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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总结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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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总结大学生

劳动总结大学生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大学生 实习 权益 保障

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标识码:A

1导论

大学生是我们对特定人群的定位,汉语词典中的定位是指正在或者已经受过大学教育的一群人。大学生的教育客体的身份和国家对于大学生教育目的的期待使得其备受关注,大学生也因为其较高的专业素养和道德素质被人们寄托成社会建设的中坚力量,然而,近些年来,我们也已经发现到在课堂教育和知识灌输的背景之下,大学生的社会适应性和实践能力方面暴露出的不足也同样引起人们的关注,课堂教育和社会实践的脱节,知识储备和知识实际运用并发挥成效之间的长时间差使得大学生在社会生活中面临诸多问题。认识到这一方面,我们适应性的在大学教育中加入了大学生实习经历学习的这一更加注重实践性质的教育阶段,旨在解决学校和社会之间的教育脱节问题,为大学生从学校走向社会提供一个过渡地带,促使大学生更好的适用社会生活。

这里我们探讨的实习阶段,是专指大学生在校期间所接受社会实践教育的过程,是在校大学生确定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切实参与工作学习的阶段,重点强调的是实践性质的学习和适应的教育目的。是既不同于《劳动法》中所规定的试用期,也区别于行政、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中所指代的见习期的一种主体特定的实习教育阶段。然而,正是因为其特殊性,这样一种旨在促进大学生适应实践工作的过渡阶段教育,却在实践中引发了许多关于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的定性和权益的保障等问题。其主体的特定所引发法律关系的不确定性,法律规制方面的欠缺等使得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保护面临很多问题。下面笔者就对其问题进行简单的阐述。

2大学生实习期间面临的权益侵害分析

大学生实习期间的特殊性的定位问题使得大学生在实习中面临的诸多问题不仅影响了实习这一教育和实践兼得的活动目的的实现,而且对于实学生自身的权益保护也面临着诸多的挑战。由于目前社会劳资关系紧张的固有社会背景,学校每年招收人数的扩张,大学生数量的剧增,与之对照的是就业单位的饱和,可供选择岗位的有限,人才流动的集中等等问题,导致了这种优劣地位的区分。用人单位居于“主位”的优势地位使得居于“从未”的大学生在激烈的择业环境之下更容易面临不公平的待遇。这也符合通说的强势地位的侵权行为,这当然也是弱者最容易面临和最需要救济的领域。

根据近几年的调查数据显示,9成以上的大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权益都面临过或多或少的侵害,37%的实学生在实习中都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成文的实习协议,7成以上的大学生在实习期间都遭遇过无故辞退、被迫加班和克扣工资等侵害权益的问题。通过分析这些大学生实习中遭遇的现状,我们将简要地分析和总结出当前大学生在实习期间主要面临的几类问题,以期待在立法建议中更加有针对性的得到解决,从而维护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

2.1身份地位的模糊

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之所以频遭侵害而又缺乏保护和救济,其中在基本性的,也是其它问题出现的根源性的一点就是大学生在实习期间普遍面临的身份地位不明确的问题。大学生本身群体的特殊定性使得其在实习过程中并不等同于一般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的实习待遇。关于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身份问题,如上述对于大学生实习期间的特殊定义,是指未毕业大学生在单位的学习和实践的过程,这个过程更加侧重于教育的目的,强调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切合性和关联性问题。因此,大学生在社会实习中兼具学生身份和实习单位实习员工,即劳动者的身份。这样的双重身份问题使得大学生在实习中面临的问题很难定性,也就是涉及到了大学生实习中权益受到侵害的法律关系的归类问题。

研究身份问题,也就必然涉及法律关系问题。大学生实习期间有三个法律关系主体同时存在,即学校、实学生、实习单位,因此,这其中的法律关系也就涵盖了学生与学校之间,学校与实习单位之间,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在这种复杂的关系之下,处于其中的大学生的身份的定性就变得极其复杂,在实践中就极容易面临一些冲突和问题,也就导致了大学生权益受损的问题。

2.2劳动利益受损

通过调查,目前无故辞退、被迫加班和克扣工资,列在大学生实习中权益受损现象调查的前三位。还有大学生在实习期间过低工资甚至无工资的劳资不等价的现象已经成为了一种被大家习惯的“正常现象”。调查中不少企业给大学生的实习工资甚至低于当地的生活最低补助的标准,还有甚至直接利用大学生就业困境的现状打着和学校交流办学的旗号直接不发放工资。这些现状的出现对于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劳动利益侵害可以说是不言而喻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合理发放,工资和工时的法律要求因为大学生实习的特殊性质而不能在其中起到很好的约束和规范作用,从而使得一些企业有了可趁之机,借大学生实习的期间对其劳动利益最大限度的剥夺,当然不符合法治社会的要求。

2.3责任主体不明确

大学生在实习期间很容易面临一些权益的侵害,除上述关于劳动权益的侵害之外,在实际生活中大学生实习期间面临的人身财产权益的侵害现象也是屡见不鲜的。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遇的人身财产权的损害之时,由于其身份的双重属性导致学校和用人单位之间互相推诿,致使其被侵害的权益得不到很好的救济,这也是关于大学生实习期间面临的权益的侵害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3对大学生实习期间面临的权益保护的立法对策

针对上述关于大学生实习期间面临的问题的几类归纳和总结,我们有必要提供一些立法的建议来解决大学生在实习过程面临的权益救济的困境,从而真正使得大学生实习这一实践性的教育阶段成为连接学校教育与社会生活之间的桥梁,从而在保障大学生实习期间利益的基础上,实现大学生社会化身份的转型。

关于大学生实习期间的立法建议问题主要集中在对于大学生实习期间身份的确立,法律关系的明确,尤其是涉及到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定性问题上的明确化,和关于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工资工时等劳动利益的保障,以及在其人身财产权益遭受侵害的救济问题上的立法建议。

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已经形成了自己的一套相对来说比较成熟的体系,在一般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中对于身份地位确立,劳动利益的规范,以及权益的保障和救济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的保护,其实简单的来分析,其也应当属于广义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范畴之内,下面就选出几个比较重要的代表性的法律来分析将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保护纳入现有法律体系的可行性。

3.1劳动法

《劳动法》是对于劳动者权益保障最基本的法律,我国的《劳动法》中对于劳动法的适用主体的范围是采用的排除式的方式,即在《劳动法》中列明了公务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不适用劳动法。对于这项排除适用我们可以看出,大学生劳动者并没有被排除在外。其次,通过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大学生实习期间虽然没有完全摆脱学生身份,但是在实习期间其绝大多数甚至全部时间都是用人单位的劳动时间,用人单位对于大学生实习者的要求也大都同普通员工一致,并且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心智也达到了国家对于劳动者的要求,具有一般意义上的劳动能力,享有国家赋予的劳动权益。因此,主要把大学生劳动者的身份简单化的归于劳动法中一般劳动者的法概念中也是合乎情理和法理的。一旦对于大学生实习劳动身份进行了确定化的界定,关于大学生实习期间面临的各项问题也就可以参照一般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方法来实行,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也就可以顺利实现。

3.2劳动合同法

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涉及到了劳动合同的具体权利义务问题和责任的配置问题,但是并没有涉及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的分配,通常我们在之前的理解看来,签署实习协议是大学生与用人单位规制权利义务以及责任的具有约束力的效力文件。然而,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由于学校在实习中的介入,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委托关系存在,以及用人单位的优势地位所影响,在实际的大学生实习阶段关于实习协议的效力是十分微小的,很多涉及到工资工时的条规都是由用人单位规定的,更有甚者在实习过程中不签署实习协议,使得面临很多问题难以有效的解决。

对此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与非全日制用工的做法,单独一章节的来规定关于大学生实习期间权利义务和责任的配置问题。可以比照着一般合同的权利义务的要求,明确的规定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工资的最低限度和最长工时,规定大学生实习期间劳资关系的确立变更和终止的各项具体的规定,使得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权益做到有法可依。而且基于法律的强制性的要求和保护也必然强于实习协议的约定效力,能更加有效的保护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

3.3保险法

关于大学生实习期间面临的侵权问题的救济一直是个很难权衡的问题,大学生在实习期间脱离学校的管理而进入用人单位,其在用人单位遭受的人身财产的损害理论上应当用人单位承担保障义务和赔偿责任。但是,用人单位为大学生提供实习锻炼的岗位,在性质上分析是具有一定社会和教育意义的,在用工状况紧张的当下,如若要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很容易导致其为了减少不必要的责任承担而拒绝提供实习机会。如此看来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保障除了单纯的法律责任配置外还包含社会责任的分摊,因此,笔者主张可以运用保险制度来实现大学生权益保障的这一目的。

我国现行的《保险法》中关于保险制度的规定涉及到了一半的保险制度和强制的保险,在这里针对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保护主要是关于强制保险的问题。即可以在大学生实习之时强制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为实习生构买实习期间的保险,这样倘若实习生在实习工作中遭受到人身财产的损害就可以依靠保险的赔偿获得最基本的救济保障,就不会出现学校和用人单位互相推诿的现象,对于利益和损失做了良好的分配,这无疑是解决大学生实习期间面临的侵权行为的一个有效的解决机制。

4小结

大学生实习期间的问题的有效解决是实现大学生实习目的的关键,对于大学生实习期间面临的问题的发现和分析,是大学生权益保护的前期步骤,在当前的法制大背景之下,依靠法律的强制力来维护大学生实习的良好实习环境是十分必要的,上述笔者关于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护在现有法律体系内提出的立法建议希望对于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保护提供有效的借鉴思路,真正促进大学生实习过程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 王全兴.劳动法[M].北京:法制出版社,2004.

[2] 苗绘.民法事务中的法律问题研究[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9.

[3] 沈月娣.和谐校园的法律保障及高校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320.

[4] 陶书中,王佳利.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障问题研究[J].中国青年,2006(11).

劳动总结大学生范文第2篇

长期以来,社会实践活动一直被作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跨世纪合格人才的重要途径。暑假我院团委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在全院同学中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绩。现将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版权所有!

假期前,院团委向全院广大同学发出了《关于开展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并印发人手一份的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各系学生会(分团委)积极响应、认真落实,根据自身专业特点,确定实践方向,作好动员工作。广大同学都以认真的姿态对待这次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热情的参加了社会实践活动,从而锻炼了广大同学的社会交往能力,培养了广大同学的综合能力。

二、紧密结合实际,多形式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今年我院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在坚持以往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社会实践点的实际情况,各系因地制宜,根据实际需求开展不同的社会实践活动。

(一)从组织形式上看,主要有两种形式:

1.分散活动。其内容丰富多彩,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从区域划分,有农村的、有城市的、有内地、有沿海的;从内容上划分,有希望工程的,有金融保险的,有房地产开发的,有市场营销的,有厂矿、企业的内部管理机制的,有科技扶贫、文化教育的,有家教、生产劳动的等等。

2.集体组织。组成社会实践小分队,分赴各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今年共派出6个小分队和1个大篷车,他们分别是桂林工学院党员大学生赴河池地区的\\"三个代表\\"实践服务团,电计系赴荔浦县社会实践小分队,旅游学院赴阳朔县社会调查小分队,资环系赴桂林柘木镇社会实践小分队,土木系赴兴安县白石村社会实践小分队,材料系赴三街村社会实践小分队以及由桂林工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组成的文艺大篷车。

(二)从社会实践的类型看,主要有以下几种:

1.开展便民服务。各小分队利用当地的圩日在市场上设立家电维修、单车修理、理发等便民服务点,尽己所能,不怕脏、不怕累,以优质的服务赢得当地群众的称赞和好评,同时也努力实践着青年志愿者的精神。

2.开展文化辅导活动或者是法律宣传与咨询活动。暑期不仅中小学放假,而且正是夏收农忙时节,中小学生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之中,大学生们将这些学生集中起来,对他们进行文化辅导。

3.开展社会调查活动。如电计系赴荔浦县社会实践小组对荔浦县部分镇、村产业现状进行了调查,来分析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并写出几分调查报告。

4.开展义务劳动,帮助缺少劳动力的军烈属、五保户收割庄稼。下乡期间,正值夏收时节,许多军烈属和五保户因家里缺少劳力,庄稼熟在地里而无人收割,同学们积极帮助这类家庭,为他们解决了燃眉之急。

5.文艺下乡。由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组成文艺大蓬车到村镇各社会实践基地进行巡回演出,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6.开展大学生勤工俭学活动。不少假期未回家的同学在学院的组织下开展各种各样的勤工助学活动,一方面了解社会,另一方面也解决了自身的生活需要。

7.环境保护。组织学生积极参与\\"保护母亲河\\"行动,进行生态环境调查,宣传倡导环抱观念,治理环境污染,装扮母亲河。

8.考察实践。我院集中部分学生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组成\\"三个代表\\"服务团,赴河池地区开展考察实践活动,加强对党史、革命史的学习和教育,牢固树立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

9.开展大学生科技活动。今年全院共确定了大学生科研课题一百多项,为迎接11月份我院的科技活动周,提高我院科技学术水平,各个课题小组纷纷利用假期时间收集数据,抓紧实验。

总之,今年的社会实践的内容是丰富的,形式是多样的,以提交报告的总体情况来看,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有几个特点:(1)社会热点问题调查;(2)结合专业进行社会实践。

三、总结经验,评比表彰

写经验总结、相互交流。提高我院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层次和水平。8月份院团委下发了关于暑版权所有!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总结的通知。要求各系分团委、学生会在内部交流的基础上,对今年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内容、方式、特点、规模、效果、存在的问题及对今后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提交一分总结报告。同时,在全院将对表现突出的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比表彰。并要求各系评选出优秀的社会实践报告,召开社会实践交流会,同时,全院共推荐出60多篇不同内容和形式,具有一定层次和水平的社会实践报告。

(四)经验和收获

1.学院各级领导的重视,广大同学的积极参与,是我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得以成功的重要保证。多年来,学院党政领导把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形式,每年拨出专项经费用于社会实践,并组成社会实践领导小组,指导社会实践活动的展开,并把社会实践列入教学计划,形成制度加以保证。全院广大同学自觉把社会实践作为了解社会、接触社会、投身改革、锻炼才干的重要渠道,积极深入生产第一线,体验生活。

劳动总结大学生范文第3篇

【关键词】大学生 勤工助学 现状 政策

勤工助学是高校资助学生的一个重要的方式,也是学校全方位培养学生素质的重要途径。随着国家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勤工助学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之一,也让国家部门和社会倍加关注。如今,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参与到勤工助学当中锻炼自身的能力,增强与社会的联系以及提升个人的素养,同时也能解决自己生活困难的问题。然而,目前勤工助学在实施和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如何处理这些障碍,让大学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教育部门今后工作的一个重点。

一、勤工助学的相关政策研究

勤工助学由高校机构统一管理。高校学生资助机构需要设立专门的部门解决岗位的确定,相关机构的协调以及薪酬标准的设定,酬金的按时发放等问题。《办法》中规定学生需要在不影响自己专业学习的基础上进行勤工助学。勤工助学的合理时间为每周不能超过8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40个小时。而勤工助学的酬金也规定每小时不得低于8元,每个参与勤工助学的学生工时不得低于20小时。且勤工助学的安全问题在《办法》也有相关规定。学校不能组织学生参与危害学生身体健康的劳动。不论在什么地方进行勤工助学,都必须在保障学生的安全下进行。

二、大学生勤工助学现状

(一)大学生勤工助学的目的不一

大学生进行勤工助学的目的主要有一下几种:为了锻炼自己的能力。在勤工助学中,大学生通过与社会的接触,培养了自己的独立能力以及适应社会的能力。通过自食其力,他们也在其中磨砺了自己的意志,增加了阅历,同时懂得了不少为人处世的道理。为了让自己在就业时领先一步。通过勤工助学,学生对激烈的社会竞争和将要面对的压力有了初步的了解和准备。参与专业相关的勤工助学,不仅能够学得不少专业知识,又能在这过程中积累一定的经验,提高了自己动手实践能力。为了解决生活困难。勤工助学能使学生通过自己的工作获得一定的酬劳,也能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

(二)勤工助学的方式多样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学生勤工助学的岗位和方式也越来越多样化。目前大学生勤工助学的主要方式有两种:体力劳动。主要是发放礼品,餐厅服务等简单的体力劳作,工资也相对较低。脑力劳动。脑力劳动的主要方式便是家教。主要从学生自身的情况出发,有较高的酬劳,同时也是相当广泛的勤工助学方式。酬劳比体力劳动高上不少。当然大学生还有不少其他的方式进行勤工助学,调查员,校园以及互联网兼职能也成了大学生喜欢的方式。

三、勤工助学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一)高校勤工助学政策尚不健全

如今,高校更多的是把关注重点放在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状况,而对大学期间勤工助学的重视度较低,相关的部门和协会并没有进行很好的管理和指导。高校设置的相关指导课程也往往是枯燥单调,大学生对此也兴趣极低,导致指导的效果也是远远达不到预期。而由于学校的关注度低,许多学生在勤工助学的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也往往得不到解决。

(二)社会认可度不高

国家并未相关的政策对勤工助学进行扶持,勤工助学仍然得不到制度上的保障。政府部门,企业,以及学校资助部门没有建立起紧密的联系导致相互之间的沟通障碍,这就直接导致了大学生的劳动力资源得不到合理充分的利用。大学生勤工助学的公益机构数量较少且影响小,没有对大学生起到应有的作用。社会上相关机构也良莠不齐,费用收取不合理,安全隐患大,甚至存在诈骗现象,对学生的权益造成极大的侵害。公益部门没有对中介机构和商家等进行合理的O管,大学生在勤工助学的工程中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且对大学生权益受到侵害的关注程度还远远不够。在社会中,由于大学生缺乏相关的社会经验以及能力的欠缺,常常在激烈的竞争中力不从心。我国目前对大学生勤工助学性质的观点也着重在其学生身份而非其劳动者身份。有些商家不愿意招收学生,故意设置障碍,不与学生签订协议。甚至还有欺诈,随意克扣工资的现象存在,大学生的权益往往得不到最基本的保障。

(三)大学生维权意识的淡薄

由于我国相关的政策规定,大学生勤工助学并不能视为就业,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在勤工助学的过程中,签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然而由于社会经验的不足,大学生在勤工助学时往往不知道与商家签订合同。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也主要以协商的方式解决,很少通过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大学生勤工助学的对策和建议

(一)高校应加强对学生勤工助学的重视程度

随着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参与到勤工助学中,高校也应更加重视大学生勤工助学活动。充分认识到勤工助学对发展学生全面素质起到的作用。将勤工助学与大学生自身素质培养相联系,为大学生勤工助学创造更宽广的渠道和平台,同时加强同社会和商家之间的联系,使大学生在勤工助学的过程中权益得到合理的保障。

(二)完善勤工助学相关的制度和体系

勤工助学的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建立起完善的机制和制度,培训相关的专职人员,加强对勤工助学相关商家和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使勤工助学更加的合理有序,并将工作重点放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以及生命安全上。维护勤工助学的市场秩序,对非法机构和违法的商家进行严惩,为大学生勤工助学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扩宽勤工助学的渠道

学校应与社会相关机构相联系,结合学生的专业特点进行岗位的调配。使岗位的类型从体力型劳动向脑力型和技术型劳动发展。使勤工助学的方式多元化,将长期兼职与短期的兼职相结合,合理利用学生的课余时间,使学生在勤工助学的过程中劳有所得,充分得到锻炼。

劳动总结大学生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校就业指导 法律意识 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1

一、大学生就业法律认知的现状

大学生尚未形成成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因此他们在观察问题、分析问题时还不够全面,尤其是对法律的认知和理解还停留在感性认知的水平上,更有甚者会产生法律认知的盲区。大学生对有关就业的法律知识更是严重缺失,对就业中的法律知识缺乏足够的重视,对相关法律规范的理解、掌握和运用能力也较差。绝大部分毕业生对国家的就业法律法规也不熟悉、不了解甚至不知道。

大学生一旦毕业步入社会,因缺乏初次就业经验,对就业过程中出现的违法现象识别能力不强,导致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例如遭遇就业歧视、虚假招聘、试用期陷阱、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克扣工资等。或在试图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法律问题时,将会充满困惑与彷徨。

二、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缺失的原因

(一)高校的法律知识教育缺失

各高校的就业指导课教学大纲,是在国家教育部办公厅2007年印发的《关于的通知》指导性原则下修订的。各高校拥有较大的自,原本是为了给予高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的灵活性。但实际上,高校的法律教育普遍存在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现象,忽视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没有真正将法律教学与提高学生的就业法律意识的培养有机结合起来;忽视了学生是否真正掌握劳动与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能否在就业择业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正当的劳动权,以及如何诚信就业等更为重要的法律教育工作。

(二)高校开展就业工作仅注重就业率

许多高校开展就业工作仅仅围绕当年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数量,并以此作为某个专业、某个系就业率的重要就业指标而给予高度重视。在就业形势严峻的当下,高校不能H仅关注学生的就业率,更应重视贯穿学生培养全过程的就业教育。

(三)学生对自身法律意识的培养不够重视

许多学生存在片面看法,认为法律与己无关。特别是初入大学校园的学生,认为就业是毕业后的事情,无须在校期间考虑社会招聘和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没有切身体会到法律(特别是有关就业方面的法律)与自己的关系,对于法律学习的积极性不高。

三、如何培养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

(一)对现行就业指导课程进行改革,将法律理论教学与就业指导课程有机结合

目前,大部分高校对大学生的法律法规教育手段比较单一。仅仅依靠开设法律基础课程,且该课程存在理论与实践相脱离的问题,无法满足学生在未来就业择业过程中对于法律的需求。应对现行就业指导课程进行改革,将法律理论教学融入其中,结合就业案例教学,预测毕业生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规避可能发生的就业风险和就业陷阱。以期加强对大学生有关法律法规意识的教育,做好大学生毕业前的法制教育工作,使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做到知法守法,具备较强的法制观念。

(二)开展相关就业法律知识讲座

在高校就业指导的工作过程中适时开展一些与大学生就业相关的法律知识专题讲座,例如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实习协议、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劳动法等。通过灵活多样的教学互动模式,提高学生的重视程度以及调动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已经对法律特别是涉及就业方面的法律产生了强有力的认同感和需求感。因此,要在法律方面给予学生更多的引导和帮助,避免学生在就业中走弯路。

(三)开设相关就业法律知识专栏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与实施,应该引起学生足够的重视与关注。学生即将走入社会,可能会遇到许多问题。例如劳动合同缔结过程中的知情权、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收取抵押金、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期限与解除等方面的问题。另外,毕业生在求职的过程中,由于法律知识的缺失、法律意识的淡薄,违约也成了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较为关注的话题。这些都要求高校教师在就业指导工作中全面准确地把握法律的思想,对学生做出正确的引导。

因此,可以开设相关就业法律知识专栏,将学生普遍关注的问题以及在就业择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通过法律知识专栏,结合重点法律法规条文,进行整理与解答。

(四)重视大学生的人格教育及法律道德教育,循序渐进引导学生

用人单位通常都非常重视毕业生的个人职业素质,如对企业的忠诚度、工作态度、社会责任感以及法律责任感等。一个健全的人格,远远比专业能力更重要。因为专业能力可以通过培训得到提高,但若一个人的法律修养、品德责任心存在问题,则远非一朝一夕可以改变。

就业法律知识的培养和教育不是一蹴而就的,不是通过几次讲座就能解决的,它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必须通过较长时间的入情入理的教育,循序渐进、细心引导学生。因此,把人格教育及法律道德教育融入到日常的思想教育中去,使大学生的法律知识,特别是针对就业过程中有关的法律教育以及法律意识的培养实现常规化、常态化、全程化。

四、总结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生力军。做好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综上,将就业法律知识教育纳入高校就业指导工作中,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高校就业指导工作,有利于促进就业市场的规范有序运行,有利于推动我国的法制经济建设,有利于推进我国法治社会的最终实现。

参考文献:

劳动总结大学生范文第5篇

关键词:技能培训; 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教育; 职业素养

一方面,2009年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达到了610万,新增了50万人,此外,2007年和2008年还有100万人和150万人没有找到工作。另一方面,受金融危机影响,许多企业经营困难,用人需求大幅下降。2009年毕业的大学生面临着异常严峻的就业前景。2009年6-7月,青岛科技大学成教学院机械设计及自动化专业86名大三学生在青岛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技能培训。在这两个月的培训过程中,学生们不仅提高了动手操作能力,获得了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增加了就业的机会;而且在培训过程中,自身的职业素养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就业的竞争力进一步得到增强,为今后的实习和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技能培训极大的提高了大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

当大学生们来到青岛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我们根据大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了一套详细的培训的方案。

首先是两个周的普车和钳工的实训,任务是每一个人做一个小锤子。普车重点是做锤把,钳工重点做的是锤头,最后是两者的轴孔配合。经过两个周后,当学生最后完成自己的工件时,都非常的兴奋。

然后是对他们进行分组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专业技能培训是采用项目教学法,以小组为单位进行的。场地就在实训车间,一边理论教学,一边实践教学,让他们在学中做,在做中学。通过6-7个项目的训练,学生基本上都能够进行简单的编程和操作。

“年轻正是做梦的年龄,人千万不能没有梦想。没有了梦想,就没有勇气。人可以不聪明,但要有耐心,吃苦是前提。通过技能培训,我学到很多的实践知识---。”一个同学在日后的总结写道。

二、技能培训让大学生们获得了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扩大了他们的就业空间。

在对大学生的培训结束后,按照要求对他们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学生就会获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中级技能证书。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这就为今后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指明了方向,这就是随着职业岗位的变化劳动者要“终身”接受教育和培训,以适应新的职业岗位知识和技能要求。2004年7月1日劳动保障部颁布了社会工作者等第九批国家职业标准。截至目前,我国已颁布300多个国家职业标准,有3000多位专家学者参与了“标准”的制定工作,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87个职业标准已全部制定完成。这就意味着中国的职业资格证书时代的到来。

“本次技能培训的内容很现实,实践性强,能使原先粗线条的专业知识转化为专业技能,不仅自身素质得到很大提高,就业面也被拓宽了。”一个同学在日后的总结中写道。

三、技能培训极大的提高了大学生职业素养,为今后的实习和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1.在技能培训过程中注重安全教育

在工厂的生产中,安全是头等大事。在培训过程中,我们通过集体观看安全教育影片,集中学习安全教育手册等来完成第一堂课。在进入车间的之前,给学生讲解应该注意的问题,例如:工作服的穿戴、个人安全操作习惯等。

2.在技能培训过程中培养职业习惯的养成

在学生刚进入车间时,首先跟他们强调的是车间的卫生,自始至终应该注意保持车间的整洁,干净;车间内部物品的摆放应该合理,在使用完成后及时的放回原来的位置;、工件完成后应该及时的打扫设备和车间的卫生。其次,在保持卫生的同时,强调工作过程的严谨,细心,让学生养成安全操作、文明操作的好的习惯。

3.在技能培训过程中培养学生团队合作的精神

当前社会是一个竞争的社会,但更是一个讲究合作的时代,在技能培训过程中我们非常注重培养大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

⑴值日采用小组的形式,通过相互间的合作共同把卫生打扫干净。

⑵通过小组合作的形式完成零件的加工。在实习过程中,学生几个人一个小组共同完成一个项目,他们相互合作,每个人负责一个部分,最后完成一个完整的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