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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1
一、税务筹划的概述
(一)税务筹划的概念。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有利于企业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与安排。税务筹划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税务筹划仅指节税,广义的税务筹划既包括节税,还包括避税和税务转稼。税务筹划的行为主体是纳税人,其本身可以是税务筹划的行为人,也可以不是筹划的行为人,而是聘请税务顾问税务筹划。
(二)税务筹划的意义。从企业的角度来说,进行税务筹划起着积极意义:第一:减轻税收负担。第二:规避税务风险。第三:有利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第四:有利于塑造企业的良好形象。
二、税务筹划的方法
纳税筹划的方法非常多,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总结出各种各样的方法。从大的方面来讲,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有以下四种。
(一)税收优惠筹划方法。税收优惠,用现在比较通用的说法叫做税式支出或税收支出,是政府为了扶持某些特定地区、行业、企业和业务的发展,或者对某些具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给予照顾,通过一些制度上的安排,给与某些特定纳税人以特殊的税收政策。
(二)选择最优纳税方案法。纳税筹划的第二个方法是在多种纳税方案中,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企业在开展各项经营活动之前,需要有很多的替代方案。经济学实际上是“选择”的概念,使得资源配置最合理,从而使投入产出比最佳,纳税筹划遵循经济学的一些基本要求,不同的经济活动安排对应不同的交税。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尽量选择交税最少、收益最大的方案。
(三)纳税时间筹划法。纳税时间筹划方法与企业的长远发展联系密切,强调纳税筹划活动要放在一个更加长远的时期中,其依据是货币时间价值。由于货币时间价值的存在,相同数量的税负在不同时点上的价值有差异,越是往后递延,价值就越大,因此企业可以利用这部分未缴纳的税额减少自身流动资金不足的损失,可以进行赚取收益,从而形成递延纳税的收益。
(四)税负转嫁。税负转嫁是一种基本的纳税筹划方法,其操作原理是转移价格,包括提升和降低价格。但是税负转稼并不是越多越好,企业在筹划时更应关注与之相关的经济活动收益的变化。
三、企业税务筹划方法的运用
税务筹划是一种理财行为,是纳税人行使的一项基本权利。企业如果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除了要有良好的产品之外,还必须降低产品成本,包括降低税务成本,避免多纳税。税务筹划不能仅仅靠财务人员,更需要全体管理者的关注和参与。因此,税务筹划是贯穿整个经营决定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
(一)税收优惠筹划方法的运用。充分利用国家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是纳税筹划方法中最重要的一种。比如:A企业2012年6月欲将一套使用了2年的生产设备出售,该生产设备原值为2000,已计提累计折旧和资产减值准备为200万。此时有甲、乙两个企业愿意分别以1980万、2010万的价格购买,企业应当如何进行税务筹划,以确定买主?
方案1:如果将生产设备销售给甲企业,售价为1980万,低于原值,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免税,A企业所获得的收益为1980万。
方案2:如果将生产设备销售给乙企业,售价为2010万,超过原值,按售价的4%减半征收。
应纳增值税=2010÷(1+4%)×4%×50%=38.65(万元)
销售给乙企业,A企业所获得的收益为2010-38.65=1971.35(万元)
上述两种方案中,从表面上觉得销售给乙企业销售额更多,而通过税务筹划,充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果是销售给甲企业获得更多。
(二)选择最优纳税方案法的运用。选择最优纳税方案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也是非常重要的。比如: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采购部分预计全年的采购费用为100万,其中物料消耗20万,有两种方案可供采购部门选择。一是自营运输;二是外购其他企业的运输劳务,从增值税的角度考虑,A企业应当如何组织运输?
方案1:自营运输,企业可以按照物料消耗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进项税额=20×17=3.4(万元)
方案2:外购其他企业的运输劳务准予按照运费的7%作进项税额,即进项税额=100×7%=7(万元)
由计算结果可知,A企业应当选择方案2,可以合理地避税。
(三)纳税时间筹划法的运用。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折旧作为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税收挡板”的效用。但是,由于资金受时间价值因素的影响,企业会因为选择的折旧方法不同,而获得不同的资金时间价值收益和承担不同的税负水平。在不违背税法的前提下,选择能给企业带来最大税收抵税现值的折旧方法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比如:A企业有一台机器设备,原值40000元,预计残值率为3%,假设折旧年限为5年。
方案1:平均年限法:每年折旧额=40000×(1-3%)÷5=7760(万元)
方案2:双倍余额递减法:第1年折旧额=40000×2÷5×100%
=16000(万元)
方案3:年数总和法:第1年折旧额=40000×5÷15=12933(万元)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于一些高腐蚀,强振动的固定资产可以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计提折旧。以第1年折旧额为例,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金额最多,也说是说,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的最多,比其他两种方法要节税。
(四)税负转嫁方法运用。税负转稼,就是纳税通过购入或卖出商品价格的变动,将全部或部分税收转移给他人负担的过程。税款的直接纳税人通过转嫁税负给他人自己并不承担纳税义务,仅仅是充当了税务部门与实际纳税人之间的中介桥梁。由于税负转嫁没有伤害国家利益,也不违法,因此,税负转嫁筹划受到纳税人的普遍青睐,利用税负转嫁筹划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已成为普遍的经济现象。
目前税负转稼的主要形式有:前转、后转等。1.前转:纳税在进行交易时,按课税商品的流转方向,用提高价格的办法,把所纳税款向前转嫁给商品的购买者或消费者,这是税负转稼的基本形式。对于市场紧俏的生产要素或知名品牌商品。生产企业就可以通过提高商品出厂价格而把税负转嫁给批发商,批发商再以类似的方式转嫁给零售商,零售商最终将税负转嫁给最终消费者。2.后转:纳税人用压低价格的办法把税款向后转嫁给货物或劳务的供应者。主要是纳税人通过压低购进原材料价格将税负转嫁给原材料生产者。一般适用于生产要素或商品积压时的买方市场。
[关键词]啤酒生产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税务筹划是企业为了实现税后经济利益最大化,基于企业战略管理指导,以遵循税收法律法规为前提,对企业的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活动的精心安排和组织,它是企业战略管理活动重要组成部分。税务筹划在企业的纳税管理活动和经营决策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地位非常重要,一直以来税务筹划也是学术界和实务界普遍关注和研究的重点。伴随着我国法律(尤其是税收法律)体制的日益完善,税务筹划的法律环境也得到进一步升级。税收筹划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探讨日渐丰富,特别是基于我国现行税法而展开的税务筹划的理论和实务研究日益完善和丰富。啤酒生产企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支柱企业,在现代社会经济生活、国民的日常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再加上我国国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啤酒生产企业近年来呈现出蒸蒸日上的局面,使它成为众多研究者青睐的重点。
啤酒生产企业的盈利主要来源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提高收入,主要是通过提高啤酒产品的价格或是通过扩大销售量的方式;二是通过减少企业的经营成本、降低费用,采用成本优势。目前来看,单纯的提升产品价格以提高收入的方式收效甚微。加上我国入世以后,外国企业的进入加剧了我国国内啤酒生产业的竞争。在这种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啤酒生产行业的赢利空间逐步缩减。啤酒生产企业的发展将更加依靠提升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而降低啤酒生产企业的成本便是有效提升企业竞争力的一种重要方式。在啤酒生产企业的成本费用中税务成本占有相当高的比例,因此有必要探讨减轻啤酒生产企业税负的方法以实现降低企业成本费用的目的。
做好啤酒生产企业的税务筹划(尤其是所得税税务筹划)工作无论是对企业本身还是对国家来说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对于啤酒生产企业来说,税务筹划(尤其是所得税税务筹划)一方面可以帮助企业节约无效资金流出,改善企业资金流状况,实现企业税后净利润最大化。税务筹划要求企业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组织自身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充分考虑引起税务成本变动的各因素,并在多种方案中做出最优的选择,这一系列行为必然会降低企业的税务成本,有利于企业实现税后净利润最大化。另一方面,纳税筹划有利于啤酒生产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核算水平。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必须以企业的整体发展目标为指导,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从而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同时税收筹划往往又以会计核算为基础,因而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的自然又推动了企业会计核算水平的提高。
对于国家来说,首先,税务筹划有利于稳定国家财政收入,规范啤酒生产行业纳税行为。纳税筹划的基本原则是遵守法律,理性的啤酒生产商必然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节税行为,实现最大化税后净利润,而不是通过偷税、漏税的低级手段。近年来,啤酒行业的税收收入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呈现平稳上升趋势,啤酒生产行业的税务筹划在稳定我国财政收入上作用凸显。其次税务筹划有利于国家对啤酒业的规范和结构调整。国家对啤酒也的政策通过税法制度体现出来,啤酒业在进行税务筹划的过程中,顺应了国家的产业政策。
一言以蔽之,结合啤酒生产企业经营和税收的特点,探讨啤酒业税务筹划的方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税务筹划的基本理论
1.税务筹划的概念
对于税收筹划的定义,国内外学者作了大量的研究,但是不同的专家学者对于税收筹划的定义各持己见,尚未达成一致的见解。对于税务筹划概念的研究,主要的分歧集中于两个方面:税务筹划的主体和税务筹划的范围。对于税务筹划的主体,不少专家学者认为应当包括纳税义务人和征税方双方,但是也有专家学者认为仅包括纳税义务人;对于税收筹划的范围,有的专家学者认为应当是狭义的范围,即仅包括节税,有的专家学者则认为应当包括节税、避税以及税负转嫁等广义的范围。在此,本文采取我国现行税法中对税务筹划的定义,即“税务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注册会计师税法,2011)税务筹划是纳税义务人的一项基本权利,纳税人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进行税务筹划所取得的收益属于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2.税务筹划的目标
在理解税务筹划概念的基础上,我们对于税务筹划的主体和税务筹划的范围有利更深层次的理解。在税务筹划的实务操作中,企业内部的税务工作人员和会计工作人员可以共同协商、制定符合本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企业也可以委托外部中介机构为其提供税务筹划方案。不论是通过内部人员自己制定,还是采用外部专家意见,企业的税务筹划都希望达到一个合理的目标。那么税务筹划的目标具体是什么呢?鉴于企业的性质、规模、企业的资本结构、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企业管理水平、生命周期等的不同,不同企业的税务筹划也不尽相同。但是,一般来说,企业税务筹划的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最直接的目标即是实现企业税后利润的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从实务角度还是从理论角度,企业税务筹划的目标都应当遵循整体的财务目标。而企业的财务目标则包括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
第二,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众所周知,降低税务成本,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并不是企业纳税筹划的唯一目标。如何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使之达到涉税零风险或低风险是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之前必须认真加以研究和探讨的。税务筹划的基本前提是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企业实施的税务筹划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外,则该税务筹划方案是一项失败的方案。事实上,企业的税务筹划往往是徘徊在合法与不合法的交界处,稍有不妥,便会成为税务机关稽查的对象,孕育了极大的风险。对于企业的税务筹划行为,到底是合法的、税务机关所支持的行为,还是偷税、漏税行为相差仅是分毫而已。因此,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之前必须考虑相关行为的合法性,做好相关的基础工作。
第三,降低企业的税务成本。纳税义务人在履行纳税义务时不可避免的要发生一定的税务成本。如果企业保持应纳税额不变,则企业降低其税务成本就意味着企业变相增加其税后利润。一般来说,企业的税务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纳税义务人为履行纳税义务而发生的直接行的人力、财力及物力等;间接成本则主要集中于纳税义务人在履行义务过程中的非物化的精神压力、心里压力等。总的来看,直接的税务成本一般是可以量化的,而对于间接的税务成本在量化方面则相对乏力。因此,国家的税制越透明,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就更能明确自身的行为,从而减轻心里、精神负担,降低间接税务成本。
第四,实现最大化的货币时间价值。企业生存发展之目的即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降低税务有利于该目标的实现。纳税义务人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会充分考虑如何提高企业资金的价值,实现最大化的货币时间价值正有利于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三、啤酒生产业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法
1.利用不同地区税率差异和税收政策差异进行筹划
鉴于我国对啤酒生产企业的优惠政策甚少,因此,作为啤酒生产企业的纳税义务人很少有行业性质的优惠政策,因此,啤酒生产业只能尽力去寻找各地政府针对啤酒业房地产企业很少有行业的优惠政策,所以只能尽量寻找各个地区当地政府对啤酒行业暂时性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样才能在啤酒业全行业整体税负较重的情况下,利用差别税率或是差别优惠政策减少自身无效现金流的流出,降低纳税义务人的税负。
2.应纳税所得额的筹划
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往往是通过对企业的净利润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对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的金额。纳税义务人可以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组成部分进行税务筹划。
(1)对相关收入的税务筹划
国家为了扶植和鼓励某些纳税人和纳税项目,制定了相应的减免税政策。比如国家为了鼓励企业积极购买国债,支持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另外,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啤酒生产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国家的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在企业有闲置资金的时候,可以考虑购买国债或者向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以此形成的收入按照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免税,从而可以在增加企业收入的同时而不增加税负,有利于增加企业的税后利润。
(2)通过工资薪金进行税务筹划
在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下,按照规定,允许企业全额扣除自身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而不再需要进行调整。与原有的税法相比,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一变化的政策,降低自身的税务负担。同时,在新税法下,税法规定对于安置残疾人员的企业,允许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因此,啤酒生产企业在安排工资薪金时,可以考虑在适当的岗位在安排残疾人就业。
(3)通过利息支出进行税务筹划
啤酒生产企业在融资时可以采取向金融机构借款的方式,一般情况下,从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比较稳定,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利息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因此,通过利息支出,可以使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从而减轻企业税负。
(4)利用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务筹划
新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以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啤酒生产企业可以综合企业销售情况利用该政策,将业务招待费的发生额控制在可扣除比例的上限,以此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中可抵扣数额。
(5)利用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进行税务筹划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15%的部分可以扣除。广告宣传和业务宣传费在啤酒生产企业的费用组成中占有相当的地位,啤酒生产企业在进行广告宣传时可以综合各因素制定宣传费用的上下限,在实际税务筹划过程中,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3.利用会计政策进行税务筹划
第一,通过技术开发费进行税务筹划。国家为了支持、鼓励企业进行科学技术研发活动,在现行的新税法中做出规定:“企业研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可在税前进行列支;如果当年的技术研发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加10%以上(含10%),则当年技术研发费可据实扣除且可加计扣除50%。”因此,啤酒生产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可以充分考虑这一税收优惠政策,以自身的实际情况为前提,考虑是否加大对科研方面的投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啤酒生产企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利用资产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伴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企业资产的价值(尤其是科技产品的价值)的可靠计量出现了难题。鉴于高速发展的信息技术,为了真实可靠的核算资产的价值,现行税法做出明确规定:“对于更新换代的固定资产可以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伴随着啤酒生产企业的迅速发展,其对科技的投入也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因此,按照税法的规定,企业可以对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这样,可以增加企业的成本费用扣除数,从而影响企业的税后利润。基于此,啤酒生产企业一方面可控制现金流出,另一方面又可以加快固定资产上资金的回笼,减轻企业的税负。
另外,对于选取不同的费用分摊方式,企业所承担的税负不同,从而对企业税后利润的影响也不尽相同。啤酒生产企业在进行成本分摊时应当选择有利的分摊政策。比如,在企业存在亏损的情况下,啤酒业选取的分摊方法要尽量考虑在税前进行弥补。而在盈利年度,在选择费用分摊方式时则尽量考虑增加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数,以此来降低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的数额),起到节约税负、增加税后净利润的目的。
总而言之,无论是利用地区税率差异,还是利用企业的会计政策,啤酒生产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尤其是所得税税务筹划时必须遵守税法的相关规定,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
参考文献:
[1]盖地.税务筹划,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8.15~18
[2]杨绮.企业纳税筹划若干问题的运筹学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厦门大学,2006
关键词:建筑行业 有效税务 具体方法
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2008年美国雷曼兄弟公司破产以及欧债危机的爆发,全球金融动荡的节奏变得紧密。在应对金融动荡的思路上各国除了一致性的滥发货币吹泡泡式的粉刷太平外,鲜见实质性的改革措施,由此为世界经济的间隙性不稳定续种祸根。而这种不稳定因素和经济动荡的预期严重影响各国政府和民间投资的能力与勇气,建筑行业在整个经济产业链中的尴尬地位,理所当然受到打击。行业内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不可避免。企业要想在建筑行业中取得生存乃至良好发展就必须规范管理严格控制企业成本,而税收支出作为建筑企业成本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利用国家有关的税收制度的可操作性制定适合建筑行业企业有效税务筹划管理方法,是当前建筑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更显突出。
一、有效税务筹划基本内容
(一)税务筹划的概念
1、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最古老的财政管理,是人类社会发展至另一历史阶段的产物。目前较为代表性的观点给予税收以下定义:税收是为实现国家职能,基于政治权利和相关法律规定,参与部分社会性产品或者国民收入(GDP)的分配与再分配,就是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殊行为实施非罚、强制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或实物征收过程,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2、税收筹划的概念
对于税收筹划的概念,国际上并未有明确的说明。直到20世纪中期,税务筹划才拥有一套较为完善的理论体制。简单说来,税收筹划就是“对单个个体活动或者是纳税人的经营活动进行安排,以确保可以缴纳最少的税收。”吉马斯曾经说过:“税务筹划是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税收是其中最重要的环境要素,这对任何一个企业来讲,不仅是一个机遇,还是一个挑战。”即使描述大致不相同,但是基本的要点是非常一致的。税收筹划就是在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中,不能利用违法行动,通过对企业经营、投资、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事先的安排和统筹,尽可能的减低税收成本,增加企业税后收益的一种活动。
(二)有效税务筹划目标
传统税收筹划的宗旨就是减少缴纳税款与降低税务负担,有效的税务筹划目标应是实现企业经济价值的最大化。有效的税务筹划作为企业的专项理财活动早就成为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整个企业财务管理过程,因此必须以企业财务的目标为导向,服从、服务于企业财务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可以将税务筹划的目标细化:
1、节约税收的成本
节约企业纳税成本即“减轻税收负担”亦或者“纳税成本最小化”,这一目标的产生是税务筹划的原动力,通过适当的筹划降低这些成本,本质上就是为纳税人创造了财务效益。
但在实现这些问题的过程中,不能一味追求缴税金额最低而应该是相对缴税金额降低。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能够将该缴纳的税款减免或延期也是成功的筹划。
2、消除甚至避免涉税风险
涉税风险指纳税人采取各种应对措施进行税务筹划时可能存在的风险。部分税收筹划需要在企业发生经济行为前做出部署。但由于自身业务能力水平受限、对国家政策的错误理解、以及环境带来的变量增多,都使得税收筹划增加更多的不确定因素,因此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必须做充分的考虑。
在降低涉税风险的同时,纳税人必须依据国家的规章制度办事,不能因错误的税务筹划行为而使企业承担经济和名誉上的损失,一旦企业的税收筹划被视为违法行为,那么企业多年来所建立的信誉和品牌形象都会受到严重的影响,不利于企业未来的发展。
二、建筑企业有效税务筹划管理的重要性
(一)建筑企业有效税务筹划原因
现代经济社会,企业早将税收问题纳入企业发展中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一般纳税问题都会使每个企业为之感到头疼,建筑行业自然也不例外。任何一个企业都是以盈利为主,税收自然成为企业在追求利益最大化道路上的一颗绊脚石。如何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下,降低税收额度提高企业利润成为众多企业首先考虑的对象。除去偷税这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依靠国家优惠政策可节税,对于企业来说安全有效,但是始终处于被动位置。因此,如果可以对财务税收进行有效的筹划管理, 制定不同的纳税方案,恰好就能够弥补这一点。
(二)建筑企业有效税务筹划重要性
建筑行业属于较为特殊的行业,由于我国现行的低价中标制度,导致建筑行业资金压力过大,让利多,不但加重了企业的税收债务,甚至导致企业因资金不足不能达到长远发展的目的。对建筑行业企业进行有效税务筹划管理,可降低税收负担和现时资金压力,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
通过对建筑行业企业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充分把握和了解有关经济性条款,还可以让企业在合乎法律的规定下延期缴纳税款,从而保证建筑资金流动的灵活性,建筑行业企业才得以更加顺利的发展。
三、建筑企业有效税务筹划具体方法
(一)营业税税务管理
营业税是建筑业行业企业中最主要的税种之一,贯穿整个企业运营的始终。在企业追求规模和效益的同时,营业税的税务筹划不能光从降低材料费用或降低安装工程的整体产值等税基上考虑,而主要通过三个方面实质性的降低税负额:一是充分利用税额抵扣法。建筑行业营业税法明文分包方缴纳的营业税总包允许抵扣,由此我们在具体工程的专业或切块分包上尽量选择有资质的法人单位,并督促其到工程所在地按总分包关系开票。二是让业主要求开票的时间延后。建筑工程竞争激烈中标价格较低,业主付款的不及时,再工程前期的投入较多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资金周转。推迟开票时间延缓纳税有利于缓解部分资金压力。三是工程决算后业主代付的材料、施工水电费用等剔出开票的范围。实践中工程往往在确定项目决算后财务会提出许多待扣的款项,而这些款项业主通常已正常支付很容易做成基建成本,如果充分沟通直接从决算价中扣除减少开票金额就可以降低税负成本。
(二)所得税税务管理
企业所得税是政府对企业利润进行再分配的过程,有关企业所得税的筹划是每个企业关注的重点。就建筑行业企业本身的业务特点来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作税务筹划:一是从在建项目可实现利润的估计上作适当调节。建筑企业工程利润的确定主要按完工百分比与预计项目利润率计算,过程中利润率一般按承包约定上缴或绩效目标确定,考虑到物价上涨、劳务用工等诸多不确定因素,施工过程中的项目利润率在预计的基础上适当下浮,合理范围内尽可能的少反映利润减少当期所得税负。二是将有关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单列核算。利用所得税法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减少税额。三是在建筑企业集团内部或与股东间以内部借款或定向债券的形式融资。适当转移利润以及变相提高股东报酬率。四是可能情况下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式及购买方式作为所得税筹划的另一手段。多数建筑企业由于建筑施工需要,时常需要大量固定资产。自行购买往往受资金压力限制,利用集团优势开展融资租赁和实行加速折旧方式实现利润内部流动或缴税时期后延。五是利用国家对某些地区实行特殊工程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也能降低甚至减免企业所得税。例如,在2008年度,中铁二局下属许多子公司都参与了西部大开发项目,使所有公司受到了15%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三)印花税税务管理
对多数企业来说,印花税并非税收中的大税种,但由于建筑企业常常需要签订工程条款合同,此项合同的涉及金额都较大,使得印花税也成为建筑企业时常存在的一个税种。
由于印花税的计税根据就是合同所记载的金额,多数时候企业在合同上记载的金额就是营业额,减少营业额往往还能顺带减少印花税。其中减少分包转包等环节以减少发生印花税的次数、拖延缴纳印花税时间都是节约印花税的常见方法。
四、结束语
税务筹划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企业经营管理者在筹划各项经营活动的必须考虑税收因素。但是税务筹划并非简单的考虑税收问题,必须要对企业的整体、全局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复杂的思考。加之建筑行业对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有重要意义,因此在筹划税务的同时必须考虑党的政策方向。总之,建筑行业企业在对有效税务进行筹划的时候,必须全盘把握,和自身企业基本情况相契合,明确有效税务的相关注意事项,充分考虑市场、税收制度、利率等改变所带来的风险。只有在这样准确的考量决策下,才能制定出最符合企业发展需求的有效税务管理筹划方案。
参考文献:
[1]柯文林.我国建筑企业税务筹划研究[D].厦门大学,2009
[2]才仁拉毛.建筑企业税务筹划的具体方法分析[J].现代企业教育,2010,(16)
关键词:税收筹划 税收服务 服务体系 创新
一、税收服务与税收筹划的基本涵义
税收服务主要指的是税务单位根据行政法规、税收法律以及自身的职责,并且以国家的税法作为主要的依据而完成相关税收任务。在对税收的征收、检查、管理以及展开税收法律救济的全部过程中,税务单位还必须通过既定的科学管理方式与征管手段对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加以维护,同时,还要指引纳税人及时且正确地履行好自身需要纳税的基本义务,为他们提供综合性的工作与服务。
税收筹划主要指的是纳税人为了减轻或者规避税负在完全符合相关立法精神以及遵守有关税法的基础上来减轻、化解或者防范纳税的风险,从而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最终以实现最大化的利润而展开相应的策划与筹谋活动。税收的基本本质主要是以国家为重要主体的分配关系,这对于普通的纳税人员来讲也是把他们所具有的相关资源对国家进行无偿的让渡,并筹划好自己的纳税事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源生于税收本质的基本权利。为此,税收筹划与逃税、偷税是有着本质区别的。
二、税收服务与税收筹划的具体关系
(一)税收筹划促进纳税服务的形成
纳税意识与税收筹划的加强有着同步性和一致性,在社会经济发展到相应的规模与水平时,企业则会注重税收的筹划活动,并且还会运用有关合法形式对筹资、设立、投资、采购、重组以及N售等行动展开税收筹划工作,也是运用有效的税收杠杆来对相关经济活动进行调控,从而取得一定的效果。就拿当前税收筹划活动特别活跃的一些企业来说,它们大多属于那些规范纳税且非常积极的大型企业,这些企业对于纳税活动有着非常高的遵从性,其纳税意识也比较强。为此,税收筹划能够有效促进纳税服务的形成。
(二)税收筹划能够加强纳税服务观念
指引纳税人展开正确的税收筹划活动还需要税务单位具备完善的纳税服务观念,把纳税服务由传统的精神文明范畴转换成相应的具体行为,并且由只考虑征收成本转换成兼顾了纳税成本的基础活动,由关注纳税人基本义务转换为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要想成功转换过来则需要税务单位在具体的纳税服务中对税收筹划工作加以尊重与正视,把此工作当成纳税服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税收筹划促进纳税服务水平的提升
对纳税人的基本税收筹划活动进行规范,这就需要税务单位的工作人员拥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扎实的理论知识以及相应的业务水平,他们不仅仅对税收政策完全了解、熟悉相应的税收法规法律,同时还必须掌握金融、会计、贸易、工商以及保险等方面的知识,在处理相应工作的过程中可以在非常短的时间内了解到纳税人的情况以及他们筹划的意图、涉税环节等有关筹划事宜,在这种情况下才能为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工作时给出完整、真实且可靠的判断。随着相关税收筹划工作的深入,税务单位的工作人员要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体系,将其业务水平以及政策水平提升上来,以此来提升相关的纳税服务水平。
(四)税收筹划能够对纳税服务的基本效能加以改善
为了将纳税人的税收筹划工作掌握到位,税务单位必须设置相应的机构来展开调查与分析,同时配备相关专业的工作人员采用技术方法创建相应的税源监控体系,经过不同渠道的了解、调查、收集来对企业的生产与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对企业的税收筹划情况掌握到位,同时,通过对纳税人在税收筹划中的具体活动展开合理、科学的评估与评定,并对它做出正确的预测与分析,提高税收监控能力,且增强纳税服务的风险预警能力。
三、我国税收筹划的基本情况
我国税收筹划目前还处于起步的阶段中,但是它却慢慢被纳税人所运用。就税收筹划的实践来分析,外商投资与国外企业的步调一致且超前,他们的具体经验对相关内资企业具有一定的提醒作用,合法且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很好的保护其税收利益。分析税收的筹划空间,我国当前税收制度具有非常多的税种,国税与地税的有关业务出现交叉的情况,有些税收业务甚至还存在着重复征税的状况,且多变的税务政策还为纳税人展开筹划活动而提供了相应的条件与空间。从税收征管的情况来分析,我国税务稽查的基本力度也在逐步增强,偷税逃税的基本行为由于不断加重的处罚条例而逐渐减小,执法环境也得到了良好的改善,这使得越来越多的纳税人选择税收筹划而不是偷税漏税的形式提升其企业利益。
四、纳税服务体系基于税收筹划角度的创新
从理论到具体的实践可以看出我国税收筹划还处于起步的阶段,市场化程度非常低,为此,我国必须对发达国家的一些成功经验进行选择性的借鉴,与本国的国情相结合,对纳税人的税收筹划加以尊重,从而发挥出税收筹划的有利作用,使服务环境得到优化,让我国的税收服务以及税收筹划形成合理的运行机制。
(一)纳税服务体系中融入相关的税收筹划工作
税收筹划也就是纳税人在税收法律规定的基本范围所展开的合法活动,它必须获得相应的法律保护以及社会尊重。从《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中我们可以知道税务师的基本业务范围可以分成两个部分,即涉税鉴证业务与涉税服务业务。涉税服务中添加了涉税培训以及税收筹划等新的业务,这让税收筹划业务也以正式地名目成为了纳税服务以及税收征管体系中的基本内容。为此,在纳税服务时必须将纳税人所能够享受到的税收筹划权利进行保护,对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加以维护,同时,还要把相关的税收筹划融入纳税服务体系当中去,以此来促进纳税人自觉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二)把纳税服务伸展至税收筹划中
当税收筹划工作与纳税服务体系相融合之后,在确定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基础上,税务单位还可以增设一些业务项目,以此来为税收筹划提供更多的服务,并把纳税服务伸展至税收筹划工作中。从加拿大的税收筹划工作来看,他们的服务项目共分为三部分,第一,审核回复,纳税人通过自愿的方式来对税务单位报送有关筹划方案,当收到这些筹划方案之后,并于限期内对其展开审核,同时给予书面的答复。第二,分析上报,税务单位定时对纳税人报送的相关筹划方案加以汇总分析,再对其进行上报。这能有效完善当前的税制。第三,责任承担,在税务单位对筹划方案进行审核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方案有误导致纳税人少缴税款的行为出现,那么,税务单位必须根据有关法规将其责任承担下来。纳税服务伸展至筹划工作中可以增强税务单位的税收征管,推进税务单位重视对企业的了解,并从根源上预防税收流失情况出现,此外,它还能有效提醒企业发现一些不合法的税收行为,从而指导企业税收筹划能够做到合法运行,最终避免企业造成一些损失与产生严重的后果。
五、结束语
作为一名合法的纳税人,他们对于国家的税法必须做到合理的反应,而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能够保证涵养税源,并调节好相关的产业结构,从而合理配置社会的经济资源。这对于税务单位也提出了一定的要求,要求税务单位必须在纳税服务的过程当中约束、监督以及规范相关的税收筹划行为,同时,还要向纳税人员普及国外的税收筹划成果以及经验,与我国的经济环境相结合,创建具有本国特点的税收筹划理论。
参考文献:
[1]胡绍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税收筹划与税收筹划风险[J].中国商贸,2012,23:89-91
[2]高寿松,戴家启.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并购纳税筹划的影响及对策[J].财会研究,2012,20:17-18+24
[3]邱吉福,张仪华.基于税收执法视角下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研究――以厦门市为例[J].财政研究,2012,09:25-28
[4]王天明.融合四方接地气凝合力量求发展――中国税收筹划研究会第六届年会综述[J].注册税务师,2012,11:7-9
关键词:税收筹划;偷税、漏税
中图分类号:DF43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32-0174-02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催生中国的企业快速、过于快速、甚至畸形的发展。企业原始积累在一片谩骂讨伐声中不断进行、成长,逐渐成为一股不容忽视的经济社会力量。2008年由美国房地产泡沫戳破引发的次贷危机迅速席卷全球,许多民众眼中“万恶”的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商人破产了,但民众并未从中得到些许好处,甚至连心理上的安慰也没有得到。因为,伴随房地产萧条而来的是整个建筑业的萧条,失业从华尔街蔓延到工厂、农场,激起人们对消费的恐慌,最终重创各国国民经济。而各种企业和股市的再度活跃成为大家翘首以盼的经济复苏信号、股市的强心针。
于是,引导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再也不是目光短浅者眼中的一项“杀贫济富”的活动。笔者认为研究和处理好企业税收筹划中的法律问题有助于推动税收筹划的普及,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质量,最终有助于推动经济社会有序发展。
一、税收筹划的发展历史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经营活动的事先筹划或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以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的合法行为。由于税收筹划在客观上可以降低税收负担,因此,税收筹划又称为“节税”。[1]法律上第一次认可税收筹划是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在20世纪30年代“税务局长诉温斯大公”一案中作出的判例。由于纳税人有少缴税款内在需求,各种税收优惠的存在为税收筹划提供了,而每个人对税收筹划空间的认识和对筹划技术的掌握是有差异的,因此,人们对专业的税收筹划人才有需求,加上法律对税收筹划的认可,税收筹划在国内外都得到迅速发展。
二、税收筹划的内容与偷税、避税、节税的区别
税收筹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税收筹划的对象、税收筹划的方式方法。
税收筹划的对象主要是: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战略模式、经营活动、投资行为等理财涉税事项,具体到各个行业、企业、个人会有具体对象,不尽相同。
税收筹划的方式方法主要有:1.利用税收优惠节税;2.递延纳税期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3.转嫁税负。
税收筹划最基本的特征是合法性,这也是它区别于其他几个相关概念的特点。
偷税是指纳税义务人违反税法相关规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不缴纳税款或少缴纳税款的行为。我国这样界定偷税:“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①偷税具有欺诈性和违法性。
避税则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规定不明确之处,或税法上没有禁止的办法,作出适当的税务安排和税务策划,减少或者不承担其应承担的纳税义务、规避税收的行为”[2]。
节税在我国概念等同于税收筹划,在许多场合混用。
三、税收筹划的意义
税收筹划的意义可以理解为税收筹划的积极作用,主要从其对纳税义务人、征税机关、社会的意义三个方面来说。
对纳税义务人而言,首先,税收筹划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意识,使得纳税人主动了解税法规定,提高了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水平。其次,对企业纳税义务人而言,税收筹划是寓于企业管理各个环节之中的,不仅涉及法律部门、还涉及财务部门、管理部门、甚至生产部门,需要统筹协调;从而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直接节约企业生产管理成本,间接为企业做大做强奠定基础,满足企业追逐利润最大化的冲动又将其限制在合法范围之内。
对征税机关而言,减少税务机关与纳税义务人博弈成本,节约了征税机关的人力、物力资源,减少了稽核成本。但同时也加大税务机关研究法律漏洞,反避税的难度。
对整个社会而言,虽然税收筹划的直接目的是少缴税,但在客观上提高了纳税义务人管理水平,提高了征税机关的效率。
四、我国税收筹划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性质
1.税收筹划行为引起税法风险或者其他风险。税收筹划在现实中面临很多风险,主要是对违反税法强制规定可能引来税法上的惩罚,同时由于税收筹划也是一项管理活动,涉及企业决策,可能引起企业经营上的风险。
2.税收筹划在我国缺乏法律上的认可。税收筹划在国外发展迅速,但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认可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国内外学界也对其充满争议。
3.我国税收筹划多停留在钻法律、法规空子的不正当避税阶段。我国税收筹划起步较慢,从业人员多是懂税不懂法的会计人员或懂法不懂税的律师,缺少专业从业人员。税收筹划的技术手段也有限。
4.税收筹划、税务中介机构在我国发展比较缓慢。在我国从事税收筹划的机构比较少,而且其形式也大多是召开企业税收筹划培训班,几天的时间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根本达不到税收筹划需要的要求。
5.企业税收筹划与承担社会责任之间的矛盾。在我国缺乏广泛、专业的慈善事业,传统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直接表现形式就是交了多少税,现在企业搞节税,大家的主观评价就是这个企业没有社会责任心。
五、我国税收筹划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税收征管执法不严、税务稽核水平低造成违法成本低。税务部门以补带罚、以罚带刑非常普遍,很多时候只求完成任务,加上资源、人力物力有限,稽核常常不到位,导致税收筹划违法成本很低,助长纳税义务人在税收筹划时的违法冲动。而事后惩罚力度不大且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2.我国法律更迭频繁,也是税收筹划风险重要来源。我国的几部基本税法,都处于几年一小修,十年一大修的状态。税收筹划是一项系统且长期的工程,法律的频繁更迭不但影响筹划的实际效果,而且为纳税义务人带来违法风险,阻碍税收筹划在我国的发展。
3.我国税收筹划多停留在钻法律、法规空子的不正当避税阶段。我国现在的税收筹划从业人员多是会计人员、法律人员和从税务机关出来的工作人员,它们的筹划技术或者手段还大多停留在钻法律、法规空子的不正当避税阶段。而税务机关和立法人员不断对我国不成熟的法律法规进行防漏独缺(反避税――这也是我国税法频繁修订的原因),双方的博弈导致税收筹划不具有持久性和连续性,达不到纳税义务人进行税收筹划的效果,甚至带来负面效应。
4.税收筹划的法律社会环境不好。很多人认为企业节税是在“挖社会主义墙角”,一些觉得自己有“觉悟”、纳税光荣的纳税义务人不屑于税收筹划,一些想偷税的人觉得税收筹划达不到它们想要的效果。归根结底还是我国税法缺乏良好的社会环境,大家对税收缺乏正确的认识。
5.纳税义务人权利意识淡薄。税收筹划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是一项纳税义务人的权利,如同它诞生时,法律对没有人可以逼迫纳税人多缴税的认可。但很多纳税义务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有这个权利,也没有行使权利。
六、建议与对策
1.制定税收基本法,完善税法体系,界定税收筹划概念。我国的税法体系相当不完善,既缺乏重要税种的单项立法,如增值税法,也缺乏一部税收基本法。建议制定一部《税收基本法》,对税法体系进行完善,同时在《税收基本法》中界定税收筹划的概念,以推进税收筹划在我国的普及发展。笔者认为新的《税收基本法》要跳脱现行《税收征管法》的既定框架,规范许多税法实务、前沿、理论问题,税收筹划是其不能回避的。同时,税收法律还应在税种、计税依据、税率等方面的法律规范中为纳税人提供税收筹划的空间。
2.税务机关严格执法、税务稽查,依法行政。税务机关的执法、稽查力度直接决定纳税义务人在税收筹划中的违法成本。只有税务机关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才能加大税收筹划活动中相关各方的税法遵从意识,税收筹划才能在中国健康发展并得到认同。同时,进一步完善对税收执法的监督,完善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惩罚制度。
3.加大税收筹划知识普及,提高纳税人权利意识。税收筹划是纳税人权利应有内容,税务机关、高校、科研机构都应加大其宣传力度,支持相关研究和相关出版物出版,普及税收筹划知识,让大家知道如何合法筹划缴纳税款。同时,应当在我国税收法律中明确赋予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权利。
4.制定税务中介机构的业务规范和相关责任认定。税务中介机构在税收筹划中发生违法行为,其不利结果如何在税务中介机构和纳税义务人之间分配问题应当既定清楚;相对于税法知识丰富的从业人员,委托人(纳税人)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所以还应当规定税务中介机构造成纳税人损失的赔偿责任,以进一步规范税务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从业行为。
国家应当加快建立规范的税收中介机构职业标准和监督机制,加快培养高素质的税收筹划人才,如近年来北大等高校税法教授就提出了培养税法硕士等高等专业人才的想法,但其实施还有待成熟。
参考文献: