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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行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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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行政论文

机构行政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采购法律制度竞争市场

政府采购是政府影响国民经济的一种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手段。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制度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障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我国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借鉴国外经验,并根据国际惯例,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采购制度。

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亟待建立

政府采购是当今世界各国政府管理社会经济生活的一种重要手段,它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机构,为了开展日常财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手段、方法和程序,从市场上购买商品、服务和工程的行为。由于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人们对政府采购的认识不够全面、深入,使在国内、国际市场上都具有相当规模的我国政府采购,缺乏完善、统一的法律制度规范。

在我国不同地区和部门颁布的政府采购法律文件中。对政府采购的界定、政府采购主体、政府采购包括的内容、管理政府采购的机构等都规定的不尽相同。在其它方面,也存在同样的差异,因此导致了管理上的混乱和采购上的不规范。建立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可以克服上述弊端,统一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由于缺乏统一、完备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各自为政,环节多,单价高,采购方式不规范、不透明,导致盲目采购、重复采购等浪费现象依然存在。尽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已颁布实施有关规定,但由于其效力低,内容差异大,也难以发挥其应有的效果。

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三公”原则就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原则是世界各国管理公共支出的一个共同原则,因为政府采购合同是采购机关使用纳税人税款和其它公共专项投资签订的买卖合同。在采购中必须对纳税人以及社会公众负责。因此。要求政府采购依据的法律、政策、采购项目、合同条件、投标人资格预审和评价投标的标准等都必须对社会公开,以便公众和检察、监督机构进行审查、监督。

效率原则也是各国常见的采购原则。效率包括经济效率和管理效率两个方面,经济效率要求政府在采购过程中,能大幅度的节约开支,强化预算约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市场机制与财政政策的最佳结合。

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功效

政府采购是政府与供应商之间进行的交易。由于政府是市场中的最大消费者。而且政府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竞标过程中执行严密、透明的“优胜劣汰”机制。所有这些都会调动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而且能够促使供应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或者改善售后服务。以使自己能够赢得政府这一最大的消费者。所以,供应商竞争能力的提高叉能够带动整个国内市场经济的繁荣昌盛。

四、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作用

1.提高供应商的竞争能力

政府采购的方式很多,有公开招标、两阶段招标、寻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多种方式,其中公开招标是运用最多的一种方式。但不论是采取哪种方式,在政府采购的过程中都要遵循竞争性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政府可以邀请到很多的供应商、承包商或劳务供应者来竞标,形成一种有利于政府的买方市场,从而使政府能够获得比较价格利益和更优质的产品或服务。因此。各供应商必须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竞争能力,从而在众多的供应商中崭露头角,被政府“相中”。

2.给整个市场经济注入活力

政府采购必须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这三条原则可以维护供应商的利益,极大地调动供应商的参与热情,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注入新的活力,并带动整个市场经济的繁荣。

首先,政府采购遵循公平原则。具体来说,这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竞争主体准人的公平性,即允许所有有兴趣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二是竞争规则的公平性,即资格预审和评标的标准要一致;三是供应商获取信息的公平性,即所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都应平等地从政府那里获得完全信息。

其次,政府采购遵循公开原则。这一原则主要是通过严密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来体现的。由于政府采购的批量大,对经济的影响也大,所以采购活动的程序、过程一定要体现透明、公平的原则。公开的采购程序一方面具有可预测性,使投标供应商可以计算出他们参加采购活动的代价和风险。从而提出最有利的竞争价格:另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内部交易”或“黑箱操作”,从而增强潜在投标商参与采购并中标的信心。

再次,政府采购遵循公正原则。其核心是“标准的统一”。该原则要求采购部门给予所有的供应商相同的待遇。而不应该存在歧视性。它是提高供应商广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有效保证。

3.有助于我国产品打入国际市场

这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解释:一是由于国内政府采购市场的不断完善,调动了国内供应商的参与积极性,并促进其竞争能力的提高,这种竞争能力的提高有可能使这些供应商步人国际市场;二是从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的对等性来看,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双边或多边条约的优惠待遇参与国际竞争,使供应商能够在国际市场上得到更多锤炼的机会,提高国际竞争实力。

从长远看,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趋势不可阻挡,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也是必然趋势。虽然我国没有正式声明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实际上国外供应商早已进入我国政府采购市场。我国政府机关采购商品或服务的领域也早已延伸到国外。

4.有效防治腐败

首先,政府采购制度,能克服以往分散购买的弊端。可有效地防范公共采购领域的腐败。政府采购,不仅是一种简单的消费行为。而且是一种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各种支出纳入统一账户,受到财政部门全方位监督。它的主要实现形式是招标。这一方式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基础,通过招标广告,公开采购信息,使有能力的企业,都有机会参与竞争。

其次,统一的政府采购,特别是公共招标方式,可以依托于法制而明显地提高政府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严密性,减少产生“权钱交易”等腐败行径的土壤。

机构行政论文范文第2篇

近年来,世界保险业的经营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经济全球化带来了巨大的竞争压力。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金融领域本已淡漠的业务界限变得更加含糊不清,各国金融机构通过兼并、建立控股公司、附属公司、组建金融集团、合资等形式经营本领域外的产品已非常普遍。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商业银行运用其庞大的经营网络优势,大举进攻保险领域尤其是寿险领域,抢夺市场份额。

第二,人口老龄化不仅孕育了巨大的潜在保险市场,而且对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三,科技进步带来了金融商品的不断创新。90年代以来,以电子通讯技术、计算机和因特网技术为代表的高新科技的迅猛发展,不仅降低了交易成本,节省了时间,而且扩大了综合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潜在可能性,使金融机构将传统的本行业金融服务与其他的金融服务结合起来,提供一揽子服务成为可能,为金融产品创新创造了条件。

第四,自然环境的恶化和巨灾风险显著增加。由于人类活动的过度扩张,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发,使人类的生存环境不断恶化。各种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和严重程度不断上升,水土流失、气候变暖、地震、洪水、风暴等问题越来越严重。

以上述变动为背景,国际保险业加速了结构性调整。

(一)保险业和其他金融服务业的融合进一步加速

在金融自由化和金融业日益加剧的竞争压力下,保险业一方面通过行业内的兼并收购,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有效降低和控制生产经营成本,使企业集中优势。另一方面通过和其他金融服务业如银行、资产管理业、证券业的融合,增强竞争实力,对消费者提供包括建立附属公司,收购和兼并,进行合资经营,组建金融集团,组建持股公司,签订联营协议等在内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随着保险业和其他金融服务业的融合,保险业的服务范围得到极大的拓展。目前大型保险集团都在朝着“金融超市”方向发展,它们既经营寿险业务,又经营非寿险业务,还可经营再保险业务,同时还能提供资产管理、信用卡、证券承销、证券经纪等服务。可以说除了存款业务和支付方式的管理外,寿险公司已经涉猎了所有的银行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在保险业和其他金融服务业的融合中,政府对分业经营管制的放松是重要的政策因素。出于维护公共利益、保护消费者,保证充分竞争和确保金融系统的稳定等考虑,传统金融监管的基本框架是实行银行、证券和保险业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然而自70年代开始,上述严格分业的金融监管模式出现了松动。近年来随着事实上各种形式兼业经营的不断发展,政策层面分业监管的原则正在瓦解,一些国家的政府已经着手调整监管框架。如日本金融业严格分业的原则在新的金融法案中被修改。美国则已经通过新法案明确允许银行、保险和证券业在彼此的市场上进行竞争。可以肯定,在新的监管框架下,保险业和其他金融服务业融合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二)保险产品不断创新,险种结构调整加快

由于金融市场上的金融创新发展迅速,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等新的金融工具以其灵活性和预期高收益吸引了广大的个人投资者。与新的金融产品相比,缺乏弹性的传统寿险产品大为逊色。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增强与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能力,降低寿险经营的利率风险,寿险公司纷纷着手开发新险种,创造新的保险商品。这类寿险产品创新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增加了寿险产品的弹性。改变了传统寿险的期限特点,使结束寿险合约更为容易;改变了传统保费支付的固定、定期的特点,使保费支付更具灵活性。二是新产品突出储蓄性和盈利性,对寿险投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产品凸现寿险的储蓄性,强调寿险保单的储蓄(金融)因素,使寿险保单更具投资价值。新产品通过更加有效的投资,使寿险保单更具盈利性。三是保险和储蓄的分离。传统寿险产品中的储蓄因素被认为是缴纳衡平保费的副产品,储蓄和保险在一个保险契约中是不可分开的。而新产品中的储蓄因素通常被认为是保单更独立的一部分,储蓄收益直接和保费与投资收益相关,投资收益率越高,保费“储蓄利率”越高。

由于非寿险产品期限较短,不像寿险产品具有储蓄性,创新受到了客观限制。非寿险公司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产品价格和服务品质上,而不是体现在产品差别上。但是随着巨灾风险的增加和随着科技进步伴随而来的新风险的出现,仍然有一些新的保险产品面世,如世界杯足球赛保险、疯牛病死亡保险、互联网保险等。

(三)保险组织形式的调整

目前国外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调整突出表现在相互保险公司的股份化方面。保险公司股份化的一个重要动因是借此获得权益资本与其他的融资渠道,如可转换公司债、认股权证、优先股等。随着金融服务业的加速整合,保险公司资本成长和资本投资的需求日益增长。保险公司权益资本增长的主要来源是保留盈余,在保留盈余不够时,必须从资本市场融入资本,相互公司可以通过举债取得资金,但要获得权益资本受到很大的限制。而股份公司拥有所有公开市场的融资选择,相互公司股份化后到资本市场融资就便利了许多。保险公司非相互化的另一个重要动因是股份公司结构的弹性优势。通过采用控股公司的结构,保险公司可以绕过保险管理当局对保险公司经营非保险业务的限制;可以在不降低法定盈余的情况下,进行行业内购并。

(四)保险经营和管理方式的调整

由于高新技术在保险业中的应用,大大提高了保险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效率;同时,对保险市场的结构和传统的保险经营管理方式造成强烈的冲击。在保险营销方面,随着家庭电脑的普及以及消费者对保险服务效率的重视,电话直销、网络销售等新型营销方式发展迅速。美国独立保险人协会在“21世纪的保险动向与预测”调查报告中提及,新技术特别是互联网将把保险业的经营引向新的具有革命性的发展进程,今后10年内保险企业经营的企业保险31%和个人保险37%的保单销售将通过互联网进行。

保险营销方面另一个变化就是银行销售保险的大量增加。在保险业新的分销方式中,银行保险即通过银行销售保单的方式在欧美保险业发达国家中非常成功。在法国、西班牙、瑞典等国通过银行销售保险实现的保费占寿险市场业务总量的60%,占非寿险市场业务总量的5-10%。保险公司通过和银行合作利用银行强大的分销网络销售一般的保险产品,还可以将保险和银行贷款捆绑销售,将保险和信用卡业务捆绑销售,从而达到一举多得的效果。

在保险公司管理方面,高新技术的进步也带来了很大的变化。计算机网络为保险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经营和协作提供了非常便利的条件。1994年,伦敦保险市场开始应用电子分保系统(ESP),大大提高了保险交易的运转速度。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率先建立的电脑增值服务网(PINET),促进了全球再保险交易的自动化。在内部管理方面,保险公司一般都实现了内部管理的计算机化和内部联系的网络化。从公司内部各个部门文档和数据的处理到各个部门之间信息的传递,从企业决策到承保、理赔等各个环节,从保险营销到资金运用中的自动化处理,都离不开计算机系统的应用。可以说,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已经覆盖了保险公司内部管理的方方面面。

国际保险业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还表现在由于巨灾风险增加而带来的风险管理方式的创新。80年代以来,世界上损失额超过500万美元的重大灾害频频发生,对经营财产保险的保险公司造成巨大的损失,巨灾风险越来越成为保险业关注的重要问题。在巨灾风险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除了继续采用增加资本金、增加准备金提取和增加再保险比例等一般的分散风险手段外,还采用了包括风险证券化、巨灾期货等在内的新型风险管理方式。

二、对发展我国保险业的几点思考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保险业尚处于发展初期,上述结构性调整在我国保险业发展中有的刚刚出现,有的还未见端倪。但是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日益临近,我国保险市场开放的步伐将不断加大,国际保险业的上述调整必将对我国保险业发展构成冲击,所以,当务之急是加快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迎接挑战。

(一)放松管制,强化国内市场竞争

从国际保险监管的发展趋势来看,放松管制已成为主流。放松管制首先表现在保险市场准入条件的放宽;其次表现在保险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的放宽,上文谈到的保险业和其他金融服务业的融合就反映了这种监管的变化;再次表现在国际保险监管的核心已从全面监管转为偿付能力的监管,多数国家都在逐渐实现保险费率的自由化。这种国际性的放松管制意味着全球保险市场将更加开放,保险市场的一体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

放松管制的指导思想是鼓励和推进竞争。从我国情况来看,由于过去对保险领域管制过严,造成保险企业数量过少,经营领域过于狭窄,经营手段欠缺,企业管理水平低下和效率过低。长此以往,我国保险业势必难以面对对外开放的挑战。为了提高我国保险业的竞争力,政府有必要放松对市场准入、经营范围和保险商品的管制,鼓励保险商品的创新,在保证市场秩序前提下。积极鼓励和推动保险企业的竞争。

(二)提高保险监管水平,在监管方式方法上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

由于我国保险业发展较晚,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尚有待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尚未完全制定,保监会成立不久,监管经验不足,保险行业自律正在建立等原因,目前保险监管还处于较低水平。保险监管的主要内容是条款和费率的监管,国际上流行的偿付能力监管在我国还基本上是空白。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指日可待,兼营寿险、非寿险和其他金融服务业的跨国保险公司的进入将进一步增加我国保险监管的难度。所以,当前应该尽快加强和完善我国的保险监管体制。首先要建立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保险监管机制,建立一套偿付能力的指标体系,对保险公司进行监管;其次要加强对境内外资保险公司的监管,严格审批,并通过国际联合,对其偿付能力进行有效的监管。

(三)加快投资业务的发展,努力提高保险投资效率。

受传统保险思想的影响,我国保险理论和实践界长期片面注重保险的保障功能,忽视保险的金融功能,造成保险业长期靠保险业务“一条腿”走路,保险投资发展相当落后。具体表现在保险投资规模小,保险资金运用率低;保险投资结构不合理,保险投资方式受限制;保险投资管理欠科学,投资效率不高;保险投资监管限制太多,缺乏灵活性等几个方面。我国保险投资目前这种发展状况非常不适应于国际保险业的发展趋势。随着保险业务竞争的加剧,保险边际利润已微乎其微,保险投资将成为保险业利润的主要来源。保险投资又是保险产品创新的基础。如果没有投资,开发变额寿险、万能寿险等新产品根本不可能进行。面对来自投资经验丰富的跨国保险集团的竞争压力,必须加快我国保险投资的发展。为此,首先应该尽量拓宽保险投资渠道。在保险公司内控机制基本完善的情况下,逐步放开保险投资方式准入的限制,让保险公司参与金融市场上所有投资工具。其次在投资监管方面,采取比较灵活富有弹性的监管机制,一方面为防止保险公司投资过分集中对不同投资方式和单项投资进行比例限制;另一方面对比例限制保留一定的弹性,可以规定一定的自由投资比例,这样以便于资本充足的保险公司进行更加适合自己的投资组合。再次,保险公司应该加强投资管理,对保险投资进行国际上流行的资产负债管理。

(四)鼓励兼并重组,支持经营机制完善、经营和管理技术先进的大保险公司、保险集团成长

一个国家的保险实力、在国际保险市场的竞争能力主要体现在大型保险公司和保险集团的实力上。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也是抗衡国外跨国保险公司的主要力量。为了培育中国的保险业,有必要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保险企业依据市场机制进行兼并重组和完善机制。

(五)加快保险业的创新发展,改善保险产品结构。

机构行政论文范文第3篇

论文关键词:信息技术;公共行政组织结构

信息技术的发展将人类社会推向了信息社会。与工业经济时代相比,创新是信息社会发展的内在驱动力;知识工作者将成为组织的主体;组织设计的理念将更加突出“以人为本”,组织的基本价值是追求公平,重视回应与参与。传统的行政组织模式显然与此格格不入。因此在西方发达国家率先掀起了公共行政改革。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改进行政组织,重组公共行政流程与管理,重构官僚机构,旨在建立起更加有效的公共行政组织。

一、传统行政组织结构的特点及其局限性

1.传统行政组织结构设计的特点。传统行政组织设计的基本思想主要来源于法约尔的组织管理理论和韦伯的官僚制组织理论。法约尔认为,首先,从管理过程的角度,组织管理包括五个基本职能,即: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组织作为管理中的第二项职能的发挥是以一定的组织结构来体现的,有了适当的结构既能确保控制,而又不会出现“过多的条例、文牍主义和控制公文。”其次,随着组织所承担工作量的增加。职能部门及职能部门的人员就会增加,因而促进等级系列的发展。组织的“金字塔”结构是职能水平增长和等级系列垂直增加的结果。第三,在法约尔提出的管理的十四条原则中的分工原则、权力和责任原则、统一指挥原则、等级制度原则和集中原则初步勾画出层级制的组织轮廓。

韦伯描述了理想的官僚制组织包含了如下几个特征:

实行劳动分工。明确规定每一个组织成员的权力和责任,并把这些权力和责任作为正式职责而使之合法化;各种职位按权力等级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指挥链;根据技术水平来考查和挑选组织中的所有成员;组织中的所有任职者是通过任命而非选举产生;管理人员是专职的,领取固定薪金;管理人员必须以严格的理性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排除个人情感。官僚制组织奉行规则中心主义。精确、快速、明确、熟知文本、连续性、处理权限、统一性、严格从属关系、减少相互摩擦等都是官僚制的优点,官僚制着眼于如何最大限度地进行合作与控制,从而提高组织的效率。

法约尔和韦伯关于行政组织设计的思想勾画出了传统官僚制行政组织结构的基本模式:以任务和职能为核心,将行政组织的任务和职能进行横向部门分解与纵向层级分解,形成一个金字塔式的机构体系和职能业务体系;同时进行职责权限的部门分解和层级分解,形成一个层级制的指挥链条:根据任务与职责权限的分解进行工作设计并根据工作岗位要求进行人员甑选与使用;每个部门、层级及其相应工作岗位人员的活动都严格限制在各自权责分工范围内,并依据事先制定的规则、程序和文书档案进行工作处理,以计划和监督控制整个工作过程,命令与服从是主要的工作关系。

2.传统行政组织结构的局限性。传统行政组织结构的设计所关注的是如何建立正规化的组织.依靠事无巨细的计划和高度层级制的正式组织结构对组织进行科学管理.从而提高组织效率。但是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社会环境的变化加快、公共管理问题日趋复杂、社会需求趋向多样性。传统的组织设计的局限性日益显现出来。

首先。传统的组织设计只重视对硬性结构的考虑,而忽略了对人的关心。丹尼尔·贝尔曾指出:企业建立了严格的结构,为的是服从三个“逻辑”:“规模的逻辑”,“测定时间的逻辑”和“等级的逻辑”,结果是企业中的科学。将人的行为从人身上剥离。使工人处于被动和依附的地位,而且从他们的工作中抽掉了一切思想。科学管理建立了一种单面人和组织的机器式模式。此外,官僚制组织结构犹如一只巨大的铁笼和精密的机器,将行政人员固定于其中,成为其附属品和运转的零件。他们只会例行公事而丧失感情。对规则的机械、被动服从,不断扭曲着行政人员的个性结构,使他们变成屈从于规章制度的“组织人”。狭隘而单调工作的重复使行政人员感到自己的工作变得越来越毫无创意和实际意义。

其次。传统行政组织的横向协调困难,从而导致整体效率低下。以职能分工为基础的传统行政组织强调的是专业化分工.这样一来行政任务被分割成若干简单的、专门化的任务,不仅增加了解决问题的行政路径,而且容易滋生部门主义、本位主义、功能性短视等问题,导致部门间的横向协调困难。同时。行政组织过分依赖专门技术以及条块分割的“鸽笼式”的专业化单位来解决不断涌现的新老问题,其结果必然使行政组织的分工越来越细,组织规模越来越膨胀。行政组织协调的成本也越来越高,最终是行政组织解决问题的能力受制于结构的约束而越来越低下。

第三,传统行政组织管理强调规则和程序,但机械的规则主义往往导致目标与手段的倒置.即对规则和程序的被动服从越来越成为行政部门和行政人员活动的目的。为了弥补行政组织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漏洞和加强部门间的相互制衡.官僚制行政组织日益完善各种审批措施和控制程序。不断完善的规则和办事程序使行政组织的运行机制日益僵化。烦琐手续、文牍主义成为传统行政组织结构中的显著特征。

此外。传统的组织结构设计立足于组织是一个静止的存在。无视组织与其环境的相互作用,完全是一种高度结构化的、封闭式的设计。

二、当代西方公共行政组织结构变革的基本理念和模式

作为公共行政组织结构主导形态的官僚制组织的设计满足了工业经济时代技术的特点,但是,实践表明官僚制“完全不能在20世纪90年代变化迅速、信息丰富、知识密集的社会和经济中正常发挥功能。”于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西方国家就开始推行公共行政改革。

1.西方国家行政改革的基本理念。综观西方国家行政改革的实践,都呈现出市场化取向、放松规制取向和分权取向,行政改革的目的是通过以后官僚制为取向的制度变迁来探索与信息社会相适应的公共行政管理范式。西方行政改革的基本理念在奥斯本和盖布勒所述“十大原则”中得到了充分体现:(1)政府“掌舵”而不是“划桨”;(2)政府授权而不必躬亲;(3)引进竞争机制;(4)任务导向;(5)建立在业绩基础上的责任感取向;(6)顾客导向的服务;(7)依靠对公共服务和公共投资的收费筹资;(8)预见未来,重在预防;(9)下放权力,实行参与式管理;(1O)以市场为导向。这十条原则的实质是以企业价值观改革政府的工作,改变政府的运作方式。建立所谓“企业化政府”。政府的企业化改革。被认为是向后官僚制范式发展的一种倾向。

2.西方国家行政改革的四种模式。彼得斯从主要发达国家的政府改革实践中梳理和归纳出四种未来政府的治理模式。一是市场式模式:主张下放决策权和执行权,把庞大的公共部门分解成若干个小的像企业那样运作可以相互竞争的部门,公共产品的生产变垄断为竞争,将大量的服务职能下放给非政府组织,从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强调积极进取的政府行为和个人责任。促使公共部门建立层级尽可能少的网络或平板结构,推行功绩制和绩效工资管理。二是参与式模式:提倡减少组织结构的中间层次,缩小上下级之间的沟通距离,主张保留等级制但要使组织结构扁平化;鼓励自上而下的公众参与式决策;参照企业管理中的全面质量管理法管理公共部门,听取公众的意见,了解公众的需求,注重服务的质量和价值。三是弹性化模式:强调政府的应变能力。能够有效回应新的挑战。与此相适应,政府组织模式应具备虚拟性的特点,如主张在政府内部建立临时性机构来实现政府职能目标,雇佣临时性的公共雇员,以避免常设性机构的僵化问题,有利于适应快速度变化的社会环境。四是解制型模式:该模式主张以组织的使命替代墨守成规的繁文缛节。公共雇员在处理事务时有更大的灵活性和自由度。该模式不太重视组织结构,其着眼点在于程序和有效行动的能力方面。以上四种模式虽各有其特点,但是叉具有兼容性,只是各自强调的侧重点不同。

三、基于信息技术的公共行政组织重构

从当代西方公共行政组织改革的基本理念和模式出发。构建基于信息技术要求的公共行政组织的新模式至少满足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首先是公共行政组织的分权化管理。导致行政组织控制模式发生转换的根本原因首先在于在信息社会。信息网络覆盖了行政组织内部的各个部门和岗位,信息的高度共享使管理层失去了对信息的垄断权,由此导致等级控制的力量不断削弱。其次,随着知识型员工的比例越来越高,他们对那种式的命令、指挥.对的作风和态度日益不满。就被管理者而言,随着教育水平的普遍提高和信息技术的支撑,他们都是信息灵通的知识型人员,他们有自己的主见,不会盲目地接受来自上面的命令,而且他们有着强力的参与意识.由此导致行政领导在作出最后决策之间必须同下级进行沟通。倾听他们的意见,而不是相过去一样独断专行。因此,行政组织内部的分权管理不可避免。

其次是行政组织结构的低度规范化。传统组织中,高度的规范化是组织关系的主要特征,组织成员按事先的规则行事,缺少创新精神。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员工从事的大多数是知识性工作,知识性工作的最大特点就是需要依赖员工的创造性.而创造性是不能给它以明确规则的,规范只会窒息创造性。知识工作可以通过组建跨部门的项目小组或是自我管理的团队等形式而有效展开,任务小组的出现冲击着传统组织中的等级关系和各种既定的组织关系,人们日益感到只有冲出狭隘的纪律范围才能解决突然解决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新问题。另外,由于组织中的很多项目小组是基于任务而临时组建的特点。这便使得组织中的成员往往注重的自己的专业,具有较强的自主意识,组织成员间的平等意识关系较强,由此决定了协调机制在组织中比控制机制具有更重要的意义。

机构行政论文范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政府采购,寻租支付矩阵,演化稳定策略

 

一.引言

我国政府采购自1996年试点运行至今,采购制度不断健全,采购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与此同时,我国学术界对政府采购也做了一定的研究,但笔者认为,目前国内文献大多都是定性研究而且深度不够,仅少数学者运用博弈理论对政府采购作经济学分析,如张雷宝(2002)对政府采购监管作了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分析;彭文兵等(2003)通过收益矩阵博弈分析了政府采购中寻租的形成过程及其外溢效应;王宏(2006)通过双层次互动进化博弈模型研究政府采购制度的变迁,王宏(2007)还用静态博弈模型研究了政府采购监督制度优化;后小仙(2007)对监管部门、采购方、供应商三方进行博弈分析,构建了反寻租目标体系。但这些论证只是从静态的角度,在完全理性人的假设下进行博弈

分析。本文尝试在有限理性的假设下,在相关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动态演化博弈方法分析政府采购中监管部门和采购方的行为选择,强调动态性,找出影响博弈双方行为策略选择的变量,并据分析结论提出相应对策。

二.政府采购寻租监管的三方模型

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本是政府利用公共权力管理社会经济的一种方式,但由于委托机制、监督体制、经济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国存在权利干预经济、监管缺失等情形经济论文,这些将会产生权力寻租。政府采购中的寻租包括设租与寻租,实际上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1]。政府采购中的设租是指采购方利用权力对采购全过程进行控制,人为设置障碍,进而营造获得非生产性利润的环境与条件;政府采购中的寻租是指供应商利用合法或非法手段获得供应特权以占有租金的活动[2]。政府采购的寻租行为导致政府开支扩大,纳税人负担加重;导致行业垄断,阻碍技术创新;影响供应商之间的公平竞争,导致寻租供应商与非寻租供应商之间的利益失衡,导致市场竞争秩序的紊乱;滋生集体腐败乃至行业腐败[2]论文下载。

政府采购在具体实施中会涉及多方行为主体,下面以监管部门、供应商、采购方这三方设立博弈模型,模型的假设如下:

1.假设监管部门不与采购方和供应商寻租,供应商和采购方可以选择寻租和不寻租两种行为策略。

2.假设采购方接受委托购买一批商品A,A的市场价值为V;实际的采购价格为Y;供应商行贿金额为R;监管部门的稽查成本为C;监管部门证实违规成功的概率为p,证实违规失败的概率:(1-p),其中证实违规成功情况下监管部门对采购方的处罚为KR,对供应商的处罚为L(Y-V),其中K、L为惩罚系数;一般情况下Y-V-R>0。

3.各博弈主体的收益分别是[3]:

(1)采购方和供应商进行寻租活动,监管部门不稽查,则采购方、供应商、监管部门的支付分别为: R,Y-V-R,-(Y-V),供应商的行贿成本或采购人员收益R和寻租者收益(Y-V)独立于模型之外,本文假设R,(Y-V)为固定值。

(2)采购方和供应商进行寻租活动,监管部门稽查,但不成功,则采购方、供应商、监管部门的支付分别为: R,Y-V-R,-(Y-V)-C。

(3)采购方和供应商进行寻租活动,监管部门稽查,且成功,对采购方收益R处以K倍罚款,对寻租者收益Y-V处以L倍罚款,则三者支付分别为:-(K-1)R,-(L-1)(Y-V)-R,KR+L(Y-V)-C。

(4)采购方和供应商不进行寻租活动,监管部门不稽查,三者支付分别为0,0,0。

(5)采购方和供应商不进行寻租活动,监管部门稽查,三者支付分别为0,0经济论文,-C。

在上述假设之下,采购方、供应商、监管部门三方的支付矩阵如表1所示:

表1 采购方、供应商、监管部门三方的支付矩阵

 

 

 

监管部门稽查

监管部门不稽查

 

 

证实违规成功p

证实违规失败 1-p

寻租

采购方

-(K-1)R

R

R

供应商

-(L-1)(Y-V)-R

Y-V-R

Y-V-R

监管部门

KR+L(Y-V)-C

-(Y-V)-C

-(Y-V)

不寻租

采购方

供应商

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