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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外汇管理 体制改革 发展 建议
一、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现状分析
外汇管理作为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败直接与国家的经济安全密切相关,同时会对我国市场经济带来重大影响。在我国国际收支持续保持顺差的条件下,如果做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科学有效的预防经济危机发生,将成为我国外汇管理的重点。以积极稳妥的方式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开发,加快外汇智能的转变是今后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趋势。
(一)中国现阶段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所面临的挑战。
我国现行的外汇管理体制作用面临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外汇交易对象和规模的扩大带来的外汇监管困难
在新国际环境下,我国外汇管理体制需要推陈出新,适应形势的急剧变化,应该主动落实价格管理、主体监督和事后监管的道路。如果继续固守现有的管理体制,将会遇到前所未有的阻力,人员、设备、资金以及技术都会成为局限因素,大大降低管理效果。
2.国际收支调控难度很大。现行外汇管理体制主要通过限制性的管理条例对外汇资金的流动进行监管,是通过政策来实现管理职责的落实。但是,不容忽视的一点是,现行的外汇管理体制具有成本较高等不足之处,原有的外汇管理制度开始显现出其局限性,国际收支平衡风险加大。
(二)我国现阶段采取的外汇管理改革措施。
现阶段我国外汇管理所面临的各种挑战以及在改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决定了,以积极稳妥地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开发以及加快外汇管理职能的转变为指导方针,推进各项改革,是我国外汇体制改革发展趋势。其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调整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
经常项目是国民生产总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国民经济影响很大,因此关于经常项目的外汇体制改革直接关系到我国外汇项目管理体制改革的成败。目前,我国在经常项目上主要制定了一下政策:
首先,降低了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门槛。第一,不在对中资企业设置开立外汇账户的经营规模限制并允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中国企业在外汇制定银行开立经常项目账户;第二,提高外汇账户的限额,取消了以往外汇账户开户审批的模式;第三,对于中资和外资企业采用相同标准进行外汇账户结算。
其次,通过简化进出口手续来增进中资企业的对外贸易和跨国投资。外汇管理局已开始逐步简化出口人工核销过程,开始实行海关和银行的自动核对,采取对总数进行核销与不定期抽查企业的手段。
2.关于资本项目调整的外汇管理政策
我国对资本项目管理做了相应调整,其主要表现如下:
一是,大力推广外汇账户系统,逐步放宽资本汇结限制。
二是,按照最新统计数据对原外债口径做出了调整,将我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对外所负债务纳入我国外债统计范畴;将中国外资银行所吸收的离岸存款列入我国外债范围;将三国月之内的对外融资列入外债计算;同时排除了国内机构对境外金融机构所负债务。
三是,我国开始逐渐取消一些外汇项目业务的审批手续,减少了政府对于企业的正常运营,扩大了市场调节机制。
3.逐步转变外汇管理方式与手段
外汇管理首先应该考虑为宏观经济的顺利运行积累所需外汇资源,保障微观经济有序、科学、公平的管理机制。目前,我国对外汇管理方式和手段做出如下调整:
第一,转变了外汇管理观念。最近新出台的政策逐步在外汇管理中建立起服务意识,以宏观经济发展为导向,朝着为企业提供制度保障的方向发展。
第二,外汇管理方式的转变。我国外汇加以对象规模的空前扩大,使得现在直接面对每个企业和个人的外汇管理方式运行成本高、效率低。因此,我国开始有直接监管转向间接监管的模式,充分发挥了银行监管企业收支的作用。
第三,外汇管理职能的转变。一直以来,我国外汇管理机构都承担着对企业具体业务的审批和对外汇管理法规进行研究的职责。现在,我国外汇管理职能开始向提供服务和在外汇收支活动中起到指导和监管的趋势发展。
三、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发展建议
(一)放宽管制,实现收支平衡。
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不变的大前提下,我国应该逐渐对资金流出放宽限制,降低对居民外汇资金流入的严格要求,同时结合行政、价格等综合性手段实现对资金流入的规模控制。
(二)选择性开放资本账户。
开放资本账户是我国从封闭经济向开放经济转型的重要标志,资本账户的开放程度代表了我国经济融入社会的程度,也是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指标。应首先选择风险较小、投资期长的资本账户开放,逐步向流动性强、风险大的证券投资过度。
(三)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
在人民币汇率改革过程中,处理好以下问题至关重要:
1.继续增强人民币汇率的市场性和灵活性。改革措施应该将扩大银行间的外汇买卖汇率幅度作为重点,同时,当汇率出现非常规波动时,中国银行应能够及时启动平准基金,有效控制外汇市场。
2.提高汇率生成机制的市场化程度。过去我国长期实行严格的强制结汇制度,这显然不利于建立宽松的外汇环境。对于结构不合理外汇储备,采用市场的手段逐步化解,推出种类更为丰富的外汇交易工具,让机构、企业、个人都有更大的机会融入外汇市场。
3.根据国际规范培育外汇市场主体。改革发展应该充分结合外汇制度的完善经验,适当的增加外汇的交易主体,而不是始终以中央银行为主体。中国银行在未来汇率机制改革中应该充当外汇市场的调控者,不应该频繁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主要应该充当审慎的管理者。
参考文献:
[1] 夏斌,陈道富.“十二五"时期中国的金融改革与发展.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1.
[关键词] 外汇储备外汇管理体制游资货币供应量
一、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的现状
外汇管制,是指对外汇的收支、买卖、借贷、转移,以及国际间结算、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所实施的一种限制性的政策措施。目前,我国外汇管理体制基本上属于部分外汇管制,即对经常项目的外汇交易不实行或基本不实行外汇管制,但对资本项目的外汇交易进行一定的限制。我国外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建立独立自主的外汇管理制度,正确制定国家外汇法规和政策,保持国际收支的基本平衡和汇率的基本稳定,有效的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根据国务院1996年1月29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内容我们可以把中国现阶段的外汇管理体制做一个框架分析,《条例》中主要分为四章――经常项目外汇、资本项目外汇、金融机构外汇业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金融机构外汇业务主要就是银行的外汇业务,他们是外汇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并由他们对外汇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我国的人民币汇率,因此,我们可以把我国现阶段外汇管理体制的结构分为对三方面的管理:经常项目、金融机构和外汇市场。
1.对经常项目的管理
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包括贸易收支、劳务收支、单方面转移等。目前我国的经常项目下外汇管理体制主要建立在1994年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禁止外币计价、结算和流通,停止发行外汇券。
(2)实行银行结售汇制。
(3)属于个人所有的外汇,可以自行持有,也可以存入银行或者卖给外汇指定银行。
2.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管理
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须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领取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外汇业务。经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不得超出批准的范围。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客户开立外汇账户,办理有关外汇业务。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存外汇存款准备金,遵守外汇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并建立呆账准备金。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应当接受外汇管理机关的检查、监督。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报送外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以及其他财务会计报表资料。
3.对外汇市场的管理
对外汇市场的管理,主要是对经济主体的结汇和售汇进行管理,进而影响外汇指定银行的外汇的供给与需求,最终影响外汇市场的供求双方的力量均衡,以此为基础来制定人民币的汇率水平。
(1)实现汇率并轨,完善市场汇率形成机制。1994年1月1日,人民币汇率并轨,取消官方汇率,形成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在稳定境内通货的前提下,通过银行间外汇买卖和中国人民银行向外汇交易市场吞吐外汇,保持市场汇率的相对稳定。
(2)建立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从1994年1月1日起,国有企业的外汇收入都要卖给外汇指定银行,不能直接进入外汇调剂市场。外汇市场成为银行买卖外汇的场所。外汇市场是半市场化的,外汇市场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外汇银行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持有外汇。
二、外汇管理体制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
1.经常项目规范的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于经常项目是有严格规范的。然而近年来随着对人民币升值和受本外币利差的吸引,使得很多境外资金通过种种方式规避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流入我国。
在我国近三年的外汇收支出现了两个特别鲜明的特征:一是贸易结售汇顺差的增长远高于贸易顺差的增长;二是个人结汇呈现历年来罕见的高速增长。也正是上述两个因素成为直接推动我国外汇储备快速增长的重要渠道。下面就这两个方面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进行研究。
(1)贸易结售汇顺差的增长远高于贸易顺差的增长。近年来我国贸易项目持续顺差,而且呈不断增大之势。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企业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明显增多。在外汇管理局对外汇指定银行的检查中发现不少企业预收货款的规模和频率明显与其经营规模不符,少数企业存在已预收货款名义代其他公司收取境外资金的行为。有的企业与外方在购销合同中明确订立预付货款的利率条件,一些企业甚至随意提供或者虚报出口收汇核销单号码以实现收汇目的。以预收货款名义混入其他性质资金的主要表现为:一是企业无实际出口,但有预收货款;二是出口量少,预收货款多;三是以预收货款名义向境外母公司融资;四是预收货款长期占用;五是预收一定时间后又全额退还等。与此同时,企业进口项下推迟付汇,少付汇或者不付汇的现象也明显增加。
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本是正常的贸易结算方式。但随着境内外人民币预期的增强,预收货款和延期付款相应增长,直接影响了贸易项下外汇收支的平衡。同时由于两者均存在物流与资金流不匹配的特点,使外汇主体在规避现行的外汇管理政策上有机可乘,因而出现了异常资金通过这两种渠道流入的情况。
②企业将以往滞留境外的资金调回境内结汇。一些过去结汇较少甚至没有结汇的企业2002年以来结汇明显增加,反映出一部分过去滞留境外的外汇被调回境内结汇。如某公司与2002年12月至2004年7月期间,共调回境外外汇8000多万美元并结汇。
③国内外汇贷款和贸易融资大幅上升。在人民币利率高于外币和市场预期人民币升值的情况下,企业为降低经营成本和控制风险,纷纷改变过去以购回支付进口货款的做法,转而直接借用外汇贷款支付进口货款。仅在2004年1月~6月期间,企业以外汇贷款支付进口货款就高达112亿美元。另一方面,银行的贸易融资急速增长(只含进口押汇、出口押汇和打包放款)。2004年1月~6月,全国贸易融资共计156亿美元,其中进口押汇发生额为126亿美元,同比增长210%;出口押汇余额为26亿美元,同比增长37%;打包放款余额为8亿美元,同比增长72%。
企业借用外汇贷款和进口押汇用于出口付汇,直接减少了银行贸易项下的收汇,出口押汇和打包放款在出口货款未收汇的情况下结汇等于提前结汇,也扩大了贸易项下的结售汇顺差。最终体现了贸易结售汇顺差的增长远高于贸易顺差的增长。
④本外币置换现象突出。为了节省利息支出以及控制汇率风险,部分企业通过采用“借外债并结汇-归还国内人民币贷款-再向中资银行借外汇贷款归还外债”、“借外汇贷款-用于支付货款-归还人民币贷款”,“中资银行离岸部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发放过桥短期贷款”等方式进行本外币债务置换。
外汇资产置换为人民币资产,主要表现为:一是中资银行卖空结售汇周转头寸;二是企业将各类外汇账户内资金结汇转作人民币定期存款。
外汇资产结汇提前偿还人民币贷款。部分企业将外汇账户资金结汇用于归还人民币贷款,或者将外汇质押进行人民币贷款提前偿还人民币贷款。
外汇主体增持人民币资产、减持人民币负债的意愿增强,进而对本外币资产负债结构进行了策略性调整,是外汇主体在市场条件下为追求利润最大化或降低经营风险所进行的经济行为。但是本外币置换不仅会扩大结售汇顺差,造成国家外汇储备增加,从而造成外汇市场上的不均衡,影响货币政策对经济的调控,最终使我国的货币政策趋于失效。
(2)个人结汇呈现历年来罕见的高速增长。我国近年来个人外汇收支变化的基本状况。一是结汇和售汇均发生了方向性的逆转。自1994年我国实行结售汇制度后,我国个人结售汇一直呈净结汇态势。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这一态势发生了扭转,开始呈净售汇态势。这一态势延续了3年,从2001年8月开始逆转,结汇从持续下降转为持续上升,售汇由持续上升转为持续下降,差额由逆差转为顺差后急速扩大,2002年的顺差为2001年的7倍多,2003年的增长速度达到了89.96%,2004年增长速度也达到了91.2%;二是结汇和售汇变动的趋势具有普遍性,但在沿海、沿边地区尤为显著。据统计,2002年,2003年和2004年全国31个省市的个人结汇普遍增长,大部分省市的增长幅度都超过了1倍,而售汇额则出现了下降,就个人结汇增长的绝对量看,前国个人结汇变动的绝对额主要集中在沿海、沿边地区。其中结汇增长的90%以上集中在广东、上海、浙江、福建、北京、新疆、吉林、辽宁、黑龙江、江苏、山东等地,其中新疆、吉林、辽宁、黑龙江者仅个别方言边省份在全国个人结汇增量中的比重远远高于其在全国结汇总量中的比重;三是个人涉外收入快速增长,个人外汇资产结构发生变化。根据国际收支间接申报统计,2002年居民个人涉外收入比2001年增长65.7%,是2000年居民个人涉外收入水平的2.3倍。2003年的居民个人涉外收入增速为49.57%,2004年的居民个人涉外收入增速为52.87%。
2002年居民外汇储蓄存款人保持增长,但是全年增加量仅为77.97亿美元,明显低于2001年86.12亿美元和2000年176.04亿美元的水平,增长态势已明显疲弱。2003年,居民外汇储蓄存款最终扭升为降,上半年仅增加了15亿美元,而从7月开始,呈现负增长态势,下半年共减少了53美元,全年外汇储蓄存款余额比年初减少了38.45亿美元。2004年外汇储蓄存款持续下降,而且下降趋势更为显著,比年初减少了52.77亿美元。
尽管我国外汇管理体制对经常项目进行了严格的规范,还是有很多异常的境外资金通过各种渠道进入到我国内并且结汇。客观上造成了外汇市场上供给大于需求。
2.“游资”渗入对我国货币供应量的影响
坚持资本项目下的管制,可以免除境外资本的大规模流入而迫使中央银行为了保持稳定的汇率而过多的投放基础货币,从而使货币供应量增长;或者避免境内资本大规模的流出使中央银行为了保持稳定的汇率而不断的回笼基础货币,从而使货币供应量下降。无论是资本的大规模流入或者是流出,对本国的货币政策的独立性都是一种考验。如果当时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是和资本的流向导致的后果保持一致的话,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往往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意图和资本流向所导致的后果是背道而驰,在这种情况下,中央银行为了保持本国汇率的稳定,从而有一个相对稳定的贸易环境,牺牲当初制定的货币政策取向,也就是影响了制定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因此在现阶段的中国可以免除这种导致削弱货币政策独立性的因素,只要监管得力,资本项目下的管制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独立自主的货币政策的一个很好的“防火墙”。
一、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应着眼于建立全球配置资源的战略
面对我国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的局面,人们直观的反应是要将外汇储备“用掉”。这种看法过于简单化。应当清楚地看到这样的事实:如果我们当真能够大量购买国外的资源、产品和劳务,亦即为外汇储备找到规模巨大且稳定的非金融用途,我们的外汇储备就不会过快增长了。在此情势下,简单地为了减少外汇储备而不计成本地“用掉”我们用国内资源和产品交换而来的外汇储备,肯定是不足取的。
值得注意的是,亚洲金融危机以来,除美国、欧洲等拥有“关键货币”的国家(地区)之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外汇储备都普遍且迅速增长。更重要的是,随着外汇储备规模的扩大,伴之浮动汇率制被更多的国家采用,传统的外汇储备功能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如果说传统的外汇储备功能仅限于满足进口、偿还外债和干预外汇市场等三个方面,而如今它已更广泛地扩展到维持对本国经济和金融体系的信心以及为国家积累财富等更为广泛的方面。当今世界各国外汇储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在保持适当流动性的前提下,取得较高的投资收益。因此,外汇储备使用的新安排,在本质上就是一种基于收益差别之上的投资组合选择问题。
当前很多关于“用掉”外汇储备的提法,都忽略了这一原则。
有鉴于此,面对我国外汇储备不断增长的局面,应当提出的任务是促进外汇储备多渠道使用。综合别国经验和我国的实践,这既包括外汇资产持有机构的多元化,也包括外汇资产投资领域的多样化。
我国的经济发展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在过去近30年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果的基础上,今后的经济发展势必更广泛和更深入地融入全球经济的运行之中。因此,更加积极主动地运用全球的资源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服务,亦即着眼于全球市场来规划我国的资源配置战略,应当成为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立足点。我国的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应当有机地纳入这一全球化发展战略之中。具体而言,我国外汇储备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更加有效和多样化地使用外汇储备,实现商品输出向生产输出和资本输出的转变,并藉此在全球范围内实现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
二、改革之一:国家外汇资产持有者的分散化
迄今为止,我国依然实行比较严格的外汇管制。在现行的框架下,绝大部分外汇资产都必须集中于货币当局,并形成官方外汇储备;其他经济主体,包括企业、居民和其他政府部门在内,都只能在严格限定的条件下持有外汇资产。这种外汇管理体制,是与传统体制下国家外汇储备短缺的情况相适应的。如今情况已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不仅不再为外汇储备的短缺而担心,而是开始为外汇储备积累过多及其增长过快而苦恼。为了适应上述变化,放松外汇管理已势在必行。近来,有关当局提出了要推行“藏汇于民”战略,正是适应了这种转变的趋势。
为了便利这种战略转变,我们需要对外汇资产、官方外汇储备等进行更精确的定义。在《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中,IMF将官方外国资产定义为一国政府有效掌控的外国资产,它分为储备资产与其他官方外汇资产。其中,储备资产指的是:由一国货币当局掌控,能够便于直接弥补国际收支失衡,或是通过干预外汇市场、影响汇率来间接调节国际收支失衡的外部资产。在上述定义中,有四点需要强调。
一是“货币当局”是一个功能概念,它包括承担发行货币、管理国际储备、管理基金组织头寸等任务的中央银行和其他机构(如财政部和汇率稳定基金等),并不固定地指某一类机构。
二是“储备资产”包括黄金储备、特别提款权、基金组织头寸、外汇储备和其他债权五类。其中,外汇储备包括证券(包括债券和股票)、通货、存款和金融衍生产品。作为“储备资产”,要具有“方便使用”的特征,这指的是具有安全性和流动性。其中,安全性是确保储备资产得以长期保值;而流动性则是要确保储备资产能够在需要时能及时无损(或较小损失)地变现。
三是“外部资产”指的是国内居民对非居民的财产要求权,包括债权和所有权。
四是“其他官方外汇资产”指的是由一国货币当局和中央政府所掌控的外部资产,它需符合以下一些特征,一是这些资产必须在需要时可兑换成货币以满足当局的需要;二是这些资产必须代表实际的权利(Claim),而不是广义的融资能力,如信用额度和互换额度等就不能包括在内;三是这些资产必须是以外币结算的;四是这些资产包括居民的外币资产;五是掌控其他外汇资产的“官方”是指货币当局和中央政府,但中央政府的社会保障基金未被涵盖其中。
因此,今后的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就持有主体多元化而言,要将原先集中由人民银行持有并形成官方外汇储备的格局,转变为由货币当局(形成“官方外汇储备”)、其他政府机构(形成“其他官方外汇资产”)和企业与居民(形成“非官方外汇资产”)共同持有的格局。这样做的目的,一是通过限定货币当局购买并持有的外汇储备数量,有效隔断外汇储备的过快增长对我国货币供应的单方向压力并据以减少流动性,保证货币当局及其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二是为外汇资产的多样化创造适当的体制条件。
我们注意到,汇金公司的设立,事实上标志着外汇资产持有主体的多样化进程在我国已经展开。只不过在目前的体制框架下,汇金公司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其与央行的资产负债关系也未界定清楚。因此,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一方面,我们应尽快明确汇金公司的法律地位;另一方面,根据我国对外开放的需要,还可再设立若干与汇金类似的专业化投资型机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经济全球化的大势下,设立专业性政府投资公司来管理部分外汇资产,具有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市场、学习先进金融知识、了解市场最新动态、提升国家金融竞争能力的战略意义。在这方面,新加坡和韩国专设政府投资公司(新加坡的GIC和韩国的KIC)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三、改革之二:与持有主体多样化相配合的外汇资产多样化
有些研究者指责我国的外汇储备都用于购买美国的政府债券,从而造成外汇储备收益的低下,但这不确实。事实上,自从上个世纪末期以来,我国外汇储备,无论是就其币种而言还是就其资产种类而言,就已经多元化了。因此,外汇资产多样化的任务,就是在此基础上对官方外汇资产做出明确的功能划分,并确定相应的管理机构,同时规定适当的监管框架。
在总体上,我们应当将国家外汇资产划分为两个部分。
一部分可称流动性部分,其投资对象主要集中于发达国家的高流动性和高安全性的政府债务上。这一部分外汇资产形成“官方外汇储备”,其主要功能是为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实施提供资产基础。毫无疑问,官方外汇储备应继续由央行负责持有并管理。
另一部分可称投资性部分,主要投资于更具收益性的金融资产。从持有主体上看,其中一部分可交由其他政府经济部门管理,形成“其他官方外汇资产”,主要用于贯彻国家对外发展战略调整,在海外购买国家发展所需的战略性资源、设备和技术,或者在海外进行直接投资,或者购买具有一定风险的高收益国外股票、债券乃至金融衍生产品。应当指出的是,只要制度设计得当,央行也可以持有一部分非储备的其他官方外汇资产。当然,在账目上这部分外汇资产应与央行的资产负债表明确地划分开来。其余的外汇资产,应当按照“汇于民”思路,配合外汇管制放松的步调,鼓励由企业和居民购买并持有。
四、改革之三:划定货币当局持有的“官方外汇储备”规模
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之一,就是将一部分外汇资产从货币当局的资产负债表中移出,形成其他官方外汇资产和非官方外汇资产。这种分割的关键在于,合理地确定应由央行持有并作为官方外汇储备的外汇资产规模。由央行掌握的外汇储备规模究竟应当有多大,可有不同角度的测算。根据韩国和我国香港地区的实践,央行掌握的外汇储备规模应根据如下四项因素来确定。一是传统的三项外汇储备规模的决定因素;二是根据国内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以及外资在国内金融市场投资所占的比重,估计出在最坏的情况下,外资撤出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三是根据历史经验,计算出本国汇率的波动幅度,估计在最坏的情况下,汇率剧烈波动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四是根据调控货币供应量的需要,估算出为使货币当局履行正常功能所需的、作为其货币发行准备资产的外汇资产。
综合考虑以上四项因素,大致上可以估计出应保留在央行资产负债表中的外汇储备规模。仔细分析这些决定因素,可以看到其中有些因素是相互覆盖的。因此,适度外汇储备规模可根据“短边原则”予以确定。在上述四项因素中,对外汇储备需求最大的因素,是作为基础货币的支持资产。鉴于当前我国基础货币规模约为65232.44亿元人民币的现状,建议由央行持有用于货币政策操作的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在5000―6000亿美元。
五、改革之四:“其他官方外汇资产”的融资安排
由货币当局之外的机构,诸如财政部门持有外汇资产,都有一个如何为其持有外汇资产筹集资金的问题。在讨论改革外汇储备管理体制问题时,这也是争论的一个焦点。对于这一问题,日本财务省多年的实践可资借鉴。
在日本,官方外汇储备的主要部分是由财务省持有并管理的。财务省通过“外汇基金特别账户”(FEFSA)来管理这笔外汇储备。FEFSA由外币(主要是美元)基金和日元基金两部分构成。当需要购买美元时,则动用日元基金;当需要购买日元时,则动用美元基金。日本实行浮动汇率制后,由于日元对美元有长期升值的趋势,购买美元便成为外汇市场干预的主要方向。为该基金筹集日元,不断充实FEFSA中的日元基金,便成为FEFSA面临的长期任务。
迄今为止,筹集日元资金的基本手段是在市场上发行短期融资票据(Financial Bill,简称FBs);在法律上,FBs被定义为调节资金余缺的现金管理券。由于这笔负债对应的是等值外汇资产,在经济上具有自我清偿的特征,所以它不被记为政府债务。换言之,无论发行FBs规模如何,均不会增加政府债务。在这里,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的性质和特征,与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起和运作颇为类似。
更具体地说,日本的FEFSA 系统由两部分构成:外汇交易基金和外汇交易基金特别账户。前者是政府交易外汇的基金。根据日本政府预算法,其余额和买卖均不记入政府预算;而后者则由交易产生的利润与损失、在外汇干预过程中产生利息的收付构成。根据日本政府预算法,后者要记入政府预算的收入与支出项中。
日本的FEFSA通过发行FBs来为其持有的外汇储备提供本币资金的融资安排,特别是日本法律对FBs性质的认定以及相应的制度和预算安排,对我国有着直接的借鉴意义。从融资技术上分析,我们更加主张发行外汇基金债券(如我国香港金管局的做法)来收购外汇资产。由于外汇基金债券是一种资产支撑债券(ABS),其自偿性就更为明显。
六、需要有一部外汇管理法
脾脏损伤在腹部内脏闭合性损伤中是最常见的,随着对脾脏功能的不断深入,现在脾外伤都在尽可能的情况下行保脾手术。我院近十年来进行脾外伤保脾手术21例,有关体会如下:
一、临床资料
1999~2009年10月,我院共进行脾外伤手术56例,其中保脾手术21例,男15例、女6例,年龄12—59岁不等。21例病人中,脾破损1个裂口者8例,同时破损2—3处者13例;裂伤在脾上极5例,脾下极12例,肋膈面4例;横行裂伤16例、纵行裂伤5例,裂口最长11cm,最短1.2cm,伤口深度在0.5~2cm不等。
二、手术适应征
我们掌握脾修补或部分切除的适应征是:①脾表浅裂伤3处以下,长11cm以内,深度在2cm以内,位于脾门以外的首选脾修补术。②脾上下极粉碎伤或裂伤有血运障碍行部分切除术,无血运障碍者可行脾包裹术。③60岁以下、60岁以上脾外伤稍重者不宜行保脾手术。
三、手术操作要点
进腹后应当充分暴露脾脏,仔细探查裂伤的部位、形状、长短和深度以便确定手术方式。若有活动出血,应先用纱布垫压止血或用手捏住脾蒂或暂时阻断脾动脉,对较大出血也可做永久性脾动脉结扎,但要保全脾周的侧支循环,以防脾脏出现血运障碍。本组就有2例做了脾动脉结扎。
因有侧支循环存在,脾脏仍然存活。若有广泛粘连,应先分开粘连及韧带随后托出脾脏,切勿在暴露不佳的情况下进行操作,以免造成失败。我们采用肠线作褥式内翻缝合,缝合针眼和创面均先覆盖带血管蒂的大网膜或加以明胶海绵,针距1.0cm进出针应距裂缘1—1.5cm缝针须贯穿裂口底部不留死腔而能彻底止血为原则,结扎时不宜过紧或过松。若脾包膜下巨大血肿,应先清除血肿,注意保留血肿上方的包膜,以利修补。脾包裹术,脾被膜撕脱或撕裂,但其脾块却完整,这类病例也非少见。本组者2例上半脾块虽完整,但大部分脾被膜撕脱,无脾被膜覆盖的脾块表面广泛渗血,我们采用明胶海绵覆盖创面,再用带血管蒂大网膜包裹保留脾块,术后没有发生再出血和其它并发症。
四、脾修补的几点注意事项
⒈探查时必须仔细以防遗漏损伤部位造成不良后果。
⒉手术时必须彻底清除裂口的血块及失去活力的碎脾组织否则不但影响创面愈合,而且会造成液化引起感染或继发性出血。
⒊脾修补术后应等到血压正常时再次检查有否出血,无休克病人,脾修补术后应等至少15分钟,再检查是否有活动出血,确实不再出血方可关腹。
⒋若脾修补术后仍有活动出血,还应考虑来自腹内其它部位的损伤,不要轻易地行脾切除术,我们就遇到1例脾下极裂伤已行修补,由于腹内仍有活动出血而误切了脾,事后才发现是腹膜后血肿破裂出血。
[关键词] 食管癌;外科治疗;吻合口瘘;并发症
[中图分类号] R735.1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4721(2013)03(b)-0180-02
食管癌(esophagus cancer)系指由食管鳞状上皮或腺上皮的异常增生所形成的恶性病变[1]。食管癌是临床上最为常见的消化道恶性肿瘤,发病率和死亡率极高,据相关资料显示,每年因食管癌死亡的患者已达220 000例以上,在老年人中较为常见,食管癌的发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早期症状不明显,不易察觉,患者就诊时60%~75%已属中晚期,因此,早期诊断及治疗,对提高临床疗效有重要意义,随着医学发展对于食管癌的治疗方法愈来愈多,但目前大多采用外科手术治疗,食管癌患者一经确诊应及早进行手术治疗[2]。本院2010年5月~2011年3月对40例食管癌患者进行了手术治疗,取得了良好的临床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收集本院2010年9月~2011年7月手术治疗的食管癌患者40例,其中,男性20例,年龄33~74岁,平均(53.1±12.4)岁,女性20例,年龄32~73岁,平均(52.7±13.2)岁,病程2~16个月,平均病程9个月。所有病例均做病理检查,其中,鳞状细胞癌患者33例,腺癌患者7例;颈段食管癌患者3例,胸上段食管癌患者6例,胸中段食管癌患者17例,胸下段食管癌患者14例。
1.2 治疗方法
1.2.1 术前准备 在进行食管癌手术前,医护人员要根据患者的病情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加强与患者的沟通,消除其恐惧心理。术前应评估患者的营养状况包括水和电解质的失衡程度,对营养不良者指导其合理进食高蛋白、高热量、营养丰富的维生素流质或半流质食物,以改善患者的营养状况。手术前1 d晚上灌肠并在手术前12 h禁饮禁食。
1.2.2 手术方法 对本组40例患者进行全身麻醉并进行气管插管,经左胸行食管癌切除术。颈段食管癌,病变
2 结果
本组患者均进行了手术切除,术后有8例出现手术后并发症,其中,发生吻合口瘘4例,呼吸衰竭2例,脑血栓1例,腹膜炎1例,手术因吻合口瘘死亡2例。
3 讨论
我国属于食管癌高发地区,食管癌的发生是多阶段、多因素、多基因变异积累及相互作用的复杂过程,在分子水平上涉及众多原癌基因、抑癌基因以及蛋白质的改变。相关学者研究表明,引起食管癌的主要因素是长期食用烫食、食用含亚硝胺类或霉变食物、吸烟、酗酒等,长期不良的饮食或生活习惯或许是导致食管癌发生的主要原因[5]。食管癌的早期症状不易被察觉,部分患者出现吞咽困难才就诊,此时大部分已属于食管癌中晚期,对于此阶段的患者,通常表现为胸骨后梗塞难咽,并还伴有呕吐、体重减轻、上腹痛等症状。食管癌的诊断重在早期诊断,目前对于食管癌的治疗,多以手术治疗为主的治疗原则,病变食管被切除后消化道的重建通常以胃或结肠代替,用结肠代替食管对患者的呼吸、循环系统影响不是很大,且结肠的血液供应丰富,可以中和胃酸的分泌,防止发生返流性代食管炎,保护了胃的消化功能,有利于食管癌的彻底切除;而用胃代替食管虽然操作简单,但手术容易改变胃的正常位置,影响胃液的分泌,而且容易使消化功能受到影响,出现厌食、呕吐、反酸等临床症状[6]。基于以上分析,结肠代食管更有优势。
由于食管癌患者大多吞咽困难,多会出现营养不良、身体消瘦等症状,术后容易发生各种并发症,主要以呼吸道和心血管系统为主,是造成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本组患者中有2例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呼吸衰竭,为避免手术中发生呼吸衰竭情况的发生,医护人员在术前首先要对患者进行心肺功能的检查,是否有过心肌梗死,肺功能是否正常,如无以上情况则可对患者进行手术,做好术前准备,在术中、术后也要对患者的心电图进行认真监测,必要时要给予抗感染和化痰药物的治疗[7]。其次,手术后要及时将患者呼吸道内的分泌物清理干净,及时给予呼吸机辅助患者呼吸,鼓励患者咳痰,防止肺部感染,手术后防止呼吸衰竭的关键是早期发现并处理呼吸道病变。
吻合口瘘是食管癌手术后最为严重的并发症之一,病程长,病死率高,相关文献报道其发生率为2.6%~6.4%,死亡率为38.1%~53.6%左右,因此预防吻合口瘘是降低患者死亡率的关键[8]。为防止吻合口瘘的发生,必须采取综合性措施,其发生也是有多种因素造成的,如外科医生对吻合技术操作的熟练程度、吻合口处胃壁血供不良、吻合口周围感染、吻合口的张力等。发生吻合口瘘的主要原因是吻合口供血不足,因此笔者采用胃底体部留带蒂大网膜包裹固定吻合口周围,因为大网膜具有强大的保护、抗炎、吸收和修复功能,采取这些措施后没有再发生吻合口瘘,提高了手术切除率[9],本组患者中有2例出现了颈部吻合口瘘,因处理及时均得到了治愈,有2例发生胸部吻合口瘘并死亡,吻合口瘘的主要临床表现有:呼吸困难、出现全身持续高热症状,胸腔出现积液,引流液颜色多且为咖啡样胃液。当出现上述症状时医生应考虑是否发生了吻合口瘘,及时做CT检查,立即进行引流,并给予营养支持。
本组对40例患者进行了手术治疗,其中2例因发生吻合口瘘而死亡,其余患者均得到满意的治疗,术后恢复较好,提高了患者的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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