挥;安环科要做好整体安全管理的策划,侧重人的不安全行为控制,监督检查目标管理体系的运行;各职能管理部门,要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突出专业重点,积极主动的落实安全职责,所有管理人员都要负起安全监督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局面。
各车间、科室、班组及全体职工要明确自己的安全职责和任务,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从而使安全管理工作渗透到各个环节,树立一种"无边界"的合作精神,协调不同单位、不同工序、不同岗位和工种之间的合作关系,最终实现大安全格局。
(三)扎实做好班组安全基础工作
班组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层组织,加强班组安全基础工作的建设,是保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必要条件。一是各车间、班组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查表制度,使安全检查表真正起到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提醒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的作用;二是强化安全培训教育,提高职工特别是班组长、生产骨干的安全意识及安全技能,从而夯实班组安全管理基础。
(四)继续抓好安全工作的四个重点
2、抓好重点区域的安全。对重大危险源、加热炉、大吨位天车、压力容器等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关键部位要时刻处在监控状态,同时,继续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制定演练计划,做到每季度组织演练一次,并根据每次演练情况进行评价和总结,不断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使预案更具实用性与可操作性。
3、抓好重点作业的安全。重点对改造、检修等工作加强安全措施及责任的落实,细化过程管理,完善安全确认制度。
4、抓好重点人员的安全。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监管、重点培训、重点教育。时刻关注重点人员的思想动态,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把联保、互保落实到位。
(五)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
要加强领导干部安全法规意识教育、责任意识教育,督促领导干部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要加强对所有在岗职工进行全员性的安全教育与培训,重点对新建岗位职工、新转岗位职工、新参加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学习炼钢安全操作规程,使他们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通过学习典型事故案例,使他们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应急处置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把安全工作做得更加扎实。
(六)经常布置、检查、督促安全员的工作。
定期分析厂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由专人负责限期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应急防护措施,并监督贯彻落实。
(七)在组织指挥生产时,对各方面提出的安全问题要认真对待,妥善解决,不违章指挥。
在组织处理生产事故时,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如急需排除事故恢复正常生产时,某些环节或作业需采取特殊措施方能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现场指挥,并落实可靠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
(八)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与严密性
1、突出专业安全检查。以安全专业检查组牵头,重点对我厂的电器、机械、压力容器、煤气、天车、重大危险源等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负责跟踪对隐患的整改情况。
2、强化日常检查与专项安全检查。重点对安全设施、劳保穿戴、习惯性违章、司索指挥等进行检查,安全检查要深入现场,坚决采取"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作业现场发现的违章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同时,针对季节特点对安全工作的影响,开展各种安全检查:
一月份做好冬季六防工作重点检查房檐冰柱、煤气设施等。
二月份重点做好春节期间及节后安全教育工作。
三月份春季风大根据季节特点重点抓好防高空落物等专项检查活动。
四月天气渐暖加强安全教育,防交通事故,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五月份重点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安全教育。
六月份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月活动。
七月份把夏季五防作为工作重点,特别是防暑降温工作。
八月份在夏季五防基础上针对雨季应以防雷电、防洪、防触电为主要内容进行检查。
九月份气候转换事故高发,组织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检查自查活动。
十月份要做好对国庆节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
十一月天气渐冷,以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为主要内容进行检查。
十二月份重点抓好元旦、春节的节前安全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3、抓好检修、改造及自营工程的现场检查。相关科室、车间及外施工单位要提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严格按照安全措施贯彻执行。重点检查作业票的审批情况;安全交底及签字情况;联系确认制度、互保联保制度、停电挂牌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相关人员的盯守情况等。
4、加强特种设备的检查,深化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对叉车、天车、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要加强检查,组成专业检查力量,制定专项检查规范,确保其安全装置和制动装置的灵敏、可靠。要按照国家特种设备管理办法,对特种设备的安装与校验严格进行监督管理,认真做好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工作并及时完善管理台账,实施全过程监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年检率达到100%.
5、加强隐患排查工作,将安全隐患消除在事故萌芽状态。一要继续抓好日常及检修安全检查;二要推行《安全隐患排查月报表》制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都要建档、登记,对隐患检查整改台账,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五个落实".对隐患分级处理,对于车间和厂里都不能解决的隐患,以报告的形式报相关部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对隐患严格落实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过的隐患不重复发生。
(九)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对应急预案实行分级管理,对现有预案分清各部门职责及相应预案的级别,结合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应急预案导则进行编写、修订、完善,使预案更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各车间每季度最少要组织一次演练,演练要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培训、有评价、有总结、有记录,提高演练的针对性与实用性,确保应急演练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十)深入落实安全标准化工作
严格按照国家二级企业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管理工作,该整改的整改,整改不了的定出防范措施,避免"为检查而检查"、"为检查而应付",使安全标准化真正起到促进安全生产的作用,真正把安全工作的重心下移到基层,关口前移到现场。
(十一)严格按照渤钢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细则管理考核。
严格按照渤钢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划、安全机构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会议、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投入等规定的考核细则深入开展工作,认真按照要求把安全工作做细做实。
一、总体要求
1、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依规建设施工,全面加强建设各方主体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大安全投入,严肃责任追究,提高企业安全技术管理水平,创新建筑安全监管方式,把城乡建设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促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主要任务。以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通过更加严格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工作的深入,促进企业及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要通过更加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建设单位和监理、施工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筑施工在安全生产方面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提升建筑施工全过程的安全保障能力;要通过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建设施工行为;实行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健全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严格执法检查。
3、工作目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市政工程施工中杜绝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处于全市先进水平。
二、严格安全管理
1、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我局管理的工程要制定领导带班制度实施办法,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每周轮流到施工现场带班。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等相关负责人、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工程负责人在深基坑开挖、顶管工程、吊装工程、高大模板混凝土浇筑、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等重点施工时段和环节必须在现场带班,并建立考勤制度。
2、强化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考核。积极推行劳务人员经技能、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实名进行登记。建立健全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档案,在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员工转岗、轮岗前,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依法实施停产停业整顿。
3、开展安全达标升级活动。自觉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等安全标准规定,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项目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建设,并根据定期评价将建设行业企业划分为“ABC”类,进行差别化、资格(资质)动态监管。2012年底前对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不达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要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实施更加有力安全监督管理
1、强化“一岗双责”制。完善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我局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的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建设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范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检查档案,并做好检查记录。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健全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对科室、乡镇府和相应分管的工程或和辖区内的各建设工程的并行网格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目标管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辖区内发生1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或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由我局分管领导对各乡镇(科室)建设主管部门、质监站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其进行约谈,并在全县行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辖区内发生3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或发生1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或未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由我局主要领导对乡镇区(开发区)政府及管委会分管建设领导进行约谈,同时各乡镇(科室)建设主管部门、质监站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向我局作书面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工作的落实,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对所监管范围区内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要明确隐患治理责任、措施、期限和治理督办单位,并进行公告;挂牌隐患治理后要进行验收销号,并报市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应责令隐患所在单位停止使用、停产或停业治理。
3、严格执行城区地面挖掘安全确认制度。我局依法加强市政工程涉及的城区地面挖掘施工安全监管,各级重点工程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建设的工程项目现场监管。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相关管线、管道业主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地下管网档案和资料;施工单位要全面摸清项目涉及区域地下管线、管道的分布和走向,制定安全的保护措施和作业规程,并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要求作业,严禁在不明情况下进行地面开挖作业;监理单位要在开挖过程施工中进行现场旁站监理;在地面挖掘和土方开挖施工前管线、管道业主单位要对地下管线、管道情况向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底,明确标识,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要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在作业现场开展专项监护、巡查和管理,确保地下危险物品输送管道安全。
4、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一旦事故发生我局发挥行业技术优势,依法参加事故调查组,牵头组织事故技术原因鉴定和专家技术论证,严格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建设各方主体,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关责任。加强对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安全生产许可、执业资格依法实施处罚,建立对建设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实行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追究不落实的,将追究有关监管机构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5、强化行业、舆论宣传和监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依法维护和落实一线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对群众、舆论举报和反映的安全生产问题,应迅速查实、整改和反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典型案件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提高全行业员工安全意识事故防范自救互救和逃生能力。
四、严格行业安全准入
1、严格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质量安全监督站要督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专项安全技术作业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把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要求作为工程开工的前置条件,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企业和现场各项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开工要求,并将审查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报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制度、机构建立情况,质量安全监管人员配备情况,各项质量安全措施与项目施工特点结合情况(包括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目工程施工方案针对性),现场文明施工、安全防护和临时设施等情况,严把工程安全施工的准入关。
2、严格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动态监督检查制度,把安全生产管理薄弱、事故频发的企业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相关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承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发现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视其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及时向上级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建议对其依法实施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巡查暗访,对在12个月内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被两次责令停止施工的、或在12个月内同一企业在同一地区内三个项目被责令停止施工的、或施工企业承建工程经责令停止施工后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停工整改的,在作出最后一次停止施工决定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颁发管理机关提出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至60天的建议。
六、实行更加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1、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年度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超标、或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或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未按期完成治理而发生伤亡事故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取消被考评单位和部门年度内各类评先资格。按照县政府规定,凡受到“一票否决”的部门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在下一年度内一律不晋级、不提拔。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属地管理原则,以创建“平安渔业示范县”活动为载体,围绕“强基础、严管理、建制度”三项任务,依托“渔船安全检验、安全技能培训、渔业互助保险”三个抓手,提升“渔港监督管理、安全装备建设、隐患排查整治”三种能力,推动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现渔民增收,渔区和谐,渔业兴旺。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地做好渔业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实现安全管理责任化,隐患排查常态化,渔港管理规范化,渔民教育培训普及化,渔业互助保险标准化,渔船检验专业化,信息平台服务社会化,争创省级“平安渔业示范县”,全面完成市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较大和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基础管理工作明显加强,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形成,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改善。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渔业安全生产实行“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业主主体责任制度,层层签订渔业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各自责任。镇区相关部门、村居(协会)、涉渔企业或个人,要逐级签订责任状,落实管理责任;局属各单位也要签订责任状,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做到安全管理人人有责。要把宣传教育、编组编队生产、定人联船、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渔”和“浮子筏”监管等,列入镇、村责任状的重要内容。要突出涉渔企业、渔船安全自查责任,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做到责任落实全覆盖。
(二)扎实开展渔业安全检查、督查活动
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开展渔业安全检查、督查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渔船船主(船长)、涉渔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安全自查工作。县局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和指导。二要周密部署专项行动。今年,要组织开展“打非治违”、“护渔2014”、海洋渔业专项整治等3次专项行动。要在春季、伏休、秋季等关键时段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三无”、“套牌”船舶、“浮子筏”生产等非法行为,治理超航区、超风级、超载航行作业,不按规定配备职务船员,不按时签证,故意关闭信息终端等违规行为;要在5月至10月期间组织开展“护渔2014”专项执法行动,要将规范渔船管理、维护正常作业秩序、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作为工作目标,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浮子筏”、外地生产的本籍渔船和外籍驻港渔船纳入今年海洋渔业专项整治的重点,进行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由渔政部门牵头,相关镇区紧密配合。三要明确工作责任。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和落实检查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
(三)深入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
各镇区相关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印发2014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射政发[2014])2号文件要求,认真对照创建任务分解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创建活动要形式多样,专项行动要重点突出,日常管理要有序展开。要明确专人负责创建活动协调、指导工作。各项制度要上墙公示,船东船长和渔民培训要有记录。各项活动要留存图片、影像资料,并及时报送县创建“平安渔业示范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深化渔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各单位要制订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每月要向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隐患排查月报表,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一一登记,建立档案,跟踪督办,逐项整改销号,整改不合格的渔船,决不允许出海作业。
(五)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咨询日、警示教育周等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和“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充分利用平面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户外宣传栏等各种载体,加大对“打非治违”、护渔行动、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营造安全氛围。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注重渔民安全生产操作和安全技能方面的培训。镇区相关部门要集中开展教育培训,要利用重大事故的惨重教训,进行警示教育;渔政部门要将渔民海上应急避险、自救与互救等内容编入教材,利用渔民空闲时间,办班培训。2014年计划举办各类培训12期,培训渔民3000人以上。
(六)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各镇区相关部门和局属各单位要对照县总体《预案》要求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完善部门应急预案,提高我县渔业生产海上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救助效果。各镇区相关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将编组内自救互救作为演练的重要内容,重视演练每个环节,提高渔民的参与度,保证演练效果。渔政部门要建立渔政船应急备航制度,落实应急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积极开展抢险救助,努力减少渔民生命财产损失。
(七)切实抓好特殊时段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各单位要针对渔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主要渔汛、恶劣天气期间,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明确检查范围、突出检点和落实整改措施。要对责任落实、渔船安全设备配备、渔船证件、适航状态、船员持证、渔船签证、编组编队等要进行重点检查,要将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采取自查、互查、检查、督查等多种方式,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按照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要求,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为载体,以突出预防、落实责任、把握重点、务求实效为主要措施,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和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有效改善安全保障条件,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总体目标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不发生因交通运输部门管理原因负主要责任的较大及以上的水上交通和道路运输事故,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形成“领导主抓,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格局,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主要工作
(一)落实安全责任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完善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切实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的技术标准及规范。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实现全员、全方位和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真正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
(二)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
切实加强“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安委会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部署、指导和组织实施。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企业要将“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措施要求,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畴。按照上级有关部署,积极开展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道路客运安全年、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等活动,搞好协调,统筹推进。
(三)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按照国家、省厅关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标准化考评员培训活动,确定标准化考评机构资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组织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开展达标申报、考评工作,确保客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在2013年底前达标。
(四)强化安全监管
一是港航管理机构要重点强化对辖区客运、客滚船舶、旅游船等重点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码头、渡口等重点水域和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危险货物码头的现场管理,督促乡镇政府落实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
二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场源头管理,按照“三关一监督”职责,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整顿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道路运输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能力和从业人员素质。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加强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监督。狠抓超长客运和旅游包车的治理,依法打击无证经营,严格治理“三超”(超员超载超范围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运营安全的监管。
三是公路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公路养护,抓好保通保畅工作,推广公路桥隧工程设计、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继续实施危桥改造和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开展桥隧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桥隧安全营运。
四是交通工程管理部门要强化工程建设领域施工安全监管,积极推进“平安工地”建设,认真落实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要督促落实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禁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消除安全管理隐患。强化施工一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班组建设,杜绝“三违”行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和火工品使用的安全管理。抓好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等不良行为,及时查处安全隐患。
(四)狠抓隐患治理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以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和渡口渡船、水上客运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严格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企业“黑名单”制度,坚决打击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构建“打非治违”长效机制。
(五)搞好安全宣传教育
大力加强交通运输安全文化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把交通运输安全文化深入到企事业单位、社区。通过积极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六)狠抓“双基”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全面落实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及销号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推进科技兴安工作,继续推动运输安全科技创新建设工作,整合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应急指挥平台系统建设。加大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力度和危桥改造力度,尤其是要加强农村公路、学校周边的安保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七)保障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
针对“两会”等重要政治节点,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汛期、台风期、春运、恶劣天气等特殊时期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提前研究部署安全工作,周密制定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要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预防预警工作。加强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强化应急救援准备。严把车船安全状况关、从业人员适任关、港站源头安全监管关、公路安全畅通关等安全生产关口,防范事故发生,保障了人民群众平安出行。
(八)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和责任追究
全面贯彻全国、全省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牢牢把握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这条主线,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确保全镇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强化综合监管
1、突出薄弱环节安全监管,强化重点品种专项整治
(1)强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突出粮、油、肉及肉制品、饮用水(含桶装水)及饮料等重点品种,学校、旅游景区、农家乐、餐馆等人群聚集场所、农村、集贸市场等重点地区,传统节假日、夏秋两季和中考期间等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配合各职能部门深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2)突出抓好农村和学校(托幼机构)等薄弱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深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秩序整顿、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群体性聚餐监管,有效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完善综合监管方式,增强综合监管合力
(1)强化层级责任体系,落实责任追究。一是强化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二是逐级逐部门签订《年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继续坚持镇、村两级责任体系,各村(居)民委员会要与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学校签订责任书;三是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督查和通报制度。
(2)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有序、统一高效”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规范有序的消费环境
(1)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结合湔氐实际,以学生、农村群众、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为宣传教育对象,开展以“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系列活动,重点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
(2)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和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强化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深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1、继续开展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活动为重点的各项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协助药监、工商等部门抓好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治理,针对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的薄弱环节,适时开展各种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