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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班子目标责任
1、及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联系实际把任务分解到班子成员和责任科室,并组织实施和进行指导。
2、按照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认真完善、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内部监督制度和机制,对各种不廉洁行为进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同志的重要讲话,让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人心,让党和政府反腐倡廉的决心深入人心。
4、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定期和不定期的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研究解决监督、检查和考核中发现的问题。
5、积极配合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二、领导班子成员目标责任
1、主任:
责任范围和内容:对农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抓好农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工作;
2、书记:
协助主任抓好农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达到上级的责任目标要求;协助主任抓好农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协助主任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及督促检查;承担干部室、粮食管理室和仓储室的党风廉政建设直接领导责任。
3、副主任:
协助主任抓好农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达到上级的责任目标要求;协助主任抓好农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协助主任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及督促检查;承担办公室、区划室、招商办、项目办、三场、综治办、计生办、能源办的党风廉政建设直接领导责任。
4、副主任:
协助主任抓好农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达到上级的责任目标要求;协助主任抓好农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协助主任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及督促检查;承担农机事业发展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直接领导责任。
5、副主任:
协助主任抓好农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达到上级的责任目标要求;协助主任抓好农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协助主任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及督促检查;承担畜牧兽医发展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直接领导责任。
6、副主任:
协助主任抓好农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达到上级的责任目标要求;协助主任抓好农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协助主任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及督促检查;承担产业化办、农技推广中心、农业综合服务站和生产场(站)室的党风廉政建设直接领导责任。
7、副主任:
协助主任抓好农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达到上级的责任目标要求;协助主任抓好农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协助主任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及督促检查;承担政策法规室、经管站和执法队的党风廉政建设直接领导责任。
8、工会主席:
协助主任抓好农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达到上级的责任目标要求;协助主任抓好农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协助主任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及督促检查;承担科教室、农广校的党风廉政建设直接领导责任。
9、党组成员:
协助主任抓好农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达到上级的责任目标要求;协助主任抓好农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协助主任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及督促检查;承担粮食储备库、经营和收储公司(站)的党风廉政建设直接领导责任。
坚持反腐倡廉工作方针,开展系列教育活动,坚持“警钟常鸣、廉风常吹”的工作方法,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有重点、全方位、多层次、有计划地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把党员干部的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正面引导、积极向上,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分类施教,各方参与、形成合力等原则,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感染力,大力营造崇尚廉洁、憎恶腐败的良好社会风尚,打造廉洁财政、和谐财政。
水利廉政文化建设要把握四个坚持。即坚持廉政文化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坚持领导带头与群众参与相结合,坚持教育性与娱乐性相结合,坚持丰富内容与拓展载体相结合,这样才能形成廉政文化建设的生机活力。要充分调动各方面共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通过生动活泼的形式、独特新颖的载体,在党员干部职工中营造出“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一)认真组织学习,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全方位抓好政治学习,及时把党的方针政策以及纪检监察有关规定传达到党员干部职工。
(二)请党组书记以反对“”、奋力“四争”为主题讲一次党课,对系统内纪检监察干部适时组织学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三)四月份组织“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开展一次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开展一次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学习会;开展一次“一岗双责”大家谈活动。
(四)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党课轮流讲”活动,保证每年有两名党员领导干部上一次廉政党课。7月份由党组书记、局长__同志上党课;10月份党组纪检组长、党组成员__同志上党课;年中和12月份组织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工作。
(五)开展党政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大家谈活动。4月-10月局机直属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围绕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开展以谈认识、谈体会、谈做法、谈成效为主要内容的“一岗双责”大家谈活动,提高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意识。
(六)不断丰富廉政教育载体。1、每季度组织领导干部观看反腐倡廉警示片。2、完善局域网廉政建设平台。3、为全体职工发放廉政日志作为学习笔记,将廉政教育纳入日常学习之中。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将反腐倡廉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组成员和党员干部带头接受反腐倡廉教育,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成立以党组书记__同志为组长的反腐倡廉教育领导小组。
为了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校群关系,提高依法行政、民主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学校反腐倡廉和纠风工作,形成良好的协调、约束、监督的运行机制。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稳定的局面,根据市教委、市监察局《关于实行校务公开监督制度的若干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在原有的校务公开监督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经校党支部、行政会、校务会充分讨论后,特制定如下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
一、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范围和形式
1、内容
凡是与学校管理、教育改革密切相关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以外,原则上都要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主要内容有:①收费公开;②招生事务公开;③学生管理制度、办法公开;④财务管理公开;⑤工程建设项目公开;⑥大宗物资采购公开;⑦教职工奖惩公开;⑧干部人事工作公开;⑨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⑩领导干部重要事项公开。
2、范围与形式
(1)事关廉政的事务:经校行政会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根据涉及的对象不同、范围不同,向全校师生或教代会代表或教职工公开。
(2)事关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切身利益的事务,根据涉及的对象和范围不同,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后,采用召开会议或张榜,印发书面通知等形式公布。
二、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根据校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制定如下规定:
1、收费公开。包括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批准文号、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教材的使用,社会捐赠的款物等。各项收费要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2、招生事务公开。包括执行计划、生源和政策,享受照顾录取的下策规定和学生名单,录取的分数线,保送生的推荐条件、程序名单等。
3、学生管理制度、办法公开。包括学生奖、贷、助学金的办法和名单,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毕业生分配以及评优评先、奖惩等。
4、财务管理公开。包括财务预决算;财政拨款,正常收费,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社会捐赠,投资收益,房屋租凭和劳务费收入;财务支出;专项资金补助,教学、科研经费、奖学奖教基金使用和管理等情况。其中教师培训费、节假日及各项补贴应在教师会或教代会上当众公布,并做好存档。每月的经费报表不影印上墙公布。(存档材料必须经监督组签名)。
5、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涉及如下事项必须上墙公布:①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及审批过程;②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来源;③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的选择;④工程总造价、工程合同书;⑤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结果和决算。
6、大宗物资的采购:大宗办公用品,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等实行招投标或议标,并上墙公布。
7、教职工奖惩公开。评选先进及年度考核,按文件要求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开。对违法违纪教职工的处理,应将处理的过程逐一在教职工会上公开,即单位何时拟文上报,上级何时下文,何时公开宣布。(会上公开的要存档,监察组应签名)。
8、干部人事工作公开。包括机构改革方案;教师、干部、职工的聘任、延退、返聘、晋级晋职,工作调动;选留毕业生,公派出国进修访问;职称评审办法,职数,职称评委组成人选,职称申报者的实绩,原则上在教职工会议上公开;“确定推荐人选”的实绩,应在校务公开栏公开。
9、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包括教职工工资调整,奖金、福利分配方案;住房调整,购(建)房方案;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教职工家属、子女招聘录用情况;计划生育管理情况应公开以下内容:个人生育情况和实施的节育措施在公开栏公开;处理情况在教师会上公开。
10、领导干部重要事项公开。包括领导班干部的工资、奖金和其他人,住房,出国(境)费用和公务接待费,公车、通讯工具等使用和配备情况;每年述职报告和教代会民主评议的情况;年度和法人经济责任财务审计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等。校级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一次在教代会上作述职报告,并接受民主评议。
文化市场办第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
根据全局工作安排,我科室负责文化市场的行政审批及日常监督管理,一年多来,我科室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服务新区文化市场,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反腐倡廉,着力加强领导作风干部建设,为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加强制度建设,晒出“权力清单”。我科室将文化市场审批各项行政权力的职权目录、工作流程、行权标准、办理时限、办事指南和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梳理上报,并通过党务公开栏和网络等多种载体对外公开,共晒出8项行政权力,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打开防控系统,办事群众可以在我局网站“办件动态”栏,了解整个行权过程和办理情况;我科室现已实现网上审批,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办理群众可随时查阅相关办事内容、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
二、认真查找廉政风险。根据我科室各自岗位职责和分工,通过自己找、大家提、群众议、集体定等方式,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对查找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客观评估风险,并经局办公室审核把关后,录入局廉政风险信息库。
三、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定期开展监管对象满意度调查、做好投诉举报接待工作、设立作风纪律监督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听取各阶层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力营造和谐、稳定、公平的文化监管环境。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2016年全州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简要总结,并对2017年全州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工作提出要求及建议:
一、依法履职,落实责任,2016年食品流通监管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6年,全州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围绕“十三五”规划认真开展,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法治理,强化主体责任和日常监管责任,统筹兼顾、重点突破,有效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截止2016年11月,我州持有效许可证的食品销售者为x户,检查食品经营者x户次(其中农村地区x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x个次,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件x件,捣毁售假窝点1个,罚没金额x万元,移送案件4件。
(一)有序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换证及合规性检查
一是做好食品经营许可实施前准备工作。按省局要求对实施机关、配置设备、协同推进落实情况及食品经营许可开展情况及时报送,确保系统正式实施前完成所有准备工作,6月1日首日宁南县颁发我州首张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是严格按照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省局制定的《xx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截止12月31日,我州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x户(食品销售者x户、餐饮服务经营者x户、单位食堂x户),变更x户,补证x户,换证x户,注销x户。三是加强食品经营许可监督检查,指导县市逐级开展培训及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和许可证新发、换证工作,同时在全州认真开展许可合规性检查,共检查许可办证材料x户,检查许可对象x户,检查发现实施机关自查问题67个,未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经营者户数x户。西昌市及时印发《关于加强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档案管理的通知》,对原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档案进行清理、归档。
(二)扎实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治理
一是开展鲜活水产品非法添加物专项清查工作,以辖区内鲜活水产品批发点、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为检点,以多宝鱼、鲈鱼等鱼类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检,抽检水产鱼类x批次,合格率x%;共检查水产品市场经营单位81户、餐饮单位x户, 现场责令整改5户。二是开展“总局通告42批次白酒不合格样品”流通环节清查工作,检查大中型商超37户、批发商56户、白酒经营户x户,未发现不合格白酒。三是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检查“回头看”,检查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 x户次,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主体x户,专项抽检婴幼儿配方乳粉5批次。四是开展打击销售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无合法来源、无“两证两章”和腐败变质猪肉、病死猪肉行为,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执法车辆235台次,检查批发、农贸市场x个(次),冻库51个,猪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8户次,猪肉经营户x户次,餐饮服务单位x户次,查处无证照经营冻库案件1件。五是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全州17县(市)局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西昌市将此项工作与“双安双创”有机结合;德昌县精准摸底,强化现场核查工作,重点取缔非法“黑作坊”、“黑窝点”;宁南县建立动态监管档案,实行分类监管并对本地特色食品“米花”、白酒、茶叶、米线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同时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强化风险防控;会东县提出了“分类、分级”彻底清除“雷”患的对策,整合力量深入农村基层共同检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会理县主体调查基础资料为抓手,发挥乡镇、村级食品安全联络员、协管员职责,划分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检查;木里县采用“小局大所”模式,股所两级联动将城区及乡镇片区划为四个监管区域,有效监管;昭觉县结合服务群众,免费统一为食品经营户定公示栏等方式,即有效开展工作又进行食品安全宣传;喜德县采取分时段、分阶段、分片区集中监管力量各个突破,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截至10月底,全州共检查食品生产单位x户/次、其中食品生产小作坊x户/次;检查食品销售者x户/次、其中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x户/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x户/次,其中学校食堂x户/次;监督抽检食品总数x批/次,快检42批/次,其中不合格x批/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x个/次,捣毁食品“黑窝点”1个,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户x户,无照经营户x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x份,约谈食品生产经营者x户次,查处不合格食品案件x件,案值x万元,罚没款x万元,查扣不合格食品x公斤,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件。六是认真开展保健食品等三类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治理,对全州辖区内经营企业销售的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进行重点检查,共检查配制酒生产企业1户、保健食品等三类食品经营单位x户、相关类型小食品经营店x户,责令整改并下达《监督意见书》6份。七是自9月起在全州范围内集中开展近一年半的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同时与严厉打击经营含“瘦肉精”牛羊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统一部署推进,目前专项行动正按州局既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
(三)稳步推进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一是根据总局出台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按食用农产品风险程度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经营监管工作,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下架退市等各项自律制度;二是把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关,加强与同级农牧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食用农产品准入准出机制,做好准出与准入的有效衔接;三是在流通环节试点建立重点品种追溯体系,2016年西昌市局按政府招标采购395套票证一体机用于开展猪肉追溯体系建设,在全市38个农贸市场中推广使用,同时选取设施较为完备、人员流动量较大的28个农贸市场和大型连锁超市建立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四是选取我州部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建设单位开展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和实施追溯监管工作,持续完善农贸市场示范创建,通过制定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市场抽检等措施,一手抓市场主体责任落实,一手抓依法监管,严格落实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下架退市以及重大肉类疫情、疫病报告等制度,切实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五是落实专项资金,加强食用农产品快检能力建设。2015年划拨的专项资金5万元分别用于我州3个县局购买快检试剂;2016年省局划拨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我州第一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xx宏林农产品交易中心批发市场和西昌市金泰水果批发市场)重点建设。
(四)不断规范日常监督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区域负责、人员定岗、责任到人”的原则,要求各县市局日常监督检查按风险等级划分,每户检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加强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日常监管,开展药品经营企业经营保健食品巡查,每户巡查一次以上,同时认真填写总局印发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有关表格,详细登记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做到巡查有计划、现场有笔录、发现问题有处理意见、处理事项有结果、检查笔录有签字,实现日常监管“全程留痕、随时查控”。
(五)继续全面加强业务培训
一是继续开展面向食品经营者的普及修订后《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分级分类做好流通环节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对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集中培训,分别组织重点食品经营企业召开座谈会交流学习、组织17县(市)农贸市场负责人到食用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现场观摩;二是按计划开展以食品经营许可、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管、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等内容的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组织食用农产品抽检快检培训、食品经营许可(行政许可改革后)培训、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培训各1次。
二、夯实基础,抓住重点,从严做好新形势下食品流通监管工作
2017年全州食品流通监管工作按照总局和省局、州局的总体安排和统一部署,以体现“四个最严”为遵循,以强化“四有两责”为抓手,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严格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不断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力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规范引导,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1.强监管,严格落实食品销售主体责任。一是指导县市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销售主体严格依法经营,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等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有效保障购进和销售的食品来源合法、可溯,质量可靠,避免因贮藏、运输、销售等经营条件不合规、温度控制不到位等原因造成食品污染和腐败,及时清理库存,及时召回和有效处置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二是将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纳入目标考核,制定细化量化的考核指标并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适时通报考核结果。三是要落实网络食品安全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指导各县市局加大网络食品经营检查力度,落实入网食品经营者实名登记管理,加强对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经营现场核查把关,禁止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超范围经营的食品销售者入网经营等工作。
2.抓关键,全力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一是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市场信息报告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承担管理责任;二是落实市场准入制度。督促市场开办方建立自检制度,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自查等制度,落实主体责任。三是监督批发市场开办者印制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明确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要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记录制度、质量安全自查制度、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停止销售或者召回制度。
3.严规范,持续推进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按照《xx省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规划(2016年-2020年)》的通知要求,我州正逐步建立多层面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一要持续完善农贸市场示范创建,进一步开展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农贸市场规范工作,各县市应引导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建立电子追溯体系,并在1至2个农贸市场初步建立以索证索票、台账等传统方式为主的食品安全重点品种追溯体系;二要加快建立健全批发(农贸)市场、超市快速检验检测室和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质量安全公示制度,依法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促进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优化升级,培养一批“放心肉菜示范市场、超市”,以点带面,发挥食品供应主渠道带动作用;三要监督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各类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对入场食用农产品加强日常监管,把好源头采购关、市场进货关、销售关,切实规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二)坚持问题导向,科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1.持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针对农村食品市场问题多发、潜在风险大,长期性、复杂性和顽固性的特点,在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扫雷”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突出重点区域,以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农村旅游景区景点为重点区域,重点查处无证经营、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突出重点场所,以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和食品(杂)店为重点场所,依法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确保依法规范经营;三是突出重点品种,以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节日性和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整治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
2.继续深入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州局制定的工作方案,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找准问题根源,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案件,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和消除畜禽水产品领域违规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全面提高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同时,强化日常监管措施、强化畜禽水产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3.深入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进行进一步进行清理整治,建立完善经营者主体档案,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对销售来源不明、标识不清、非法添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食品的要严管重罚;同时加强与教育、公安、城管、街道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群防群治,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4.强化保健食品监管和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流通环节保健食品经营秩序,一是要求经营单位不得销售名称、标签和产品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保健品,严格防止擅自添加未经批准的原料、药物等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进入销售渠道,严禁夸大和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功效和作用;二是严格按照省食安办、省公安厅等5部门下发的《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及虚假宣传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有效遏制保健食品非法营销和虚假宣传行为。
5.加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州局适时组织开展流通环节环节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批发(农贸)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xx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宣贯等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力度。
(三)突出监管重点,切实加强流通环节日常监管
1.落实痕迹化日常监管。一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日常监督检查由“网格化”监管人员实施,确保监管覆盖面达到100%,按照食品流通风险等级评定标准,对辖区内一般风险食品经营单位每年至少检查1次,较高风险单位每年检查2次,高风险单位每季度检查1次;及时、依法处置监督和风险监测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做好清查、下架退市及销毁工作,排查食品安全除患,防止不合格食品继续存在于市场或再次入市销售;州局不定期开展双随机飞行检查,重点检查对象为批发市场和大中型商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食品召回制度等各项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二是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肉制品、腌腊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食品,食品流通聚集区、食品问题多发区、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区域,春节、国庆等节日的监管力度,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并及时针对排查出的突出隐患和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三是加强对食品仓储及食品经营冷链等环节日常监管,按总局研究制定的食品仓储及食品经营冷链管理制度开展监督管理。
2.严格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工作。一是指导各县市局依法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和管理工作,开展食品经营许可改革落实情况抽查检查,对无证经营行为区分不同情况,采取分类施治的办法,解决食品经营主体准入问题。二是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档案,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对主体档案安排专人管理,并及时充实、完善档案信息和内容,使食品经营主体档案真正成为食品经营主体的出生证明、成长记录和信用档案。四是按照总局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新证核发和网上申报及电子许可工作,结合我州实际,把好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关口。市区、县城、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食品经营者办证率达100%。
3.强化食品小经营店食品安全监管。指导各县市按照《xx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的要求开展备案工作,即落实全覆盖监管的要求,又督促引导其改善经营条件,提升经营能力。
(四)推进社会共治,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1.探索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积极探索建设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并形成示范引领效应,以创建促规范,以规范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