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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依法考核、科学规范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考核。
(二)坚持注重实绩、全面客观的原则。依据公务员岗位职责及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完成工作的实绩和效果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标准,对公务员“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
(三)坚持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以公务员直接领导考核评价为主,积极引入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评议,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平时考核的基础作用,强化定期考核的激励作用,形成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考核机制。
(五)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的定量与定性考核,实现考核的多维度、宽视野,提高考核的科学性。
二、考核范围
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及其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比照执行)。
三、考核组织实施与管理
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由本部门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委员会由部门领导和群众代表若干人组成,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职责: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或考核实施办法;对年度考核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综合管理;协调和处理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分析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综合情况,确定考核等次;受理对考核结果的复核申请;督促有关工作人员将考核材料存入考核对象本人档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政府公务员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核备案各部门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并按照考核标准检查验收年终考核工作,根据实际工作效果核准奖励标准和年终考核奖金。
四、考核内容、指标及权重
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突出岗位职责,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强化全面考核。
(一)考核内容、指标
1.考核年度岗位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评价要素主要包括:完成年度岗位绩效指标所要求的数量、质量、时限;
2.考核工作效率和效果。评价要素主要包括:完成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应达到的效率、效益和效果;
3.考核综合素质和敬业精神。综合素质评价要素主要包括: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创新意识、执行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敬业精神评价要素主要包括: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团结协作、出勤情况等方面;
4.考核思想品德和廉洁自律。思想品德评价要素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品质、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社会公德等方面;廉洁自律评价要素主要包括: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行政行为、行政成本等方面;
5.领导交办的岗位职责以外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效率、效果。
(二)考核指标分值、权重
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由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构成,总分为100分。
1.平时考核。平时考核分为每月(季度)或上(下)半年考核。平时考核占年度考核总分中的70分。其中,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占30分;工作效率和效果占20分;综合素质和敬业精神占10分;思想品德占10分;廉洁自律作为限定年终考核等次指标,不占平时考核分值。
完成领导交办的岗位职责以外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属于突发事件性质的工作,每增加一项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属于一般性质的工作,减半赋分。
2.年终考核。由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占年度岗位绩效总分中的30分。其中,对窗口岗位工作的公务员,内部民主测评占10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评议占20分。
五、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一)制定考核指标,形成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年初,各部门根据职能和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机关的工作部署,在确定本部门年度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按照内设机构职能和公务员岗位职责,将年度工作任务逐项分解量化到各科(处)室及每一名公务员,由内设机构领导和主任科员(含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公务员本人填报岗位绩效考核指标,直接领导按照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的内容、指标和权重进行审核,报主管领导或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审批后,送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作为公务员平时和年度考核的依据,形成按时间节点,分阶段、分层次、分类别的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二)平时考核。每月(季度)或每半年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采取被考核人进行工作总结、完成工作任务写实,专项工作检查、日常考勤等方式,由直接领导对所负责管理公务员的岗位绩效考核指标落实情况、工作效率和效果、综合素质和敬业精神、思想品德、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岗位职责以外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考核,按照A(很好)、B(好)、C(较好)、D(一般)、E(较差)五个等次,给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等次意见;根据需要可进行民主评议。平时考核、民主评议结果中的A、B、C、D、E等次,分别对应95%、85%、75%、65%和45%的权重,由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务员直接领导的平时考核评价意见进行汇总,折算成分值后,报部门主管领导审核。
确定平时考核评价等次,可参考以下标准:
1.确定为A等次应具备:思想品德很好;承担的工作任务繁重,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很好;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和执行能力很强;服从领导,勤勉敬业;工作实绩突出,公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确定为B等次应具备:思想品德好;承担的工作任务重,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好;业务熟练,工作能力和执行能力强;服从领导,勤奋敬业;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公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3.确定为C等次应具备:思想品德好;承担的工作任务较重,完成工作质量和效果较好;熟悉业务,工作能力和执行能力较强;服从领导,履职尽责;有一定的工作业绩,公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
4.具备其中一条确定为D等次:思想品德一般;工作避重就轻,主动性差;完成工作的质量不高、效果一般;因主观原因,造成工作出现不应有的延误;业务水平较低,履职能力弱;虽然服从领导,但工作得过且过,执行能力差;工作业绩一般,公众满意度79%至70%。
5.具备其中一条确定为E等次:思想品德较差;贻误工作或不能按规定时限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中有明显失误、失职或造成重大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作风散漫,经常不请假离岗,晚来早走;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被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举报经查证属实;不依法执行公务或行政不作为;公众满意度低于70%。
(三)年终考核。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由部门人事(干部)科(处)或党委(办)组织进行。
1.个人总结。公务员本人进行工作总结,填写《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如实向直接领导提供有关工作实绩和效果等方面的基础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民主评议。由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在一定范围内组织部门公务员或部门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按照A、B、C、D、E五个等次对公务员的满意度进行评议,A等次不超过15%、B等次不超过40%的比例,给出评价意见。
3.加分减分。由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根据所掌握公务员的有关情况,将加分或减分分值按规定直接计入年度考核总分中。
(1)加分。在完成部门和委、政府,以及上级业务主管机关部署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特别是“急难险重”工作任务时,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取得一流业绩,做出突出贡献,其经验做法得到委、政府及上级机关的推介或受到省部级表彰的公务员,应视具体情况给予1-3分的加分。
(2)减分。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及公共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降低考核等次;对无故不按时上报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年度工作总结的,视情况给予1-5分的减分。
4.汇总结果。由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将公务员平时考核、民主评议结果,按照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指标权重进行汇总,并与加分或减分分值累加,形成公务员年度考核得分,按得分分值由高到低排序并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年度考核得分90分以上,具备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条件;年度考核得分89分至70分,具备确定为称职等次的条件;年度考核得分69分至60分,具备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条件;年度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5.提出等次建议。根据平时考核、民主评议情况和年度个人总结,由公务员的直接领导写出评语,填入《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根据本部门年度政府绩效评估结果,依据年度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得分,由高到低,按照优秀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公务员总数的15%-20%,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6.确定等次。部门领导班子根据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提出的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等次建议,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无故不按规定参加学习培训;学习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无故不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达到给予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7.组织公示。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部门范围内进行5—7个工作日的公示。
8.结果反馈。由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将确定的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等次意见及考核得分分值填入《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分别送达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公务员本人如对年度考核等次(考核得分分值)或直接领导评价意见不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提出申诉。
(四)考核结果备案。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按要求将年度考核结果及时录入公务员考核管理信息库,并于翌年3月底前,将本部门公务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及相关书面材料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同时进行电子网络备案确认。
六、考核工作达到的标准
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与部门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要达到以下标准:
(一)建立分类考核制度。要有明确的符合本部门实际的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方案要对不同岗位作出科学的分析,明确岗位性质、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考核重点,并有针对性地设置不同岗位的考核指标,考核指标要突出实际工作内容,讲求科学性。
(二)落实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方法。按照相关规定和符合科学、实际的要求,把“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内容分解为若干不同的要素,通过具体的指标予以表示,并为每个指标确定一个适当的分值。同时,对每个岗位拟要完成的工作任务用“数字”、“时间”、“行为”表示,或用“数字”、“时间”、“行为”联合表示,以确保考核工作有的放矢。健全考核系统,建立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加强培训、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有效地限制人为干扰,保证考核结果的真实性。
(三)健全考核工作的监督机制。要探索建立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监督网络,明确职责、权限以及监督行为范围、方式和程序;要明确监督内容,主要包括:各部门考核方案、考核程序是否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考核结果的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工作纪实是否真实;要明确监督形式,对考核工作可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公布申诉电话,落实责任追究制。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兑现和使用。
(一)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岗位、工资,确定年度考核奖金和公务员辞退的依据。
1.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
(1)累计两年被评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2)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3)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且具备任上一级领导职务条件的,可提前一年参加科长级领导职务竞聘;
(4)科级以下(含副科长级)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可提前一年晋升非领导职务;
(5)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2.公务员的年度岗位绩效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调整其工作岗位;
(4)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3.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可调整其工作岗位;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进行告诫谈话,并予以辞退。
(二)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做为行政奖励和培训的条件。
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按年度考核总人数15%-20%确定优秀等次,当年给予嘉奖,颁发奖励证书和800元奖金;考核分值超过90分的,按年度参加考核总人数的35%比例发放500元奖金;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颁发奖励证书和1500元奖金;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优先作为行政奖励对象进行推荐,并可参加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休假疗养等活动。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由本部门对其进行离岗集中培训。
八、考核奖励人员比例分配与奖金发放
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按照本部门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权衡,对考核分值超过90分的公务员,奖励比例控制在35%以内,并按核准的比例发放奖金。
(一)比例分配
1.受到国家和省部级表彰,或其工作经验在全国、省内介绍推广的部门,优秀公务员等次比例确定为20%;对考核分值超过90分的,公务员奖励比例控制在35%以内。
2.受到委、政府表彰或其经验在全介绍推广的部门,优秀公务员等次比例确定为18%;对考核分值超过90分的,公务员奖励比例控制在30%以内。
3.年度考核工作达标的部门,优秀公务员等次比例确定为15%;对考核分值超过90分的,公务员奖励比例控制在25%以内。
4.年度考核工作未达标的部门,优秀公务员等次比例确定为12%;对考核分值超过90分的,公务员奖励比例控制在20%以内。
5.公务员当年做出重大突出贡献,受到级以上综合表彰奖励的,可在限额之外,直接评定为优秀公务员。
6.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奖励比例的分配,要适当考虑民族比例。
7.违反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国家和省限制性规定的,政行风、软环境建设达不到要求的,触犯《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发生其他社会负面影响较大行为的部门,优秀公务员等次比例确定为10%;对考核分值超过90分的,公务员奖励比例控制在17%以内。
(二)奖金的发放
严格规范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奖励资金的管理,将政府工作部门公务员岗位考核奖励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进行归口管理,于每年12月底前将此项资金一次性拨付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户,由各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奖励的人员比例要求,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照考核工作须达到的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后,予以核准,并按标准发放。
九、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把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以直接领导评价为主,管用结合、权责统一的考核评价机制,并结合实际和工作特点,认真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晰任务和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一级,形成层层有压力,人人有任务的考核网络,做到“治事与管人”相结合,确保考核的权威性。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落实党重要的科学发展观为重点,以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国土为出发点,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为落脚点,通过考察,全面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发现典型、发现人才,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上台阶而努力工作。
二、考察的对象
二〇〇七年度全系统在职在编的干部职工。
三、考察内容
以干部职工个人的职位职责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察的方法步骤
集中测评、个别座谈,征求相关领导意见
1、局机关:个别座谈;
2、二级单位:民主测评、个别座谈;
3、国土所:民主测评、个别座谈、征求乡镇 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意见和建议(民主测评: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名额暂按总人数30%推荐,推荐结束后,由考察组汇总,不公开)。
五、分组安排(略)
六、各单位材料准备
1、机关各科室:①单位工作总结②负责人述职报告③其他同志个人总结;
2、二级单位和国土所:①民主测评表②单位工作总结③负责人述职报告④其他同志个人总结。
七、考察组应收集的材料
①单位工作总结②负责人述职报告③其他干部职工个人总结④民主测评表及汇总表。
八、考察结束后,应形成的材料
1、单位的综合考察材料:包括对单位的总体评价、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对每一个干部职工的基本评价、干部调整的建议;
2、拟提拔
任正股级或副股级干部的考察材料;
3、表现较差拟降职或通报批评、处分人员的考察材料;
4、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初选名单。
九、具体要求
1、希望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对待,以事业为重、以大局为重,敢讲真话、敢说实话,客观、公正评价每个干部职工;
2、考察组要认真作好记录,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偏听偏信、不乱说、不表态、不许愿。
3、考察材料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真实地反映被考察单位及干部职工现实情况;
4、考察期间,严禁大吃大喝、严禁抹牌赌博,不准接收土特产、纪念品等。
2006年,我局的人事人才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事局的精心指导下,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积极实施人才战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全区公务员的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人事人才和机构编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全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事人才保障。版权所有
一、工作情况
(一)围绕实施人才战略,推进整体性人才开发进程
1、注重农村实用人才开发使用。建立了市乡镇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全区登记入库乡土人才881名,其中生产能手808名人,经营能人44人,能工巧匠19人。支持乡镇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目前,南城镇已设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定期开展实用人才培训,聘请了两乡一镇19个行政村的主要领导为农村劳务输出经纪人,取得了经纪人资格证,为30名在发展企业和民营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民技术人员申报了专业技术职称。
2、健全和完善人事工作。一是整合人力资源市场。为加快建立和完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适应新形势下我区人才就业工作的需要,7月份我们将区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合并,成立xx区人力资源市场,从事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服务工作,实现了全区人力资源信息共享。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市场由交流大厅和服务功能区组成,交流大厅面积29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15家用人单位进行面试交流洽谈。服务功能区主要由咨询服务、求职与用人登记、信息、信息查询、职业指导、就业培训、档案管理、就业备案、就业援助等服务窗口构成,面积200平方米。新组建的人才资源市场在促进就业、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及稳定社会等方面,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们8月25日上午,在xx区人力资源市场举办的xx区首次人才招聘会。突出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公益性特征,邀请了鹰游集团、太阳雨集团、苏宁电器、久和置业、三吉利化工等30家强势企业加盟,提供了近500个岗位,岗位涵盖了用人单位的每个层面---中高层管理、一线操作、后勤服务等数十个工种。二是逐步扩大人事工作的服务范围,从单纯的事业单位人员,扩大到集体企业、民营企业、退伍士兵、新考公务员、政府雇员等,服务项目从保管档案、年度考核、开具相关证明扩展到代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职称等,切实解决了人员的许多后顾之忧。今年共新办理人事手续30人。
3、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职称工作在整个专业技术队伍和人才资源开发中具有独特而重要的作用,认真做好职称评聘,更好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是人事部门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今年我们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由每年一次,更改为每个月办理一次,方便了符合初定条件人员的职称评定。同时做好各类职称考试报名工作。组织21人参加全国经济专业和江苏省职称外语考试资格报名工作,发放全国外语职称准考证30份,为92个大中专毕业生办理技术职务的初定手续,上报中高级评审材料192名。通过职称评定有效地提高了我区科技干部队伍人员的整体素质。
4、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考工定级工作。我们对工人考工定级报名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审核资料和档案,严格把关。据统计,全区共组织85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升级考核,其中初级工7名,中级工37名,高级工38名人,报考种类达13个工种。通过率达95%以上。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评聘5人,有2人通过省级考核。通过考试及技师考评,我区的工人等级结构已由初、中级居多,逐渐发展为以高级工占多数,中级初级次之的等级结构,工人技能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完善公务员管理机制,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1、做好公务员网上培训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公务员公共管理知识及能力,从4月20日起全区公务员开始网上注册报名学习,全区共有573人参加培训。12月份,将对45岁以下公务员的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2、做好公务员招录工作。今年我区共设报考职位6个,招考人数6人,报考我区共303人,经笔试进入面试18人,经面试进入体检6人,体检全部合格,在8月底前已全部报到上班。
3、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根据公务员法界定的公务员范围和市局的统一部署,上半年,对纳入公务员管理的本区各类机关人员状况,认真进行了调查摸底。9月份,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公务员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连人[2006130号)文件精神,我们于9月20日召开了全区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布置了全区的公务员登记工作。全区共有行政编制(含参依照、政法编制)772名,各单位上报人数共632人,目前材料已经过市人事局初审,登记工作将在11月30日全部完成。
4、做好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我们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在考核中坚持“规范考核行为、严格考核程序、提高考核质量、注重考核结果应用”的原则,认真组织行政机关的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职务升降、职称评聘、工资级别晋升的重要依据。全区参加考核368人,优秀37人,称职317人,未定等次14人。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行政机关按规定对称职以上人员发放了年度考核奖金,为66名连续三年优秀人员调整了工资,发挥了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三)完善机制体制,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程
1、积极稳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政策性强,不仅是一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一件关系社会稳定的敏感之事。在改革过程中,我们从加大政策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入手,着力把好改制单位的改革方案制定关,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到目前为止,钟声幼儿园改制工作已基本结束;区二招改制工作已全部完成;晨辉·世纪星、苗苗、蓓蕾三家幼儿园,资产审计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资产评估。由于三家单位没有土地证、房产证,正在和有关部门协调办理中。
2、完善机制,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一是探索建立岗位(职位)管理的制度。上半年我们重点结合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工作对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进行了探索,并提出了设置的原则性意见。二是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审核。对于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严格按文件要求确定考核等次,对于优秀等次比例超过15%的单位要求其纠正。据统计参加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人数为3698人,优秀等次418人,合格3248人,基本合格5人,不定等次27人。三是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录工作。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上半年我们拿出3个事业单位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经过在报纸和市人才网上公布招聘简章,共有15人报名。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程序,有3人被聘用。招考工作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同时我们也通过组织和参与,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
(四)加强管理和服务,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为提高人事部门的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深化勤政廉政意识,努力做好我区的人事人才工作。我们结合行风建设,积极推行政务公开,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各项日常工作开展较好。
1、做好教育系统教师核编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等部门关于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2]113号)精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核定一次。今年6月份,我们会同区教育局对我区的27所中小学进行调查摸底,在准确掌握每所学校的在校学生数、班级数的基础上,对我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
2、加强金猴信息系统管理工作。为加快机构编制管理的信息化进程,提高编制管理水平。我们根据市编办的要求,完成了全区机构编制的历史沿革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入库工作,并成功将所以信息导入金猴远程办公系统第二版数据库,目前金猴远程办公系统第二版已经进入试运行阶段。
3、做好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工作。今年完成事业单位年检108家,网上年检率100%,设立登记2家,变更登记23家,注销登记1家。全部登记材料都按照市局的要求整理归档。
4、认真做好工资福利工作。我区工资工作本着严格执行国家的工资、退休政策,积极稳妥完成各项调资任务。一是完成全区机关事业单位2006年初工资正常晋升审批工作。调整了包括有5年考核称职及连续三年考核优秀人员、达到上一级别最高年限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满5、10、20、3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区调整达158人次,均从2006年1月起执行。二是根据相关任命文件,对48余名因干部调整、晋升级别人员、356名评聘的专业技术人员、79名工人等级考试合格人员进行工资调整。另外还对9名新进人员、11名调动人员、27名晋升学历人员进行工资变动。确保全区干部职工调整后工资福利待遇的及时到位。三是认真审核审批退休手续,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退休人员的审核审批管理工作,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全年共审核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68名,企业退休人员158名,保证了工改实施前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工作的平稳进行。
5、认真做好企业干部生活解困工作。我区现有困难企业干部17名,均属团职以下职级。其中区属企业12名,市属企业辖区管理5名,还有自主择业干部辖区管理25名。今年以来,针对企业干部上访要求解决生活待遇问题,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各主管部门落实文件精神进行指导和督促。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干部上访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发扬识大体,顾大局的精神,较好地维护社会稳定。
(五)围绕行政效能,进一步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1、强化学习,提高素质。按照区委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活动,认真传达贯彻市机关效能建设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学习新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自觉性。
2、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紧抓内部管理,力求管理工作规范化。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增订和修订,出台了《2006年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暂行办法》,对岗位设置进行了重新调整,增强了按制度管人、办事的自觉性,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根据效能建设需要,相继出台了加强效能建设十项制度,较好地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推进。
3、强化监督,注重考核。加强社会监督,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加强政务公开,主要事项通过公开栏、政务网等形式实行公示,增加工作透明度。开展内部监督,每两月召开局务工作例会,建立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和季度考核制,有效地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的开展。
二、亮点工作
1、整合人力资源市场。7月份我们将区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合并,成立xx区人力资源版权所有市场。新组建的人才资源市场在促进就业、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及稳定社会等方面,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工作。建立了市乡镇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设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定期开展实用人才培训,聘请了两乡一镇19个行政村的主要领导为农村劳务输出经纪人,取得了经纪人资格证,为30名在发展企业和民营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民技术人员申报了专业技术职称。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工作。从报名到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奠定了基础。
4、建立市新录用公务员锻炼基地。将新东办事处、新海办事处、路南办事处、花果山乡作为首批四个市新录用公务员锻炼基地。基地将承担全市新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单位工作人员)的基层锻炼任务。10月20日下午,连云港市新录用公务员锻炼基地在新东办事处举行揭(授)牌仪式。
5、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根据公务员法界定的公务员范围和市局的统一部署,对纳入公务员管理的本区各类机关人员,进行了分类登记。
6、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工作。到目前为止,钟声幼儿园改制工作已基本完成;区二招改制已进入职工安置阶段,11月初可完成改制的各项工作;晨辉·世纪星、苗苗、蓓蕾三家幼儿园,资产审计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资产评估。由于三家单位没有土地证、房产证,正在和有关部门协调办理中;区房开的审计工作已经完成,由于改制不涉及产权转让,暂未进行评估工作;云台房开和中西医结合医院正在进行审计评估工作。
7、行政效能建设工作。今年以来,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建设为抓手,以强化平时考核为切入点,采取三项措施狠抓机关效能建设。一是健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结合实际,健全完善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政务公开制、ab岗工作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下发了《2006年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暂行办法》,坚持用制度管人治事;二是强化监督,实行阳光行政。通过各种渠道公布投诉电话,从社会各界服务对象中聘请监督员10名,定期召开座谈会,切实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全面监督;三是加强督查,狠抓工作落实。采取抽查、突击检查、暗访和群众座谈等方式,先后对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多次督查,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三、难点工作
1、公务员登记操作难度大。我区公务员队伍结构较复杂,人员存在转任、调任、混岗、混编问题,一些因职务、岗位的变动或竞岗等原因的特殊人员是否列入登记对象范围尚需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确认。
2、事业单位改制转企难度大。有的改制单位固定资产老化,没有产权证明,变现困难,有的可变资产少,远远满足不了改制成本支付。教育系统所属改制单位受上级条条文件精神约束,改制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
四、明年工作
(一)突出人才战略主线,抓人才队伍建设
1、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首先,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把人才开发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量;其次,要确立人人都可以成才的观念,鼓励人人奋发进取、努力成才、多做贡献,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再次,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不断创造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最广泛、最充分地把各类人才聚集到我区现代化建设的大业上来。
2、研究出台相应的人才政策措施。根据当前人才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借鉴省、市及先进地区在引才留才方面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订引进人才及人才管理的政策文件。完善事业单位凡进必考制度,以进一步优化人才的使用环境。
3、大力引进各类优秀人才。根据我区人才需求信息,做好面向外省市招聘人才工作。采取人才交流会、组团到外地招聘、网上招聘等活动,通过“走出去,引进来”办法,加大对各类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其他紧缺急需人才,完成市局下达的人才引进目标。
(二)突出改革创新,抓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
1、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一是对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革进行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二是继续在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内进行分配制度和用人制度的改革,建立多元化的分配机制,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通过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上岗,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在推进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的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改革的配套措施,认真研究和解决未聘人员安置、富余人员分流办法,确保改革的稳定。
2、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利用金猴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推广编制远程办公系统,举办编制管理人员培训班,规范编制管理流程。
3、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举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班,提高事业单位法人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突出公务员法实施,抓公务员队伍建设
1、做好公务员工资套改工作。结合公务员法的实施,在全区公务员登记审批后,做好工资制度改革工作,同时探索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2、做好公务员培训工作。根据市人事局的部署,做好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等相关工作。
3、完善公务员考核机制。根据省公务员法实施的相关配套文件精神,对我区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进行细化、量化,通过年度考核充分反映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核机制。
(四)突出求真务实,抓人事人才业务工作
1、努力做好工资、退休审批工作。及时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工资福利文件精神,规范和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结合公务员法的实施,做好全区工资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退休人员的审核审批管理工作。
2、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进一步探索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对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促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
3、切实做好干部安置工作。积极探索干部安置办法,确保圆满完成安置任务。同时,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和省关于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文件精神,努力做好企业干部的稳定工作。
4、认真做好人事各项日常工作。要认真做好及完善目标考核、来信来访、电话承办、人事宣传与调研等工作,推动人才人事工作全面发展。
市质监公务员绩效考评实施办法
为强化创新和业绩意识,完善绩效考评体系,真正把绩效考评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树立质监部门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省局、漳州市的有关要求,结合全市质监系统的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绩效考评为载体,以提高工作成效和促进质监事业发展为目的,建立健全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绩效考评体系,逐步完善约束和激励机制,推进公务员评价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引导全市质监系统公务员认真落实“重在提请、主动服务”的要求,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法制意识和效率意识,充分发挥质监部门的职能作用和技术服务优势,积极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为促进漳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考评范围
全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和稽查大队全体公务员。
三、考评内容
考评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政治态度,法规观念,思想作风,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能:学习能力,业务能力,管理能力,文字能力和创新能力;
勤: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吃苦精神,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
绩: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
廉:正确履职,依法行政,清正廉洁,是否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
四、考评等次
绩效考评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五、考评程序
(一)制订绩效目标。机关各科(室、队)和各县级局制订全年绩效考评目标;个人按照职位说明书或岗位职责要求,结合年度重要工作及绩效目标分解要求,制订个人绩效目标任务,并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局分管领导审核确定。
(二)组织绩效考评。
1.个人自评。每月对照个人月绩效目标,对当月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较为详实的自我评价;年终依据年度绩效考评评分标准进行自查、自评。
2.分级考评。县级局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评由市局党组考评。机关科(室、队)负责人、副科长由市局分管领导考评;其余人员(含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由各单位负责人考评。
3.群众评议。年度绩效考评时,以绩效考评标准为依据,对五个考评项目进行无记名评议。机关科(室、队)负责人由市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进行评议,局领导负责;机关科(室、队)负责人以下人员由本部门人员进行评议,各科(室、队)负责人负责。
4.领导评价。以个人绩效考评目标为依据,对考评对象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领导评价一般应包括三方面内容: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期望。
5.综合评价。年度绩效考评时,科(室、队)负责人考评综合得分按部门考评、群众评议、领导考评3:3:4的比例确定,即:分管领导考评得分30%+群众评议得分30%+局领导集体考评得分40%;科(室、队)负责人以下人员考评综合得分按部门考评、群众评议5:5比例确定,即:即科(室、队)负责人考评得分50%+本部门人员评议得分50%。本部门人员评议时,对于只有1个人或2个人的部门要进行结合,即:市局计划财务科与办公室结合,监察室与人事教育科结合,政策法规科与质量管理与监督科结合,机关党委与标准化科结合。
(三)确定考评结果。市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比例,加权统计每个公务员绩效考评综合得分,提出绩效考评等次,报市局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考评方法
绩效考评采取量化考评与定性考评相结合、领导考评与群众考评相结合、平时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办法。
(一)市局机关各科(室、队)考评办法
1.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月评。月评采取简易程序,分为单位考评和个人考评。单位考评实行“工作月报制”,每月5日(逢节假日顺延)召开各单位上个月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及下个月工作计划安排汇报会,汇报材料以书面形式挂到“质监内网”办公室平台备案。个人考评主要考评两项内容:一是考评公务员当月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逐级审核,确定考评分数。“月绩效目标”要明确任务名称、任务描述、任务工作量等内容;二是建立公务员过错登记制度。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劳动纪律、遵纪守法、机关效能、精神文明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或过错进行登记(月评表见附件1)。
2.年度绩效考评。以个人月评情况为基本依据,对照全年绩效考评目标,按照绩效考评程序,着重考评个人工作计划的执行结果、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工作目标的实现程度,确定公务员的绩效考评等次(年度绩效考评表见附件2)。
( 二)县级局领导班子成员考评办法
1.建立半年初评制度。结合半年工作总结,市局分管领导依据基层局半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看是否达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
2.认真组织年度绩效考评。结合年度考核,由市局考核组对县级局领导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采取个人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全面考评,提出考评等次。
各县级局可参照市局机关考评办法,对本级机关公务员实施绩效考评。
七、考评时间
月评于次月5日前完成,半年初评于7月上旬完成,年度考评于次年元月5日>完成。
八、考评结果的形成及应用
1.月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公务员绩效考评奖发放的基本依据。月评分95分以上全额兑现绩效考评奖;月评分90~94分的,扣发绩效考评奖的5%;月评分85~89分的,扣发绩效考评奖的10%;重要事项或重大任务没完成的,扣发绩效考评奖的20%;因本人原因发生重大失误的,当月绩效考评奖为0。
2.月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公务员年度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年度绩效考评综合得分90分以上者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一般;59分以下为差。“廉”为一票否决项目,一经查实,绩效考评等次确定为“一般”以下。
3.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年度评优评先、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4.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原则上从年度绩效考评“优秀”等次人员中产生。
5.年度绩效考评被确定为“差”等次的人员,年度考核应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6.年度绩效考评被确定为“一般”和“差”等次的人员,本年度不得作为各级各类综合性表彰的推荐人选。
7.对绩效考评被确定为“一般”等次以下的人员,由科(室、队)长或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指出存在问题,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九、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绩效考评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名单见附件3),具体负责全市质监系统的绩效考评工作。各县级局也应成立绩效考评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的绩效考评工作。
十、其它事项
(一)因病、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人员,当月不进行月绩效考评,不发放当月绩效考评奖;病、事假年度累计超过3个月的人员,不发放年度绩效考评奖。出差、学习视同在职工作。
(二)新考录和新调入的公务员、军队转业干部,本月在岗时间未满15天者,不参加当月绩效考评,从下月开始考评。当年9月30日前退休和9月30日后的新进人员,不参加年度绩效考评,按月计发绩效考评奖。
(三)对市局机关各科室和县级局实施双向考评。市局机关每年对各县级局在行政执法、计量、标准化、质量管理与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报道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单项排名,将综合得分情况作为评选质监系统先进单位的主要条件;县级局每年对市局机关各科室在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办事效率等方面情况进行打分,作为评选机关年度文明科室的主要依据。
(四)机关工勤人员参照本办法进行考评。
(五)《绩效考评办法》由市局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并牵头组织实施,市局监察室负责对绩效考评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二五年年度考核工作总结
我局按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规定,根据县人事局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结合财政系统实际,,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制定了年度考核实施方案,成立由局长彭清洪任组长的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人教股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实施。
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根据组人联字()号《关于做好××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全体干部职工,于××年月日前将个人年度考核表上交到局人教股;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和各乡镇财政所对本单位的责任制进行自查,并对照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乡镇财政所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负责地提供与之相关的考核资料。按照领导和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及年终评奖一并进行的原则,局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对县非税局、农税局、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县财政局各股室名、乡镇财政所名在职人员含内退人员进行考核。
×年月日上午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组人联字()号文件,局领导通报各股室责任制考核情况,并进行民主评议每人推荐局机关优秀候选人员不少于名(不含财政局长、党组书记),紧接着开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民意测评,推荐优秀候选人名单名,其中在职领导限名,然后再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优秀对象名,其中局领导名。如果县局获全县年度双文明一等奖,则优秀对象按县局总人数的%即名确定(含局领导名),根据投票结果,最后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